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反派洗白指南by煅庚
煅庚  发于: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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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祁纠颈间拱了拱,打算赖在祁纠身边休息一会儿,就立刻爬起来这么做……他打算这么睡一小觉。
有很多天,叶白琅都不敢睡觉了。
现在终于用不着再赶路。
叶白琅学着祁纠的样子,慢慢抻了个懒腰。
他正想闭上眼睛,却忽然觉察到危险,倏地睁开眼,重回警惕。
……几只鬣狗从林子深处冒出,幽绿色的眼睛闪烁。
鬣狗的习性,轻易不会选择捕食活物,它们的目标……是祁纠。
这个认知扎进叶白琅的太阳穴,泛着寒气,让他久违地开始头痛。
叶白琅盯着这些畜生,他从怀里摸出匕首,把祁纠护在怀里。
他无视愈演愈烈的头痛,眼底渗出冰冷到无机质的杀意。
“哥哥。”叶白琅低声向祁纠解释,他不敢让祁纠听出,他其实在高兴,“我可能要来陪你。”
不是他故意的,他知道祁纠不愿意他陪。
可他已经没力气了,他要和这些畜生拼命,不准这些畜生动祁纠……他可能会受伤,可能会流很多血,可能会被咬去几块肉。
在这种偏僻地方,受了这种程度的伤,自然别想再走出去。
叶白琅不敢被祁纠发现自己在高兴。
他垂着眼,用一截布条把匕首缠在手上。
他知道为首的鬣狗正弓起脊背、准备攻击。
他也正在准备。
叶白琅牢牢抱着祁纠,他盯住即将扑上来的丑陋畜生,嘴角刚抬起来,就被结结实实扇了一翅膀。
后脑勺的力道熟悉得让他瞳孔悸颤。
叶白琅呼吸窒闷,他胸口被祁纠堵着的窟窿仿佛又骤然豁开了,激烈的痛苦迟来半拍将他吞没。
叶白琅低头看着怀里的祁纠,他摸了摸哥哥的睫毛、眼睛,鼻梁和不带血色的嘴唇。
他的胸口缓缓起伏,茫然抬头。
比他更茫然的,是那群逡巡着逼近落单旅人、正准备群起而攻之的鬣狗。
……铺天盖地的乌鸦。
羽毛黑亮、喙利爪锐的乌鸦,黑压压一片,落满了这片春天的树林。

每只都炫酷、每只都威风,黑压压居高临下,栖落和盘旋在他的头顶上。
……连一分钟都没用上。
大概只过了几十秒,那些鬣狗就夹起尾巴, 灰溜溜落荒而逃。
叶白琅被乌鸦羽毛砸脑袋。
那种力道很轻微……轻得就像, 祁纠被他背着, 在树林里慌不择路绝望狂奔时, 慢慢拍他手臂的力道。
那个时候的祁纠,已经没力气再揉他脑袋, 所以只能一下一下, 轻拍他的手臂,和他慢慢说话。
叶白琅听见了, 也回答了,大概“嗯”了几十声,或者几百声。
他当然不会不回答祁纠的话,他甚至不敢只是点头,怕祁纠感觉不到。
“叶白琅……”祁纠帮他数, “你向左拐了九次。”
祁纠:“向右七次。”
考虑到每段路跑出的大致长度, 综合推算和最初坐标的相对位移……祁纠认为, 他其实是在跑一条很有创意的直线。
所以,只要叶白琅想要回家,也不算特别难,只要别再团团转着乱拐弯就行了。
只要一直往身后走, 往回走, 就能走出这片森林。
往回走, 就能回家。
叶白琅疼到不记得怎么呼吸,他嗫喏着出声, 最后一次耍赖,还想求祁纠心软:“哥哥……”
“等回了家。”祁纠伏在他背上,慢慢点菜,“我想吃饺子。”
叶白琅就再说不出求祁纠让他一起留下的话。
他像是在被人寸寸剥开、抽取骨头,却又有另一部分意识,浮于身体之外,用来回答祁纠的话:“好,哥哥,你要什么馅?”
不太好选。
祁纠在这个问题里稍微抉择了一会儿。
在这个过程里,祁纠的胸膛贴着他悸颤的脊背,呼吸和心跳都在慢慢变弱。
于是叶白琅的生命也像是一起流逝,他甚至不敢大口喘气、大声说话,只敢小声说:“哥哥。”
“哥哥。”叶白琅问,“饺子要什么馅?”
