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俗话说得好,这年头出车祸,被雷劈,跳悬崖,甚至掉进下水道都能到达某个奇异的世界。什么魔法丛生的四方玄幻世界,仙石仙丹仙剑一把抓的东方修真世界。还是唐宋之兴的平行空间。
所以说,穿越时空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虽然这种时尚目前并没有成为主流的趋势。
但是,某个伟大的人物曾经说过,再过十年,街上人们相互打招呼的时候不是问“吃了么?”“吃过了。你呢?”“也吃过了。”“吃的什么呀?”“羊肉泡馍。”
而是“今天你穿了么?”“穿了?你呢?”“也穿了。”“穿哪儿去了?”“从那里传到这里来了。”如此这般。
当然穿越时空之后都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机会穿到一个男风盛行的世界。什么男男恋,男男结婚,男男生子等等这些在现在社会被不认可的事情都会在异时空中被发扬光大再发扬光大,形成一种莫名其妙的形势。
而这百分之八十中穿越的都会是女变男。可见同人女的心性多么的坚忍不拔,总是能在亿万人中脱颖而出,感动了老天爷,得到了难得的穿越机会。然后坐拥众多美人,从肌肉发达忠心耿耿型到胭脂粉色嫩的流水小小男宠型。从风姿绝色绝对M的女王型,到表面威武阳光内心绝对渴望的皇族败类型,总之应有尽有。
而我,虽然不是同人女,可是也算得上是半个同人男,而且是从胎教开始被耳渲目染长大的那种非自愿型同人男。当然,这都要感谢养育我生育我的老妈。从来只对两个男人或者三个男人落在一起感兴趣,对其他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的老妈,当年能被老爸弄大肚子回家堪称我家七大不可思议奇迹之一。
老爸么,算是黑社会,什么?这年头没有黑社会?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看电视,无间道看过没,那就是黑社会。
当然平时老爸都会坐在他的真皮沙发内装深沉,加冰威士忌,黑色阿曼尼,古巴雪茄,和能敲得我的脑袋生痛的合金方形戒指。他自诩为现代的教父最佳代表。我倒认为他纯粹一个妻奴。
PTT忠实终身制会员之一。兼任十大荣誉常任理事。
而我的穿越可谓十分恶俗。
被老爸的敌人埋伏,中了一枪,子弹残留在脑袋里边,整整五年,不用上学不用工作整天吃喝拉撒玩游戏写小说,当米虫我爬呀爬的都习惯了。结果病情恶化,唯一的解救方法就是。。。穿越时空,借尸还魂。这样才能力保我的青春我的美丽我的生命我的灵魂。
我那半瓶子咣当的外祖父老道士如实说。
老妈发话了。
“穿越时空,好题材呀!但素。”
“要充满帅哥的年代。。。”
“要充满荆棘的道路。。。”
“要手感一流的躯体。。。”
“要一笑百媚的面孔。。。”
“要为所欲为的身份。。。还有还有”
“要size9的DD。”
“和size10的PP。”
“。。。”老爸。
“。。。”外祖父。
“。。。”我。
在老妈还在梦想自己的儿子变成‘进可攻,退可受’的十项全能超人时,还是外祖父先恢复了他那坚韧的神经中枢。“我尽力。保证个百分之八十吧。”
然后不知道谁踢了我一脚,把我踢进了我们家客厅中央的那个平时回收易拉罐的垃圾桶。
于是,下回你们问我“今天穿了没?”的时候,我会十分荣幸的说。“我穿了。”
“穿了条绝对正版CK的黑色小内裤。”
好了,言归正传。
因为对穿越时空烂熟了。可谓没有穿过也看过百部这样的小说。在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很习聪明地选择了“妈妈米娅!我的头好疼呀。”然后昏头大睡,开始调时差。“呼噜,呼噜。我再呼噜。”
“哈欠~”伸了个懒腰,顺时针转了一圈脖子。很痛。似乎睡落枕了。揉了揉眼睛。开始进行来到异世界的第一个步骤,观察敌情。错,是观察我家。
一个眼圈通红的少女看着我,似乎欲言又止。身上穿著有些磨损的麻布衣裙。莫非这就是我的丫鬟?“你是。。。”
“宝宝。你总算醒了。”
“啊咧?”原来不是我的丫鬟,而是我的娘,看来外祖父的百分之八十的准确性竟然没有让我捞到一个好家庭。不幸,不幸乎哉。
“娘!”我也应情应景的抱住她疾呼。摸摸,使劲摸摸,嗯,这个娘挺年轻的,虽然皮肤粗糙了些。看来,我应该十来岁左右吧。不过也说不准,说不定是个被天生虐待的主儿,营养不良长不大呢。
“宝宝。对不起你。”娘摸摸我的脑袋。有些悲哀的说。“要不是娘身家不好,也不会让你被欺负。哎,宝宝,娘懦弱,可是还是希望你能坚强起来。”
“放心。”挥舞了一下胳臂。嗯,还是很痛。看来灵魂和这个年幼的身体契合度还没有完美化。“以后我来保护娘。”
“噗哧!”女子笑了笑。仔细摸了摸我的脸蛋。“好了,宝宝起来就好了,娘去给你做饭吃。昨天可查捉到了不少牛羊,我们这帐也多少分了一点。宝宝喜欢吃什么?”
