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by虽矣
虽矣  发于: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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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都数不清自己打扫了多少次被呕吐物弄脏的地板和墙面。杰的次数倒是肯定比他少,那主要是因为杰放弃往胃里塞食物的时候比他更早。
事实证明,容易放弃这种性格在很多时候其实也是个优点,撞破南墙才回头的查尔斯必然会吃到更多的苦头……
在诱惑面前,尚有余力的杰是第一个投降的。
他拿起了一枚卵。
查尔斯张大嘴,欲言又止:想要训斥和阻拦也找不到理由。老板都吃了,显然这是真的能吃,对身体可能是有点坏处,但坏处肯定不多。再说他们离开这座岛之后也能去约个体检什么的,最大限度地将有害性降到最低。
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吃点什么安抚饥饿的肠胃——多么奇怪啊,查尔斯和杰也不是没有饿过。工作忙起来一整天滴水不进都是常有的,助理嘛,上下限弹性极大,他们刚入行的时候也就打打杂、跑跑腿,立在大人物背后的角落里,连个人都算不上,甚至比不过昂贵点的道具。长时间忍饥挨饿,抽时间暴饮暴食,两三年过去,他们的肠胃也坏了。
就连饥饿感也很陌生。这饥饿感甚至让他们感到自己格外健□□命力十分充沛。正因如此,想吃东西的欲望更加强烈,看起来似乎也完全没有抵抗的必要。
杰摸索着卵,试着用指甲刮搜缝隙。看老板撬开这东西的架势十分轻松,自己上手却发现要找到空隙并非易事。
他有想要不要用剪刀剪开,可尝试着撕扯了一下,它的外壳比他想象得更加坚韧。杰也担心剪刀会损坏卵里包裹的那泡液体……要是洒落了几滴,那该多浪费!
第一枚卵开得手忙脚乱。粘稠的液体滑入喉咙,那一瞬间,杰几乎打了个冷战。他感到每一根毛孔都舒展开来,连味道都没尝出,只是纯然舒适,身体轻飘飘的,仿佛在某个昏昏沉沉的午间小睡。
杰的手伸向第二枚卵。
查尔斯默许了。
杰将一枚卵放到他手心,慎重得像是递来一枚戒指。
查尔斯没法拒绝。
然而,某种尴尬紧张、无法面对的情绪,始终盘旋在他的内心深处。他知道那是什么。羞耻。他不愿睁眼,因为看到了会显得自己更加不堪;他也无法丢弃,因为一旦丢弃了……丢弃掉之后,他算是什么呢?
他只能让情绪气球一样漂浮在那里。

第147章 第五种羞耻(19)
就和所有以写作为生的同行一样,伊芙琳对出行这事儿保持着可有可无的态度。
那并不是说作家不需要出门。诚然他们笔下的世界通常远比现实世界来得更为广阔瑰丽,他们内心的世界则比他们笔下的世界更为庞大无序,可现实世界的不可替代性依然无需多做解释。
正如通篇都在变着法子讲述“多看、多写、多生活”这一真理的的写作指导书所说的那样,写故事的重点从不是想象力。
伊芙琳,当代最伟大的童话作家之一(她自己并不认可这一头衔,但假如要将之授予别人,她也确实觉得他们全都不配),总是被读者、业界和评论家称赞说“具有超凡脱俗的想象”。
然而,故事中并没有“想象”这回事。
任何故事最终都只能书写现实。史诗大作?你能在历史书里找到几乎一模一样的发展。魔法传奇?不如现在打开当前最顶级的科学杂志,看看他们对未来技术的严谨构想。科幻巨献?或许你找的是中世纪的炼金术师手记。
伊芙琳很少费心去思考自己要写的是什么故事。她会打开电脑,调出空白文档,然后回忆近期给她留下过印象的某个人或者某件事。
当然,故事总得有情节,情节必须遵循逻辑,因此伊芙琳简单粗暴地给了她笔下的每一个角色同样的任务:想办法活下去。
或者想办法去死。其实大部分时候她都在让角色想办法去死。那不是因为她内心阴暗残忍什么的,单纯是因为……假如你想写一个故事,你肯定想些一个好的故事,对不对?
