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的小神医—— by初吻江湖
初吻江湖  发于:2024年03月15日

关灯
护眼

“好阿胶,上等!”古羽大喜!
他知道,这墨青色是因为用的大青驴的驴皮熬制,如果是黑驴皮的话,就是乌黑色。
但两样最好的驴皮,熬出来的都应该是最好的驴皮阿胶。
他麻利的将这些阿胶都一片一片的收拾了起来,但这到底是手工收取,有很多都碎了,且碎成了渣儿,古羽只好将成片的好的,用糯米纸包裹后,又用非常奢侈的丝巾挨个裹好,放到了事先准备好的白瓷坛子里,那里的底部放了生石灰,上面放了竹篾编织成的篦帘隔开生石灰跟阿胶,但又不会返潮。
等到将这些阿胶收好了,古羽看着其他碎裂的渣渣想了想,也不能浪费啊!
就把这些东西又打扫了一下,足足有一大海碗那么多,更舍不得随便用了。
又把这些倒入了他们家不常用的小锅里,跑去药房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
自言自语了一下:“幸好我有这个好习惯!”
原来他拿出来的是蛤粉,所谓的蛤粉,就是青蛤和文蛤的贝壳研磨成的粉,这是他去买珍珠母的时候,顺手买来备用的,这是海边的东西,江南没有,也就药铺会用。
而且这东西也不是古羽要买的,是他们进珍珠母的时候,不知道哪儿夹带进来的,虽然只有一点点儿,可古羽没有丢弃,而是留着单独磨成粉,收了起来。
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加上一些面粉,甚至还用了不少的蒲黄。
古羽将这些东西按照比例兑好,然后开始制作他想要的复方阿胶珠。
这东西他打算送给姚生,他父亲应该用得上。
阿胶珠是一味制剂,且因为制作过了,它降低了阿胶之中的滋腻之性,便于粉碎,也可入汤剂煎煮。
同时降低了碍胃的副作用,增强养阴润肺作用,矫正了其不良气味。
加入蒲黄炒的作用基本同蛤粉炒,但偏于止血安络的作用,更适合姚生的父亲使用。
而他加入面粉来炒制阿胶,这样加工成的阿胶珠,甚至可以直接服用,香酥可口。
阿胶珠炒至呈深黄棕色或灰棕色,拌炒到古羽听见了枯酥的碰撞声,停炒时能听到细小清晰的裂炸声,就知道可以出锅啦。
他将炒好的阿胶珠出锅后,立即筛去辅料,薄摊于竹篾编成的笸箩里,待完全凉后再收起来。
然后趁机把厨房给收拾了一番,这一顿折腾,厨房可够狼狈的了。
等他收拾好了,想了想,还是弄点吃得好,靳不二回来就有热乎饭吃了。
可是大冷天的吃什么啊?
他看了看剩下的面,他不会做面条,但是会揪面片儿,干脆做个热汤面片儿好了,还有一些酱驴肉,切了吃吧!
更有一些干菜,也可以放在汤里。
于是等靳锋扛着一头肥硕的大野猪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家里的窗户上有灯光映出,烟囱还有袅袅青烟飘散。
古羽看到他回来大喜:“你……回来啦?”
随后看到他扛着的大野猪:“怎么又去打了野猪?”
“嗯。”靳锋想了个理由:“这野猪八成是饿了,我下山的时候遇到的,看它走的路应该也是下山,就顺手打了,它如果下了山,祸害的就是桃花坞。”
“哦?是吗?那敢情好,受伤了没?”古羽关心的是靳不二有没有事情。
“我没事。”靳锋将野猪往专门处理猎物的地方送:“一会儿就回来。”
“忙不过来叫张大哥他们搭把手!”古羽在他背后喊了一嗓子。
这么大的野猪,要靳不二一个人收拾,得收拾到什么时候去啊?
“知道了。”靳锋也是这么想的,他只要野猪肚,还要一些肉,其他的可以分一些出去,这头野猪足够大,足够肥,家里的猪油还有那么多呢,不用熬油了,不如让张家去做,他记得,小神医爱吃猪油渣来着?
用那个炒菜,或者直接拌米饭,就咸菜小神医都能吃一大碗饭,应该是真的爱吃。
只可惜,他才发现,而且猪油渣这个东西,说实话,真的很少啊!
毕竟一大锅的猪肉熬油,最后也只会剩下那么半盆,就是不知道,小神医这种口味是怎么培养出来的呢?
