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了?”
谢逢歌状似痛苦地蹙了下眉,嗓音微哑:“嗯,我不疼。”
“哦。”兰笙有些放心的松了手。
但两人分开后,谢逢歌又补充了句:“没关系,养猫被抓伤很正常,家里常被碘伏,以前也经常被抓伤,擦点药就自己好了。”
兰笙:“??”还经常?
“我自己去涂药。”
谢逢歌起身,往电视机柜的方向走。
兰笙忽然觉得谢逢歌刚刚那个表情有点可怜,连背影都很失落。
等谢逢歌从柜子里取出棉签和碘伏,要去卫生间对着镜子上药的时候,兰笙叫住了他。
谢逢歌脚步一顿。
兰笙又气又恼:“我给你涂药,你别去那边了。”
然后,他就从沙发上迅速蹭下来,踩着那双奥特曼拖鞋就去拽谢逢歌。
“过来,你坐这儿。药水给我。”
兰笙因为在剧组跑过龙套,以前也经常又擦伤损伤什么的,对上药的步骤十分熟练。
他一边吩咐一边先拆了棉签,打算用双氧水给谢逢歌清洗伤口。
“你自己拉开衣领吧,我再看看严不严,深的话要去打狂犬疫苗的。”
谢逢歌垂下视线,只瞥见兰笙低着脑袋,正专心致志观察自己的伤口。
伤口在脖颈和锁骨的位置开始,往下划过锁骨一直到下方,不深,就是划得很长。
兰笙伸出手指碰了碰伤口周围,抬头问谢逢歌:“疼么?”
谢逢歌眉心微蹙:“不疼。”
“骗人!眉毛都皱成那样的怎么可能不疼!”
兰笙有点生气地去沾双氧水,他是最有天赋的那一类演员,戏里戏外都很会捕捉人物情绪,谢逢歌这个表情一看就是疼了!
都现在了居然还逞强说不疼,兰笙简直要气死。
他一边蘸着双氧水一边给谢逢歌清洗伤口,一边还用指尖在伤口周围轻轻试探。
“这样疼不疼?这样呢?疼就告诉我,不要一个人忍着。这样会不会好一点?”
谢逢歌安静地拉着自己的领口,始终垂睨着兰笙。
从前谢逢歌觉得兰笙笑起来尤其好看,没想到生气的模样也格外漂亮。
眉毛挤得就差要竖起来,脸也红,嘴角下压紧紧抿着,可爱得像动画片里的□□人,还是像小美美那种傲娇又漂亮的类型。
“你总是被抓伤吗?小猫怎么这样?太笨了,要不干脆叫它小笨吧,连主人都抓。”
兰笙嫌弃得撇嘴。
知道自己犯了错的小猫缩在沙发一角,但还是抖着胆子控诉小爸爸对自己的嫌弃:“喵~喵~!”
兰笙轻轻哼,开始上碘伏了,也不忘和小猫斗嘴:“你就是笨小猫,还是超级变态的笨小猫,你非礼我也就算了,居然还抓伤主人,待会儿我就把你亲死,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哼。笨小猫。”
小猫喵不过兰笙,只能一双墨绿墨绿的眼睛委屈巴巴看向谢逢歌。
事实上,谢逢歌一直都没有给小猫取名字,但哪个小猫希望自己以后的名字是个一听就很笨的“小笨”啊!!
谢逢歌安抚性地摸摸小猫脑袋,笑道:“那就叫小笨吧,我一直没有给他取名字,他是笨得可爱,不会自己埋粑粑,当初买来还比别的小猫便宜了500。”
兰笙有点惊讶地看了眼小笨,又惊讶地看向谢逢歌:“不会埋,那拉完不会蹭得到处都是吗?”
谢逢歌点头:“刚来的时候会。”
兰笙唏嘘:“那你还买?”
