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女奴,她们被剥夺了一切的人身自由和权利,四个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奴隶不能与其他等级通婚,换句话说,她们的孩子不会被允许生下来,奴隶也不需要光明神的赐福。
不得不说,谭昭给自己找了个苦差事,看完一整份名单,他的心情反正是挺差的。
“你怎么了?那个疯子惹你了?”
谭昭摇了摇头,又让系统把重点关注的名单划分出来:“只是看到了一些不太叫人高兴的事情,修尔,你知道光明神殿具体的选拔方式吗?”
修尔挑了挑眉:“怎么,真要送伊凡去光明神殿学光系魔法?”
“当然不是,只是好奇而已,这个大陆上有风系家族,暗系家族,连特殊的雷系、召唤系都有传承百年的贵族,可偏偏,光系却没有,你不觉得很反常吗?”
“反常吗?”魔龙不解,“光暗两系,是魔法天赋中最稀少也最强大的天赋,我们魔龙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天生就是暗系魔法师,而且谁说没有的?”
谭昭有些好奇:“有吗?”他怎么没听说过?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光明神殿不就是大陆第一光系家族。”只是不以血脉传承而已。
谭昭:……你这么说,感觉也没什么问题。
“而且光系很特殊的,虽然光明神殿从没有对外公开过,但据我所知,哪怕人类幼崽的父母都是光系魔法师,小孩遗传到光系天赋的可能性也趋近于0。”修尔其实蛮喜欢讲光明神殿坏话的,“换句话说,光系是不能遗传的。”
“居然还有这种事情?就它一个特殊?”
“是的,按照最正统的说法,光系天赋需要光明神的赐福,而不是简单地依靠人类普通的血脉传递。”
听上去更像是信徒编来搪塞自己让自己虔诚的借口。
“你知道为什么大陆上的人类会如此信奉光明神吗?”
谭昭好像猜到了一点:“是因为,光系天赋出现的随机性?”
“bingo!答对了,因为光系天赋不会像执政者一样只垂怜高贵的贵族,它会出现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哪怕其他的天赋也会出现在普通人身上,但它们也只看得到光系。”修尔颇为赞叹地开口,“因为普通人哪怕身有魔法天赋,想要晋级也只能依附贵族,成为贵族的走狗,但光系是特殊的,身怀光系天赋,可以让人一步登天。”
原来,这才是大陆上没有光系家族的根本原因。
所以,换句话说,让艾莲娜未婚先孕的“渣男”,可能是魔法师,可能连魔法师都不是。
……范围突然又扩大了呢。
谭昭看了一眼修尔,然后露出了一个生无可恋的表情:“谢谢你朋友,你一句话让我一天白干了。”
“……”修尔觉得自己是无辜的,他这么体贴,难道不值得请他喝杯酒吗?
但人家是酿酒师,魔龙表示自己脾气还是非常好的:“朋友,你是遇上了什么困扰吗?还是说,你还在找伊凡的生父?”
谭昭点了点头:“你有什么好方法吗?”
“或许,你可以试试血脉指引魔法,伊凡的生母出生在索尔福德,强大的魔法师可以在大区域内搜索与伊凡体内具有相同血脉的人,除开卡托夫,如果还有其他的人,大概就是你要找的人。”
那么问题来了,谁会这种强大的血脉找人魔法呢?
“不过这种魔法非常冒犯人,索尔福德的贵族大多数都能感知到这种魔法,所以……你可以试试找那个疯子。”毕竟在索尔福德,没人会愿意得罪一个哈利迪,尤其是这个哈利迪叫雷戈的时候。
谭昭想象了一下画面:“谢谢,这可真是一个馊主意。”
魔龙摸了摸自己光泽亮丽的头发,讪讪道:“或许,你应该查一查七年前伊凡生母接触过的人。”
“查过了,就像卡托夫说的那样,除了庄园里的仆人,连一只男蚊子都没飞进去过。”
……谈话忽然陷入了僵局,谭昭想了想,还是按照原计划出门,去看看他名单上重点圈出来的几位女孩子。
“你要出门?”
