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衣架上的牛仔外套被风吹得鼓起来,仿佛一面浅蓝色的风筝。
来不及起身了。克里斯不再试图抓握身旁的固定物。他仰面倒地,蜷起上半身,让后背的骨头接触地板,然后迅速地就地一滚躲开砸下来的晾衣架,动作灵活得与他的体格截然不相符。
旁边是沙发。克里斯滚到沙发后面,借着椅背挡住自己,他的听力很好,前方传来布莱恩克制过的呼吸声,对手在悄然靠近他。
——布莱恩不想与他硬碰硬,所以才不得不绕着圈子借助外力。
克里斯清晰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正常情况下,他摔倒的那一刻,布莱恩本应该扑上来扩大优势,可是对方犹豫了,因此打乱了攻击节奏。
两人有力量差距,不大,但关键时刻足以左右胜负,布莱恩极力避免对抗的方面就是他的优势。
克里斯是个久经训练的战士,捕捉并利用敌人的弱点是他的本能,布莱恩的退缩霎时间刺激到了他的战斗神经,令他毫无迟疑地张开手臂环住单人沙发的两侧,手臂肌肉用力,口中挤出一声低吼,把它像手推车似地推了出去!
另一面的布莱恩没有防备。
单人沙发很有些中古风格,坐垫下方是四根雕花支柱,不带滚轮,底座实木,一百多斤重的东西和地板摩擦发出了打雷一般的声响,犹如咆哮着的怪物向布莱恩冲去。
这时往两侧闪避已经晚了。布莱恩一咬牙,选择原地起跳,狼狈地跌在沙发坐垫上,避免了被撞到膝盖再挤推到墙壁之间的命运。
下一秒,沙发‘砰’地一声撞到布莱恩身后的墙壁,布莱恩的后背也在惯性作用下抵了过去。
靠背和两条扶手把他圈在中间难以移动,克里斯的拳头迎面而来。
紧急时刻,布莱恩抄起旁边橱柜上的碗碟勉强挡了一下,瓷制的圆碟哗啦一声碎了满地,克里斯的指关节被划出一道伤痕,但他像是感觉不到疼痛,拳风不停、炮弹般砸到布莱恩的手臂上。
布莱恩又一次在反作用力下撞上身后的墙。
后背骤然间麻木,布莱恩咽下痛哼,心想这他妈和被黑熊一熊掌糊在树上有什么区别?
别太离谱!
克里斯眼睛眨也不眨地抬起拳头,眼看还要再来一下。不过布莱恩觉得这种攻击体会过一次就够了,当即矮身越过沙发扶手滚了下去。
——动作乱了。
克里斯脑海中无意识地闪过对布莱恩状态的评估。
他本来应该在这个时候停手,但进攻的欲望一旦被激起就很难被压抑回去,理性尚未浮出水面,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俯下身,想要将敌人彻底击垮。
然而就在他乘胜追击、与布莱恩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一定程度时。
胸腔位置传来一丝不明显的刺痛,仿佛被针扎了一下的感觉。
不,可能不是错觉。
某种注射类麻醉药物正在流入他的血管。
对四肢的掌控力快速流逝,克里斯动作停了下来,并未去查看自己的伤口,而是下意识抬起头,想要观察布莱恩的表情。
于是他今天第一次对上了布莱恩的眼睛。
那双灰蓝色的虹膜里,闪烁着某种冰冷而又温情的东西,以及和他一模一样的对对手的评估。
他们都认为对方马上就要失败了。
对战中的两人同时这么想,那么必然有一方判断失误。
布莱恩正在起身。他的动作依然敏捷,刚才狼狈不堪不受控制的落败趋势显然有不少演的成分。
……这从一开始就是个陷阱。
克里斯逐渐反应过来。
布莱恩并不畏惧硬碰硬,相反,他在引导着克里斯主动地、胜券在握地、毫无防备地迎上去。
突然掀翻的烤盘、被抽走的地毯、倒下的衣架以及后来断掉的攻击节奏都是提前设计好的。
为了让克里斯相信他在逃避正面的力量对抗。
回想到这里时,克里斯酸痛的手臂再也支撑不住身体,他跌倒在地,又翻了个身躺在地上,用那只被餐盘划破的手遮住头顶的光线,小声嘟囔道:“狡猾。真讨厌。”
听到他声音的布莱恩飞快地眨了下眼睛。
克里斯敏感地察觉到他第二次被评估了,不过这次不是战斗力,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傲慢者落败后不会是克里斯的反应,因此布莱恩确认了他是那两种可能性中的后者。
即,假如布莱恩打赢了,克里斯真的会按照他的要求改变原决定,哪怕对一个高功能自闭症患者来说需要付出格外艰辛的努力。
玩偶熊的毛绒绒竟然是由内而外的,这合理吗??
