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2—— by吕吉吉
吕吉吉  发于: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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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弈点了点头,顺便问了另一个关键问题:“那死者的身份是?”
“呃……”
林郁清磕巴了一下。
柳弈本来以为他要回答死者身份未明,没想到小林警官却给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甚感意外的回答:
“我们初步核实过了,死者名叫乌启刚,是个房产经理……”
一分钟后,柳弈就看到了莫名死在808室里的房产经理乌启刚。
男人大约三十后半的年纪,虽然面部因为缺氧和循环不良而出现了明显的淤紫肿胀,眼球突出,嘴唇紫黑,五官变形严重,不过看样子生前应该还是个挺端正挺标志的男青年。
他身上穿着标准的房产经理三件套——白T恤、黑西装、黑皮鞋,只是从衣服的版型和料子来看都不是什么贵价品,约莫是淘宝爆款三百以内就能拿下的职业套装。
而就如林郁清判断的那样,死者的脖子上勒了一条绳子——不是一般家庭较为常用的塑料尼龙绳,而是足有食指粗细的米黄色的粗麻绳。
麻绳足足在他的脖子上绕了两圈,并在靠近后颈正中线的位置打了个死结,绳圈牢牢地陷入了青年的皮肉里,阻断血液循环和空气进出,造成了他的死亡。

“不过,乌启刚的样子有点奇怪。”
柳弈站到遗体的正前方,仔细打量死者的脸部,“肯定不仅仅是单纯的‘勒杀’那么简单……”
听他这么一说,不止是江晓原和沈青竹,连习惯了旁听的柳弈现场科普法医学知识的戚山雨和林郁清也围了过来,在后面探头探脑,试图更直观地看清到底“奇怪”在哪里。
柳弈没有卖关子,直接说出了答案:
“他死得太平静了。”
乌启刚有着被缢死者的典型面容,而且颜面的肿胀和淤紫得很明显,这通常意味着凶手勒杀被害人的耗时并不短。
从他颈部被绳索勒紧到真正停止呼吸为止,死者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窒息过程。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他的头颈部的静脉血无法正常回流导致淤积在血管里,□□透过毛细血管渗出、细胞水肿,才会出现这种经典的淤血面容。
勒颈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极其痛苦的。
尤其是像这种迁延数分钟甚至十数分钟的缓慢的勒毙过程,更是会让被害人面容扭曲,表现得极其痛苦,同时在求生的本能驱使下拼死挣扎。
通常这样的死者,遗体都会面目狰狞,颈部满是抓痕,挣扎得激烈的甚至能直接掀掉自己几片指甲。
然而此时,歪靠在沙发上的乌启刚面容平静,嘴唇自然地耷拉着,下颌松弛,脖子上只有两圈绳子勒出来的淤青与特征性的皮下出血斑,却没有抓挠或是挣扎时弄出来的抓痕或是擦痕,且双手垂在身侧,五指形状松弛、指甲干干净净的,甚至给人一种“从容”的错觉。
“我觉得他像是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勒杀的。”
柳弈给出了自己的初步判断。
死者乌启刚身高目测接近一米八,虽然算不得很强壮,甚至可以说还是偏高挑瘦削的类型,但骨架子摆在那儿,体重怎么着也该有个一百五六十斤的样子。
要用勒颈的方式杀死这种体格的男人,如果对方是在清醒状态,那是很不容易的,就算勉强能够成功,也很可能会打出个两败俱伤。
勘察人员通常能在这样的犯罪现场找到大量搏斗后的痕迹,被害人大概率还会撕扯下凶手两块衣角、抓下他一把头发、再挠破几块好皮什么的。
说完自己的推测之后,柳弈回头朝江晓原招了招手,又朝自己身边的某个位置一指。
小江同学何等机灵,当即就举着相机一步蹿到柳弈指点的位置,调好焦距准备给关键线索拍照。
“你们看,这是很典型的水平勒痕。”
柳弈的手指隔空在死者的脖子上指了指,让众人注意陷入皮肉里的绳圈与颈部形成的角度。
无需他再多做解释,大家都看明白了。
两个绳圈一上一下紧密相贴,在死者的脖子上形成了一个“=”号的形状,前后的高度几乎相同——也就是说,凶手在勒杀死者时,施力的高度与方向应该与死者被勒脖子的高度几乎呈一条直线。
“凶手是把乌启刚弄晕了,然后在他身后把人勒死的?”