“嗯,伊凡就拜托你照顾了,晚饭前回来。”
谭昭也懒得走门,直接从露台跳了下去,为了缩减时间,他用上了风系魔法,不愧是赶路最佳伴侣风系。
第一位姑娘叫琳娜,出生在索尔福德边境,她虽然是平民出身,却很早被亲生父亲卖给了庄园主,后来她成为庄园主家小姐的女佣,因为一起长大的缘故,好心的庄园主替她负担了检查天赋的银币。
琳娜非常幸运地觉醒了魔法,索尔福德有法律规定,魔法师不能为奴,所以在觉醒天赋的刹那,琳娜又再度获得了平民身份,但她并没有离开庄园主的庄园。
相反,她在庄园主的资助下学习魔法,在成年后,周旋在当地的贵族公子身边,但她深谙钓系精髓,从没有叫任何男子得逞过。
除了最后一次,她忽然怀孕,她自己声称是别人诱奸了她,但庄园主不相信她的话,将没有利用价值的她赶出了庄园,琳娜于是离开了名利场,回到了出生的小镇。
但琳娜并没有活下来,反而是她的孩子活了下来,谭昭是来见那个孩子的。很快他也见到了那个孩子,是个没有天赋的普通人。
他让系统记录下来,然后去见了第二个姑娘,这位姑娘还活着,但因为女奴的身份,那个孩子已经没了,但系统标明,这个叫卡莉的女人生过一个孩子,她并没有被堕胎。
系统不会出错,那出错的就是人了。
谭昭费了点功夫,找到了那个活着的孩子,唔,又是贵族家偷梁换柱那一套。
紧接着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都没有什么值得可说的地方,直到谭昭看到了一个可疑的魔法阵。
他在名单上着重圈了一下,这个姑娘叫菲莉,是一个索尔福德的小镇女孩。小镇比格玛镇繁荣一些,但非常闭塞,菲莉独居,且并不受镇民喜欢,大家都叫她孤僻的菲莉。
菲莉对此,也是逆来顺受,毕竟她只是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魔法天赋。
所以哪怕菲莉突然怀孕,也没有人注意到,事实上当谭昭找过去时,镇民都认为菲莉是个没人要的老处女,哪怕是镇上最低劣的懒汉都不愿意去求婚。
谭昭在这之前,见到的几个姑娘哪怕样貌不出众,也绝对周正,但在镇民口中,菲莉是个满脸胎记的丑陋女人。
凡事反常即为妖,谭昭跟人打听了菲莉住的地方,就直接动身前往。
这其实是名单最后一个了,天也已经黑透了,谭昭本来都打算回去了,但该死的强迫症让他留了下来,然后……对,他承认他的运气很差了。
系统:大海捞针对你来说,其实是得捞起最后一根针,下次你要不从后往前找?
[有没有一种可能,运气它也非常灵活变通呢?]
……那没救了,你还是拖走吧。
“统子,你说独居女子是隐藏魔法大佬的可能性,有多少?”
第214章 骑龙找爹(三二) 你猜我信不信。
菲莉是弃婴,大概是因为样貌丑陋,镇上的居民都不愿意收养她,收容院的人看她可怜,就养了她一段时间门。
但菲莉从小孤僻,且个性非常古怪,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菲莉就离开了收容院,一个人独自在镇外的小木屋生活。
单从菲莉的成长轨迹看,她跟魔法没有丝毫的关系,甚至小镇上唯一的魔法师,也从没有遇见过她。这么一看,这个魔法阵的存在就非常微妙了。
这个魔法阵是护佑魔法,且设阵的人应该魔力很强,所以谭昭大胆猜测,或许是抛弃菲莉的父母又回到了镇上,虽然没有带走她,但留下了这个保护的魔法阵;又或许是过路的好心魔法师,看菲莉一个女孩子独居不容易,就偷偷当了一回心软的神。
系统:……我觉得你越猜越离谱,虽然我没有证据。
[明明是合理猜测好不好,你是不是想听我猜,这个魔法阵跟她生下的那个孩子有关?]
系统:谢谢,我没有这么想。
[其实想要知道是谁设下的,有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
系统:什么办法?
谭昭说着,抬手就是一个风刃魔法,“咻——”地一下飞过去,直接就将魔法阵击穿了小半。
系统:你在干什么!!
[这就是那个简单的办法。]
谭昭的力道掌握得非常精准,他的风刃肯定能够惊动魔法阵的布阵者,但它依旧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门,换句话说,如果布阵的人在意菲莉,那么有非常充足的时间门赶过来。
系统= =着脸:咱就是说,万一菲莉自己就是隐藏大佬呢?万一人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平凡人,跟你的猜测没有半毛钱关系呢?
