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遗落—— by问君几许 CP
问君几许  发于:2024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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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我不知道……”
林钦舟想替自己辩解几句,可是辩解什么呢,林骢说得对,他确实在秦越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一走了之,这是客观事实,根本容不得他辩解。
不是他一句不知道就可以将一切揭过的。
只要他当时再勇敢一些,事情或许就会完全不一样。
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逃避。让他哥独自苦熬了这么多年。光凭一句对不起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林骢说得对,是他不配。
然而他终究是个自私的人,即使不配,他还是想要秦越。
“那些都不是你的错,”一只微凉的手掌握住林钦舟的紧攥在一起的手指,“和你没关系,不要乱想。”
【作者有话说】
这周还是万字3更,周五、日、二。啾咪~

“可如果是这样,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他们这时候正好停在一个十字路口,林钦舟将轮椅推到旁边的路灯下,自己蹲到秦越脚边,反过来捉住那只欲要抽回的手掌。
秦越的糖葫芦没拿稳,撞在那只手上,指尖沾了点很黏的糖渍。
无端地勾人。
“我们明明说好的,你为什么反悔了?”
这些话他之前就问过,秦越不肯给他答案,今晚再问,依旧如此。
好在林钦舟早有心理准备,他本来也没想过那么快就能让他哥这头倔驴说实话,所以伤心是伤心,倒也没有真的太在意。
当年的那些事是他哥心里的刺,十年,日积月累,早已长成了荆棘丛,想要拔出哪里那么容易。
所以他只是叹了口气,借着绒毯的遮挡,悄悄地捏了捏秦越掌心:“哥,你根本就是个河蚌公主吧。”
“……”什么河蚌公主,这人还是一如既往爱给人取绰号,秦越无语地看了他一眼。
林钦舟见好就收,起身扶稳轮椅:“走吧,再去前面看看,前面好像有捞小金鱼的。”
恰在此时,一声熟悉的称呼落入林钦舟的耳中,“怎么了大头,怎么不走了?”
林钦舟心头跳了跳,循着声音的来源望过去,不出所料看见了李洋海。
后者离他们不远,正皱眉看着他们,眼底是不加掩饰的厌恶和不赞同。身边的两个朋友推推他,催他走,李洋海没动。
片刻后,他才收回目光和朋友们走远了。
但那个眼神却刻在林钦舟心里,让他有种一脚踏空,从高处坠落的感觉。很痛苦,很不舒服。
他忽然想起林珑之前说过的那些话,所以在姥姥的葬礼上,李洋海就是用这样的表情同别人议论他和秦越的吗?
林钦舟用力攥着手,李洋海身边的那两个朋友,他也认出来了,是大毛和二毛。两个小胖子长大后变瘦了,也变帅了,要不是眉眼间还有些相似,差点就认不出来。
珊瑚屿还是太小了,到处都是熟人。
林钦舟看了眼他哥,后者正低头咬糖葫芦,长长的睫毛覆在眼睑上,笼罩在光影里。似乎并没有受外界的任何影响。
不知为何,他忽然也就什么都不在意了,悄悄捧起他哥的一缕长发,亲了下,推着他哥继续往前走:
“哥,起风了,我们回家吧。”
“嘎吱——嘎吱——嘎吱——”
林钦舟打着哈欠从楼上下来,习惯性地跑前台和小窈打招呼,但人不在,倒是看见好几盏花灯,什么形状、什么颜色的都有,桌上摆不下了就干脆堆在地上,有几盏上面还附了小纸条。
不用看也能猜到是送给谁的,上面写了什么内容。
林钦舟心里有点酸,蹲在地上,捏着其中一盏花灯,在偷看和不偷看之间艰难抉择。
——林钦舟,你为人师表,偷看就太缺德了。
——可是不看心里很不舒服。
——怪就怪秦越太好看了,成天招蜂引蝶。
“我天!林先生——”小窈从厨房出来,没怎么注意脚下,直接踢到了林钦舟后背,吓得整个人跳了起来,“您蹲这儿干嘛呢,吓我一跳!”
林钦舟跟只蘑菇似的仍蹲着,指了指桌上和地上的花灯,神情哀怨:“每年都有这么多吗?”