林郁清就柳弈指出的“平行式勒痕”提出了自己的猜测。
“不对。”
戚山雨立刻否定了搭档的猜测。
他绕到沙发后,在死者的身后比划了一下,“你看,如果乌启刚当时是坐在沙发上的话,勒痕不应该是平行的。”
“……对哦!”
林郁清秒懂。
那张死了人的布艺沙发的靠背是标准的九十二厘米的高度,死者保持着这个脖子后仰的角度,勒痕差不多就在靠背最高点的位置,也就是离地约九十厘米。
而像戚山雨这样身材比较高大的成年男性,光是腿长就超过一百一十厘米了。
人在用双手紧握什么东西并且用力往后拉拽时,通常情况下手的高度会在肘部附近。
换而言之,没有人会在勒死一个人的时候,把双手抓握绳索的用力点放在胯骨以下的——那姿势得多别扭啊!
“……难道说,凶手很矮?”
小江同学一边拍照一边嘀咕,“不然总不可能是凶手在勒死人的时候还一直扎着马步吧!”
“那凶手也太矮了吧!”
旁听的沈青竹迅速心算了一下,忍不住反驳道:
“那得是一米四五的身高了!真的会有这么矮的勒杀者吗?”
事实上,人的上半身与下半身的比例基本上符合黄金分割率,以肚脐为分界点,上半身和下半身的比率大概是0.618∶1。
而肘部差不多就是肚脐的高度。
粗略估算一下,下半身约九十厘米的人,身高只有一百四十五厘米多一点点——按照现在小朋友们的发育状况来说,小学中高年级的孩子很多都不止区区一米四五了。
当然,如果非要杠——一米四五的小朋友也不是绝对没可能勒死一个五大三粗的成年男人;又或者说,凶手或许不止这个身高,只是非得出于什么不同寻常的执着硬要用特别别扭的姿势去勒死乌启刚。
只不过法医们在碰到一些比较奇怪的现场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不是硬要往罕见的特殊理由上掰扯。
“对,所以凶手不是站在死者身后直接勒的人。”
柳弈点了点头。
然后他也绕到了沙发的椅子靠背后。
戚山雨会意,朝旁边让了两步,让柳弈站到遗体的正后方。
“你们看,这条绳子垂下来的两端挺长的对吧?”
柳弈轻轻地握住了麻绳垂落在椅背后的两端,举到半空中,让大家都能看个清楚。
众人都点了点头。
“我想凶手应该是这么做的……”
他说着,身形翛然一矮,整个人坐到了地板上。
众人:“??”
在大家都震惊于柳弈为何忽然来这么一下的时候,只见他摆出了背脊虚靠在沙发后背处的姿势,绳子则从他的右肩处绕过,搭到了他的胸前。
“这样,再用力一拉!”
柳弈比划了一个拉紧绳索的姿势。
“啊呦!原来如此!”
小江同学一边拍照,一边发出了一声感叹。
虽然为了不蹭到绳子或是沙发上可能留下的重要证据,柳弈的动作非常轻柔,不管是背部还是肩膀都没有靠到实处,手也一直轻轻地捻起绳子,让它尽可能地不要触碰到自己的身体。
不过这个“摆拍示范”已经足够让大家都明白绳套为什么会在死者的脖子上形成一个平行的勒痕了。
因为凶手当时很可能就是用着柳弈现在的姿势,人坐在地上,背脊抵住沙发的靠背借力,绳子绕过自己的肩膀,用一个近乎于“背”的姿势来勒紧绳子的。
这样当时极可能已经失去了知觉的乌启刚的脑袋就会被整个勒靠在沙发背上,直到他被勒到窒息身亡为止。
柳弈演示完毕,小心翼翼地站起身,回头转向身后的沙发。
他的目光在沙发上仔细梭巡,片刻之后,手指朝靠背的某处一指。
“证据在这里。”
江晓原连忙凑过去,顺着柳弈的指点放下比例尺和序号标记,然后咔咔咔地开始按快门,全景、近景、特写一口气拍了许多张照片。
就算推测再合理,也要有物证。
柳弈指给大家看的是沙发靠背上的一块擦痕。
通常来说,这种套了深灰色麻质椅套的布艺沙发是不太容易留下刮擦的痕迹的。
只不过在紧贴在死者后颈处,有一块大约三厘米长、两厘米宽的刮痕,形状跟麻绳绳结基本吻合,颜色明显比别处更浅一个色阶,手电灯光的照射下的质感也更为粗糙。
“采个样。”
柳弈对拍完照的江晓原吩咐道:
“我想我们肯定可以在绳子上发现这个沙发套的纤维。”
“凶手是怎么勒死乌启刚的我是明白了……不过为啥凶手非要用这个姿势勒死他啊?”
