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夏夏,看看想穿哪一件?”顾昀城站在衣帽间的一角,示意卜夏自己选。
卜夏看着挂满整面墙的漂亮衣服,忍不住发问:“这些真的都是哥哥的旧衣服吗?”
看起来都好新好漂亮啊。
顾昀城:“穿的次数不多,所以看不出来。”
卜夏舔舔嘴唇,把唇面舔出柔和的水光,眼睛亮亮,脸颊绯红,看得目不暇接。
每一件衣服他都觉得好看,每一件他都想要。
但他知道,做人不能太贪心,不然会把大鱼吓走的。
最后卜夏很克制地选了一件胸前印着毛绒小狗图案的浅粉色短袖。
他喜欢小狗。
为了搭配,顾昀城取下一条浅蓝色的宽松牛仔短裤递给卜夏,正色道:“一套。”
卜夏颤着指尖接过,心里迫不及待幻想着自己穿上这一套漂亮衣服会是什么样子。
爱美的情绪让他忘记了顾昀城,转头就欢天喜地解开围裙掀衣摆。
眼前一晃而过的柔软白皙腰身闯入顾昀城眼中。
顾昀城难得慌乱。
他快速挪开视线,丢下一句“我去外面等你”,脚步匆忙走出了衣帽间。
后知后觉的卜夏重复了一下刚才掀衣服的动作,嘴角扬起狡黠的小弧度。似是觉得不够,他还撩着衣摆站在镜子前,左右扭腰。
直到看到腰上经久不散的深浅红痕,他气鼓鼓骂了林书望一句。
而后又想起林书望今天那副失神落魄的模样,心情爽快了几分。
卜夏忍不住想,他才和顾昀城亲昵了一点点,林书望就被气成那样,要是顾昀城成为了他的男朋友,那林书望岂不是会气到跳楼?而且顾昀城这么有钱,要是当了他的男朋友,他的生活一定比现在好很多吧?
卜夏换好衣服从衣帽间出去,甩甩脑袋,将脑海里经久不散的坏蛋想法驱赶掉。
太久没穿新衣服了,哪怕身上穿着的衣服柔软舒服,卜夏还是不太自在,往顾昀城身前走的那段路程中,他一直不自在地轻轻拽扯调整着衣服。
半边漂亮圆润如暖玉的肩头在顾昀城眼前不停闪现又隐藏,晃着顾昀城的眼睛。
怎么会有人的皮肤白得这么好看?一点不病态,漂亮得像牛奶白的软玉。
肩头最高点隐隐透出粉色色泽,像是被人精心温养出来的绝佳釉色。
等待卜夏走到自己面前的那几秒里,顾昀城恍惚间觉得自己站的地方不是自家的地盘,而是灯光绚烂,场景浪漫的婚礼现场。他像是第一次经历婚礼的毛头小子,站在红毯尽头,局促紧张,又满怀期待地等着自己的新娘。
随着那轻轻的脚步声逐渐靠近,他的呼吸愈发紧促错乱。
“好看,很合适。”
在卜夏开口询问前,顾昀城先一步给出真挚的评价。
“你很适合穿这个颜色。”
说完一句尤觉不够,顾昀城又加了一句。
本来不太自信的卜夏被他说得面热,眼睛亮闪闪的,开心的情绪不言而喻。
“衣帽间里还有很多我穿不下的衣服,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一套套试过去,把喜欢的带回家。”
卜夏对顾昀城的提议心动一瞬,又很快克制拒绝。
“哥哥,一套就够了,你给我太多的话,我会变成贪心怪的。”
顾昀城被卜夏的说法逗笑。
“你变成贪心怪也没关系。”
卜夏在心里感动大哭:顾昀城怎么这么会说话啊!说的话他好喜欢听啊。
卜夏捂着耳朵,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浮夸演着:“哥哥你不要再说啦,你再说我真的会动摇的!”
