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团灭漫画的结局—— by世界兔
世界兔  发于: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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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掀开衣服,伤口狰狞,血涌如泉。
“修复!再生!”
他颤抖着手施法,他对不属于自己的血都有些生理上的恶心,但他克制住了。
伤口不浅,将其复原,花了足小半个时刻。他再次感受到了治愈魔法是所有魔法中最耗费精力和魔力的事实。
他用破损的衣物擦去血液,看到已经修复完成的伤口时,松了口气,摸了摸身体的其他地方,但他不是医生摸不出什么,还是叮嘱道:“内脏肯定还有破损,修复了伤口会有瘀血血肿囤积,肋骨可能有破碎,还是尽早送去医院……”
他说着说着,一抬头,一群人高马大的骑士的眼神把他扎在了原地。
他那一刻仿佛仰望巨人的渺小人类,瑟瑟发抖。
艾利克斯把他拎了出来,“你们,别吓着他了。”
英格尔赶紧跑去看蒙面人,一翻头,全都口吐白沫,嘴唇青紫,挂了。
英格尔愣在了原地。
艾利克斯拍了他一下,“别想了,那些人在被我抓住的时候就吞下了毒药。”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子温柔坚定的嗓音。
“列队,队长领头,伤者置于队伍中间,妥善安置带回,两个人去周围查看有没有其他埋伏,一人去通传公爵大人,西西利岸你跟在我身边,别乱跑。”
骑士们利索地行动起来。
英格尔回头,瞧见了一位长发曳地的贵服女子。
她的容貌妖冶惑人,一颦一笑柔软挠心,在阴暗的光线中,一双深红石榴的眸光穿透了黑影,直抵灵魂。
她旁边一个更为年轻的女子,把双手上的长矛都插到背后绑带上,冷哼了声:“我不急,迟早能找到。”
她的面相颇为幼嫩,像个长不大的少女,身躯却已经成熟,四肢修长,身材高挑,一头半扎的红发,已经揭露了她的身份。
红发是蒙德家族显性的家族基因,公爵三子中只有一个女孩,公女西西利岸·蒙德。
那么,那位黑发红眼的贵妇人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丹姝·蒙德夫人。
大魔蛛的十六只眼睛都是鲜红欲滴的红色,通体黢黑则也如同这一头长丝。
她这个名字也当真名副其实,各方面都是。
套路或许会迟到,绝不会不到。
英格尔想仰天长叹搓把脸,看到手上血痕惺惺地收回手。
丹姝·蒙德温柔一笑,走到面前,递给他一张手帕。
“谢谢您救了我们的小骑士。”
英格尔小心翼翼拈起手帕,手上水花凝聚,血水很快冲干净了,手帕也没脏,很完美。
丹姝夫人赞叹道:“了不起的魔法。”
西西利岸脸上冷色褪去,天真无邪地笑道:“比二哥不知道厉害多少。”
丹姝夫人道:“受惊了,先去我们府邸坐坐吧?”
温柔中包含强硬的邀请。
英格尔没接话,转向艾利克斯。
那只白鹿在混乱中也没逃走,这时候反而叼着艾利克斯的衣角,鹿眸水汪汪又一闪一闪亮晶晶地,仿佛春心萌动的少女,粘着他,死活不走了。
英格尔无语凝噎地看着这一幕。
迪士尼在逃王子?
第47章 蒙德(3)
跟随蒙德夫人一行人回公爵府的途中,英格尔和艾利克斯将兜帽盖在了头上,两人用眼神交换示意。
艾利克斯与英格尔的想法达成一致。
他们就这样跟着入府,先观察情况,再斟酌着要不要透露身份。
因为比起皇室来人,来历不明的救命恩人这个身份更能取得信任。
他们在森林里不紧不慢走了一段不远处晃过一道黑影。
艾利克斯是最先反应过来的,虽然很轻,但他听到了踏地声和碾过草叶的轻响。
他迅速抽出了剑,随即皱起了眉。
但对于脚步声来说,这又太轻了,如同一团棉花撵过柔软草叶,还是因为他5级骑士水平才能听到的。
转瞬,他们眼前就出现了那个黑影的真身。
茂密森林投下的暗沉树影下,最先传来地是成熟喑哑的男性嗓音。
“黛西。”
一个人影出现在丹姝·蒙德眼前,按住了她肩膀。
丹姝夫人似乎不怎么惊讶,笑道:“我没事,是骑士们还有两位误入的先生救了我们。”
旁边的骑士们半跪的动作是那样齐整,气势恢宏,把英格尔吓了一跳。
“公爵大人,属下请罚。”
艾利克斯收回了剑。
眼前这人,便是蒙德领地现任公爵,莱昂·蒙德。
英格尔好奇地看过去。
莱昂公爵先是上上下下打量名义上的“母亲”,确认她没事,才随意抬手。
“自己去司罚骑士那里领罚,不另处了,都起来,有没有人受伤?”
