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靳不二,什么破名字嘛!”白破唠唠叨叨,十分嫌弃靳锋现在的名字:“叫靳常胜多好听。”
常胜将军,百战百胜。
多吉利,多顺耳啊!
“我刚被他捡到的时候,据说是在后山的小溪边,我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而且脑袋上还有不少的伤口,整个人奄奄一息,当时这里有不少山匪强盗作乱,其实都是那些人假扮的,无非是行动自由,给以后出了什么事情找个合理的借口,而那个时候,古羽只是一个刚来这边落户的流民而已,自己也只有那么一个竹屋,但是他叫人来将我抬了回去,而不是把我找个地方埋了,或者任由我自生自灭,甚至都没有报官,而是跟里长打了个招呼,说我还在治疗,如果真的是歹人,等我好一些了再报官抓走,如果不是,那他会救我救到底。”靳锋这位常胜将军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难得温柔又和缓:“后来我醒了过来,其实我也不是不想给你们传递消息,而是我醒来的时候,头脑昏昏沉沉,有一段时间,我是迷迷糊糊过来的,根本不知道今昔是何年,而且要不是一直随身携带者我的令牌,我恐怕,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这么一说,三个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现在?”盛安手都哆嗦了。
“现在当然是好了,恢复了啊!”靳锋白了他一眼:“你们是不知道,小神医为了救我,差一点儿倾家荡产。”
说的越严重越好!
“他可真是个好人。”这是脾气最直接的白破的心声。
在他看来,能救了将军的古羽,就是一个好人,一个大好人!
“何止啊,他足足照顾了我快半年,我才能下地走动,后来又差不多三个月,才能出门去转一转,这一养伤,就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而且我不确定外面是个什么情况,也不敢贸然出去,万一被人发现了,那些人再追杀过来,不仅我有危险,还有这个小小的桃花坞,也得被人给平了。”靳锋叹了口气:“你们也看到了,这里偏僻又闭塞,要不是后来国丧,之后过了年,小神医带着我去县城,找到书铺抄写朝廷的邸报,我还两眼一抹黑呢!当时还有个事儿……。”
他又说了被人造谣身份的事情,最后是小神医给他担保,说人没问题,还找了关系给他落了户籍。
“他说我说话总是简单,能说一个字,不说第二个,于是就给我取名不二。”靳锋想到这个名字就想乐:“而我总算是慢慢的想起来一些事情,一直到最近,才全部回想起来,本想着联系你们的,结果你们先来了。”
他这话,九真一假。
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他只要不自己说,没人会知道确切的时间。
连古羽那个小神医都不能判定他的恢复时间。
“将军受苦了。”盛安这么一个猛男,都有些想哭了。
“我就说,将军不会无缘无故的不找我们。”白破擦了擦眼睛:“原来是脑子坏了。”
“你才脑子坏了呢!”靳锋打习惯了,顺手就拍了这小子脑袋一下,跟拍西瓜似的:“你脑子现在就坏了。”
被将军一巴掌打了个跟头,白破却捂着脑袋笑嘻嘻,仿佛得了天大的便宜:“将军还是原来的将军,身体好着呢!”
“那是因为古羽小神医,给我用了他最好的药材。”靳锋提起此事,就有些郁闷:“据说还是祖传下来的东西。”
“什么药材啊?大不了,我们寻来送给他。”郭云立刻就道:“咱们这么多兄弟,还有皇上呢,将军你可是救驾之功,御药房里什么好药材没有?”
“如果我知道,我早就寻来给他了。”靳锋更郁闷了:“我问了几次,他都不说,我只知道是个很宝贝的药材,不然我也不可能恢复的如此康健,你看看我这伤疤,都淡的几乎看不到了。”
他撸起胳膊,以前在胳膊上有三道刀伤,都是砍下来的那种,深可见骨的刀伤,留下的疤痕也很吓人。
可是现在,只有三道淡淡的痕迹,不趁着白天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三个人都看傻眼了好么!
“听将军您说,和给我们看到的,果然是不同,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是这个意思啊!”文化最不好,最不爱看书的白破,已经喃喃自语了。
都是当兵打仗的人,谁身上没有留下疤痕呢?