谢逢歌继续温柔地陈述:“当初路过宠物店,它就在橱窗里对着每一个路过的人踩奶,谁过去它都隔着玻璃蹭脑袋,明明蹭不到它还是很努力地往前蹭。”
“啧……这么笨,难怪比别的猫要便宜500,但是好像还蛮可爱的?嘶……听着怎么还挺会卖萌的?”
兰笙不由自主也把手搭小猫脑袋上,刚好和谢逢歌的贴上,原本还委屈巴巴低眉顺耳的小猫,这会儿又夹起嗓子喵喵叫了,脑袋还在两个人手掌心里一蹭一蹭的。
兰笙被逗得没脾气,笑出声来:“小笨猫。”
他眉眼弯弯地看了看谢逢歌,调侃道:“原来你喜欢笨的啊?”
谢逢歌盖好那些用过的药品,笑着转身把东西都放回原为,过来的时候,兰笙已经盘腿坐在沙发上。
他一看谢逢歌就笑嘻嘻地摇头,一双目光始终落在谢逢歌脸上,连连叹道:“啧啧啧,原来大学霸的性癖是笨蛋,真看不来。”
谢逢歌坐到兰笙旁边,打开电视随手放了个节目。
一边兰笙抱着小猫,对谢逢歌依旧是满脸调侃之色。
谢逢歌垂眸:“那你呢?你的性癖是什么?”
兰笙张口就来:“好看的,可爱也行,啊对了,必须和我一样喜欢吃草莓蛋糕,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被兰笙亲手上完药的谢逢歌心情颇好,有些玩味地挑眉:“嗯?重点是……”
兰笙:“额……重点是……”
“重点是要愿意给你做一周仆人?”
兰笙一愣:“啊?什么东西?”
谢逢歌张口正要提醒。
“!!!”兰笙猛地捂住谢逢歌的嘴:“等!!等等!!”
为什么“一周仆人”会听起来这么耳熟????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事???
兰笙桃花眼泛出浅粉,一双眼睛正惊恐地盯着谢逢歌。
他有种隐隐的预感,他忘记的那件什么不得了大事,估计是和谢逢歌有关。
但谢逢歌眸色漆黑,怎么看都是一副君子坦然的澄明之相。
再一次对视上的时候,兰笙猛地意识到自己这动作有点过于失礼了,赶紧放开谢逢歌并说对不起。
整顿两秒,他又顾左右而言他,问:“对了,我怎么突然来你家了?我们本来不是在赵老板家酒馆做课题吗?”
谢逢歌正好整以暇地等着兰笙试探,也是有问必答:“你醉了,路时遥也醉了,陈瑾闻带不动两个,他把路时遥带走了,我就把你带回来。”
兰笙听到了自己想听的,继续胡编乱造:“对对对,我就记得我是醉了嘛,哦对,我喝完酒容易短片儿,昨天晚上酒庄的事我全都忘了,你……你还记得吧?”
“嗯,我记得。”谢逢歌深深地看着兰笙的眼睛。
兰笙:“那我有没有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就是那种……嗯对,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你可以都和我说一下吗?我怕忘记什么重要的事情。别误会,我说的是我们的课题!”
“哦,想听我讲讲课?”
兰笙硬着头皮:“……啊。是吧。”
谢逢歌把昨天的课题讨论成果从头到位给兰笙回顾了一遍,然后又提起:“对了,这门课和下学期两门课挂钩,如果拿了95分,总成绩又在3.5以上可以申请免修下学期的两门课。”
兰笙敷衍:“哦哦。”
他对申请免修没有兴趣,毕竟作为金融系的编外人员,他期末总是临时抱佛脚,总绩点勉勉强强维持在3.0以上,已经很仰仗他优秀的快速记忆和学习能力了。
“还有呢?”兰笙还是没有听到自己想听的。
“还有?”
兰笙不太好意思:“嗯,我是说,总不可能只有这些吧……?”
谢逢歌微微勾唇,颔首:“是还有。”
兰笙:星星眼.jpg
“还有,我们玩了真心话大冒险,喝了很多酒。”
兰笙点头成小鸡啄米:“嗯嗯嗯!!”