一旁的西西利岸指了指中间担架上躺着的年轻见习骑士:“喏,小幺中招了,但是被那边来的那个巫师治好了,大哥,我和你说,他可比二哥厉害多了!”
莱昂公爵走过去看了看嘴角淌着血的骑士,见他伤处确实愈合了,那愈合的痕迹光滑无痕,于是将视线转移到那边带兜帽的人那。
英格尔冷不丁与他视线对上,打了个寒颤。
那是一双如同顶级猎食猛兽的双眼,冰冷,锋锐,又静沉深不见底。但毫不怀疑,拥有这样眼神的人随时能在静谧的草丛里对猎物发起致命的猛扑和撕咬。
英格尔下意识被他气势逼退,撤了一步子闪到了艾利克斯身后,用余光悄悄瞥那位公爵的模样。
莱昂公爵眉眼深刻成熟,仿佛雕塑家大刀阔斧雕凿的鼻梁以及剑眉鹰目,薄唇抿起来不怒自威,大概三十出头,蒙德家族特有的偏暗的红发削短,银灰色的眼眸浸透着冰冷,身高目测起码有一米九开外,用丘涅的计数单位就是1.94昂厘,从被骑装包裹的身躯包裹的肌肉线条可以看出,这绝对是一位饱经锻炼且久经杀场的骑士。
看上去像个审视领地入侵者的红发雄狮。
原本他还好奇为啥这一家的家徽是红狮,这一家人被称作红狮家族,丹姝夫人被称作红狮的驯养人,这简直就是一目了然。
【那头发竟然一点都没有cosplay或者烫染杀马特的质感……】
艾利克斯自然而然挡在了英格尔面前,露出招牌笑容,不卑也不惧。
莱昂公爵看向他们俩,淡淡道:“多谢,两位也随我一道入府吧,我们自会备好谢礼。”
不谈入圈定猎场的罪,不承情,但也不让他们提别的要求,由他来决定。
如同传闻中一样霸道的家族。
艾利克斯微笑着点头,“也是意外使然,贵骑士团的实力也很强,想必哪怕我们不在也不会轻易退败。”
况且以莱昂公爵赶来的这个速度,只要坚持一小段时间,便可得到支援。
西西利岸这时候却反驳道:“不,大哥,对方有一个起码在六级以上的巫师和六级以上的骑士,他们的目的是杀死母亲,而且小幺如果没有那边巫师救助,恐怕活不到回去。”
英格尔闻言侧首,吓出了点冷汗。
他还真不知自己竟然和一个七级的巫师对上了。
幸好对方急着退走。
莱昂公爵蹙眉,眼中闪过短暂的怒意和杀意,他随即道,“西西利岸,回去和我细说。”
说完,他走过去,蹲下抄起丹姝夫人的膝弯,将她抱上自己的坐骑。
他用不容置喙地语气说:“你和我一起。”
丹姝夫人叹了口气,没说什么,习以为常地整理裙子侧坐在上头。
英格尔和艾利克斯这才发现,那头坐骑竟然是一只形状类似豹子又明显不同的魔兽,四肢壮硕,身躯柔软,背脊坚实,通体蓝黑,脑袋两侧有三只尖细的耳朵,双眸幽蓝,瞳孔狭长,飘逸散开的长尾巴扫过,如同没入夜色的乌云之影。
他们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亮色。
这时,又一波人到了。
他们骑着和莱昂公爵差不多的坐骑,一群人浩浩荡荡赶过来。
领头是个暗红长发的男子,俊秀的面庞,银眸的桃花眼,五官轮廓和西西利岸还有莱昂都有五分相似,这就是蒙德家的二子———希利岸·蒙德。
“怎么样,母亲没事吧?”他体力显然不如莱昂公爵,骑了一段路都有些气喘吁吁。
“归队,我们先回去再说。”
“好。”
“整队,回府!”