祁纠笑着揪揪他的头发:“能让……叶白琅同学,吃饱的馅。”
叶白琅在这个答案里失去腿上的知觉。
他踉跄着去找绿色的草,凭直觉继续跑,不敢稍作停留。
但祁纠可能得停下,祁纠实在没力气陪他了:“吃饱了,好好睡觉。”
“春天有倒春寒,衣服穿厚。”
“夏天到了,就吹风扇,自己去找冰棍吃。”
“秋天留神着凉。”
不要乱吃地上捡的东西……考虑到叶白琅的自尊心,这条就自己意会。
加上最后这些,祁纠要教他的也就差不多。
“狼崽子……”
祁纠轻声说:“好好长大。”
叶白琅被绊了重重一跤,他几乎摔得扑在地上,不得不松开只手去撑树干。
他不得不松开被他死死抱着的、祁纠不再有动静的手。
他松开手,祁纠的手就坠落。
而现在,叶白琅坐在长出春草的地上,抱着祁纠。
他被乌鸦的羽毛砸脑袋。
叶白琅有些茫然,试了几次才艰难屈起手指,捡起一根羽毛。
他发现羽毛是炫酷的黑亮颜色,就慢慢收集起一把,试着装饰在祁纠的衣服上。
“哥哥……”叶白琅低声说,“鬣狗不吃我。”
他没被鬣狗吃掉,也没被咬死,乌鸦把他救了。
他还是没能和祁纠一起留在这里。
可他要把祁纠送到什么地方,才能确保祁纠睡得舒服、以后都安稳……才能确保祁纠变成极光?
栖落在树枝上的乌鸦,在此刻展开翅膀,呼啦一声飞起来。
叶白琅抬头,他看着盘旋的鸦群,怔怔坐了一会儿,抱着祁纠慢慢起身。
他失去知觉、失去绝大部分思考能力,迈着双腿跟那片黑压压走,把祁纠藏在怀里。
跟着那些乌鸦,叶白琅找到合适的地方。
然后他又跟着那些乌鸦,向林子外面走……祁纠说得完全正确,他跑出了一条很有创意的直线。
要是他认路就好了。
要是他认路,就不用在鬼打墙的绕圈里浪费时间,也许他们跑到那片春天里,祁纠还没睡着。
叶白琅下意识收拢手臂,他发现怀里是空的,背上也是。
……这个发现掠夺走他最后一点力气。
叶白琅直愣愣倒下去,他摔在树林的边缘,就这么失去意识,一直睡到天黑。
直到护林的巡逻队经过,才有人发现他,吓了一跳,飞跑过去检查情况。
“没事吧?”护林员被他吓得不轻,“醒着吗?脑子清楚吗?能说话吗?”
在林子里迷路的驴友不少,可也不常能遇到这种情况。
也不知道在林子里迷路了多久,狼狈和刮烂的衣服都还在其次……仿佛从骨头里蔓延出来的、渗进身体全部角落的疲倦和乏力,让人怀疑这个人是不是还活着。
叶白琅还活着。
他的脑子清楚、能说话,只是不想说。
他不想和人说话,他现在要回家,给祁纠包“能让叶白琅吃饱那种馅”的饺子。
他一个人回家。
叶白琅慢慢爬起来。
这趟出逃的旅行里,他已经习惯了抱着祁纠,于是两只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该用什么姿势落下来。
……但很快,他就有些讶异和茫然地发现,这个问题暂时还不是问题。
叶白琅坐在地上,发现怀里并不是空的。
这些护林员不停问他话,其中有一部分内容,是在询问他乌鸦是哪来的,是不是他的乌鸦,如果是家养的鸟类,原则上不建议在野外放飞……
这些人会这么问,是因为他不是一个人躺在这,失去知觉睡了十几个小时。
因为他的手臂上,躺着好像比他还疲倦、比他还乏力,几乎是理直气壮埋头大睡的一只乌鸦。
一只炫酷帅乌鸦。
春暖花开时,叶家的家主回到H城。
盘踞在这里的大大小小势力,因此而生的蠢蠢欲动,在叶白琅主动来赴的一场晚宴里,被震慑得尽数烟消云散。
因为这不是他们印象中的那个叶瘸子——那个被叶家当畜生养大,出手狠辣不知转圜,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残废。
叶白琅甚至已经不怎么用拐杖,走路时虽有微跛,却又十分稳当。
他的脊背挺直,不再在意脚上的丁点残疾。
