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就不该是美貌值top—— by白夏昼长
白夏昼长  发于: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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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出来,仅仅巡游私访,不是贪图享乐。”赵懿目光平淡,皱纹白发减损他的俊美,却添了无数的沉稳仁慈,而经年累月的尊贵威严很是让人不敢仰视:“居安思危,为忧患生。”
“可,您已经许久不曾同乐过,即使是中秋家宴,你也只是匆匆吃了几口便走了。”赵邢劝说,苦口婆心:“您已然许久不曾休息过了。”
“朕自有分寸,倘若你想去,那你自己前去。”赵懿挥了挥手,眉头皱着,不理会他。
“……”赵邢脸色上闪过懊恼,留恋地回头看了一眼,抬腿想要跟上,却一转眼瞥见灯火最旺盛处,有清丽美人穿着瑰色皎纱碧,在暖色光幻里高高举起手里的无面神明像,笑得眉眼弯弯,好似天上落入凡间的小仙女,一众百姓围着她欢呼鼓掌,她站在人群最高处,同最大的无面神明像站在一起,他看迷了眼,兴奋道:“皇叔!你看,这是苏家嫡小姐,天下第一美人,是不是天香国色,绝色嫣然?”
“果然精通诗书,居然能在婆娑节灯会上一举夺,赢了神明像。”
苏家的字眼闪过,赵懿顿住脚步,眉眼微微松开,回头顺着赵邢的目光看去,却第一眼看见那盏如玉尊华的无面神明像。
眉眼彻底松开,甚至隐隐柔和。
神明像身边的小姑娘确实活泼漂亮,但却是比不上她长辈的毫分。
“这就算绝色?”赵懿开口,摇了摇头:“没见过世面的,清秀而已,竟然就成了第一美人。”
赵邢诧异回头看了赵懿一眼,有些惊讶向来不理会琐事的赵懿居然会开口评价,而且如此不屑,这简直犹如天方夜谭。
“你信不信,有一个人纵使不穿华服锦衣,不参加灯会,仅仅只是站在台下,最后的奖品还是会被人心甘情愿地送到他手里?”
“只为了讨他欢心?”
“这……我不信,这好不容易赢来的,怎么就可以随便给呢?”赵邢表示质疑。
“这是你无知的缘由。”他十几年来,在记忆里从来沉稳严厉的皇叔,却显露出幼儿一般极其骄傲幼稚的表情,自豪道:“也是,你没见过,难以理解也是正常,他是个千年难出的人间绝色。”
“是你命不好。”赵懿说道,目光灼灼,眼眸里映着灯火融暖,貌似看着台上的少女。
“这……”赵邢无言以对,好奇赵懿分明贬低苏家小姐,然而却目光热切,温柔深情,他循着赵懿的目光望去。
却发现他是在对着那尊无面神明像。
专注而认真地看着,目光扫荡每一处,眷恋缱绻不舍的。
赵邢这时才看见,从长久以来犹如草木坚石的人有了那么一点人味,有喜怒哀乐,欢喜幸福,甚至缠绵而温柔的。
似乎这无面神明像对赵懿而言意义非凡,他试探着问:“那这人……是谁?”
“朕的妻子。”赵懿收回眼神,眉眼闪过落寞,随即被收敛住,他抬头继续往前走。
“?”赵邢疑惑。
赵懿没有后宫,坐在皇位上几十年,一无后妃,二无后嗣,这大齐皇后是什么时候的事?