他想着也到了地方,叫上张氏兄弟来帮忙,并且请张家熬猪油,他只要猪油渣。
“这不合适吧?”张氏兄弟有些为难,谁不要猪油,要猪油渣儿啊?哪怕是野猪肉熬得油,那也是香的啊。
“合适,我家有足够的猪油可以吃,猪油渣就没了。”提起此事,靳锋还有些郁闷呢,这小神医人古怪,吃的东西也古怪。
“大哥,听靳不二的,他要猪油渣,可能是小神医爱吃吧?”张虎猜测:“这东西少。”
“那行,给你!”张龙觉得是这么回事儿,就答应了。
等到古羽摆好了碗筷等人回来的时候,靳不二已经带了野猪肚回来了,除了两扇野猪排骨外,就拎了两个猪前肘子。
其他的东西,他都交给张氏兄弟去处理了。
作者闲话: 平安夜,在家好好守着哦,啃个苹果吧,江湖也求个苹果。

给了两个张家那么多?
“明天去桃溪镇,给姚伟大叔家的两个猪前肘子。”靳锋将东西放到了外面:“野猪肚给你,排骨我做成腊排骨以后慢慢吃。”
“嗯,明天去。”古羽道:“正好,我也有东西要给姚生。”
“什么东西?”姚生那小子,怎么这么让小神医惦记啊?就因为小神医救过他的命?
起死回生,还不够姚生那小子吹的啊?
“哦,我做的阿胶珠。”古羽一边给他盛饭,一边跟他说了自己的阿胶珠的事情。
他说的无所谓,可靳锋却听得上了心:“阿胶……不是要用牛皮熬制的吗?”
“是,原来是用的牛皮,还得是上好的耕牛牛皮,但是哪儿有那么多牛皮啊?”古羽摇了摇头:“我跟我师父就用各种皮子做实验,最后觉得驴皮不错,就用了驴皮。”
他是看过历史的,也知道阿胶的来历。
阿胶最早的确是用的牛皮,但是古代农耕社会,大牲口比人都金贵,而制作阿胶要求可严格了,起码提供牛皮的牛,必须要是壮年的牛才行。
可不管是什么牛,主要是耕牛,在衙门就有登记,有备案的,如果损失了,要罚钱的!
人死了衙门未必会追究死因,民不举官不究,有些大户人家的奴仆死了,只要去衙门说一声,拉出去烧了埋了就行。
可若是耕牛死了,得,不止罚钱,还得说明白死因,然后牛皮、牛角、牛筋什么都是战略物资,要上交给朝廷的,其他的牛肉牛骨头倒是可以随便处理。
这样的情况下,适合制作阿胶的牛皮,就更少了。
而关外的那些牛的牛皮,第一是不适合做阿胶,第二是关外的牛也不便宜,虽然可以随便杀了吃肉,但牛皮就算不制作药材,那也是要制作皮甲的材料,朝廷的军伍用得上。
所以很多时候,这牛皮比特么的人皮还难搞。
“用驴皮替代牛皮,那药效如何?”他关系的是药效。
“好,比牛皮好。”古羽肯定的告诉他:“真的,比牛皮好出去多少倍!”
其实好不好的他也不知道,他又没有用牛皮做过,但是用驴皮做过啊!
“好事。”靳锋觉得小神医真的太神奇了,他怎么会那么多东西?
“吃饭吧,我做的,尝一尝。”古羽给他夹了一筷子的酱驴肉:“明天早上我做个野猪肚熬汤,下点面条。”
热汤面条什么的可以吃一吃。
“好。”靳锋吃着热汤面片儿,想的却是这驴皮阿胶:“我什么时候可以吃这个?”
