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说什么,他带着妹妹离开了。
在他们走了之后,孟昔昭又坚持了一分钟。
然后,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过、过了!
这一关过了!
腿保住了!
孟昔昭心情大起大落,骤然放松下来,连眼前都开始冒金星了,双腿根本使不上力,可孟昔昭爬,也要从这个不吉利的地方爬出去。
赶紧走!回家!以后再也不来这边了!
孟昔昭扶着墙逃出生天,门子满脸是血的躺在影壁墙边上,他就跟没看见一样,只继续往前走。
走了不知道多久,孟昔昭实在是没力气了,他喘着气,也不管地上都是土,先坐下来,准备休息一会儿。
低着头,他正思考今天说的有没有什么纰漏的时候,突然,眼前降下一道阴影。
孟昔昭疑惑的抬头,看见小倌君那双灿若星辰的笑眼。
“兄台,你没事吧?”
孟昔昭:“……”
第11章 错过
两人对视,谁也没率先说话,倒是天上过了一只乌鸦,歪着脑袋看底下两个人类不知道在做什么,冲他们“呱”了一声。
崔冶:“……”
孟昔昭:“……”
他们一起抬头看那只乌鸦,等再把头扭向对方的时候,孟昔昭叹了口气。
在男主角面前他费了太多脑细胞,现在已经没有精力应付别人了,所以,他直接问道:“你跟踪我?”
“不。”
崔冶微微笑着:“我只是派人在参政府门口盯了几日。”
孟昔昭:“……”
你还真实诚啊。
被他这么一搞,孟昔昭心里的后怕劲儿反而散了,腿上又有了力气,他撑着地面站起来,还拍了拍衣服上的土,崔冶安静的看着他的动作,心里思索他接下来准备怎么办,是试探他,还是威胁他,亦或者,直接大喊救命,让官府来把他抓走。
而孟昔昭也很快抬起头,重新看向他:“我饿了。”
属实没想到他会张嘴说这么一句话,崔冶那张好看的脸蛋都忍不住流露出了愕然的神情,“……那,去吃饭?”
孟昔昭点点头,还不忘了提醒一句:“你付钱。”
崔冶:“……”
本以为崔冶会带他去个像样的酒楼,再不济,也会像桑烦语那里一样,自带厨娘,随手一做就是七碗八碟。
然而崔冶带他来到内城的城墙外,随后走进一家挂着蓝色幌子的茶肆,只要了三个菜,还全都是素的。
崔冶:“今日十五,我茹素,只能委屈二郎了。”
孟昔昭看着一桌绿油油的菜,感觉自己心里也是绿油油的,但是看了一会儿,他还是入乡随俗的吃了起来。
崔冶根本没动筷子,就这么看着他吃,发现他是真的不嫌弃这里的粗茶淡饭,他的神情也没有半点变化。
中途,他还给孟昔昭倒了一杯茶。
这回孟昔昭喝了,就是这茶和这菜一样,都寡淡无味。
把肚子填了个半饱,孟昔昭感觉精力又恢复了,他停顿一下,突然说:“我应该找人回去给我娘报个信。”
崔冶:“我已经派人去了。”
孟昔昭挑眉看着他,“你知道么,上次我离开以后,一直怀疑你是潜入大齐的细作。”
崔冶轻笑:“也许我真的是呢。”
孟昔昭摇头:“不可能。”
崔冶歪头,想知道他为何对他这么有信心。
孟昔昭也很快就给他解答了:“谁家细作敢堂而皇之的盯着参政府的大门,你如此有恃无恐,怕是连我爹都入不了你的眼。”
“都说孟参政管教无方,小儿子在应天府是数一数二的名门草包,如今看来,想是其中另有内情吧。”
孟昔昭低头喝茶:“没内情,我就是个草包。”
崔冶扬眉,明显不信。
孟昔昭放下茶杯:“不信的话,你让店家把菜牌拿来,我能认出上面的五个字,就算我输。”
崔冶:“……”
头一次见到有人把目不识丁展现的如此理直气壮。
孟昔昭这才对他笑了一下:“草包是真的,纨绔也是真的,只是,我如今成长了,爹娘年纪渐渐变大,我总不能永远像个小孩子一样顽劣不堪,殿下,您说是吧。”
崔冶也笑了:“这么说,你想起我是谁了?”