对嘛!这才是他想听的!!
“继续继续。然后呢?”
“然后……”
谢逢歌还是笑着的表情,但兰笙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现在谢逢歌垂睨下来的眼神有点危险,他下意识被勾得有点紧张。
“然后,我们抽到了大冒险。你摸了我腹肌,还要我给你做一周仆人。”
兰笙:“????!”
“我答应了。”
“啊????”
“所以我把你带到我家里来,给你洗了澡、换了衣服,还给你做饭,所以尊贵的主人,您觉得我算是一个合格的仆人吗?”
兰笙觉得自己脑内仿佛经受五雷轰顶,他想顺着笨小猫一起爬走。
但刚一转身,脚踝被温热的手掌抓住,谢逢歌凌冽的气息临近。
头顶传来酥磁的嗓音:“我还没说你答应了我什么。”
兰笙趴在沙发上装鸵鸟,半晌,终于忍不住,露出半只眼睛,颤巍巍问:“……什么?”
“你们话剧团正在招募的男主角,赫蒙洛夫,我想演。”
他自己想演?????
兰笙瞪大了眼睛,原本还一副把脸埋在胳膊里装鸵鸟的模样,现在一下“腾”地坐起来,激动地抓住谢逢歌的肩膀。
那双眼睛过分流光溢彩的好看了,瞪大的时候仿佛闪着星子,因为惊讶和难以置信,而将眼中闪光的部分逐渐扩大开。
“你再说一遍?”
兰笙说不清是兴奋还是不敢相信,总之模样笑得很好看。
谢逢歌一看他这模样,心底又软下来几分,浅笑着重复了句:“我是说,校话剧团联合文学社和摄影社出品的《伟大艺术家》,我想演男主赫蒙洛夫。”
兰笙不可置信地张了张嘴。
因为注意力过分关注在谢逢歌脸上,他一下没稳住,压过来的整个身子都往谢逢歌身上倒。
兰笙:“!!”
谢逢歌手臂被兰笙紧紧抓住,护佑不得,索性顺势仰倒在沙发上,怀里又和兰笙整个撞在一起。
月匈膛相贴的状态下,兰笙仿佛感受到谢逢歌的心脏就在自己的胸腔里跳动。
砰、砰砰。
兰笙浑身僵住,觉得这氛围诡异又和谐。
大概是刚刚吃过土豆浓汤的缘故,兰笙现在浑身散发着一股奶气,凑近过来,奶香气更是浓郁。
谢逢歌侧眸看了眼,只觉得皮肤细腻雪白,仿佛一团要化掉的土豆泥冰淇凌。
只有脸上是红的,像抹了一层浅浅的草莓酱。
压下来的人还不安分,愣在怀里两秒后,就挣扎着想要赶紧起来,结果刚一松开谢逢歌双臂想要支起身来——
谢逢歌笑着抬手,腕部发力向下。
兰笙:“!”
谢逢歌半支起身子,见兰笙一副脸红耳热的模样,又是忍不住逗他:“你脸红什么?”
刚刚才被狠狠一拽的兰笙:……
盯着谢逢歌看了两秒,浑身奶香气的青年人磨了磨牙,控诉:“什么脸红?你拽我都弄疼我了!是你先拽我我才压倒你的,你可别想赖我。”
兰笙骂骂咧咧的端正坐好,一边整理刚刚弄得凌乱的睡衣,一边又忍不住偷偷瞟两眼谢逢歌。
可恶的谢逢歌,刚刚那是什么语气??
还逗人?
是调戏吧??那么大力气拽回去,绝对算得上是调戏吧???
兰笙一想就被气得不行,以前都是他调戏别人,把别人逗得面红耳赤,怎么到了谢逢歌这里,回回都是他处下风?
这不行!