林郁清虽然看懂了凶手行凶的手法,却还是很难理解凶手为什么要选这么特别的手法来勒人。
对于小林警官的这个问题,柳弈还没说话,江晓原和沈青竹两人却异口同声抢答道:
“那是因为凶手力气不够吧!”
“没错。”
柳弈等两个徒弟说完以后,才赞许地点了点头,笑容颇为欣慰:
“因为这种姿势勒人时可以靠肩背抵着沙发借力,所以会采用这种姿势的凶手,通常情况下都是体格偏瘦小、力气不太大的人,也有可能是手受伤了不太好发力之类的情况。”
“原来如此!”
小林警官顿时觉得自己又涨了知识。
感叹完之后,他忽然一个激灵。
“这么说起来——!”
他顺意识将头转向自己的左手边——那是旁边郭若岚身亡的809室的方向:
“隔壁留下的脚印和手印的那位‘凶手’……感觉也是个没啥力气的吧?”
毕竟专案组现在已经基本认定郭若岚的死亡现场的嫌疑人大概率是个女性了,而且还是个身材比较纤瘦的女性。
虽说纤瘦的女性不一定就手无缚鸡之力,但总归来说,偏瘦削的女性的力量通常不如男性,而现在808室的行凶现场又找到了可能提示凶手体格力气都不太大的证据,实在很难不让小林警官将二者联系在一起。
“唔……说不准……还真是这样。”
柳弈将目光转向敞开的厨房门,朝流理台上一指:“那儿,有两个洗好的杯子。”
林郁清刚才只顾调查死者的身份和808室的基本情况,还没来得及将整间屋子囫囵调查一遍,现在冷不丁朝被他忽略的厨房一转头,果然看到两只杯子倒扣在洗碗池旁边的流理台上,跟半月前在郭若岚的809室看到的那只简直一模一样!
如果这一切不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话,那么凶手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就大大地增加了。
接下来,以陈尸点为中心,柳弈、江晓原和沈青竹开始对现场进行勘察,戚山雨和林郁清从旁协助。
忙碌中,柳弈开始向两位警官询问他刚才还没来得及打听的信息。
“对了,这位……”
柳弈朝已经移到旁边,准备打包的死者遗体抬了抬下巴,“这位房产经理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屋子里的?”
“啊……”
当届市局公招考试笔试第一,归纳总结能力十分不错的小林警官居然发出了一声不知该怎么回答的无意义的语气助词。
足足停顿了一秒钟之后,他不答反问:
“柳哥,你猜猜这套房子的业主是谁?”
柳弈抬起头,困惑地瞥了林郁清一眼。
虽然他的下半张脸被口罩挡住,但看眼神分明写着“这你让我怎么猜?”
“……好吧,你一定会很吃惊的。”
林郁清挠了挠脸,“这套房子的业主,是鹿云。”
“……………………”
除了已经知道答案的戚山雨,三位法医都沉默了。
实在是因为这个回答太出乎意料了,以至于他们只能用默然来表示自己的震惊。
“……是那个小说家‘云深不知处’?”
半晌,江晓原同学才谨慎地确定道:“跟夙成文虐恋情深搞到喝敌敌畏自杀的‘鹿云’吗?”
“没错。”
林郁清严肃地一点头,没有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就是你们想的那个小说家鹿云。”
“……我的天啊!!”
小江同学简直要懵圈了:“鹿云不是已经死了三个月了吗!?他的房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个死人来!?”
