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
他在心里补充一句。
“嗯。”
中午陆云柯如约去接人,一出校门,就看到神色冷冷的,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待的郴易风。
他穿着蓝灰色的呢子大衣,外翻领,里面是纯白的羊毛衫,戴着红色的毛线围巾,只是站在那里,就像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人物,引得校门口来往的年轻人不断侧目。
现在S市不缺时髦俊秀的男青年,但最时髦最英俊的,还当属刚从国外回来的郴易风。
陆云柯停下车,打开车门落座后,他回头握住副驾驶上郴易风微凉的指尖:“还难受吗?”
“隔了四个月,又不是隔了四年。”郴易风白他一眼,他和路琢这么着都习惯了,两人很合拍,路琢做的时候也小心,只要措施到位,哪里会难受。
要是不舒坦,他也不会和路琢维持现状这么久。
陆云柯道:“我看你面色不好,要不去医院再看看吧。”
郴易风靠在车窗边,看着随着寒风飞舞的枯叶,短促地笑了一下。
“去什么,左手手臂麻了,以后还会动弹不了,又好不了,去医院也是浪费时间。”
就像是上一世重现,只不过这一次他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有亲人,有爱人,还再去奢求什么呢。
陆云柯听到他手臂都开始发麻,眉峰皱起,斟酌一下:“你想不想试试中药,我有个方子,以毒攻毒,但也可能加重你的病情。”
看他一脸严峻,郴易风反倒笑了。
他倾身向前,咬住陆云柯的唇瓣,手指一按,将躺椅放平,笑着瞥了一眼陆云柯,就低头用牙齿咬开拉链。
陆云柯用手掌抵住他的额头:“别这样,先去吃饭。”
“我也饿,你不得先喂饱我?担惊受怕了几个月,以为你和女人结婚了,气都气死了,你说,你是不是要好好补偿一下?”
郴易风舔舔嘴唇,眼神幽暗又寒凉,他知道路琢想治好他,但上一世死了一回,没人比他自己更清楚,这病没救。
趁着自己还没彻底失去意识,身躯还能动弹,他要把以前没试过的法子都试一遍。
路琢必须得陪着他。
“我有法子……嘶——”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陆云柯倒抽一口冷气,到唇边的话也就说不出来了。
等一切结束,郴易风咳嗽着起身,抹了抹嫣红发肿的唇瓣,漱了口,握着陆云柯的手道:“你猜,今早我的意识回到了什么时候。”
“你回国不久时吧。”
天真烂漫,尚且不知什么是愁滋味。
郴易风将脑袋搁在恋人的颈窝,带着认命般的苦笑:“回国两年时,我刚发现自己喜欢男人,很快就要和我爸闹腾的时候。你看,你就出现的那么恰到好处。”
连那个时间段的他,也再次为这个人怦然心动。
那是上一世还没遭遇任何挫折,最春风得意的郴易风,他甚至一度以为,只要他想,他就能达成任何愿望。
不知天高地厚,但也最容易心动,连一丝爱意都无法隐藏。
陆云柯打开车窗,将味道散出去,低声询问道:“真的不想试试以毒攻毒的中药方子,我仔细研究了一下,现在有七成把握。”
“你都说了,病情会恶化,还是算了吧。”
郴易风对此并不乐观,重来一回本就是不可能的幸运,能和路琢重新开始,更是不幸中的万幸,他自觉已经耗完了所有运气,而今等待死亡来临,倒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结局了。
怕只怕,因为他的挣扎,厄运反扑的会更激烈。
见他兴致不高,陆云柯也揭过不提,开车去接郴国安一起去吃饭。
半路上,郴易风觉得有些疲乏,揉了揉嘴巴,躺在副驾驶闭着眼睛道:“怎么想起买车来了?”
陆云柯这段时间花销很大,现在又买了车,怕是身上的积蓄都花完了,他还怎么办工厂将神仙草推广到全国各地?