兰笙决定自己一定要在谢逢歌这里讨回赢头,才不能像个黄毛小子一样,被逗一下就不行了。
于是他憋了两秒,口中愤愤挤出两个字:“变……态!”
谢逢歌闻言一顿,忽地,喉咙里溢出一丝低低的浅笑。
这下又把兰笙气得磨牙了。
可恶的谢逢歌!居然还敢嘲笑他!!
兰笙扭过头“哼”了声,演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不就是和路时遥那个大变态一样,喜欢我想和我贴贴做天下第一好吗?”
谢逢歌一默,两秒后笑道:“嗯,差不多。”
兰笙抱臂:“呵,男人,我看你是在玩火,想求本副导演给你主角的戏份,好啊,你求求我我就给你。”
兰笙昂着脑袋不看谢逢歌,坐在沙发一侧,就等着看好戏。
既然演都演了,他倒要看看,谢逢歌要怎么求他。
但是等了半天,谢逢歌却缓缓开口:“我是摄影社的人,这件事你知道的。”
语气平淡,半点没有求人的样子。
兰笙:“你继续说,直到我听到我所满意的为止。”
谢逢歌继续他平缓的陈述,脸上锐利的棱角仿佛变得更加柔和,像是回溯到一段柔软的记忆。
“那是我高中时期掌握的技能,或者说,摄影艺术。我很喜欢拍摄一些画面。一开始我只是在拍摄的过程中,注意要怎么调整视角,调节焦距。”
“但是随着接触摄影这门艺术的深入,我开始在生活中学会更加细致入微的观察,我发现如果把自己代入到既定的角色中,会更容易捕捉到拍摄的灵感。”
“我以前尝试过拍摄很多风景,其实回到最初衷、我学习摄影的起源,我是为了拍人。”
谢逢歌的陈述带有一种近乎文质彬彬的美感,兰笙听的耳根一动,扭头看他,眼睛里满是藏不住的好奇,问:“拍人?”
“嗯,不错。一开始是为了拍我祖母……我的奶奶。”
兰笙:“欸???”
这下兰笙更好奇了,之前听管家啊不…司机大叔的描述,他一直以为谢逢歌和郑老太太关系不好,谢逢歌会怕她来着,原来谢逢歌和他奶奶关系这么要好的嘛?
兰笙:竖起耳朵.jpg
“我高中的时候,其实家里并不太平——因为一些事情。”
兰笙皱了皱眉毛,好像听说豪门家庭是容易出现很多矛盾的。
他有点好奇是什么矛盾,但是这次他礼貌地没有打岔,点点头继续乖巧地听谢逢歌讲。
“那时候奶奶的身体并不太好,经常出入医院,有时候一住就是三五个月。我对她的身体感到十分担忧,同时也希望她能在养病之余心情舒畅一些。所以,在某次她从医院回来,我约了摄影师到家里来给她拍一组照片。”
兰笙感觉到谢逢歌讲这些的时候,好像心情不是特别好,就想安慰安慰,原本都挪远了的身子,又蹭到了谢逢歌身边。
他软软地蹭了蹭谢逢歌,小声:“然后你们拍了合照嘛?”
谢逢歌摇头:“没有。”
“欸?”兰笙眼睫一颤,又凑近了一点:“为什么没有拍呀?”
他怕谢逢歌是有什么伤心事,毕竟司机大叔说他以前就没怎么笑过,该不会就是因为和奶奶的事情吧?
