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很风骚by风羡 CP
风羡  发于:202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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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是个颜值优越、身价不菲的绝佳好男人,却到了33岁还未曾谈过恋爱。江岁断定是因为他平时太过严肃正经,所以才导致没什么人敢近距离接触他,错失了大把脱单的好机会。
酒吧里虽鱼龙混杂,但也是个可以遇得良人,收获绝美爱情的地方。难得能将这个事业繁忙的正经人带去酒吧,又怎能让他错过如此好的脱单机会?
江岁同陆远之好好地商议了一番,决定请一位娱乐圈内的著名造型师,给洛书打理一个当下年轻艺人喜欢的时髦发型,换一身年轻活泼的行头,再略微化了一下妆,修饰五官与面部轮廓。
洛书天生瞳色极浅,呈淡淡的银灰色,显得整个人的气质格外清冷,只要是在他不笑的时候,就很容易给人带来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造型师给他戴上黑色美瞳后,气质就明显变温和了许多。
洛书的模样本就生得年轻,经由造型师全方面打造过之后,活脱脱像个刚步入大学不久的稚嫩学生。
周末的酒吧格外热闹,陆远之行使自己作为老板的特权,提前给洛书预订了一个位置最居中的V卡,也就是DJ舞池正对面的VIP卡座。
舞台上年轻的酒吧驻唱,唱着时下最流行的热血歌曲,双眼注视着坐在舞台前的人,那人留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看起来应该是台上驻唱的女朋友。
那人转过头与坐在自己身后的同伴说话时,明媚动人的笑容吸引住了洛书的目光,她秋水潋滟的双眸里盛满了柔光,将洛书心中的幽潭撩起了阵阵涟漪。
她注意到洛书在看自己,笑着冲他打了个招呼,弯起的双眸如夜空中的明月一般耀眼。
洛书失神了片刻,摇晃着酒杯别过了头。他人之妻不可欺,他可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
江岁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洛书的反常,顺着他目光所及的方向,看到了那个同他眉目传情的美人。他一直以为洛书跟自己是同类人,还特意给洛书介绍过几个漂亮男孩儿,但每次都被洛书以各种理由给婉拒了,没成想这洛书原是喜欢女孩儿的。
他挑眉一笑,打算去将那个女孩儿邀请过来,介绍她同洛书认识认识,再一起愉快地小酌几杯。若是能顺利撮合这俩人在一起,那他可得狠狠地敲诈洛书一顿。他这才刚起身,桌上的手机就响起了电话铃声,是乔思衡打过来的。
乔思衡今晚和大学同事聚餐,吃饭时多喝了点酒,现已醉的不省人事,横躺在酒楼包厢的沙发上。他才刚入职没不久,同事都不知道他家住哪,就只能打电话叫人来接他。同事捏着他的手,挨个尝试着指纹解锁,一试即中。
乔思衡的联系人列表里,除去父母亲戚和同事之外,就只有一个备注是“准男朋友”的电话号码。乔思衡的父母和亲戚都远在外地,同事就只好拨打这个准男朋友的电话。
作为乔思衡准男朋友的江岁,不可能对此不管不顾,只好丢下洛书提前离开,去把那个小醉鬼送回家。他原本是打算叫洛书和自己一起走,但想着这人难得遇上看对眼的人,可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私事,就害得别人错失了良缘。
为了助好友顺利抱得美人归,江岁临走前不顾洛书的反对,替他解开了几颗衬衣扣子,说是这样可以更好的展现男性魅力。
江岁这前脚才刚踏出酒吧,就有几个泼皮无赖缠上了洛书,他们围座在洛书的身边,致使他无法轻易脱身。其中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油面男,故意将酒弄洒在洛书的裤子上,趁机在他胯/间摸来摸去,真就是好不要脸一男的。
洛书钳住那油面男的手,冷着脸凛声说道:“这位先生,请您自重。”
那油面男啐了一口,猛地站起身,将洛书推倒在真皮沙发上,双手攥着他敞开的衣领,有些气愤地大声喊道:“你不就是干这种龌龊行当的吗,他/妈/的还不让人摸了,搁这里装什么假清高呢?”
洛书牟足了劲儿,一把将那油面男推倒在台几上,随即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这位没礼貌的先生,请您说话时把嘴放干净点。”
“哟呵,你的那位大金主都把你丢下走了,你TM就是个靠卖为营生的死鸭子,还搁这儿豪横什么呢!”
