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很风骚by风羡 CP
风羡  发于:2025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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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之后,池雁便以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成了三皇子洛书的未婚妻,待洛书立下头等军功,两人就择个良辰吉日正式成婚。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藏得再深的秘密,也会有被揭露的那天。
在洛书随秦越溪去平定西北的那段时间里,他的母妃知晓了池雁的真实身份。她命令洛书院里的通房丫鬟,每日在池雁的吃食内加入特制的毒药,令池雁在短时间内因怪病而亡。
处理掉池雁之后,她以叶家欺骗皇室的罪名为由,威胁叶家将嫡出女儿嫁与洛书,并要求他们为洛书秘密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日后好助洛书顺利夺得皇位。
叶梵没想到自己成全他人美事,竟会给自己惹来一身荤腥,为了保住叶府众人的性命,他只好同洛书的母妃合作,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与洛书,并协助洛书夺得皇位。
远在西北平定战乱的洛书,为了能够早日与池雁成婚,在战场之上杀红了眼,并不顾秦越溪的反对,只身潜入敌军的营帐,砍下敌军首领的头颅。
可带着头等军功班师回朝的他,却连池雁的尸首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第144章 宫廷篇②
叶黎作为池雁名义上的姑母,亲自为她操办了葬礼,让身为未来三皇子妃的她,得以风风光光下葬。
在燕京城的西郊,有一处名为百岁令的十里梅园,十里梅园的地契,是叶老爷子为叶黎准备的嫁妆之一,池雁的尸身,就葬在十里梅园的尽头。
池雁下葬那日,正值凛冬时节,满园红梅灼灼,甚是好看。
池雁自小生长在惟有大漠与草原的边陲,从未见过凌霜傲雪而开的红梅。洛书在临去西北之前,曾允诺过池雁,要在大雪天带她去赏梅。可现下梅花倒是开了,想要同他一起赏梅之人,却永远合上了眼睛,沉睡于这片厚厚的积雪之下。
寒风瑟瑟,悲画凄凉,洛书身着一袭素白衣裳,在池雁的墓碑前,静坐了一整夜。
那夜雪下得很大,秦越溪去十里梅园寻他之时,积雪早已覆住了他的半个身子,他紧紧搂着池雁的墓碑,滞留在面颊上的几道泪痕,结成了刺骨的寒冰。
那夜之后,洛书直接一病不起,连发了好几日高热,整个人脱水严重,又吃什么吐什么,完全服不下任何药剂,险些就这么去了。
在因高热而意识不清的那段时日里,他陆陆续续做了许多有关于池雁的梦,他梦见他的阿雁被鬼差带去了地府,梦见他的阿雁正坐在奈何桥上等着他。
他想,若是这世间真有鬼差与魂魄,上穷碧落下黄泉,就算是生魂闯地府会被堕入阿鼻地狱,他也要从阎王手中夺回阿雁的魂魄。
他又想,若是他就这么去了,是不是就能在奈何桥上,与他的阿雁再续尘世情缘了?
他的母妃出宫来探望他时,他已濒临生死垂危之际,他的母妃为了唤醒他求生的欲望,向他说了许多事情。
在合上池雁的棺木之前,他的母妃在池雁口中,放入了一枚世间罕有的金玉蝉珠,可保池雁的尸身在五年内不腐。
他的母妃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只要你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就能以皇后的名义,将池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之中。”
生时未能同寝,那便死后同穴。为了能让阿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与他同穴而葬,他选择走上母妃为他精心铺设的道路。
池雁离世后的第一年,他们初遇的那个边陲小城,再次发生战乱,洛书主动请命前往边陲平息战乱。
在大军班师回朝的前夜,他去了那个他们私定终身的草原,选了一片最肥沃的土地,播下一袋从百岁令采来的梅花种子。他希望往后池雁魂归故土之时,能在这里看到一片灼灼盛开的梅花。
池雁离世后的第二年,北定侯敌通西蜀国,趁皇帝下江南微服私访之时,率领五千步兵与三千精骑兵,南下都城燕京,企图颠覆皇室政权。