“天啊,我感到有点愧疚了。”
布莱恩自言自语的声音传进克里斯的耳膜,那一口很少能在他的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英国口音辨识度极高,“真对不起,假如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对女王陛下发誓会从最开始就说明我并不是一定要阻止他报复甘比诺家族。”
克里斯:……?
贾斯汀的回应紧接着响了起来:“你讲到重点了,我正奇怪呢——你跟我这几天研究的都是怎么在暗杀小托尼·甘比诺的时候将所有目击者灭口,为什么明明有着同样目标,你们两个今天还会打起来?”
布莱恩深呼吸,接着长出一口气。
然后他模棱两可地回答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你就当是因为网友见面让人紧张,以及出于男人的自尊心吧。”
又过了一个小时, 布莱恩和他的临时队友们终于稳定地围绕着桌子坐了下来。
布莱恩正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打补丁,他的道歉诚恳又认真,就像每个好学生在突发奇想违背校规后写出的检讨书一样,有种让人情不自禁想要相信的魔力。
相信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但贾斯汀发现了盲点:“你的麻醉剂是来到美国之后才准备的。”
布莱恩正要否认, 贾斯汀抢先说道:“我之前在闲聊的时候问过你, 你身上有没有那种普通人接触不到的, 很特工、很酷炫的东西。”
布莱恩:“……”
贾斯汀把自己的AI语音切换成了男声:“你说,‘有。’
(这里又变回了女声)我问你, ‘是什么?’
你回答说,‘一些很危险的武器, 作用是杀死别人, 或者在必要的时候干掉自己免得落到敌人手里。’”
布莱恩:“……”
翻旧账是吧!!
贾斯汀:“我听完发出大声尖叫,到现在还记得。”
布莱恩抗议:“我那时也说了, 我在开玩笑。”
“你听到我尖叫之后才说自己在开玩笑。”贾斯汀像个铁面无私的审判官,“我有理由相信你说的都是真话,既然你身上只有杀人的武器,那麻醉剂就是想到要和克里斯打架才准备的,也就是说你不是不小心——你就是故意的。”
布莱恩后背都出汗了, 旁听的克里斯还在火上浇油, 迷惑地问布莱恩:“你们那种工作为什么要考虑自杀?”
不需要啊!!
正常情况下当然不需要!又不是被脑残上司控制的敢死队, 谁到了生死时刻都想活,真要死的话肯定比坚持着活下去容易,哪还用得着专门备着武器就为了自杀?
布莱恩考虑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不会死,有可能真的有朝一日即将面对活着比死了还痛苦的局面。
提前设计好如何在极端情况时体面地死,对他而言是自我关怀。
没想到只是随便一说, 正常人都不会当真,但贾斯汀居然记住了!
“好问题。”布莱恩恼羞成怒地回答克里斯, “你宁愿违反常识逻辑地相信贾斯汀的话,也不愿意接受我只是在开玩笑。”
贾斯汀还想再发言,然而布莱恩调转炮口对她说道:“好吧,我承认我胜之不武,可是又不是每个英国人都要遵守骑士美德,一开始也没人说不能用麻醉剂,假如我真的做错了,那就让亚瑟王过来审判我好了,而且克里斯被我扎了一针,没流血,也没受到太严重的伤,但我的后背已经失去知觉了,这个房间里要是有人能行行好过来关心一下我,我发誓我会感激不尽!”
克里斯张开嘴愣愣地看着他,贾斯汀也销声匿迹。
布莱恩一口气说完整段话,又恢复了镇定,在寂静中问道:“还有人有别的意见吗?”