江晓原在凶案现场的这么一嗓子虽然很不谨慎,但此时此刻确实就是柳弈和沈青竹的嘴替。
“是啊……我们也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毕竟戚山雨和林郁清也只比柳弈他们早到现场四十分钟而已。
这段时间里只够两人从民警那儿初步了解凶案现场的发现情况,再从死者随身的公文包里找到他的身份证和名片,然后通过上面的信息确认乌启刚的身份,最后联系居委会搞到明桂街26号808室的业主信息,得知房子是属于已过世的小说家“云深不知处”的罢了。
“……可是一个死人是没办法叫人来帮他卖房的吧?”
沈青竹也迷糊了:
“……我记得鹿云没结婚,也没个儿子女儿什么的……还是说是他的别的什么亲戚请的代理?”

第294章 9.Premonition-22
鹿云的这套房子室内面积大约六十平米左右,对无妻无子的独居男性来说,一个人住着完全够了。
808室总共是一厅两房一厨一卫外加一个小阳台的结构。
房间的装修很简单也很老旧,看着起码得有二十年历史了,连洗手间的厕所都还是早古的蹲厕。
两个房间中较小的那个朝向西边,被鹿云用做储物间。
房间的其中一条长边有一整面墙的开放式书架,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从看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物理化学生物类大部头教材,到估计现在想出版都申请不到书号的二三十年前的地摊文学奇闻怪事鬼故事集应有尽有,目测起码有好几千本书。
而小房间的其他空间则堆放了不少杂物——成箱的卫生纸、七八瓶一升装的矿泉水、若干口味的方便面和自热火锅……大部分都是宅男生活的必需品。
较大的房间朝南,是鹿云的书房、工作室和卧室。
鹿云估计是个灵感来了会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闭门不出的类型。
虽说这是“大”房间,但也只是相对于杂物房的“小”罢了,实际面积也才只有八、九平米而已。
这么一个空间里挤了一张单人床、一张长书桌、一个衣柜和一个通顶的大书柜,再塞一张工学椅,角落里甚至还有一台下抽水式的简易饮水机,剩余的空间堪堪只能容纳一个人拉开椅子然后坐下来了。
很显然,在鹿云死后,有人替他收拾了房子。
柳弈等人注意到,桌面的电脑消失了,只留下一个长期摆放后的灰尘形成的擦不干净的灰黑色印子。
书桌抽屉也比众人想象中的要空,看样子是有人从里面取走了不少东西。
但除了电脑和书桌,鹿云的私人物品却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反而像有人在近期替他打扫过——家具和地板上的灰尘不多,床具整理得整整齐齐,垃圾桶里也没有杂物,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三个月无人居住的屋子的状态。
“这房间里的指纹太少了。”
与大多数室内现场通常能刷到大量的指纹的情况正好相反,808室的指纹少得可怜——大部分都在房间里被找到,而且是那种非常模糊的,几乎粘不住磁性粉的陈旧指纹。
相反的,以死者陈尸的沙发为中心,电灯开关、沙发、茶几、厨房的水龙头、流理台等大概率被死者和凶手触碰过的地方都有很明显的擦拭过的痕迹。
而且很显然,凶手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他或者她不仅擦了家具,还用了84消毒水来擦,以保证没有任何一枚指纹或是掌纹能留存下来。
见采不着什么有价值的指纹,江晓原和沈青竹都难免有些沮丧。
“没关系,说不定是件好事。”
柳弈回头,双眼朝两人弯了弯——那是一个他身边的人都很熟悉的微笑。
江晓原看到老板的笑容,顿时像吃了颗定心丸,不过他还是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说明凶手很可能没戴手套。”
柳弈回答。
江晓原和沈青竹都困惑的眨了眨眼。
他们当然明白凶手九成九是生怕在现场留下自己的指纹,才会费劲吧啦地擦桌子擦台面擦开关的。
可虽说这可以推理出凶手大概率在屋里活动时没戴手套,可指纹都被擦掉了,他们也没法子就此得到可以证明他或者她身份的直接线索啊。
看两位徒弟仍是疑惑不解的样子,柳弈朝“打包”好了准备运回法研所的死者的遗体一指:
“如果凶手进屋时没戴手套,那么他搞不好在勒人脖子时也没戴呢。”
“……啊呦!”