当然,郴易风更想问的是,他需不需要帮助。
郴易风这次去国外,顺便将祖父去世留下的遗产整顿了一番。
祖父临终时将产业分成两份,少的一份给了照顾他多年的儿媳,多的一份留给了唯一的孙子。
对于没能尽孝的儿子,老爷子就将他那一份遗产换成现金,托关系购置了不少国内很难买到的专业仪器送到了国内,算是支持儿子报效祖国的忠义。
老爷子安顿好了所有的亲人,但因为郴易风几年前回国的时候还没成年,遗产未能过户,这次出国治病时,郴易风就抽时间将爷爷的遗产过户到了名下。
在母亲和继父一家的帮衬下,老爷子的餐饮公司还在运营,一年盈利并不少。郴易风手里的积蓄也挺多,他就寻思着,将餐饮企业改换门庭,和陆云柯一起将之改变成中草药经销公司。
现在国内向国外投资,国外向国内投资,国内更是百业待兴,的确该把握住这难得的好机会。
陆云柯没察觉郴易风想帮忙的心
他买的并不是什么高级车,价格在能接受的范围内,而且S市要办加工厂还需要各种审核手续,杂七杂八批准下来就得等一年,所以陆云柯也不着急动工。
现在学业更要紧。
郴易风侧身又亲了陆云柯一口:“你真的打算留在S市?”
陆云柯目不斜视地看着路况:“嗯,大部分时间得留在这里,假期回村里忙春耕秋收。对了,还得加快一下学习进度。”
郴易风的病情越来越严重,陆云柯也不敢再耽搁下去。
随着两家交往密切,陆云柯认识了郴父的一群好友,其中不乏农业大学的教授院长。
有了专业人士指导,他的学习进程一日千里,短短两年,陆云柯就完成了大学学业,甚至还提前培育出了毕业作品——经过改良后的木质藤本三倍体无籽西瓜。
多年生,一年结果的无籽西瓜。
无籽西瓜并不是什么新鲜课题,40年代前就有去外国留学读博士的国内专家将之培育成功,但用生长激素处理雌花结出的果实小,味道差,实用性太差,该技术并没有被推广开。
在首例无籽西瓜培育成功的四年后,邻国日本在这一领域再一次得到突破,培育出了日后大家熟知的三倍体无籽西瓜。
是人就需要吃饭,因而农业发展是人类永远绕不开的课题,在三倍体无籽西瓜培育出后,各国都有了技术突破。
到了现在,培育和种植无籽西瓜再也算不上难题,但即使娱乐完全成熟的技术和产业,无籽西瓜种植还是需要足足三年才能出成果。
三年,对于一般果农来说,种植成本太高,所以无籽西瓜产量低,价格也偏高昂。
陆云柯需要毕业,需要尽快得到业内大佬的认可,这种情况下,自然没有比灵田变异出的无籽西瓜更适合的敲门砖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84章 一亩灵田36
国内外都有相关专利,国内的无籽西瓜技术也早就成熟,但是陆云柯在农学院的毕业作品又和传统的无籽西瓜完全不同——
一年生植株,不用前代亲本产生的种子播种,只需要进行扦插移植,就能得到新的瓜苗,成长速度还比三倍体更快,是质量最好的早熟瓜品种。
无籽西瓜获取种子不难,麻烦的是必须在得到种子前要用秋水仙素进行处理,而产生的成品果实因为没有种子,自然无法继续种植。
一旦不进行人为干预,就无法得到真正的无籽西瓜,现在仅靠扦插就能让一株瓜苗繁衍出新的植株,从而不用再担心三年才会收获果实,只要有一株瓜苗,就能得到一地瓜秧。
看到大棚里经过扦插长势喜人的挂果西瓜,一直在指导陆云柯的老教授眼睛都看直了。
“这是怎么回事?西瓜秧苗和草莓秧苗不同,瓜秧不会在侧枝生根,扦插只会导致瓜秧腐烂,你怎么会种出这种能扦插种植的西瓜?”
陆云柯将无籽西瓜的瓜秧捡起来,折断,让老教授看断口:“老师您再看看,这种瓜秧和寻常瓜秧有什么不同?”
老教授眯眼看了一阵,嗅了嗅,又掐断一截瓜秧嚼了嚼,将木渣吐掉,诧异道:“很像葡萄藤啊,这么有韧性的木质部结构,可不是瓜秧啊!”
陆云柯解释道:“我一直在想,如果西瓜和葡萄一样,能成为多年生木质藤
类,是不是就能解决很多种植方面的麻烦。正好我翻阅了科学杂志,看到国外有技术可以对植物进行基因测序,于是我在国外购买了配套的基因检测设备,和几位师兄师姐一起,将西瓜和葡萄的基因进行了测定。”
虽然五十年代初国外的科学家就开始了分子生物学的研究,基因技术也开始起步发展,但此时国内生物专业还十分冷僻,资深老教授听了也不太能理清其中的关联。
一群业界大佬都懵了:“基因,测定?”
