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密教教主在哥谭—— by持营
持营  发于:2024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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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有钱人的生活真是容易让人沉迷,就温德尔所知,在无形之路的道路上也有不止一位十分有天赋的前辈,最终在世俗的诱惑下放弃了继续飞升,长生并非所有人的执念,有些人比起虚无缥缈的永生,更热爱现世的享受,不过这些人应该是生来就在富裕的物质条件下长大的,也因此他们才会舍不得现世,温德尔这种穷鬼就完全没有这样的顾虑。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反而是温德尔这样的穷鬼才不适应永生,活着却没有钱,那不是比有钱却死了还要惨吗?这样的世俗生活没什麽值得挂念的。
当然现在温德尔已经不算是穷鬼了,至少他拥有很多世俗使用的货币,虽然斯塔克集团的股票亏了,但并没有跌到0,只是亏了一多半,现在卖掉止损的话还能换回来普通人几年的薪水,何况他还可以找杰森要钱。
他如今缺少的是密教中人里通行使用的古币,有一些东西是必须需要用古币购买来的。
比如那面破碎的守夜人之镜,就需要一枚银币才能买到能修好它的材料。
有必要再去蜕衣俱乐部或者拍卖行看看那两位能不能为温德尔再介绍几个赞助人。
不过目前温德尔并没有探索到孔雀之门前,倒也没有那麽急需,只是需要尽早做起准备了,未雨绸缪应该是每一个密教中人的良好品质,预判敌人的行动,提前做好计划规划自己的行为,这些都是优秀必需掌握的基本素养。
温德尔坐在椅子上发了一会儿呆,等到侍者们把食物都摆盘完了,把装着酒的小推车留在这里自己离开了以后,他才觉得今天是不是应该喝一点酒?
这是他们三人同行以来第一次遇上小丑这种级别的超级反派,不仅全身而退,还把小丑给抓进了阿卡姆,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温德尔于是从小推车的下面翻出了一瓶酒,他平常不太爱喝酒,所以对于酒类并没有太大的了解,以前偶尔喝一两次也是喝啤酒之类的便宜货,对于这些包装精致的红酒,他基本上不认识,但是至少他知道82年的拉菲。
所以他拿了一瓶拉菲放在桌子上,准备待会把这瓶酒给开了大家分着喝。
达米安和杰森很快也赶到,杰森换了一身平常红头罩面对手下时的衣服,他刚刚送走夜翼以后的这段时间在和自己的手下们见面,准备趁小丑疲弱的时候占领一些小丑的地盘,红头罩打败了小丑这件事也能增强红头照在哥谭反派们当中的影响力,趁此机会,或许还可以从其他的反派手中抠下一点地盘。
达米安则换了一身便服,他刚刚从训练室出来洗了个澡,头发还毛糙糙的,带着一些湿气。达米安在训练室里复盘了很久今天下午发生的战斗,他在面对小丑和小丑女的时候,感受到了之前与刺客联盟中的刺客们对打的时候完全不同的压力。
不是说刺客们不敢对达米安下死手,相反,他们完全不在意达米安只是个几岁的孩子,身高只有他们的一半,与达米安就算是训练战的时候也每一刀都对着要害而来,这本来就是刺客们的战斗风格,塔利亚也要求了刺客们不准放水,为了避免自己在无意识之间对刺客联盟的继承人手下留情以至于为自己招来杀生之祸,刺客们会比平常更加凶狠地对待达米安。
但是小丑和小丑女的战斗风格是不一样的,他们并非每一招都是向着致命的弱点来的,甚至手上的武器都不是可以一击毙命的利器,比如小丑女她很喜欢用球棒,一般情况下用球棒对人造成的伤害肯定不如用刀子来得凶猛。
他们俩的战斗缺乏逻辑,正常情况下,当你打向敌人的一拳被敌人躲闪而过的时候,熟悉战斗套路的人一般会抓住这只伸出的手使你失去平衡或者打断连贯性,可小丑和小丑女偏不,他们可能会突然从下面踹你一脚,尽管这一脚造成的威胁不如用手来的大,但这种奇怪的战斗方式总给人上不上下不下的不适感。
一般这样没有战斗逻辑的人往往是新手,新手偶尔会灵光一闪,打出不错的连招,但更多时候是在战斗的时候犯错。小丑和小丑女就从不犯错,有时候他们的一击看起来漏洞百出,但是在之后的几个来回中,前面那一击造成的影响会逐渐扩大,进而给他们送去战斗优势。
和小丑打着打着,可能小丑突然精神病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发作用力踩你一脚,这一招伤害不大,却侮辱性极强,就算强行忽略这种拱火行为继续靠理性战斗,但说不定什麽时候打着打着就突然脚趾抽筋被小丑抓住破绽一击毙命了。
达米安有预感,小丑这样的精神病行为在哥谭绝不是个例,他们这些无法用理性来思考逻辑的疯子将会是他最大的敌人。
他需要更强的战斗直觉,也需要不断磨砺自己的技巧。
今天只和小丑缠斗了十来分钟,甚至因为他一看就是个小孩,夜翼在战斗的时候也对达米安颇有照顾,对战的主力并非达米安,他作为一个刺客主要是游走在战团之外,偶尔偷袭对小丑和小丑女造成一点伤害,可即使这样达米安也感受到了小丑的精神污染。
打架就老老实实打架,为什麽要用那种尖细的指甲刮黑板的声音一直笑呢?