国典上从未记载过。
他还是疑惑,赵懿却已经走远,他即刻跟上,两个人又走了一段,赵懿停在一处小摊边,目光深沉,陷入沉思。。
买的是刚出炉的荷花鸡,上面还裹着热腾腾烧灼的黄泥,在光下冒着热气,摊主看他们穿得非富即贵,热情慷慨地向他们大肆宣扬自己家的荷花鸡。
“要买吗?”赵邢问,伸手就要掏钱,赵懿却回绝:“罢了,该吃的荷花鸡吃不到,他人的再好,也始终不是想吃的那份。”
“还是不吃的好。”赵懿收了眼眼神,抬腿要继续走,突然有人弯腰小步疾驰而来,恭敬说:“启禀皇上,李敦庭想要见您。”
“……”赵懿垂眸,回头看了眼繁华喧闹的京城世间,人人手中的无面神明像犹如一场慈悲降临于人间,他抬腿离开:“走,去太狱。”
向来关押京中重罪犯或者官员权贵的太狱已经数年不曾打开过,所需狱卒也不过寥寥,空荡寂静,人人几乎以为太狱已空。
却无人知晓,在太狱最深处有一间暗房,藏匿于深厚墙壁内里,暗无天日,无窗无门,终日潮湿沉闷,里面关押着五十年前叱咤风云,权倾天下的摄政王。
而这五十年过去,留下的,不过是个驼背瞎眼,半张脸被虫蛊啃食殆尽,四肢蜷缩萎靡的狼狈的老人而已。
赵懿打开机关暗门,里面沉闷得骇人,里面正在用破碗盛水喝的驼背老人迟钝地听了听,很艰难地才抬起眼看见门外泄进来的光线,嘶哑开口,笑道:“来了?”
“你想要做什么?”
“我梦见他了,梦见五十年前,你我都还风华正茂的时候,他俊美绝色的样子。”李敦庭却顿了顿,语气恶毒起来:“在梦里你也要和我抢他,你说你喜欢他喜欢得恨不得用江山来换,嘴脸还是我最恶心的模样。”
“知道朕为何会来见你吗?”赵懿顿了顿,说:“又是一年婆娑节,朕总得看看你过得如何,教你沾沾喜气。”
赵懿眼神冷漠,道:“你却还想寻死?只可惜,朕不会让天下有平白无故丧命之人,尤其爱护,残废侏儒……””
“这五十年,我那一天不是寻死?”李敦庭嗤笑,声音像是锯子割绳子,他说:“将我用作药人,五十年,上百种毒药疫症都在我身上用药。”
“当年血蛊,只怕叫你恨得早已入了骨。”李敦庭却忽然笑得嚣张得意:“只怕你这五十年也是再无欢愉可言,我又有何惧。”
“能得你赵懿苦痛如此,也不枉我受了这么多罪。”
“你叫朕来,只是为了说这个?”赵懿言语平淡,却有又道:“是再无欢愉可言,但是他同我交代许多事,最起码我有事可做。”
“你同他,只怕他连死都不愿意见你。”赵懿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李敦庭大笑,却笑得凄怆,狭小暗房仓室里回荡他的尖利笑声,狰狞吓人。
“你放心,朕还是不会叫你死了,朕只会教你在有生之年继续用命积攒功德,好好赎干净身上的罪孽,造福百姓。”赵懿说道:“朕很是乐意世间残肢断腿之人,可以康复……”
“你赵懿,终究残暴至此……哈哈哈哈哈哈。”李敦庭完全无惧,还是大笑:“罢了,就当我可怜你,我告诉你,你同我没有任何区别,都见不到他。”
“他……从来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李敦庭说:“他死了,是走了,和你我都无关。”
“何意?”赵懿皱眉,李敦庭却已癫狂,浑身打颤,在阴暗里蜷缩成一团。
赵懿问不出结果,自己转身离开,眉头皱了一路,回到皇宫后,却一路走到了昭华殿,昭华殿寝殿里,奉着一尊白玉雕琢而成的无面神明像,被摆放在案桌上,由上至下地俯视。
赵懿情不自禁地估抚上无面神明像的脸,指腹缱绻温柔地勾勒记忆里的轮廓痕迹。
无面神明之所以无面。
因为在苏佑走之后,无人能画出人间绝色。
再好的走笔雕刻,也不过是粗劣难堪,口述描述从来都偏颇至极。
他极其后悔,怎么就连一张画像也不曾有过。
教他,空想了五十多年,而今年华老去,他也只剩下一身枯槁,记忆模糊不清,随着长远得几乎捉不住的时间逐渐离去。
他纵使悲痛,却无可奈何。
他对着神明像喃喃自语:“李敦庭说,死后你也不会同我在一起。”
“你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是不是说,你还活着。”
赵懿还想说话,喉头却涌出腥甜,他猛然吐出一口鲜血,溅了一地,身体抽力,径直跌倒了下去,他抽气了许久,才缓过劲。
五十年的堆积劳累,抑郁成疾,早已经毁了所有的康健壮硕,他已然油尽灯枯,犹如朽木,只不过强行用药理压制而已。
而今入骨思念爆发,犹如水坝决堤,顷刻间毁了苦苦维持的表面。
赵懿缓了一口气,却还强撑着身体,伸手探出,想要摸上无面神明像的脚踝,指尖溅上血色,皱纹连片,他渴望又瑟缩地摸上小小的脚踝问:“你是不是……还活着?”