油面男顺手抄起桌面上的酒瓶子,准备狠狠砸向洛书的脑袋,被闻声而来的长卷发美人钳住了手腕,再猛地一下扔到地上。那从他手中飞出去的酒瓶子,十分巧合地砸在了他的鼻梁骨上。他的同伴一拳挥向长卷发美人,却反被一脚踹翻在地。
长卷发美人一个完美的侧身,躲过了另一个人的攻击,再反身一脚将其踹翻在地,随即拉起洛书的手,朝着酒吧外面跑去。他的朋友是这里的驻唱,若是现在将事情闹得太大,势必会害得自己的朋友丢掉这份工作。
他拉着洛书跑了很远一段路,最后停在一家大排档的门前,两人就自然而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起了宵夜。
“我看你的穿着打扮,应该也是个学生吧,你……在酒吧做这种事情,是因为家里有什么困难吗?”长卷发美人将刚烤好的鸡腿,放在洛书面前的小纸碗里,一脸关心地看着他。
洛书从一开始就感到很诧异,这个仅凭一双笑眼撩起他心中涟漪的人,原来竟是个生得比他还高的男孩子,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只是这个不可貌相的男孩子,似乎也把他当成了夜店里的鸭子。
他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也就没有急着澄清这个误会,顺着那男孩子的话说了下去:“我父母发现我在和男人谈恋爱,就把我赶出了家门,还说不再负责我的任何费用,让我自己去想办法解决。我利用课余时间做点儿兼职,倒是勉强能够支撑每月的生活费。但我最近有点儿倒霉,弄坏了室友的电脑还没法修,只能赔他一台新的。现在因为课题作业急着要用电脑,我一时间又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就只好走上这条赚钱的捷径了。那个老板出手十分阔气,说第一次可以给我五万,这样一来,我下学期的学费也不用愁了。”
他这临时编出来的谎话,分明就是漏洞百出的,但那男孩子似乎并没有听出来,甚至还因为他的话语变得情绪激动了起来,一双脆弱的竹筷子直接被掰断成了四截。那男孩子起身握住他的双手,从肩上滑落而下的卷曲发尾,同铁盘中的烧烤纠缠在了一起,却未见那男孩子有丝毫的在意。
“你要是实在交不上学费,可以去网上申请助学贷款,差室友的那些钱我可以先借你,你可千万别再想着做这种事情了,又伤身体又违法。万一那些人身上染了什么不干净的病,你多的都要花出去,划不来的。”
他垂眸一笑,继而试探着问道:“听我说喜欢男人,你不会觉得反感吗?”
“这当然不会。”那男孩子弯下身,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因为,我和你是同类人呀。”
他缓缓转过头,近距离看着眼前人灿若繁星的双眸,心中的涟漪再次荡漾开来,却又不禁想起,这人在酒吧里看着台上驻唱时的背影,脸上的笑意因此而一点点淡了下去。他心中荡起的水波里,就好似被人掺入了几滴酸梅汁,泛着丝丝酸意。
他抽回自己的双手,搬着小板凳往后退了一些,抿唇一笑,说:“那个酒吧驻唱应该是你男朋友吧,你这样丢下他和我一个陌生人出来,他会不高兴的,你还是快些回去找他吧。这顿烧烤的钱就由我来付,当作是我对你出手相助的谢礼。”
那男孩子愣了片刻,笑着回道:“这误会大了,他是我的好朋友,而非男朋友,我现在可还是个黄花大闺男呢。还有,你我都坐一张桌子上吃过饭了,这怎么还能算得上是陌生人,只是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罢了。我叫沈雁行,就在这附近上大学,你叫什么名字呀?”
“洛书。”
“洛书,你的名字真好听,我很喜欢。”沈雁行用筷子搅弄着碗里的烤韭菜,犹豫了一会儿,抬起头继续说道,“你说你是因为和男人谈恋爱被赶出家门的,那你和你……男朋友还在谈吗?”
洛书假意无奈地摇了摇头,回道:“我和他因为三观不合,已经分了有一段时间了。”
听了洛书的回答,沈雁行的眼睛瞬间就变得明亮了几分,他歪头一笑,说:“你既已恢复单身,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你现在可以和我在一起了?”
沈雁行抛出来的问题,直接把换洛书给问愣住了,他扶着险些被自己打翻的小纸碗,一脸不可置信地问道:“可我们才刚认识,对彼此都还不熟悉,这进展会不会有些太快了?”