杰森在战斗的时候不断被小丑戳伤疤,达米安完全了解杰森是怎样成为罗宾,然后又被小丑杀掉了,他不太理解为什麽杰森只是失去了罗宾的位置就要死要活的,在达米安看来,抢回来不就好了吗?
最近达米安和普通人打交道多了,稍微理解了一点人性。
在他看来,温德尔是一个很奇特的人。他身上有一种古怪的人性充沛和缺乏人性的混合气质,这样的气质刚好作为没有接触过普通人的达米安和普通人之间的桥梁,让他对外面的世界更加理解了。
温德尔无疑是个比较情绪化的人,他的喜怒哀乐都很明显,达米安见到他最高兴的时候,就是拿到了钱的时候,他不理解区区那麽一点钱怎麽会让温德尔那麽高兴呢?不过普通人收到了钱也是很开心的,这一点算是温德尔有人性的体现。
怒火的部分,有一天温德尔加班到晚上八九点钟才回来,很生气的和杰森抱怨他早晚有一天要把小韦恩做掉——达米安自认为是奥古,他要继承的是蝙蝠侠而不是韦恩,所以并不觉得冒犯。在达米安看来加班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他在刺客联盟偶尔做暗杀任务的时候,因为任务目标的突然变卦,有时候要多在沙漠里趴上几天,虽然有点生气,但生气的也有限,因为让他加班的罪魁祸首是要死的。
达米安不和死人生气,温德尔却一边想着要杀上司一边很愤怒。
他原以为这是普通人的常态,但是冰山餐厅里也不乏那些工作和温德尔类似,在哥谭属于中产阶级,靠加倍努力的工作换来高收入的客人,他们虽然有点暮气沉沉,但并不愤怒。
达米安知道自己和普通人的思维方式不太一样,算不上谁的想法更加正常,只是他不普通而已。
但温德尔更加不寻常,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是异类的话,温德尔才是那个异类。
温德尔似乎从不悲伤,至少达米安没有见过,但今天,达米安从他身上感觉到了愤怒,混杂着哥谭的阴雨绵绵的气息,那或许就是温德尔的悲伤。
他在小丑喋喋不休地讲述那些奇怪的故事,不断戳刺杰森身上刚刚结痂的皮肤的时候,达米安从温德尔身上感受到丰富多变的情绪。对无形之术有一点了解了以后,达米安能读懂人身上的一些色彩,金黄色是启明求知,紫色蓝色是好奇探究,带一点橙色的红色是悦动的活力,稍微深一点的红色是……嗯……诱惑。
今天,温德尔身上展现出来从未有过的炙热的愤怒。

他在为什麽而愤怒呢?
温德尔不是一个擅长共感的人,经常,达米安能看见温德尔晚上呆在酒吧里,不喝酒但是和来买醉的醉鬼聊天,他并不分享这些醉鬼的苦难——他们有什麽苦难呢?能来冰山餐厅买醉而不是随便找家小酒吧喝酒的人的苦难是大部分人理解不了的小事情——他也不嘲笑这些人的烦恼。
温德尔在达米安问起的时候说他只是在收集影响,他只是倾听,将这些故事当做养料。
他是个有点理性到冷漠的人,为什麽今天这麽愤怒呢?
今天温德尔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损伤,甚至收获颇丰,不仅搜罗了很多的财物(达米安可不相信温德尔拆改炸弹拆了十分钟,他组装炸弹都不要十分钟),还收货了一棒子干掉小丑女又急招干掉小丑的荣誉,他是今天收获最大的一个人。
为什麽要愤怒呢?因为听到了杰森的故事吗?