[我这不是相信你的调查水平吗?]
白纸黑字写得这么明明白白,再说了,他刚刚透过窗户已经看到菲莉本人了,就像系统调查报告上写的那样,是个没有半分魔法波动的普通人。
至于破坏人家魔法阵的事,要是猜错了,他就偷偷回来给人修补好,保准叫人看不出来。
系统:……你熊的。
谭昭干了件坏事,又用灵力阵法在附近插了个眼,等了大概半个小时一点动静都没有,干脆就回琼斯酒店陪伊凡吃晚饭了。
伊凡最近的生活非常规律,早上起来冥想魔力,吃过早饭,就和斯塔一起学习大陆文字,一直到接近中饭的时间门,斯塔会教他一些大陆常识,吃好中饭,会有一段时间门的午休,午休起来后,就是魔法实操课,他对新魔法棒的使用非常小心爱护,以至于有些时候有些顾此失彼的感觉。
但这可是一百金币啊,伊凡心里知道它只是一个入门魔法的简单工具,但……行动上暂时还无法克服这个障碍。
而且,不用魔法棒他也能施展魔法,一些简单的暗系魔法他也能用得很好了。只是他体内的光暗魔力似乎非常通人性,在知道他力量有限的前提下,他最近比较注重暗系的学习,暗系就立刻猖狂了起来,要不是他非常小心,差点就让光系被暗系欺负了。
伊凡有些愁,它俩怎么就不能和谐相处呢?
“咦?你家谭叔叔还没回来吗?这真少见。”斯塔看向讨厌鬼修尔,“你知道,谭叔叔去哪儿了吗?”
“怎么?你想跟他出去冒险?”修尔这问话,显然是不怀好意。
可惜,斯塔已经深谙此道,根本不踩这个坑:“还冒险呢!你说说你,说好的当我监护龙,让我见识大陆的人心诡谲,现在呢?成天待在酒店里学习,这和在族中有什么区别!”
修尔:……“看不出来,你还满腹怨气呢。”呵,要不是因为被疯子缠上,他早就离开索尔福德了,晦气。
伊凡拿着汤匙眨了眨眼睛,识趣地没有掺和进魔龙的对话。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当然和走的时候一样,他也是从露台上来的,毕竟……酒店的侍从真的很烦,从下面上来走扶梯实在太费时间门了。
“嗨,朋友,今晚吃什么?”
修尔见到人跃上来,直言道:“谭,你跟某个疯子学坏了,一位绅士,不应该从露台进来。”从露台进门的,不是入室的强盗,就是偷情的奸夫。
谭昭摸了摸鼻子:“其实,我也不是什么绅士。”
晚饭吃炭烤牛肋排,配的红酒酱,还有一些蘑菇汤和面包,平心而论,琼斯酒店的食物做得已经领先大陆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水平,但……谭某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中菜胃。
再这么下去,他都要吃瘦了。
晚饭结束,是谭昭惯例检查功课的时间门,等将两个小崽子哄睡着,他从房间门里退出来,就看到某个疯子又不请自来了。
而且见到他第一句话就是:“谭,我饿了,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我想吃那个好吃的肉饺汤。”
馄饨面这三个字,你是一个字都没记住啊,谭昭心累地拉开椅子坐下:“怎么,不顺利?”
雷戈就蹲在窗户上,两条大长腿有些委屈地支棱着:“恰恰相反,非常顺利,有那个半精灵小丫头的出面,彼尔德很快就能乱起来了。”
……那你怎么看着,心情不太好的样子?当然了,这只是他的感觉。
谭昭的馄饨面库存已经不多了,等办完事情回小渡口,他得去找宋馄饨紧急补货,但看在对方暂时还是伊凡便宜老师的份上,这份馄饨面他给了。
“没有酒吗?”
“爱吃吃,不吃滚。”
……好绝情哦,雷戈坐在椅子上,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半点看不出是第二次用筷子这种进食工具。
修尔就在隔壁房间门,听到外面的魔法波动,转手就糊了一层隔绝魔法,算了,打又打不过,眼不见为净吧。
雷戈看了一眼身后,露出一副无情的模样:“修尔阁下,似乎很排斥我来哎。”
谭昭抱胸:“嗯,你知道就好。”
感觉谭这家伙越来越不客气了,但雷戈眼珠子转了转,又黏了上去:“谭,其实我这次来,是来履行承诺的。”
谭昭狐疑:“真的?”