“你不是不爱吃么?”当他瞎的吗?明明他很抗拒的样子。
“现在想吃了。”他想试一试。
“行吧,过两天给你配药。”古羽笑着道:“你也可以先尝一尝阿胶珠。”
那个好吃又能立刻吃到嘴。
“好。”靳锋也勾了勾嘴角:“头一次听说阿胶珠这种东西。”
“你以后会有很多东西,都是头一次听说哒!”古羽乐呵呵的一脸开心的样子,他今天是真的高兴。
翌日他们就去了桃溪镇,看望了姚伟大叔,两个嫂子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古羽号了脉说不用再补:“太大了不容易生产,如今只需要吃平常饭菜就好。”
说是这么说,可姚大婶还是很喜欢两个儿媳妇吃点肉的。
倒是古羽说要送姚生的父亲一些药丸子,姚伟大叔却沉默了一下:“姚生他爹姚青,是个要强的人,你……你把药给我,我给他送去,不然他会觉得欠了你太大人情,那人想的就多。”
“行!”古羽就把阿胶珠给了姚伟大叔,说了用法,以及对身体的好处:“请您转告他,不用多想,这本来就是给人做东西的时候,剩下的边角料,我又加了点别的做成的,一点都不贵重,也没花钱,不用白不用。”
“我知道了。”姚伟大叔收下了。
姚大婶却给他们俩带了不少在家做的江米团子:“天气冷了,热一下吃点这个,中午还能填一填肚子。”
“还有这个年糕,我自己做的,我知道你们俩啊,不会,拿回去慢慢吃。”
“这是自家做的小菜,你也带回去,慢慢吃,吃完了再来拿!”姚大婶高兴啊,她一高兴,就一个劲儿的给俩人的车子上塞东西。
都是不名贵的家常东西,可他们俩不会做,故而才显得亲近。
“好好好!”古羽开心的都收下了。
但是回来的第二天,他就不开心了。
因为一大早起来,吃得挺好,野猪骨汤熬煮之后,下了青菜和面条,搭配姚大婶给带的小菜,吃完整个人都热乎乎的,可是没等收拾完,张虎跑来了:“据说人已经启程往这边来了,你俩抓紧准备一下啊!”
“不用那么严阵以待吧?”古羽撇撇嘴:“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这不是听说他们人挺多的嘛!”张虎笑着道:“希望是个好相处的,我先回去了。”
“哦。”古羽抹了把脸:“需要准备礼物,给他们庆贺乔迁之喜吗?”
“已经准备好了。”靳锋早就预备好了,两条腊肉,正合适。
多了没有,少了不太好。
古羽就跟他嘀咕:“明年还得养一些鸡鸭鹅,咱们家的都快吃没了。”
这算一算,也二年了,鸡鸭鹅的到了三年头最好就炖汤,老母鸡汤,老鸭汤什么的……大鹅就铁锅炖大鹅。
“行。”明年多孵一些就是。
“哎,真不想出门去。”古羽又看向了外面,不是艳阳高照的天气,是一个多云的天气。
靳锋提醒他:“将衣服换了吧。”
“好好好,换,换!”古羽嘴上说着,实际上一动不动:“换了就得板着个身子,还是等一等吧!”
换好了衣服就不那么自在了。
古代的衣服很讲究风姿仪容的,尤其是不能塌肩膀子撅屁股什么的,那非常的难看,他还是个读书人,那就更要端庄持正。
何况他的衣服是广袖长衫,看起来十分飘逸美好,就是保持这份美好,就得必须端着架势才行。
他现在在最讨厌的冬季,根本不想出门,还要端着身姿仪容,不开心。
“走吧。”靳锋伸手,把人半搂半抱的拖回了屋里去。
过了好一会儿,俩人才整理好自己的头发,又穿好了衣服,幸好啊,他们俩刚弄好,张虎就又跑来了:“人来了,你俩出来看看。”
古羽出来看到张虎那状态,就有些惊讶:“你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来的两户人家,还真是……怎么说呢,你看到了就明白啦!”张虎看样子不像是生气,或者沮丧,反倒是有些高兴,又有些纠结。
这什么表情啊?
古羽莫名其妙,但是靳锋已经挑眉远望看过去了:“嗯?”
他看到了什么?来人怎么那么熟悉呢?
“去看看吧!”古羽拉着靳不二就跟着张虎走了。
三个人走进了,古羽才发现,为什么张虎的表情那么奇怪了。
这来的人,一家七八个,都是男的不说,各个膀大腰圆,还背弓带箭,腰上跨刀,更有一人背着的是一双巨斧,一人是一对流星锤。
一股异常彪悍的气息,扑面而来啊!
而且他们在原来李家的院子里,人人一匹马不说,还有两辆牛车,拉满了行李,都是铺盖卷儿,锅碗瓢盆什么的,其他的就……没了!
没有桌椅板凳,没有家禽,家畜还都是大牲口。
最主要的是,他们的衣服看着旧,可没有补丁;被褥看着旧,却很厚实。
而且他们行动之间,脚步轻盈,从不交头接耳,偏偏彼此之前默契十足。
因为不说话的关系,张龙虽然身为村长,站在那里却不敢靠近,也不知道要找谁说话合适。
正好古羽他们就来了,张龙松了口气,幸好让弟弟去喊他们来,不然他一个人,还真是有些压不住场子。
就在这个时候,屋里走出来三个人。
那个人穿的比较新,看到他们赶紧走了过来:“几位邻居好啊,谁是村长啊?”