固然,达米安在听到小丑一次又一次的用那个死亡的故事来刺激杰森的时候内心也是涌起了愤怒的,但或许是因为他已经预先就知道了所有的事情,因此愤怒的也有限,而且达米安自认为自己就算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也不会像温德尔一样从内心迸发出这样强烈的怒火的,死去是一个战士从成为战士的最初就已经做好了准备的事,其他人只需要在他们的葬礼上念诵战士们的辉煌战绩,并为之骄傲就足够了。
温德尔的愤怒有点超标了。达米安感觉到他的心脏正在燃烧着火焰,如果不及时解决问题,这火焰早晚有一天会将它自己燃烧殆尽。
达米安入座到温德尔对面,敏锐的发现了温德尔手掌心的一条血痕,他问:“你的手怎麽了?受伤了?今天都没看到你被别人打,全程都是你在打小丑,怎麽还会受伤?”
温德尔愣了一下,看向自己的手心,才发现那里不知道什麽时候被十分纤薄且尖锐的东西划出了一条长长的痕迹,这道痕迹并不深,只是划破了他最表层的皮肤,从外向内斜着入手,让他的掌心流血了。
“应该是翻书的时候不小心被书页划破了。”温德尔摸了摸那道痕迹,但并不觉得疼痛。被书划破手对于温德尔来说还是蛮新鲜的事情,他以前看的书全部都是历史比较悠久的旧书,不像新书那样坚韧锋利,不管怎麽刮都应该刮不出伤痕。
按理说以他的钢铁体魄是断然不会发生这种事的,但是密教文献嘛,质量太好了有时候也不太好。
杰森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精喷雾抛给温德尔,示意他自己消一下毒。温德尔往掌心喷了一下,被痛的嘶了出来。
达米安发现杰森嘴角似乎勾起了一点微笑,在嘲笑温德尔,但是在温德尔看过去之前,杰森就把嘲笑给藏起来了。
“怎麽拿了瓶酒?”杰森随便拉开温德尔旁边的那张椅子坐了下来,伸手柄放在温德尔面前的红酒瓶拿过来,用桌上的工具把红酒瓶的木塞子旋了出来,拿了几只高脚杯,倒了两杯多的和一杯只有一个浅浅的底的。
“为了庆功啊。”温德尔甩一甩被消毒完了的手,试图把痛意驱散,他略带骄傲的挺起胸膛道,“今天是我们的英雄组合出道以来第一次取得大战果,我们三个不仅打败了小丑女,还把小丑给抓进了阿卡姆疯人院,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吗?在哥谭民众投票的哥谭反派恐怖排行榜上小丑可是第一位的,我们三个出道即巅峰啊!”
“庆功应该喝香槟或者龙舌兰什麽的,喝红酒?”杰森听了,嫌弃地把红酒塞子又塞了回去,将酒瓶放在一边,但是没办法,杯子里已经倒了酒了,他只能把自己的那只杯子拿起来一饮而尽。
香槟当然是庆祝的时候经常用的酒,比如半场开香槟,西部电影里牛仔们约定去做什麽事或者是成功归来的时候也经常在虎口抹盐,然后就着盐和柠檬把龙舌兰喝掉。
考虑到龙舌兰的度数比较高,这里又有一个未成年,杰森于是从酒架上挑选了一瓶香槟,没有晃动,而是直接把它打开了,又倒了三杯,其中一杯里的量比之前的红酒更少。
杰森难得有服务精神地将香槟杯和红酒杯一起摆上圆桌转盘,然后转动转盘,将酒杯旋转到温德尔和达米安面前。
他摇了摇手,像欧洲宫廷里的侍应生一样摆了个手势,道:“请!”
打败了小丑确实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杰森也很高兴地愿意陪温德尔玩。
温德尔看大家手上都拿上了酒杯,便站起来咳嗽两声,把两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他高声说道:“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是为了庆祝我们的朋友小丑死掉……前面忘了中间忘了后面忘了……我们祝福小丑,发烂,发臭!”
杰森很捧场地夸夸鼓掌,达米安在翻白眼,但是温德尔放出了擂击者和原生先知负责做气氛组鼓掌,所以现场的气氛还是很热烈的。
温德尔看见杰森在鼓掌,满意地点点头,他本来以为只有召唤物会这样听他的话,没想到杰森有这麽捧场,所以高兴地继续往下说。
“也是我们小队的第一次显着战绩,以后我们的小队在哥谭英雄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从今往后,哥谭的所有人都应该记住我们——”
温德尔卡壳了,他问杰森和达米安:“我们是什麽小队?”