假如你想写一个好的故事,你就得考虑读者。考虑他们的理解能力,他们的性格爱好,他们的喜怒哀乐。你得知道读者会被什么东西调动情绪,会因为什么内容产生共鸣。
一个好故事需要找到人性的共同点。那是一项庞大、复杂、精密的工作,然而又完全能用微小、简单、模糊的东西表达。所谓文字的魅力就在这里了。
在伊芙琳刚开始写作的时候——那时候,她其实还不太清楚自己是在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她的想法太多,实在拿不定主意。她想了可能有几百个开头,给每个开头写上几百上千字,思路枯竭就搁笔,然后重新起头。她写下了想到的所有开头,挑了半天,挑不出最喜欢的;于是她转而省略了过程,思考起结局。
她没有真的“思考”。故事的结尾自然而然地从她的脑海中流泻出来,因为,你看,故事的结局意味着故事的结束,而结束是什么呢?是死亡。
就这么定了。
伊芙琳对自己的理论十分满意。而且她越是写就越觉得顺手,越写越感到这一套理论完美无缺。当角色义无反顾地追寻着死亡的时候,她什么都不需要解释。
为什么ta要犯这种错?为什么ta执意不听劝告?为什么ta不逃跑?为什么ta选择直面危险?为什么ta拒绝撒谎?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所有为什么都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ta在朝自己的结局大步奔跑。
伊芙琳写的第一故事是关于一个坏掉的玩偶。
它其实没有坏掉。它只是旧了,丑了,被随意地遗弃在商场的角落。夜幕降临,整个商场都活了过来,玩偶拖着自己裸露出棉花的残肢,艰难地跋涉过整个商场。
它穿过了凶恶的宠物区,被猫狗争夺撕咬,皮套被钩扯出无数线头;它爬上巍峨的滑梯群山,在猛然下坠时将耳朵和一条手臂丢失在气球海里;它挣扎着翻越积木丘陵,棉花内芯因此而结团,变得坑坑洼洼;他缓慢地前行,最终撞在了关闭的玻璃门上。
门内微弱的光照亮了玩偶,它的面部光秃秃的:在眼睛的位置上,只有两个圆圆的凹陷,上面还残留着线头。这只从一开始就瞎掉的玩偶停在了一家玩偶医院的门口。
那也是伊芙琳的出道作。很受欢迎,一出版就红得发紫。所有读过故事的孩子,甚至读过故事的成年人,都想要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丑玩偶。
他们也真的买到了。
后来这个故事被解读出很多种含义。人们说它生性骄傲,人们说它是个英雄,人们说它其实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被修补好了,但还是决定踏上旅途。人们说它有无限的勇气去面对痛苦的现实,结局一定是它被过来上班的玩偶医生补好,被交到了会爱护它的小朋友手中,人们说……
还记得吗?这是一只瞎掉的玩偶。
它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它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是因为它在走向自己的结局。它停在玩偶医院门口是因为伊芙琳是这么安排的,是因为故事里的死亡总得有点戏剧性,总得和前面的长篇大论互相匹配。
这个故事的结尾伊芙琳根本就没上心,毕竟是第一个故事,她觉得可以允许存在一点瑕疵。没想到的是,所有人都认为结局是点睛之笔。
她重读了故事,还是读不出其他人读到的东西。
那之后伊芙琳又创作了许多作品很多角色,作品全都很火爆,角色全都被视为挑战命运的勇士。伊芙琳想是不是因为她写得还够好,也许她应该把死亡的结局和角色的求死表达得更明显一点……
于是她最受欢迎的冒险家系列诞生了。伊芙琳很认真地写,她尽可能地将死亡的整个流程描述得严谨而不血腥。她认为他们的死亡非常细致,气氛庄严而不失活泼,宾客悲痛而不失欢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一旦将死亡写得过于详尽,她反而感到故事其实并未走到结局……是的,结局意味着死亡,可是,怎么能写透呢?