顾昀城笑意愈发浓厚,顺着他演:“好,我不说了。”
简单对完一场戏,两人对视上,笑意闪动,气氛融洽。
卜夏在顾昀城的邀请下,再次品尝了刘姨新做的蛋糕和奶茶,还看了一集暑期档的电视剧。
直到在电视里看到包子馒头,卜夏的笑意微敛,眼神黯淡几分。
他侧头看向顾昀城的方向,欲言又止。
顾昀城时刻关注着他的动静,根本没分多少心思在电视上,所以他一扭头过去,顾昀城就感觉到了。
“怎么了?”顾昀城问。
卜夏纠结几息,把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哥哥,你可以陪我去那里看看吗?我想收拾一下玻璃饭盒的碎片,不然碎片会扎伤路人的。”
暴怒之下的林书望,不仅脚踩小包子,还在卜夏走后把卜夏都舍不得用的饭盒砸碎。
“好。”
听完卜夏的要求,顾昀城二话不说答应下来。
顾昀城问刘姨要了打扫工具,卜夏想伸手去接,顾昀城侧身躲开。
“我拿就好。”
卜夏抠抠手指头,生出几分诚惶诚恐,同时又有开心的情绪蔓延开来。
电视里说,男人做事的时候,不要抢着做,而是要夸他,这样下一次他就会做得更起劲了。
卜夏思考了一下,觉得也可以代入现在的情况,所以他抿出一个甜滋滋的笑,发自内心夸奖了顾昀城一句。
“哥哥你对我真好,你好绅士。”
顾昀城轻笑一声,肩膀更加挺直。仿佛手里提着的不是什么扫帚撮箕,而是征战沙场的骑士宝剑,他就是即将出征的战士,他要用手里的宝剑守护他心爱的公主。
这会儿日头比卜夏出门的时候还盛,烈日照在头顶,刚走出几步顾昀城就返回去,在玄关处拿了把大黑伞。
低调奢华的伞面撑开,笼罩在卜夏头顶,将他严严实实挡在阴影里。
卜夏熟练夸奖,并半真半假体贴道:“哥哥你想得好周到,重不重啊?我来拿扫把吧。”
顾昀城还是说不用。
“不重,我一个人就可以,你好好走路就行。”
顾昀城举着伞,走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林书望许是受了挫,早控制不住脾气走掉了。
那一段蜿蜒的淡灰色公路上,只有零星的白色散着,在其中,卜夏发现有一团大一些的白色在挪动。
包子成精了?要回来找林书望这个罪魁祸首报仇了吗?
两人走近一看,才发现挪动的不是什么包子精,而是一只小小的灰白色狗狗。
小狗应该才出生不久,肉乎乎的一长条,身上的毛还没彻底变蓬松,眼睛倒是圆溜溜黑亮亮的,四条腿各走各的,像只小乌龟一样趴在地上,正哼唧哼唧吃着沾满灰尘和泥土的包子馅。
不知为何,看到这条可怜巴巴吃掉在地上东西的小狗,卜夏好像看到了的自己,眼眶蓦地酸软胀涩起来。
他顾不上烈日和脏污,穿着自己新得的漂亮衣服蹲下,直直将手心挡在小狗的嘴巴下,声线焦急到颤抖。
“不可以吃,脏了,吃了会不舒服的。”
情急之下,卜夏都忘记了小狗听不懂人话,翻来覆去劝着小狗不能吃。
见小狗不听人话,他干脆伸手捧着小狗的肉身子,把小狗抱进了怀里。
小狗可能是饿急了,被他抱进怀里之后还在不断用粉粉的鼻尖四处嗅着,似乎还在找寻食物的味道,哼唧声不断,催得卜夏心乱如麻。
卜夏被焦急的情绪裹挟着,眼底泛红,身体颤抖,不自觉重复着:“我带你去找吃的,不要吃这个,我带你去找吃的。”
顾昀城看出卜夏情绪不对,他举着伞给卜夏和小狗遮阴,同时安抚道:“夏夏你别急,去我家,我家里有牛奶,也有奶粉,这么大的小狗可以喝奶。”
听到顾昀城的声音,卜夏终于找到主心骨。
他红着眼睛喊:“哥哥,帮帮小狗。”
顾昀城被那一眼看得全身通电,一股不可言说的使命感直奔颅顶。
这一刻,他就是漂亮小妻子和可怜小宝狗唯一的依靠。
顾昀城把扫帚放在包子残渣旁,撑着伞护着卜夏往家走。
边走,顾昀城边出声安慰卜夏,一点点将卜夏焦急的心神安抚住。
刚走进院子,顾昀城便高声唤起刘姨来。
正在屋里忙碌的刘姨激灵一下,仿佛回到了多年前夫人生产的那天,当时先生也是用这种慌乱无措的声音喊她帮忙。
刘姨脚步急促,迎到门边:“少爷,怎么了?”