“我是。”张龙赶紧往前走了一步,凸出自己的村长身份:“是个猎户,张龙,这是我弟弟张虎,这是小神医古羽,这是靳不二。”
那个人赶紧挨个打招呼:“我叫盛安,你们喊我小安或者安子就行,这是我的两个兄弟,叫人。”
“我叫郭云,是个铁匠,嘻嘻……。”郭云身板子结实,皮肤是淡淡的古铜色,一看就是个棒小伙儿。
身材修长的那个背着一把大弓箭:“我叫白破,是个猎手。”
“跟猎户有什么不一样啊?”古羽不太明白了,不都是打猎的吗?
“不一样。”靳不二小声的道:“猎户是成了家的,他没成家;还有,他除了可以狩猎猛兽之外,一般不打别的东西,野鸡兔子的他都看不上,要打的话,最少也得是个鹰隼起步;猛禽之类的才看得上眼;而且他除了打猎,还能抓人,比如说赏金榜上,悬赏穷凶极恶之人,他也可以抓了去衙门领赏。”
猎手,猎手,并非只能狩猎,还能抓人!
“那不就是,赏金猎人?”古羽顿时听的两眼放光,觉得叫白破的小哥哥,真是帅呆了,酷毙了,简直无法比喻了。
“赏金猎人只管抓江洋大盗,不狩猎猛兽的!”白破露出笑容,呲着一嘴寒光闪烁的大白牙:“我只狩猎猛兽,老虎狮子金钱豹,不抓别的,别的也没什么意思。”
非常狂!
可是看到他的那把弓箭,作为猎户的张龙和张虎兄弟俩就不吭声了。
真正玩弓箭的人,看一眼就能分辨出上下高低来。
那可是正儿八经的宝弓不说,还是巨力弓,起码十石以上的拉力,他们哥俩用的才是八石的那种,而且只有打猛兽的时候才用,平时都用六石的那种硬弓。
“哦,那你真厉害。”古羽很是星星眼,这些人虽然不如自家靳不二帅气逼人,但是自有一股独特的气度。
“嗯嗯……?”白破本来都要翘尾巴了,但是看到将军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就老实了起来:“您客气了。”
“我叫古羽,字一凡,你们可以喊我小羽,或者一凡都行。”古羽介绍自己,又指了指靳不二:“他叫靳不二,刚才村长介绍了哈,他性格比较沉默寡言。”
这个名字,他们都知道。
只是当第一次见面,嘻嘻哈哈的打了个招呼。
靳锋不吭声,看着这帮人耍活宝,真没有想到,所谓新来的“村民”,是这群家伙。
牛羊肉吃多了,胆儿肥了啊!
敢不跟他说一声,就跑来桃花坞,一个个的都什么样儿了,还装什么平民百姓?这样的像是平民百姓吗?像是响马下山。
谁家平民百姓,是这样的打扮啊?
还有,谁家连个桌椅板凳都没有,却有专门定制的兵器架子?
更让靳锋郁闷的是,来的人,除了他的三个异父异母的亲兄弟,还有就是他的亲卫在内。
但都是什么人呢?
他的亲卫里,负责后勤的,比如那个带着两把斧头的家伙,除了能上阵杀敌,最爱的就是上山砍柴,差事和爱好,差距十分大。
那个带着流星锤的号称是个铁匠,也真的是铁匠出身,打人和打铁一样,一锤子下去,不扁也圆不起来。
后面那几个,挺胸舔肚的,全都是厨子。
菜刀和飞刀一样用的花样百出,百步穿杨,神出鬼没。
做饭的手艺一般般,切菜的手艺超级好。
这帮家伙可以啊!
来的如此突然,让他想撵人走都办不到了,已经在小神医面前露了脸。
“这是我们送来的乔迁之礼。”古羽指了指靳锋拎着的两挂腊肉:“隔壁是?”
“是我们家。”隔壁已经走出来一个人,这人是个中文士的打扮,比起罗平先生也不差什么了,只不过,没有罗平先生的大胡子,有的是一撇山羊胡,应该是超过了三十岁,因为一般三十岁的文士,就开始留胡子了。
他的身后跟着俩上了年纪的健壮妇人,还有两个类似长随一样的沉默壮汉。
身边站着一小青年儿,笑容满满的样子,一出现就点头致意,打个招呼。
靳锋一看到他,就觉得脑子嗡嗡响!