“……有,”贾斯汀说,“吹吹,痛痛飞走。”
布莱恩面不改色:“谢谢。”
他站起身:“劳驾你们想想接下来的安排,我要去一趟盥洗室。”
等他关上浴室的门,浴室里又响起水龙头的冲水声,贾斯汀这才低声问克里斯:“震撼。刚才是他的什么转移话题的套路吗?我听闻他的工作有很多东西都要学,可是军情六处应该没教过这个。”
“谁知道呢。”克里斯有点心不在焉,“不过你看,确实还挺有效果的。他和你商量过怎么暗杀小托尼·甘比诺了?你们讨论出来的结果是什么?”
“FBI也盯着甘比诺家族的总部‘乌夜俱乐部’,我们不能在那动手,否则被拍下来的可能性太大了。”
布莱恩说,“得想个办法把小托尼·甘比诺从他的舒适区里引出来,再将他的死亡伪造成黑邦冲突。”
克里斯的复仇对象小托尼·甘比诺在纽约。
所以他们正在开车前往纽约的路上。
无论是贾斯汀还是克里斯都不缺钱,这天早上他们在华盛顿的二手车市场挑挑拣拣研究了半天,克里斯却最终看上了一辆房车,原因是它大而方便,足以装下克里斯的全部家当,让他可以随时想去哪就去哪。
房车开不快,因此从华盛顿到纽约的这段路悠闲得仿佛在度假。
贾斯汀问:“什么情况下小托尼·甘比诺会出门?”
“他上次离开乌夜俱乐部是收到他父亲的命令去杀人。”
克里斯边开车边说,“杀人是为了维护甘比诺家族的利益和脸面。只要我们揍他的家族一下,他就不得不还手。”
布莱恩若有所思地说:“我突然有了一个想法。甘比诺家族最近有仇家吗?”
“你想嫁祸到仇家头上?”贾斯汀马上反应过来,“我查查……有,真的有,是法尔科内家族。”
布莱恩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凭借其语系猜测:“意大利人?”
“罗马人。”贾斯汀一本正经地回答。
“……什么?”
“哈哈,他们老大的外号是‘罗马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贾斯汀笑起来,“法尔科内的行事风格确实很有西西里岛的风范,但就像《教父》里面定居在美国的柯里昂家族一样,法尔科内也在很久之前就来到了哥谭市……”
她没说完,副驾驶上喝水的布莱恩一下被呛住了,弯下腰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
开车的克里斯吓了一跳,没抓稳方向盘,房车在空旷的道路中间走出一个滑稽的“S”型。
布莱恩自动在脑中给“S”后面补了一个“B”。
他忍不住再次求证:“甘比诺家族的仇家在哥谭?”
“对,就是那个离纽约很近的哥谭市。你怎么了?”
布莱恩没法说,哥谭在他的印象中是个虚构城市,而且已经和布鲁斯·韦恩绑定在一起了。他想象中的场景是布鲁斯走到哪,哥谭市就跟到哪,由于韦恩家大少爷还在满世界闲逛练级,那么哥谭市暂时应该不在美国的版图上。
这座城市竟然可以脱离蝙蝠侠独立存在吗?
那和西方没有耶路撒冷有什么区别?
布莱恩罕见地对这个设定迟疑起来了。他过了一会才说道:“给我看看法尔科内家族的资料,谢谢。”
贾斯汀的效率很高,法尔科内的发家史很快就传递到了布莱恩的个人邮箱里。如果说甘比诺家族是纽约黑手党中最有权势的一个,法尔科内就是哥谭市的领头羊,其现任头领卡迈·法尔科内控制了市长、市议会厅和警察局,可以说整座城市都笼罩在他的阴影中。
“这也太夸张了。”
布莱恩看了一眼贾斯汀估算过的犯罪率(而不是官方给出的数据)就不再往下读了,“等哪天哥谭独立我都不会太奇怪。”
贾斯汀:“英国政府雇员实名对美国内政发表重要讲话。”
布莱恩:“我虽然是个不信上帝、不怎么尊敬女王、也没有骑士美德的英国人,但可以去担任哥谭市长,反正那地方也不会变得更糟糕了。”
这回连克里斯都笑了起来,车厢里充斥着快活的空气,笑了挺长时间之后,克里斯脸色再度缓慢变得沉郁,他问布莱恩:“你打算让法尔科内家族向小托尼·甘比诺打出那一拳?”