……就好像,在叶白琅神秘失踪的这段时间里,有人专门重新好好养了他,重新手把手教他学会走路。
叶白琅重新来这场意图不明的晚宴,当然不是独自出行,他带了保镖和司机——有不知是真是假的传言,他甚至还带了雇佣兵。
这些在叶家主的脸上一概看不出端倪。
叶白琅并不对他们发狠,可这远比过去叫人心惊胆战。
因为根本没人能摸清他在想什么、打算做什么,套不出半句有价值的话。
而那个叶白琅看起来,也根本不在意他们心思各异的打量注视。
叶白琅只是靠在角落的座椅里,慢慢用餐刀磨着一小块牛排,把肉质最好的那部分切碎,放在盘子里,推给和他一起来的乌鸦。
那只乌鸦原本停在叶白琅肩上,现在被叶白琅抱下来,小心地挪到手臂。
他轻轻抚着乌鸦黑亮的羽毛,很专心,偶尔低声说上一两句话,把调好的草莓莫吉托也推过去。
叶白琅看起来,像是刚生过了场重病。
他人藏在黑色的风衣里,衬得脸色比过去苍白,又瘦削了很多,颧骨凸起,像是从一场迁延了整冬的重病里初愈。
……但没人敢因为这个小觑他,动些什么不该动的心思。
因为所有人都看得出,叶白琅也因为这场神秘的怪病,成为叶家不容更改的家主。
叶白琅在晚宴中途离开。
要弄清的差不多都已到手,他没必要再在这里耽搁时间,他要走也没人敢拦。
司机送他回家,叶白琅最近在锻炼走路,没有坐电梯,慢慢沿着楼梯走上去。
他把乌鸦从肩膀挪到手臂上,打开家门,单手开灯。
“哥哥。”叶白琅问,“我们今天吃什么馅的饺子?”
他把写了字的纸条给乌鸦挑选,又在即将被乌鸦叨上来的时候改了主意,忽然收手。
叶白琅盘膝坐下来,抽出便签纸和签字笔,把上面的内容改成“今天很帅”。
乌鸦:“……”
叶白琅坐在地上,很固执地捏着纸条等夸。
乌鸦叹了口气,在“帅”字上连叨三下,叼起来贴叶白琅脑门上。
叶白琅被叨得脑门通红,抬手揉着抬起嘴角,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慢慢显出点孩子气的笑。
叶白琅的耳垂也是红的,他接过乌鸦扔过来的药油,给自己的脑门抹了一些,终于爬起来,去衣柜里挑祁纠的衣服。
他挑出祁纠的一件衬衫,挽起袖子当做家居服,又仰起头,等乌鸦落在自己的肩膀上。
叶白琅一边叮叮当当剁馅,一边和乌鸦唠唠叨叨,讲酒宴上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讲汉堡还是没有过去好吃,草莓莫吉托也是。
他的袖口挽过手肘,做饭的动作熟练利落,脊背挺得很直。
“……我就说教学方法还是有问题。”
祁纠远距离操控乌鸦,被狼崽子唠叨得脑仁疼,和系统讨论:“他是不是欠抱?”
这是乌鸦难做到的事。
系统相当不掉链子,赶在最后一刻极限弄回了目标乌鸦,他们其实一直陪着叶白琅。
也不知道叶白琅是在哪一步,彻底接受了这种有点离奇的设定。
比如大活人能变成乌鸦。
比如几乎没人再记得祁纠——倒也不是抹去存在,只是没什么人会意识到,在刚过去的那个冬天里,叶白琅并非孤身一人。
叶白琅曾经不是孤身一人,他曾经是有哥哥的狼崽子。
祁纠决定给狼崽子复习这件事,趁叶白琅转身去洗手,就指挥乌鸦把帅气的大翅膀张开。
狼崽子猝不及防被翅膀糊脸:“……”
系统:“……”
祁纠沉稳地决定毁尸灭迹,让所有人忘掉这件事,还没付诸行动,叶白琅已经笑得站不稳。
他抱住乌鸦,笑得滑坐在地上,用脸贴那些光滑黑亮的羽毛:“哥哥。”
“哥哥。”叶白琅向他耍赖,“抱。”
乌鸦恼羞成怒,跳起来叨他脑门。
叶白琅还是压不住笑,不停地揉眼睛。
他的眼睛因为水汽变亮,又因为脸色是怎么努力吃饭都补不回来的苍白,就衬得瞳仁格外漆黑。
“我什么时候能去找你……”叶白琅问,“哥哥?”