谢逢歌垂眸,他视线落到兰笙鼻尖,整个人的气质安静而温柔。
“老人说,没有必要。如果以后离世,睹物思人,多一张照片也要多一些眼泪。她不肯拍。”
客厅一片安静,沙发对面的摆钟发出“嗒嗒嗒”的轻而厚的声音。
兰笙哑然地张了张嘴,现在好像说什么安慰都显得有点多余。
人好像天生对死亡带有一种悲观的想法。
死是永别,是再也没有重逢之日,是“人生无大事生死除外”其中最大事。
所以这世上有那么多人恐惧死亡,提起亲人朋友的死亡,也总是心怀忧伤。
客厅里的静默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刚刚从沙发上逃走的小猫又跳跃着扑在兰笙的脚上。
兰笙低头,勾了勾脚背,然后弯腰被小猫抱起来放在腿上。
小猫又开始“喵喵”叫着要去找谢逢歌了。
兰笙怕它又给谢逢歌抓伤了,抱着小猫屁股拍拍,它马上又舒服地抬起屁屁,喉咙里呼噜呼噜。
谢逢歌轻笑:“现在不嫌弃它不会埋,把排泄物蹭德到处都是?”
兰笙皱眉闻了闻:“没有,小笨刚刚没去猫砂盆。”
“嗯。”谢逢歌垂眸看着兰笙撸猫。
又问:“喜欢小笨么?”
“喜欢,小笨很可爱。他还特别粘人,真神奇,明明它是第一次见我,小猫居然不怕人。这么黏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才是主人呢。”
谢逢歌又是失笑,笑声很温柔。
兰笙也很奇怪,他怀疑谢逢歌是不是从出生就叠满了buff,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声音也好听,像泠泠松音,冷得很高雅。
他踩着奥特曼拖鞋,脚靠过去碰了碰谢逢歌的脚。
谢逢歌重新撩起眼皮,目光和兰笙对视。
兰笙轻轻说:“我也会死的,谢逢歌。”
谢逢歌:“……嗯。”
“你也会死,小笨也会死。”兰笙安静地说完,抿嘴。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知道一切的结局都要通向死亡的话,我希望在结局之前可以更精彩些。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狄兰托马斯写给他重病的父亲说的。不要平静地接受死亡。”
“所以如果你想给我拍照的话,我会很开心的。如果有一天我比你先死的话,你就当我是去新世界布置了我的新家。等时候到了,我就邀请你来我家里做客了。”
兰笙弯了弯眼睛,一双桃花眼像是种满了多情泪,怎么看都是风华绝代。
谢逢歌皱眉,他发现自己不但不爱看兰笙在舞台上表演死者的戏码,也不太爱听兰笙谈论这些关于死亡的话题。
兰笙看他一副皱眉的样子,就也学着皱了皱。
还问:“你不相信?”
谢逢歌深深注视着兰笙。
兰笙信誓旦旦的举手:“真的!我发誓!我肯定会邀请你去我家玩的,时候不到就说明是我还没布置好,可不是我小气不邀请你去……”
“兰笙。”
兰笙没说完的话被谢逢歌打断。
他三根手指还举在半空,目光落到谢逢歌脸上。
“……”他觉得谢逢歌好像生气了。
兰笙讪讪地收手,又是一副可怜卖乖样,他吃准了谢逢歌就吃自己这一套。
软着嗓子说:“唔……我妈妈走的时候,我就是这样想的。所以要好好生活,等有一天她布置好新家,我就开开心心地去找她。”
谢逢歌一阵郁结,他是想不通眼前的人怎么做到这样坦然地谈论生死。
嬉皮笑脸可恶得很,说出来每一个字都惹得他不高兴。
可是想到一场暗恋,只能继续深沉的注视。
要比他先去布置新家,还要高高兴兴地去找妈妈。
有一瞬间他很想粗暴地用吻堵住他的嘴。
可是看到兰笙忽地不笑,抬手要去擦眼睛,谢逢歌心下一跳。
附身去看:“怎么了?”
兰笙鼻翼翕动:“想妈妈了。”
下一秒,兰笙的肩膀被一个宽阔而温暖的怀抱拥住。
“对不起,好像把你弄哭了。”温暖磁性的声音落下。
谢逢歌手掌在兰笙背部轻拍。
兰笙本来都要哭出来的眼泪硬生生憋了回去,这……这被一个大男人抱着安慰算什么事啊???
