王子之恋 阿炸
  发于:2008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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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哪里?”阿澈问我。

我摇了摇头,使劲的喘气,我说不上话来,我也不敢说话。

“那麽你先和阿伦说一会儿话,我马上就回来,我去买包烟!”阿澈把我扶好後转身离开。

我这才看清,我来的地方是阿伦的墓旁。那冰冷的石头上是阿伦年轻清秀的脸。我哆嗦了一下,拍了拍阿伦的石碑,开始拼命往回跑。

我的思绪是如此的混乱,以致於错过了好多好多的东西!

阿澈是根本就不吸烟的!他去买了一把砍刀,找那晚上的家夥报仇!结果是,阿澈被砍了17刀,在手术室里他抓住医生的手哀求:“请不要伤到我的心,因为那是阿伦的,我不想让他再受一点伤害。”

然後,阿澈的命保住了。而一切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不停的奔跑!

径流在我走後仔细的打量自己那张脸,然後手上的刀狠狠的落下,鲜血溅满了镜子!他做了一整桌子我爱吃的菜,然後在钢琴前一遍又一遍的弹奏那首《MY HEART WILL GO ON》,直到火苗从厨房里窜出,他还一直愣愣的坐在那里。音符从他修长的手指间流溢而出,像是谁汩汩的血液,又像是谁刻骨铭心的泪水。

这些,我都不知道,都不知道!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我挤过人群时,面前火光冲天,里面响著我最熟悉的音乐。

这个时候,我的脑中开始回响一段对话。

我不可能爱上你的!

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如果你爱上我了呢?

如果我爱上了你……我就去死!

我就去死去就去死我就去死就去死就去死去死去死……

我倒在地上痛哭失声。

感到体内有什麽东西在流失,从阿伦死去那一刻开始到现在为止,流失得一干而净,那是什麽东西,我却从来都没弄明白过!

只是那场大火无数次的出现在我的梦里,逼真的炙烤著我的肌肤,以致於我都分不请,那场大火到底有没有发生过。

故事结束那年,我们都是17。



於是我开始穿干净的制服,开始剪规矩的头型,开始在最好的大学里做最优秀的学生。我开始回忆起我们的全名:径流,径流?塞捷?洛特菲尔拉斯姆斯,长得罗嗦。阿伦,关憬伦,阿澈,凌澈!我自己,纪轻狂!每个人的样子在我的眼前来回,那麽不真实,那麽的不清晰,我都快想不起谁是谁了。

两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根本就不够思念。只是我的床还是很大,依旧只有我一个人睡。



收到那张鼎让的钢琴演奏会门票时,我有刹那的失神。鼎让,径流的哥哥,和径流,真的好像!但也只是像而已!

结果我还是迟到了,我从来都没有不迟到过!舞台上是我无论如何也听不懂的奇怪的音符,我在昏昏欲睡的同时,埋怨的望了一眼身边那个在别人的演奏会上一门心思做著自己的高难度数学题的美少年。他的脸上有道几不可见的长长的伤疤!

“径流啊……”我懒洋洋的轻喊。

“恩。”某人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那态度甚是敷衍。

我的头微微凑过去,轻笑:“我爱你!”

径流手中的笔的一顿,然後看了我一眼,继续研究他的题。我却笑了,未来总是漫长并且充满美好。不是吗?

当初的那场大火也只剩下些快要纷飞的火苗在我眼前飘散,那些奇怪的音乐也只留下些朦胧的感觉,很多的时候我都以为那只是我的幻听。我只是清楚的记得,在我哭倒在地之後,耳边响起的那个声音,有如天籁:“你,在干什麽?”

我抬头就见到了脸上包著一层厚厚的纱布的径流,在无数的人群中,我们两个人都显得愚蠢无比。

我一步一步的走过去,站在径流的身边,他淡淡的微笑。

我放肆的吻下去……

鼎让清越的琴声在空旷的回响。

舞台的灯光打过来,映照出我的全世界,我的世界那麽小,仅仅只能容下两个人:我和我亲爱的径流!

原来相爱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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