“那,怎么不来,看看我?”
“你过得好吗?会不会喜欢别人?”
“我……我有些想念你。”
“回答我,好不好?”
他的神明。
神明啊,来救救他,看看他吧。
赵懿手臂没了力气,垂下而落,他缓缓闭上眼目,一点血色沾染上白玉像,落在面颊处,像极了血泪。
秋意渐凉,晚风重夹些缕刺骨寒意,凌厉得剖着衣料,似乎要深入人的肌理,冷彻入骨,白衣白发的老人攀爬崎岖山路已然很是艰难,走一步就要歇下喘气。
他一步一步地在深重夜色里,就这月色光华向前攀走,年轻修长白皙,只有略微薄茧的手已然斑驳,他背着包袱,撑着重量继续攀爬,直到日升月落,黑暗尽退,凌晨微时才到山顶,他找了一棵树停下,潦草坐下,却吃力细心地将包袱打开,铺在地面上,才将里面的牌位和无面神明像安然立住:“只剩下这君山的日出不曾看过了,这大齐北疆的江山万里,我都给你了,可还满意?”
牌位上,赫然写着,林端妻苏佑的字样。
林端目光凝视放远,看着天边处苍白却逐渐弥漫而开的薄色,良久,勾出轻笑。
当初,他满头乌发随着所思所念一夜白发,他一朝心死,又回到了当出无心无念的祈国圣子。
赵懿曾在大齐军出发前问他:“想回大齐吗?你若回去,你便还是大齐的国师。”
林端摇头回拒,背了包袱,说:“臣向苏家要了他的八字生辰,他想去看万里江山,臣一心只想带他去看。”
“臣……已无救世慈爱之心。”林端说得平淡,心绪里再无悲悯:“再也做不回国师了。”
这天下世人用尽了苏佑一身鲜血,他已然再无救世的心思。
他只恨这人世。
赵懿沉默良久,视线扫过包袱,才艰涩道了一声:“好。”
“替他看看,他想要的海清河晏。”
“是。”
林端背起包袱,转身离去,那日一别就是五十年未见,他带着苏佑走遍了北疆大齐,九州大地,步履不停,风雨无阻地奔袭流转,看遍了山河烂漫,人间万象。
他用脚步丈量了山河表里,终于在最后,差了一场君山的日出不曾见过。
这君山的日出极为有名,气势磅礴而缭绕转腾,犹如天神降落,气势而升,往常必然是要有许多游览者前来赏玩的,今日是婆娑节,各地都置办灯会,这才让他捉了空,可以一人攀爬上来,看这满山光辉。
太阳高升,旭日照暖,寒意被驱散,朝霞漫开绚烂光色,青绿相接,枝丫摇曳,正是一年丰收好时候。
林端将牌位收揽进怀里,疲惫地靠在树背上,有些虚妄地想。
这算不算一场与子偕老。
他缓慢地阖上眼眸,双手失力松开,无眠神明像掉落在了他的手心里。
北方寒意侵蚀得比南方更早,几乎寒意摧折得凌厉,在空旷辽远的平原上肆虐,草植枯黄,深夜里就落了霜,月光奔袭旷远,草原人在部落中心处庆祝秋节,在篝火最盛的中心处,供奉着一尊无面神明像。
一众人绕着这尊神像跳舞,祈祷,笑容洋溢着欢悦幸福,中原来的丝绸布缎珠宝装点的女人更加姣美,牛羊肉丰盛成山,自北疆大齐互通贸易后,几十年以来骁勇健壮的草原人也修习了中原种种传统手艺,修生养息,年岁和乐肥美。
