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厌问他:“你特地让那些小孩到金照区活动的?”
说起这事,012回答:“我在做和你一样的事。”
于厌:“嗯?”
012说:“在实验室,你给我准备了蝴蝶。”
于厌那时觉得012会无聊,所以为他准备了许多蝴蝶作为玩具,现在012看到他和小孩玩,所以也为他准备了一群小孩。
在012看来,这是一样的。
012每天会出门一段时间,于厌从来不问他去做什么,012也不说,他只是每天离开前都要问于厌:“你今天也会等我,对吗?”
“对。”
得到这样的回答,012便会安心离开。
于厌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他探索完最近的几个区,又自己乘车去雨街购买东西。
他带回来一束鲜花,地下城里植物稀少,鲜花是从城内居住区运来的,非常昂贵,但于厌看到,还是买了一束。
他记得,小鸟蝠是喜欢鲜花的,还喜欢用花装点自己的巢穴。
回去的路上,在一条街的角落里遇到了熟悉的几个小孩。
他们吃了几天药片,大肚子消下去了,显得更加瘦小。
小孩们好奇地看着于厌手里的一大捧鲜花,于厌笑着问他们:“好看吗?”
他们生来没见过这么大朵漂亮又色彩绚丽的花,都点头。
于厌抽出几朵,一人分了一朵,放在他们的手上。
有一个小女孩没有双手,于厌就将那朵金黄色的花夹在她的头发里。
“好看。”于厌夸她。
回到金照区没多久,于厌在阳台看见几个小孩又跑来了,蹲在门口探头探脑。
于厌打开门走出去:“怎么了,你们是来找我?”
领头小孩给了他一捧黑乎乎的小种球,说:“这个东西,也可以开花,很小很小透明的花,还可以吃。”
他们送完礼物,又得到了一人一颗糖,这次是真的糖,满足地跑了。
于厌一手就把他们送来的小礼物拿回去,站在院子里琢磨着种下试试。
翻出地下室的锄头,挽起袖子,于厌在院子里挖了两下。
锄头带出来一个头骨。
于厌:“……”
淡定地将头骨重新掩埋,于厌换了个地方重新挖。
又是一锄头下去,挖出了另一个头骨。
再一锄头,腿骨。
把坑都填上,于厌杵着锄头心说,这也埋得太浅了,随便一挖就能挖出来。
看似美丽的绸带鸟,有一个凶残的习性,它们会把杀死的天敌和猎物的尸骨埋在巢穴附近,用来震慑其他生物。
第44章 于厌44
地下城红角区, 黄老板的豪宅里,他的几位下属与红角区最大势力红花团老大,坐在同一张桌边分割遗产。
黄老板在虹笼庄园死了, 消息传来, 乱了好几天。
地下城分割遗产不像居住区, 明面上还有法律规定保护,在地下城,有钱人死了, 想拿遗产要靠抢的。
黄老板生前, 在红角区与红花团老大称兄道弟, 互相之间有金钱和庇护关系。
但他一死, 所有情谊消散,红花团老大不仅要他的钱和房子,还要黄老板生前的货物渠道, 连他的情人都包圆了。
黄老板的几个下属拿着货物渠道的事和红花团老大扯皮,想要得到更多利益,继续分这一杯羹。
“之前老板能拿到货,都是巴上了虹笼庄园的宋先生,现在虹笼庄园都没了,以后的货想拿恐怕没那么容易。”
“但我之前和老板一起去过居住区,也有那么一点关系, 给我时间,说不定能联系到其他的渠道。”
“就算卖不了以前的货, 能卖点其他安全的东西,赚点小钱也好, 红老大您说是不是?”
他们在桌上说话时,一道鬼魅般的身影就站在他们头顶的房梁上, 无人察觉。
等下面谈好了渠道之类的事,转而说起黄老板的死。
地下城虽没什么规则可言,但也有些不成文的规定,像黄老板这种遇害被杀,谁继承了他的财产,就要负责给他报仇。
“黄老板在虹笼庄园死的,具体情况没人知道,当时幸存的保镖说,黄老板在去虹笼庄园之前就被阴了,是玫瑰酒吧那个银灰做的。”
“银灰?我知道他。”红老大端着大酒杯猛灌一口,语气不屑,“是金照区那个新的老大,是不是?”