“手抓羊肉。”顺口说。
“好。娘就在外边烤肉,宝宝不要出来。他们再怎么样也不会进帐找茬。”
“好!”
那个女子走了出去,满脸满足的笑容。留下了我在有些漆黑的帐篷内沉思。看了看,这个帐篷也就够两个人住,一张灰旧地毯,盖了地面近一半的地方,上边几张不成规则形的羊皮,就是我们睡觉的地铺。
好,需要床一张,席梦思能有则有,没有也不勉强。
一个看起来有些年代的木头柜子,跟我差不多高,里边放了灰色的衣服和锈的发黑的锅,两个裂缝的瓷碗,一个木勺。
恩,需要锅碗瓢盆一套。还有鲜艳的衣服一柜子。
看着外边的天雾蒙蒙的,看来好似暴风雪的前兆。然后缩了一下,这个帐篷里连个点灯的火烛都没有。看来需要一个大一点的帐篷,还需要生火用的火盆。
大概就这么多,然后还有洗脸刷牙用的。
我目前先凑合着吧。站立起来,从几件破衣服中挑了件自己穿的上的,胡乱裹了一下。匆忙走出了帐篷。
“宝宝,你怎么出来了。”帐篷门口的女子正在灰头垢面的烤着一小包羊肉。看了看那如同我的巴掌大小的羊肉块。
我本来要流出来的哈喇子又吸了回去。“我去走走。”
“宝宝?”
“没事,我就去河边洗把脸就回来。”一溜烟往不远处的河边跑去。
扭头看了看,我们的帐篷位于那群帐篷的最边上,不仅最小。而且颜色最旧。蹲下来,看了看溪水中的自己,嗯。不错,长得不是那么显眼,平凡的瓜子脸,有些削瘦,眯成缝的单眼皮,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精光。看起来还很有神。眉毛粗粗的,二龙戏珠的眉型。嘴巴薄薄的。但是颜色鲜红。呵呵,看面相属于薄情寡性的人。我很满意。
怎么看也不是天生红颜祸水的命。呵呵,外祖父的百分之八十的命中率又降低了。
使劲罐了两口水,抹了抹咱细细的脸蛋。搓了搓有些冻僵的小手,开始往回跑。
“唉。”看着那阴沉沉的天空,我继续叹气。娘又出去东求西借粮食去了。身为可查的女人之一,却是最没有身世背景也不会争宠的,沦落到自己的孩子都喂不饱的境地。我还以为这个身体才10岁,没想到已经虚岁十二了,果然是饿得太狠。营养不良。这可不行。
我可不想长成三等残疾。所以有必要想办法保障自己的日常营养。如果食物不够,就用锻炼来强身健体。
每日早起,娘去打水,我就在帐篷门口做早操,因为身体过于虚弱,我还无法开始练习易筋经。充其量做完第八套儿童广播体操的时候摆弄下龙虎少年拳法。没办法,谁让以前的老爸是黑社会,不会点武功是会被看不起的。歪门邪道的武功秘籍偷背了不少,正统的也记得十七八九。还是有好处的。
然后娘会用很多水对着面粉煮面胡涂,作为我们的早餐。犯着酸气的面胡涂汤充其量能够塞牙缝。对于正在发育中的少年绝对不足够。因为我们粮食短缺,所以中午那一顿可以忽略不计。每当别的帐篷传来香味,我都忍不住愤恨的伸出中指。晚饭么,好的时候可查分过来一些生肉,可以烤着吃,刚好够塞牙缝。或者包进面饼里边吃。虽然份量不足,但是凑合了。不过就算如此,十二岁的男孩子正是长个子的期间。吃不饱可是睡不好。
“娘,我想进山林里打猎。”看着依稀哗啦啦的雨水。感觉到一阵燥热。草原(?)的天气说变就变。本以为这里是东北方蒙古草原地带。结果完全错误。
下雨的时候草原变泥坑,沼泽变池塘。有的时候燥热的天气让人睡不着觉。还有偶尔腥咸的风吹进帐篷,让我还以为生在地中海附近。
“可是。”娘看了看我,有些为难。“我们没有打猎用的。”
“放心,我去找点可以吃的青菜瓜果也好。”我拍拍她。
“山林挺远的,要不我找人带你。。。”
“不用。我带点干粮清水就行了,去个两三天就回来。没问题的。看天,不是又要放晴了。”连马匹都没有,走路也要走个大半天才能到达最近的山林。
“嗯。好吧。”娘点点头,可能认为男孩子到我这个年龄应该开始独立了。得宠的几位小王子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都已经有我一倍高了,而且早已会骑马拉弓射箭捕猎了。
背上一包酸馍馍,带上一壶清水,我朝着不知名的方向走去。
“顺着溪水走上四个时辰,然后回看见一座山头。到了。”手中的小拐杖已经把我的手摩出了水泡。可是不能扔,毕竟万一哪个地方有浅坑沼泽,都靠这探路棒给我指点明灯。
“就是这里。可谓平地起高楼了。”看了看阴森森充满了巨大树木的森林,我一咬牙,往里边走。仿佛走入了亚马逊森林。
“看来这地方比我想象的靠近南边。也对,蒙古帐篷并非北边才有,这里可是异时空嘛,”自我安慰着。
“嗷唔~”狼?