“我打算去哥谭市看一眼。”布莱恩没有否认,“如果可行的话,等到小托尼·甘比诺一离开乌夜俱乐部,你就找机会杀了他。”
克里斯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握紧了。
他透过后视镜看着布莱恩,笃定地说道:“好。”
与克里斯等人分开,即将抵达哥谭市的前一天晚上,布莱恩坐在城市外的公交车站里给邦德编辑邮件。他想了好几个开头,又觉得不合适,都给删掉了,最后以轻松愉快的口吻向对方描绘了这些天旅途中的见闻(和谐版),附录里还加了几张风景照。
邦德很快打电话过来:
“原来你带着手机——我差点以为你执行秘密任务去了。”
布莱恩按着自己的手指头,半天说不出话。
实际上那天被麦考夫·福尔摩斯刺激过一次之后,他在许多天里都抗拒与任何认识他的人交流或者对话。
他不想把自己失控的一面展现在熟人面前,也不愿意知情者跑过来关心问候。
布莱恩需要让旁人辅助他来建立一种安稳的心态,让他能够假装成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是他毫不犹豫地跑来美国的原因之一。
克里斯和贾斯汀对旁人的情绪不敏感,不会发现布莱恩一边与他们讲着笑话,一边在将自己从涣散的、凌乱的思绪中拉扯出来,他好几次突然没有征兆地站起身来回走动,或者坐在一个地方不作声地发呆,甚至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又在意识到自己的异常以后勉力克制,但无论是贾斯汀还是克里斯,都不会小心翼翼地问他究竟是怎么了。
布莱恩目前很需要这种特殊的安全感。
其实詹姆斯·邦德也能给他类似的感觉。
不与对方联系的主要原因,是布莱恩瞒着他交了两个比较‘危险’的朋友,再加上在老父面前还觉得有点尴尬——之前布莱恩信誓旦旦保证能搞定自己的心理问题,结果‘疗程’才刚开始就跑到美国散心去了,有种你撒泼打滚说服爹妈给你报了个艺术班、上了没三天发现和想象中不一样于是选择逃课的丢人感觉。
中途放弃在布莱恩的人生中是比较少见的。
他向来能忍,而且承受不住他爱的人的失望眼神。
调整了快有两个星期,布莱恩都在美国东海岸转了一圈了,才总算下定决心给邦德发送邮件。
发完了他又有点郁闷。
心想我不联系你,难道你就不会主动联系我吗?
他都失联半个月了,邦德也没有打电话过来,开口第一句还是讽刺说‘原来你带着手机’。
另一边,邦德等了片刻,见布莱恩不说话便继续说:“麦考夫·福尔摩斯那赤脚大夫通过M女士给了我一条建议,说放任你独处一段时间也是治疗的一部分。”
他提到麦考夫的时候加重语气,中途似乎想要用更加不雅的词汇来形容对方,但到底还是忍住了——应该不是为了维持对上级的尊重,而是要在布莱恩面前保持形象。
布莱恩被邦德时不时冒出来的当爹的偶像包袱逗乐了,他正准备向对方描述一下自己当前的情况,旁边忽然传来熟悉的声响。
是手槍拉开保险的声音。
枪口从侧面斜伸过来,指向布莱恩的头。
持枪者恶狠狠地说道:
“这里是哥谭,识相的话就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英国佬。”
布莱恩:“……”
这是一个漆黑无光的桥头车站, 两排破旧的金属座椅一左一右立在人行道上,中间隔着半米远的距离。劫匪坐在另一端,看上去就是普通的等车乘客,布莱恩之前根本没有过多在意对方。
没想到犯罪也能突发奇想, 说来就来!!
一般来说外地有钱游客确实容易成为小偷的目标, 但偷东西和掏枪抢劫是两码事。况且布莱恩是个成年男人, 身高一米八往上,随便往那一坐都能看得出来体格有料, 哪怕肌肉是纯健身房锻炼出来的,一般也不会被犯罪分子盯上。
无他, 风险太高, 可能会被反杀。
但哥谭人显然并不完全遵守这条定律。
也许对劫匪而言,比起经验丰富的本地老弱病残, 布莱恩这样深更半夜衣着整齐的外地肥羊才更好下手。
与邦德的通话尚未切断,布莱恩坐在那显然有些发愣,劫匪却没有多想,看着他手腕上的机械表目露贪婪:
“什么牌子的?摘下来扔给我。”
“……切利尼。”布莱恩回答,“不是我买的, 是今年别人送的生日礼物。”
他本人对手表没什么偏好, 如果一定要戴的话, 可能还更偏好智能手表——方便接短信和刷卡付账。
只不过这年头智能手机都没流行呢,既然有人送了机械表,他偶尔就在常规场合中拿出来搭配一下正装。
通常情况下,布莱恩没有自己这辈子成了财富自由的有钱人的自觉。
一方面是旁边的人都事业有成,轮不到他一个刚开始打工的小孩去讨论年薪, 另一方面他一年里有半年在刀尖上舔血,感受过生死之间的刺激之后, 银行卡里的数字很难再给他带来太多实感。
他平时的确不缺钱,但似乎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毕竟不赌博,不买奢侈品,有房有车,也没什么特别耗钱的爱好。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有钱人的乐子你一样不找,那平时都干些啥呢?