他用手指小心地触抚乌鸦,问出的话更小心,半点也没有晚宴上相当炫酷的叶家家主的气势。
叶白琅掏出便签,很小声地问:“我能不能去找你?”
乌鸦面对着十张全写了“能”的纸条,没有立刻回答。
叶白琅很乖,不问这种过分的问题,又掏出签字笔,把纸条前面慢慢添上时间限定。
——春天过完就能。
——春天过完、夏天也过完就能。
——春天、夏天、秋天都过完才能。
他写到这里开始犹豫,但还是继续写,把前缀从季节变成年份,变成五年、十年和二十年。
叶白琅其实针对每个答案都做了计划。最难熬的是二十年,因为他去查了资料,乌鸦最长的寿命是二十年。
要是撑这么久,那他现在就得准备,去捐个寺庙,或者在北极村看得到极光的地方买个雪屋。
他要严格计算接下来的时间,精确到天,确保这一次他能和乌鸦一起睡着。
……然后叶白琅意识到,这是个会让祁纠为难的问题。
所以他飞快把所有便签纸都收起来,一股脑藏进裤子口袋。
叶白琅很利落地爬起来,去洗手、去继续包饺子。
这次他包了三鲜馅,下次再包肉的,再下次可以尝试做虾饺。
祁纠留给了他五百万,他每天省着只花五块钱,能一直花上很多天。
叶白琅偷偷薅乌鸦的羽毛。
还在走神的乌鸦被揪了一小根绒羽,难以置信地轮着翅膀,满屋子追着揍他。
叶白琅被追得乱跑,房间里的一切陈设都还没变,所以障碍相当多,他一瘸一拐地跑了大半圈,被轮椅绊摔了,就索性坐在地上,闭着眼睛仰头,很高兴地等哥哥拿翅膀糊自己的脸。
……很轻柔的力道,落在他的脑袋上,顺着捋过头发,按一按后颈。
叶白琅的呼吸顿了顿,他的肩膀开始发抖,喉咙悸颤了下:“哥哥。”
他张开手,摸索着去抱空气。
他知道会抱空,所以只是在记忆里熟悉的位置停留一瞬,就去找哥哥的乌鸦。
乌鸦其实会有很多鸦科天性,比如喜收集、喜欢亮晶晶的东西,祁纠一管不住,叶白琅的扣子就遭殃。
所以叶白琅把自己所有的扣子全换成亮晶晶的。
叶白琅察觉到力道,以为乌鸦在拆自己裤子上的纽扣,他想要帮忙,才发现纸条被扯出来,散在地上。
乌鸦给他选了“至少也要过完秋天”。
至少也要把春天、夏天、秋天都过完。
叶白琅没用作为人的视角看过它们,没像被祁纠领着穿过凛冬那样,去看剩下的几个季节。
——然后。
祁纠操控着乌鸦离谱叼笔,东倒西歪写字,回头问系统:“……你确定然后这本书强行完结,叶白琅就能逃走?”
“肯定是。”系统跟他分析,“故事都讲完了,主角还留在故事里干什么?”
叶白琅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个故事已经走到这里,他们拿到了全部金手指提成。
主要情节都已经结束,这是本随时可以断更跑路,以“叶白琅带领叶家称霸H城”为结局火速完结的书。
祁纠:“……”
“穿书局里,很多灵魂是这样逃出来的。”系统说,“故事结束,他们离开,游荡,找失去的人……”
叶白琅也可以这么做。
叶白琅可以来一场真正的出逃,逃去找祁纠。
“只不过……你未必能记得他,未必能认出他。”系统问祁纠,“你去下个世界,是不是还要封存记忆?”
这是穿书局员工的基本要求,离开一本书后,当前世界的记忆就会暂时封存,直到他们攒够了钱退休的那天。
出逃的主角也是一样的,所以很多人在逃走后,就会忘记自己为什么逃走。
祁纠操控乌鸦,把那张歪歪扭扭的剧透塞给叶白琅:“是。”
“我记得你能保留关键词。”系统问,“这一次,你准备记住什么?”