孟昔昭:“没有。”
崔冶:“……”
孟昔昭呵呵笑:“虽然想不起来,但我从您的不凡谈吐、和气吞山河的气质当中,就能看出来您非凡尘之人,再看您对待我爹不屑一顾的态度,如此威风、如此清贵高洁,这必然是天潢贵胄才能具备的特质啊!所以,不用问了,您一定是位殿下!”
一顿输出彩虹屁,孟昔昭又笑了两下,然后稍稍放低自己的姿态,“就是不知,您是哪位殿下?”
只希望不是五殿下,他妹妹要是喜欢上了这么一张脸,孟昔昭还真没信心一定能把她拉回来。
崔冶看着孟昔昭,只勾唇,不说话。
孟昔昭没提,但不代表他忘了,上次他们见面的时候,孟昔昭可是把他当成了那等人。
不过,也没必要这么快就让他下不来台,毕竟他看起来挺好玩的。
“我叫崔冶。”他回答道。
孟昔昭脸上的微笑瞬间凝固。
…………
为什么。
为什么一个人能这么倒霉。
要不是还有理智,孟昔昭恨不得模仿土拨鼠,直接跳起来大喊一声:“啊!!!!”
本来他家就岌岌可危的,总有人在背后给他们放冷箭,恨不得把他们全家都拖下地狱,现在他不过是日行一善,居然都能行到太子的头上,这可是太子,最不受皇帝待见的太子!跟他认识了,以后他还怎么去抱皇帝的大腿?
孟昔昭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僵硬,崔冶自然能看出来,他还是笑着,但眼里的温度却一点一点降了下去。
原来,连一个整日只会招猫逗狗的纨绔,都把他当成避之如蛇蝎的灾星。
崔冶敛着眸,不再看孟昔昭,明明他也没说话,但孟昔昭就是感觉身边的整个气场都不一样了。
他突然有种心虚的感觉。
回过神来,他正想说什么,却见崔冶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锭银子。
放在桌上,他对孟昔昭微微一笑,“二公子吃好了吗?我还有事,便不奉陪了,会有人送你回参政府的。”
说完,他立刻起身,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开,一个眼神都没多给孟昔昭。
孟昔昭:“…………”
等等,你让我解释一下,我刚刚是没控制好表情,我现在能控制了你再看看啊!
然而,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孟昔昭条件反射的追出去,却看见崔冶上了一辆马车,旁边站了八个带刀侍卫,个个都不是好惹的,帘子被放下,遮住了崔冶漠然垂眸的神情,孟昔昭呆了呆,突然发现,旁边还留了两个侍卫。
其中一人走上前来,面无表情的问他:“公子可要回府?”
孟昔昭:“……”
回到家里,孟昔昭垂头丧气的。
连金珠端了他最爱吃的点心来,都不能让他一展笑颜。
他是不想跟太子有牵扯,但他也不想得罪太子啊,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太子一点实权都没有,皇帝还特别厌恶他,可他要是真的记仇了,也依然是随随便便,就能把孟昔昭收拾了。
以上是理性的想法,下面,孟昔昭还有感性的发言。
呜……他请我吃饭,还送我回家,我居然还嫌弃他,我怎么这么不是东西啊……
内心郁闷,孟昔昭不想跟任何人说话,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他躺到床上,左滚、右滚,直到把被子全都卷到身上,卷成一个孟昔昭牌小肉笼,然后他才不动了。
郁闷着郁闷着,他睡着了,在梦里,他正坐在自己的寝室当中,满头大汗的对着自己的电脑。
浏览器的页面上显示,他正在搜索“如何对一个男人道歉”,但是学校的破网又断了,页面上的小圈圈一个劲的转,就是不跳转。
终于,转圈停下了,孟昔昭心中一喜,连忙定睛看去——
“表弟!!!呜呜呜呜表弟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孟昔昭恍恍惚惚的睁开眼,看见李淮爆哭着冲过来,一把抱住了自己。
金珠在后面用力掰他,都掰不开他的一根手指。
“我看到那里满地血污的时候,吓得都要厥过去了,表弟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姑父姑母交代,怎么跟我爹和祖父交代,呜呜呜你不知道,当时我都在想,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那我也不活了……”
孟昔昭:“……行了,我这不是没事吗,赶紧松开,我都快被你勒死了。”
李淮连忙松开他,脸上还飙着泪,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看着好不可怜。
看他这样,孟昔昭也不怎么生气了,他问:“那个门子,死了没?”