“虽然你家小孩身上有我不喜欢的光系天赋,但仔细想想,也不是他能决定的事情,既然我喝了你的酒,帮他学习一些简单的黑魔法知识,还是办得到的。”况且他能猜到那小孩,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哈利迪的血脉吧。
谭昭打了个哈欠:“你这话正常的,让我不敢相信你话里的半个字。”
雷戈:……怎么,我不发疯还不正常了?
“好吧,我只是跟劳伦那家伙要了一个内部教学的学生名额,看你意愿了,毕竟我推荐的孩子,估计会受到整个哈利迪的关注。”雷戈不装了,显然他的好处不是谁都能拿的,“哦对,劳伦就是哈利迪那个罗里吧嗦的老头子。”
哈利迪家族有你,真是它的福气啊。
谭昭点了点头:“好的,我会考虑的。”
“什么?这么好的机会,你只是考虑一下吗?你不会还要问过那个小孩子的意愿吧?谭,你这样养小孩是不行的!听我的,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已经可以随便摔摔打打了!”只要摔不死,就往死里摔啊朋友!毕竟他就是这么过来的,看不得别的小朋友这么幸福,雷戈阴暗地想。
谭昭站起来,刚准备送客,他在菲莉家插的眼被人触动了,这说明他钓的鱼上钩了哎。
“哎——你去哪里?我也去!带带我!”
谭昭跑得更快了,但雷戈这个疯子嗅到一点血腥味就根本甩不脱,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漆黑一片的小木屋前。
“有点意思,老熟人啊。”
谭昭有些惊愕:“你认识?”
雷戈眼底一片冷冽,透出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死物:“光明神殿最臭名昭著的老鼠,格兰尼治。”
又是一个陌生的人名:“展开说说?”
“没什么好说的,有他在的地方,往往不会发生什么好事。”雷戈说完,语气忽然雀跃起来,“但这老鼠今天居然落单了,那就不要怪我了。”
艹,这货又开始发疯了!
一眨眼的功夫,身边的疯子就消失了,谭昭只能立刻跟上去,他的动作其实根本不慢,但雷戈这家伙的黑魔法早就比他更快出发,等他进去,两人已经打了起来,甚至直接把小木屋掀破了半边天。
至于小木屋真正的女主人菲莉,她已经晕了过去,光洁的脸曝露在月光下,根本不是镇民口中丑陋可怖的女人。
很明显,不是谭昭想要过分联想,而是……光明神殿出现得太巧合了。
不管是艾莲娜还是安杰丽卡,亦或是眼前的菲莉,太巧合了,谭昭不相信这世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或许他调查得还不够多。
谭昭用风系魔法将菲莉包裹起来送到屋外,看着不远处已经压着人打的疯子,忍不住有些头疼。
系统:头疼什么?
[我怕这疯子没轻没重,直接把人杀了。]
系统:你居然要见死不救?
[这不是没能力嘛,太远了。]
系统:……你猜我信不信?
第215章 骑龙找爹(三三) 虔诚的信众。
光明神殿有很多见习主教、主教、大主教,但能穿红色法袍的红衣主教,却只有四人,除非其中有人死亡,不然绝不会增补。
换句话说,除了教皇和圣子,红衣主教称得上二人之下,并且因为圣子年幼,多数时候是命令不了红衣主教做事的。
毕竟四个红衣主教里,魔法等级最低的格兰尼治都是初阶魔导师,而这已经是十年前公布的数据,十年过去,哪怕没有进阶,魔力也肯定有所增长。
最主要的是,哪怕格兰尼治在四大红衣主教里垫底,但论战力他却并不是垫底的那个,能被雷疯子形容为光明神殿最臭名昭著的老鼠,他的攻击手段显然……非常恶心人。
光系魔法,最广为流传的功能就是净化和疗愈,但这显然是大陆居民的片面认知。事实上,光系魔法也有很强的攻击性,特别是对于黑魔法和亡灵而言,它在白天甚至能够借助日光直接杀死黑魔法师。
当然,现在是夜晚,是黑暗魔法最盛的时刻。
但哪怕如此,但凡有一丝光芒,眼前这只滂臭的老鼠就可以直接藏匿起来,最恶心人的是,哪怕雷戈可以用黑魔法笼罩住整一片的区域,这只老鼠还能自己析出光芒,作为藏身的地方。
阴沟里的老鼠都没有这么会躲的!