小窈不知是真的缺心眼,还是故意刺激林钦舟:“可不是么,一年两次灯会,我们老板收到的花灯能直接去摆个摊位卖了。”
后者心情更不爽,在小窈问要不要吃早饭的时候,不痛快地回了句:“饱了,不吃。”又问,“我哥呢,出去了?”
小窈其实很奇怪林钦舟对老板的称呼怎么就突然变了,不过她也不在意,只当是两个人之间关系亲密。
“没有,在院子里浇花。”
大榕树下摆了很多盆多肉,之前林钦舟一直以为是小窈种的,昨天晚餐时无意间提到房间里那盆山地玫瑰,才知道那些居然都是秦越种的。
“他吃饭了吗?”
“吃了。”
“那我出去找他。”
秦越养的多肉都是不太好伺候的品种,娇气得很,每一种都有自己的习性,一不小心就生病给你看。所以他在每一盆里都插了小标签,给它们取了名字,方便照料。
等他浇完水,摘掉枯叶,摇着轮椅转身时却撞见一双多情的眼眸——
林钦舟倚在门边,凝望着他。
他应该已经这样站了很久,以至于两人视线交缠的时候他有些猝不及防的茫然,恍惚了片刻意识才回笼,笑着朝秦越走过来:“哥。”
秦越略显疏离的朝他点了点头:“早饭在厨房。”
明明昨天不是这个样子的,昨天的秦越温柔好说话,让林钦舟生出一种自己已经在慢慢接近他的错觉,但今天竟然一朝退回到原点,他哥又把那张面具给罩回了脸上。
林钦舟想不通。所以他直接问:“哥,你是不是在不高兴?”
秦越眼底闪过一抹惊讶,又很快恢复到平静无波的状态,轻声道:“没有。”
那就是很不高兴。
但林钦舟反思了下自己昨天的行为,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唯一的意外就是在花灯会上碰见了林骢和李洋海。
前者不至于让他哥不高兴这样,所以很大可能是因为李洋海。可是他哥和李洋海能有什么矛盾?
林钦舟心生疑惑,把这事记在了心上。
“哥,你能把那盆山地玫瑰送我吗,我想把它带走,摆在我宿舍里。”
说话时他蹲在秦越脚边,手掌习惯性搭在秦越膝盖上。
“喜欢就拿走。”秦越随意道。
林钦舟灿然一笑:“谢谢哥。”
膝盖上的绒毯终于换了新的,从蓝底白云换成了黑白格子的。还是珊瑚绒质地,也还是眼熟。
如果秦越没有特地买同款的话,这条毯子也是十几年前的,是林钦舟给他的。
那是他高三的暑假,有天夜里他又跑去和他哥一起睡,发现秦越只盖着一条已经发旧的薄被,那被子从秦越第一次来家里盖到现在,很多年了。
所以第二天早上起床后,林钦舟就献宝似的把自己柜子里所有毯子抱过去,让他挑喜欢的。秦越直接拿了最上面那条,就是这条黑白格子的。
那个暑假秦越一直盖着这条毯子,但后来有没有继续用林钦舟就不知道了。大概率是没有的,因为毯子还很新。
“哥,那条小白云呢?”
他今天是直接大剌剌蹲着,很不雅的一个姿势,看秦越时需要微微仰头,而秦越自上而下睨了他一眼,视线沉沉:“你说呢。”
林钦舟怪不好意思地笑笑:“嘿嘿。”
昨晚回去的时候,他一边啃糖葫芦,一边和他哥说话,嘴里的一块糖渣就不小心掉出来,不偏不倚掉在他哥膝盖上,和绒毯黏得牢牢的。
太丢人了。
为此林钦舟自闭了好一会儿,直到回家还不好意思同他哥说话,红着脸上了楼。晚安都是在微信上说的。
但现在他感谢那个“小事故”,如果不是这样,今天又怎么能发现这个惊喜。
院子里响起沙沙的脚步声、匆匆忙忙,林钦舟本来没在意,他眼里只有他哥,天王老子来了也分不走他注意,可他哥的视线落了过去,他就也跟着望过去。
是个穿灰色工作服的快递小哥。眼看着就要走进屋里。
想到自己昨天买的东西,林钦舟出声把人叫住:“不好意思,小哥,请问有姓林的快递吗,双木林。”
“有,就是林先生的快递。”那小哥掉转方向走过来,“麻烦核对下手机尾号。”
林钦舟:“0823。”
“对,是您的,麻烦这边签下字。”
快递员离开后,林钦舟就直接开始拆包裹,灰色的快递袋被他三下五除二撕了个大口子,然后从里面抖落出一条珊瑚绒的毯子。
蓝底白云的图案。
竟然和他之前用的那条一模一样。
秦越神色微动,在林钦舟递过来一角时下意识捻了捻。
很柔软。
很舒服。
和他刚拿到那条毯子时一样的感觉。
“哥,那条旧毯子不要了,以后我们用新的。”
“你不需要再留着那些旧东西舍不得丢、舍不得用,我回来了,我会把你想要的都给你。”
包括我自己。
“林钦舟,你不要这样。”
“不要哪样?不要对你好,还是不要回来?”