他就是随口问一句,那门子可不无辜,把詹茴迷晕了绑来,就是他一手干的。
李淮抹抹眼泪:“不知道,詹不休此人,好大的胆子!竟光天化日的行凶,我寻到他家的时候,你知道他在干什么吗?他竟然还很淡定的在那洗带血的衣裳!”
孟昔昭仿佛被一桶凉水兜头浇下。
“…………你去他家干什么?”
李淮理所当然的回答:“去找你啊,他说他根本没动你一根手指,但我怎么可能信他的话,他那人,一看就是个地痞流氓,什么事都敢干,留着也是个祸害。”
孟昔昭眼前一阵发黑:“你干什么了?”
李淮嘿嘿笑:“我把他拿下了,已经扭送到皇城司,我有一友人,他叔叔就在皇城司里当差,得了我的关照,这小子不死,也要被扒层皮下来。”
孟昔昭瞪着他,突然,白眼一翻,人向后仰去。
金珠见状,惨叫出声:“郎君!”
李淮:“……表弟?表弟???”
孟昔昭气若游丝的想,还是赶紧把李淮处理了吧,这一个猪队友,比整个奸臣集团杀伤力都大啊……
第12章 故事
孟昔昭赶到皇城司的时候,詹不休正被几个人一起按在地上,前面站着一个白净无须的太监,不怀好意的对他笑,“还不服?那就给我狠狠地打。”
这太监说话跟女人一样柔和,慢悠悠的,说出来的内容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詹不休被强按在地上,头都被紧紧的压下来了,却仍然抬起眼珠,死死盯着这个太监,像是要把这个人记到自己的灵魂里。
孟昔昭:“……”
不用怀疑,等詹不休记完这个太监,下一个要记的人,就是李淮和自己。
他怒斥一声:“不准打!”
太监抬头,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来打扰他,看见孟昔昭的时候,他迟疑了一瞬,总觉得孟昔昭很眼熟,但又想不起来他是谁。
等再看见跟在孟昔昭后面的李淮,太监悟了。
这不是孟二公子嘛!怎么不戴花了,搞得他差点没认出来。
瞬间换上一副笑脸,太监卑躬屈膝着小跑过来,“二公子怎么有空过来了,小的正为您教训这厮呢。”
孟昔昭:我再不过来,以后被教训的人就是我了。
他指着詹不休:“这是个误会,把人放开。”
太监愣了一下,“误会?他不是把您打了吗?”
孟昔昭:“……”
幽幽的瞥了一眼同样不明白孟昔昭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李淮,他深吸一口气,再道:“你看我像挨打的样子吗,都说了这是误会,赶紧放人。”
太监不愿意,他一直在皇城司当差,平时最喜欢干的,就是折磨詹不休这种年轻气盛、极富男子气概的少年郎,越是硬骨头,他越喜欢啃。
见他面露难色,孟昔昭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没辙,这个世道就是如此,好好说话没人听,用身份压人,则是一压一个准。
也好,反正他现在已经能熟练的当个纨绔了。
啪的拍上桌子,把上面的墨汁都溅出来一点,孟昔昭一副盛怒的模样:“我的话你不听,是不是我爹来了你就听了?!”
太监:“……”
哎呦,多大事啊,不用不用,咱就不用惊动孟参政了。
麻溜的把人放了,詹不休从地上爬起来,没放狠话,也没用仇恨的眼神看那个太监,只是沉默的转过身,跟孟昔昭一起走了出去。
太监鄙夷的冷笑,觉得自己看走了眼,这人竟一点血性都没有,孟昔昭则默默往旁边挪了一步。
这就是传说中的蓄力读条啊……现在蓄力越多,往后他的大招发出来,他们就哭得越惨。
李淮不服气的看着詹不休,他不理解,这人有什么独到之处,竟让表弟如此紧张的过来救他。
出了皇城司,李淮还想着再给詹不休来个下马威,让他知道,就算他被放出来了,也不代表自己就能放过他了,谁知道孟昔昭转身带着詹不休一起上了马车,然后就命令车夫离开,李淮被他扔在原地,直到马车都看不见了,李淮还没反应过来。
……不是。
我还没上车啊?!