他们家的将军更是如此,并且留下的很多疤痕,他们都知道,还看到过,很熟悉的呀。
“我可记得我当时腿断了,我在想,就算我活下来,八成都要成为一个跛子,结果呢!”靳锋脱了鞋子,将裤脚往上卷了卷:“我不仅没有残废,双腿上的那些痕迹也都消失的差不多了。”
盛安看了好几眼:“将军,是标下眼花了吗?我怎么觉得,您好像白皙了很多?”
他说着还用手比了一下……他的狗爪子,比将军那毛腿,竟然黑了好多。
“不是,你好歹也是个副将,能不能别这么幼稚?”靳锋一巴掌打掉他对比肤色的狗爪子:“我是让你们看看我的疤痕,都被治疗的淡了许多,有些都消失了,我的皮肤也变好了,像个小白脸儿。”
“幸好,将军的体毛还都在,没有变成白白嫩嫩的样子。”白破这傻孩子,又在说傻话。
“我让你们看的是我的伤疤。”这三个兔崽子看的是什么?
“那位小神医,还真是神奇。”盛安现在对古羽这个小神医,已经开始感兴趣了。
“不止,我身上的一些暗伤旧疾,他一直在为我调理。”靳锋道:“我自己有感觉,而且他很好,很可爱。”
一句话,最后一句话。
让三个人有些无法理解,可爱?
“他一直没说,给我服用的是什么东西。”靳锋道:“我问过他不说,但能把我身体调养成这样,谁敢说他不是神医?”
然后又说了古羽救了姚生,以及夏莲茶。
甚至还说了其他的事情,比如姚伟家的两个儿媳妇,已经怀孕,过了年就要生了。
因为是靳锋亲口说的,又有诸多举例实证,由不得三个人不信,最后靳锋话语一转:“只是治疗旧伤是个漫长的过程,我现在还在服药,而且要时不时的调整方子,他家有一个专门的小药房,里头都是他的用药,而且他制药有特别的手法,旁人都不如他。”
三个人懵懵懂懂。
靳锋又道:“所以,我现在还不能离开这里。”
“啊?”三个人异口同声。
“我说,我要在这里过日子。”靳锋抹了把脸,三个人简直是三头笨猪:“暂时不打算回去了。”
“哈?”三个人又异口同声。
“我说,暂时不打算回去了,反正也没什么事情,我在这里养养伤,挺好的。”靳锋有点失落,又有点势在必得:“而且我在这里过得挺好。”
三个人这次闭紧了嘴巴,不出声了。
靳锋看着他们三个:“说话,闭着嘴巴是个什么意思?”
“不是,将军,你这是要闹什么啊?”盛安是他的副将,对这位常胜将军也算是了解:“想养伤,哪儿不行啊?大不了,回京养着,您那将军府一直空着呢。”
常胜将军府,都快被京中人遗忘了。
里头地方倒是足够大,可养了一大群,从军中退伍下来的老弱病残。
将军这些年的奉银以及战利品,都没剩下多少,全都送回了京中的将军府养人了。
后来新帝登基,赏赐了将军府不少东西,可没有常胜将军的常胜将军府,还能是常胜将军府吗?
“我回去有什么用呢?在这里山清水秀的多养生啊!”靳锋就是不想回去。
“那……我们可以陪您么?”郭云怯怯的看着靳锋:“起码您要恢复身份啊!不然京中不少武将,都对西北大营虎视眈眈。”
西北大营战斗力不说是最强的,却也是有十万虎狼的铁桶军营。
还有五万骑兵,加上后勤以及十万杂牌军,整整三十万人的西北军,是一块肥肉。
“就说我在江南养伤。”靳锋皱眉:“我现在还没跟他说我的身份呢!”
“为什么不说?”这三个人,又是异口同声。
靳锋没好气的瞪了他们三个一眼:“看出来了,我不在这段时间,你们三个挺团结的啊?这默契,培养的不错。”
被他这么一说,三个人对视一眼,彼此扭过脸来直哼哼:“您这重伤,还影响了眼神儿!”
“可别,千万别跟他默契,我怕他一箭射死我!”
