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今晚似乎是个例外。
大堂经理拦住了一个外来的中年人,对方穿着灰黑蓝三色的横条Polo衫,这衣服似乎已经穿了很久,不仅看起来灰扑扑的,还有明显的油点子和汗渍,一张口,就是燕城周围小县城的方言土话。
不仅让人听不懂,还有撒泼耍赖的迹象。
经理当然立马找来安保拦住他,“抱歉先生,我们会所是会员制,非VIP不得入内。”
不是经理看人下菜碟,而是金玉庭出入的都不是一般人物,这样的泼皮无赖万一冲撞了谁,最后负责的都是他这样的打工的小人物。
“当然,如果你有VIP的话,请出示您的凭证,我会让专人来接待您。”
中年男人满脸横肉,抬起脚去踹面带微笑的大堂经理,高声骂道:“妈的,我来自己儿子的店,还要冲你那破VIP?他妈的,你这店都是老子的!懂不懂!?”
经理差点被那带着一脚污泥的凉拖踹个正着,听清中年人的话,诧异地后退两步,好在安保已经上前,及时钳制住男人要往外拖。
这中年人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无赖,他果然两脚一蹬,在宽敞的大厅嚎叫起来,“儿啊,我可怜的儿子呢!被舒澜那个臭婆娘带出来认了个姓叶的野男人做爹!多可怜呐!打小我和他骨肉分离!他狗日的,叶长流那狗东西,拐带我老婆,还拐走我孩子!”
这声音太大,转瞬吸引了二楼一些员工探出脑袋看热闹。
眼看舒澜和叶长流的名字蹦都出来了,直觉不妙的经理赶紧上前,“先生,您是来见我们小老板的?”
“对!对!”
“麻烦你在后面的办公室稍作休息,我这就联系老板。”经理一边指挥安保把中年人带到一楼后面的员工休息室,一边掏出对讲,跟阿良求救。
“老板的爹?”这么多年,阿良还以为郑秋白已经无父无母了。
“是呀,老板还有爹吗?我看那个男人长得也不像,但是他刚刚在大厅里大骂叶董和叶夫人。”知道叶长流名字的人不在少数,但是知晓叶夫人叫舒澜的,那真是少之又少,只有金玉庭的老员工还记得这个名字。
阿良拿不准,转头进了办公室。
正在看烟草凭证的郑秋白闻言目光一顿,问出和阿良同样的问题,“我还有个爹吗?”
好像是有一个。
虽然郑父在郑秋白的人生中从未出现过,但的确是比王八还长寿。
不过郑秋白还是不太相信,那个男人多年来渺无音讯,甚至在上辈子他瘫痪进医院时都从未出现过,怎么这辈子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出现?
“我去看看吧。”万一是搞诈骗来冒充的呢?
谨慎起见,阿良跟在郑爷身后一起去了,随身还带了一只沉甸甸的警棍,万一是骗子或者耍流氓的,他就一棍子抽上去。
加上从前,郑秋白和这个父亲之间得有近二十五年没见过面了。
不过当员工休息室的门一打开,邋遢又丑陋的男人出现在眼前的一瞬间,属于童年那点不快的记忆还是很快浮出了水面。
郑秋白有点想吐。
郑父见到气势逼人的儿子,眼底当即迸溅了不一般的光芒,站起身就要迎上来,语调欣喜,“秋白,秋白,是爸爸啊!我是你爸爸!”
郑爷只是一眯眼,阿良便横起棍子,“站远点!谁让你靠近了!”
“你这是干什么?你也是打工的吧?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你老板的爹吗?你在这横什么?秋白,你这些员工都不好,他们都对我不客气,你一定要把他们都开了!”
阿良还是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还没来得及还嘴,身后的小老板冷笑了一声。
“不好意思,你哪位啊?”
第73章 提问
郑秋白的冷嗤引爆了这个自以为是的中年男人,他拍着自己的胸口,急切道:“我是你爹啊!”
“你真的认不出我了?你这白眼狼!老子生了你,给了你一条命,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粗俗又低劣的咒骂一连串从郑父口中蹦了出来。
这一刻,他实打实是在后悔当初松口叫舒澜带走了郑秋白,以至于他们父子亲情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但这份后悔,绝对不是对郑秋白缺失父爱的懊恼和自责,而是他在恐惧或将失去控制这个儿子的筹码。
“是不是你妈在背地里跟你讲我的坏话了?儿子,你别听她的!当初是她给我戴绿帽,见钱眼开才让你认那姓叶的做爹!”
