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顶流前任上养娃综艺后我红了 by柿弋
柿弋  发于: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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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速战速决。根据冷眼旁观,从肉体开始的感情最为迅速,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忽然在第二天黏糊在一起,问及原由,大多是一句扭扭捏捏的“当时我们醉了”。
林斯华清楚其中流程,只是没有实操过。不仅如此,以前赚钱也大都是用一些正经手段,不知为什么,对上秦恒乐,第一反应就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想到这里,不耐烦地伸手碰了一下床上人的脸,并不是普通漂亮小男孩的圆圆脸,而是拥有清晰的轮廓和俊气的眉目,但皮肤还是细腻温热的触感,滑溜又白嫩,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他低下头,烟草的味道随之扩散,秦恒乐不由皱了一下眉头,看上去非常不满,把对烟味的厌恶写得满脸都是。
林斯华觉得自己才应该厌恶这个人。单从上课时不屑的问话,就足够划入自己的黑名单了。轻轻松松一句,把其他人的努力踩在脚下,给以不屑和轻贱。很多人的挑灯苦读,比不上人民币的数字。当时的他花了很大力气,才压下辩驳的冲动。
但怪就怪在他仔细观察秦恒乐的神情之后,发现对方睁大双眼,所有情绪都清晰地袒露在外面,除了发自内心的好奇之外什么都没有。
那是一种很单纯的目光,容易让人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有什么平行的世界,在另一套世界法则里,这样做一点错都没有。
呛人的烟味儿越来越浓,弥漫了整个房间。秦恒乐翻身,扯过被子蒙过头,迷糊间心想谁这么没礼貌,敢在公共场合吸烟。要不是自己现在睁不开眼,高低得理论几句。
从前在娱乐圈混的时候,电视剧投资方在包间好几位女士面前公然吸烟,他都是友好地请对方熄灭的。虽然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投资方撤了资,换成了他弟弟。
一支烟燃完,林斯华仍在坐着,眼里暗沉的蓝色像蕴着一汪暴风雨。
他起身把外套脱了,随手搭在椅背上,漂亮饱满的肌肉让里面单薄衬衫有些紧绷。
之所以这么犹豫,是因为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做过太坏的事情。要给一块洁白的布甩墨点,在一片整洁的草坪上踩脚印,给一块无暇的玉石划两道,对良知尚存的人来说,是很大的考验。
燃到头的烟蒂被按进烟灰缸,带着火星的余烬很快吞噬在绵绵的灰白里。
林斯华扳过秦恒乐的下巴,摩挲了一下,距离在不经意间缩短,柔软的嘴唇近在咫尺。就在要下定决心的前一秒钟,床头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具有儿童风味的欢脱音乐一遍又一遍,幼稚得让人非常烦躁。
等了很长时间,依然再不间歇地响着,有种不接不罢休的倔强,仿佛电话的主人不会在干别的事情。
林斯华只得先用秦恒乐的指纹按开,点了接通。
接触时手指触感温温热热。
电话一接通,那边似乎松了口气,声音却是与之相反的低沉冷淡,虽然听起来挺年轻:“喂。今晚为什么不报平安?”
熟稔又责备的语气让林斯华皱了一下眉头,幅度很小,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换上了一副有礼貌地语气:“你好,我是秦恒乐的同学。他把手机落在我这里了。”
“丢三落四。”那边自言自语了一下,转而也同样礼貌道,“请问同学你联系上他了吗?到宿舍了吧?”