李淮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带着孟昔昭去他压根不知道在哪的皇城司,既然任务完成,接下来孟昔昭就不想再看见他那张糟心的脸了。
马车哒哒的往前走,孟昔昭看向一旁的詹不休:“这事我不知情。”
马车很宽大,但詹不休坐在了离孟昔昭最远的位置上,他抬起眼,没什么表情的看着他:“嗯。”
孟昔昭:“……”
要不是他看过书,知道男主角本身就是这种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性格,也不屑于说谎,他肯定会以为,詹不休对他记仇了,这是憋着准备秋后算账呢。
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孟昔昭默默扭头,看向马车外,顺便在心里回忆更多的剧情。
突然,詹不休说道:“三日前,我妹妹去鸡鸣寺给爹娘续供长明灯,下阶梯的时候,帷帽被风吹开,她说,有个戴莲花冠的年轻男子,看了她许久。”
大齐女子地位还不错,能上街、能再嫁,有些大胆的,还是百花街的常客,詹茴带帷帽不是保守,而是她长得太漂亮,怕招惹祸事。
结果躲来躲去,还是没躲过。
孟昔昭把头转回来,顿了顿,他笑起来:“看来你已经信我了。”
詹不休抬头,看见他笑靥如花、不似作伪,不禁皱了皱眉:“我只信你和今日的事情没有关系。”
那就足够了,毕竟换位思考一下,要是孟昔昭在詹不休的位置上,他绝对不会相信对方说的任何话。
真不愧是男主角啊,这心胸,这气度,孟昔昭自愧不如。
孟昔昭脸上的笑容不减,他还高兴的晃了晃脑袋,“无妨,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全信了。”
詹不休疑惑:“你想做什么?”
孟昔昭嘿嘿笑,没有解释。
把詹不休送到外城的一条巷口,孟昔昭都没下来,只是眯着眼,对他摆了摆手,说了句回见,然后就离开了。詹不休望着马车离开的方向,满心满眼都是不解。
喜怒形于色、爱憎也分明,玩世不恭,又心如明镜,他原以为孟昔昭很好懂,可现在,他又发现,他好像什么都没看懂。
推开已经风化掉漆的木门,詹茴听见动静,立刻红着眼跑过来。
“哥哥,你怎么样,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詹不休关上门,看着妹妹关切的模样,他张了张口,在报喜不报忧和实话实说之间,还是选了后者:“孟昔昭把我从皇城司阉人的手下救了出来,他说不是他干的,他都不知情。”
詹茴想起那个和哥哥差不多年岁的俊俏少年,神色有些复杂,“那哥哥可信他的话?”
詹不休点头,“信。”
说完,他脱掉沾了灰的外衣,拎起一旁的斧头,去后院劈柴了,詹茴看着他的背影,神色更加复杂。
她的哥哥从小受尽苦楚,七岁就开始照顾她和祖父,信任在他这里,是最为吝啬的东西。
也不知道,孟昔昭究竟对不对得起她哥哥的信任。
近日,应天府出现了一个新闻。
一个行首在醉酒后,写出了一首堪称旷古绝作的缅怀词,读之催人泪下,不禁叹息,流传开以后,大家纷纷打探这是哪个行首写的,能写出这样动人心魄的词句,她背后又有什么故事。
打听的人无功而返,那行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谈论关于这首词的来源,但她越是藏着掖着,大家就越是好奇,甚至还玩起了迂回路线,找了另一个知名行首,让她跟这个行首交好,最后在觥筹交错中,套出了实情。
原来,这首缅怀词,是行首写给一个书生的,她幼年时被拐子拐走,卖到了扬州的烟花巷柳,父母是谁,她不记得了,只记得家中有许多书墨香气,她对书墨着迷,但买她的妈妈不愿意让她学这些,只教她跳舞,她偷着学字,被发现以后,却是好一顿毒打,然而挨了打,她也不想放弃,在她看来,千两黄金都不如一卷书刊。
在十二岁那年,她偷偷学诗被发现了,妈妈发狠的打她,把她打得奄奄一息,丢在河边等死,一个书生路过,把她救下,还带回了家中。
书生是孤儿,家里没有其他人,他对她也没有非分之想,只是把她当妹妹看待,得知她的遭遇,书生非但没嫌弃她,还把她留了下来,教她写字,教她读诗,教她如何作词。在一日又一日的相处中,她喜欢上了书生,书生却不知道这件事,依旧把她当妹妹看。