陆云柯点头:“是,进行基因测定后,我们分成几组,尝试把决定藤类生长的决定性基因片段剪辑出来嵌入了西瓜的基因中,又在培养皿中培养成植株。在此期间也得到了数千株失败品,只有这一株的藤类基因表达完全,它是唯一一株实验成功的西瓜植株。”
和陆云柯一起完成了毕业作业的几个研究生难掩激动道:“这是路学弟自己的作品,剪辑基因,那东西又看不到,溶解酶分量多一点少一点都不行,我们进行实验时总会出现失误。学弟实验那是真的稳啊,每次都最快出结果,这组基因片段的嵌入也是他独立完成的。”
“没错,我们和天才真的无法比较,老师,惭愧。”
陆云柯赶忙道:“还多亏了几位师兄师姐的指导,我只是运气比你们好了一点。”
实验操作方面,陆云柯真比不上农科院的大部分前辈。
是这个世界蓬勃发展的科技给陆云柯提供了不少便利,他将正常西瓜和灵田变异出的西瓜检测出的基因图谱进行比较,很快就发现了灵田变异出的无籽西瓜和正常无籽西瓜基因片段的不同。
占了灵田的便利,陆云柯只需要将灵田中变异出的一年生藤本无籽西瓜多出的基因片段嵌入正常西瓜的基因中,再将之在无菌环境培养成植株,他的实验就算成功了。
这算是走了快捷方式,陆云柯并不觉得自己比本学科的同学多了其它的优势,无论是学术方面,还是经验方面。
“运气也是科学实验的一部分,这么看,师弟你不就是天生搞新技术的么。”
“我们做实验也在祈求运气好能发现突变种,师弟你不是赶上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西瓜熟了吧,师弟,快摘一个,让老师们尝尝咱种的无籽西瓜!”
几个被陆云柯招揽的研究生看着挂在西瓜藤上篮球大小的西瓜,一个个都垂涎欲滴,搓着手催促道:“对呀,快,路琢,快把你的毕业作品摘下来让大家伙儿尝尝!”
他们钻研了这么久,不就是为了尝一口自己种出来的无籽西瓜么?
藤本无籽西瓜也保留了藤本植物挂果率高的特点,一根西瓜藤上长了十几个西瓜,一个个滚圆硕大,陆云柯从藤上选了两个个头最大,成熟度最高的西瓜摘下来,擦洗干净,切成几块,递给了几位导师和同学。
“嚯,真甜!”
“这是我这几十年来吃的最甜的西瓜了,不错啊,口味绝了!”
“小路啊,这瓜这么甜,是施了什么牌子的肥料,营养成份配比呢,快给咱们几个老家伙分享一下。”
陆云柯指着瓜瓤中央白霜一样的果糖结晶道:
“正常施肥,没什么特别的配方。我们培育出的无籽西瓜比三倍体无籽西瓜皮还薄一点,但不会出现一碰就炸不便于运输的缺点,因为这批西瓜是沙壤的,木质藤传输营养效果更强,糖分积累也比一般西瓜多,果肉糖质化后,瓜瓤会出现一些缝隙,缓解了瓜皮的压力,使得瓜果不会一碰就裂开。”
这么甜的西瓜难得一见,不管院长还是学生,全都吃得心满意足。
有个导师看了一眼,却有些不敢下嘴。
他垂涎地看着众人捧着的西瓜,惋惜道:“小路啊,你这瓜种的真好,但是我血糖偏高,这样糖分太高的瓜,我是一口都不敢碰呦。”
寻常的西瓜他还能多少尝尝味道,但这种果糖沁成白霜,都快抵上甘蔗的好西瓜,怕是吃一口血液糖分都能飙升好几个度。
陆云柯闻言切开另一个西瓜:“老师,你可以试试这种。”
这颗西瓜就没有一点果糖结晶,看起来水分很充足,但也导致甜度下降。
老教授尝了一口,觉得瓜味儿浓郁,虽然不够甜,但他这种高血糖的也能吃。
一群人越发惊奇:“这是怎么种的,明明是一根藤上的瓜,怎么一个那么甜,一个水分这么充足?”