“对。今天不方便,明天大概能取到。”
“好的,谢谢。明天麻烦让他给我回电话吧。”
“您是哪位?”林斯华不动声色地问。
秦恒桉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个蠢蛋的弟弟,含糊而淡定道:“不方便透露,他知道。”
挂了电话之后,偷听的秦母叹了口气:“他要闹到什么时候,翻译保镖助理都不要了,我们还能不能见到他。”
“以他那个性格,和人起冲突还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秦父也叹口气,“不能这么惯下去了,赶紧想办法接回来吧。”
秦恒桉安慰了他们,说自己花钱让秦恒乐进了好一点的学校,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否则真让他去上不知名的学校,估计一言不合就已经横尸街头了。
学校只提供类似旁听生的名额,并没有真的学籍,秦恒桉又租了间空闲宿舍,把他哥哥安顿进去。反正他哥傻乎乎的,英文不会说也听不懂,估摸着闹够了就回来了。
秦家三个人相对而坐,他们都知道秦恒乐过得不开心。小时候一昧揠苗助长,扼杀天性。后来从小儿子被接回来掌管公司的那刻起,彼此都心知肚明,是宣告着大儿子走到一半的路不用走了。简而言之,就是放弃了。
秦恒乐给他弟腾了位置,但始终找不到自己以后的位置。他折腾或许也是正常的,不过是本该在儿童时期完成的事情,被挪到现在来做。
另一边挂掉电话的林斯华把手机撂到一边,重新把外套穿上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不会牵扯无辜的受害者。
看着那张无辜的睡颜,有点没来由的怒火。就知道有钱人不会多单纯。在自己面前装得干干净净,背地里却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
第二天一早,秦恒乐睁开眼睛。觉得头疼得像有小人在里面开party,又蹦又跳。
意识也不大清醒,混沌得一塌糊涂。
在陌生的环境里看了一圈,苏醒的大脑告诉他这是一个酒店房间。四处都没有人,他先下了床,在房间里走动走动,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皱皱巴巴的衬衫和垂在额前的头发,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实在是难以忍受,他顾不上那么许多,打算把酒店之谜先搁着,回去把衣服换了。刚一开门,就撞上了一个人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防备道:“Who,who?”
擡头发现是林斯华,整个人才放松了一些。
“Derek!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里?”秦恒乐扶着眩晕的脑袋。
“你记性一向这么差吗?”林斯华依然是那副彬彬有礼的神态,语气带着和内容不符的友好,“昨晚去酒吧,你喝醉了。”
原来是这样。
解开真相的秦恒乐终于不用再回想,感到一身轻松,全然不知道昨晚差点发生了什么。
林斯华把手机递给他:“昨晚有人给你打电话,让你回一个。”
“谁啊。”
“他说你知道。”林斯华忽然压低了声音,配上那双占优势的多情蓝眼睛,语气显得有点暧昧。
秦恒乐愣了一下,脸上有点热,他莫名其妙地解锁,看了一眼通话记录,不明显地咧了下嘴。
林斯华观察他的神情。
毫无察觉的秦恒乐给弟弟回了电话,揶揄道:“你还知道关心我?”
“你不要死了,我不想看到爸妈伤心。”
一句话就让秦恒乐脸色大变,舒畅的心情也消失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已经被挂断。
“是谁?”林斯华趁机友好地问,神色却没配合上,沉沉的。
“我的傻蛋弟弟。”秦恒乐说。
“biological?”
“啊?”
“生物学上的吗?”
“什么生物学不生物学,说话不要总是拐弯抹角。同一个父母。”
林斯华点头,说不上自己为什么感到轻快。假如不用意外之喜这种浮夸的词的话。
那就继续他的计划了,看着情绪生动的秦恒乐,林斯华理了一下衣领,问:“你有男朋友吗?”
“没。”秦恒乐还在翻着手机未读消息,随口回答道,也没觉得问题突兀。
“我怎么样?”
“你人挺好的。”
两个问题没有被秦恒乐衔接起来,空气中一片沉默。
林斯华就这么低头,冷静地看着秦恒乐,外面阳光很好,高大的身形处于背光位置,投落下的阴影把人整个笼进去。
秦恒乐后知后觉地擡起头:“怎么了?”
“做我男朋友,你。”林斯华不带感情地说。分明是达成目的手段,但看到那双瞪圆的眼睛,他的心率有些异常,或许是撒谎所致。
这句话实在突兀,让秦恒乐怀疑林斯华的中文也不太好,但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别的解释,于是先按自己听到的回答。他拒绝道:“不用了。”
“那以后你就没有翻译和向导了。”
即便这样,秦恒乐也觉得不行。先不谈他之前准备孤独终老的纯爱思想,他压根没把林斯华纳进择偶范围。就像路边的小树桩突然向他表白,这可以接受吗?