洛书为了刺杀西蜀国的军师,不幸落入敌军精心布置好的圈套,从此便失去了踪迹。
池雁离世后的第三年,失踪半年之久的洛书,重返都城燕京。当日他逃出了敌军设下的圈套,却因身负重伤而不慎跌落山谷。好在他福大命大,被恰巧路过的江湖奇士乔思衡所救。
那时他身上的伤势太过严重,又被磕破了脑袋,昏睡了整整十天才得以醒来。许是因为颅内积压大量淤血的缘故,他醒来后忘却了所有前尘往事。
待在春风不尽楼的这半年里,他渐渐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与过去,却独独没有想起有关于池雁的任何事。流血多年的伤疤,好不容易因为失忆结了痂,为了不唤醒被尘封的伤痛,也就无人向他提及池雁。
池雁离世后的第四年,南疆国最为骁勇善战的镇北王,举兵侵犯大裕国的领土,接连夺下了归属于大裕国的三座城池。
为了夺回被敌国侵占的城池,本已解甲归田的秦大将军重回战场。洛书被封为骠骑将军,随秦大将军一同前往西南收复失地。
与南疆国争夺城池之战,打了小半年才彻底结束,大裕国不仅成功收复了西南失地,还顺利攻下了归属于南疆国的七座城池,活捉了南疆国统帅镇北王。
大裕国皇帝为了彰显大国风范,愿将七座城池归还给南疆国,让被俘的镇北王随使臣归国。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南疆国需得每年向大裕国上贡千石粮食,并且要将太子沈念卿,送入燕京做五年质子。五年期满之时,南疆国必须要将嫡公主沈念慈,送入燕京和亲,沈念卿才能随使臣回归故土。
敌军失了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统帅,是大裕国能打下胜仗的关键,而镇北王能被生俘,洛书占了大部分功劳,皇帝因此而感到龙颜大悦,封其为一字亲王,亲王封号可由洛书自己抉择。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洛书在接过圣旨的那一刻,突的想起这句幼时学过的诗词,他便择了其中的“雁”字,定为自己的亲王封号。
南疆国派遣使臣护送沈念卿入燕京那日,刚被封为雁王的洛书,亲自带人前去城门迎接。
沈念卿身着一席织金红锦袍,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大宛马,身后跟着护送他来燕京的使臣与将士。洛书在城门口与沈念卿对上视线的那一刻,原本因长途奔波而兴致恹恹的沈念卿,突然弯起似若桃花的双眸,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洛书活了十九年,见过的绝世美人也不算少,但这般雌雄莫辨的美人,他还是头一次见着。那美人太子眸中柔情万千的秋水,深深勾住了他的目光,令他一时间忘记了此间是何间。
沈念卿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莫名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由于洛书的片刻失神,导致两匹相向而行的骏马,直接撞在了一起,沈念卿身下的白马,因此而受了惊吓,载着沈念卿在燕京城中狂奔。
洛书骑着马寻到沈念卿之时,看起来就身娇体弱的美人太子,即将被受惊过度的白马,甩进位于城西的清江湖中。现下正值深秋时节,湖水冰冷刺骨,那美人太子若是掉入湖中,必定得染上严重的风寒。
好在洛书反应及时,环着沈念卿细韧有力的腰身,将其从马背上解救了下来。那美人太子趁机做起了登徒子,在洛书的脸颊上烙下浅浅一吻。
事后他还抱着洛书不放,并戏谑着说道:“亲爱的雁王殿下,在吾见着你的第一眼,就想这般做了。能一亲美人芳泽,此行便已无憾了。”
被同为男子的沈念卿偷吻,洛书却没有因此而感到任何不适,不仅如此,他的心尖还在那一瞬间悸动了一下。
皇帝在宫中设下了丰盛的宴席,款待远道而来的南疆国太子与使臣。
受惊的白马早已跑得没了踪影,洛书只好命人拉来一辆宫廷御用马车,亲自将沈念卿送到宴请外宾的保和殿。
在看清南疆国太子面容的那一刻,保和殿中的众人都变了脸色。

那南疆国太子的模样,竟同已经病逝四年的池雁,生得有六七分相似。
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性别年龄不同,沈念卿要比池雁年长两岁,并且在池雁的左眼尾下方,生有一颗还算显眼的小痣。
在观赏歌舞节目之时,大裕国皇帝一直在思索池雁与沈念卿之间的关系。
江南叶家的庶女,为何会与南疆国的太子生得这般相似,莫不成这叶家人与敌国有亲缘干系?或是说,叶池雁乃是南疆国皇室流落在外的血脉?