“谁跟他们俩默契啊,要不是为了找您……。”
说打这里,说不下去了。
沉默了半天,盛安才道:“起码要告诉皇上一声,他很惦念您,一直派人不断地来江南寻找,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而且还把找回“尸体”的人罢官去职,最少也是贬黜京城,发配边州之地。
皇上不信将军死了,他们也不信,就这么不信着,从千里迢迢的大西北,跑来了江南地界,在这个陌生的山水之间,翻来覆去的找寻,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找到了。
“我亲自写一封……奏疏给皇上,再写一封密信,你们找人带回去。”靳锋低头想了一下:“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我想解甲归田。”
“啥?”三个人被这最后一句话惊的都呆住了。
“不是,将军啊,你都不到三十岁,你解的什么甲?归的什么田啊?”白破都要翻白眼了。
“是啊,将军。”郭云也说话结巴了:“那、那陈老将军,都六七十岁了,不、不也没解甲归田吗?”
陈老将军要是真的解甲了,皇帝绝对不会启用他。
因为这是武将们的规定,一旦解甲归田,就如同文臣的乞骸骨一般,是不再过问朝堂中事,就在野过日子啦。
“陈老将军为什么没有解甲归田,你们不知道吗?”靳锋无奈的道:“是他陈家没有争气的子孙,他要是解甲归田了,陈家立刻就没了指望,不然他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去西北镇守?”
老头儿舍不得荣华富贵,也舍不得陈家落寞下去。
“那您也不能提这个事儿啊,兄弟们都指望您呢!”盛安说话都有些急躁了:“难道是脑子真的摔坏了,还是身体真的那么糟糕?已经不能冲锋陷阵了?可是看起来不像啊?”
靳锋不说话了,他倒是想装病来着,但是他知道,若是装病,第一个骗不过去的就是小神医,第二个就有可能是其他的大夫。
所以装病他从来没考虑过,但是可以拖延时间的计策,他考虑了半晚上。
最后还是白破这个家伙实在:“将军,你不是不顾念兄弟们的人,你到底是个什么打算?”
一激动,他连敬称都不用了,直接你你我我的了,反正在西北,他们都这么说话。
只是跟了那个范青许久,说话才主意了许多。
三个人眼巴巴的看着他,结果靳不二将右手食指放到了唇中间:“嘘!暂时保密。”
作者闲话: 保密,保密啊!
“将军,不带你这么玩儿的!”盛安几乎是要恼羞成怒了。
“以前我们在一起混日子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个态度。”靳锋悠然自得道:“现在说话都学会打官腔了?还您,您的,跟谁玩这个呢?”
三个人一愣。
“我以前喊你们什么?”靳锋指着他们三个:“小安小云和小破。”
说的三个人一脸的便秘样儿,这个叫法,的确是好久没听到了。
“你们都是喊我将军的,私底下什么称呼外号的都瞎叫。”靳锋道:“是我变了吗?你们不也是变了?”
正说到这里,去狩猎的人回来了。
“我去看看都打了什么东西?”靳锋站起来,走了过去,这里是山涧,有水源的,而去狩猎的人,,明显是要做午饭的意思。
当下在一片乱石滩那里立起了锅灶,还捡了干柴回来生火。
两头大野猪,都被杀了个干干净净,还有一头林麝,竟然是活的!
“这头林麝别杀,我带回去。”靳锋指了指那头林麝:“还有什么?”
“还有一个大家伙。”那边俩人就扛了个东西过来。
靳锋一看就笑了一下:“好东西!”
原来是一头熊,虽然没有他以前打的那头熊罴大,但是个头也不小。
“熊跟林麝给我留着,其他你们随便!”其他的还有一大堆的猎物,都是肉啊,甚至还有人去山涧里捞了不少的野生鱼上来,这里极少有人来,那水里的鱼都不怕人的,一抓一大堆。
“是,将军!”得令的众人那叫一个高兴啊。
那三个家伙没吭声,但是已经跟其他人一起动手,忙了起来。
最后还是盛安,先跟靳锋说了话:“我们从西北带了很多作料过来,都是你熟悉的口味,要放一些么?”
靳锋没跟他们计较:“放!记得给我一些,我带回去。”
西北的佐料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尤其是在煮肉上,更是如此。
西北的黑胡椒、白胡椒、生姜以及沙葱,都是如此。
也是西北那边最常用的调味料,味道辛辣而冲鼻。
跟古羽他们现在的口味吃的大相径庭,也是靳锋习惯了的味道。
“行,这就打包一些……可你回去怎么解释?”无缘无故的上了山,就带回去一包西北产的佐料,合适吗?