死亡是不可名状的东西。一旦被描述出来,那就不再是死亡了。
伊芙琳在尾章里复活了他们。
不,那不是复活,他们本就没有死。花了漫长的篇幅讲述冒险,费神费力地丰满人物和情节,让他们面对敌人并由此牺牲;大张旗鼓,声嘶力竭,广而告之,将死讯昭彰世界;拉出所有和亡者有过交集的配角并描摹他们的震惊、否认、接受、痛苦,最后所有人齐聚葬礼,就连生死大敌也真情实意地献上致辞……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这意味着他们本就没有死。真正的死亡是寂静的。可能不是寂静,但伊芙琳目前也没有死过,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至少可以肯定这样复杂精巧而又无比吵闹的东西不是死亡。
所以她不解释为什么角色又出现了。她从来不在故事里做解释。她在成为作者之前先是读者,她知道读者会做什么,他们会在脑海中对故事进行再加工。好的故事可以有很多种解释,它们经得起反复重读,在重读中被不同的读者增删甚至重写。最终,每个人都会拥有一个自己的版本。每个版本都是对的,每个版本都会忠于它的主人。
然而,作者总是想要被读到自己所写下的那个版本。不仅想被读到,还想要被理解,而一旦确认了自己被理解,就会想要被爱。等到被爱了,欲望又会推动着去渴望被证明这份爱。作者就是这种贪得无厌的怪物。如果不是怪物,为什么要写故事呢?是生活不美好吗?是现实里不被读到、不被理解、不被爱吗?
伊芙琳希望有人能读到她的版本。
“你想看看我写的故事吗?”
“我最近已经读过了。”希克利告诉她,“冒险家系列很有趣。”
“你觉得哪个部分最有趣?”
“你笔下的死亡非常……贴近生活。有一种温暖的真实感。”
“每个故事里,他们死亡的那个段落都是我最用心描写的。”
“……看得出来。”
“雅各。”伊芙琳说,“慢一点,慢一点。你为什么要那么着急?”
“我希望我们能早去早回。森林和公园是两个概念,我对这里的环境毫无了解,这附近的植物和动物表现得很奇怪。运气好的话它们很可能没毒,虽然我担心的也不是毒性或者猛兽,我……”
“雅各。”伊芙琳大声说。她朝前扑过去,双腿用力地往上一蹬。
希克利敏捷地回身,微微弯腰,手臂灵巧地环绕过伊芙琳的后背,如钳子般牢牢地卡住了伊芙琳的身体。
他力气很大,抱得很稳,身体甚至没有在冲击中产生丁点晃动。伊芙琳说:“我一点也不重,对吧雅各?”
“这样很危险的,伊芙琳。万一我没有接住你的话怎么办?在这种地方出意外的话……”希克利其实是有一点想责备的意思,可说话的语调怎么也硬不起来。说到后面他自己都感觉到了自己的色不厉内荏,索性不说了,“嗯,你一点也不重。”
“在这种地方出意外的话真的会死掉。”伊芙琳流畅地说完了整句话。
“我其实只是想说会出意外会很难处理,还、还不至于——”希克利结巴了。
他的话卡带似的,伊芙琳的脑袋跟着他卡顿的节奏一卡一卡地点头。她终于没耐心等他说完,补完了最后一个词:“死掉。”
“我们还是不要轻易把这种东西说出口。”希克利严肃地说,“语言是有力量的,伊芙琳,想要避免的话,最好不要提及。”
“为什么要避免呢?”伊芙琳说,“你真的想吗?”
“什么。当然了。谁不想?”希克利不禁为伊芙琳的危险想法忧愁起来。他觉得伊芙琳应当不是对此跃跃欲试,可她也确实不怎么把危机放在心上。
眼下,一个严肃的问题似乎摆在了他的面前,那就是伊芙琳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已经知道她相当……不像个人,可程度究竟是有多深?她究竟有多异常?
那其实和他无关。可是他不能排除自己的情绪后再去思考。他甚至开始想他到底是因为对伊芙琳有好感所以突然间不再害怕所有的异常,还是一旦他不再害怕异常,就命中注定一般地对伊芙琳产生好感。
这事儿想得他头疼。他决定将这两者是同一回事。没必要为已发生的事情找理由和借口。命运曾经有过无数种可能,他走在了现在的这条路上。
“我不知道有谁不想,雅各。”伊芙琳说,“但我不觉得你想。难道你不喜欢我的故事吗?你形容死亡的时候说它让你有‘温暖的真实感’,所以你肯定喜欢。我就是那么写的,雅各,难道死亡不是一件温暖的事情吗?只有你感受到了我所感受到的。听你那么说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
“但是……”
“不过我那时候还不是很确定,我想确定你究竟有没有读懂。”伊芙琳说,“现在,告诉我,你爱我吗?”