作者闲话: 平安夜五更,两万字奉上,求个苹果,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晚安!

古羽就更不认识了。
不过这个文士很自来熟:“在下莫问,字望天,是个教书先生,小有功名,是个秀才。这是我的书童莫亚。”
“学生古羽,字一凡,尚未考取功名。”古羽赶紧见礼。
他自称学生,还说要考取功名,那么莫问就知道他是个童生的身份,身家清白的读书人,才能获取童生的身份,去考秀才。
“小友客气了。”莫问莫望天,笑眯眯的跟古羽这个小神医打招呼。
同时对古羽很满意,这小神医一看就好相处,好忽悠……好人呐!
又跟张氏兄弟俩点了点头。
张氏兄弟可高兴了,这可是个秀才!
十里八村儿的,谁那里要是有个秀才,那可是大事儿。
张龙兴奋地差点腿肚子转筋:“莫先生能选择这里落户,实在是我桃花坞的福气!”
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恨不得把这个莫秀才,捧到天上去。
古羽也觉得,这两户人家,虽然第一家让人一言难尽,但是第二家非常让他满意,读书人好歹有一些风骨,不会跟李金两家那样,胡搅蛮缠又斤斤计较,还不好相处,说给人泼脏水,就给人泼脏水。
因为他们都表现得和乐融融,相谈甚欢的样子。
可只有靳锋,抱着胳膊不吭声,心里却使劲儿的哼哼:一群没啥心计的人,这人能是那么好相处的?
堂堂西北大营的参军,参赞军事的将军,堂堂正七品儒将一个。
当年那可是文武兼修,虽然文这方面,只考了个秀才的功名,但是武艺方面却是个进士。
后来还是更喜欢军中的生活,就跑去西北做了这么一个参军。
这老小子,别看长得人模狗样,心思毒着呢!
多少阴损的坏点子都是从他那里想出来的,用在了敌人的身上。
“哎呀呀,真的吗?”
“你家有孩子啊?启蒙么?来我家,我教啊!”
得,区区两句话,就把张氏兄弟给收买了。
“你要科举啊?好事儿啊,有什么不懂的来问我。”
“你有举荐人了啊?那好,如果没有,我给你做举荐。”
得,又是两句话,小神医已经把他当自家半个长辈看待了。
看看,这就是莫问的魅力!
靳锋不由得想起当年,莫问刚去西北大营,还是个毫无名气的小小记事,在后勤那里每日登记各色军备,后来赶上一场大战,有人偷袭后勤辎重营,是他带人抵御外敌,甚至将前来偷袭的敌将,骂了个狗血淋头,气了个半死!
甚至方寸大乱,指挥失常,没能拿下只有老弱病残的后勤营地,辎重更是没有损坏一点,就被回援的他们给来了个里应外合,打了个措手不及。
后来他亲自审问了敌军那个领兵的将军,那个粗狂的外族壮汉,哭着说要杀要剐随便,但是千万不要再让那个人跟他说话了,太折磨人了。
于是,他就把人调入了自己的中军,先是幕僚,后来积攒了功绩,他就做了参军。
这可是军中有名的奸诈狡猾之徒,上到垂垂老矣的老马夫,下到刚入伍的小新丁,都知道他们莫问参军的大名鼎鼎,鼎鼎大名。
这才多大一会儿啊?就又搞出来三个好友。
啧啧啧!
靳锋面无表情,可莫问这家伙也没安好心,笑容那么灿烂,无非是觉得,这位小神医可真是个妙人儿。
等到见过了,他们搬家也差不多了,问题来了,热灶的话,谁做饭?
盛安他们一伙人,是认了盛安和他另外两个兄弟做老大的,所以他们这个就叫大杂院儿,听起来可有京韵了。
而莫家这边呢,说是要开个私塾,房子都是现成的,就缺来读书的孩子了。
且孩子要本村的,外村走读的不要。
可把张氏兄弟乐坏了,如今家里有孩子的就他们两家好么。
还都正合适,女孩子也要,起码读过书,认识字儿的女孩儿,将来找婆家,好找啊!