金玉庭哪怕是小小的员工休息室,都挑选的最好的装修材料,大门一关,相当隔音,这才将郑父兼具恼怒与不可置信的歪曲事实封闭在当下的室内。
站在阿良身后的郑爷压根想不通,这姓郑的怎么敢在他面前胡编乱造,信口雌黄?
当年舒澜带着他远走,最主要的原因,是郑家从上到下对郑秋白的漠视,对一个幼小孩子展开成年人直白的暴力与欺凌。
郑父,自然是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他不仅对舒澜的抗议和求救熟视无睹,甚至与父母一起完成了对舒澜与郑秋白的欺压。
他们企图叫舒澜尽快再生一个健康的孩子、以此绝了她一直以来浪费钱财为郑秋白奔波看病的无用功;
转头又让郑秋白记得懂事些,家里因为他在镇子上抬不起头,能养他到现在已经是仁至义尽,要懂得感恩。
郑秋白小时候差点就要被这样的论调洗脑,觉得家庭的贫苦与母亲的眼泪,都是因为他错误的出生。
在小镇读书时,他的脑袋总是垂下的,肩膀更是畏缩的,瘦巴巴的,看起来像道边玉米地里枯瘦的稻草人。
哪怕期末考试得到的双百成绩和二好生奖状,也不能让他有底气与自信在家里昂首挺胸。
小学班主任给他的评语,始终是希望他活泼开朗一些,话再多点,声音再大点,他其实很优秀。
事实证明,郑秋白的确很优秀,离开那如粪坑一般的环境,很快就变得足够出类拔萃。无论做什么,郑秋白都要做到最好,因为他明白,只有他挺直脊梁足够争气,才能成为保护舒澜的存在,才能叫这燕城里的富贵存在,不会随随便便看轻他们母子。
郑秋白年轻时的骨气,就是在这样的压力下,日积月累养出来的。
同样是压力,郑家的压力使他怯懦,舒澜和叶长流却叫他能够坦荡自信地走进人群里侃侃而谈。
郑父唾沫横飞,“秋白,我从来没想过不要你啊!我一个做爹的!怎么会不要我的儿子啊!?都是你妈!她满心黑水儿,这么多年都不叫我来见你!”
他甚至想和舒澜当面对峙,他笃定舒澜一个连脏话都不会说的女人,口舌上是争论不过自己的。
郑秋白闻言眼神更冷。
虽然舒澜和郑父已经离婚了,但连共有一子的前妻去世多年都毫不知情的败类,普天之下,大概只有面前这一个了。
郑爷劈手夺过阿良手中十来斤的警棍,棍头距离郑父干裂起皮的嘴唇近在咫尺,几乎要和他的门牙来个硬碰硬。
“闭嘴。”
“秋、秋白——”警棍外包裹一层橡胶材质,伴随着巨大的塑料异味,中年男人被熏的鼻腔刺痛,连忙后仰,“你这是要做什么?”
“在我的场子,当着我的面还敢撒谎搬弄是非的人,一般要先打掉下牙,再用钳子把上牙一一拔干净。”郑秋白面不改色,端着警棍的手极稳,“你想试试吗?郑达伟?当然,我会记得到结束后给你烧个纸糊的假牙。”
阿良闻言,也立马凶神恶煞起来。
虽然他不知道金玉庭什么时候有过这种骇人的极刑手段,但老板发话了,那就是有。
失去武器的阿良立马从休息室角落的工具箱里扒拉出了一把钳子,拔牙这事,他在行。
郑达伟闻言咕嘟咽了下口水,眼神乱飞,冷汗直冒,试图从郑秋白脸上找出几分开玩笑的踪迹。
当他亲眼见到那一身黑的黄毛随手变出一把铁钳后,郑达伟彻底慌了,他的腿都开始颤抖,“秋、秋白,我、我是你——”
他知道燕城多的是各式各样的流氓团伙,更有那种常年在跨省通缉令上待着的主,也知道这种大会所背后都得有点道儿上的势力相助,多少有点见不得光的事业。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这不男不女的儿子,竟然会被舒澜培养成这样的存在。
郑达伟还以为郑秋白会像小时候一样,唯唯诺诺,听话懂事,好拿捏,他只需要说几句好话,这孩子不会不认他这个爸爸。
“你是什么东西,敢这么叫我?”郑爷将六亲不认的‘黑老大’演绎的活灵活现,他一把将沉甸甸的警棍甩到郑达伟的肩上,“来我这闹事,说说你怎么想的?”