“爱情的萌芽,并非只能靠时间去催发,也可以是一见钟情。”沈雁行起身走到洛书的身边,半跪着蹲下身,握住洛书的双手,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柔声说道,“我虽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动心,你若是愿意答应我,我一定会十分钟珍惜这段感情。”
洛书莞尔一笑,回道:“好,我答应你。”
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完全没必要在感情这种事上拖拖拉拉,他和沈雁行既是你情我愿,那又何必拒绝?两个人同时对对方一见钟情,并能在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成为情侣,这可是万里挑一的好事情,他又何苦去拒绝?
爱情这种东西本身就很无厘头,无论是多奇怪的开头与进展,它都是在合理范围内跳动,最终取得一个最为合理的极限值。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确定了情侣关系,也以最快的速度在对方身上盖上了属于自己的印记。其中值得在意的是,只做top的洛书变成了bottom。
洛书只是去酒吧走了这么一趟,就收获了一个各方面都令自己感到十分满意的男朋友,他为爱委身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只要他的男朋友开心,就算是想玩点儿特别的也未尝不可。他从前就因为只做top错失过良缘,那时也没觉得有多可惜,但他现在宁可失身也不愿意失去男朋友。
他的男朋友真得很好,好到能够包容他的一切。那夜他们深入交流过之后,他就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全盘托出了,可他的男朋友非但没有怪他撒谎,还红着眼眶说都是自己的错。
“对不起书书,都是我的错,如果我当时没有误会你,你也就不用顺着我说那些作贱自己的话了。”沈雁行将头埋在洛书的颈窝处,湿漉漉的微卷长发,同洛书沁着汗珠的皮肤沾黏在一起,他吻了吻洛书汗津津的脖颈,略带着哭腔继续说道,“书书你真好,那时你非但没生我的气,还愿意答应和我在一起。”
他的男朋友十分体谅他,怕他经常两头跑会很辛苦,就特意跑到他所在的城市来找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为了防止自己的小男朋友被无良企业坑骗,他就将沈雁行安排在自家集团旗下的律师事务所里。男朋友如此体谅自己,他也不能让男朋友累着,更加不能让别人用异样眼光看自己的男朋友。他叫公司负责招聘的HR按照平时的招聘流程,高薪聘请他的男朋友到事务所任职管培生,毕业后直接转正为事务所负责人。
他虽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但集团里真正见过他本人的并不多,只要是工作不太忙的时候,他就会抽出自己所有的空闲时间,打扮成他们初见时的学生模样,去事务所看望自己认真工作的小男朋友。
他每次抽空去看望自己的男朋友,都会看到事务所里刚来俩月的实习生,在以各种方式纠缠他的小男朋友。虽然沈雁行从来不吃她的那一套,两人的性向也对不上号,但他就是见不得别人觊觎自己心尖尖上的人,更何况,这人还老是故意和他的男朋友有肢体接触。
他总是会忍不住心里泛酸,就连中午和沈雁行一起吃饺子的时候,都觉得那蘸水醋味不够重。
好在这个心思不正的实习生,并没有在事务所里待很久,她因为实习期没能通过考核,就收拾东西灰溜溜地走了。
而那个妄想邀请沈雁行共度七夕的男人,是事务所最近在负责的大客户,只要他们帮这个男人打赢官司,就能拿到上百万的提成。这个男人贪图他男朋友的美色,以将提成提高7%个点作为诱饵,想骗他家雁行上钩。将提成提高7%个点,可以说是真得很诱人,但他的男朋友并没有为其所动,反而以自身能力不足为由,把这个案子全权转接给了湛蓝,他自己则请了几天病假溜之大吉。
他所在的城市有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每年七夕节都会举办花灯会,许多热恋中的小情侣,都会前去放一盏写满祈愿的荷灯,希望借此来获得天神的祝福。当然,大家并不相信鬼神一说,只是图个吉利罢了。
