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 by天韵五歌
天韵五歌  发于: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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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风是不知道宋长风在为他打抱不平,他只觉得周围实在是太吵闹了。嘤嘤嗡嗡的,鸭子厂也不过如此了。他只恨自己听觉太灵敏,恨不得把耳朵折起来。
还有,走了这么一路,他几乎啥都没看着,印象最深的就是各种各样的腿。
长的短的,粗的细的,穿西装裤的,穿连衣裙的,都在他的身旁晃荡,把周围的景色遮得严严实实的。等回去他小弟问他,来了一趟省城都看见什么了,难道他要说腿子吗?
到底是哪个天才想的国庆节举办展览会?不知道治安很难维护吗?人一多,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也就多了起来。这两天,他已经抓了好几个了。
这不,前面又有一个小偷!
傲风钻进人群,悄悄来到一个正假装若无其事看手机,其实另一只手已经伸进别人袋子里的小年轻身边,一口咬住他的衣袖,把他往后一拖,那个小年轻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坏了,手上的钱包都忘了放,直接被抓了个人赃并获。
人群中传来几声惊呼,被掏了钱包的大叔毫无察觉,被人提醒回过头来,才发现有个警察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个钱包。
“先生,请拿好你的钱包,检查有没有丢失的东西。公众场合,需要多关注自己的财产安全。”宋长风和大老粗走过来,掏出银晃晃的手镯给这个盗窃未遂的小偷戴上,然后把钱包递给大叔。
大叔赶紧道谢,然后打开钱包查看,发现东西没少,又连声道谢。
宋长风笑着摆手:“要谢就谢傲风吧,小偷是它抓住的。”
“哎呀,真威风啊!”大叔顺着他的眼神往下看,一眼就看见一只威风的大狗,赞叹声不由脱口而出。
被表扬的大狗微微张嘴,似乎在笑。大叔更是喜欢,又夸道:“可真聪明,还会抓小偷,不愧是警犬!对了,你们这狗配种了吗?小狗卖不卖?”
“……”
傲风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此刻他的母语是无语。
好不容易摆脱了喜欢养狗的大叔,两人一犬押着这个小偷回到了街道派出所。
“霍,又一个?你们到这刷kpi来了?半天时间都抓俩了。”值班室的民警忍不住惊呼出声。
这两人来了两天多,管附近三条街的巡逻,两天时间都抓了四五个小偷了,这不得不让他怀疑人生。小偷什么时候这么好抓了?真的不是托吗?
“这不国庆要到了吗?咱省会城市又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游客往这边来,小偷不也得往这边赶?”大老粗说道,“还得是咱傲风,一抓一个准,你们把它调过来,真是调对犬了。”
民警深以为然,可不是嘛,这么能抓小偷的警犬还真不多。
“人交给你们了,我们还得出去巡逻,说不定还能再抓几个呢!”大老粗把手铐解下来,继续往兜里一揣,这玩意儿得带着,不然还要费神去看住,多麻烦。
两人一犬又往外走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没再碰见小偷,不过还是解决了两起言语纠纷,帮一个走失的小孩找到爸爸妈妈,送一个老年痴呆的老人回家。傲风想,如果他们的行动轨迹能够连成一条直线的话,肯定已经超过十几公里了。
繁忙的一天结束后,累成死狗一般的傲风摊在地板上,一点儿也不愿意动弹。他得好好休息,明天就是国庆节了,人肯定比今天还要多!
事实确实如他所想,到了国庆节这天,街上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气息。行人摩肩接踵,无论去到哪个地方,看到的都是人,各处景点排队的时长更是以小时记。尽管如此,人们的热情还是无法阻挡,手机拍摄的声音络绎不绝。
毕竟,来都来了。这四个字仿佛至高无上的法典一般,激励着人们排向一条又一条的长队。
傲风以前就不是个爱凑热闹的,这会儿看见如此情景,几乎都要觉得是不是全国的人都集中到了这里。他艰难地走在人群中,都快要被夹成一张狗饼了。
宋长风和大老粗这两大高个还可以凭借身高呼吸到上面的空气,他就只能在这些长长短短的腿中穿行。靠,下次拿绳子拴他都不来了,毛都挤掉了!