希克利愣了半天,说:“你想我怎么证明?”
“你应当闭上眼睛往前走。”
“那我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
“这就是爱啊。”
“那是死。”希克利说。他忽然一点也不避讳把这东西说出口了。他摇了摇头,闭上眼睛往前走。

……看到了光。
再怎么想也是不合理的事情吧?没有道理的吧?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睁大眼睛、全神贯注地在森林中搜寻前路的时候,前路一片昏暗,仿佛稍微行差踏错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于是一路上都神经紧绷提心吊胆;可是,闭上眼睛之后,反而看到了微弱的柔光在前方闪烁,路程也变得清晰起来了。
这就是死吗,希克利想。
如果这就是死亡的话,那死亡好像也什么可怕的。
“说起来,伊芙琳,我有关注过世界范围内各种濒死体验的传说。”希克利主动开口说道,“我想你应该也对这些产生过兴趣,认真地搜寻过资料吧?”
“那是当然的啦!”伊芙琳的声音在很近的距离响了起来,轻快的,活泼的,仿佛没有任何事能够干扰到她无忧无虑的好心情,“我就知道雅各也喜欢这些东西。”
“为什么我就要喜欢这些啊……我就不能是为了远离类似的处境所以才特别地去了解吗?”
“随便你怎么说咯。”
“是真的。这次我没有隐瞒也没有撒谎。我真的是为了避免出现那种情况——就像很多作品里描述的那样,一个人突然在陌生的地方醒来,发现自己走在一条孤零零的小路上,前面有一条河,河边停了一艘小船,船夫向他索要渡河的酬金,这个人浑浑噩噩地不知从哪儿摸出金币递了过去——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在看到船夫之前就拔腿往来路跑。”
“雅各竟然是喜欢这种神话类型的死后经历吗?我自己更喜欢另一种哦。我喜欢灵魂飘出身体后看到自己的死状,然后一直往上升、往上升,最后飞进一条光芒组成的道路那种版本。”
“你对详尽的死亡细节过分迷恋了。我觉得以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应该关注的是死亡本身才对。”
“你还说我呢。明明是死亡,雅各想的却是怎么能找到办法逃脱。”伊芙琳说,“这也算是关注死亡本身吗?”
“你关注的‘濒死体验’其实也是那些死里逃生的人事后的描述。我还在思考如果真的面临生死一线的时机该怎么求生,而你已经开始关注那些真正意义上经历过死亡并且幸存的事例——怎么说都是我距离死亡比较近吧。”
伊芙琳发出了笑声。她的笑声在希克利的视觉中晶亮如星海,泛着莹莹的水光。
“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这座岛上发生的事情就像电影剧情一样吗?”
“嗯。你想到了暴风雪山庄模式。真的好巧,雅各,在所有的侦探作品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暴风雪山庄模式。我想我们都恰巧喜欢同类型的作品——真奇妙啊,雅各!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偏偏是我们相遇了!我喜欢这种巧合。”
“也许那不是巧合。”
希克利指的是他今年执行的那些任务。从任务的范畴来说,他和伊芙琳的相遇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就算不是今年,也会是明年。甚至于他们的相遇可以被称为命中注定:毕竟,他有着相当高的灵感,而伊芙琳……
希克利还没有观察过伊芙琳的灵感。究其原因,他从斯特兰奇博士那里学到的所有招数,光是使用——不,光是练习,甚至光是知道它们、理解它们,都会增加灵感。
增加灵感意味着增加遇到“它们”的概率。增加遇到“它们”的概率意味着死亡的逼近。
所以希克利从未用过那些魔法。倒不是说他就真的学得很好。
当他告诉博士他已经理解了那本入门书上记载的所有技巧,博士的表情堪称震惊。
想必是被他低下的学习效率所震撼了,希克利可以接受博士被震撼,可是他真的没必要表现得那么明显。
这些天才真是讨厌,他们就像另一个世界的物种一样,不了解那些在他们眼中看上几眼就能明白的东西,对普通人来说有多复杂和精妙。
同样是天才,伊芙琳就温柔亲切多了。
“每件事都是巧合。所有的巧合汇聚在一起,就变成了类似于必然、类似于命运的东西。”伊芙琳说,“不过,雅各好像对神特别感兴趣。雅各是对不可违背式的命运有所偏爱吗?”
