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孤身来到这个阴冷的城市,怀揣着一纸无用的文凭和我的梦想。
然后呢?我能成为人上人吗?”(注)
怀揣着飞升的理想,温德尔 莫里斯来到了哥谭,这里迷雾丛生,非常适合发展密教事业。
然而,飞升总是困难的,飞升之路上也往往有着种种诱惑与阻碍。
【熟人布鲁西】:布鲁西是个甜蜜而富有的青年,他对你很感兴趣。
【熟人理查德】:理查德是个快乐的年轻人,他曾是一名杂技演员,拥有柔韧的身体。
【熟人杰森】:杰森的眼里常含怒火,他试图改变世界。
【熟人提摩西】:提摩西是你的上司,但并非眼中钉。
好耶!飞什么升啊?不飞了!
咳咳,布鲁西,你对蜕衣俱乐部感兴趣吗?还是拍卖行?……都不行?那小巷……
都不感兴趣?那理查德,你对蜕衣俱乐部感兴趣吗?
注:引用自原作
俱乐部、拍卖行、小巷是游戏里和npc约会的地方
游戏是密教模拟器,超好玩,都去玩!可以脚踏两条船x
不玩密教也能看懂!因为我也就飞升了一次
cp是桶
本文将于8.17入v,感谢支持正版~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强强 超级英雄 爽文 正剧 卡牌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德尔莫里斯(WM氏) ┃ 配角:杯面、小鸟们、正负联超英们,阿卡姆居民们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伟大的教主抵达了他忠实的哥谭
立意:破产以后白手起家
6月28日,哥谭码头
穿着黑色老头背心的壮汉一身横肉,裸露的手臂上有被弹片划过的伤痕,脸上也有很长一条刀疤,从他的鼻尖到耳垂,直至切掉了半个耳朵。
壮汉大刀阔斧地坐在木板箱子上,一手拿笔,一手卷着一卷本子。
他的前面排了长长的一条队伍,都是想从壮汉手中获得一份工作的。
货船刚刚放下了一船“肉票”,在哥谭有亲朋好友或是一早联系上了人的一下船便被接走了,剩下的只能就近赶紧找一份工作,以便于在黑夜来临之前有个安身之地。
比起其他城市,哥谭的偷渡客们倒是更容易留在这里,哥谭的警探们光是与那些超级反派的手下们缠斗便已经焦头烂额了,连抢劫都很少有余力来管,更别说是这些无害的,只想来异国他乡谋生的可怜人了。
偷渡客们在哥谭最大的麻烦不是警探,而是适应环境活下去。
轮渡在海上漂了一两个月,几百个人挤在一艘小船远渡重洋,活下来的人虽然基本都是健全的成年男子,但一个个颤颤巍巍的,没什么让招工的壮汉挑选的余地。
“温德尔 莫里斯?”壮汉看了看手里的证件,又抬头仔细观察着面前这个青年,有些狐疑。
面前这个人和他手里的护照上面的确实长得一模一样,身材高挑瘦弱,皮肤苍白,一头黑色的卷发杂乱的披在肩上,颧骨突出,面颊凹陷,看得出来是不太健康的样子。
可是他的不太健康却与其它偷渡客不同,其他人是饿得面黄肌瘦,他却是一副没这么晒过太阳,不爱运动的宅男样。
温德尔 莫里斯灰色的瞳孔里闪着好奇的光,他左顾右盼,打量着码头上的人和东西。
除开船看起来更高级、集装箱看上去更大了以外,二十一世纪哥谭的码头和二十世纪初伦敦的没什么区别。
有更高科技的卸货装置,但是三天两头有反派往哥谭运送一些法律不允许、蝙蝠侠也不允许的违禁品,反派们也总喜欢在码头枪战,于是码头基本几天就要翻修一次,用那些寿命不超过一周高科技的起重机远不如用人力卸货来的便宜。
“是的,先生,有什么问题吗?”听见壮汉叫自己的名字,温德尔才收回乱飞的眼神,正面凝视着壮汉。
嗯哼,一听就是英国人。
壮汉把温德尔的护照合上,用两指掂着在桌子上拍了拍:“你有护照?”