南疆国皇帝还是太子身份时,曾随父来过大裕国,沈念卿同他生得仅有一两分相似,如此看来,沈念卿必然会长得更像他的母后。
若叶池雁真是南疆国皇室血脉,仅从她与沈念卿生得有六七分像的样貌上来看,就很可能会是南疆国皇后所生。
南疆国皇后嫁入皇室二十余年,共诞有一儿一女,也就是沈念卿和沈念慈,可他们自幼都在皇后宫中长大,又怎可能出现在大裕国的江南叶家?
就算是沈念慈真流落在外过,她与叶池雁的年龄也根本对不上,她们之间相差了六岁有余。
若叶池雁并非南疆国皇后所生,那她就可能会是镇北王妃所生。南疆国皇帝与镇北王虽只是堂兄弟,但样貌上却有五六分相似,并且,南疆国皇后与镇北王妃,乃是同母所生的亲姐妹。
但有关于镇北王府的事,大裕国皇帝了解得并不是很多,只知镇北王妃是因南疆国内乱而死,至于她生前是否有诞下孩子,就不得而知了。
宴席结束之后,大裕国皇帝命礼部侍郎,亲自将南疆国太子沈念卿,带去提前为他置办好的府邸。
沈念卿以南疆国最高的礼仪,叩谢大裕国皇帝的盛情款待。
行完叩谢之礼后,他看了一眼坐在左侧的洛书,对大裕国皇帝说道:“劳烦陛下为我如此费心,我孑然一身前来燕京多有寂寞,无需为我置办单独的府邸。听闻燕京城内新修了雁王府,我寄住在雁王府内即可。”他再次看向洛书,笑得意味深长,“只是不知雁王殿下是否愿意?”
闻言,洛书垂眸一笑,回道:“自然是愿意的。”
沈念卿眼中对洛书的热切之意与复杂情感,被敏锐的大裕国皇帝尽数捕捉。
他应允了沈念卿想要寄住雁王府的要求,也因此而对沈念卿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叶池雁要比寻常女子生得高大英气许多,不无为了明哲保身而男扮女装的可能性。
他派人前往南疆国暗中调查镇北王府的事,并留了暗卫在雁王府中,时刻监察沈念卿的一举一动。
在沈念卿搬进雁王府的第一个月里,他除了对洛书表现得有些过分热情之外,并无任何异样。
只要洛书人在雁王府内,他就会喊洛书同他对弈,或是喝酒听曲儿,有时甚至还会硬拽着不善于拒绝他的洛书,伪装成寻常百姓去青楼里边儿喝花酒。
更甚的是,他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偷爬洛书的床榻,亲吻洛书的脸颊、双唇与脖颈,真是好一幅登徒子的做派。
大裕国皇帝收到暗卫送来的信笺时,险些被信笺里面所写的内容气吐了血,他十分忧心自己这个优秀的儿子,会被那不着四六的南疆国太子祸害成断袖。
大裕国皇帝派往南疆国的密探,办事效率极高,很快就查到了有关于镇北王府的事。
十八年前,南疆国先帝病重,二皇子联同西南王举兵造反,并将太子全家囚禁起来,以他们的性命为要挟,逼迫先帝将皇位与龙印交给他。
前镇北王与先帝有约,若是往后皇城有难,镇北王府势必要为太子守护好皇位。现任镇北王自幼同太子一起长大,关系十分亲厚,是立场坚定的太子党,就算他的父亲不曾与先帝有约,他也会为太子守住皇位。
镇北王带兵南下皇城,西南王的部下趁机夜袭镇北王府,好在镇北王府的暗卫发现及时,从密道将王府众人护送走。可天有不测风云,镇北王妃与刚出生不久的小世子,被潜伏在路上的叛军所俘。
镇北王平息叛乱之后,快马加鞭赶回塞北,等他寻到自己的妻儿之时,母子俩早已双双殒命。
他们的尸身上布满了各种伤口,有两只秃鹫正在肆无忌惮地啄食他们的身体,小世子的面部早被其中一只秃鹫啄食干净。
可就在四年前,本该魂归天地的镇北王世子,被一位武功高强的江湖奇士,送回到镇北王府中。
那人身上并无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仅凭一张同太子沈念卿生得有六七分像的脸,令所有人对他的世子身份深信不疑。
镇北王世子被人送回故土之时,恰巧就是叶池雁离世那年。若叶池雁真是男扮女装的镇北王世子,那么,当初她之所以会突然暴病而亡,就是在玩那金蝉脱壳之法。
可这镇北王世子,为何会流落到江南叶家?塞北位于南疆国最北边,与大裕国西南边接壤,而江南位于大裕国的东南方,两地横跨了十几座城池。
江南叶家做着大裕国内最大的丝绸生意,他们除了在本国内贩卖丝绸外,还会将最为精品的丝绸卖向各个国家,莫不成是在通商路上捡着了镇北王世子?