首先,布莱恩的空闲时间真不多。
他上次脑袋一热充智商税还是想练习钓鱼陶冶情操,结果花了一千英镑买完鱼竿之后从来都没时间去玩,被真正的资深钓鱼佬艾什·柯本笑话说‘差生文具多’。
有前车之鉴在,布莱恩今年几度心痒想买个专业的摄像机,却到现在都没下定决心。
他也不开车上学,或者请朋友去家里。布莱恩的牛津同学至今都不知道他住着伦敦郊外的庄园,能骑马在自己家的草场瞎跑。
而且他随身携带的值钱东西,包括西装和手表全都是别人送的。家里布莱恩亲自买的PS3已经快要落满一层灰了,去年六月份发行的鬼泣三只打了个开头,他还收藏了很多影碟和古典乐黑胶唱片,不过也不算是此道专精。
除此之外,因为住在英国,布莱恩跟风看过几场足球比赛,05年四月份切尔西时隔五十年提前拿到联赛冠军的那场赛事他去锐步球场看了现场,尽管场上的球员他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好歹认得切尔西的主教练穆里尼奥,再加上到的早,他还成功要到了对方的合影与签名。
这件事给布莱恩留下的印象比较深,主要是有种次元壁被打破的玄妙感。
由以上种种可见,无论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布莱恩都是个自控力很强的现充。他在不耽误正事的情况下什么领域都接触过一点,什么都钻研得不深,因此尽管上辈子经常和朋友去电影院,却连蝙蝠侠大名都记不住。
不过这也没有妨碍到他与人交流相关话题。
很有意思的一点是,当其他人发现像布莱恩这样的人,竟然和他们玩过同一个游戏、看过同一场比赛或追过同一本小说时,往往会感到惊讶并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情。
于是布莱恩就能轻而易举地结识各个方面的大佬,然后和那些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爱好的人打成一片。
说回现在,总而言之,布莱恩对自己的社牛属性和土豪程度有认知,但不多。他习惯了在‘工作场合’利用自身的种种优势达成目标,却不觉得自己在工作之外有什么地方值得特殊对待。
可是在旁人眼里,这种如发光体般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感觉其实非常明显。
劫匪早就注意到布莱恩了。
他觉得布莱恩不仅是只外地来的肥羊,而且是难得落单的肥羊中的SSR,若是这一票忍住不干,他往后数年睡觉前都会忍不住睁着眼睛责问自己:
你放过那么好的机会,是不是傻逼?!
可见犯罪是一座围城。
城外没动手的人觉得自己傻,城里动过手的人八成也在后悔。
起码劫匪很快就后悔了。
布莱恩没有将自己的手表摘下来给他,而是很痛苦地问:“你们哥谭人都有这么强烈的家乡荣誉感吗?”
为什么抢劫之前还要先报出地名?
有没有考虑过隐姓埋名离家出走的人的心情?
“Dad,我们待会再聊。”
他不等邦德回话就把电话挂断了。
劫匪倏然间觉得有哪里不对。为了压抑住心中那股不详的预感,他握紧手槍,声音干涩地调笑说:“你的手表难道是电话对面的人送给你的?他是你糖爹?不然也给兄弟介……”
布莱恩不等他说完,干脆利落地夺过手槍,顺势将劫匪的头往金属座椅上用力一敲。
砰地一声,等人晕过去以后,布莱恩对着面前的‘尸体’说:“不好意思,他的要求向来比较高。”
公交车还没来,看这样也没法乘坐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了,布莱恩纠结了一下,选择报警。
他知道哥谭警局已经被法尔科内麾下的黑手党控制了,但无论如何外国游客遭遇抢劫这种小事,他们也应该帮忙处理……吧?