蝙蝠侠超人他们那些英雄各自有各自的代号和地盘,但是当他们在一起合作的时候有一个共同的组织名字叫正义联盟;蝙蝠侠加超人加神奇女侠又叫正义联盟三巨头;单独蝙蝠侠和超人叫世界最佳搭档;蝙蝠侠和罗宾以前叫活力双雄(近些年虽然罗宾还很活力,但是蝙蝠侠年纪大了活力不起来了,所以这个名字已经基本上不用了),还有其他的蝙蝠家族成员一起又可以叫蝙蝠家族,这样看蝙蝠侠真的加入了很多组合。
“刺客联盟!”达米安抢答完便陷入了思考,不行,不能叫刺客联盟,刺客联盟现在还不属于他,取一个一听就是达米安的手下的组合名字,比如达米安奥古和他的两个跟班之类的。
“当然叫头罩帮啊。”杰森说道,肯定得要叫头罩帮啊,温德尔和达米安的制服都是以红头罩的制服为基础设计出来的,带有红头罩元素但又不乏他们的个人特色,而杰森的手下们最近也鸟枪换炮换了统一的制服,同样是这个风格的,大家一起走出去很明显是一夥的,都是红头罩帮的人。
温德尔摇头,觉得他们取得名字都不好。
温德尔和杰森又不是刺客联盟的人,他们三个的组合怎麽能叫刺客联盟呢?
至于红头罩帮,头罩帮有那麽多的人,大家一起叫头罩帮倒是没什麽关系,就像所有的英雄一起叫正义联盟一样,可是关键的几个英雄单独出现却是叫三巨头七巨头之类的名字,头罩这个名字不够特别,体现不出他们三个人的特征。
于是温德尔拍板了:“就叫辉光之镜。”
辉光之镜这个名字多好,一听就是大家团结在以温德尔教主为中心的领导下才完成的作战。
这次达米安和杰森一起翻白眼了,说的冠冕堂皇,完全就是温德尔想要用自己当领导嘛。
杰森对温德尔还稍微包容一点,但达米安却毫不在意地打翻了温德尔的小算盘:“你就是想当队长。”
“什麽队长!才不是。”温德尔嘴硬道,他紧急给自己找了1234点理由。
“我们这次去马戏团,本来最开始就是为了观察马戏团的情况制定潜入计划的啊,去马戏团看显示辉光之境的社团事务,虽然之后出现了小丑什麽的打乱了我们的计划,但是不能否认这件事的起因是社团事物对吧?”
“虽然临时改变了计划,但是我把我们一开始想要去马戏团搜罗的东西全部都搬回来了,直接把计划提前完成了,这难道不是社团事务大成功吗?”
“最后罪魁祸首小丑被镜中少女看管了,我们密教人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参与这次行动的有我、杰森、镜中少女、擂击者、迹形和原生先知,我们参与人数最多,占比最大。”
最后温德尔实在想不出理由了,他于是说出了自己最本质的想法:“而且辉光之镜的名字最好听啊!”
这倒是,辉光之境一听就比什麽刺客联盟和头罩帮听起来要高级,果然看书钻研学问的密教,比打打杀杀的这些组织要有文化的多。
前面几点理由都可以当做耳边风,但是温德尔的最后一点杰森和达米安是真的没办法否认。
“刺客联盟也很好听!”达米安支支吾吾但还是开口了,“我们刺客联盟是个历史悠久的组织……”
“辉光之镜哥谭分部虽然上个月才由我成立,但我们也是个历史悠久的密教社团。”温德尔说道,“我们社团信徒还掌握有特殊的魔法能力。”
好吧,达米安屈辱地认输了,这一点真的比不过人家,一点都不酷。
杰森早就说不出话来了,作为一个有着相当高水平审美的文艺青年,杰森是真的说不出来红头罩帮这个名字好听的。可惜哥谭的社团名除了自己取名以外,还需要靠公众来认证,杰森就算现在给自己的手下改个名字也很难换掉,到时候大家还是管他们叫红头罩帮。
他有机会是不是应该换一个代号了?既然已经不再因为小丑而愤怒到要燃烧自己,杰森是不是应该把红头罩这个名字也换掉?