“没事儿,家里我做饭。”结果靳锋自爆了一个大瓜:“厨房我说了算,他都不知道里头有什么。”
小神医已经很久没进去过厨房了,也很少做饭菜。
“什么?”白破震惊的都要喊出鸡仔儿声了:“你做饭?”
大家不由自主的看向了他的手……这双手,在战场上,对敌人那是砍瓜切菜一般的犀利,现在做饭了?
“他做饭不太好吃。”靳锋给自己挽尊:“而且那是治病救人的一双手,怎么能拿菜刀呢?”
“我懂了。”盛安抹了把脸:“将军开心就好。”
他算是看出来了,将军貌似在这儿,过得真开心,都亲自下厨了。
靳锋恼羞成怒:“快点去做饭。”
“知道了!”
一群人气氛融洽的不得了。
中午他们吃的就是各种烤熟了的野味和鱼,自己带的干粮,靳锋有从家里带来了两颗咸蛋,他拿了生的来,直接打了个蛋汤,盐都不用放了。
撒上一些切碎了的野山葱就能喝了。
喝汤的时候,白破到底没有忍住,凑到了靳锋跟前儿:“将军啊,你那小神医,真的那么厉害?”
“当然!”这一点,靳锋能肯定。
“那不如带他去西北如何?”白破憧憬的道:“咱们军中就缺少医术高超的大夫。”
这个提议,让靳锋的手一顿,随后靳锋苦笑着摇了摇头:“西北有什么?这里依山傍水,不愁吃穿,田地产出足够他衣食无忧,这些山脉连着山脉,要什么药材没有?你知道吗?熊胆要新鲜的熊胆,现制成干货,他亲自动手,我都没敢碰一下!还有野猪肚,每次打了野猪他都亲自做一顿给我吃,说给我养胃。”
说的其他人都停下了快速吃食物的动作。
“而西北有什么?戈壁滩上的羊群?还是漫漫的黄沙?是游弋的马匪沙盗,还是更西北的野蛮部落?”靳锋落寞的道:“他去了,要什么药材,能及时的提供吗?”
西北驻军可以,民风也足够彪悍,但是要说是什么风水宝地,西北那边的百姓自己都不信。
还有三不五时就来袭的沙尘龙卷风,隔三差五的刮一场黑沙风暴。
昏天暗地的环境,犹如天地倒悬一般,甚至会暗无天日。
那样的环境,他自己可以忍受,却无法让古羽置身其中。
听靳锋这么一说,没人吭声了。
只有木材里裹挟的竹子,发出噼里啪啦的燃烧动静。
半晌,靳锋才一拍巴掌:“好了,现在我过得不错,你们也别气馁,西北到底是我们的老巢,我也想让它好起来,对了,皇上打算怎么安排西北军啊?那里人不少,每年朝廷的消耗可挺多。”
军费支出,是朝廷的大头。
朝廷每一年的税粮,有一半都是要拨付给军队的,除了西北军,还有北边的镇北军,不止要拨付粮草和军饷,镇北军那里还需要大量的棉衣和厚被子,不然人不抗冻啊。
倒是南边的水军和海军不需要那么多,他们还会自己捞鱼吃,但人数也不少。
光是这四个军,就有一百来万人数,加上京中的禁卫军也有二三十万,其他各地的驻军加在一起,两百万左右吧。
要不怎么朝廷总是缺钱呢。
白养活着二百来万人口,还都是强壮的男人居多,那吃的也多,消耗的更多,除了皇家,没有哪个能养得起。
“皇上没打算裁军,哪怕现在太平盛世了也是这个意思。”盛安告诉他:“在走之前,皇上特意召见了我等,说要寻到你,还是那句话,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还说要确定是你,如果你不在了,他还是要留下常胜将军府,亲自养着常胜将军府里的人,说那都是你的嘱托,他还每日带着你的那把短匕,说是你守在他身边,他才能安心睡觉。”
“那个臭小子!”靳锋笑骂了一句,还是当今的皇帝。
“将军,皇上连选后的事情都压下来了,非要找到你再说。”白破吸了吸鼻子:“听说皇上还晓谕礼部官员,在给他自己建设皇陵的时候,给你留个位置,说以后要你陪葬皇陵,大家都在私底下猜测,如果你真的不在了,估计运送你的尸身回去,皇上的皇陵会先下葬你。”
听的靳锋也红了眼睛:“不就是救了他一命么?至于么?”