“是!”
在莱昂公爵带领下一群足有八九十人的骑士队整齐行军。
艾利克斯也被送了一匹战马,就是小骑士带的那匹,英格尔坐在他身后捏着他的肩膀,倍感压力。
艾利克斯安安静静地感知这里面有几个不同级别的骑士。
希利亚乘着坐骑走在左侧,匆匆扫了眼带兜帽的英格尔,目光变换,神色逐渐有些古怪起来。
他犹豫了半晌,不好意思问,蹭到西西利岸身边,想开口,却听见前头传来他大哥声音:“停。”
然后,他们抬头望见了建立在城池环抱的山地之上的巍峨城堡。
比起在首都所见的皇宫的璀璨辉煌,海涯边城堡的奢华,这座建筑只能用恢宏霸气来形容。
灰色大石块砌成的巨型城堡上清晰镌刻着风霜雨雪侵蚀与几朝修缮的痕迹,从墙根一直爬满城墙的攀缘植物肆意炫耀着生命力。
英格尔仰头,嘴角不自觉露出了笑意。
那种充满历史的废墟感,是他很喜欢的风格。
但是低头一看他们还需要走的路程,他就感到牙疼。
于是他拿出魔杖,问道:“不如我们直接进去吧?”
艾利克斯习惯了他随时随地就开个传送,笑道,“好啊。”
英格尔白了他一眼,“没问你。”
随后他向前方打头的莱昂征求意见问道:“公爵大人,可以吗?”
左侧的希利亚先傻了,“你说什么?你想干什么?”
“城堡已经在我目视范围之内,所以把这群人之间传送进入城堡是可能的,只要公爵大人同意,啊我消耗的魔力已经回复了,不用担心。”英格尔颠了颠魔杖,平常地说道。
艾利克斯暗自藏笑。
其实他就是不想走过城镇街区,太引人注目了。
希利亚下巴掉了下去。
没等他再说什么,莱昂深深地看过来,点头道:“可以,有我在,不会有人把你当做入侵者。”
英格尔扫视一眼,自从利用相对坐标建立长距离传送以来,他基本没尝试过多人传送。
随着他轻声低语,一个巨大的传送阵缓缓出现在队伍脚下,构筑法阵的时间比个人长了很多,但也只花费了几分钟。
白色光芒笼罩视野,睁眼后,他们一行人精准出现在了城堡前方的校场上。
骑士们素质良好,就是踩空的坐骑因为突然的环境转变惊得踱了几步才稳下来。
希利亚磕碰着牙齿难以置信道:“真的……做到了………”
西西利岸看着他,大声嘲笑:“我要找个人画下来!太难得了!”
英格尔感知了一下魔力量,判断比运送魔鲸那时候要小。
一群人还有魔力反应突然出现在城堡内的校场,不过几秒便引动了警报的钟声,很快城堡里驻守的骑士也聚集了过来。
艾利克斯吹了个口哨。
英格尔觉得首都南特笛还算是比较近代化的,看到这个城堡和骑士突然有回到了中世纪的错觉。
这是一个骑士与列车并存的时代。
城堡中的骑士和公爵一行人一般都穿着蒙德领地比较特色红底镶金丝的骑士服,尤其鲜明的是那个只披半肩的短斗篷。
【这种服装好像是从游牧民族演变过来的……看来这边的气候温差挺大的……】
事实上英格尔也猜对了。
只要他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就能感受到这边的气候条件,山地多,西风强,昼夜温差大,北方团聚的寒气会贴着大秋沙山脉往下,因此蒙德领地也被称为西风领地。
冲来的骑士看见是自家公爵,原地刹车,跪地问候。
莱昂把夫人牵下来,对着其他人道:“伤员送去治疗静养,留几人带客人去客房好好招待,其余随我去会议室。”
丹姝夫人皮笑肉不笑,想抽手:“总该我这个夫人去招待客人吧。”
莱昂公爵表情黑得很,大手紧紧扣住,根本无力挣脱,他冷酷道:“不行,你是他们的目标,回去和我详细说明情况,不然你以后别想踏出公爵府一步。”
英格尔和艾利克斯拉低了兜帽,跟着两位骑士去了客房,很快便有干练的女仆男侍来招待他们。
艾利克斯用小刀把奶酪涂抹在风干的大面包片上,塞进嘴里。
英格尔屏退了女仆们,关上了门。
他们一边享用这主人家的特色美食,一边讨论着接下来要和公爵,尤其是丹姝夫人需要谈的内容。
实际上他们在路上的时候心中就有数了,彼此想法趋同,也没有多讲。
话题转回到丹姝夫人被刺杀一事上。
“是哪个势力要刺杀她呢?你说呢,应?”