“做饭可以让我的两个仆妇去做。”莫问立刻就道:“今日乔迁,这热锅灶还是要的,都留下吃饭吧,别客气,以后都是邻居,一个村儿的住着。”
说话的时候,他家的两个仆妇已经一声不吭的去做饭了。
而且是两家一起做饭。
毕竟大杂院也算是一家人,也得做饭不是?
“我们带了腊肉来。”古羽笑着道:“还缺什么我们那里都有。”
“来的时候都采买了,知道这里出入不方便,就多买一些,冬天嘛,囤着慢慢吃。”莫问说话很风趣幽默,又和气的很,有读书人的涵养,又有当下名士的洒脱,是个让人能感觉十分轻松的好朋友。
“都来吃,都热闹一下,认识认识,女人孩子的都来!”他又邀请张家兄弟的家眷和孩子过来。
“这就不用了吧?”兄弟俩没见过这么热情的秀才。
站在这里说话聊天,其实他们兄弟俩压力挺大。
这位是个秀才,小神医是个童生,就连靳不二,虽然身份未明,可是他长得好,站在那里气质更绝,哪怕是短打扮也不像是池中之物。
唯有他俩,是真的平凡又平庸,听到莫秀才的话,俩人有点激动又有点羞涩,他俩都觉得自己上不得台面了,何况是家里的粗鄙妇人和顽皮孩童了。
“用的,反正以后都要见,早点看到孩子们,我也早点确定,能不能教导他们读书。”莫问说的可认真了:“我也想早点见到我未来的学生。”
靳锋却嗤之以鼻。
什么早点见到未来的学生?
吹牛皮呢!
这一招,他看了多少遍了,而且还是他教他的法子。
第一步,熟悉敌情!
他相信,这些人是看过了桃花坞的资料来的,但是书面上肯定不能记载桃花坞的人都是什么性格。
而桃花坞的人呢,在外面也没什么交际应酬,知道他们的人可能有,但是了解他们的人不多。
再说了,他们肯定不敢暴露身份,更不敢暴露他的行踪。
于是只好这样亲自摸过来,小神医有一句话说的很对,人生在世……真是活久见啊!
他们聊得好了,莫问邀请他们去他家坐一坐,顺便吃个饭,盛安他们也不反对,一伙人哗啦啦的去了莫家。
比起隔壁大杂院的吵吵嚷嚷,莫家就清静多了。
而且莫家的速度很快,这会儿他们家就安置妥当了。
虽然屋子还是那个屋子,但是莫问说前天他派人来这边收拾过,就是古羽跟靳锋去桃溪镇的那天。
窗户都换了新的窗棂和糊了新的窗纸。
屋里粉刷一新的同时,墙上一些不好但无法遮掩的地方,不是摆放了家具遮掩,就是挂了字画遮盖。
屋子里收拾的干净,布局也十分的雅致,古羽很喜欢,其他三个人看的不太懂,但是只知道这屋子可比以前金家住的时候,看着顺眼多了。
大家都落了座,莫问身边的年轻人,书童莫亚亲自去泡了茶水给他们,还拿了三碟点心进来:“来的时候在县城买的,看着柔软,就拿来了,一会儿孩子们来了,先生,我可以用这个点心去给孩子们吃。”
“对,孩子们吃柔软一些的点心,容易消化。”古羽点头,这三碟点心分量可不少。
因为他们人多啊!
一碟松软香甜的桂花糕,一碟颜色深沉的酸枣糕,一碟就是最常见的白糖糕。
搭配略微苦涩的秋茶,还真很有情调。
古羽坐在那里,但是已经看了靳锋好几眼,他觉得靳不二这会儿有点怪呢?
哪里奇怪呢?他一时半会日的又说不上来,可相处了这么久,靳不二什么样他知道,平时好像不是这样的啊?看谁都是一脸“王之蔑视”,是不是有点中二啊?
叛逆期不会这个时候才来吧?
“嗯?”靳锋看向了古羽。
简简单单的一个“嗯”字,发音的时候,尾音上翘,疑问的动静。
“没事,一会儿吃了饭我们就回去。”古羽觉得吧,可能是靳不二不太喜欢这种,自来熟的社牛人士。
“嗯。”点头,无话可说。
古羽知道刚才自己跟别人聊天,靳不二一直没说话,就忍不住要跟靳不二说话,以防止他无聊,或者干坐着看人聊天。
别人都在热火朝天的说话,就他一个人闷不吭声,多尴尬啊!
“明天我们一起上山好不好?”他记得靳不二很喜欢上山去的。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