他和他的男朋友都留出了足够多的时间,来陪彼此度过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天,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个有着特别意义的灯会。
白日里,他们开着越野车在山地间飞驰,他们踩足了油门,穿梭于丛林之间,越过山坡,驶入洼地。
入了夜,他们一同将写满祈愿的荷灯,放入碧波荡漾的湖水之中,一双手紧紧交握在一起,看着荷灯带着他们的祈愿随风飘向远处。
他们坐在包夜的摩天轮上,俯瞰着古城的夜景,在一片电子烟花声中,述说着对彼此最真挚的情意。
【作者有话说】
宝贝儿们七夕快乐呀~

第148章 (番外慎订)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①
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洛书和阿雁对彼此敞开了心扉,谈过一场为期几十年的恋爱。
他们皆是天地灵脉孕育出来的神明,享有无边的法力,与至高无上的权利,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池雁却死在了他们大婚那天。
十里红妆,锣鼓声天,魔神珈蓝举兵来犯,用众多凡人的鲜血,染红了洛书前去接亲的路。他故意选在这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日子,与混沌之主里应外合,破开上一任天道使者以元神铸成的封印,打开了神州界与混沌界之间唯一的通道无妄之门。
源源不断传入进神州界的魇气,令所有魇行者的法力激增了数倍,又有大批来自混沌界的魔物进犯,一时间山崩地裂,生灵涂炭。
主导这一切的混沌之主,却像个缩头乌龟一般,躲在门后的世界里看戏。
池雁和洛书带领着世间所有神明,尽可能杀掉所有为祸苍生的魔物,杀不完的那些,就将他们全都逼退回老巢。只要合上这扇与天齐高的巨门,崩坏的神州界便会重现光明,但若是不将无妄之门彻底封印,今日这种惨祸终究还会再次上演。
池雁自降世那刻起,便肩负以身护苍生的职责。
他使用咒术放倒洛书,交与看起来浑身狼狈的江岁后,拼尽毕生所能,逼退再度进犯的魔物,斩杀祸害珈蓝,杀进混沌取元凶首级,在元神本源彻底枯竭的那一刻,献祭出自己的身躯与元神,为无妄之门铸上一道无可解的封印。
向死而生,以死谋生,是为苍生大道。
所有人都以为池雁已经彻底身死魂消了,其中也包括痛失挚爱的洛书。他捡回那日掉落在敕邺山上的残破喜服,在阿雁曾经住过的小院后的竹林里,建了一座衣冠冢,将大婚那日未能来得及递出的花球,绑在了阿雁的墓碑上。
池雁离世后的前几年,只要没有事物需洛书去处理,他便日日宿在阿雁的衣冠冢旁,甚至于买醉度日,整个人憔悴得就仿佛被山间妖怪吸干了精气一般。
江岁不忍见洛书如此消沉,就只好编了个善意的谎言,骗他说阿雁在封印无妄之门前,曾为自己留过一线生机。也就是说,这世间还存在着阿雁的一缕残魂,需要耗费几千年的时间,去修复出完整的身躯与元神,才能同他们再次相见。
重燃希望的洛书,开始游历世间,他想找到阿雁的这缕残魂,将其温养在自己的元神本源里。或许,这样就能早些同阿雁相聚了。
洛书行走于这世间几千年,没放过任何一处角落,但终究却未能得偿所愿。
他想,或许昆仑灵脉将阿雁召唤回去,好汲取天地灵气为其修复身躯与元神。弑神者再次降世时,便是阿雁回到他身边那日。他怕阿雁回家的时候,会找不到他,便长久地住在了他亲手为阿雁建造的小竹院里。
江岁在闲暇时,会过来陪洛书说说话,聊聊这世间超乎所想的变化,有时也会给他带些凡人喜欢的小玩意儿给他,其中就包括智能手机。洛书虽是个远离人世的“老古董”,但学会使用这些高科技却并不困难。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怪冷清的,不如养只小动物陪着你,身边能有个活物,总归还是要热闹些的。”
“养小动物?”洛书只驯养过体型庞大的神兽,对养小型动物没什么实质概念。
“对啊,凡间那些独居的男男女女,就会在家里养只小猫或者小狗,你也可以试着去养只猫咪什么的。这养在昆仑的猫咪和小狗,活个百八十年肯定是没问题的。你要是嫌它们命短,可以给它们喂几颗延年益寿的丹药吃。”
江岁的建议确实很不错,可洛书想养在身边的,始终只有一个阿雁。