“……说不上偏爱。只是,如果命运变得可以违背了,那真的还称得上命运吗?只是命运这个词被错误地使用了吧。”
“我明白了。就像死亡一样。”伊芙琳快乐地说,她在希克利的怀抱中摇晃起身体,“雅各是那种相信死亡就是一切的终点的人,因此对所有据此衍生出的概念都很着迷。”
“你相信死后还有另一个世界?”
这时候伊芙琳却突然沉默了。
前方的光变得越来越清晰,路径也越来越明显。希克利不觉得自己是走在森林里,周边虽然确实生长着肖似树木的东西,可那些蠕动着的枝丫怎么想也不可能是树。
至于脚下所踩着的,从触感上说确实很像是泥土和枯叶融合后的产物,可是……它们轻微地、咕噜咕噜地冒着小小的气泡,发出切切察察的细语声。
不论往什么方向猜都不可能猜这是他原本走的地方。
“那得等我死后才知道了。”伊芙琳说,“难道你不好奇吗?雅各,不可能不好奇的,对不对?死亡到底是什么感受呢,死亡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呢,死后有没有世界,死后的世界又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其实所有人都想知道的,对吧?谁会不想知道呢?”
“我。”希克利斩钉截铁地说。
“那些说着自己不想知道的人,只是害怕知道一个自己无法接受的答案罢了。但我就没有这种问题,雅各,我可以接受任何一种答案。哪怕没有天堂,没有转世,甚至死亡就是像睡觉一样的断片也没关系,死亡后每个人注定要去地狱也没关系。我想知道答案。”
对这种观点希克利并无嘲笑或者否认的心理。他其实认为伊芙琳是个坚强的勇士。这对姐妹还怪有意思的,姐姐是个斗士,妹妹是个勇士,那位艾德琳又到底是什么样子,还真是让人担心。
倒不是为艾德琳担心,而是为这个世界担心。
“何必这么早知道呢?”希克利问,“我们都会死的。度过美好的一生,然后微笑着迎接死亡,临死前说些可以铭刻在历史上的句子,比如……”
“‘比如此地长眠者,声名水上书’。”伊芙琳说,“这是我最喜欢的墓志铭。我想我应该说不出比这更好的句子了。而且,将这句话作为墓志铭的主人,本意其实是怀才不遇的感叹,痛惜于自己短暂的一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此才说他的声名像是写在水上一样;事实却是,无法留下任何字迹的水面,反而忠诚地刻录下了他的一切,令他永垂不朽。作者的想法和读者解读出的内容形成了完美的反差,这不是很美丽吗?”
“我以为这句话就是指‘我的杰出成就会像地球上的水一样滔滔不绝’的意思。”希克利吃惊地说。
“我猜测他的原意应该是两种意思都有的。”伊芙琳承认道,“我只是选择了我喜欢的那个版本。”
希克利细微地笑了一下。
他忽然重新提起原本的话题,他说:“现在看来,我说错了。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不是暴风雪山庄模式。”
“哦?”
“所有的推理故事都必然存在一个凶手。我们的故事里没有凶手。”
“我不知道,雅各,也许是自杀呢。”
希克利完美地理解了她在说什么。他断然否认:“胡扯。那根本不是推理。如果那都算是推理,那……那我就是万里挑一的魔法天才。”
“万里挑一很了不起吗?”