“是,就是他!红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处理了他?”
红角区和金照区相隔很远,红老大和之前金照区的老大也并不认识,只听说对方看上个漂亮的异变体猎人,结果被那猎人杀了。
地下城由异变体当老大的区还真不多。
金照区本身不大,又在地下城边缘,对银灰能继承金照区,红老大只觉得那是他捡了个便宜,没人去找他麻烦,才让他安生躲在角落过日子。
当了十几年红角区老大的红老大,自然不会把一个才来地下城半年的小年轻放在眼里。
“想处理一个小年轻还不简单,明天就派人去把他蹲了,他再厉害,还能打得过我们红花团几百个人,能躲得过能源枪?”
红老大语气轻松,无比自信。
其他人便跟着笑起来,一声声地吹捧他。
梁上阴影处站着的“银灰”本人,面容冷漠,他跟着那位红老大转移地方,从黄老板的豪宅去到红花团的驻地。
不管去哪,红老大身边都有许多人跟着,就连他在自己房间里睡情人,旁边都有两个拿着枪保护他的下属。
他的小心让他安安稳稳当了这么多年老大,然而今天,他的好运到头了。
喝了酒半躺在床上的红老大听到两声倒地声,警觉看去时,只见两道鲜红的痕迹喷洒在墙上。
其中一个心腹的头滚到床边。
红老大瞬间酒醒,他伸手去摸身上的枪,同时要呼叫人进来保护。
猛然间他感觉脑袋被人从身后拉扯,头皮剧痛。
往上斜去的眼睛看到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的人,多年的警觉竟然都没发现他,也没听到任何动静。
红老大张开大嘴想叫人,然而怎么用力都没有声音传出来,这时候脖子的剧痛才传达到大脑。
原来在他出声前,他的大脑就被这人割了下来。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迅疾无声,甚至门外守着的两人都没察觉到不对。
等到有下属来送东西,屋内久没人应,破门而入,才发现他们老大的无头尸体都已经凉了,喷在床上的血干成暗红色。
“不好!老大被杀了!快去请副会他们!”
闯进副会的房间,又是一具无头的尸体倒在血泊中。
红花团几百人,数得上号的不过七个,职位不同,在今天无一例外都和他们的老大一样,失去了自己的头。
玫瑰酒吧,大胡子老板洗完碗掀开布帘走到前面柜台,看见站在柜台外的012。
他嗅嗅鼻子,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前两天跟你说黄老板那边的事,让你警惕红角区的红老大,你说要等等,摸了两天情况,今天终于去解决这事了?”大胡子笑呵呵,“你解决干净了吧?”
“干净了。”012说,“我要炒饭,他喜欢吃,我要带回去,还有蜂蜜酒。”
大胡子撇嘴,看他在那等着,没办法,还是去给他弄炒饭。
只是还是看他这小闺女样不顺眼,好好一个冷酷的杀手,怎么被一个男人吃得这么死死的,要是真喜欢个姑娘也成啊!
“拿去吧。”大胡子把打包的炒饭摔到吧台上,“赶紧回去,你这一身的血腥味,怎么还越来越重了。”
012看向自己脚边:“这些放在你这里。”
“什么东西放我这里?”大胡子走出吧台一看,一连串血糊糊的人头,难怪呢,这么大血腥味。
他嘴角一扯:“你以前不都带回去吗,怎么要放我这里?”
他这哪有地方放这些东西。
012说:“他不喜欢,我不带回去。”
大胡子:“……”
痛心疾首,把大腿拍红。
“银灰啊!你听我的,不能对男人太好,男人都是贱骨头,你对他太好,他觉得没意思!不会珍惜你的!”
酒吧门叮当响,012已经走出去了。他急着回家,没空听这些人生教育。
012回家时,在院子里就看见了自己的人类伴侣。
他今天没有蹲在街角喂小孩,也没有悠闲地坐在阳台小酌,像是刚干完活,一身的汗,将身上的衬衫都打湿了。
院子里的泥土似乎被翻过一遍。
“回来了。”于厌随口招呼,脱下沾满泥的鞋,穿着袜子踩在地上,低头把挽起的袖子放下来。
他把院子里的东西都深埋了一遍,还配了药做了个大面积消毒。
“你在做什么?”012走向他,他走起路来像潜行一样,没有声音没有动静,突然就在跟前了。
于厌说:“哦,种花。”
他往屋里走,又说了句:“你以后埋东西埋深点,埋太浅了有味道。还有记得喷点消毒药水,放仓库了。”
身后突然贴上一个凉丝丝的身体,于厌伸手弹他的脑门,好笑:“又犯人瘾了?”