书生身体不好,经常喝药,但他却省出了药钱,给她买了一套自己的笔墨纸砚,她很开心,便想投桃报李,写了第一首自己作的词,送给书生,书生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夸她写得特别好。
其实那首词根本不堪入目,这也是她后来才悟出来的,她一边学习,一边想办法给书生治病,她需要银子,就趁着书生不注意去找活计了,然而她刚出去,就被曾经的妈妈看见,妈妈见她没死,要把她带回去,她不肯,书生闻讯而来,当场掏出所有积蓄,还说不够的话,他就把家中房产卖掉,但是妈妈不肯,她也不想让书生一贫如洗,便狠心的说她是主动要回去的,她以后不想再读书、也不想过穷日子了,书生愣了愣,然后放手让她离开了。
三个月后,书生独自病死在了家中,她得知此事,眼泪都哭干了,两年后,妈妈得了急症,也去世了,她拿着盘缠,天大地大、竟无以为家,想起曾经书生跟她说过应天府的繁华,于是,她只身一人来了这里,应天府欢迎才女,她很快便声名鹊起,可无人知道,她的才,是书生给的,君埋泉下泥销骨,往后的日子,她再也遇不到,会这样对她好的人了。
听完这段凄婉的故事,最后,那个套话的行首是哭着走的。
一夜之间,这个故事就传遍了整个应天府。
词火,故事火,人自然更火,人们纷纷打听,这个行首是谁,如何才能见她一面,却得知,旧事被传开,那个行首郁结在心,已经病了。
而此时,对外宣布生病不接客的桑烦语,正欢喜的跑出来迎孟昔昭。
“二公子您终于来了,奴家好等啊。”
都不用丫鬟动手,她亲自给孟昔昭掀开门帘,“二公子,想见奴家的人越来越多了,什么时候才能到您说的那样,火候已至?”
孟昔昭坐下,喝了口茶。
什么时候?
当然是等这个故事传进皇宫,在皇帝那个老色鬼那里,都挂上号的时候啦。
桑烦语的人设,是孟昔昭为她亲手定制的。
桑烦语行首的身份,给她营造了很多便利之处,但也因为她是个行首,所以很多地方都被圈死了。
为行首一掷千金的人有的是,可要真说对她们爱的死去活来的,一百个男人当中,能有一个就挺不容易。
男人也是人,也有标准线以上的智商,知道什么样的女人适合娶回家,又是什么样的女人适合偶尔看一看,给自己解压。
戏子无情、表子无义怎么来的?就是这么来的嘛,如果不是被男人花言巧语哄骗多了,她们又怎么会只展现自己无情无义的一面呢。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没人喜欢听真话,甚至,他们还就喜欢反着来,越说无情无义,他们越想找到那个有情有义的。
于是,痴情才女桑烦语应运而生。
想看有情有义的?好,咱就给你创造一个,这个人,她不仅有情有义,而且知恩图报,才华横溢的同时,却又不慕虚名,就连成为行首的命运,都不是她自己选的,而是天不怜人。
咳,虽然时下的人们都热衷于养个红颜知己,可他们也知道,行首,是上不了台面的,说出大天去,她们也是以色侍人。所以,孟昔昭给桑烦语安排了个幼年被拐卖的设定,而且还留了句开放式的暗示,她隐约记得家中有书墨香气,也就是说,原本她也是个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娘子。
出身不低,还很可能是高贵的,身负才华,却只能流落百花街,别说见识不多的古人了,就是现代人听说了这么一号人物,都会控制不住的替她痛心。不管男人女人,只要身上有点地位,百分之九十都有那么点怀才不遇的心态,同病相怜,是最快拉进两颗心的手段,如今,桑烦语已经吸引了他们的目光,接下来,就是丰富她的人设。
坚强、聪慧、舍己为人、又有孤注一掷的勇气,虽说不符合眼下人们的柔弱审美,但架不住新鲜啊,更何况,她现在不是病了么,所以,看起来还挺柔弱的。
至于为什么要弄书生这样一个人物出来,自然是因为人的劣根性,男人爱征服,女人爱拯救,但不管怎么说,二者都是相通的,都有那种想凭借本事,得到一个人的欲望。
越是心有所属,他们越希望自己是那个特别的,能把桑烦语的心转移到自己身上来,或许有心理洁癖的人会望而却步,但别忘了,这个书生,跟桑烦语可是从未发展出过男女之情。