一众人欢愉热切时,有人通传高喊,顿时镇住他们的喧闹,众人纷纷停下,目光热切地看向宴席高位处。
传说中如同鹰如同狼的前任可汗王已然老去,却仍然眼神尖锐凌厉,气势威严,径直走上位后,挥了挥手,随众人继续热闹庆祝。
其实阿穆罕去年就已经退位,可汗王位给了他的侄子,但是他功绩伟大,仍是最收爱戴的可汗王,独自高坐在最高位上,现任可汗王也需得坐在右下角,恭敬地敬酒,他眼神微动,也只是略微的瞥过,回敬。
有个垂髫幼童自小钦慕前任可汗王,觉得他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今日秋节他可以近近观看,满心激动澎湃,然而却瞧得近了,只看见他一人独身,斟酒满杯,气势威严,人人都敬爱他,却无人靠近他。
他看着,居然只觉得这样的大英雄很是寂寞。
他的父亲身边从来都是有他妈妈的。
“妈妈,为什么……老可汗王身边没有吉桑呢?”幼童问道:“可汗王已然有了四五个夫人了。”
“他都没有孩子吗?”
“嘘,不要多说。”妈妈捂了孩子的嘴,警示道,可随即她又松开了幼童的嘴,说:“可汗王是眼光锐利,世间凡人难进他的眼!你以为没人想要嫁给他?当初草原最美的姑娘还在十六时看了可汗王四十岁英姿一眼,就非他不嫁,以命相逼!”
“哦,这样啊。”幼童又问:“那他喜欢什么样的?连草原最漂亮的姑娘他都不要……”
“这我就不知了。”妈妈顿了顿,又又有些不确定地说:“我听我妈妈说,五十年前,草原上有过一位可汗王非娶不可的吉桑,漂亮得像天仙,像妖精,是被上天偏爱的有福人,草原上最彪悍的棕王马,就是他的马繁衍出来的,最厚产羊奶的母羊也是他豢养的小羊。”
“那他人呢?”
“这……这我就不知道了。”妈妈说:“听说他变成神仙飞到天上去了。”
“啊?那可汗王得多伤心。”幼童看向阿穆罕的眼神顿时同情。
阿穆罕灌下一口热酒,浑身滚热起来,他看了一眼围着篝火跳舞的人群,在火焰照耀下的神明像暖意融融,他目光柔和了一瞬,起身退了宴,身后一众人赶忙站起来行礼,他没回头,径直从热闹处走向寂寥无人的昏暗里。
马厩里,苍老的马匹已经躺倒,浑身无力,虚弱地哀吟喘息,马槽里新鲜的草料还泛着清新的味道,他走入马厩,躬身抚摸马身,手下的肌肉已经松散,全然不似年轻健壮,他叹了口气:“连你也要走了。”
小棕走了,小花走了,它们的子孙过了两轮,现下连小棕的孙子也要走了。
“走吧,走吧,老伙计,起来陪我再走最后一轮,去见见你们家的主人吧。”阿穆罕开口,声音带上苍老,马匹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早已垂老无力的身体吃力地站起身,缰绳拴在柱上。
阿穆罕笑了笑,抚摸着马头,高兴说:“走!”