祁纠催叶白琅去给饺子加凉水。
叶白琅坐在地上给他耍赖,祁纠让他闹得头疼,乌鸦落在叶白琅的肩膀上。
乌鸦很人性化地叹气,叨了张纸巾,给叶白琅擦擦眼睛里冒出的水,拿翅膀扒拉扒拉衣领,让叶白琅变帅。
乌鸦收下叶白琅非要送给他的纽扣。
祁纠说:“我养过一只狼崽子。”

一场春雨把浑河下得暴涨。
入春以来的第一场雨, 下了一天一夜,别说那些冒了绿叶猛抽条的垂柳,城墙都被洗得溜光水滑,石砖锃光瓦亮。
祁纠靠着锃光瓦亮的城墙, 就事论事, 和系统讨论:“我不太舒服, 可能是感冒了。”
“没感冒, 放心。”系统刚收到基础设定,“你只是快死了。”
祁纠:“……”
但系统还没灰心丧气, 鼓励他:“有好消息, 这次我们的命比较大。”
系统给他剧透:“这次你虽然很容易死,但也很擅长赖活着。”
祁纠这具身体没生病, 也没受伤,是中了胎里带的鸩毒。
他曾是启晟的太子,可惜已故的先皇后和那个龙椅上的九五之尊,不是伉俪,更像仇人。
解不开的仇恨落下来, 变成拔不净的毒, 经由九个月的毒酒, 喂进了他这具身体的骨头。
“你需要休息,我们先回去。”系统给他看见底的体力值,“你一边走,我一边和你说……”
这是本权宦题材的小说。
所谓权宦, 阉党执权、宦官当道, 主角当然也是个太监。
这个世界的主角叫郁云凉, 出身低微,命如草芥, 原本只是个将死的小太监。
却也是他一路向上爬,最终提督东厂,做了权倾朝野的掌印督公。
巍峨宫墙之内,向上爬的路自然不会好走。郁云凉这一路遇见过很多人,贵人、仇人、友人、敌人……每每仇人死敌多得数不胜数,另外那两种却寥寥无几。
祁纠走累了,找了棵柳树下的大青石坐着,顺手揪了几片柳叶:“我是哪一种?”
“都是,也都不是。”系统继续念,“你是他的……渣攻??”
祁纠:“?”
系统:“???”
他们刚把上个世界的记忆上交,但就算交了,基础信息也不至于全忘。
上一回,总部就不知道出了什么BUG,让祁纠一个好好的金手指外卖员穿成了反派渣攻。
祁纠是来给主角送金手指的,像是这种古代世界,父子师徒关系自然最好,再不济也是同门同僚。
谁家正经金手指成天让快死的反派来送……
“你先撑三天,我去和总部联络。”系统说,“先给你说你现在的身份……你是启晟的废太子,叫沈阁。”
沈阁,字东幽。
在两年之前,沈阁还一直都是启晟的太子。
一个金尊玉贵的太子、一个低微卑贱的宦官,按理说八竿子打不着,一辈子也不可能扯上半点关系……但太子前面若是加了个“废”,情形就不同了。
沈阁是先皇后所出的嫡子,先皇后出身尊贵,可以说当今皇上能在争储中出头,一大半都是先皇后娘家在背后助力。
可惜当今这位皇上,偏偏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记恨当年自己还是个落魄皇子时受的所谓“羞辱”,登基后就大举报复清算。
不仅怀有身孕的先皇后被他打进冷宫,隔几日就赐一只砒|霜鸭子、一杯剧毒鸩酒。就连先皇后的娘家也莫名获罪,被打成有谋逆之实,判了满门抄斩。
先皇后怀胎九月,在冷宫和毒酒里煎熬得心丧若死,生产当夜就猝然崩逝,只留下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
那些毒早泡透了她的肚子,生下来的孩子也难幸免。
沈阁从生下来,就带着九死一生的凶险弱症,骨头里都带着毒。
“之所以封你做太子,是因为启晟的太子历来都是嫡长子做。”系统说,“当今这位皇上非嫡非长,出身不正,就更想要这个名头。”
立沈阁做太子的时候,皇上也并没当真,因为谁都不认为,这个胎里就叫毒浸透了的婴儿能活多久。
可沈阁偏偏活得挺久,久到及冠居然还不死,也暂时没有要死的打算。
两年前,皇上新立的皇后有了新的嫡长子,太子的位置也到了该换人的时候……于是沈阁就“行事乖戾”、“是非莫辩”,被一纸诏书变成了废太子。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诏书上说得也没错。”
系统找到人设:“你的确行事乖戾、不辨是非。你还举止荒唐放肆,残暴不仁,心机深沉,视人命如草芥……”
祁纠送了这么久的金手指,还不知道穿书局有这么丰富的形容词:“我有个别小优点吗?”