“刚好,我要去洗澡,你应该也要洗洗吧,一起?”
于厌擦了一下他的下巴,指腹擦下来一点红色。
“你今天也没有离开。”012深深呼吸他的气味。
“倒也没有准备这么快就走。”于厌说。
“你走了我会把你带回来。”012舔舔他的耳廓,声音平静无波,“不管你去哪里,我都可以找到你。”
“哦哟,小闺女好纯情的一张脸,说话这么可怕。”嘴里说可怕,于厌神情也不像害怕的样子,似乎没把他的话当真。
他总是这样,所以就算他还在身边,012也经常觉得他随时都会消失,在他身边的每时每刻,都要紧紧抓住他才感到安心。
洗完澡,于厌收到来自陆秋风的通讯。
“你要的东西已经找人给你送去了。”陆秋风说。
“谢了。”于厌用毛巾擦拭自己的头发。
陆秋风忍不住问:“你要那些东西干什么?难道真不准备回第五区了?”
于厌说:“可能是要在这里住久一点,太无聊了想工作,也可能是准备在这里做一些特殊的研究。”
陆秋风冷笑:“呵,我看你就是被那个异变体迷住了,乐不思蜀。”
于厌哈哈笑:“再帮我准备点药物送来?清单发你了啊。”
陆秋风:“我有答应你吗?!”
于厌:“过命的交情了,别这么见外。”
陆秋风破口大骂,骂完又说:“康家来研究所找麻烦,杨副所长挡回去了,周舍青那边的事我也听说了,你现在不回来就不回来吧,说不定过段时间周舍青就反应过来你是个傻逼,不准备嫁给你了。”
于厌还是笑:“没关系,过段时间她就顾不上我了。”
他让陆秋风送来的是一套实验室设备,他要在地下城布置一个实验室。
“所以,幺儿有地方给你三哥当实验室吗?”于厌问012。
本来想自己找,但他看得这么紧,还是先问问他吧。
012带他去看了隔壁那套空着的小房子。那套房子是他作为金照区的老大“继承”的。
房子上一任的主人两个月前在外面意外被杀。
杀人的人跑到金照区,被012解决掉,按照规矩,这栋房子就是他的了。
作为金照区的老大,像这样“继承”或者是“上供”的房子,他还有很多,全都空着。
这一套因为离家最近,被012想起来。
于厌看过房子,回头对012开玩笑说:“完了,这下真成被小闺女养着的小白脸了。”
“只要不离开我,什么都可以给你。”012说。
于厌目光掠过他头顶的喜爱值,无声叹气:“幺儿,你这样毫无保留,很容易被骗的。”
012牢牢抓着他的手:“你可以骗我,只要不离开。”
于厌不太明白,以前也就算了,最近他都没拒绝过小鸟蝠的亲热,有求必应的,还对他这么温柔,小鸟蝠怎么反而盯他越来越紧,连在屋里都要时时刻刻抓着他。
难道是他对小鸟蝠还不够好?于厌疑惑地摸着自己的下巴。
“幺儿,你上楼看看?”于厌说。
他将人拉到楼上,把插着鲜花的巢穴展示给他看。
“瞧瞧,我布置的,喜欢吗?”