“对啊,我不是偷渡来的,只是坐这艘船来美国比较便宜。”温德尔随意地点头。
倒也说得通。
壮汉想着,虽然温德尔穿得干干净净的很整齐,但是衣服却有些旧,看得出来是便宜货。
他把护照放在一边,拿起温德尔提供的另一样证件。
“大学毕业证?你还是个大学生?”壮汉一边惊讶一边翻开毕业证,试着读了一下上面学校的名字,“Mi……?没听说过,不过这不重要。我们这里不招大学生。”
壮汉只瞥了一眼毕业证,见上面那个大学的名字是自己没见过的,便啪的一声把毕业证的塑料皮合上了。
不过说起来,他知道的英国大学也就只有剑桥和哈佛(注)两所而已。
“嗯……社区大学。”温德尔附和着壮汉的话,并且为自己解释了两句,“所以我才在英国找不到工作来美国的……为什么?”
“我们不需要大学生。”壮汉把温德尔的护照和毕业证放在一起,想叫下一个人。
哥谭人越有知识就越危险,一个普通的哥谭人心生歹念想要犯罪,最多只会抢劫路边的便利店,稍微有能力一点的可能会有办法弄来一把枪去抢银行。
但一个哥谭大学的毕业生就不一样了,他们可能会变身超级反派,轰轰烈烈的出道,犯罪,然后进入阿卡姆疯人院。
壮汉虽然看着凶恶,但他在这里只是想利用一下偷渡来的人没证件找不到工作这件事用廉价购买一些劳动力而已,可不想与阿卡姆的那些疯子沾边。
但温德尔并不想放弃,他刚刚来到哥谭,身无分文,如果不能获得这份工作,他恐怕无法撑过这一周。
他做出了二十二年人生中最屈辱的决定。
“这是假证!”温德尔斩钉截铁道,仿佛语气越果断他话里的可信度便越高。
“其实我是高中肄业,找不到工作才去买了一本假的大学毕业证,可是在英国这样也不好找工作,我就想着来美国是不是能混过去……”
他把头上款式有些陈旧的礼帽摘下来抱在怀里,特意把帽口朝上,一副流浪汉乞讨的样子,看上去可怜兮兮的。
“我高中毕业以后就在一家医院做护工,每天负责搬尸体,上了几年班只攒下来了一点点钱,还被医院开除了。我拿着攒下来的钱买了一本假的大学毕业证,听人说哥谭就需要我这种胆大不怕尸体的,就拿剩下所有的钱买了张船票来哥谭了。”温德尔哽咽着说道,“如果得不到这份工作,我可能明天就要饿死了。”
或许是温德尔手里的帽子和壮汉小学时戏剧社里面那个不知道多少年前买的很像这件事激起了壮汉的一些恻隐之心,又或者因为温德尔的身高比较高挡住了他后面的所有人让壮汉看不清队伍还排了多长,还可能是温德尔说自己以前经常接触尸体不怕尸体让壮汉觉得他有发展潜力,总之,壮汉松口了。
他指了指身边的一个箱子:“要是你能把它扛起来,就留下来吧。”
温德尔大松口气,他望着那个大概有一个大尺寸行李箱那么大的箱子,轻轻挥动手臂活动了一下关节,然后把大衣的袖子扎了起来。
他走过去,用力一抬,他投入了自己的唯一一张“激情”。
箱子被抬了起来。
这个箱子重五十公斤多一些,其实只有一个成年女子那么重,想要把它抱起来其实很简单,抬着走很久才是问题。
温德尔稳稳当当地抬着箱子,左右走了几步,一幅游刃有余的样子,他问壮汉:“这个要放在哪里?”