洛书返回昆仑定居后,每日夜里都会提一壶扬淮的琼花酒,对坐在阿雁的衣冠冢前,诉说他的相思之意。好巧不巧,白日里江岁刚提完养猫狗的建议,他夜里就在阿雁的衣冠冢旁,拾到了一只成年体的双色长毛猫。
这只猫原本蜷在墓碑边睡得正香,洛书才刚走进小竹林,它就睁开了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飞快地跑过来抱住他的小腿,“喵喵喵”地叫个不停,时不时地用毛绒绒的脑袋蹭他几下,甚至还跳起来用爪子挠他手中提着的酒壶。
不知是何缘故,他看着这只猫带着恳求之意的眼睛,就突地想起了阿雁小时候的模样。分明是一猫一人,却莫名有着一些相似的地方。
他抱起猫咪给它顺毛,猫咪则枕着他的臂弯,发出很舒服的呼噜噜声,有时还会用粉色小巧的猫舌,舔舐他的小臂皮肤,猫咪舌头上的细软倒刺,挠得他感觉有些痒痒的。
洛书觉得自己同这只猫咪很有缘,便抱回屋里养着了,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雁雁。他用手机给猫咪拍了张照,向江岁询问这种猫该怎么养比较好。
江岁:哟,你从哪里搞来的布偶猫,还是最漂亮的双色布偶。
洛书:捡的。
江岁:哪儿捡的,运气这么好?能捡到只丰腴的成年猫,这可省了不少麻烦事儿。
洛书:竹林。
江岁:你给它取名字了吗?小猫咪听习惯了自己的名字,是会回应你的。
洛书:雁雁。
江岁:凡人都是给猫咪喂猫粮和煮熟的鸡胸肉,但像布偶这种身体娇气的小猫咪,最好是喂它吃鸡胸肉或者牛肉。你还可以买些那种多口味的猫条,每天喂它吃个一两条就行。
洛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江岁:有些猫咪会怕狗,你如果后面还想养小狗的话,就得留意一下你家猫咪的胆子了。
洛书:那我就不养狗。
江岁:哦对了,你家猫是布偶妹妹还是布偶弟弟?
洛书:公猫。
江岁:是布偶弟弟啊,我个人建议,你最好是带它去宠物医院噶个蛋,要不就给它找个布偶妹妹做媳妇儿,不然等猫咪到了发/qing/期,是会很难受的。尤其是这公猫,每隔一星期就会来上那么一次,一次可就得持续七八天。不过,你也别立刻就带它去,小猫咪被绝育了,可是会记恨主人很久的。
洛书:好,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等到了完结之后,我可能就不怎么想写番外了,所以,就在连载期把好玩的脑洞写进番外里(/ω\)

第149章 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②
第二日一早,洛书就去离昆仑最近的菜市场,给雁雁买了十几斤鸡胸肉,尝试着使用江岁教与他的网购方法,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买了一大袋进口猫条。
作为常年隐居山林的“老古董”,洛书自然是没有身份证去办银行卡的,网络交易平台绑定的全是江岁的卡,花的全是江岁的钱,收货人信息也填写的江岁。偶尔被作为自动取款机使用的江某,还得将洛书网购的物品给他传送过去。
别的猫咪都很喜欢吃猫条,可这雁雁就十分的与众不同,它只爱吃洛书给它煮的鸡胸肉。洛书每次喂雁雁吃猫条,就像是逼它忍受酷刑的折磨。见雁雁实在不爱吃猫条,他也就没再强求,把所有猫条都挤进一个大碗,放在小竹林里喂周边的野猫。
雁雁十分的黏主人,白日里要缠着洛书陪它玩,夜里必须得蜷在洛书怀里,才能好好地睡觉。这些倒还不算什么,就连洛书洗澡时,它都要守在一旁看着,甚至于直接跳进沐浴桶里。
别的小猫咪都比较惧怕水,洛书养的这只倒是出奇的不同,它不仅不惧怕水,甚至还能在沐浴桶里表演花样游泳。
被水浸湿了全身长毛的布偶,看起来就没平时那般圆润了,是只健康壮硕的小猫咪。
雁雁仗着洛书无条件地宠溺它,变得愈发的得寸进尺,每次跳进沐浴桶里,都要找寻一遍幼时踩奶的感觉,以及……汲取猫咪母乳时的美好回忆。洛书虽觉着这样有些许怪异,但还是由着它做自己想做的一切。
雁雁到了江岁所说的发/qing/期时,整日都“喵喵喵”地叫个不停,还会用它尾巴下面的两个毛绒球球,去蹭洛书的手臂与大腿。每当洛书轻轻拍打它的尾巴根儿时,它就会变得格外兴奋,将屁股高高翘起,发出很舒服的呼噜噜声。
雁雁每天仰躺在洛书的大腿上,时不时露出它的粉红尖尖,撑开软乎乎的肉垫表演如何踩空气。
洛书顺了顺雁雁肚子上的软毛,轻轻捏着它柔软的粉色肉垫,说:“你是不是很难受,要不我还是带你去宠物医院做绝育手术吧?你放心,医生会给你打麻药,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