“皇上说,你救了他不止这一命。”盛安道:“总之,皇上是真的很想找到你,你有空就赶紧写了奏疏和密信,也好让皇上早日安心。”
“嗯。”靳锋已经在想,如何措辞了。
吃过了午饭,靳锋就要下山去了。
“熊是死了,赶紧带下去,那头林麝是活的,牵着走吧!”盛安看着一脸兴致勃勃的将军,还真没见过,这么点猎物就让将军这么高兴的时候。
在西北,他们将军一个人打了一百多头狼,亲兵营那里吃了一顿红烧狼肉。
还有,平时没事儿,将军就带着他们横扫戈壁,将那些靠过来放牧的外族人都撵走,牛羊留下来给大军补充粮草。
每日吃的那叫一个满嘴流油啊。
“知道了。”靳锋不放心的叮嘱他们:“不许暴露我的身份,他现在都不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那他还救你?”大家都怀疑,小神医是不是个烂好人。
“他认为我应该是个走镖的或者是谁家请来的护卫,或者是江湖游侠什么的。”靳锋想到古羽给他安排的各种身份,也挺哭笑不得:“不过通过对我的伤痕判断出我是个高手,还是那种很勇猛的人,因为伤的都是正面和侧面,背面很少,说明我没有逃跑的习惯。”
“简直是神了!”越听他们这些人,对古羽越是好奇。
可惜的是,靳锋不让他们跟着,自己扛着熊,牵着林麝下了山。
他走了,三个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半天,其他人也发表了一下自己的意见,然后才派人跟着靳锋,暗中保护好将军。
其他人一窝蜂的也下了山,直奔长河县城。
古羽在靳不二走了之后,就收拾起了自己的东西,一些草药不能存放太久,他就打算清理出来拿去县城的百草堂卖掉,然后换上自己新采来的,明年过了清明,他就能说自己出孝了,然后科举考个秀才的名额,起码以后不用出劳役。
名下的田地也能免税啦!
还能穿州过府而不用路引。
想一想,朝廷给予读书人的待遇很高了。
中午的时候,勉强忙的差不多,热了一下靳不二留下的东西,一道腊肉炒干菜,两个死面饼子,啃下肚子之后,又喝了点水,喂了一下鸡鸭鹅狗狗,还清理了一下驴圈。
收拾妥当了,又洗了手,将翻找出来需要卖掉的药材,打包了起来。
还不少呢!
等到快要傍晚的时候,他热了晚饭,然后搬了小凳子坐在窗前,往山脚下的小路那头张望,靳不二也快回来了吧?
也不知道今天上山顺利吗?受伤了没有啊?千万别打一些猛兽了,万一受伤了多不划算啊?
不知不觉,古羽自己都没发现,自己有了牵肠挂肚的人。
等到他发现,山脚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身影的时候,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站起来冲出家门,直奔那个人小跑了过去:“我的话是耳旁风吗?”
“嗯?”靳不二看着一路跑过来,小脸儿红扑扑的小神医。
“这是什么?熊啊!”古羽气的直跺脚:“你怎么一个人就敢打熊的主意?”
“捡的。”靳不二,脸不红气不喘,一本正经的忽悠小神医:“它卡在了石头缝里,我顺手杀了,带回来给你吃熊掌,扒熊胆。”
古羽一噎,怀疑的看着他:“真的?”
“真。”靳不二还顺手,将用草绳牵着的那头林麝给了古羽:“这才是我的猎物,打了一头林麝回来,你不是想要当门子吗?”