他打量了一下这个小...这个有点高的树桩,此刻对方正低头看他,睫毛天生带弧度,让蓝眼睛更加迷人,这个角度看过去下颌棱角分明,自带的压迫感让人有点发怵,宽阔的肩膀时刻散发荷尔蒙。
看了两下,不由自主地别开目光。虽然客观来说这人确实挺帅,但他是不会被这类人吸引的。因为自认为理想型有且仅有失去的夏秩,这俩没有一点儿相似。
秦恒乐长得帅又有钱,从小到大经历过的表白不胜枚举。不过弟弟告诉过他这些人里面大半都是冲着钱来的,等有天家里破产就会把他扔到大街上,秦恒乐知道自己不聪明,狼人杀从来赢不了,所以统统拒绝。
在拒绝人这方面他熟能生巧,已经成了一名优等生。
林斯华没有想到,这个傻蛋在拒绝他。
他目光愈发暗沉,像深不可测的海域。不是说同性恋吗,自己都豁出去做了牺牲,这人凭什么敢拒绝。
“...你人真的很好。”秦恒乐还在吭哧吭哧走流程,忽然感到有只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强势霸道的接触落在唇上,力度很大,能够尝出怒气。
1v1坚守者秦恒乐的世界观崩塌了,他不干净了,没法再为心中的白月光奉献终身。脑袋里一片轰隆轰隆,可能就是信仰之桥坍塌的声音。
不过呆了一会儿之后,便拗不过本能地转移了注意力,投入到眼前最棘手的事情上来,皮肤和唇上的感官刺激都很陌生,伸手推了两下之后没有推动。
在异国他乡被钳制得动弹不得,饶是迟钝如秦恒乐也感到害怕。好在林斯华最终放开了他,指腹碾过他的嘴唇,大步转身出去。
秦恒乐慌乱了好一阵,一会儿想那个吻和蓝眼睛,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心跳好快,如果英年早逝在异国,一定要把骨灰埋在祖国大地。好久之后平静下来,忽然发现自己被一个人丢在酒店。
他走出去,有位服务人员拦住他说了一串英文,赶紧匆匆忙忙地去掏手机翻译,但手忙脚乱地操作不好,页面迟迟打不开。
服务人员对着对讲机又说了什么,很快又来了几个人,都是外国面孔,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话。
之前林斯华在身边,秦恒乐从来没有面临过这样的场景。一番尴尬的鸡同鸭讲后,他迫不得已地打电话给弟弟,秦恒桉帮他解了围。
秦恒桉冷语劝他回去:“你想进娱乐圈就继续玩,之前的事情已经翻篇。夏秩和柏越已经见过家长,向所有人公开,上次见面还...”
“不要说了。”
“你不会还对人家夏秩旧情难忘吧,秦恒乐你至于吗?”
“谁说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秦恒桉嗤笑了一声。
“真的,刚刚还在这里。等回去让你们通电话。”
这句话显然起到了震慑作用,秦恒桉警告他不要乱来,秦恒乐很得意地挂掉电话。综合生活便利,气死弟弟,还有不明原因的心跳加速来看,或许可以和林斯华试试。
之后来到宿舍找林斯华,有点忐忑地告诉他自己经过考虑,答应了。
林斯华感到被戏耍,但为了长远行事,他咬了一下后槽牙,作出意外又喜悦的样子。
于是秦恒乐在异国他乡交到了一个男朋友。
本来林斯华还担心自己装得不好,特地看了几部腻得要死的恋爱电影,结果是白费功夫,秦恒乐没谈过恋爱,林斯华怎样,男朋友就是怎样的。
两人就这么谈了一段时间,出乎意料磨合得挺好。
“Derek,whatdoyouwant?”说话的是歪果仁壮汉John,对林斯华的行为非常不解。这位John是林斯华和秦恒乐初见那天,抢劫女生的那位。
其实当时的事情和秦恒乐见到的有些出入,真相是他们收了那个女生的钱,等待女生的心动男生英雄救美,结果被秦恒乐截了胡。
John不理解Derek为什么和那个中国人混到一起,他记得Derek的父亲就是个极其有钱的中国人,工作时爱上了西方美人,两人有了林斯华。结果工签到期选择了回国,解释说国内很重视孝道。
林斯华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几乎不可能跟着走,林父傲慢地说每年会过来看看,气得林母的病情加重。