当傲风的怨念快要具现化的时候,街边的警卫亭出现在他面前。傲风嗖得一声窜了进去,和里面站着的执勤警察大眼瞪小眼,吓得那警察差点把警棍拔出来。
“傲风?”他试探着喊道。这两天从下面调派来的警员被分到这附近巡逻,他也看见过一两次,依稀记得他们带着的名叫傲风的警犬就是长这个样子的。
“汪!”傲风短促地叫了一声回应他,然后毫不见外的找到一块垫子躺下了。现在这么挤,他决定先不出去,等这一波人过去,他再出去。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心眼的,非要趁这个时间点搞活动,害得大家这会儿都挤在这条街。
另一边,大老粗也发现傲风不见了。他赶紧朝宋长风喊:“宋哥,快,回头找找去,傲风不见了!”这么多人,万一碰上哪个不知死活的去逗它,傲风再一反抗,引起事故就不好了。
宋长风没能get到他的恐慌,冲他摇了摇头。他刚刚瞄到傲风进了警卫亭,它比大老粗精多了,大老粗丢了它都不会丢。
大老粗挠挠头,行吧,既然宋哥摇头了,那就不去找好了。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活动结束,人们纷纷向其他地方分流而去,街上人虽然还是很多,但已经能正常行走了。
傲风冲执勤的警察汪了一声,向他告别。这哥们挺仗义的,让他在这里休息不说,还给他拆了包奶味饼干。
出了警卫亭,傲风一路溜溜跶达地走着,半点不急着去找宋长风他们。走着走着,他突然发现不远处的一条小路旁围了好些人。
不好,别是有人闹事!傲风心里一咯登,赶紧迈开四爪,朝那边跑去。
“……你放手!快放开我!”一个十七八岁左右的女孩惊慌失措地喊着,她满脸是泪,一边挣扎着一边向围观的群众求救,“求你们救救我,我不认识他!”
拉住她的是个中年人,看起来一脸老实像。
“闺女,别闹了啊,乖,跟爸走,我保证不逼你和小李分手了!你妈还在医院等着呢,乖,跟爸走吧!”
“他根本不是我爸,我也不认识什么小李,他是人贩子,求大家救救我!”女孩连忙哭着解释。
周围的群众有些怀疑,有些热心肠的已经准备上前了,这会儿又从人群里钻出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一见他们就冲了过去,扬起手冲着女孩就是一巴掌。
“小妹,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咱妈还在病床上,你为了谈恋爱不肯回去看她,还算人吗?快跟爸回去!”这女人怒斥着,也哭了起来,看着女孩时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骂完女孩,女人又转头看向大家:“真不好意思啊各位,我小妹她太强了,小小年纪和社会上的人谈恋爱不肯回家,现在我妈被气出脑溢血了还躺在病床上,我们得带她回去,再不回去恐怕就来不及了。”
在场的多是年纪比较大的,很多人也有子女,此刻瞬间共情父母这一身份。他们纷纷劝说女孩,有的让她孝顺点,和爸爸去医院看看妈妈,有的告诉她学生不能谈恋爱,更不能因为谈恋爱连家里人都不要了。
女孩先是被她打蒙了,反应过来后立刻哭着想解释,但含着哭腔的声音每次开口都被那女人更响亮的声音盖住。她想求助,可周围人看她的眼神却越来越冷漠,似乎她真是那个年纪小小乱谈恋爱,气病妈妈的叛逆女儿。没太多社会经验的她,只能摇着头,哭着重复那一句话,“我不认识他们!”
中年男人察觉她的力气越来越小,便把她往一边的车子上拖,那女人也跟在后面,嘴里还不停地劝说,用自己的声音将一切真相都遮掩住。
他们离车子越来越近,打开的车门里面漆黑一片,就像一张来自深渊的巨口马上就要把人吞噬掉。女孩的眼神变得绝望,挣扎着的手也垂了下来,她觉得自己应该逃不了了,根本就没人会相信她!