几人打量一阵,有老教授发现了秘诀。
“嘿,是进行了遮光处理,瓜还能这样种啊。”
陆云柯将遮住一半西瓜藤的遮光布掀开。
“藤本植物合成果糖需要大量光照,考虑到地区不同人们的口味不同,有的地区爱吃沙瓤,有的地区爱吃水分充足的瓜,我就将一部分藤进行了遮光处理。非沙壤的瓜就是遮光处理后结出的果子,但水分多了瓜皮承受的内部压力大,一弹就炸,这种西瓜还是不便于运输。”
不好运输可不算是新品种西瓜的缺点,毕竟是全球首例通过基因嵌合做出来的木质藤无籽西瓜,就算拿到国外去展览,都够吊打国外各种天价优质瓜了!
“这瓜苗必须推广开!到时候家家户户有西瓜吃,种一年吃十几年,还愁我们国家人人吃不上无籽西瓜?”
“唉,吴教授,你们可别光顾着吃,留几颗瓜!”
“怎么,你还想吃?这么多瓜呢,够咱吃的了。”
校长哭笑不得道:“什么我想吃,我多大年纪了,有那么馋嘴么。我是说,留下来,咱报到上头去,参加评选,多少给咱学校和路琢再评个奖啊!”
这新培育出的西瓜真不能算是一般的无籽西瓜,解决了无籽西瓜种植难的所有问题,就算搁国际上,不也是独一家的农业专利产品?
专利也就罢了,就这种植技术,多少都得来个农业奖项大满贯!
别人嫌弃他们种田土,但是他们教出的好苗子给国家种出了专利,不就是在为国争光,让他们农学院扬眉吐气?
陆云柯的毕业成果太出色,导致他在进入大学仅仅两年,就以最优秀的成绩毕业,还有一大批业内大佬想将他拉过去一起搞研究。
结果他被校长提前一步截胡收为关门弟子,留在母校任教不说,还成为了所有院长一起指导的研究生。
等待奖项评选的过程中,陆云柯又着手开始检测灵田里其它作物的基因图谱。
花了几个月功夫将灵田出产的草药和正常草药的基因检测图谱比较,陆云柯发现所有快速成长的药草都多了一个特殊的氨基酸序列,那些氨基酸合成数量越多,药草生长越快,合成的抑菌酶效果也更强。
更特殊的是,这些药草不光自身有抑菌酶。
抑菌酶造成了一系列变异,草药细胞中还有一种特殊的细胞结构,该细胞器会合成出一种无色无味的烃类,哪怕是被磨制成药粉细胞器也不会失活,烃类还是会不断合成散发。
这种特殊烃类无色无味,是一种全新的有机结构,对低等生物的结构破坏性很强,杀毒效果比高浓度酒精高百倍以上,所以真菌和虫子才会都被轻而易举的消灭。
陆云柯很好奇,不知道这种烃类能不能应用到动物和人体,用来消灭人体内的病毒和病变细胞?
他对此产生了兴趣,可惜不是化学和医学专业,怎么也无法解析未知烃类的结构,于是在读研究生期间,他又开始攻读化学和医学专业。
在陆云柯主修生物和农业学科,辅修化学和医学的时间段,郴易风也完成了自己的学业。
郴父和陆云柯一起参加了郴易风的毕业典礼。
郴易风在学校也算是头一号风云人物了,他拖着病体坚持不懈的学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不说,还没毕业就已经创业成功。
当初郴易风将所有资产变卖,入股了国外刚创立才几年的计算机软件公司,现在那所公司已经在国外上市,发展势头很猛,郴易风的资产直接翻了近百倍。
这种投资眼光,在商学院里实属独一份儿,几乎所有同学都围着这个未来的世界级富豪,向他请教投资经验。■
郴易风难得没有不耐烦,实话实说道:“信息差罢了,我家人在国外做生意,我能得到第一手信息,钱生钱,总会赚得更快些。”
他重生前国内外铺天盖地都是他投资的那所公司的信息,说那是一个将会改变未来人类生活方式的公司,郴易风也有了兴趣,关注了一段时间后,便觉得在未来计算机和软件行业的确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于是重生之后,发现陆云柯的事业根本不需要他投资帮助,郴易风便利用所学,收集信息评估后,将资产变卖,全部投入了刚崛起的计算机行业中。
郴易风赚的,就是信息差带来的巨额利润。
现在的郴易风,已经成了国内唯一一个成为国际软件巨无霸大股东的投资者。
虽然不是第一股东,但前期投入的资金不少,仅仅是大笔投资购置的股份,就足以让他入围董事会决策层。
这样一步步经营,成为公司二把手,甚至一把手,也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郴易风的身体却不能允许他如此奔波。
这两年他的病情时好时坏,间歇性记忆缺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他没有打扰恋人的学业,只是看着那个人一步步完成目标,在所有人惊叹地注视下,取得了他预期的成果。
谁能想到,上一世知青们迫不及待要逃离的三水村,竟然真的能从全国最贫困的乡镇,发展成国家级中药培育机构呢?