郑达伟见像从前那样颐指气使不管用,当即改变政策,做起‘好爸爸’来,“你怎么被他们教成这样了?你这是走错路了!我要去找他们叶家,他们凭什么把好好一孩子教成这样!还有没有天理和王法了?我要找他们要个说法!”
“好,去吧。”郑爷错开身,盯着郑达伟的一举一动,他敢去,郑秋白还要敬他几分胆色。
不过窝囊废始终是窝囊废,窝里横的郑达伟缩了缩脖子,深知他不过是个普通人,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至多认识几个牌桌上的狐朋狗友。
可连郑秋白都被养成了这种彪悍德行,那叶家的手腕只会更狠。
他去闹事,几乎等同于送死。
“怎么,又不准备去了?”
“这、这……”
“知道我妈为什么要离开你了吗?因为你就是这样的懦夫,恃强凌弱,欺软怕硬,心思恶毒,以为嗓门大就硬气了,男人了?”郑秋白哼笑出声。
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
郑达伟年轻的时候是个相貌中等,体魄魁梧的男人,郑秋白又瘦又小,相当恐惧父亲的殴打。
现在,郑爷虽然依旧不如面前长成一头公猪的中年男人身板健壮,但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地碾死郑达伟,这甚至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轻松。
郑爷丢开手里沉重的家伙什,抽出口袋里的丝质帕子,擦拭沾了灰尘的手心,“我不管是谁给了你我的消息,也不管你是来找我做什么。首先,你该看清你现在站的地界,拎清楚你的身份,在我眼前,你连个屁都算不上。”
“还有,如果再让我听到你满嘴喷粪,信口雌黄,我就让你见识见识,我在燕城这么多年,是怎么立身立命的。”
郑达伟彻底被吓住,已经完全没了刚才进门时的耀武扬威,见郑秋白丢了帕子要走,他心一横扑通跪到了地上,伸手猛扇自己的耳光。
巴掌声清脆响亮,这动静叫郑爷忍不住停下继续看他还能闹出什么样的笑话。
“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妈!那时候是我太年轻了!也太自负了!你那时候的病,家里根本承担不起,我们也是没办法了……”
“不用说了,这件事情我还要谢谢你们,如果你们当初不是那副丑恶嘴脸,我妈还真狠不下心离开镇子到燕城来,更不会遇到叶长流,过上富太太的日子。”
郑爷勾唇,“这就叫否极泰来,而你现在,叫恶有恶报。”
“如果不想我继续成为你的报应,我劝你识相滚远点——”
郑达伟忙膝行上前,趴在地上抱住郑秋白一只锃亮的皮鞋,涕泗横流,“不行啊!不行啊,家里已经要揭不开锅了!你奶奶病了,这些年一直瘫在床上,你小弟今年初二,马上就要来市里上高中了,正是要用钱的时候啊!”
“如果不是我现在真一分钱都没有了,我绝对不会厚着脸皮来找你和你妈的!现在叶长流死了,你们娘俩没个照应,不如,我们一家团——”
“要脸吗你!”阿良一脚把郑达伟踢了个飞起,这臭不要脸的话,他都要听不下去了,这不给他家小老板气出个好歹。
“第一,我没弟弟,你的种和我没关系,”见识过这世上最滑稽可笑的表演,郑爷真是要无语到发笑了,“第二,想和我妈复婚,那你就先去死吧。”
只有死了,才有机会见到舒澜,顺带和叶长流决斗。
郑秋白下次去烧纸,会记得给舒澜烧一本防身术,再给叶长流烧几本散打入门和武术秘籍。
“你这孩子,说话怎么这么呛人呐!”郑达伟抱着肚子,哎呦个不停,鼻涕淌进嘴里,“你有弟弟啊!你弟弟和我不一样,他乖得很,等你见到他就知道了,他是个好孩子,叫星星!”
手将将碰到门把的郑爷心上,偏头问道:“什么星星。”
“就是星星,没有品种,他出生在晚上,那天满天都是星星,还有扫把星落下来,所以叫郑星星!”