又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一辆姗姗来迟的警车才停到布莱恩面前。
陌生的警察打着哈欠,看看布莱恩又看看昏过去的劫匪,表情明显不耐烦:“你是报警人?为什么半夜在街上闲逛?不知道哥谭是什么地方吗?”
“……”布莱恩露出不失礼貌的笑容,说道,“确实不知道。”
“哼,算你运气好,他没带枪。”
布莱恩把劫匪的枪拿走了,警察没注意到这一点。他让布莱恩上警车,两人去警局做笔录,按理说这点每天都在发生的偷鸡摸狗无人伤亡的小事,只要随便交代两句就可以结案了,结果布莱恩这边又遇到了意料之外的状况——他居然在哥谭市的警察局里见到了认识的人。
或者说,认识他的人。
“布莱恩·纽曼!”
一个带着英国口音的有点陌生的声音从旁边传来,用隐含惊讶和激动的语气清晰地脱口叫出了布莱恩的名字。
布莱恩闻声转过头,看到一张熟悉但不认得的青年面孔:“你是?”
“你好,我叫丹尼尔·哈里森。”那人迎着警察不欢迎的视线走过来和布莱恩握手说道,“天哪,真的是你,我完全没想到能在美国见到同学,世界真小。”
布莱恩盯着他的脸,逐渐有点印象了:“你是牛津大学的学生?”
“对,我比你大一届,但你比我有名得多。”丹尼尔坦然说道,“我的朋友去听了你在巴特莱特教授的犯罪学课上展示的报告,她说你是个天才。”
“谢谢,我有个好老师。”布莱恩说,“你怎么在这?”
“你问的是哥谭还是警局?如果是哥谭,那我是来参观的。”丹尼尔避开附近的警察,压低声音对布莱恩说,“这地方有很多神秘而古老的传说,实在令人好奇,我想知道那些网上盛传的留言和这里居高不下的犯罪率究竟有没有关系。”
兄弟,你中二没毕业?
布莱恩无语地看着他,几秒钟后,丹尼尔脸上兴奋的表情褪了下去,垂着肩膀沮丧地说:
“好吧,我承认我是个功利的人,来这种好狗都活不下去的城市是为了我的毕业论文。但我刚抵达哥谭的第一天就被抢劫了,劫匪大概有这么高,很壮,穿着浅蓝色的T恤,眉毛上边有一块伤疤,他带走了我的护照、银行卡、钱包和我的笔记本电脑,我现在寸步难行……”
布莱恩感觉丹尼尔对劫匪的描述有点耳熟。
他转过身指着不远处那个被他打晕的倒霉蛋,问道:“抢劫你的人是他?”
丹尼尔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忍不住原地跳了起来,大声喊道,“就是他!!让他把我写到一半的论文还给我!”
“……”
发生在布莱恩身上的抢劫案由一起孤立的事件,变成了连环作案。
两个英国游客抱团,其中一位看上去不太好糊弄。带布莱恩来警局的警察不想管这种麻烦事,于是把案子推给了他的一个不受欢迎的同事。
这个不合群的哥谭警察名叫詹姆斯·瓦辛顿·戈登,他的朋友管他叫吉姆。
假如布莱恩穿越前能够更深入地研究一下蝙蝠侠系列作品,就会发觉吉姆·戈登这个名字如雷贯耳,说不定还可以玩玩‘戈登局长心中咯噔一下’之类的烂梗。
可惜他是个未经质检的穿越者,因此没能从面前的中年警察身上看出此人即将飞黄腾达、升职加薪、出任警察局局长、和蝙蝠侠合作几十年走上人生巅峰的未来。
而这时还不是局长吉姆·戈登也没能辨认出布莱恩头顶的特殊职业光环。
两人都把对方当成了普通人,心平气和地交流了几十分钟以后,戈登向丹尼尔·哈里森承诺会帮助他找回劫匪带走的赃物,又亲自把布莱恩和丹尼尔送到了警局门口。
“他人还挺不错。”丹尼尔评价说,“哥谭市政也没有报纸和网上说得那么糟糕嘛。”
布莱恩表面上认同地点点头,心中却想如果那个名叫戈登的警察真的是个好人,那他在现任局长基利安·勒布麾下恐怕并不得志。
毕竟基利安·勒布已经完全倒向了法尔科内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