壮汉随便指了指地面,满意地点头:“就放地上。行,你可以留下来了。”
他对着其它正在排队的偷渡客宣布道:“其他人也是,谁能把这个箱子抱起来一分钟,就可以留下来。”
壮汉对着不远处招招手,叫来了一个小弟:“螃蟹,你带着这个新来的去扛货。”
“是,老大。”
螃蟹是个横向宽度远超过纵向厚度的青年,他等着温德尔把护照和毕业证塞进他的小包包里,然后领着温德尔在码头上左拐右拐,就在温德尔开始怀疑壮汉是不是对螃蟹说了什么“把他带到隐蔽的地方解决掉”之类的暗语的时候,他们俩抵达了目的地。
螃蟹把温德尔带到一个集装箱边,给他发布了今天的任务。
“你这个星期的活就是把这个集装箱里的东西搬出来,包两顿饭,住就住在这里面,每天给你一百,搬完了再给你三百,一共是一千块。你要是能提早完成也能拿一千块,如果超过一个星期就没有后面的工钱。”螃蟹挥着钳子恐吓了一下温德尔,“好好搬,整齐地放在外面,我们码头的这份工作可是个好工作,你去打听打听,我们这里不用让你当炮灰去挡枪子,要是打起来了还会通知你们逃跑,哥谭现在很少有老鼠老大这样的好老大了。”
倒是看不出来,壮汉的外号竟然叫老鼠。他是个很有商业头脑的人,一份工资既雇了搬运工,又雇了晚上看仓库的,还解决了搬运工的住宿问题可以减少给他们的工钱,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温德尔答应了,但他还有问题:“边上的集装箱也都是要卸货的吗?我可以换一个颜色的箱子吗?我比较喜欢旁边这个白色的箱子,容易让我想起来医院,我以前就在医院里工作,一想起来医院我干活就有劲儿了。”
螃蟹狐疑的瞥了他一眼,冷酷地拒绝了温德尔的合理要求。
他看上去还想说些什么,叮嘱温德尔不要搞事情,但是因为还有很多新人要他带,螃蟹只能赶紧走了。
温德尔仔细观察了一下集装箱里面,集装箱入口门旁边果然地上放着一卷铺盖和一个小枕头。
他先把自己接下来一周要住的地方仔细打扫干净,然后钻进要搬的货物后面,挡住自己的身影以防被人看见在摸鱼,掏出手机开始找下一份工作。
靠健康作业的粗重活计是做不久的,他每天需要消耗一百块钱,现在的这份工作每天也只能给他带来一百块,刚好持平。虽然说做完一次工作以后还有额外的一点点钱,但也只是杯水车薪,想做点别的事情完全不够。
温德尔打算只做几天,获得健康技能以后就去做新的工作。
他打开搜索栏,搜索了关键词“哥谭企业”,从官网上找到了几家企业的招聘信息,群发了自己的简历。
然后温德尔就开始工作了。
他感觉自己现在前所未有的健壮,接下来一整天里他都会保持这种力量充沛的状态,可惜效果只有一天,他唯一的一张激情必须要等待一天的休眠才能恢复。想要再使用,得等到后天。
温德尔叹了口气,开始搬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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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嗯,哥谭一般人的文化水平,嗯,美国人的地理水平。
老鼠老大,也可以叫他一只耳老大x
是游戏密教模拟器和dc的同人,可能有漫威,但还没想好x
——一些梗的解释——
喜欢白集装箱:入梦要在白色的房间里
第2章 抵达哥谭的第二天
克丽丝 威尔逊是韦恩集团的一名优秀员工,所在的部门是人事部,简单来说,她是一名hr。
由于哥谭事故频发,永远都有员工因为意外死亡、辞职搬出哥谭、因伤住院,所以韦恩集团的招聘通告从来没有从官网上被下掉过。
克丽丝每天的工作就是对所有求职者的简历进行初筛。
名校的,放一边。
不是那种全世界都有名,但在美国认可度还是挺高的xx州大学或是xx州立大学也放一堆。
一些外国耳熟的大学也放一堆。
剩下的排名比较靠前的学校,也挑出来。
这些是要细看的。
剩下的简历里面,毕业于哥谭大学或者周边几座城市,诸如大都会大学、布鲁德海文大学的求职者也要被挑出来,这些是要特别特别仔细地看的。
哥谭本地人如果有幸能考上大学一般肯定是就近读哥谭大学了,虽然因为事故频发,知名校友过多,哥谭大学在外地不太好招生,但是哥谭大学本身的教学质量还是相当棒的,看阿卡姆那一群疯子就知道哥谭大学的教育能培养出什么等级的学生了。
家里稍微有钱一点、能够自己支付大部分学费、有心想要离开哥谭求学的学生通常会选择离哥谭比较近的学校,比如隔壁的大都会,这个学校也容易有哥谭本地人。
哥谭大学的奖学金非常丰厚,除了支付了主要部分奖学金的韦恩企业以外,其他各种大大小小或黑或白的企业集团也会给哥谭大学捐款,不管是为了避税又或者是为了捐一栋楼把自己家孩子送进来,他们总归是捐了钱的。
科学地计算,哥谭大学出反派的几率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现在给哥谭大学捐奖学金,说不定哪一天就有一个超级反派受到过资助,到时候被反派找上门来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时候,一说哦我曾经资助过你,至少可以多活上一句话的时间吧?