……以后再说吧。
发烂发臭那一段出自小时代

第99章 偷鸡摸狗的十三天
新的一周,温德尔在下了班以后前往了蜕衣俱乐部,蜕衣俱乐部一周只有一天开门,尽管他早就想来了,但不开门的这几天苏洛恰那女士刚好不在,所以温德尔等了好几天才等到这个机会。
“那麽,你找我有什麽事?”苏洛恰那女士手里握着一只长长的水烟杆,但是烟杆里面使用的绝对不是常见的烟草,而是更特别的,带有些神秘氛围的。
“我想向您询问,您还认识拉舍莱斯女士那样的慷慨的乐于助人的赞助人吗?”温德尔笑得十分阳光。
苏洛恰那女士看了他一眼,叹了口气,将水烟管放下了,她拉开自己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抽出一沓纸,放在桌上,推到温德尔的面前。
“这是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慷慨的慈善家送来我这里的。”苏洛恰那女士说道,“他们十分乐意赞助你这样的青年学者,也有很多问题等待得到解答。你可以把这些问题拿回去,写一些论文,他们会乐意向你提供一些帮助的。”
“多谢您的帮助,苏洛恰那女士。”温德尔十分惊喜的从苏洛恰那女士手中接过那些纸张,他没有去翻动它们,只是扫了一眼最上面的那一张,在上面看到了一道论文题目。
“何处觅仁慈?”
对于一些人来说这或许是很难的一道题,但是在温德尔眼里这很简单,他已经就这个问题写过不止一篇论文了,只需要将以前的思路重新捡起来,换一点描述性词句,重新写一篇就可以了。
下面的纸不翻大概也能猜到大抵都是和这一样的问题,温德尔欣然接受了这些委托,这次的收获出乎他的意料,他本以为苏洛恰那女士只会在向他介绍一位新的赞助人而已,能一次拿到这麽多的委托悬赏当然更好,一位赞助人短时间内只能提供一个委托,温德尔完成了论文以后他们还需要阅读一段时间的论文,虽然有三四个赞助人就已经足够让温德尔无缝衔接不断循环接任务,写论文,交任务,接任务,写论文,交任务的这个过程了,但现在直接收到一堆问题更好,因为难免有赞助人提出的问题是温德尔手头的文献无法解释的,这样一次性有很多的任务,他可以挑着自己能做的先做掉。
“只要你别再拿没有意义的事情来烦我就好。”如果不是因为礼貌,苏洛恰那女士都想要翻白眼了,从前她在伦敦的时候就受到温德尔不少这样的折磨,现在都来哥谭了还是躲不过。好在她最近掌握了躲避温德尔的技巧,除非蜕衣俱乐部开门,否则她就关上门自称自己回伦敦了。
温德尔赔笑着向苏洛恰那女士告别了。
他走出苏洛恰娜女士的办公室,从电梯下到一楼,想要走后门离开,从电梯走出来以后,却在走廊里迎面撞上了一个醉鬼。
所以猜测这位是醉鬼,是因为温德尔是靠着走廊右边走的,而这个人在走廊里晃来晃去以s型前进,即使温德尔注意到了,他想要躲避,但还是没躲过被撞了上来。
但醉鬼是敌不过温德尔的力量的,他的肩膀撞在温德尔的肩膀上,被反射而来的巨大力量向后一弹,往后退了两步,后背靠到墙面坐在地上了。
“你没事吧?”温德尔走上前把这个醉汉拉了起来,意外的发现他还蛮重的,虽然此人的身材也是那种典型的爱泡健身房的壮汉,但是他实际上的重量比想象中要重的多,密度大概要比普通人大一些。
“我没喝醉!”醉汉就像所有精神病都不承认自己是精神病一样,也不承认自己喝醉了。
他为了说话抬起头的时候,温德尔才发现他的脸意外的熟悉。
这是个相当英俊的中年男人,看得出来他的眼角有皱纹,但他的脸应该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不少,可能是喝醉了的原因,这个男人身上呈现出比他的脸还要年轻的幼稚气质。
他说着,向温德尔露出微笑:“谢谢你扶我起来,不过我没喝醉。”
在哥谭这种地方,走在路上和别人撞上了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因为你不能知道和你撞在一起的那个人身上到底有没有枪,在下一秒钟会不会从身上摸出一把手枪来向你开枪。