这就会给人一种错觉,仿佛桑烦语还是完璧之身,挺好,他们还有机会,还能下手。
为了不让有心人去查,孟昔昭果断让书生和妈妈“暴毙”了,死无对证,谁也别想查出桑烦语的底细来。
当然,故事就是故事,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真有有心人细盘,必然也能盘出不对的地方,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如果他的计划能成功,以后就是有人敢推敲,也不会有人敢说出来。
孟昔昭今天来,是亲自来看看进度,顺便通知她,可以“柔弱”的出门,看看桃花,喂喂金鱼了。
但还是不能接客,等过几天他的酒楼开张了,她才可以慢慢的好转。
桑烦语其实很急,因为孟昔昭编的故事太对文人墨客的胃口了,他们不仅喜欢故事里的桑烦语,还喜欢故事里的书生,如果书生活着,让他们跟书生共享桑烦语,他们都是愿意的,恐怕不仅愿意,还会把这个称为一桩美谈。
大齐繁华,文人也有的是钱,每张拜帖在桑烦语眼里,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天天看着银子被弃之高阁,桑烦语心痛的都快真病了。
可孟昔昭很坚定,桑烦语也知道,能有今天的局面,这都是孟昔昭给的,耐下心,桑烦语叹息:“二公子还是不愿意告诉奴家,究竟是谁写了那句话吗?”
孟昔昭瞅着她,觉得她有点轴。
如今在外流传的词,确实是桑烦语写的,但她根本没有生离死别的经历,写不出那么动人的词,是孟昔昭看这样不行,就念了一句苏轼的名作,让她体会一下人家的心情,再写一首自己的。
桑烦语眼闪泪花:“世人皆知我桑烦语,却不知我是抛玉引砖,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此句一出,定名满天下,如今却籍籍无名,真是怪事。若不是二公子年纪小,奴家恐怕就会以为这是二公子所作了。”
孟昔昭:“……”
你是不是忘了我连菜牌都认不全了。
感觉不给个名字,桑烦语是不会放过他了,孟昔昭只好说:“这句话是一位姓苏的相公作出来的,很可惜,苏相公已不在这个人间了。”
桑烦语听了,哀叹一声。
孟昔昭默默喝茶。
他也没说错,不在这个人间,就在那个人间嘛,你要是懂平行时空,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啦。
从桑烦语这出来,孟昔昭去百花街看了看正在装修的酒楼。
孟昔昭一说要做生意,他爹娘看起来不是很支持的样子,但当天就把原本在这干得好好的老鸨龟公们全赶出去了,老鸨哭天抢地,当街撒泼,得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后,就欢欢喜喜的带着姑娘们另起一家了,还不远,就在他们斜对角。
孟昔昭过来的时候,金珠正左手算盘,右手烟袋杆,那手握乾坤、睥睨账本的模样,比斜对门的老鸨还像老板娘。
看见孟昔昭,她赶紧把烟袋杆放下,快步迎过来,“郎君,里面乱着呢,您怎么亲自过来了。”
孟昔昭问:“五日内,能开张吗?”
金珠笑:“三日不敢应承,五日,必开张。”
孟昔昭满意的点头:“很好,我就喜欢你这个自信的样子。”
金珠:“……”
郎君虽然变得比以前聪明了,但这个时不时孟浪一下的毛病,还是没改啊。
带着孟昔昭看了看里面的进度,等左右没人了,金珠突然压低声音,问孟昔昭:“郎君,咱们要不要也请一位长仙来?”
长仙,就是蛇,因为当今圣上沉迷养蛇,而且特迷信的缘故,他不让百姓再称蛇为蛇了,而是尊称一声长仙。
民间不太适应,毕竟这玩意儿搁十几年前,还是叫长虫的。
皇帝在自己的御花园里养了一条巨大无比的蟒蛇,为了讨他欢心,也为了示意自己坚决跟皇帝走,好多官员家里都养了蛇,地位比较高的寺庙、酒楼,也纷纷效仿,现在,蛇不仅仅是品味的象征,还是地位的象征,不养蛇,就代表你们家不是一流,当官的都不屑于来你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