反正都要靠捐款避税,捐给哪里都一样。
以上这些被挑选出来的简历都需要克丽丝的上级仔细一份一份地看过,剩下的那些才是克丽丝有权限决定他们能否通过简历筛选进入到真正的求职环节中的。
克丽丝打开了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份简历。
没办法,没什么问题的人是真的不会向韦恩集团投简历。
虽然韦恩集团是哥谭首富,在全美国也是排的上号的大企业,但作为一家地区性的企业,韦恩集团90%以上的工作岗位都在哥谭,除了哥谭本地人以外,谁吃饱了没事干,跑来哥谭找工作啊?
刚刚的简历里面有一半都是哥谭大学毕业生的,剩下的大部分也是哥谭本地人或者有哥谭亲属。
克丽丝打开了第一份简历。
“温德尔 莫里斯,英国人,二十二岁,毕业于密斯卡托尼克大学(注),语言学专业。”克丽丝觉得这个大学的名字十分陌生,她打开浏览器搜索了一下。
“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始建于1690年,优势专业是考古、心理学等。”
是没听说过的大学,求职者的专业也并非学校的优势科目,他想要找的是普通职员的工作,但是他自己学语言,特长优势写的是“能流利使用希腊语、拉丁语、梵语”,这些特长放在做翻译上或许很好,可在做职员上并没有什么帮助。
职场所需的计算机、财会类证件这位求职者是一个都没有。
很遗憾,虽然真的很想放水,但是克丽丝还是不得不拒绝这位求职者。
她打开了电脑邮件里面的拒绝模板……
温德尔刚刚吃完早饭,正在搬着砖。
昨天傍晚,虽然只做了大半个白天的工作,但他还是拿到了一天的工钱一百美元。
他本想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便利店,可以让他稍微购置一些日用品的,但在他领完工钱,询问发工资的螃蟹附近商店的时候,螃蟹十分严肃地警告了他晚上不要出门。
温德尔最大的优点就是谨慎,既然有人劝了,他便乖乖在集装箱里呆了一个晚上,等到今天一早才在附近逛了逛,买了早餐。
美国人的汉堡热狗虽然吃不惯,但温德尔觉得它们比伦敦菜好吃多了。
“叮~”一声,温德尔的手机提示他收到了新消息。
他掏出手机打开邮箱,发现那封邮件来自韦恩集团。
温德尔想了想,要是自己待会就去找老鼠辞职,会不会被当做耍他的人给揍了?
他决定还是做完今天的活,刚好凑齐两份活力,可以再合成一次健康。
打开邮件,花里胡哨的信纸抬头印着韦恩集团的logo,一个类似三叉戟的W,看着像三叉戟,但又有点像皇冠。
左右十分对称,还挺美观的,温德尔十分满意这家或许会成为他的企业的logo。
他继续往下阅读文字。
“Dear Wendel Morris,We are sorry for ……”
温德尔的瞳孔放大,紧紧的盯着那个“sorry”,怎么会有企业拒绝他?
这合理吗?
哥谭也太离谱了吧?不仅是这个韦恩企业的普通职员,连昨天的搬砖工作他都差一点没应聘上。
现在的就业形势已经严峻到了这种地步了?
温德尔眯起了眼,迅速搜索了一下韦恩集团,在众多的花边新闻中找到了一张照片,是一个黑发蓝眼的英俊男人和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黑发蓝眼高中生的合照。
这两个人手里都端着高脚杯,在与画面之外的某个人交谈,配图底下的介绍文字是“韦恩集团董事长布鲁斯韦恩及其养子,韦恩集团副总裁提摩西德雷克 韦恩”
温德尔明白了一切。
老格洛弗和小格洛弗!