“不用谢,韦恩先生。”温德尔深深的看了布鲁斯韦恩一眼,从他的面孔中发现了很多和达米安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的地方。
可能是因为母系基因的原因,达米安的皮肤呈现棕色,之前温德尔还以为他是在沙漠里晒的,但是来到哥谭以后不怎麽出太阳,达米安却没有任何一点要变白的迹象,大概是生来就如此,温德尔还挺羡慕的,深色的皮肤练起肌肉来要比白的显得身材更好。
布鲁斯韦恩很强壮,但稍显苍白(粉底抹多了),他身上流露出一些与所有的哥谭人都不太相似的,不应该出现在哥谭人身上的甜蜜气质,但仔细看起来,他又与这座城市十分协调。
介于布鲁斯韦恩是杰森的养父,温德尔决定对他好一点。
“韦恩先生,你是要继续去玩还是要回去?需要我帮你叫人来吗?”温德尔搀扶着布鲁斯韦恩的手臂,摸到了他坚硬的肌肉。
“我……嗝……我要去别的地方玩。”布鲁斯韦恩眨眨眼,用一种自来熟的语气向温德尔抱怨道,“我看这家俱乐部一个星期只开一次门,还以为有什麽好玩的呢,结果是故弄玄虚。哼。”
“那你的司机在哪里?我送你去停车场。”温德尔扶着布鲁斯韦恩,准备换个方向从正门离开,带着别人就还是不要走后门为好,要不然显得他和蜕衣俱乐部很熟悉,看着像是常客,不太正经的样子。
“我们去约会吧。”布鲁斯韦恩突然对温德尔一笑,动了动自己的手臂,让温德尔搀扶着他的动作改为温德尔挽着他,“ Linda,你说我们要去哪里约会?由你决定,我都行。”
好吧,看起来是真的喝醉了,都男女不分了。
温德尔并没有什麽约会的经验,说道约会,他只能想到三个地方,蜕衣俱乐部,就是这里;奥里弗拉姆拍卖行,现在是下班时间;莫兰书店,莫兰小姐不喜欢吵闹,不建议带别人去。
那麽还有什麽地方可以约会呢?温德尔思考了一下,现在刚好是夜晚,他想到了一个好地方。
那个地方十分安静、隐蔽,很适合进行一些秘密的行为。
他刚好有一些事情想要问一问布鲁斯韦恩。
“你知道一些特别的小巷子吗,在晚上的时候,月亮出来的时候,这些巷子里会发生一些特别的事情。”温德尔又把自己的手凹回了扶着布鲁斯韦恩的造型,他搀扶着布鲁斯韦恩从正门离开了蜕衣俱乐部,然后扶着他在街头慢慢前行。
并不是每一个地方都能受到弧月的关注,月亮的光辉并不会投入每一条街巷,想要在夜晚踏入在月光下呈现异象的街巷,这条巷子至少要安静,人迹罕至。
刚好,蜕衣俱乐部的附近就有一条这样的巷子,温德尔来的时候路过那里,发现不仅那条巷子里空无一人,连旁边的房子里都没有住人,他在那里感觉到了静谧的气息,预感到了那条小巷会受到弧月的影响。
布鲁斯韦恩在温德尔的搀扶下跟随着他前进,他比想象中要轻一点,抱起一个清醒的人,有时候比抱起一个熟睡的人要容易不少,没有意识的人会更加沉重一点,看起来布鲁斯韦恩没有想象中的那麽醉。
他们两个在路灯下前进,影子由长变短再变长。
“我们要去哪里?”布鲁斯问道,他有了一点不太好的预感,但是自己现在在装醉,不能表现的太清醒。
“我对哥谭并不熟悉,只是在来的时候注意到了那里似乎是个景点。”温德尔糊弄道,他十分生硬的转移话题,“韦恩先生你有儿子吗?”
“叫我布鲁斯。”布鲁斯说道,他也觉得温德尔的话术十分生硬,但是为了套话,没办法,“当然有,我有三个……三个儿子。”
“那正好,你有三个儿子,一定很擅长和青春期男孩相处吧!”温德尔想着,布鲁斯韦恩把自己的三个养子全部送去给蝙蝠侠当罗宾了,这三个孩子一定十分喜欢他。
布鲁斯觉得自己的膝盖似乎有一点幻痛,但他十分骄傲地宣称:“没错,我的儿子们都很喜欢我。”
“那太好了,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如果您的儿子过生日,您会送给他们什麽礼物呢?”温德尔最近才发现,他刚刚错过了杰森的生日!
杰森的生日是8月16日,现在是9月初,他的生日才刚刚过去三个星期不到,现在补上一份礼物应该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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