突发奇想买鲜花来装扮巢穴, 着实不是个好主意。
可能在幺儿的认知里,装扮巢穴这种行为就等同于求偶,所以他激动了一晚上。
于厌自问身体不错, 正是精力充沛的年纪, 也扛不住他的过分热情。
起来时活动了一下胳膊腿, 听到了骨头作响,感觉自己最近的生活很不养生。
于厌心说不能再纵容这小崽子了,年轻人, 怎么能顿顿吃肉呢?还每顿都像是最后一顿那么吃。
去楼下拆开012昨日带回来的那箱蜂蜜酒, 于厌在里面拆出一张纸条, 扫一眼纸条上写的地址, 他神色如常地收起,拿出一罐蜂蜜酒上楼去。
大胡子老板对他好像很有意见,托他找的消息就这么随便夹带在这, 也不怕丢。
“你今天不出门?”于厌问。
“不,要杀的人已经杀完了。”012回答。
要不要继续杀,得看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
“今天你不出门的话,我要出门,所以……”于厌话没说完,012已经站了起来。
看样子就知道没办法把他甩下一个人去。
于厌带他出门,路上说:“刚好我这次去找的人, 你也认识。”
“你要找谁?”012问。
“看到你就知道了。”于厌卖关子。
于厌来了地下城没多久,但是012发现, 他对周围很熟悉,那些错综复杂的小巷一般只有本地人抄近路才会走, 他也很自然地领着012走进去,并且顺利将他带了出去。
012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掌握了周围的情况。
注意到012的目光, 仿佛猜到他的疑惑,于厌转头笑说:“多亏了一群小朋友教我认路。”
能在这里生存的小孩们,有自己的生存智慧。
地下城八十九区,这种以数字命名的区是完全无秩序,也没有公认“老大”在管理的底层贫民聚集区。
如果拥有独栋小楼的金照区算是“高档区”,那完全由垃圾拼接成一个个窝棚的八十九区,就是“乞丐区”。
住在这里的都是些老弱病残,连那些以抢劫盗窃为生的小混混都不会来光顾这里,因为这里根本没什么能抢的。
像个大型垃圾堆的八十九区远远就能闻到散发的臭味,刚来这里的人甚至没法从堆积成山的垃圾里,找到那些窝棚的门。
脚下偶尔会没有路,踩着的垃圾滑落,于厌控制不住平衡,走在他身边的012立刻将他扶稳。
这样的“路”难不倒012,他翅膀扇动半悬空,脚下并没有踩实。
他们两人一路上一个人影都没看见,但012能察觉到附近那些垃圾下面的空洞,里面有人类沉重的呼吸。
好不容易找到地方,于厌礼貌地敲了两下门,谁知道那用塑料拼接起来的门如此脆弱,直接就破了。
他一眼就看见狭窄昏暗的窝棚里,一个人影躺在废铁架和纸壳堆起的“床”上。
扶着门框,于厌探头进去和那人打招呼:“好久不见啊,小高。”
高年泽,他曾经在进化研究所的助理研究员小高。
那人影倏然一震,不敢置信地看向门口的于厌,以及他身后露出半个身体的012。
他肉眼可见地惊慌恐惧,发现自己无处可藏后,狼狈从床上摔下来,跪在地上不停磕起头来,嘴里含糊地呜呜,却吐不出一个清晰的字。
他如今又瘦又脏,摔下来时一条腿无法动弹,就是从前最熟悉他的同事来了,也很难认出他来。
“我之前托人在中心区找你没找到,这次到地下城,又请人找你,终于找到了。”
于厌蹲在他面前,一手将他的脑袋抬起来,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
“我现在准备在地下城布置一个实验室,还差一个助手,你能去帮忙吗?”
小高骤然僵住,望着他不像是开玩笑的神情,他瞪大的眼睛里蓄满浑浊的泪水,从泣不成声到嚎啕大哭,神情也从茫然到狂喜。
当初的背叛换来的并不是大好前程,而是戏耍和毒杀。
高年泽清楚那些药物的性状,自救及时,侥幸没死,只伤了嗓子无法再说话,后来为了躲避周家和研究所的搜查,又逃到地下城。
可想要在地下城生存没有那么容易,他初来乍到得罪了人,被打断了腿,最后沦落到八十九区,过着老鼠般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
这一切像噩梦,他每每回想起来就悔恨不已。
于厌听着他的哭声,微笑问:“受到教训了,所以你不会再做错事了,对吧?”
回去的路上,于厌问012:“你还记得小高吧,他当初也对你做了不好的事,你介意吗?”
012说起其他人总是表情很淡:“无所谓。”
于厌故意逗他:“真的?我还想说,如果你介意,我就要想办法哄你了。”
012说:“怎么哄?”耳羽悄悄翘起。
于厌忍笑,沉吟:“嗯,给你买花?”