“我和夏夏捡到一只小狗,它很饿,麻烦刘姨弄一些这么大的小狗能吃的食物过来。”
刘姨看看顾昀城,再看看卜夏怀里的小狗,差点不知道作何反应。
原来是捡到一只小狗啊,她还以为……嗐。
但职业素养还是在的,刘姨很快点头答应:“好的。”
等刘姨给小狗准备食物的间隙,顾昀城取来了湿纸巾和干毛巾。
他温声劝着:“夏夏,我们简单给小狗清洁一下脸和脚,再检查一下它身上有没有跳蚤或者是虫卵。等小狗吃饱了,我们带它去宠物医院做个详细检查,到时候可以顺便和医生咨询一下如何科学地养小狗。”
卜夏这会儿已经稳住了心神,顾昀城说的建议他都听了进去。
他满眼崇拜看着顾昀城:“好。哥哥,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我和小狗会怎么样。”
因为周至慧不喜欢动物,他从小到大,家里就没养过小猫小狗。
但或许是因为孤单狠了,卜夏心里其实是非常想养宠物的。尤其是黏人又护主的小狗。
所以那会儿看到可怜巴巴的小狗时,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被小男生用全身心信任的眼神看着,顾昀城感觉肩上抗起了整个家的责任。
他淡笑着:“不客气,这是我们一起捡到的小狗,我自然要和你一起想办法照顾它。”
听了顾昀城这句话,卜夏心里矛盾。
他不想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小狗,但他也知道,顾昀城能给小狗当主人是小狗的幸运。他没办法带小狗回家,也给不了小狗太好的伙食条件,但顾昀城不一样啊,顾家这么豪华,小狗要是认顾昀城当半个主人,小狗一定会过得很幸福。
而且小狗要是留在顾家,他以后也不需要每次来找顾昀城都要绞尽脑汁想理由了,这更利于他和顾昀城打好关系。
让小狗认顾昀城当主人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卜夏开始说服自己接受。
等看着顾昀城手脚麻利,动作轻柔地给小狗把身上简单清理好之后,卜夏彻底愿意分一半小狗给顾昀城了。
顾昀城是个比他合格很多的主人。
卜夏心里想着幸好,却又莫名酸酸涩涩的。
他整个人都是乱的,指尖无意识抚摸着小狗的动作断断续续。
刘姨动作敏捷,很快从厨房端出了小狗能喝的牛奶。
小狗鼻子很灵,刘姨还没走拢,它就在卜夏怀里拱动起来,小鼻子不停耸动,粉红湿润的舌头舔着卜夏的手指,哼唧着撒娇讨好,似乎在求着卜夏快点给它喝奶。
卜夏被小狗的反应弄得没法,拇指随意搓搓被舔到的地方,嗔骂道:“臭小狗,真贪吃。”
话说完,卜夏也就忘了,他和刘姨道完谢,蹲下身把小狗放到奶盆面前,细心守护着小狗喝奶。
只有顾昀城脑海里还在不断重放卜夏刚才被舔到时的神情,一点都不嫌弃,任由那条口水哒哒的狗舌头在他脖颈处、脸颊上、手臂上,四处舔/弄。
顾昀城生出“当狗真好”的想法。
他不得不承认,看到卜夏对小狗包容耐心又温柔疼爱的样子,他酸了。
刘姨也挺喜欢狗的,送完牛奶之后,她并没有急着走,而是站在旁边看着,时不时和卜夏搭两句话,说起她年轻时家里养过的一只护主大黄狗,和一些养狗趣事。
卜夏越听,眼睛越亮。
刘姨和卜夏交流养狗心得的间隙,顾昀城出声询问:“刘姨,你会分辨狗的性别吗?”