这是光明神殿保命的老把戏了,雷戈前几次遇到这只老鼠,都和伯格明斯那个小眼睛待在一块,两人一个躲一个放阴招,就想从他手里挖出翡金羽石。
他好心把人放了钓大鱼,谁知道这么沉得住气,反正现在翡金羽石也不在他手上了,杀一只老鼠庆祝一下,应该不过分吧?
格兰尼治感受到了极其强烈的杀意,他身材矮小,兜头的红色帽兜将他裹得严严实实,上面有光明神的祝福,按理说哪怕这疯子比他高出一大阶,也绝没办法立刻杀了他。
他只要撑到伯格来就行了。
格兰尼治心里安慰着自己,随后将周身的光芒收缩得更加小,然而哪怕如此,凛冽如同魔鬼一般的声音还是响在了他的耳边:“哎呀,我找到你了!”
格兰尼治心中袭来无限的恐惧,这一刻他察觉到了死亡的来临,可躲不掉,完全躲不掉!他惊恐地看着强大的黑魔法将他包裹起来,剧烈的疼痛传到他的脑子里,他重重地跌在地上,四肢已经向反方向蜷缩。
“哎呀,扭错地方了,应该照着这里才对!”雷戈心情甚好地一脚踩在格兰尼治的老脸上,“你通知伯格明斯了,对吗?”
格兰尼治心里充满了愤怒,同时也充满了惊恐,他可是光明神殿的红衣主教!怎么可能——
雷戈欣赏着自己的杰作,竟发起了善心:“我猜你肯定通知了,你可是他最忠实的拥趸,某些时候我看你俩跟连体婴儿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情意深重呢!”
“你——”格兰尼治猛地吐出一口血来,差点儿没直接窒息而亡。
“啊呀呀,难不成是我被我说中了?你们竟然是这种关系?我记得光明神殿可是禁止同性相爱的啊,突破伦理和教义,啊,我都感动了呢。”雷戈摸了摸并不存在的鳄鱼眼泪,“本来我还想说,他不会来找你的,但既然你俩是这种关系,那么可能还是有那么百分之一来的可能的。”
谭昭就是这个时候过来的,一过来就听到了非常劲爆的后半句话:“什么?什么关系?能说给我听听吗?”
雷戈当然非常愿意啊,毕竟管他真不真呢,他很会造谣的。
格兰尼治气得都翻白眼了,他试图再聚起光系魔法,可惜还没开口,就直接被雷戈踩灭了。
谭昭:……好惨。
系统也默默+1:其实,你可以救他,然后你就能借他的渠道,进入光明城了,你头疼的伊凡教学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可我救他,良心会痛,你看他身上背的罪孽,邪剑仙来了都得吸两天。]
系统:……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幽默?
[倒也没有,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今天夜晚的风格外寂寥,不知几时,天空中忽然飘起了小雪花,雪下得很小,却也很有存在感,普通人昏迷在寒冷的野外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谭昭刚要回头去找菲莉,菲莉就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了。
她有一双动人的、如同宝石般的蓝眼睛,此刻她站在雪中,一身白色的斗篷,竟像是北境森林里会蛊惑人心的雪妖一般。
很美,至少是谭昭来到艾泽大陆见过最美的人,无关性别,较之出尘淡薄的精灵,她的美是生动而富有活力的。
“求求你们,不要杀他。”菲莉动容地哭了起来,“光明神会降下愤怒的。”
菲莉很美,但雷戈不用眼睛看人,美丑在他眼里也没有任何意义,他会给感知到的魔法师标注各种各样的奇怪绰号,但普通人?抱歉,他的眼里没有普通人,只要不主动伤害他,雷疯子只会当他们不存在。
这是他的傲慢,也是他的仁慈。
“谭,刚才有人说话吗?”
扔给他善后是吧,谭昭看了一眼哭得更动容的女人:“没有,那是风雪即将来临的声音。”
系统:你还挺会一语双关的嘛。
风雪愈大,可惜伯格明斯的身影一直都没出现,格兰尼治心里原本是笃定的,可随着时间和生命力的流逝,他开始恐慌。
怎么可能呢?伯格没有理由不救他!他知道那么多秘密!伯格就不怕他全部说出去吗?