兰笙觉得自己和谢逢歌的频道好像有壁。
他十分别扭地推开谢逢歌,赶紧擦掉眼泪,假装自己刚刚才没有那样没出息地掉小珍珠。
“你……你少来,还想不想走本副导后门演男一号了?我告诉你,你这种表现,严重不合格!!”
某位刚刚哭完鼻子的副导演表示十分不满。
凶完,他还吸了吸泛红的鼻尖。
兰笙趾高气扬的模样实在像只昂首挺胸的傲娇小猫,谢逢歌看得眉尾一挑。
“当男仆都不行么?大冒险你答应我的,你给我男一号,我给你当一周男仆。嗯?”
小玩笑的效果很好,猫猫笙听完立即就从悲伤里抽离,变成炸毛笙。
“!”兰笙表情惊诧:“不是……男仆,你你你还当真啊???”
开什么玩笑?谢逢歌……家里有管家有司机的大少爷,给他当男仆???
兰笙甚至怀疑今天是愚人节。
谢逢歌一副好心情的模样,起身还拍拍兰笙手背:“先在这住着吧。方便我照顾你。周末去买衣服,你们剧组的衣服我穿着不合身。你是负责人,你帮我挑。”
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转身走时,唇角还挂着笑意。
兰笙口嫌体正直:“谁要帮你挑衣服?你想得怎么这么美?我可是副导演!副导演你知不知道!!……谢逢歌你去哪儿?”
兰笙看谢逢歌走,也急匆匆站起来跟过去两步。
谢逢歌本来只是想去厨房的糖罐子里拿两颗草莓糖果,哄一哄刚刚掉小珍珠的小朋友。
但小朋友好像一副很怕他走掉的样子。
追上来那两步,谢逢歌只是听着脚步声,心下就是一痒。
小朋友怎么会这么可爱……
于是当谢逢歌回身,对上兰笙小猫一样懵懂的眼神时,他勾唇笑:“去给你拿糖吃。你以为我去哪里?”
兰笙:“……”
好吧,他承认他刚刚是有点以为谢逢歌要走掉了,而且他心里不太想谢逢歌这时候走掉。
但是被这么一反问,兰笙又脸红了。
“多大人了,谁要吃糖?我才不吃。”
兰笙哼哼,旋即又是灵机一动。
“对了,你下周不是要跟我去话剧团排练了吗?你快去处理一下你的工作!我可不想到时候排练总是被你老板的电话打断!”
虽然兰笙心里不太想谢逢歌走掉,但是他毕竟知道谢逢歌是某个豪门继承人,原来就很担心对方没有时间,迟迟不敢提邀请的事情了。
这次好不容易谢逢歌自己想演,兰笙绝对不允许谢逢歌被工作打扰!!
说着,他就去推谢逢歌,催促:“快走快走,去公司,这几天加点班,别磨蹭。下周陪我排练剧本,不许没空。”
谢逢歌被这一下推得措不及防,明明现在他是被“赶走”,但不知怎么,他偏从这一点不见外的推攘中,品见一丝撒娇的意味。
真的,不是在撒娇么?
谢逢歌的唇角就没下来过,回望的视线落到兰笙的光脚上,忽地嗓音低磁:“穿鞋。当心脚冷。”
兰笙反射性地被这嗓音一激,汗毛倒竖一瞬。
脑海里倏忽闪过洗碗时他红着脸说脚冷的画面:“……”
“哦。”兰笙赶紧头把脚踩回奥特曼拖鞋。
谢逢歌盯着他穿上,眉心舒展,还有点不放心道:“我去加班,你和小猫在家没有问题么?”
再次抬起脸来的小朋友又是一副兴冲冲的模样:“嗯嗯!绝对没有问题!爸爸快去给小猫赚罐罐!”