这是他所了解的模糊大概,John知道林斯华排斥一切和父亲有关的东西,比如有钱人和中国男人。
如今却和一位有钱的中国男人搞起了对象,他想不通。
林斯华告诉他自己只是为了骗钱,因为林母疗养需要很多钱,林父的生活费越来越少,从今年开始便“忘了”打。
“那倒是骗啊!”John摊手,用能够表达强烈语气的英文句式说。
林斯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到目前为止确实一分钱都没有要,而且也不觉得这样的扮演令他难以忍受。开始还勉强称自己是温水煮青蛙,现在水都已经开了,他还没有把青蛙放进去。
“斯华!”恰在这时,下了课的秦恒乐跑过来,勾住林斯华的脖子,旁若无人地亲吻了一下。林斯华自然地揽住他的肩,替他把书包拿下来。
Jhon看了一眼,这个东方人又傻又有钱,就像一个行走的流油大鸭蛋。
秦恒乐也朝他hello了一下,毕竟是林斯华的朋友。
他发现林斯华在朋友面前和在自己面前差别挺大,对着自己有种刻意表现出的完美,情绪波动不会太大。应该是在一起时间不久导致,他觉得可以慢慢克服。
现在秦恒乐越来越喜欢林斯华,已经可以给当时不明原因的心跳过速写下结题报告。他为自己的飞速变心而寻找理由,林斯华高大英俊,风度翩翩,在这种人格魅力的感染下,少有人能不沦陷。
他也改换了用终生怀念初次暗恋对象的原定计划,每天都过得很高兴。当高兴达到一定数值,会让人感到害怕,秦恒乐已经到了那个数值,却没有害怕。
最近的日子像是一个很美妙的梦,之前人生的四处碰壁,只为沉沉睡去,然后才能遇到这个梦。
直到醒了以后,他才觉得这个比喻的确贴切。
那些梦幻的彩色泡泡勉强挨到了期中,教授进行了考试和成绩公布。考试前校长还专门问秦恒乐要不要参加,秦恒乐现在已经能勉强听懂一些简单句子,心想这学校真是人性化,参加考试都是自愿的。
为了展现学习成果,他“yesyes”。
到坐在单独教室考试,再到看到题目,最后公布分数,都是一场悲伤的回忆。很多年以后重新想起,像是被人为地快进过一样。
多媒体屏幕上所有同学的成绩都很优异,模范试卷完美得像标准答案。饶是秦恒乐再傻,也能知道事情完全错了。
而名单上没有列自己的名字,让之前隐隐约约的那些猜测迅速集合,增长,爆炸,在这一刻量变发生了质变,所有的一切叩击着秦恒乐的思维,轰然一片空白。
秦恒乐扒拉出校名搜索了一下。之前刚被录取的时候他也搜过,但乱七八糟的各种英文介绍也看不懂,心想着能录他已经很感激了,再烂的学校也不会嫌弃。
这次他搜索得很细致,逐行翻译成中文。
发现这是一所很牛掰的大学。他又在官网上查了自己的学籍信息,一片空白让人觉得眼花。
如同扮演了一场戏的丑角,直到戏幕落了才意识到。
秦恒乐合上面前的书,心想真是悲伤的人生。
关在宿舍想了一晚上,差不多厘清了思绪。他打电话问秦恒桉为什么这样做,秦恒桉分条告诉了他,委婉指出了很多客观事实。比如当年因为急着进娱乐圈而选择了休学,现在仍旧没拿到大学学位证书。
比如他的自理能力为0。比如他的学习能力也很低。比如他平均每天就要得罪一个人。比如他惹不起也打不过别人。
诸如此类。都是实话,其实秦恒乐本来应该一一经历,但是因为林斯华的存在,把一切都规避了。而本质上,他就是如此。
最后秦恒桉说:“校长说第一天他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对不起。”
这可能是他弟弟第一次向他道歉,秦恒乐想象这个画面很多次,但这次没说什么,挂掉了电话。
正在发呆的时候,林斯华撬开了他的门锁,生气地问他到底在干什么,还以为出事了。感情少见地外露。秦恒桉就把一切都告诉他。
心想着要是林斯华能带他走就好了,反正他离了林斯华什么都不行,就是一个大废物。只要林斯华不嫌弃他,愿意把林斯华男朋友这个职位作为新的生涯目标,并尽量完成得优秀。
但是随着他的话,林斯华的怒气一点一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讶异:“你不知道?”