“有。”系统说,“你运气好。”
祁纠:“行。”
系统没开玩笑,把剧情给他看:“真的。”
——作为一个非主角、没有天命眷顾的反派渣攻,沈阁是真算得上运气不错。
生下来当场册封太子是运气,身中剧毒而不死、病病歪歪活到了及冠也是运气。
而太子之位被废后,他被逐出东宫,在宫外城东的破旧王府里过半囚半监的日子……又意外遇到了郁云凉。
郁云凉是阉党,是受人轻视的卑贱宦官,可也是这本书的主角。
主角是天命之子,有气运加身。郁云凉十七岁时被司礼监掌印太监看中,收成了义子,从此一步登天,踏入青云之上。
沈阁遇见郁云凉的时候,郁云凉刚好十七,拜入司礼监掌印太监门下不过三天。
“这事你知道。”系统说。
只有沈阁自己清楚,他出手搭救郁云凉,替郁云凉解围,绝非偶然
“你在宫中有不少眼线,这些年你佯装和善,笼络了不少太监宫女。”
“你知道皇上迟早要废你……”系统翻过一页,“你不甘心做个废太子。”
沈阁不甘心只做个废太子,他虽然一身病骨、身体孱弱,心思却极深沉,有这间破王府盛不下的野心。
他知道郁云凉就是司礼监掌印太监新收的义子——本朝宦官掌印秉笔,司礼监掌印太监地位极高,居司礼监之首,直接插手朝政。
论权势,甚至能与内阁首辅匹敌。
遇到郁云凉是个意外,看见郁云凉叫人为难、叫人羞辱也是意外……但插手把郁云凉救下来,就半点都不是了。
沈阁从不发善心,他手上的一切都是筹码,身边的一切都要为他所用。
郁云凉当然也完全不例外。
沈阁放下身段,忍着厌恶嫌弃,纡尊降贵去哄一个阉党。
他趁郁云凉还没在司礼监站稳,把人哄进王府,成了自己的人。
把郁云凉哄回去后,沈阁发现,居然还有件更妙的事——这小阉党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据说是小时候受了什么刺激,发了高烧,醒来就再不记得怎么说话……不过只是说不出话,耳朵脑子都没半点问题。
太好用了。
沈阁甚至怀疑,那个司礼监掌印太监之所以看中郁云凉,也是因为这一点。
……还有什么比一个说不出话的哑巴更可靠?
沈阁指点郁云凉,手把手地教这个哑巴阉党怎么讨好义父、怎么在司礼监向上爬。
沈阁在宫中二十年,看遍了人,太清楚该怎么利用人心里的贪婪和畏惧。
郁云凉很快就成了司礼监的红人,成了内相最看重的一个养子,一路向上爬,短短三年就成了参预批红的随堂太监。
……从这以后,郁云凉就成了沈阁最好用的一把刀。
沈阁让他陷害朝臣,郁云凉就去编造证据。沈阁让他肃清异己,郁云凉就去暗中下手。
沈阁让他杀人,郁云凉就杀人。
这把刀在沈阁手里,用得自如顺手,甚至有些不舍得丢。
毕竟他手里的人,很少有像郁云凉这么聪明的,不用沈阁挑明,就知道怎么做……做到最后,郁云凉一身血污,沈阁的手都还清白干净。
但不论再怎么不舍得,刀这种危险的东西,到了用不着、用不上的时候,该丢还是要丢的。
沈阁和郁云凉在一起五年,哄着郁云凉为自己做了五年鹰犬,终于积攒起不弱的势力。
而郁云凉被他指使,给皇帝下了几年的隐毒,也差不多到了水到渠成、毒性发作的时候。
凡事都不可能全无痕迹。
给皇上下毒这种事,再怎么都不可能做得完全干净。一旦东窗事发,宫中又必然暴怒,注定彻查清算。
郁云凉就这么被按在阶下,五花大绑,雪亮的刀架在脖子上。
沈阁的权势已足,又是唯一可用的成年皇子,皇上不得不召见他。
平日里不可一世的九五之尊,眼下已经动弹不得,躺在龙榻上脸色青白,喉咙里嗬嗬作响。
沈阁安抚好将死的皇帝,走到郁云凉眼前。
他问郁云凉:“是你下的毒?”
郁云凉是把很不错的刀,到这时候依然只是垂着头,跪在他脚边,凝定着纤尘不染的洁白玉阶。
沈阁觉得满意,就随手撇开:“拉出去凌迟,千刀万剐……替父皇祈福。”
皇上用不着祈福了。皇上还能活的时间,也不过个把时辰。
但只要还没咽气,那份传位明诏就到不了沈阁的手,所以沈阁回到榻前,恭顺地听父皇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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