郑秋白的名字,是上过大学的舒澜起的,有文化又好听。
这郑星星的名字,是郑达伟这个有了儿子只知道傻乐的文盲取的,他当这个儿子是天上星落到人间来,所以叫郑星星。
郑星星。
这个早在郑秋白重新睁开眼时就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名字,这个他本以为躲开叶静潭就终生不会和他有任何牵扯的名字,竟然以这种方式,闯到了他眼前。
这到底是什么狗血烂俗的剧情?
盯着哭天抢地的郑达伟,郑秋白收起了最后的情绪,冷声吩咐道:“塞上他的嘴,从后门拖出去。”
霍峋开车抵达金玉庭,准备接郑蝴蝶下班时,阿良正站在办公室门口当门神。
见到霍峋,阿良好言提醒:“老板今天心情不太好。”
岂止心情不好,简直有点疯魔的迹象,阿良几次送饮品、加餐、水果进去,见到的小老板都不是同一个表情,有时候皱着眉头怒气横生,有时候冷着脸,甚至会突然冷笑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晚上被刺激到了,阿良都有点害怕。
“发生什么了?”霍峋也有不祥的预感,因为他在家发给郑蝴蝶的两条短信都没收到回复。
“我和你,也不好说。”到底是小老板的家事,如果不是为了保护郑秋白的安全,阿良都觉得自己不应该站在那个房间里,“老板要是想告诉你,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霍峋这问了等同于没问,他也放弃和阿良继续掰扯,反正,郑秋白连怀孕的事情都告诉他了,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不能说的小秘密?
霍少爷如今可是相当有自信。
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闯进了郑蝴蝶的私人领地,冲坐在沙发上的郑秋白伸出手,“快走吧,我来接你回家了。”
见到霍峋,郑秋白纷乱一晚上的大脑才稍稍镇定下来,他递过手去,霍峋宽大温暖的手掌,叫人安心,“回家。”
郑蝴蝶看起来很疲惫,一上车就偏头闭上了眼,见状,霍峋压下满腹疑虑,认真开车,抓紧载人到家。
下车时,郑秋白特意绕到了驾驶位,等霍峋停好车下来,伸出手去,明摆着是要拉手,拉手才肯走。
“拉住了。”从前都只有霍少爷没安全感粘人的时候,可没有郑蝴蝶主动追着他跑的时候,上床前的引诱除外,那是郑蝴蝶扑闪翅膀散发魅力的时刻。
“怎么了?上班前还好好的,下了班反倒不开心了。”霍峋捏捏郑爷的掌心,“要是这样,这个班你就不要去上了,留在家里,我养你呗。”
“你养我?你是想让我留在家里面相夫教子做家务吧?”郑爷还不懂男人那点鬼伎俩?
“怎么会,你只需要在家里做点你喜欢的事,买买衣服,养养花,看看书。”霍峋可舍不得郑秋白这双手泡在洗洁精和洗衣粉里,他现在年轻力壮,工作上也不太忙,做家务绰绰有余。
等他以后事业上忙碌起来,自然会带郑蝴蝶换更大的房子,请佣人上门,孩子就更要托付给专业的保姆和早教老师了,他们两个当爸爸的,也实在没有人家专业人士细心呢。
郑爷摇头,抬起下巴道:“我才不过那种伸手找人要钱的日子。”
“那我的钱都给你,我找你要钱。”
“开玩笑。”
“没有开玩笑。”
夜里十点,空气中总算没有了憋闷的暑意,迎面的风是凉爽的。
霍峋拉着郑秋白的手散步,“我说的都是认真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以后我们每年都可以做一次财产公证,再请律师来立遗嘱,如果我意外身亡,我名下所有的财产,除去法律必要分割给亲属的部分,都给你。”
霍峋这话真是大方到了一定地步,谁叫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本来就是无关痛痒的玩意,勾勾手就能赚到,而他赚钱的意义,又在于郑秋白。
由此可得,他的钱,就是属于郑秋白的。
他这个会赚钱的人,也是属于郑秋白的。
霍峋的话叫郑爷忍不住拉紧他的手,最终,两人慢悠悠绕着小区走了一圈,才往家走。
楼梯间里的灯又坏了,四下都黑黢黢的,但这路走的次数多了,以至于脚下台阶有几节,路平不平坦,两人心里都门清,手拉着手一起走也不会绊倒。
抵达家门口,郑秋白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清脆的开锁声伴着老旧铁门的嘎吱作响,进屋前,郑爷总算忍不住回头向霍峋提问:“如果有天出现一个和我很像的人,但他比我年轻,比我开朗向上,你会离开我吗?”