江晓原同学一拍脑门,懂了。
勒死乌启刚的麻绳可是很粗糙的,人用力拉拽几下搞不好都能把手掌直接给磨破皮儿。
如果凶手当真用没做任何防护的手直接拉紧麻绳勒杀乌启刚,那么就算他或者她的手掌没有受伤,也肯定会把皮肤组织留在绳子上,法医就能通过绳上的属于犯人的DNA找到凶手了。
想通了这点之后,江晓原和沈青竹精神抖擞,感觉破案在即了。
1月2日,星期四。
下午两点三十五分。
柳弈、江晓原和沈青竹带着乌启刚的遗体,以及现场采集到的物证先回了法研所。
戚山雨和林郁清则还有很多很多的调查工作需要进行。
他们首先跟着诸位民警回了一趟派出所,向已经等在那儿不知多久的“凶案现场第一发现人”问话。
是的,这个倒霉的第一发现人,居然又是810室的租客小哥。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不该回来的!把衣服被子啥的全扔了买新的就好了啊!”
在派出所的问询室里,这位名叫田厦的租客小哥在看到熟悉的戚山雨和林郁清两位刑警时,一个没忍住直接就委屈到飙了泪。
“我真的只是回来拿点儿冬装而已啊!真的!我怎么能这么倒霉啊!”
虽然其实他已经把自己发现808室遗体的过程反复说了起码两遍了,但这会儿情绪一激动,一边抹泪一边哭诉,表述得那叫一个支离破碎。
“别急,先喝口水,慢慢说。”
林郁清对这位田小哥的态度倒是很温和。
原因无他,因为戚、林二人来问话前已经确认过了,这兄弟应该不可能是勒死乌启刚的凶手。
根据柳弈的初步判断,乌启刚的死亡时间约莫是昨天下午两点到五点的这个范围之内。
而田厦昨天全天都在邻市招待客户,忙到飞起不说,还全程都有可以给他提供明确不在场证据的同行者,入住的酒店也监控完备,可以证明他没有趁着夜深人静出门。
“我昨天在D市出差嘛……今天早上八点十分的高铁,八点四十到的鑫海。”
一口气灌下大半杯热茶,感觉自己稍微冷静了一点之后,田小哥抹干眼泪,吸了吸鼻子,开始交代自己昨日和今天两天的行踪,以及为什么会再度倒霉到又当了一次“凶案现场第一发现人”的详细经过。
“我和我女朋友已经找好新房子搬过去了……不过810那儿的租期本来应该是到四月月底的,中介说了,根据合同,就算我们提前退租也不会退租金……所以我们也就没办退租,只是不回去住了而已……”
因为810室理论上还是他们在“住”着的,加之新住处距离明桂街26号只需步行十五分钟,所以田厦和他女朋友也就没急着立刻清空房子,只是把一些常用的生活物品先搬走,其他的隔三差五想起什么就推个小板车过来搬一点,也省去了叫搬家公司的花销。
今天早上,田厦坐高铁回到鑫海的时间很早,下午又可以名正言顺的休息,于是他想着闲来无事干脆过来把一些比较厚重的冬衣和被子搬两袋子过去。
然而当他熟门熟路地顺着天井的扶梯上到八楼时,一眼就看到了不对劲的地方——本应无人居住的808室的门居然是半敞着的。
“也怪我这该死的好奇心!”
田小哥说到激动处,单手握拳,咣咣在自己脑门上敲了两下。
810室在距离楼梯较远的内侧。他如果要回自己租住的810室就必须经过808室。
但说实在的,田厦自己也承认,当时808室的门只留了一条巴掌宽的缝,加上屋内没开灯,比面向天井的走廊要黑,如果不是他好奇心作祟,手贱了一下将虚掩着的房门给推开了的话,是不会变成这个“第一发现人”的。
“你推开门以后,看到什么了?”
林郁清追问道。
“屋里其实挺黑的,我只看到沙发那儿好像坐了个人……”
在描述自己发现尸体的细节时,田小哥下意识压低了声音:“我觉得不太对劲,就叫了两声……”
林郁清接着问:“你当时说了什么?”