但路琢做到了。
他做到了上一世无数人历经几十年都没做到的事情。
而这个人,现在就只属于他。
蜂拥而来的同学打断了郴易风的思路。
“郴同学,你毕业后是不是要出国工作?”
“学长,您的公司还招收本专业的学生吗?”
郴易风捏了捏眉心,神色疲倦:“抱歉,没那种打算,我要留在国内。”
郴易风在融资进入公司决策层后,一边读书一边修养,并没花太大的精力进行融资投资。
这也导致他完成学业花费了比原来预计的更长时间,陆云柯已经研究生毕业,在他就读的农业大学任教,一边攻读博士学位,郴易风却才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
看起来一切都在好转,但郴易风没有告诉过旁人,他
的病情又恶化了。
看到穿着休闲服站在远处长身玉立的男人,郴易风神色有些怔忪。
其实一年前开始,郴易风在休息的时候,身体偶尔会彻底失去知觉。
他能听到外界的声音,思维也能转动,但就是无法言语,也无法动弹。
明明就躺在陆云柯身边,在恋人低头吻着他的额头时,他想起身响应,却连指头都无法抬起。
郴易风最开始无比恐慌,他拼尽全力挣扎,却依旧无济于事,于是只能闭着眼睛,假装自己还在安睡。
他的身体正在逐渐死去,徒留一道眷恋的意识盘桓在家人和恋人身边。
情况比上一世还糟糕,按照这种情况,他会变成一个无法动弹无法言语的废人。
上一世病重时,郴易风一直在忍受痛楚,但依旧能和身边的人谈笑自如。然而现在,一个逐渐失去知觉,变成木偶的人,真的要因为一己之私将他风华正茂的情人留在身边吗?
郴易风浑身发冷,不远处的陆云柯大步走向他,将外套脱下,披在郴易风身上,还抬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易风,你面色不好,是身体又开始不舒服了?”
郴易风目光闪了闪,握住陆云柯的手:“没有,就是拍照时找了很多地方取景,来来去去有些累,我们回去吧。”
这时一个熟悉的同学路过,好奇道:“郴易风,这是谁啊,你哥哥?”
“不是。”
“男朋友。”
两人同时开口,听到陆云柯理所当然地回答,出声询问的同学和同伴神色惊恐:“男……男朋友?”
郴易风上学一直由陆云柯接送,两人关系很不一般,而陆云柯穿着考究气质儒雅,显然不是司机,同班同学就都以为他们是亲人。
两人相处的太坦然,面对任何人都不会扭捏掩饰,但这个时代的人大多保守克己,人前郴易风和陆云柯也不会越线,所以大部分人没往两人是情侣的方面想。
只以为沉稳高大的陆云柯是郴易风的兄弟。
听到陆云柯的话,郴易风怔了怔,而后他唇角一翘,主动握住了陆云柯的手,大大方方和他十指相扣:“是,男朋友。”
在回去的路上,郴易风看着眼神诧异的路人,也有些忍俊不禁,他忽而道:“路琢,我想结婚了,你和我结婚好不好?”
郴易风也想过,到了这种地步,他该放路琢自由了。
可是舍不得。
哪怕只是看到旁人的目光落在路琢身上,郴易风都会觉得无比难受。
他们好不容易才相知相许,所以,为什么要放开呢?