刘姨慈和一笑:“会啊,很简单的。”
说着,刘姨在小狗身后蹲下,轻轻提起小狗尾巴,拨弄了一下小狗的后腿,得出结论。
“这是条小公狗。”
顾昀城:果不其然。
卜夏对小狗的性别都无所谓,他乐呵呵轻点着小狗的毛脑袋说了声“原来你是男孩子啊”,只有顾昀城在意得想把小狗当场绝育。
顾昀城甚至不仅想了,他还行动了。
顾昀城当场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公狗最小几个月可以绝育。
公狗六到八个月绝育最合适……
看完答案,顾昀城不是很满意地熄灭手机,而后眼神一直落在小狗的后腿上。
正在专心干饭的小狗察觉到危险,身体颤抖起来,喝奶喝到呛到发出呜咽的狗叫,急得卜夏又是轻声哄劝着喝慢些,又是拿纸巾帮忙擦嘴巴的。
顾昀城垂下眼睫,神色不明。
当狗确实好。
小狗喝了个奶饱,肚子圆滚得像个球,走路的时候几乎拖在地板上。
卜夏拿不准这是什么情况,有些着急问刘姨:“刘姨,小狗这样真的没事吗?它的肚子看起来胀得好像个皮球。”
刘姨也觉察出卜夏第一次养小动物有些过于焦虑。
她笑着安抚道:“没事的,它本来就胖乎,所以喝饱之后会显得有些吓人。你看,它虽然肚子大大的,但是没有表现出不舒服的地方。”
岂止是没有表现出不舒服的地方,小狗简直是舒服过头了。
吃饱喝足之后,它小尾巴摇晃着螺旋桨,慢慢悠悠朝着卜夏的方向乌龟爬,爬几步,鼻子就嗅两下,似乎在确认方向有没有错。
听到刘姨这样说,卜夏安心很多。
他伸出手,把还差最后几步爬到他脚边的小狗抱了起来。生怕自己抱小狗的姿势不对,卜夏还特地向刘姨请教:“刘姨,我抱小狗的这个姿势对吗?”
刘姨点头:“对的,夏夏你抱得很好。”
卜夏开心地笑起来,只有顾昀城阴着脸坐在旁边,仍旧感叹——当狗就是好,走几步路都不需要走完,直接能被夏夏抱起来。
不像他,在旁边坐了这么久都像空气一样,无人在意。
今天周至慧有事不在家,卜夏本来打算的是给顾昀城送完包子,交流完感情之后就回家去吃剩下的包子,结果现在到了饭点,他却舍不得回家了。
好在刘姨做了他的饭,在顾昀城的邀请下,他名正言顺留在了顾家吃午饭,暂时不用和自己的小狗分开了。
午饭后,小狗状态不错,没有表现出不舒服的地方,顾昀城就提议让卜夏在家里睡会儿午觉,等到下午太阳没那么大的时候再带小狗去体检。太阳很晒的时候出门,人和狗都受不了。
饭都吃了,再在顾家睡个午觉,似乎也没有问题?