“我也想不通,依照莱昂公爵现在的态度来看,刺杀她只会让莱昂公爵深深记恨。”英格尔喝了一口味道奇特的香叶奶茶。
“他们母子俩关系是真的好,哎呀我以前还以为她和他关系很差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这事。”艾利克斯又切了一片风熏火腿,递到英格尔嘴边。
“他们?呵…”英格尔叼走火腿,都懒得吐槽他了。
先不论他们真实关系如何,可以确定只要有人敢向丹姝夫人下手,必然会迎来三只红狮的暴怒。
“中央和西境一直不好,但目前黎微尔的态度暧昧不明,还需要莱昂公爵稳住边境,再加上父皇生病,奥拉姐根本没理由对他们动手,更别说死手。”
“西境这边不安分的贵族都已经被丹姝夫人和莱昂公爵前后清扫了两轮了,还有残党也翻不起什么波浪,看他的骑士团就能明白。”
“黎微尔那边现在不可能有如此激进冒险的动作,除非他们已经准备好开战了,按照我的记忆来说,还没到时间。”
“是,而且七级的巫师和骑士,这背后的人也下血本了。”
“我还是想不通,对方目的是什么呢?”艾利克斯手指轻轻敲着扶手。
英格尔沉思了片刻,他这时突然想起了某个大侦探的话,“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难以置信也是真相。”
他突然不合时宜的笑了起来。
艾利克斯停手,抬眼,“怎么?你想到了?”
英格尔微微一笑,搁下茶杯道:“只是猜测,你说,丹姝夫人如果死亡,最先被怀疑的是谁?”
“——中央,就像我们刚刚一开始想的那样,中央一直惧怕西境———嗯,你是说嫁祸。”
英格尔点点头,沉默了。
艾利克斯脸渐渐沉了下去,“其心可诛。”
借由刺杀嫁祸推导出的目的就是挑起西境与中央的矛盾,引发纷争内乱。
在大国虎视,社会矛盾激增现状之下,再生内乱,后果将难以想象。
艾利克斯与英格尔对视,他心领神会地颔首。
西境是面向黎微尔帝国的重要屏障,而蒙德家族是丘涅边境军团的重要组成,也是即将到来的战争的重要战力,他们不知丹姝夫人的存在会带来变故,但他们此行最重要的目的是将这一变数引导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
目前看来第一步,虽然极具偶然,但阴差阳错地走对了。
突然门外响起骚乱。
踹门进来的是那头跟着他们一路入城的白鹿。
他们上楼的时候被骑士牵走关马厩去了。
“啊啊啊!不要进去!对不起!马上就弄走!骑士大人快来帮忙!”女仆抱着白鹿的细长脖子叫喊道。
站在门口和走廊的骑士面面相觑,他们还是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况,然后几个人就上去帮忙了。
谁知道,那白鹿脖子一扬,自身散发出一道白色光晕,旁边的骑士和女仆就像被一股柔和的无形地力量缓慢推开了,然后轻轻撞到了墙上。
他们都没怎么受伤,在地上滚了两圈,但都惊呆了。
白鹿甩了甩脑袋,把下巴一抬,挺着胸膛,迈着高贵优雅来到了艾利克斯面前———温顺地低下了头。
只微微抬起那双水灵灵的鹿眸,纤细的睫毛刷子像白蝶一样扑朔。
怎么看都充满了人性化的情感。
英格尔看着这一幕露出越发难以言喻的表情。
艾利克斯笑着,抬起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此刻他还没有发觉事情的严重性。
“这是命运!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主人!”