林钦舟攥住他哥的手指,柔软的毯子将两人的手掌遮盖得严严实实,没人能发现毯子下面两双手之间是如何的暗流涌动。
除了他们自己。
“可是哥,我已经回来了,我就是想对你好。”
“我从前对你不好,我很后悔,我不想再后悔。”
“这才是我最怕的事。”
“你明白吗,哥。”
秦越凝眸望着他,深邃的眼眸里闪着林钦舟看不懂的复杂情绪,还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痛楚。
最后,他极轻地叹了一口气:“你没有对我不好,林钦舟。”他说,“没有人比你对我更好,你永远不用觉得自责。那样我会很难过。”
“至于其它的,”他沉默了一会儿,表情终于有所松动,“我需要再想想,你也……再想一想。”
【作者有话说】
今天还是在求小海星和评论~

第106章
他哥很少会这样直白地表露内心,林钦舟也没想过他哥会突然松口,他被这两句话震慑住了,从来巧舌如簧的人忽然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怔怔地看着。
秦越也同样没再说话。
新的珊瑚绒毯子在快递袋里闷得久了,有种奇怪的、沉闷的味道。林钦舟蹲得腿麻,撑着大腿站起来,把毯子抱在怀里。
他看着眼前的人,很想对他哥说他已经想得够久了、不用再想,可他哥好不容易松口,他不想再刺激对方以免适得其反。
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于是只点了点头:“好。但是哥,你要记住,除了你不要我,我什么都不怕,所以别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推开我,除了你不爱——”
“我知道。”秦越打断他,没让他再说下去。
林钦舟笑了笑,俯身在他漂亮的小痣上亲了一口:“哥,我先去把毯子洗了,今天太阳很大,晚上就干了。”
“林先生,您早饭还吃吗?”小窈也在这时候走出来,站在门口朝院子里喊。
林钦舟不怎么饿,干脆说:“不吃了,我洗毯子去。”
“什么毯子啊?”小窈好奇地走过来,“欸这不是老板一直用的那条吗,您给老板买的啊?”
林钦舟:“嗯。”
小窈跟在他后面八卦:“您别白费力气了,没用。那条毯子很旧了,从我开始在这里工作老板就在用,之前两年几乎离不开它,白天黑夜都要抱在怀里,脏了之后我只能马上洗了再烘干。”
“然后我想这样不行,毯子总有一天会坏,老板这样依赖它可怎么行。所以就网上找了条一模一样的买回来,但老板死活不要,一心只认自己那条,最后我只能自己用了。”
小窈这个宝贝可真是每天都能给林钦舟带来惊喜,但也同样让他揪心得疼。
他把毯子放进脸盆里,装了一脸盆水:“不会的,秦老板一定会用。”
“我不信。”小窈说。
“那咱们就打赌。如果我输了就给你报销口红,但如果你输了——”
“我输了怎么样?”
“嗯……如果你输了,那以后就别叫我林先生。”林钦舟说。
小窈很天真:“那叫什么?”
林钦舟不知想到了什么,笑得两眼弯弯:“老板娘。”
“什么?”小窈怀疑自己听错了。
“如果你输了,以后就叫我老板娘。”
小窈:“……”
小窈牙都酸了:“……林先生,我之前怎么不知道您居然是这样的人。”
“赌吗?”林钦舟弯了弯眼睛。
小窈咬牙切齿:“赌。”
反正她不会输。
以前她想不通老板为何会如此执着于一块旧毯子,现在知道老板有个惦记了很多年的心上人,大约也能猜出那块绒毯的来历。
所以林先生必然会输,她可以美美地拥有两支口红。
“林先生,别说我欺负您啊,您还记得我说过老板有喜欢的人吧?”