卜夏红着小脸答应了。
顾昀城带着卜夏在别墅里参观,同时让卜夏帮忙参考一下,看给小狗选哪个房间当卧室。
除了主卧,顾宅的其余房间,哪怕是其中最小的房间,也比卜夏从小睡到大的卧室要大上好几倍,而且里面的设施和装修,是卜夏的小房间根本不能比的。
卜夏:……
卜夏点点小狗的毛脑袋,小声凑到小狗耳朵边,轻声发表自己的酸酸言论:“你可真是一条好命小狗啊。”
一条小狗,却让人羡慕得眼红。
顾昀城没有听到卜夏和小狗说的话,他侧头看回去,只看到卜夏和小狗碎碎念的亲密画面。
真是人不如狗。
在顾昀城的带领下,卜夏抱着小狗参观完了顾宅剩余的所有房间。
期间,顾昀城觉得卜夏怀里的小狗实在太不安分。那张小狗嘴没一会儿消停,要么舔卜夏手臂,要么吮卜夏指头。
卜夏因为抱着小胖狗,累得脸颊薄红,嫣红的唇瓣咧开小口,细细喘气。这显得他很像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不负责丈夫,看见小妻子被养育孩子和家务琐事折磨得招架不住还一直只是冷眼旁观。
顾昀城提出自己帮卜夏抱一会儿小狗,让卜夏休息休息。
结果他刚说完,小男生就用湿漉漉的不舍眼神看着他,可怜得紧,粉嘟嘟的唇瓣抿着,说自己可以抱得动。
小臭狗不知道是听懂了人话还是怎么,扭头朝他汪汪两声,撅着肥屁股往卜夏怀里拱去,把卜夏胸口的布料蹭得乱七八糟,皱巴巴的。
一种被老婆孩子嫌弃的既视感涌上顾昀城心头,他轻轻颔首:“那行,夏夏你继续抱着它吧,要是累了给我说。”
听到不用把小狗交出去,卜夏当即如释重负,小声松气的模样看得顾昀城心里又气又痒。
但凡卜夏怀里抱的是他们的人类儿子,顾昀城肯定都要怀疑一下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不然卜夏怎么一副生怕他把儿子抢走送去医院做亲子鉴定的表现?
顾昀城想了下。
就算他真当了接盘侠,估计他也不会戳穿这件事,而是仍旧当不知道。
说不定还会帮着卜夏遮掩。
毕竟小男生长得这么好看,性子也好,想当他孩子的爹的男人肯定不少。
想到这里,顾昀城眼神暗了几分,视线看似不经意地从卜夏腰间扫过。
小男生抱着小胖狗,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服被蹭上去了些,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肢。
这么漂亮平坦的腰腹,随便被掐两下肯定都会留下深色的红印吧。
顾昀城擅长一心二用,脑子里想着奇奇怪怪的东西,身体仍在敬业地带领卜夏看房间加介绍。
看完后,他问卜夏:“夏夏,你最喜欢哪个房间?”
一路走来,再次被顾家内部的低调豪华震撼到的卜夏心里酸酸,小坏蛋的性子冒出来,声音软软,却透着股低落劲。
“是小狗的房间,又不是我的,哥哥问我干什么。”
小男生垂着淡红色的眼尾,眼角隐有水光闪过,似是怕人看见,小男生快速微垂下脑袋。
自觉失言的小男生飞快改口:“我觉得每一个房间都很好,小狗肯定每一个都喜欢。”
顾昀城觉察出卜夏情绪里的低落,也品出其中的缘由。
不过他没觉得小男生的脾气不好。
“夏夏,我问的就是你喜欢哪一个房间。小狗都有房间了,你怎么能没有?”