失控的占有欲在血液里流淌,浸染着郴易风的意识,哪怕是做噩梦梦到前生,回忆起这个人曾经离开过自己,他就头晕目眩,痛楚到几乎要昏厥。
越痴迷,便越渴求。
越贪婪,心脏便越刺痛。
剧烈的情感冲击下,脆弱的神经变得更衰弱,但随着身体清晰地走向麻痹,郴易风便越想靠近恋人。
周而复始,越演越烈,却无法终结。
“好。”听到突如其来的结婚请求,陆云柯眼中的意外一闪而逝,而后就点点头。
郴易风一瞬却后悔了。
他勉强笑了笑:“不好,我们还是别结婚了,我在和你开玩笑呢。”
话音落,心脏越发刺痛,郴易风眼睫颤动,试图说服自己:“这只是一个玩笑,路琢,你别当真。”
陆云柯停下来,看着他道:“我在实验室种出了一种很特别的花,你要去看看吗?”
“花?”
“对,花,我种出来的花,为你种的花。”
陆云柯对郴国安说了几句,就带着郴易风来到了学校校区外独立的研究所。
这所研究所是陆云柯在当初买的那块地上建成的,最开始是一个加工厂,后来一步步发展,就建成了一栋大楼。
这几年,陆云柯在原本的基础上不断扩建,陆续收购了附近的平房和农田,加上学院老师的推广,现在,药材和种子培育机构已经发展成了面向全国的药材培植机构,还能保证农科院学生的稳定就业。
工厂,研究所,种子培育和运输部门,全都安置在这所大楼里。
地下负一层是陆云柯自己的专用实验室,从来不对外人开放,他牵着郴易风的手缓缓来到实验室,打开密码锁后,摁下了电灯开关。
郴易风的眸光瞬间被晕染成了金色。
“好美!”
地下室摆放的玻璃器皿中种满了从未见过的花朵,银色叶片,金色花瓣的花朵,就像是一片金色的云朵漂浮在眼前。
半透明的花瓣轻柔又朦胧,纯金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闪烁的水雾,闪耀着一种梦幻般的光芒。
郴易风屏住呼吸,抬手触碰这些奇异的花朵:“好漂亮,它叫什么?”
只是呼吸轻轻拂过,轻柔如云的花朵就摇曳起来,
陆云柯将灯熄灭,语气复杂道:“永夜之星。”
光亮消失,黑暗中的金色花朵全都如火焰一样闪烁起来。
金色的光芒逐渐消散,闪耀的黑色攀爬上花梗,银色叶片变得像是发光的月球碎片,很快,就只剩星子般的花蕊在花瓣的包裹下闪烁。
仿佛暗夜中的点点星辰。
看着眼前摇曳的花朵,郴易风总觉得这一幕格外熟悉,久远的记忆无意中被触动,就像是深埋在地底的种子般即将破土而出。
仿佛,在很多很多年前,他在黑夜中前行时,曾看到过这般奇异的花朵。
但那时的他只是一阵无序的清风,哪怕是努力触碰,也未能摘下一朵孕育着星辰的黑色花朵。
“永夜之星……真的好熟悉。”
郴易风轻声呓语,他上前一步,触碰到了不知什么时候曾惊鸿一瞥,而后再也念念不忘的奇异花朵。
才刚摘下一朵花,郴易风就觉大脑宛如重锤锤击。
剧痛席卷而来,他的手不受控制地颤唞,僵硬,握在掌心的花也被抓握揉碎成花泥。
灯光再次亮起。
彻底失去对身躯的掌控力只是一瞬,在摔到在地之前,郴易风看到了陆云柯的双眸。
抬手揽住他的男人神色无比震惊,异色的眸子剧烈收缩,神色一瞬变得阴郁难明,看起来竟是无比的陌生。
又残酷。
但下一秒,陆云柯回神,他摸出常备的预防药物喂入郴易风口中,语气冷静到几近冷酷:“易风,告诉我,你在哪里见到过永夜之星。”
郴易风张张嘴,却没能回答出声。
他像是彻底感觉不到自己的声带和身躯一样,意识也如身周飘荡的花朵一样飘零,再也无法驱使身躯握住身边恋人发颤的手指。
陆云柯握着郴易风的手,看向四周凌乱飘飞的黑色花朵。
永夜之星,是陆云柯原本的世界生长在永夜中的花。
随处可见,就像是黑暗也蔓延到了地面。
永夜之星诞生之初,大地还是一片明亮,太阳东升西落,那时候,比阳光还璀璨的金色花朵,便被视作光明的象征。
但当暗夜来临,花瓣染上纯黑,只有花蕊闪烁着星芒的花朵,却又被称为暗夜的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