无论镇北王世子是如何流落到叶家的,大裕国皇帝都不打算再对此深究。
燕京秦家与江南叶家结亲,就相当于军商联姻。秦家手握重兵,又为民心所向,而叶家资产足以撼动整个国家,且还影响着大裕国对外的货币流通。若是轻易动了叶家,势必会引起国家动乱。
而这沈念卿是否为镇北王世子所扮,还需继续留意监察。
在沈念卿搬进雁王府的第二个月里,他还是做着与先前同样的事情,只是同洛书之间的关系变得愈发微妙。
洛书意外知晓了沈念卿夜里会爬自己的床,而他非但没有阻止沈念卿的登徒子行为,还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任由沈念卿随心所欲。
有时他们会去青江画舫上喝酒,不仅彻夜不归,且还同榻相拥而眠。更甚的是,有一次沈念卿借着酒醉之意,褪去洛书身上的大部分衣裳,欲行那不轨之事。
暗卫使尽了十八般解数,洛书才逃过了酒后失身这一大劫。
为了避免洛书被彻底祸害成断袖,大裕国皇帝打算从权贵富贾家中,择一温柔贤淑的嫡出女,将其赐婚给洛书。
洛书的母妃得知此事后,趁着侍寝之时,在皇帝耳旁吹枕边风。大裕国皇帝听取了爱妃的建议,将叶家嫡女赐婚给洛书,并命二人于下月初八成婚。待洛书成婚之后,那断袖太子必会知难而退。
在看着洛书接过赐婚圣旨的那一刻,沈念卿心如死灰。洛书没有因此而同他多说什么,他也深知天命难违,他们之间的缘分便算是尽了。
或许,佳人本无意,从来都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趁着洛书外出处理事务之时,他迅速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决议搬出雁王府。佳人既要奉旨成婚,他这个失意之人,就没有留在此处的必要了。
沈念卿搬出雁王府之后,住进了原先礼部侍郎为他安排的府邸。洛书带着美酒去质子府找过他,但他紧闭着宅院大门,将其谢绝在外。
夜黑月圆之时,洛书准备翻墙而进,沈念卿却举着一把大扫帚,打算将他扫下院墙。

第146章 宫廷篇终
洛书在沙场上叱咤风云了这么些年,仅是一把用竹梢编成的扫帚,又岂能拦得住他?他轻而易举躲过了扫帚的袭击,一个侧空翻下了院墙,夺过沈念卿手中扫帚,将其紧紧拥入怀中。
沈念卿眸光微闪,下意识想要回搂,可忆这人前些日子毫不犹豫接过圣旨的样子,刚抬起来的双臂又垂了下去。
沈念卿哼笑了一声,冷言道:“既然雁王殿下都快要成婚了,还来招惹我这失意之人做甚?”
洛书轻叹了一声,贴着沈念卿的面颊,低声说道:“阿卿你可知,这两月来我们的一举一动,一直都被我父皇所派来的暗卫监视着,他已经知晓我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关系了。若是我不接过那道圣旨,或许我们往后连见面的机会都不能再有了。”
奉命监视他们的那名暗卫,一直以来都潜藏得特别好,直到那夜为了阻止沈念卿行不轨之事,他才不可避免地露出了马脚。
在青江画舫上的那一夜,洛书其实根本就没有喝醉,仅是有些微醺罢了。洛书深知沈念卿匿藏心底的绮念,便也就顺着他的心思装起了酒醉不醒。
暗卫在偷使小伎俩之时,难免会暴露自己的行迹,而洛书征战沙场多年,对周边动静很是敏感,自然也就捕捉到了这一切。
凭洛书对自己那位生性多疑的父皇的了解,不难猜到这人是被谁安排来的,又是从什么时候跟在他们身边的。
他是大裕国的雁王,沈念卿是南疆国太子,他们都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又都位居人下,无法自主掌控自己的命运。接下那道圣旨是无可奈何,亦是权宜之计。
他的父皇会选择将叶府嫡女赐婚给他,多半是他的母妃从旁提议。
他的母妃为助他登上皇位,铺设了许多条道路,而迎娶叶府嫡女就是其中一条。他从来就无意于皇位,亦不想辜负了叶家女,一直都在以各种缘由回绝他母妃的好意。
现下因着他的肆意放纵,不得不踏上这条没有归途的道路。只有做了九五至尊的皇帝,他才能够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
“阿卿,你我皆是被皇权所束缚的笼中鸟,无法随心所欲地翱翔于天地之间。只有将这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之时,我们才能真正冲破囚笼,做一双无拘无缚的比翼鸟。”
沈念卿回搂洛书的腰身,将下颌垫在洛书的肩上,垂眸说道:“大婚那日,你会同她圆房吗?”