卜夏震惊到瞳孔放大,水凌凌的眼睛直勾勾看向顾昀城,杏核眼钝圆得可爱。
“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要给我一个房间吗?还是不用了吧,这样太麻烦你了。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说完,小男生抿着嘴唇,手指不安搅弄小胖狗的短尾巴,引得小胖狗直往屁股的方向转脑袋,想用舌头去舔和自己玩耍的主人的指尖。
小男生的演技很差。
明明很想要的想法都要从眼睛里溢出来,却还嘴硬说着不用,不要麻烦了。
顾昀城没再继续和卜夏说客套话,而是直接问:“我旁边的那个卧室你喜欢吗?我私心是想你离我近一些的。”
卜夏愣愣的,乖乖的:“喜欢。”
顾昀城卧室旁边的那个房间,墙壁被刷成清醒温暖的奶绿色,装修透着勃勃生机,同时又很可爱,卫浴和衣帽间等设施也配得很齐,卜夏确实很喜欢。
“好,那就这么定下了。这段时间我会让刘姨把房间再装饰一下,补全一些东西,你有什么想要的可以告诉我,我帮你安排。”
“够了,真的够了,房间已经很好了。”卜夏这下是真的不好意思了,脸蛋红扑扑,一个劲说够了。
见卜夏面上没有勉强,顾昀城轻笑着说好。
至于小狗,则被卜夏强烈要求着和他住一个房间,反正顾昀城给他的房间很大,放小狗的东西轻而易举。
为了和小狗住一起,卜夏和顾昀城说话的时候声音像洒了糖霜,甜甜软软,让顾昀城根本没办法拒绝。
就这样,卜夏和小狗在顾宅里有了一间属于他们的房间。
因为太过激动,卜夏中午根本没睡着午觉,他领着小狗从房间的这个角落走到那个角落,将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处都仔仔细细看了,最后把小狗累得直吐舌头,鼻头透着粉红的湿润光泽。
顾昀城算着时间过来敲门。
门打开,两双如出一辙的清亮眸子望着他,倒把他望得差点忘记自己的来意。
视线在小男生漂亮的眉眼上细细看了几眼,顾昀城这才开口。
“夏夏,午休得还好吗?现在太阳弱了些,我们可以带小狗去医院体检了。”
不好意思说自己因为得了新住处而欢喜到根本睡不着,卜夏揉揉微烫的脸颊,说休息好了。
临到出门,卜夏见到了顾家一直没有露面的司机,也看到了那辆他不认识但一看就很贵的汽车。
顾昀城绅士地帮卜夏打开车门,手掌虚虚覆在卜夏头顶,体贴入微的模样惹得前排的司机忍不住悄悄从后视镜里往后看,仿佛见到了自家老爷护着夫人上车的画面。
因为上午穿的那一身粉蓝色衣服在抱小狗的时候弄脏了,中午顾昀城又给卜夏挑了一身黑白配色的上衣短裤。
怕布料太粗粝会磨伤小男生柔嫩的皮肤,顾昀城特地选了一件布料柔软的白短袖,胸口位置还引着一只和小狗很神似的简笔画小狗。
正常穿着的时候,顾昀城只觉得卜夏可爱。可等卜夏抱着小狗,弯着腰线进车里时,那布料的轻薄和柔软就体现出来了。
略显宽大的衣服自然垂坠,勾勒出小男生沙漏似的腰部线条,衣摆搭在挺翘的部位上,随着小男生的动作,黑白交际的线条上下游走。
顾昀城视线发直,没挪开。
卜夏坐好,拍着旁边的座椅唤他,他才回神,跟着坐了上去。
车里开着空调,温度偏低,卜夏觉得有些凉,但不好意思直说,便小幅度往顾昀城的方向蹭蹭,饱满的腿肉从黑色的裤腿边缘溢出,贴到顾昀城黑色长裤上。
黑与粉白的对比,冲击着视觉。
车子开动,途中经过一小段颠簸的路程,短裤下的腿肉也跟着车子的幅度颤抖出肉/浪。
顾昀城喉结一紧,只觉那颤动的软肉在他大腿外侧撞个不停。
第10章
顾昀城被不断撞过来的软肉弄得身体僵硬,偏他不知为何,舍不得移挪开半分,就那样硬生生坐着,一动不动。
撞了几下后,顾昀城记住了卜夏挨过来的频率,早早在心里准备着、期待着。
“哥哥……”
小男生似乎是看到什么,想要和他分享,抱着小胖狗手没空,便下意识用软肉长得鼓鼓囊囊的大腿轻轻撞了他两下。
顾昀城喉结深深上下滑动着。
他开口,清越的少年嗓音不知何时变得沙哑。
“怎么了?”