“你知道?”秦恒乐望着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破碎,心里祈祷不要这样对他。
林斯华低头看了他很长很长时间,最后说自己误会他了,要和分手,说之前只是为了他的钱,对不起。
秦恒乐也擡头看了他很长时间,没看出希望看到的玩笑神情,反而读出如释重负。
于是第二天秦恒乐就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爸爸妈妈和弟弟都来接他,三位成功人士立在接机口,举止和穿着都让别人投来歆羡的目光。
看到他们齐上阵的目标竟然是给这个普通的年轻男孩接机,路人都意外地从上到下打量秦恒乐,除了外貌之外没找出什么过人之处。
秦恒乐回了家,彻彻底底地老实了。面对秦恒桉的故意挑衅也不再回击,安安静静地接受,仿佛一只决定从良的肉食动物,磨掉牙齿和利爪,以后决定温顺地吃草,同时放弃了很多东西。
他回到原来的大学继续修完课程,拿到大学毕业证之后给秦恒桉打下手,在公司认认真真地工作,边做边学,秦恒桉找水平高的人带他,秦恒乐努力得像被输入指令的机器人。
几年下来,也能逐渐地独立完成一些项目,虽然小有差错但也在不断进步。从“老秦总的大儿子,秦总的哥哥”,逐渐也变成了“另一位秦总”。
秦恒桉和父母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倒是时常抱歉。面对他的巨大变化,认定他在国外经历了什么,知道与他们的自作主张脱不了干系,还送去看过心理医生,最后没什么改变。
也疑心过那段没下文的恋爱,拐弯抹角问了很多问题,都没有取得答案。
秦恒乐取得了很多成就,唯独在感情方面毫无建树。家里人给他介绍过一些,男的女的,从嘻哈rapper到古文字学教授,总之是在适龄人类范围内反复横跳。
他也见过夏秩几次,对方仍是好看又耀眼,却没再掀起什么波澜。
直到又过了一两年,他受邀去参加某个晚宴。
自打秦恒桉和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结婚以后,把公司很多股份和抛头露面的事务都交给了秦恒乐,自己退到幕后帮衬。
秦恒乐阴差阳错还是走上了当初最不愿意走的那条路,整个人生像一个滑稽的笑话。不过现在不用动太多脑子,比最初又好一些。
各平台也零星出了些新闻,诸如“昔日不知名艺人,今日逆袭成为秦氏集团总裁”“虎落平阳莫小觑”之类励志新闻,把这个笑话搞得完善了一些。
晚宴盛大而隆重,受到邀请的都是贵客,不过有人的地方总会分出三六九等,这个晚宴的标准就是各自公司与身价。
秦氏集团蒸蒸日上,潜力和价值都属于佼佼。秦恒乐单身又帅,简直是个香饽饽。
他拿着红酒坐在座位上,游刃有余的神态配上那副皮囊,显得年轻有为,即使内里其实草包,只要外面那层绣上了金线,别人就可以假装看不到。
很快就有成群的人带着女儿前来结识。那些女孩都身材窈窕,身穿昂贵的晚礼服,带着训练过的社交礼仪之标准笑容,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直到某位林姓董事介绍她的女儿今年十六岁,秦恒乐才擡起头,升腾起一些久远的冲动,比如不管不顾地骂他一顿。
但最终看到周遭黑压压的西装人群,都是一模一样的嘴脸,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虽然年纪小了点,但是她们学校早恋风气盛得很,现在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她也一直仰慕秦总,以后可以约着见面。对了,还有一位儿子,最近刚刚回国,也想和秦总认识认识,来,斯华。”
听到这个名字,秦恒乐不自觉地握紧了手里的高脚杯,平静的表情有了少许变化,装作不在意地擡头。
这个不要脸的禽兽父亲姓林,儿子叫斯华,那么名字就是——
“林斯华。”
记忆深处的人出现在眼前,还是那么高大英俊,风度翩翩,一双很有特点的蓝眼睛魅力无穷。西装这种衣物仿佛是为他而存在,宽阔的肩膀和笔挺的腰板熨帖得流畅,身材比例看一眼就令人心跳加速。
两人就这么遥遥对视,一坐一站。秦恒乐觉得衬衫领口有点紧。
他果然还是讨厌穿衬衫。
在这一瞬间,他像是被催眠了很久猛然清醒。自己为什么会穿着这身衣服,在这个场合。
“老禽兽,你的女儿还未成年,良心不能和你们公司的帐一样黑。”秦恒乐听到自己说,“这个儿子不错,可以开个价。反正他也缺钱,到时候你俩一人一半。”