“忘了你也是个天才。”希克利叹了口气,“天才作家,低头看看普通人世界吧,在普通人里万里挑一已经算得上是天才了。”
“那就是天才这个词被滥用了。我想要那种整个历史上都数得出来的人物才算得上是天才吧,否则的话,‘天’所给的才华也太廉价了。”
“……总之,这不是暴风雪山庄模式。”希克利拽回了话题,“我想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应该更接近另一部作品。那是我最喜欢的电影。”
“我想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伊芙琳说。
希克利望了望前面的光。它越来越亮了。而且很美。但此刻他无心关注那些光,更无心关注前方即将发生的事。
有生以来第一次,他为“现在”、“此时”、“此刻”感到快乐和安稳。但那并不是某种激情澎湃的、热情洋溢的情绪。它很安定,像白水一样清澈透亮,没滋没味,毫无新意。
然而,对焦渴了不知多久的人来说,白水是多么的甘甜可口啊。
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到底是什么呢?那是什么感情?为什么他直到现在才听到,看到,感受到?他过去的人生到底都在做什么?为什么他不去找这个?这比逃避死亡有趣得多。
逃避死亡很无聊。就像躺在病床上依赖着机器维生。人们当然是不想死的,可是,这里的“不想死”其实是对于“活得好”的另一种形容。假如一种治愈疾病的后果是失去四肢、时常疼痛、一团活肉,那么其实就很少有人能接受这样的“活着”了。
有些人以为自己能接受,但实际上他们不能。
秗E熙E蒸E骊二
终于,现在、此时、此刻,希克利能将过去听说过的、阅读过的东西,在自己的心中找到对应。他理解了他现在的感觉。
终点就在前面了。
一步之遥。
“我数三二一,我们一起说?”希克利提议。
“好啊。”
“三、二——”希克利说。
他们的声音重叠在一起:“《伴我同行》。”
稍许停顿,他们的声音再一次重叠:“你抢先了。”
伊芙琳先笑,希克利也笑起来。他们在笑声中踏入光源,伊芙琳的头轻轻搭在了他的肩膀上,而希克利心无旁骛,只嗅到伊芙琳头发里传来的柔软香气。
阳光瀑布般倾泻而下,在花海中滚动,而在花海中,尸体也如花般盛放。

墙面上有一面车轮大小的华丽挂钟。
很显然是古董钟,时间数字都是罗马字体,华丽的、有着精致镂空和浮雕的教堂针,外框上装饰着交错的花草、带叶的枝蔓,还有翩然欲飞的蝴蝶,极尽繁琐。用于雕刻的材料则是猩红的红宝石、艳丽的玛瑙、柔润如浸水的碧玉和稍许作为点缀的蓝宝石与黄金。
在如此多、如此炫丽的颜色装扮,却丝毫无损于这面挂钟的庄严肃穆。它教堂式的方正底座,显得陈旧、古朴甚至稍显粗糙。就像开满繁花的树,树干无疑也是支撑这份美感的重要部分。
布鲁斯站在挂钟前欣赏了好一会儿,终于语气微妙地问:“所以,为什么这是一间空屋子,只在墙上有一面挂钟?”
“见鬼,就像我知道似的。”康斯坦丁发着牢骚,“你怎么还没滚蛋?哥谭的传奇罪犯们给你放假了?”
“事实上他们还真给我放假了……”布鲁斯说,“再说凭什么是我走?你怎么不走?”
“这也算是我的地盘。”康斯坦丁说,“严格来说应该是我也算是这地盘里的一部分,不过差不多一个意思了。”
“我哥家也算我家。”布鲁斯挑眉,“这么说你也算我的?”
“……真他妈的。要不然你猜猜你被洗掉的那部分记忆里都他妈有些什么玩意儿??”
布鲁斯沉默了一会儿。
“……抱歉。”他说。
他没有说为什么抱歉,康斯坦丁也没有问。他们默契地忽视了这个话题,转而重新将注意力放到了那面挂钟上。
有件事是很容易注意到的。
这面挂钟没有走。指针都是静止的,永久地定格在了一个时间点上。不由让人好奇,这个时间点有什么特殊之处?为什么亚度尼斯会保留着它,将它放置在一间空屋里,这对他到底有什么意义?
“你觉得这会和他的某个前任有关吗?”布鲁斯盯着挂钟,“我猜这东西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东西。应该是意大利产的。这玩意在当时是绝对的奢侈品,大部分时候都专供教堂和达官显贵。我大略地知道亚度曾经在那段时间活动过——你觉得呢?”
“我不在乎。”康斯坦丁说。
“你不在乎?我以为你爱他呢。”
康斯坦丁微微眯着眼睛,舔着牙齿。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这面挂钟,说:“你是在假装他的家人然后跟我玩儿‘见家长’那套?”
“我就是他的家人。”布鲁斯说,“这也不是见家长——我们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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