部落和震江的距离辽远,阿穆罕牵着马走在寂寥深沉夜色里,寒风扑面而来,夹杂白发苍苍的发丝被吹拂到脸颊上,浑身衣料被吹得发纷乱,他一步一步坚定地走着,终于在天色微微晨时,听见涛涛江水,他心里一喜,转身摸了摸马匹的头,说:“到了。”
当年苏佑被苏家人赶到火化后,骨灰抛入了震江。
在北疆和大齐的交接处,漫游名山大川,自由自在。
他总觉得,苏佑还在,却不敢过来寸步。
从那日亲眼看见灰烬挥散,尽入震江后,他从此再也听不得江声。
而今,他只想与苏佑近一些,再近一些。
然而,他已然跋涉太久,临近江水的时候,浑身脱力,猛然崩倒,他狼狈地跌倒在震江边,发丝垂落,身边老马也跌了一跤。
“老了,老了,不中用了。”阿穆罕自嘲,伸手摸了摸自己怀里的那片折损的画像。
他松了口气,一步步向震江爬过去。
“百姓过得很好。”
“小花在四岁后喜欢上了一只身强体壮的公羊,小羊羔就生了十几条。”
“小棕也有了自己的母马,他的孩子有一日出走,再回来时也成了马王……我带了一匹他的孙子给你看。”
“你看得到吗。”
“你开心吗。”
“你想我吗。”
阿穆罕缓慢靠近,距离震江越来越近,却只在最后一步的时候,全然卸了力气,他好几次想要尝试起身,却都失力瘫倒,他喘息着,看着震江呢喃。
“我很想你。”
如磋磨骨骼,断人经脉,日夜折磨,无从解脱。
他这一生最后悔即是那日轻狂时,挥刀斩断了苏佑的小像,桑及儿没能赶来北疆,死在了路上,从此人世间再没有一张苏佑的画像,即使神明像处处可见,却再没有人可以雕琢出五官。
他日夜抚摸那张碎纸残片,工笔所画的轮廓被摸得褪了色。
他真的,太想苏佑了。
为何让他遇见他,又为何不让他早点遇见他。
阿穆罕吃力喘息,呼吸沉重着,满脑子都是向前爬动,却无力可动,在旭日升起,朝阳灿烂之时,疲惫地闭上了自己的眼,震江水溅起高浪,点滴的水痕溅在了阿穆罕的指尖。
死寂空城犹如森林,丛立而高起的摩天大厦堪比参天大数,寂寥而众,死气沉沉,怪异狰狞声响从中尖利发出,一处大型超市处,扭曲的人影晃动,血盆大口挣扎着贪婪,双眼血红,唾液粘液交织,恐怖欲望表现为生理,骇人无比。
突然一阵电光闪过,迅猛而威,立刻击倒一大片僵硬丧尸,随之而后是一串枪声,接连发射,轰响过后,立刻倒了一大片,原先集满狰狞人头的区域立刻被空出位置,几个人站在尸体上,群姿英发,很是得意。
“队长,赵奇,今天任务解决了,你们快过来吃点东西吧。”说话的人是个女生,穿着一身简单运动装,扎了高马尾,英姿飒爽,笑容恬然,她撒下种子伸出手,地里即可长出一堆果实,她摘下,平均分给刚刚击倒丧尸的两人。
“跟着队长,以后A城就是我们的地盘!”赵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普通男人体型,剃着寸头,五官中规中矩,很是健朗,手里双枪还冒着热烟气,愉快接过递过来的果实,张嘴就吃。
“A城物资快没有了,此地不宜久留。”被称为队长的人开口,身形高大,有一米九几,穿着冲锋衣,却腿长肩宽,五官无可挑剔,俊美犹如画报,碎发散落,一双眼眸尖锐自信,接过果实后,却愣了片刻,只挑了其中的水果吃,其余的都放入了背包里。
“你们有问题吗?需不需要疗伤?”有个偏娇小的男人走过来,身穿短衣短裤露出小腿小臂,洋溢着笑容,五官清丽,眉眼里闪烁微光,指尖还有治疗系异能。
“你说你们,怎么径直往队长身边去了?”女生表情立刻变化,冷哼嘲讽:“淮阮,你不会太偏心了一点?”