关于郑星星这个人,郑秋白对他最早的了解,开始于脑袋里原著相关的碎片化内容。
他知道,这是小说里男主叶静潭将要携手终生的另一位主角,而这位主角恰好有一张和他相似的脸以及全然不同的外向性格。
郑星星与叶静潭的开端,是一场意外的偶遇。
又渐渐从意外延伸成叶静潭单方面筹谋的一场伪装深情。
他作为上位者,在追求郑星星时张弛有度,绅士得体,表现得更是深情缱绻。
原本就同他不在一个阶层的小实习生郑星星面对这样的糖衣炮弹早就头晕眼花了,纵使知道叶静潭是个男人,而男人与男人相恋尤为困难,也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叶静潭的怀抱。
不过这份甜蜜在郑星星对叶静潭近乎病态的独占欲感到窒息那一刻,就开始走向了破灭。
【叶静潭一向不叫人进入的书房被郑星星不小心误闯,那正对书桌的墙壁上悬挂着巨幅的裸体油画,猛一看,郑星星几乎要以为画上的是他自己,可旋即却又意识到,他并没有这个人如此漂亮。
而叶静潭的书桌上,正摆放着书房主人与画上男人的合照,那是个精致至极的男人,好像从油画里走进了现实般,美好得不像真人。
相比之下,镜框玻璃上,反射的是他格外粗劣的五官。
男人是工笔精良的油画,他至多能算一幅不出彩的简笔画。
他们之间明明相似,却又分外不同。
在此刻,郑星星总算知道,叶静潭看向他的深情与温柔,到底是在看谁。】
这是郑爷在原著中第一次和郑星星的碰面,郑秋白不知道自己那张裸体油画是什么时候画的,如果是他死后叶静潭找人来臆造的,未免有点侮辱他这个逝者。
但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故事从他的画像和照片第一次出现起,就开启了地狱模式。
郑秋白成为了郑星星要落跑的倔强理由,反复出现在叶静潭的回忆里被‘鞭尸’。
人的回忆往往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美化加工,成为对己有利的工具。
于是郑秋白在叶静潭的记忆中,逐渐从与他相辅相成的‘贤内助’,成为一个拎不清又歇斯底里的疯子,不仅对叶静潭的联姻事业指手画脚,还用投靠叶聿风的幼稚举动做‘要挟’。
这样一对比,天真纯良、乐观向上又好掌控的郑星星,不知道要比郑秋白好多少。
叶静潭终于开始后悔。
后面的故事就尤为老套了,两个心上原本就只剩彼此的人,自然摒弃万难,重归于好,一个狗血的故事走向了童话一般的结局。
只有死去的郑秋白,在围绕主角的剧情中被扭曲成了全然不像他的样子——无理取闹又歇斯底里的花瓶一只。
所有与他相关的描述,仅剩空洞的美貌被反复提起,就为了衬托郑星星的‘平凡’。
而属于郑秋白人生中真正高光的才学、手腕、情商,竟然从未出现过,就连他对叶静潭的复杂的感情,都片面到像小孩子过家家。
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个配角。
对此,郑秋白只有一句话想说,那就是这原著就是一团狗屎,毫无可取之处。
那里面的日子,谁爱过谁过,他绝对不会过。
所以重生以来,郑爷早早把这团乱七八糟的玩意抛掷在脑后,心中只有一个打算,那就是离叶静潭远远的,让这所谓的故事线也一起滚远远的。
只是几个月过去,他也发现,自己越避着叶静潭,这神经病反倒越千方百计扑到他眼前来。
就好像这世界发现郑秋白已经不是个能随意驱使的工具人,转而操控起那舍不得好日子的利益既得者。
这种猜测,在郑星星以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份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愈演愈烈。
无论是找上门来的郑父,还是要到燕城来上学的郑星星,郑秋白上辈子从未经历过。
这大概是原本的故事进展不下去了,自然要发散出新的故事,这新的故事,明摆着是冲郑秋白当下的幸福生活来的。
郑秋白很难不担心,这两个人的出现会导致他和霍峋之间产生裂痕。
霍峋上辈子说过,他喜欢自己,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没见过郑老板这么漂亮的人,也说过,郑秋白的性格是他不喜欢的,牙尖嘴利太气人。
郑星星恰好有和他相似的脸,比他年轻,比他活泼开朗性格好,叶静潭那一开始奔着找替身去的疯子都沦陷了,那霍峋呢?