“就……‘有人吗’之类的。”
田小哥嗫嚅道。
当然了,死人是不会回答的。
有了前一回发现郭若岚遗体的经验,田厦这回警惕多了。
他很机智地没有随便进入810室,而是站在门槛边缘,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打开手电筒模式,用它朝里面照了照。
808室的客厅不大,玄关与客厅之间也没有别的遮挡物。
乌启刚所坐的沙发距离大门只有四米左右,田厦得以借助手电光的照明看出了乌启刚那明显不似活人的肿胀脸庞和骇人状态。
他吓坏了,同时打了120和110,语无伦次地告诉他们810室里好像有个死人。
后来是110比120先到一步。
民警进屋子一看,发现乌启刚早就死透了,遗体都凉了,根本没有任何施救的价值了,于是没让随后赶来的120的急诊医生和护士进屋,而是封锁了现场,通知市局的刑警来接手。
听完田厦的叙述后,戚山雨补充了一个问题:“你确定你没有进过808室吗?”
“没有没有没有!”
田小哥摇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语气非常肯定:“绝对没有!我就站在门口看着,一步也没进去过,真的!”
戚山雨颔首,又问:“那其他人呢?在你发现遗体到警察赶到之前,有人进去看过热闹吗?”
“没有!”
田小哥依然回答得笃定:“我一直在门口守着,等了差不多十分钟吧,保证没人进去过!”
他犹豫了两秒,小声打了个补丁:
“不过我没发现之前……就不好说了。”
下午五点四十分,戚山雨和林郁清联系到了808室现在法律上的所有者。
鹿云自杀时可谓孑然一身。
他的父母早就因为年迈而相继因病离世了,自己没有娶妻没有生子,也没有血缘关系近的其他亲戚,被曾经最好的兄弟背刺,事业又陷入瓶颈,唯一能称之为知心好友的,也就只有他曾经的编辑秦红叶了。
在打定了主意要自杀的时候,鹿云就写好了遗嘱,还偷偷拿去做了公证。
他在遗嘱里详细列举了自己能回忆起来的全部财产,从存款到不动产,以及公寓里的所有物品,全部遗赠给对他真心实意的秦红叶。
所以现在808室虽然还没过户,但按照鹿云的遗嘱,它理应是属于秦红叶的。
秦红叶接到通知赶到市局时,已经是晚上六点半了。
戚山雨先前曾经因为夙成文的案子私下里跟她接触过,秦红叶知道他的身份,也对这位相貌堂堂的英俊刑警印象深刻,坐在问询室里,与他四目相对时,不知道怎么的就有些心虚。
她下意识垂下了视线。
戚山雨看了秦红叶的证件,在正式开始问话之前先说了一句:“你又把名字改回去了。”
秦红叶顿时愈发心虚了。
三个月过去了,夙成文夙大导演恢复了自主心跳和呼吸,但因为脑缺氧的时间太长了,到现在仍未清醒,每日处于三度昏迷的植物人状态,在市郊的某间疗养康复中心里住着,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醒过来。
某种意义上,她“复仇”的目标已经达成了,她也就不用再套着“秦丽珍”这么个清洁阿姨的皮继续跟夙导身边的人接触了,于是她将自己的名字重新改回了原本的“秦红叶”。

在被问及明桂街26号808室的情况时,秦红叶倒是承认得挺干脆的。
“没错,这几个月是我在打理的。”
她告诉戚山雨和林郁清,在鹿云死后,她替对方料理了一切后事,包括入殓、火化、骨灰下葬,再到派出所销户和办继承手续等等,全都是她一个人负责的。
只不过秦红叶说自己有住处,也不想住在这间容易让她睹物思人的旧公寓里,于是一直把明桂街26号808室空置着,甚至还拖延至今没去房产局办理过户。
她只以差不多一个月一次的频率过来看看,清理门前的垃圾,再擦擦家具、拖拖地板什么的,做一些日常保洁的工作。
林郁清:“你上一次来打扫房子是什么时候?”
“我一般是在月中去的。”
秦红叶回答:“大概是上个月的十几号吧,具体不记得了。”
她没有记日程的习惯,给空房子搞卫生也不需要多么精确的日期,所以她没有费心琢磨到底是哪一天,只给了个有些笼统的范围。
虽秦红叶答得宽泛,不过对正在追查凶手的警官们来说,这个回答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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