总有一天他会干掉这两个人,成为韦恩集团的董事!(注)
一想到自己光明的未来,温德尔搬砖都有劲了。
他哐哧哐哧地把集装箱里的货物搬到了外面,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做完了一天半的活。
螃蟹中午来叫温德尔去吃饭的时候对温德尔的工作态度表示了认可,在温德尔申请说下午想去买日用品的时候把今天的工钱提前付给他了。
老鼠确实是个还不错的老板,只要求做完工作,不管具体你做完以后还去做什么——其实他也管不过来,他们这样的底层小喽啰往往有着多份兼职,今天给企鹅人打工,明天就去了黑面具手下,他们换老大的频率和老大被抓进阿卡姆的频率保持一致。他手下像螃蟹这样对几个小管事只是每天喊工人吃午饭晚饭的时候会看看工作进度,进度达到了就痛快给钱,进度不足就催一催。
温德尔怀揣着两百块钱巨款,慢慢地向哥谭市中心走去。
他有半天的假期,便做了个简单的攻略,想要在哥谭市里逛逛。
首先,温德尔去了哥谭市中心的地标性建筑,也是他未来的公司拥有的韦恩塔看了看。
韦恩塔就在哥谭市中心,底下就是哥谭市最繁华的街道,白天的时候这里车水马龙,看上去颇为正常。到了晚上这里也是车流最繁华的地段,要是住在这附近,隔三差五就能看见反派在街上枪战飙车。
如果眼神好一点,还能看见乌漆麻黑的蝙蝠车飞来飞去。
哥谭市最大的商超也在韦恩塔边上,温德尔全身上下就只有两百美元,可不敢进这种地方。
他熟悉了一下附近的道路,便慢慢在街上边走边逛。
虽然没有钱,但温德尔还是先想先找到几个重要的地点。
比如蜕衣俱乐部、拍卖行,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书店。
温德尔让直觉引领着自己前行,从阴影的缝隙中寻找痕迹,追寻着守夜人的微光,他的灵感在哥谭的街头徜徉。
终于,温德尔在一家店铺前面停了下来。
这是一家不大的店铺,店门上挂着绿色的招牌,牌子上是一盏说不定会被D氏法务部找上门的神灯,神灯上方是一本书,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奥里弗拉姆拍卖行”。
温德尔摸了摸口袋里的两个钢蹦,计算了一下时间。
如果他现在把两个钢蹦都花掉,那么只要在明天结束之前再获得一张金钱那么他就不会饿死。
温德尔对自己有自信,他刚到哥谭还什么都没有做呢,又没有邪名,不会有突然窜出来的防剿局成员想要抓他,没有恐惧,没有入迷,健康有两张,明天工作完以后还能再出一张活力,就算有疾病也可以用活力应对。
看老鼠老大的健康状况,他应该不至于今晚就死掉,能活到明天发工资的时候。
温德尔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进了拍卖行。
这家拍卖行以前一直在伦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搬到哥谭来的,但不管怎样,它搬来的时间大概不长。
外面的门面是匆匆忙忙挂上去的,拍卖行内部也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未干油漆味。
温德尔十分怀疑拍卖行的员工在被防剿局盯上、抓走之前就会因为这些新油漆甲醛中毒死掉。
不管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还是出于对身份保密的需要,拍卖行竟然为客人们提供了防毒面具式的遮脸面具。
以前在伦敦的时候倒是也有这样的服务,只是或许是因为伦敦人矜持的个性,那时候提供的都是类似假面舞会上Ladies and gentlemen带的那种只能遮住上半张脸的蝴蝶面具。
大家想知道谁是谁还是很容易就能认出来的。
现在这些可以直接罩住整张脸,甚至把脑袋都裹住的防毒面具无疑安全性更高了。
其实多半是因为拍卖行匆匆忙忙的搬过来什么都没有准备,只能在市场上采购一些面具,而在哥谭,防毒面具是最容易大批量采购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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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和克系没关系的一所学校,只是玩梗,密大其实在美国来着,所以英国的密大确实是野鸡大学x