“先给队长治疗了,再给赵奇治,不可以吗?”淮阮眨了眨眼,眼眸无辜:“叶娆姐姐你会不会太敏感了啊?”
叶娆被呛,很是无语,盯着淮阮想发火却不止如何发。
一辆房车驱使过来,迅猛停下,随即有男人从车上下来,担心地询问“队长,赵奇,你们没事吧?”
“有队长,能有什么事?”
“那丧尸都解决了是吗?”林谦问道,随即说:“那我让小废物下来收拾。”
拿着水果的队长却微微皱了眉,瞥了一眼林谦,随即收敛眼神,继续吃了一口水果。
“那还不如我们自己打扫,他慢吞吞的。”赵奇抱怨“真是自己用个异能都磕磕绊绊,还是最没用的空间异能,战斗也不能加入,又什么也不会,等我们到了基地,就把这个拖油瓶甩掉!”
“最主要的是,末世都十几年了,他居然到现在都还怕。”林谦不屑地摇了摇头,嗤笑:“打到现在他都还缩在车上呢。”
“这么大工作量,他可能要收拾一晚上了溏淉篜里。”淮阮柔和眉眼扫过货架上的物资,却随即说:“他得加油了。”
“怎么?觉得工作量大,你都不帮他?”叶娆说:“感叹的时候还以为你是什么慷慨好人似的。”
“不是……”淮阮小声了一些,软软解释道:“是队长说不要让吃白饭的人连活都不做的,不然小队就留不住他了。”
几个人看向楚桡,似乎在确认这样的话是不不是实话。淮阮眼神请求,水光潋滟着,很是可怜。
楚桡垂了眼,随即撩起眼皮耸肩,冷道:“蠢货才会帮他,在队里想要生存,就要做自己吃那一口饭的事,养吃白饭的人还不如养只丧尸。”
叶娆气得不说话,淮阮松了口气,感激地看向楚桡。
“也是,都这么没用了,居然还什么都不干,这世上还真没这样的好事。”林谦道,随即喊道:“苏佑!下来搜集物资了!”
“哦!好的。”苏佑蜷缩在房车内里,浑身沾染灰尘脏污,尤其小脸上模糊不清的脏,只有一双眼露出来,靠着内壁不敢乱看,浑身怕得直打颤,应和后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强撑着闭了眼,一路摸索过去。
他见不得血,见不得尸体,然而这个世界是末世,几乎遍地是尸体是血,这是致命的,他只能紧紧跟随主角的幸存者小队,打杀丧尸是不可能的,只能在一众人帅气打完后,闭着眼摸出来收拾物资。
他闭眼走得磕磕绊绊,几个人沉声不语,嘲弄地看着他笨拙模样,笑声时不时飘出来一些,苏佑顺着笑声走过去,却被脚下一个僵硬的丧尸尸体一绊,径直往前扑,下巴直接磕到了坚硬物体上,带了疼痛,他疼得眼眶发红。
随即腰被人收揽住,炽热呼吸扑撒过来,男声低沉,笑道:“怎么走个路都能走绊到?”
“……”苏佑拿开挡视线的手,睁开眼,径直和楚桡对上视线,这才发现自己撞进了他的胸膛处,他还想说对不起,楚桡却直接一把将他推开,看也不看他,说:“快进去清理物资吧,我们明早要走,要是走不了,就留你一个人在这。”
“哦。”苏佑抿了抿唇,闭上了眼,又笨拙地摸索路面,楚桡目光看着他,欲言又止,最后敛下眼神,目光收冷。
“加油……苏佑!”淮阮招手道:“我希望明天早上你和我们一起出发!”