听见主人要带自己去做绝育手术,雁雁浑身的毛瞬间就炸了起来,猛地一下跳起来跑走了。无论洛书如何呼唤它,它都不愿意跑回家,宿在外边儿淋了一夜的雨。
厌倦了风餐露宿的日子,它又跑到阿雁的衣冠冢旁,等着洛书第二次将它带回家。
猫咪与主人之间的爱,是双向奔赴的,雁雁前脚刚跑到衣冠冢旁,洛书后脚就走过来将它抱回了家。
雁雁蜷在洛书的怀里,两只前腿紧搂着他的小臂,那双漂亮清澈的蓝色眼睛,委屈巴巴地留着眼泪,仿佛是在对他诉说这几天来所受的苦。小毛孩子不会说话,就只能用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洛书从怀中取出一张纯白的手巾,轻轻拭去挂在雁雁眼眶的泪珠,一边摸着它毛茸茸的脑袋,一边温柔地说着:“乖,雁雁不难过,我不带你去绝育了。”
雁雁“喵喵喵”地叫了几声,仰躺在洛书腿上扭来扭去,这是在请求主人挠自己的肚肚。
洛书顺了顺雁雁肚子上的毛,问道:“你在外面待了这么多天,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洗个澡?”
雁雁是只十分爱干净的小猫咪,自然是乐意至极的。
洛书将雁雁全身的毛发写得干干净净后,就看着它潜入水底扑腾了几下,然后在自己身上胡乱地舔舐了一番。猫咪舌头上的细软倒刺,简直叫人……
雁雁离家出走的这段时日里,洛书用自己那蹩脚的针线功夫,亲手给雁雁做了件算不上多难看的小衣裳,上边还绣了个勉强能看出来是猫咪的图案。他全程凭着记忆做出来的大小,雁雁穿着倒还是挺合身的,不勒肚子,也不勒褪和脖子。
不知是不是因为雁雁每日都蜷在自己怀里睡,洛书总觉得夜里有人在搂着自己,不仅如此,他的腿上还总是莫名其妙地红了两块儿,甚至有时差点就磨破了皮,有些许红辣辣的疼痛感。
他睡得没那么深时,就能很清晰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钻来钻去,他想睁开眼睛来看看到底是谁在摸黑干坏事,身体却像完全不受自己控制了一般,眼睛不根本去履行大脑下达的任何指令。
晚间沐浴时,洛书指着自己腿上发红的那两块皮肤,问雁雁:“雁雁知道这是怎么来的吗?”
雁雁眨巴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表示自己对此丝毫不知情。但等洛书仰起头思索事情后,它立马切换了表情,微笑着舔了舔自己的前脚肉垫,仿佛它就是这起深夜事件的罪魁祸首。
雁雁很快又到了猫咪的特殊时期,洛书觉得总让它忍着捱过去不是个事儿,便决定再养只布偶猫给雁雁做媳妇儿。
江岁建议洛书到网络社交平台上去看看,有没有成年布偶妹妹需要领养,或者直接发几篇帖子问问,看看有没有谁家布偶妹妹需要配种。洛书这人特别实在,所有社交软件账号的头像,放的都是他抱着雁雁拍的生活近照,这帖子才刚发出去不久,就有几个人来评论了。
1L午夜凶零:头像是本人吗?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是。
午夜凶零 回复@洛书:你怀里抱着的就是你家的布偶弟弟吗?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是。
午夜凶零 回复@洛书:可真好看。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谢谢。
午夜凶零 回复@洛书:我家有只布偶妹妹目前需要配种,咱们加个好友详细的聊一下?
洛书 回复@午夜凶零:好。
【午夜凶零请求添加您为好友,是否同意?】
洛书仔细看了看午夜凶零的猫咪头像,同意了他的好友申请。
午夜凶零:你家住哪儿,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见一面?
洛书自然不会告诉对方自己住在哪儿,于是就把江岁所住的小区地址发了过去。
午夜凶零:南城别苑离我还算比较近,我们这周末约个合适的时间见一面?
洛书:好,地点你安排。
午夜凶零:那我们就周六晚上在中央公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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