012问:“装饰巢穴。”
于厌:“哈哈哈哈不,买花给小闺女戴!”
他伸长手臂揽着幺儿的肩膀走路:“幺儿,哥跟你说,不能趁着年轻就肆意挥霍,要可持续发展。”
012也伸手揽住他的腰,定定注视着他说话的样子,忽而在他脸颊上舔了一下。
于厌:得,一个字没听进去。
康势从小就为自己的出生自卑,他最渴望的事就是比过几个有进化基因的兄弟姐妹。
为了这个目的,他一直朝着基因进化的方向研究,能成为高级研究员,他在这方面也是小有成就。
小高作为跟着康势最久的助理,也学到了不少,如果不是康势嫉妒心重,无法忍受别人的优秀,小高早就能晋级中级研究员。
于厌想做的研究有些麻烦,时间又有些紧,有小高帮忙,能省他不少功夫。
陆秋风帮忙让人运来的实验室器械在012隔壁的小屋子里装好,一个有经验的助手也到位,于厌便很快投入研究。
这个小研究室里只有两人,除了小高,没人知道他到底在研究什么。
小高重新过上了正常的生活,满心感激,不管于厌让他做什么,都老实积极地去做,就算感觉研究的东西不太对劲,也从不多问。
因为害怕于厌想起从前他做下的错事,小高恨不得没日没夜泡在实验室干活,只希望不被赶出去。
但于厌这个研究主力没办法一直泡在实验室里,隔壁还有个黏人的家伙,时不时会过来看他。
实验室被玻璃单独隔起来,于厌做完手中的事,感觉到一股熟悉的视线,回头看见012站在玻璃门外看着他,瞬间梦回当初,他们也时常这样隔着玻璃对望。
起身活动身体,于厌走出去,笑问:“怎么,又想我了?”
012低头摸过他的手,那上面有针孔的痕迹。
为了实验,这两天于厌都抽了血,这种痕迹非常小,但012每次都能注意到。
他对于厌身上所有微小的改变都能很快察觉。
“不能抽血。”没有阻止他白天泡实验室的012首次发出警告。
“好啊。”于厌一口答应,“反正也不需要多少,已经足够了。”
于厌翘着腿吃饭,012坐在旁边拉着他那只手,在小小的针孔上舔了又舔。
于厌装模作样抬起手:“让我看看,幺儿的口水有没有愈合伤口的功效……哟,还真有,针孔看不到了。”
012说:“我没有这样的能力。”
于厌:“看你亲的卖力,夸你呢。”
被夸的小鸟蝠满足地走了。这个“满足”是于厌在他脑袋上看见的,只看他的表情,实在看不出端倪来。
这几天每天都有陌生人来金照区见012,是红角区那边前老大的手下。
这天又来了,他们送东西送钱,似乎小鸟蝠又成了另一个区的老大。
所以排着队喊他“大哥”的小弟越来越多。
于厌在隔壁窗前看到012被众人齐声喊老大,觉得有趣好笑。
不过那些新小弟们笑不出来。
看到012,他们就想起一具又一具的无头尸体,想起这几天所有想要报复的人,都神不知鬼不觉被杀死。
感觉有一双眼睛在背后无时无刻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每个人头顶都悬着随时会掉下来的刀子。
再精致漂亮的脸,现在看起来都带着鬼魅的死气,离012最近的几人,在几度的低温中额头甚至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上完供,他接受了,就表示不会再动手,所有人都因此暂时放下悬着的心。
终于不用担心自己的脑袋会随时随地不翼而飞。
“老大,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去红角区给兄弟们立规矩?”一个红花团小弟紧张问。
他在红花团只是个小角色,但现在团里的头目全都没了,他这种角色都要顶上来。
“现在,走。”012说。
这是一场正经的交接,之前提出把他骗去假意让权,设陷阱围攻的几人,脑袋某天早上像老大他们一样消失后,所有人都吓坏了,再也没人敢反抗。
只是虽然没有人再敢打这位死神的主意,仍然有人抱着自己的小心思。
“老大,红角区这边地方大,您准备什么时候搬到这边来?咱们帮您将这宅子好好清理一遍,您看怎么样?”一个擅长钻营的小弟试探问。
“我不住在这。”012说。
立即就有人故作为难:“要是老大不住在这震慑他们,这新规矩可能立不起来。”
“我不是人类。”012坐在离他们较远的位置,语气疏离冷漠,“我也不想管理人类,如果出现混乱,一定是人太多了,只要人变少,就不会乱。”
众人瞬间想起金照区,人很少,这半年来几乎没再出现过纷争的金照区。
这个区,以前人也是这么少吗?