他的傻蛋哥哥又在一个重大的晚宴上惹了祸,圈子里已经传得沸沸扬扬。
这个哥哥已经很久没惹祸,让他几乎放松了警惕,这次又突然攻击,仿佛蛰伏多年,就是为了这猛力一击。
不仅公然骂了人,开口要买人家儿子,最后晚宴没开始便带着人家儿子扬长而去。
刚听到时,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仿佛回到了几年前。每次像听故事那样听着秦恒乐是如何勇斗黑恶势力,自己一边觉得好笑,一边要去收拾烂摊子。
这回打了个措手不及,他有些生疏地展开公关,善后,越做越熟练,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秦恒桉在这里苦哈哈,傻蛋哥哥正带着人逍遥快活。
秦恒乐当着很多人的面,畅快羞辱了林斯华一番,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一声不吭地跟着他出来了。上车之后,那种报复的快感逐渐消退,又生出一些无趣来。
他又“幼稚而冲动”了,不该这样的。
但林斯华已经坐在了他的旁边,高大的身形难以忽视,空气似乎都变得稀薄。两人几年未见,又经历了刚刚一遭,只剩下令人窒息的沉默。
“你走吧。”秦恒乐说。
“对不起。”林斯华道歉。
“有用吗?”秦恒乐没什么表情。
在又安静了一阵之后,他忽然开口:“你当年不是说骗钱的吗,为什么没骗?”
这是困扰很久的问题,一直压在嗓子眼,终于还是脱口而出。
“没。做不到。”
因为秦恒乐单纯得让人有种罪恶感,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一直在阻止林斯华。他犹犹豫豫煎熬了很久,在得知对方完全无辜之后,几乎像是卸下了重担,终于不用去伤害他。
“太傻了是吧,骗傻子的钱让你蒙羞。”秦恒乐露出一抹嘲讽的笑。
外面一片黑暗,只有零星的灯火,间隔很久才隐隐地跳动一下,亮度变化并不是很大。
林斯华没有为自己辩解:“你喝酒了,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这车很贵,你配吗?”秦恒乐的皮肤被酒精蒸得有点红,思绪也不是很清明,他的酒量和当初一样,几口红酒就开始晕。他只循着本能,想说一些不好的话。
“人都亲过,车怎么不配。”
秦恒乐一时语塞,紧接着就有些懊恼,为什么口舌之快都逞不过。
“其实你当年如果直说想要钱,我可以包你。反正只是想找个翻译和保姆而已,你把路走窄了。”秦恒乐说。
林斯华神色暗了暗。
就在秦恒乐以为他要下车潇洒离去地时候,这人忽然说:“现在还来得及走宽吗,秦总?”
秦恒乐一愣,就看到高大的身影向自己倾身而来,唇上落了温热的触感,醉酒的感觉密密麻麻地涌上来,铺天盖地,席卷走了理智。他不记得林斯华是什么时候放开他,又是什么时候和他换了位置,开车带他去了酒店,做了几年前没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秦恒乐看着狼藉的一片,呆了一下,套上衣服准备跑路。
拉开门,外面站的又是林斯华。一瞬间仿佛来了个时空回溯,和当初的相似度实在过高,不知道这人为什么总是躲在门口。
林斯华拿着一套崭新的衣服,目光落在秦恒乐皱皱巴巴的衬衫上:“现在不讲究了?”
秦恒乐被看得恼怒,转了一笔很高的金额给他:“不关你事。昨晚还行,有待进步。”
然后从容地披上同样皱巴的高定西装外套,故作淡定地走出房间。
林斯华看着那个装模作样的背影,磨了磨牙。
秦恒乐心情不错地回家换衣服,在家里的客厅遇到了坐在沙发上吃早餐的秦恒桉。
秦恒桉看了他一眼,并没说什么,他已经转变了心态。夏秩告诉他,过度保护只会带来恶性循环,就像娇生惯养的宠物猫,一辈子这样还好,万一产生了出去看看的想法,对它来说将是毁灭性灾难的开始。
他们一家本来不信的,直到秦恒乐越来越不快乐,无疑与初衷背道而驰。
其实秦家会这样护着秦恒乐不难理解,就像双胞胎的父母往往疼爱弱小的那个。如果一个强大的家族产生了一个弱者,大概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秦家一直都很聪明,只有秦恒乐是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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