“好!”苏佑乖顺地应和。
楚桡咬了咬牙,眉目间带上烦躁的戾气。
居然还应,就该拒绝啊。
笨不笨。
他的耳根处,烧灼着滚烫的红,几乎滴血。
作者有话说:
卧槽……写了这么多了。
楚桡是傲娇片片……嘻嘻。
类似我了,呼呼?

第60章 、幸存者小队的无名者(2)
苏佑闭着眼, 还自欺欺人地遮了一层自己的眼睛,假装这样就可以完全隔离开现在纷乱恐怖的世界,自己磕磕绊绊地摸索着进了大型超市, 等到内里封闭的气息笼罩, 他才放下手,松了一口气。
大型超市因为防盗很好,所以到现在也没有被丧尸冲进来过, 所以内里空气没有外面血腥味腐臭味那么重, 反而因为内里各种工具食物琳琅满目,里面弥漫着复杂的味道,并不难闻。
自从末世爆发后, 全世界供电断开,只有少数几处人类基地才有电用, 一般像苏佑所在的这种幸存者小队都会储备大量电池和手电,因为队长楚桡是s级的雷系异能, 所以一般储备的数量会少一些。
但是苏佑身上带了很多的电池。
因为楚桡的异能一般只给队里其他人用, 很少给他用,他又怕黑怕血,胆子小得可怜, 所以他就只能自己养成储存电池的习惯,不过还好,因为他是空间系异能, 最不缺的就是储物空间。
就是, 他的储物空间地方长得特别不方便,平时根本不好展露出来, 要使用的时候也是自己磕磕绊绊的, 所以在别人看来他的异能用了这么久, 却还是一个生疏货。
而且空间异能极其普遍,相比治愈系和食物系,很是废物,毕竟他们只能拿东西,不能变东西,也不能保命。
苏佑掏出两三把手电筒,找了好几个角度才勉勉强强固定好光线,但是仍然昏暗,他就借着微薄的光,慢吞吞地整理货架。
货架上货物商品极多,不可能一起带走,那样浪费空间时间,所以最需要的就是挑选和分类,比如人类正常社会时的电排插就是累赘又普遍的货物,但是同排货架上电池却是好东西。
苏佑将电池堆成一堆,自己拉开身上已经脏旧狼狈的外套,里面有一件白色的短T恤,他拉开断T恤,细腻雪白上,缀着一颗宝石一般的水滴状朱砂痣,这就是他的储存空间。
他不知道别人的异能如何,反正他活在这个世界上二十一年,大概十八岁的时候末世爆发,他觉醒异能,就是这个模样。
这个世界是本末世文,讲得男主楚桡在末世升级打丧尸,和主角受淮阮谈恋爱,和反派夺权成功后,带领幸存人类和丧尸决一死战,却意外解锁天灾真相,净化丧尸后又带领人类和丧尸重建家园的故事。
他扮演的路人甲角色只是在男主起步阶段充当他谈恋爱的背景板,以及衬托男主能力强大,桀骜负责的拖后腿无名氏,到最后在大决战中被统计进死亡表格里的数字。
所以他拥有极其鸡肋的能力,但凡激发出异能的人里,一抓一大把,有些空间还能自带种植效果,升值晋级,就他的很是平凡。
被幸存者小队收揽后,做得最多的就是队伍解决完战斗,自己一个人蒙着眼睛进入超市酒店之类的物资堆积区进行清扫。
他知道小队里的人都不怎么待见他,也不怎么看得起他,所以事事都把他排开,尤其楚桡,似乎很讨厌他。
相比拥有珍贵s级治愈系异能的主角受淮阮,他的确又笨又没用,队伍里还肯带着他已经是人道主义得很了。
苏佑加紧了收拾的速度,然而物资实在太多,即使他手忙脚乱,从黄昏忙到深夜,也仅仅只是收拾了三分之一,还有很多区域的物资需要分拣。
他给空间里又放了一箱水后,疲惫地坐了下来,目光看着窗外深重的暗夜,久违的安静充斥超市里,没有丝毫的血腥气,只有凉风灌进来后舒适的温度和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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