艾利克斯的手僵住了,英格尔手边的茶打翻在了地上。
继会说话的剑之后,又一个会说话的鹿出现了………
第48章 蒙德(4)【倒v开始】
大概一百年前……
大秋沙山脉东麓山脚魔兽森林边缘, 一只普通寻常的母鹿。
她挺着鼓鼓的肚子,往森林里头走了一段,发现了一片被光芒照耀的奶草草地, 从容地扎进去,大嚼特嚼。
但是她没注意到,其中一些奶草根系上粘着细碎如沙的几乎看不见的彩色晶石。
但这对口感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3个月后, 母鹿艰难地产下一只崽子, 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我从出生起, 就和一般的鹿不太一样。
我小的时候曾经尝试去理解和我长得很像的生物。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们的脑回路有多单调,甚至连简单的对话都无法进行。
除了吃睡就是交合和拉屎, 我并没有觉得这不好,只是鹿的一生除了这些本能反应之外应该还有更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我放弃了和它们沟通, 并痛心疾首地领悟了一个事实,我是一只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鹿。
而独一无二注定让我与孤独相伴。
我放弃了与鹿群为伍, 躲过了被圈养成畜牧的下场。
相比之下,人类很有趣。
我在山下巡视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孩子, 他是我的朋友, 也是教会我说丘涅语的老师。
我没有人类的喉舌构造,先天缺陷导致我不可能开口说人话,但我可以用精神与人类这种智慧生物进行沟通。
和人类幼崽的交流让我收获了鹿生智慧的第一份启蒙。
小杰是个好学的孩子。他好学的最大动力是他想把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教给我。
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不成熟的老师,但足够真挚热情。
而对于在森林里住了50多年没和智慧生物接触的我来说, 他说的一切都足够令我的观念和思想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未来会成为我的主人的朋友曾说过,幼年时期经历的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证明, 对鹿也是如此。
我比他更快地学会了丘涅语里动词的七种时态变化,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语法错误。
他在我的帮助下成了小城里最聪明好学的孩子, 在掌握了基础词汇量后,他拿了一本童话书读给我听。
那本书我们俩都非常喜欢,读了一遍又一遍,内容我现在都能倒背如流。(笔者注:为了简略文本,这里不具体阐述。)
那时候的童话书是没有插图的,我们读起来却如痴如醉。
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学者闲暇时写的英雄王传说。
以丘涅历史上一名皇帝为原型,艺术加工所得的故事。
讲的是被流放到边境的不受宠的王子,在经历诸多冒险后,重登王座,骑着白马上战场统一国家,开疆拓土,成就霸业的故事。
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梦想。
我要成为故事中所描绘的王子最忠诚的伙伴———白马骑士坐下的那匹白马。
纵然我不是白马,但我一样可以担任坐骑。
故事中王子有许多的朋友,但是只有白马陪伴他走向了终点,白马见证了王子波澜壮阔的一生,他陪伴王子出生入死,苦难与幸福同当,不离不弃。
我被白马的精神深深打动。
小杰渴望成为王子那样伟大的骑士,尽管他一把竹剑都举不起来。
而我想成为白马那样拥有传奇英雄作为主人的伟大坐骑。
我岑寂的胸膛,第一次燃起了汹涌的火焰。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鹿生存在的意义,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小杰长大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小的时候也从没有把我拉到村子里给其他人类观赏,因为他知道那只会给我带来一种悲剧的结局。
他的陪伴让我单调枯燥的生活一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因此,他去世的时候,我流下了这辈子第一滴眼泪。
他也哭着对我说,很担心自己走后,谁来陪我。
我让他不要担心。人类越来越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眼,不会拿着铁棍抓我,而是和我说说话聊天。
我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事情。
但从我第一位骑士身上,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生与死。
之后二十几年间,我都没再遇到这样的人类。
我宽慰自己,这是为了积攒运气,遇到更好的人类。