林钦舟看起来心情愉悦:“记得。你不用担心这个。”
我那不是怕你觉得赌约不公平。“行,那就赌!”
“对了小窈,”林钦舟往脸盆里倒了一盖子洗衣液,漫不经心地问了句,“我们隔壁那家咖啡店是不是新装修的?”
隔壁的咖啡店算是岛上的网红店铺,确实是两年前开始装修营业的,不过林先生是怎么知道的?
小窈觉得奇怪,直接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林钦舟说:“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记得隔壁是家奶茶店,那家的姐姐还开了家网店,自己卖衣服。”
他有些犹豫要不要和小窈说实话,最后还是决定等他把他哥追回来之后再说。
“啊,那真的是很多年之前了,李莉姐可是我们岛上的名人,她后来去了大城市发展,现在公司开得可大了,不过家里老人倒是一直留在岛上。”
“只是奶茶铺很早就租出去了,中间经过很多个人的手,后来就变成了现在的咖啡店。”小窈语气不怎么好,说到隔壁时还翻了个很明显的白眼。
“怎么了,和咖啡店的人有矛盾?”
“不是咖啡店,是原来开奶茶铺的那家子。”说到这个小窈就来气,“那一家子除了姐姐之外都不是东西,尤其是那个小的!”
毯子需要泡一会儿水,林钦舟站起身,走到厨房拿了两听可乐,小窈一路跟在他身后,他就将其中一罐递了过去。“怎么说?”
“其实我也不清楚最开始是怎么回事,我家住在西边,离这里比较远,平时不怎么过来,也不认识老板和那家人,但我开始在这里上班之后,那家的孙子就跟个神经病似的,隔三差五来找老板的茬……”
小窈第一次见到那个神经病是在她过来这边上班之后的第二个礼拜。那段时间恰好是岛上的雨季,老板在车祸中受的伤还没彻底好全,遇到阴雨连绵的天气就浑身疼,白天吃不下东西、晚上睡不好觉,人瘦得快要脱相了。
大概是因为白天黑夜不间断的疼痛,让他原本就郁郁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整天恹恹地倚在门口看落雨。一看就是大半天,什么话都不说。
他身体本来就差,这样长时间在风口待着,状态当然就更差。小窈看不过眼,劝他、哄他,让他爱惜自己的身体。
但没用。他什么都听不进去,照样我行我素。
有时候小窈甚至觉得他其实是在故意折磨自己,他不太想活着。可又为了心里的什么东西,而苦苦支撑着。
那天难得歇了一会儿雨,出了个大太阳,在小窈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秦越终于答应同她出去转转。
“老板你看,路口的凤凰花都开了,多好看啊,你就该多出来转转,老是闷在家里很无聊的……”
小窈家里有常年生病的家人,照顾起秦越不算什么难事,况且秦越其实很好相处,他哪怕心里再难受、身上再疼,也只会偷偷折腾自己,从来不会把气撒到别人头上。
他克制又温柔。
是个特别、特别好的人。
所以小窈很希望他能好起来。
“待会儿我们再去一趟超——”
“咕咕——咯咯哒——咯咯哒——”就在他们走到院子外的栅栏边时,一只母鸡突然从隔壁飞了出来,扑腾着翅膀直接扑进了秦越怀里。“咕咕咕——”
那母鸡应该刚在泥潭里滚过,毛都耷拉在一起,浑身上下没一处干净的,湿漉漉地往下滴水。秦越被它扑了个满怀,身上瞬间变得脏兮兮的,鸡毛、泥点子、鸡爪印……沾得到处都是。
那鸡受了惊,一时半会消停不了,挣扎逃窜的时候还往秦越脸上蹬了一脚,留下一道清晰的脚印。
“去去……”小窈在最初的惊讶之后,扑过去把鸡提了起来,看见自家老板的狼狈模样,气不打一处来,“哪来的鸡啊,老板您没事吧?要不我把这鸡给您炖了,给您出气……”
这鸡一看就是养了两三年的老母鸡,拿来炖汤最好。可以给老板补身体。
秦越脸色很沉,冷冰冰地说:“不用。”他摇了下轮椅,转身就要回去。
看样子最近都不会再想出来。
小窈心里更气了,跟在他后面说:“怎么不用,落到我们手里的鸡就是我们的,老板您等着,晚上我给您炖鸡汤喝。”
“咯咯哒——咕咕——”母鸡在小窈手里奋力挣扎,却被她牢牢桎梏着,动弹不得。鸡毛满天飞,身上的泥点子摔了两人一脸。
就在这时,从隔壁走出来个十八玖岁的男生,那人目光在秦越身上转了转,接着发现了被小窈提在手里的母鸡,笑道:
“不好意思,你们捉的这只鸡好像是我家的。”
男生穿了一件黑T,皮肤被岛上的烈日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五官锋利粗狂,长得还挺帅。
小窈立刻收起了心里的火气,扭扭捏捏道:“你家的鸡、怎么乱跑出来了?”