注:蜘蛛之门三角贸易这种就不说了,游戏里稳定获得金钱的途径不多,除了开局自带的职业(温德尔是有志青年,没有自带职业),剩下主要的赚钱手段有写论文赚钱、投入激情画画赚钱、投入健康体力劳动(就是现在的搬砖)、投入理性在公司工作(格洛弗父子公司),激情、理性、健康、金钱是密教的四大要素(我说的),每60s消耗一张金钱(小说里一天,一百块钱),大多数工作60s只能提供一两张金钱,所以教主必须996不能停,不然会饿死。
公司到后期变成董事一次可以赚4张金钱,所以基本上是每个教主必做的工作,而在公司想要升职,就必须把要你加班的上司给刀了,先刀顶头上司,最后刀小格洛弗成为董事。
刀上司有三种办法,刃、蛾、杯,刃是杀死,蛾是逼疯,杯是诱惑然后传播绯闻。游戏里都是派手下去做,但是教主目前没有手下。
第3章 抵达哥谭的第三天
虽然从街上看,奥里弗拉姆拍卖行并不算大,外面的门面只有一个普通的店铺大小,但走进来跟着侍者到了地下室以后,内里的空间就大得多了。
拍卖厅至少有二百多平米,再往外就因为并没有开灯看不清边缘了。
站在拍卖台旁的拍卖师一身黑色燕尾服,脸上戴着一个鸟嘴面具,手上还戴了手套,从头到脚,他身上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皮肤透露在外面。
这场拍卖会并不像其他拍卖会一样热闹,拍卖师也并不像其他的销售人员一样,绞尽脑汁的介绍自己手中的商品有多么的独特,虽然一同前来的客人们仍然会交头接耳低声私语,但总地而言,拍卖会的气氛是静谧的。
温德尔略过了几件他很想要但是两百美元肯定是买不下来的商品,一直等到拍卖师的助手推来了一小推车的书。
“《绅士笑话集》,起拍价,一百美元。”拍卖师只是将那本封皮金黄色的书举起来晃了晃,便重新低下了头。
温德尔稍微观望了一圈,没看见有想要举牌子的人,便举起了自己的圆形号码牌表示他要出价。
“一百美元第一次……第二次……成交。”
顺利并且毫不意外的,温德尔买下了那本绅士笑话集。
这是无形之术的研究者们几乎人手一本的“通俗读本”,算是研究无形之术的入门读物。连这本都看不懂的话,那多半就与无形之术无缘了。
温德尔找了个侍者带他去付钱,拿到了书以后,他便离开了拍卖行。
剩下的东西他什么都买不起,留在这里也没有意义。
看起来他只在拍卖行里待了很短的时间,但当他走出拍卖行大门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
路上的行人都神色匆匆,让温德尔不自觉也紧张了起来。
哥谭的夜晚来的比伦敦快得多,温德尔没从拍卖行走出多远,天上的太阳就已经完全消失了,路灯亮了起来。
温德尔提着在路边顺手买的当做晚餐的快餐,提心吊胆的按照手机上的导航向哥谭码头走去,越走路上的亮光就越少,越远离市中心,坏掉的路灯就越多。
哥谭路灯损坏的程度十分惊人。一般人们谈论某盏灯坏掉了,主要指的是灯泡坏了,但是在哥谭,这往往指的是路灯整个折了。
甚至有一处本来应该是有路灯的水泥座呈现出不自然的向上凸起四分五裂,就好像有人直接把这盏路灯拔起来,当做武器挥动了一样。
如果练成了“无敌体魄”(注),温德尔相信自己也能做到倒拔路灯。只是这个目标离他还太远。
“把钱包交出来!”一个尖锐的声音从温德尔身边的小巷里响起。
就着昏暗的路灯,温德尔瞥见了那人的形貌。
那个人不一定有温德尔高,但也差不了太远。他的身材十分健硕,体脂率应该不算很高。
如果那个人现在没有头上套着黑色头套,手里拿着把刀,那么他一定会是健身房里很受欢迎的那种人。
“把钱包交出来!”那个人又喊了一声。
温德尔默默的把双手举至胸前,示意自己手上没有拿武器,他在劫匪的凝视下慢慢弯下腰,把手里装着的快餐的纸袋放在了地上,然后直接就蹲在那里,当着劫匪的面开始掏兜。
除掉买了快餐的钱以外,他现在身上只有八十多刀,都是零零碎碎的纸币和硬币,想要全掏出来还挺困难的。
温德尔一把攥住自己口袋里的几张纸币,慢慢的往外拿。
他外套的口袋并不大,不放东西的时候是紧贴着腰部的修饰,就算放东西也只能放进去一些轻薄的,就算是放个手机进去都会很明显。
但是现在这样的口袋有个好处,就是劫匪可以确认他口袋里没有武器,不会在他拿出东西来的时候突然给他来上一刀。
“叮——”一枚圆圆的十美分硬币从被温德尔带了出来,从他的的口袋里滑落,滴溜溜地向劫匪滚了一段,然后在半途慢慢拐弯,哐当一声撞在了墙边的垃圾桶上,把本来就没放好的垃圾桶盖子给撞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