我又过起了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魔兽追赶,被傻:逼的人类追猎,无所事事的无聊隐居生活。
事实上我不憎恨人类和魔兽。那么能生,多几个白痴智障着实正常。也不是所有鹿都能生出我这样的存在的。
我还是经常去接触和学习人类文化,但是学的越多,我越发坚定自己理想道路。
我确信我会遇到一个宿命的骑士,然后陪他一起改变这个世界。
女神回应了我赤诚的祈求。
1891年,她将一个骑士送到了我背上。
一切都是命运。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在森林里巡视我的领地,但我太久没翻日历,记错了时间。
那几天是蒙德领主的狩猎会。
我被一个红衣骑士的箭盯上了才察觉到这一事实。
我在这个残酷的环境里死里逃生许多次,不是靠我美丽的容颜和女神眷顾的运气,全都是靠我自己的实力。
为了成为传奇的坐骑,我自身的素质绝对不能差,于是我面向目标日日锻炼,绝不松懈。
在别的圈养鹿长肥膘的时节,我和狼王玩生死时速。
我的耐力和速度比骑士的战马还强不少,没办法天生加上艰苦努力,不强是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前面窜出另一波人,我不可能被人类围困。
虽然还远没到绝望的时刻,但四面被人类包围的我确实有了点小麻烦。
就在那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恰好落在我的背上,我全身一阵,转过头,看见了一片璀璨的金光。
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确信,那就是我等待已久的,命定的骑士。
一切都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随后他展现出来的战姿,利落的把刺客手腕掰断的手法,一切都那么地完美。
用一本人类的书籍里的词来形容,那大概就是一见倾心吧,我感受到了命运。
我不会放手。
我不可能放手。(是嘴)
属于我们的篇章,要开始了。
那时,我的想法很单纯。
现在的我,回望过去的这十几年,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旅程绝不只有幸福,我也见证了他诸多的悲痛。
但一路坎坷的风景,是对我漫长一生最好的馈赠。
人类代笔
1920年 6月 xx的回忆录01
笔者注:遗言竟然还不止这一篇。希望这只鹿早死早超生。
这一刻,英格尔不禁怀疑,当命运给你一个足够魔幻的开局之后,会用更魔幻的现实打你一巴掌,告诉你,前面不过是开胃小菜。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童话诚不欺我,迪士尼纪实文学。
白鹿自豪地向艾利克斯讲述了自己崇高的理想,鹿嘴没有张开,话语直接传进艾利克斯与英格尔脑海中:“我的毕生理想就是与像您这样伟大的骑士共同踏上旅程,求您一定不要拒绝,为我命名!”
艾利克斯呆了片刻,然后捧起了鹿小巧的脸颊,瞪大眼睛看向英格尔,“应!你听到了吗!这鹿会说人话!还是丘涅语!”
英格尔无语地道:“我听到了……”然后他看了眼一头懵逼的侍女骑士们,明白了。
【感情这头鹿还能定向传输?这么高级?】
白鹿骄傲地站起来,“那当然了,我可是土生土长的丘涅鹿!”
文法是对的,但是修辞非常崭新。
英格尔挥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
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小插曲。
虽然这鹿看起来不靠谱,但他眼光很不错。
艾利克斯·丘涅注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不,应该用过去式。
他已经是了。
艾利克斯好奇地来回抚摸着白鹿,爱不释手。
“你为什么会说话?怎么学会丘涅语的?你怎么知道我是骑士?”
白鹿优雅地一一回答:“我生来和那些平庸的鹿不同,自然会说话,不过我没长出类似人类构造的喉咙,但我可以通过精神传递方式跟你们对话,我只会和我期望的人类对话。丘涅语是一个人类教我的。我一看就知道您是骑士,而且我确信,您一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
艾利克斯听到最后一句,笑容微微收敛起来,认真地看着他说:“我不是伟大的骑士,我只是很平庸甚至很失败的骑士。”
英格尔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这是他的真心话,一时五味杂陈。
白鹿眨了眨眼睛,嘴角似乎上翘起来,“你是怎样的骑士无所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骑士。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骑士!改变这个世界!”
英格尔心脏微微颤动了一下,他听着如此中二且大言不惭的宣言竟然有一丝感动,而说出这番话的竟然是一只鹿,感动瞬间收了回来。
艾利克斯半蹲下来,怔愣地看着他的眼眸,那双晶莹瞳眸中,充斥着很多人类不曾拥有坚定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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