和之前扬言要杀鸡炖汤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对这个帅气的小哥哥是很有好感的,结果对方却阴阳怪气地回了句:“噢,那大概是我家的鸡嗅到了什么臭味,忍不住跑出来踩上几脚吧。”
小窈再傻也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当即怒了:“你什么意思?!”
那人并不看她,而是睨着秦越,神色间的恶意不加掩饰:“就是字面意思,有些人天生恶心,连鸡都嫌脏。”
这个人怎么这样!
“去你的!”小窈将那只该死的母鸡照着对方的脸扔了过去,“你才恶心!”
母鸡受到二次惊吓,直接疯了,没真的落在那人身上,而是乱叫着跑远了,没一会儿就不知所踪。
小窈气不过,还想再跟人吵,却听秦越在身后叫她:“回去吧。”
“可是老板——”
秦越语气微微重了些:“回去。”
说着自己摇着轮椅回了院子里,小窈也只好跟着回去。临走前又恶狠狠瞪了那人一眼,而那人目光落在老板的背影上,眼底还是显而易见的嫌恶。
那之后的几天,秦越心情更加糟糕,不怎么愿意见人,连雨也不看了,整天将自己锁在二楼拐角处的那个房间里。
小窈有心想问几句,但每每见了秦越那副模样,就不忍心再问出口。
不过随着她在民宿打工的时间越来越长,她渐渐就知道了隔壁那个神经病嫌恶老板的原因——那人认为老板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在当时那个时候,不结婚在别人眼里都是有罪的,会被人指指点点戳弯脊梁骨,更何况是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放在他们这个小岛上,那简直是罪大恶极。
小窈起初也纠结了一阵,她不愿意相信那人的话,觉得那人是红口白牙污蔑老板。
但又忍不住总想这件事,以至于那段时间她都不太敢看老板。老板大概也发现了,之后几天便整日躲在房里,尽量不同她接触。
有一天,老板终于从房间出来,递给她一个很厚的信封:“如果介意的话不用勉强,这是工资和奖金。”
【作者有话说】
小窈:“老板娘。”
小窈:“咦,这三个字真烫嘴。”
林宝:“好听、爱听、多叫。”
(解决下陈年旧怨,然后带哥哥治腿去~)

第107章
小窈没有接那个信封,因为她突然想明白了,不管老板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她的老板。
在她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时候,是老板将她捡了回来。老板是很温柔很温柔的人。
也是在那时,她终于明白老板为什么总是不愿意出门,一来肯定是因为车祸的伤痛,二来则是因为周围的人都躲着他、避着他,如果每次面对的都是那样的恶意,出门就变得没什么意思了。
尤其是隔壁那个神经病,今天放鸡、明天放鹅、放狗,要不就自己站在门口,在秦越经过时说一堆恶心人的话。存心给秦越找不痛快。
“不过那家的姐姐是个好人,知道那些事后拿着竹竿满院子抽那个神经病,林先生您是没看见,那场面可太爽了,我在隔壁听着,简直想拍手称快。”
这些事在小窈心里憋了好多年,一直找不到人说,这会儿终于能一吐为快,就倒豆子一样全说了出来。
“后来有次那个神经病和老板还打了一架,那之后没多久,他们一家子就搬走了,只偶尔才回来住几天。”
林钦舟眉间凝着郁色:“打架?”
他哥这个样子,怎么打?