“阿卿,我只会同两情相悦之人,行周公之礼。”
“那尊贵的雁王殿下,可愿同我这寄人篱下的一介质子,共赴巫山晓听云雨?”
“自然是愿意的。”
月色入席,被翻红浪,两情缱绻,芙蓉帐暖。
行过了周公之礼,两人相拥而卧。沈念卿轻揉着洛书的腰身,同他说了一个足以招来杀身之祸的秘密。
他其实并非是南疆国的太子沈念卿,而是镇北王府的世子沈雁行。
南疆国皇帝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十分忧心沈念卿到了大裕国,会被人折磨凌辱,甚至遭人迫害,迟迟不愿将沈念卿送入燕京。
沈雁行救父心切,于是便提议同沈念卿互换身份,代他入燕京做五年质子。南疆国皇帝本就对流落在外多年的沈雁行心存芥蒂,所以就答应得十分果断。
沈雁行同镇北王之间,其实并没有很深厚的父子情意。
他流落在外十四年,早已错过了同父亲维系关系的最佳时期。况且,他刚回到镇北王府不久,就被皇帝下令召去皇城陪太子读书。名义上是陪读, 实则为软禁,他这一去就是四年之久,与镇北王见面的机会少之甚少。
他同洛书说的那些,不过只是表明原因罢了,他提议代沈念卿做质子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来燕京与洛书再续前缘。
四年前将他从阎王手中救回之人,是春风不尽楼真正的主人江岁。被困在南疆国皇城的这四年里,他从江岁与乔思衡那里,听来了许多关于洛书的事情。
在得知洛书因头部受伤而失忆,并将自己彻底忘却之后,他下药放倒所有奉命来监视自己的人,准备连夜潜逃出城前往燕京,去探望自己日思夜想之人,却被尚未离开皇城的江岁拦了下来。
江岁将他抵在小巷的墙边,沉声问道:“你可知你这一走了之,会有多少人因你而受牵连?你又可知会有多少人因你的一时冲动,而平白丢了性命?世子殿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在沈雁行被困皇城的第四年里,他每日都在忧心洛书颅内的旧伤会复发,惧怕洛书再也想不起来他们的过去。他时常缠着医术高明的江岁,为他配制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方。
沈雁行入住雁王府之后,每日往洛书喝的茶水里,兑入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粉。药粉若是下得太多,会影响茶的口味,他每次只往里敢兑入极少的量,所以迟迟未能见其效果。
凡事讲究礼尚往来,洛书也同沈雁行说了一个罪可诛连九族的秘密。
江南叶家同他的母妃有一纸契约,契约的内容是助他顺利登上皇位。江南叶家为了兑现契约所写的内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钱财,暗中组建了一支拥有三千精兵的军队,购买了大量杀伤力极强的精良兵器,后又成功策反了作为都城禁卫军的骁骑营。
大裕国皇帝的子嗣并不多,能够成功活过十岁的更不多,大部分都成了宫斗与夺权的牺牲品,若非洛书少时不受皇帝宠爱,或许他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大皇子好于风月场所,整日沉迷于美色,基本无所建树。二皇子是个整日抱着药罐子的病秧子,指不定哪天就撒手归西了。皇后所生的四皇子最得皇帝宠爱,他又对治国爱民之道颇有见解,是洛书争夺皇位的最强劲敌。十皇子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孩,能不能活到夺嫡那天都很难说。
他的母妃会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命那三千精兵以四皇子的名义造反,再由洛书带领骁骑营击退叛军。
而喜提造反罪名的四皇子,会被他母妃安排的人下药毒死,那人再模仿四皇子的字迹写下一纸血书,血书中会写满四皇子对起兵造反的悔恨。
除此之外,他的母妃知晓皇后已与俊俏太医暗通款曲数月,并且还每日在他父皇的养生汤里下入慢性毒药。他的母妃手握所有证据,只为关键时刻将皇后一局。
“雁王殿下,若是你在我质子期满前夺得皇位,你会按照契书的内容,迎娶我那位生得国色天香的堂妹吗?”