“真可怜,你可真是一只可怜的臭老鼠啊。”雷戈用咏叹调般的语气说着,“大陆上敢跟你们光明神殿作对,又能动手杀你的人,除了亡灵法师,就只有我啊,你说伯格敢来吗?他哪怕请动了班廷那个老家伙,也救不了你!”
“可惜了,不过你要是还眷恋他,要不要试试成为亡灵?光系魔导师亡灵,我也还是头一次见呢,真想见见啊。”
疯子!这个疯子!
格兰尼治眼睛里充斥着怨毒,此时此刻,他的红衣沾满了尘土和血水,哪里还有半分圣洁不染的模样啊。
谭昭见此,立刻懂事地上前唱红脸:“诶,他好歹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红衣主教,这么杀了倒也可惜。”
“哦?是吗?我看不出他哪里受人尊重了。”
谭昭指了指一直虔诚唱诵、默默哭泣的美丽女子:“眼前就有一个,你不知道,她叫菲莉,是一位可怜的女子,若不是他为她撑起的魔法阵,恐怕她早就没命了。”
格兰尼治疯狂点头,对啊对啊,只要能活着,他就能想办法逃出去!
“居然还有这种事?”雷戈状似犹豫地想了想,“没想到光明神殿偶尔也做做人事啊,可是他得罪我了,而我不怕得罪伟大的光明神。”
两颗心立刻又被吊了起来,谭昭听到菲莉的唱诵更加快速了。
“其实,他还做过一桩好事。”谭昭指了指地上的人,略显犹豫地开口,“事实上,很早以前我路过这里,曾经看到了身怀六甲的菲莉女士,当时我还以为,她被人欺负,未婚有孕,谁知道竟然看到了光明神殿的人出入此处,而且还非常善心地替她接生,我当时看得真真的,那孩子非常健康。”
哦,这个故事编得可没有他造谣的精彩,雷戈意兴阑珊地刚要接触,谁知道居然在格兰尼治的眼睛里看到了惊恐!
是保密魔法!谭的话触发了格兰尼治身上的保密魔法!这么高等级的保密魔法,绝对是大魔导师设下的!
大陆上的大魔导师,除了他就只有班廷那个老东西了。
雷戈整个人都陷入了亢奋,眼看着格兰尼治要被保密魔法反噬而死,他直接倾注了体内所有的魔力用以延缓格兰尼治的死亡:“说出来吧,你都要死了,说出来吧,只要你说出来,我就替你杀死伯格明斯,怎么样?”
“他对你见死不救哎,你对他那么好,他却背叛了你,光明神不会替你复仇,但我可以,你知道的,我是个疯子,却是个非常遵守诺言的疯子!”
格兰尼治的脸色已经完全涨红,四肢开始不正常地抽搐,他体内的魔力也在迅速地收缩,顷刻之间他老了不止十岁,但因为雷戈的魔力,他居然还勉强卡在要死不死的状态。
他瞪大了眼睛,眼睛里全部都是血色的狰狞,就在他接近死亡的刹那,他无声地说了一个词。
雷戈感知到了,谭昭也看到了。
那个词很简单——son,在光明神殿只代表一个人,那就是圣子。
下一秒,格兰尼治再也无法抵抗保密魔法的强力反噬,居然原地直接炸成了一团光芒。
然后雷戈已经顾不上格兰尼治了,他转头第一次看向了身后哭泣的普通人,看他发现了什么,一位可怜善良又柔弱的母亲,她是圣子的母亲。
“谭,你真是我的幸运神。”他忍不住感叹。
谭昭:……晦气,真晦气啊。
于是他非常认真地开口:“请你收回刚才那句话,还有,不许伤害她。”至少,他没有在菲莉身上,感知到任何负面的东西。
很微妙,菲莉是一位光明神的虔诚信众,她身上拥有非常纯粹的信仰力量。
第216章 骑龙找爹(三四) 虔诚的信徒。
在封建、秩序森严的社会体系下,信仰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必须的、是不可或缺的。
谭昭经历过很多古代位面,百姓有信仰佛教、虔诚礼佛的,也有叩拜三清、问道自然的,当然还有很多神明庇佑,甚至野神家仙,归根结底,信仰一说,是人们自身无法完成心中的许愿、不得不寻求神佛的垂怜。
说穿了,这是一种简单的“信念转移”,因为自己无法办成的事,神可以办成,并且因为神无所不能、地位超然,但祂又怜爱世人,只要将“信仰”奉上,神终有一日会看到他们的苦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