郑秋白体会过对叶静潭无缘无故的痴情,那感觉就像兜头一盆荷尔蒙和性激素从头淋到脚,他所有的行为既是发自内心,也是不受控制。
他担心霍峋也会变成这样,变成一个,他陌生的人。
谁叫如今在郑爷眼里,霍峋这大宝贝,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都比叶静潭强太多。
依他看,这世界就该把男主换成霍峋,那故事一定是精彩绝伦的,而非一坨狗屎。
愈来愈紧张的郑爷,急切需要霍峋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作为安抚,哪怕,这个回答仅限于当下。
霍少爷傻眼:“我怎么会离开你?那再像你的人,不也不是你!我傻吗?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对于霍峋而言,这个提问实在是有歧义。
他率先联想到了书上说的‘孕妈妈在孕期因为激素不稳定,缺乏安全感,容易胡思乱想,严重的,会对肚子里的孩子产生抵抗和敌对的抑郁情绪’。
他当郑蝴蝶这是怕肚子里与他相似的孩子出生,会分走自己的关注。
一个和郑蝴蝶相似的听话宝宝,霍峋当然会喜欢。
但这份喜欢是爱屋及乌的。
如果打心底里谈感情,霍峋对孩子的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一般,更多的是责任。
可对郑秋白,他的喜欢是爱,连绵不绝、无法割舍的爱。
非要在孩子和郑蝴蝶之间做选择,霍峋当然选后者。
孩子什么的,实在不行就扔给别人养,眼不见心不烦。
霍峋这从好爸爸到坏爸爸的切换,只在一瞬。
“真的吗?”郑秋白眉头舒展。
“嗯,”霍峋垂下眼睑,属于他心底阴暗一角的欲望,在郑秋白一眨不眨望向他的专注视线中泄露,“我肯定会纠缠你一辈子。”
虽然有句话不好听,但放在霍峋身上相当合适。
那就是,他这辈子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郑秋白。
当天晚上,直到上床郑蝴蝶都很粘人,无论干什么都要和霍峋凑在一起。
两人黏黏糊糊冲了澡,面红耳赤扑上床,几乎半个身子都勾在霍峋身上的郑爷才开口,把今晚的一切讲了出来。
霍峋的第一反应,是心疼郑秋白的童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郑秋白曾经说过的‘比乞丐还可怜的日子’是真实存在的。
郑秋白和舒澜初到燕城时,孤儿寡母身无分文,甚至捡过纸板、睡过桥洞与立交桥柱。
第二反应,是他这‘岳父’真不是个东西,好混账的玩意,没让自己遇到,算郑达伟命大。
霍峋要是抡起警棍,可就不是郑秋白那种虚张声势的过家家了。
“你还有个弟弟?你见过吗?”
“我今天才知道,说他马上要上高中,大概十四五岁吧。”郑爷算了算年纪,发觉这郑星星是真的小,和他差了八九岁。
“他们来找你是要钱?”
“嗯,但我没给。”郑达伟这种流氓,绝不能用钱打发,倘若松口给了一次,肯定就彻底成了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霍峋沉思,“你们这么久没联系了,他怎么能在燕城准确找到你的地址?”
“我也怀疑是有人在和他沆瀣一气,”单凭郑达伟,别说找到金玉庭来闹事了,他看到那富丽堂皇的门头敢不敢进都是个问题,“所以,叫阿良找了两个人盯着他。”
没要到钱,这人一时半会是不会离开燕城的。
如郑爷的预料,郑达伟背后肯定是有人。
他压根不像和郑秋白哭诉那样一穷二白,兜里有钱出入燕城带特殊服务的浴场,做完洗浴汗蒸和大保健,大摇大摆进路边的餐馆吃饭,吃得还是四菜一汤,住的更是燕城如今为数不多的高层宾馆。
这一对比当初可怜巴巴只能住街头招待所啃馒头的霍少爷,那简直是富得流油。
“他找过谁吗?”
“除了小姐,没见他找过谁。”阿良综合了手下的汇报,发觉这郑达伟实在是奸懒馋滑,五毒俱全,不是去大保健,就是去棋牌室。
“我还找人去您老家打听了一下,他母亲现在瘫痪在床,老婆已经跑去南方了,据说还在当地牌桌上欠了不少钱,院儿里都被债主泼了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