那头林麝还活着,而且是一头公的林麝。
古羽顿时就美滋滋了:“现在不是取麝的好时节,这个可以先养着。”
靳不二头一次知道,这玩意儿还要看时节才能采:“行,那就养着。”
一头林麝也不费什么事儿。
古羽牵着林麝,跟着靳不二往回走:“而且明儿我们就去姚伟大叔家了,他们家有孕妇,这个时候我也不方便取麝。”
麝香这东西,乃是开窍必备的极品好药。
但同时,对孕妇产妇可是相当的不友好。
尤其是当门子这种品级的麝香,还是少沾为妙。
靳不二成功的转移了话题,古羽再也没有抱怨他了。
回到家里先洗漱了一番,才坐下来吃饭,吃了晚饭古羽点了十分珍惜使用的蜡烛,开始炮制熊胆。
“不用这么着急吧?”靳不二故意调侃他。
“不行,这熊都死了,再不取胆,可就来不及了。”古羽才不管那么多,他就要熊胆。
靳不二任由他取了熊胆就跑去药房炮制,自己把熊皮扒了,又切了熊掌下来放锅里头先做着,至于熊肉,他也拆了个七零八落。
这头熊他决定自己吃,不卖了,也不交给衙门领什么赏银。
顺便还隔着窗户问古羽:“明儿给姚伟大叔家也带去一些熊肉,行不行?”
“可以,只是孕妇不能吃。”古羽回答:“但是可以给姚伟大叔家的其他人吃,熊肉可是个好东西,补虚损,强筋骨。治脚气,风痹,手足不随,筋脉挛急。”
简而言之,这东西补中益气,润肌肤,壮筋力。
非常适合青壮年的男人们吃,女人也能吃一点,但孕妇不可以。
靳不二想了想:“那要不,也给姚生家捎去一些?”
这一头狗熊,哪怕个头没有熊罴大,但是也不小啦。
他们俩吃八成吃不了那么多,两个老张家,两个老姚家分一分吧。
不然吃不了放坏了,古羽又要可惜东西了。
“行!”古羽随意点头,说实话,他现在全副心神都在熊胆上,熊肉哪儿有熊胆吸引他啊?
等到靳不二收拾完了那头熊,古羽那边也扫尾了,把熊胆吊起来风干。
俩人去洗漱了一下就要各自回房休息了,古羽摸了摸头:“我们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
靳不二想了想:“小驴子!”
以往这个时候,小驴子都会叫唤两声,然后大家就都各自安寝了。
这会儿却没动静……因为它不在家。
“张龙大哥他们没回来!”古羽一拍巴掌,怪不得觉得少了什么呢。
要是他们在的话,处理那头熊,也不用靳不二一个人来了。
“估计是衙门有事情,绊住了脚。”靳不二毫无诚意的道:“他们会在城里过夜,明天去不了姚伟大叔家了,后天吧,正好明天我先把熊肉都熏制一下,不然他们家里可能也没那么全的佐料。”
普通百姓家里,谁会准备那么多的调味料啊?就为了吃一口野味?
太奢侈啦!
“也是,这熊肉太腥了,不多放佐料也不好吃。”古语很认同靳不二的话:“那好吧,晚安啦!”
“嗯。”靳不二看着他回了卧室,才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古羽第二天一大早就吃到了红烧熊掌这道菜,而且这次他是跟靳不二,一人抱着一个熊掌啃:“奢侈,太奢侈了!”
以前的他,觉得熊胆遥不可及,一辈子恐怕都看不到了。
熊肉就更不用说了,那可是保护动物,上哪儿吃去啊?
现在呢?
他都第二次抱着熊掌啃了,还有那颗熊胆,已经挂在了他的药房窗下风干啦。
“不奢侈。”吃个熊就奢侈了?靳不二无法理解小神医对奢侈的定义。
“嘻嘻……。”古羽嘻嘻哈哈:“熊肉都抹了香料了吧?我都闻到味儿了。”
“嗯。”靳不二点头,他天没亮就醒了,折腾到现在,已经弄得差不多了,还问古羽:“熊心要不要爆炒?”
“要!”古羽立刻挺直了腰板儿:“壮壮心气儿。”
熊心啊,对了,他们有一整头的熊,包括内脏都在。
“熊皮给你铺地。”靳不二对熊皮念念不忘了都。
“好呀!”古羽想起第一次拒绝熊皮铺地,好像靳不二就不太高兴,这次他答应了,靳不二果然开心了:“还有红烧熊尾。”
“熊尾……那么点儿,怎么烧啊?”古羽都听傻眼了。
“就因为小,才更珍贵。”靳不二道:“做了给你吃。”
“行叭!”红烧熊尾,听起来还挺刺激。
只是这个刺激到了中午就吃到了嘴里,古羽抱着饭碗,看着里头一丢丢的熊尾:“你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