顾昀城强行将视线从卜夏被他裤腿磨红的大腿肉上移开,转而看向卜夏的脸。
小男生心情恹恹的,嘴巴要扁不扁,显得上唇中央的唇珠圆润灵动。
“哥哥,我在想,要是没有你的话,小狗跟着我这个没本事的主人,肯定会过得很可怜吧。”
原来刚才汽车正好驶过一个兽医家,其中简陋的治疗环境让卜夏看得心惊。
生病的小狗小猫被绑在铁架子上输液,动弹不得,看起来可怜极了。
但事实的真相是,能得到这种待遇的猫猫狗狗往往都是很受主人宠爱的。
在农村里,大多数猫狗都是被漠然放养的,生老病死看全天意,主人的想法都是土猫土狗不值钱,死了丢了就再去逮一只就好,也不费什么功夫,何必花那个钱和精力带去治病。
卜夏揉搓着小狗脑袋毛的指尖颤抖,表露出他此刻不平稳的心绪。
小男生这是钻牛角尖了。
顾昀城坚定摇头。
“不会,小狗这么喜欢你,它跟着你只会觉得快乐。对于小狗来说,主人给它的一切就是最好的。你让它从流浪狗变成有人爱、有家住的小狗,你还不厉害吗?”
顾昀城把卜夏说得语塞。
小男生眼里有两种情绪在互相拉扯,想要从中挣扎出来的小男生眼神迷茫。
是这样吗?
小狗真的会这么想吗?
虽说“狗不嫌家贫”。
但切身体会过贫穷带来的困窘和难堪的卜夏其实不太认同这一点。
他感谢奶奶给他的爱,可他也在无数个难过的时刻里都会想,要是他没有出生在这个贫穷且畸形的家里就好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都是人,凭什么林书望就可以从小在村子里横行霸道,手里从来不缺钱不说,还能时刻享受着家人的爱和无尽的宠溺。而他,就只有刀子嘴豆腐心的奶奶和一座简陋的平房。
所以同理,他不相信要是小狗看到别人家的狗狗吃着狗粮狗罐头,穿着漂亮衣服,还会觉得他这个主人给的爱是最好的。
人会有羡慕嫉妒的情绪,小狗肯定也有。
见卜夏久久没说话,眼神依旧混乱失落,顾昀城便知道卜夏暂时没办法走出这个困境了。
“夏夏,不要被“如果”困住了。现实情况是,小狗遇到了你,也遇到了我,它是我们共同的小狗,我们可以一起给它爱,也可以给它很好的物质生活,你设想的那些不好,都不会发生。”
卜夏嘴巴动动,想要说些什么。
深知卜夏接下来想说什么的顾昀城没给他自我贬低的机会。
“你也不要比较爱和物质的价值大小,不要觉得你的爱拿不出手。你只需要知道,没有你,我就遇不到小狗。说得更直白些,那就是如果没有你的话,我是不会养小狗的,就算它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不会像现在这般对它上心。所以对于小狗来说,它拥有的一切都是你带给它的,你就是世界上对它最好的小主人。”
“而且夏夏,虽然你现在给不了小狗更好的生活,但是未来谁说得准呢?”
卜夏被顾昀城的逻辑带着走了。
他眨眨眼,半迟疑半相信道:“是这样吗?”
顾昀城给予肯定:“是这样。”
他所说的一切都是心里所想,并不是为了安慰卜夏而说的。
对于他来说,小狗身上永远都贴着“我和夏夏一起养的小狗”、“夏夏想养的小狗”等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