一深想,所有人的脸都变得惨白,之前故作为难的人勉强露出讨好的笑容,保证:“老大放心,肯定、肯定不会出乱子,我们一定管理好红角区,不让老大费心!”
“对对!绝对不会有什么乱子!”众人慌张地纷纷保证。
012起身,所有人停下说话声。眼睁睁看着他越过所有人走了出去,半晌才有人急忙站起追出去。
站在宅子外面,012环视院子说:“这是我的地盘。”
“是是,这当然是您的!”
一辆车停在宅子外面,驾驶座上的年轻人喊:“大哥,我把东西送来了!”
车里是一些人头,搬下来时,看见里面红花团老大和一些熟人的脑袋,所有人都头皮一阵发麻。
“把这些埋在房子周围。”
研究做到深夜,高强度用了一天脑袋的于厌按揉抽痛的额头,将脱下的实验服丢在椅子上,和小高打了声招呼后回到隔壁的屋子里。
他没有开灯,走向角落里的鸟巢。
在外面飞了一天的小鸟蝠已经回巢休息了。
白天在新小弟们面前冷酷可怕的012,蜷缩在鸟巢里面,用翅膀盖住自己,露出小半张漂亮的脸。
于厌看着轻笑一声,倾身凑近,拉开他的翅膀,伸手摸进他的衣服里。
凉凉的身体,在燥热的夜晚触碰起来,格外舒服。
被晚归伴侣吵醒的012,一下子睁开银蓝色动物般的眼睛,把人卷进巢穴。
在地下城住了两个月,研究所和康家那边都几次催促,于厌全当没收到,安安稳稳地待在这,白天做研究,晚上睡鸟窝,生活规律又健康。
012也从一开始的不安,逐渐习惯他每天按时回家的日子。
“终于完成了。”于厌满意地翻看这段时间的成果,“不错,没有花太久。”
他将资料整理,通过一个不记名账号,发给了周舍青。
“接下来就看你了,周女士。”于厌笑眯眯地伸了个懒腰。
周舍青从座位上站起,对苏河招手:“小河,这边。”
苏河看到许久不见的好友, 也露出笑容, 快步走过去坐在她旁边。
“舍青, 你家里的事已经忙完了吗?”
“还没有。”周舍青打量她,“你怎么又把自己累成这样,看这黑眼圈, 最近没休息?”
苏河苦笑:“都是靠提神液撑着。”
周舍青神色有些沉:“中央研究所那些老东西, 他们只会把你榨干。”
“小河, 我说了好几次了, 来我们周家的研究所吧。”
苏河犹豫一下,还是摇头,周舍青突然攥紧她的手:“这次不一样, 小河,我真的需要你帮我。”
“你看。”她拿出一份纸质资料,迫不及待地放在苏河面前。
“这是什么?”苏河扫了两眼内容,神色变得凝重,拿起来细细翻看。
半晌后她惊愕道:“这是新的基因进化方向?!”
现如今的金字塔顶端都是通过编辑基因出生的进化基因人类,可如今进化基因已经达到一个瓶颈,无法突破。
像周舍青的父亲就是强行二次编辑进化基因, 导致了基因崩溃症,需要常年治疗, 连周家的事都无法出面管理。
苏河将中级异变体银狼培育升级,变成高级异变体, 解开了他的基因锁。
这件事之所以轰动研究界,很大原因是他们从中看到打破人类基因瓶颈的希望。
他们想通过异变体的升级, 解决进化基因停滞的问题。
但这一切都还存在于设想中,可如今面前却摆着一份可行的人类基因进化研究方向,这叫苏河如何不惊讶。
这份资料是通过引入融合异变体进化基因,来进行多次去异化重组。
只看前面的部分,和苏河的研究有些像,只不过苏河从没想过人类的异变进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