“你且放心,我绝不会再与他人成婚。若是我在这五年内登上皇位,我会下令废除与南疆国皇帝签订的契书。”
“雁王殿下无需如此,若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会易容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你成婚。”
次月初八,燕京城内铺设十里红妆,雁王殿下身骑骏马迎娶叶府嫡女。
沈雁行不愿见洛书与他人成婚,买了十来坛入口清凉、后劲毒辣的寒潭香,独自坐在燕京西边的城墙上,遥看位于西郊的十里梅园,畅饮可暂时令人忘却痛苦的烈酒。
他以天地为枕席,以月色为被褥,卧在城墙上睡了一夜。
夜里月色正浓时,喝得酩酊大醉的洛书,提着两壶温煮过的马奶酒,摇晃着踉跄的步子,缓缓走进十里梅园,走到梅园尽头的墓碑前。他不清楚自己为何要来此处,只知自己是顺从本心而为。
自从洛书失忆之后,池雁的墓就再无人来打理过了,墓前铺的鹅卵石上长满了湿滑的青苔,本就站不太稳的洛书一脚踩滑,额头直接嗑在了墓碑的棱角上。
洛书的颅内本就还有经年未消的瘀血,这险些当场要了他命的一撞,令他昏迷不醒,濒临垂危。太医来为他诊治之时,只叹息着说听天由命。
沈雁行每次来看望洛书,都会趁着四下无人之时,将足量的药粉和入清水中,嘴对嘴喂洛书服下。江岁研制的药粉确有奇效,不过三日,洛书就醒转了过来。
因祸得福,洛书终于记起了所有过去。
沈雁行知晓了此事,心中大为欢喜。再来看望洛书之时,他暂时卸去改变容貌的易容药粉,学着从前那般,软着嗓音唤了一声“书哥哥”。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三年,大裕国皇帝病重,四皇子起兵造反,兵败后畏罪自杀,皇后因私通侍卫被处以绞刑,救驾有功的洛书被册封为太子。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四年,大裕国皇帝驾崩,洛书登基称帝。
沈雁行质子期满之时,沈念慈入燕京和亲。
大婚当日,沈雁行易容缩骨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洛书成婚。
夜里,洛书掀开沈雁行头顶的红盖头,与他挽手对饮合卺酒,共度春宵帐暖。
大婚第二日,洛书遣散后宫,昭告天下册封“沈念慈”为皇后,此生独宠他一人。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此爱长久时,绵绵无绝期。
(宫廷篇完)

第147章 七夕特别篇
这是一个没有玄幻设定的番外,且与正文无关,你们可以理解为作者给自己的cp写同人文
近段时间,洛书有一个令他格外头疼的烦恼,比谈下一笔巨额大生意还要困扰他,那就是自己的男朋友太受欢迎怎么办?
这能怎么办,还能将他关起来不成?男朋友太受欢迎又不是男朋友的错,怪就怪那些人太过痴心妄想,竟会觉得自己有能力抢走豪门贵夫。尽管知道这些人抢不走自己的男朋友,但见他们有意靠近自己男友时,洛书心里还是免不得会泛酸。
最令洛书感到烦躁的是,竟然还有个恬不知耻的男人,向他的男朋友发出了共度七夕的邀请!还好他的男朋友心里只有他,果断地拒绝了那个男人的邀约。
洛书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集团董事长是他的父亲,他们家族从上个世纪起,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富商。他的男朋友名叫沈雁行,邻市政法大学的在读学生,家中父母都是拿死工资的普通白领。
两个身份悬殊如此之大,年龄相差12岁的人,相识于一场乌龙事件。
大抵是在两个月前,洛书受至交好友江岁的邀约,前往邻市去参加他的生日晚宴。洛书在这场生日晚宴上,认识了一家酒吧的老板,是江岁近来新结交的朋友,名叫陆远之。
陆远之喜好广交好友,十分热情地邀请一看就很正经的洛书,来参加自家酒吧的周末音乐主题趴。洛书想着自己这段时间都忙于手头的项目,的确是该好好的放松一下了,于是就很爽快地答应了陆远之的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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