“具体我也不清楚,他们打架那天我正好请了半天假,回学校处理点事情,结果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那个神经病骑在老板身上,照着老板的脸打了一拳,但是老板不服输,抱着人强压在地上,两人就滚在地上扭打起来。”
“老板那个样子,当然不是神经病的对手,我过去拦,拦不住,还被推了一把摔破了膝盖,只能跑隔壁去喊人,幸亏那家的姐姐在家。”
林钦舟浑身的血液直冲进脑子里,冰可乐也浇不灭心头的怒意,气得整个人微微发抖:“然后呢?”
李洋海这个王八蛋!
“然后我们就把两个人送去了医院,老板脸上挨了几拳,额头和嘴角都破了口子,最严重的是腰和后背,他下半.身使不上力,打架的时候只能拼命撑上半身,腰就挫伤了。至于后背,是被那个神经病用小木凳砸的!”
“但我不知道他们打架的原因,老板不肯说,也不报警,从医院回来后一句都没提过这件事,我也不敢问……”
“老板身上的伤过了很久才好,尤其是腰部的挫伤,疼了有一个多月。”至今想起来小窈还觉得气不过,眼睛不知不觉红了,“林先生,您说那人是不是神经病,老板都这样了,他居然还好意思下重手……”
洗完毯子出来,看见秦越坐在院子里挖百香果,旁边放着蜂蜜和柠檬,看样子是要做果茶。林钦舟晾好毯子,走过去坐在他对面,帮他一起挖。
紫皮的百香果,又大又香,林钦舟挖着挖着就被勾起了馋虫,直接捏着勺子吃起来,秦越瞥他一眼,表情有些无奈,却没说什么。
林钦舟却注意到了他这个眼神,擒着勺子送过去:“哥,你也吃,很甜的。”
秦越表情都没变一下,无视了他。林钦舟便将勺子喂进了自己嘴里,然后起身走过去,在秦越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捧住他的脸,将那口百香果渡了过去。
“哥,甜吗?”林钦舟重新坐回去,撑着下巴问道。
秦越嘴唇紧抿着,看都不愿意看林钦舟一眼,似乎他刚刚的举动真的惹恼了他。林钦舟却并不在意,眼巴巴地继续看着他哥。
看着看着,他心思又动了。
“哥,你真好看。”
“哥,我以前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特别喜欢你眼窝下面的这颗小黑痣。”
“你知道吗,那天你脏兮兮的进浴室,出来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我那时候就在想怎么有人能长那么好看啊。”
“就像小说里形容的那样,惊为天人。你要是个女生,我肯定那时候就喜欢你、想追你了。”
“但就算你不是女生,我也还是喜欢你,还是想追你,所以哥,我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和你是谁、是男是女,都没关系。只要是你,我都会喜欢。”
秦越终于抬了下头:“林钦舟。”
“嗯?”
“张嘴。”
这两个字太熟悉了,以前他哥要亲他的时候都会捏着他的下巴或者后颈,对他说:“林钦舟,张嘴。”
林钦舟心猿意马,乖乖翕开了嘴唇。——按照他哥现在的态度,直接亲他应该不可能,但还是可以期待点别的什么东西。
而几乎是同时,他嘴里被塞进一片冰冰凉凉的东西,林钦舟下意识抿了下,整张脸顿时皱成一团——是柠檬!
“好酸……”林钦舟吐掉那片柠檬,委屈地朝他哥控诉,“哥,你学坏了……”
秦越面无表情地觑他一眼,低头时唇角浮着不太明显的笑意。
“哥。”林钦舟看见了,但没说,“真的很酸,舌头都酸麻了。”
秦越挖完最后一颗百香果,“噢”了一声。然后将桌上的果壳扫到空篮子里,开始切柠檬片。
“哥,要不我来切吧,你装罐子。”
秦越虽然不理他,但是把刀放到了桌上,自己往玻璃罐里铺百香果和蜂蜜,这就是默认了林钦舟的提议。
之后两人一个切、一个铺,林钦舟总能在秦越需要的时候递过去几片,配合得十分默契。两大罐蜂蜜百香果很快就做好了。
“哥,我先把它们放冰箱去,你要不要喝水,我顺便把茶叶拿了。”
秦越点点头:“嗯。”
不到五分钟,林钦舟就从屋里出来了,左手一个马克杯,右手一只葡萄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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