“嘎~嘎~”猫头鹰?
“呱唧呱唧~”食蚁兽?
“扑通!”鳄鱼?
“嘶~嘶~”蛇?
充分的发挥了我的想象力。开始自己吓自己。走了一会儿,愣是一个动物都没有看见,连蛇虫蚁兽也没找着。甚至开始怀疑不远处一个录音机里边正在播放号称为‘原始森林’的CD。
而且不仅仅动物没有,甚至连绿色植物都很少。蘑菇不少,可是由于太鲜艳了碰都不敢碰。藤蔓植物晃来晃去,我都觉得自己可以变成人猿泰山了。
终于在天空泛昏黄的时候,我也准备往回走,明天再来吧,去个不同的方向,毕竟森林里边过夜和草原上过夜不相同。
“哗啦啦。”
“哎?”顺着水声看过去。才发现了森林中的别有洞天,一块很小的池塘中央,满是活蹦乱跳的鱼。
“嘿嘿。”丢下手中的拐杖,我兴冲冲的跑过去。“天堂有路你不来,地狱无门你自开。鱼儿们呀鱼儿们。大爷我今晚就在这里定居了,守着你们好好给自己补一补。呵呵。”说着,试探了一下池塘的深度,齐胸。恩,脱下外衣,光猪般跳进去。顺手一抓,抓了三条鱼扔上了岸。
然后连忙掏出两块石头,开始摩擦生火。原始森林里边的树木潮气太重,半天点不着。恼怒的抓了几十条鱼,用草穿成一串扛着往回拖。
在森林边上吃了三尾肥嫩烤鱼后美滋滋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依旧吃完三尾鱼。做完早操,打了打龙虎拳。然后升起了一堆火,开始烤鱼干。现在的天气过于潮湿闷热,这些新鲜的鱼放时间长了肯定发臭。还是做成鱼干比较好保质。
把鱼干放在那边干燥的时候,我继续开始未完成的森林探险。今天选择了另外一边方向,结果一无所获。甚至连诡异的叫声都没有了,倒是发现了一处比较潮湿得地方长了不少木耳。心情不好的我从那些东倒西歪的枯木上刮了一兜子,顺便又去拎了十来条鱼,吃完六条,剩余的接着和木耳一起烘干。
第三天的时候,我收拾了一下身上的鱼干,大大小小二十来条,木耳也有小半袋子。这几天馍馍都没有吃,光顾着吃鱼了。算了,不要浪费,拿回去吧。家里上顿不接下顿的。怎么说馍馍也是高卡落里的食物。可顶饥。
做完运动,继续森林最后一次探险。朝着三岔口最后一条道路走去。
“总算找对地方了。”看了看四处花香的地方,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小瀑布不停地流淌,有一种世外桃园的风光。要不是身上那些鱼干发出的腥咸,我就忘乎所以了。还是正事要紧,低下头开始发掘一切可吃的东西。
“蕨菜。不错。拿走了。木耳,算了,已经拿了不少了。这是什么?”面对着一株比我高大的开着黄花的盘形针叶植物。“我记得好象在哪里见过。莫非是!”
“小茴香!”
逆境:上下两部,
上部 主旨打仗,收美人为辅
下部 主旨收集美人,其余为辅。
这部主角的个性需要慢慢体味。当然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
第 2 章
“小茴香呀小茴香,我爱你爱死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足足跳了三圈,才停下来。“嘿嘿。小茴香。我日后的发达可靠你了。”动手开始拨籽出来。
小茴香,以前写小说查过相关的资料,也是俗称的孜然,虽然和孜然同科不同种,但是味道差不多,就是没有孜然那么浓郁。不过这个年代,只有生烤羊肉,连食盐都是紧缺的不得了的时候。小茴香,以后统称孜然可,是发财致富的好东西。
好了,好了,回去赶紧磨成粉面状,然后兜售出去,换取我的席梦思大床。
想象着,加快了手中的速度。整整一小片小茴香我拨了干净,看了看天空,该回去了,不然天黑前摸不到地方可不好。胸口的一袋子小茴香沉甸甸的,为了他,可是连馍馍都扔掉了。
“嗯。谢谢了。”我恭敬的对着森林的入口拜了拜,开始了回程的道路。
也许是归家心切,回程走得很快,不过虽然如此,到达的时候已经天黑漆漆的。
“宝宝,你回来了。”站在门口抹眼泪的女人看了看我。“吃过饭没有。我去给你烤馍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