当然,兰笙这里的“爸爸”是指谢逢歌作为铲屎官是小笨猫的爸爸,小猫也是指小笨猫。
但这话放到这种情境下,很难不让某个福瑞控猫脑想歪。
谢逢歌嗓音微哑:“嗯。”
接着就不再说话,顺着兰笙的推力,出门换鞋走了。
客厅的密码门打开又关上,谢逢歌完全没把兰笙当外人,留了他和小猫单独在家里。
谢逢歌从来是个处事冷静、决策果断的人,不然郑老太太和谢忱也不会把他当继承人培养,才二十几岁,就着急要推着他上位。
但现在坐在车内,他感受到颈部大动脉隐藏在皮肤下,激烈的跳动。
昏暗的地下车库,谢逢歌没有开车灯,任由涌动的气息在自己脸上蔓延了一会儿。
从前他心无杂念,平淡地学习、交际、从商如流,逐渐赶上他亲生父亲当年的风采。
因为性情寡淡,以至于他十几年来都像一台高智能的仿生机器在不断地高速运转。
他其实并没有想过他做许多事情,对于自己本身而言的意义,只是像一台计算机一样,因为生在谢氏,就像天生内置被写好了程序,应该继承、管理,高效地工作。
但是今天的感觉却很不一样。
他仰头,靠在车座上,手背覆在眼皮上。
平静地沉思。
现在他脑子里想的不是待会儿的会议议程,也不是将要洽谈的项目。
他想的是兰笙。
那双亮晶晶如星如月如桃花的眼睛,笑起来像酒风氤氲一整个春天,哭时竟像一朵紫罗兰垂泣下来的露。
奇异的感觉如潮水涌来,各种摄像机聚焦下的画面堆叠席卷,可爱活泼时想吻,伤心流泪时也想吻。
方向盘下面有一个盒子,按开,里面藏了许多小照片。都是谢逢歌以前私下给兰笙拍的——作为一个暗恋者,狂恋者。
这其实不太正常,但放在兰笙是个“公众人物”这重身份上,没有人会认为“粉丝”跟活动拍几张“偶像”的照片有什么问题。
谢逢歌取出其中一张,恰好是先前跟骑行社在植物园秋游给兰笙拍的那张。
照片中,男生盘腿坐在树荫下的磐石上,怀里抱着小黄鸭背包,头顶一只太阳花遮阳帽,树影倾泻在白皙脸上光影婆娑。
他好像是在看着镜头的方向,走累了懒懒的模样,表情乖得不像话。
谢逢歌拇指在那张乖得不像话的脸蛋上摩挲着,然后垂首凑近,唇角在那张平面照片的唇角落下温柔一吻。
他平静地做完这一切,重新将照片放回盒子。
车灯打开,照在尚未锁上的盒子里,那张照片背面赫然写着一行小字:想追你了。
谢逢歌棱角清冷凌厉,但此刻整个人都在车灯的掩映下变得柔和,完全没有名利场里学来的强势和攻击性。无疑是俊美无俦的。
唯独眉宇之间微蹙了几分,发动机启动,他在思考回家路上哪一家甜品店的草莓味蛋糕做得比较好吃。
或许凑巧可以买到一块味道刚好的草莓味小蛋糕。
喂小猫。
谢逢歌依旧有所顾虑的是,小猫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妈妈。
他不太确定如果以后他每天都给小猫带草莓味甜点的话,小猫会不会不像今天这样因为想妈妈掉眼泪了?
但他还是想试一试。
至少,先试一试把小猫留在家里一段时间。
酒桌大冒险那样怪诞的“惩罚”,是谢逢歌迈出这一步的尝试。
毕竟如果再用“赫蒙洛夫”钓下去的话,谢逢歌恐怕小猫还没上钩,渔线就要先断。
出演“赫蒙洛夫”,是他追到兰笙必走的一环。
第三次掐自己大腿,兰笙第三次疼得满沙发打滚嗷嗷叫。
靠……真的不是做梦!谢逢歌真的答应要来演赫蒙洛夫了!!
兰笙抱着小猫手舞足蹈,嘻哈乱唱,踩着奥特曼拖鞋在谢逢歌家里跳来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