就在这时,一条德牧冲了过来。来者正是傲风,他来的比较晚,但大概情况也听明白了。不过,他觉得很有问题。
周围都是普通群众,乍一听这样的事,便全身心都投入到他们所讲的内容上去了,以至于忽视了其他。
傲风身为一只专业的警犬,可不仅仅表现在出色的听力和嗅觉上。宋长风他们会的他也偷摸学了点,不说别的,观察能力是一绝。
这会儿他就发现,那个女孩穿的和另外两个人穿的,明显有很大区别。女孩的穿着打扮看上去不太起眼,但全身上下其实都是名牌,特别是她身上背的包,少说也得一两万。而那个男人和女人,穿的都不算好,皮肤状态看上去,也不像是富裕的家庭。
当然,那种全身心奉献给孩子的家长也有,但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特别宠自家孩子。试问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会把女儿的手抓出血痕了也不肯放?一个姐姐会一巴掌把妹妹的脸打得红肿不堪吗?
而且他们说的什么母亲脑溢血在医院的话,傲风也不相信。如果这么在意她,为什么那个男人和女人的脸上一点悲痛之情都没有?反而眼底还有几分喜色。
而女孩呢?她喃喃自语的声音别人听不清楚,但在傲风的耳里却如雷鸣一般响亮,这里头饱含着痛苦和绝望,令人难以想像。这一切的一切,都意味着这件事就是一个大骗局。
傲风气势汹汹地猛扑上去,一口咬在中年男人的抓住女孩的手腕上。他平时咬人喜欢咬衣服,既能抓住人又不至于有损伤。在傲风看来,审判和给予惩罚是法官的职责,他只要配合宋长风他们把人抓住就行了。
今天,他不这样想了。人贩子人人得而诛之,他们获取利益的方式是使一个又一个的家庭陷入沉痛的深渊中,失去了孩子的家长们像是被恶魔抽干了灵魂,一辈子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被咬住的手腕一声脆响,骨头断了。中年人痛苦地大叫出声,再也没有力气拉着女孩。傲风继续进攻,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牙印。女孩见状想逃,却又被另一个女人拉着不得脱身。
傲风放开正撕咬的中年人,朝那个女人逼近。那女人惊呼一声,放开了女孩,往车里冲去。傲风冷笑一声,冲了上去,咬住她的腿往下一拉,瞬间制服了她。
周围的群众都惊呆了,傲风从冲进来到制服两个人几乎是瞬间发生的事。等他们反应过来后,立刻退开掏出手机报警,说这里有疯狗袭击人。
接到报警电话后,派出所赶紧通知在这条街上巡逻的警察,让他们赶紧过去处理,必要时可以击毙。
宋长风接到消息后,赶紧往事发地点赶去。他心里十分着急,疯狗袭击人这事可大可小,成年人被咬一口及时送医处理还行,要是孩子被咬上,后果就严重了。
当他跑到那里后,一眼看去,竟然发现大家所说的袭击人的疯狗是傲风时,剧烈跳动的心脏立刻回稳。大老粗也一样,赶来时担心不已,看见是傲风后,哦,那没事了。
在他们眼中,傲风比大多数人都靠谱。他们宁愿相信有人在街上发疯咬人,也不相信傲风会在街上发疯咬人。哪怕它咬了,也一定是有隐情的!

女孩得救了,人贩子被抓起来了,傲风被关起来了。
一个不算太大的铁笼,但也不小,转个身什么的还是很轻松的。在咬人的时候,傲风就想到应该会有这么一遭。像他这样接受过教育的警犬,是不能私下里对嫌疑人动手的。
傲风不后悔,这种人贩子,他就是要咬到他怀疑人生,咬到他以后再想干这事,身体的疼痛记忆都会提醒他住手。
因为身上有多重表彰,立下过的二等功也有好几个,所以傲风的惩罚不算太严厉,只是关笼子里三天,期间吃喝拉撒都可以出来解决。这种程度的惩罚,更像是为了给嫌疑人的亲属一个交代。毕竟在他被剥夺公民身份之前,他依然有投诉暴力执法的权利。
身为傲风训导员的宋长风比傲风惨一点,他因为监管不力,不仅要挨处分写检讨,还要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傲风有些内疚,是他连累宋长风了。他很想和其他人说一人做事一人当,但他没办法说,只能用充满愧疚和自责的眼神看着宋长风。
宋长风似乎能洞察犬心,傲风那微微躲闪的眼神里藏着的愧疚他一眼就看明白了。没想到一直都很臭屁的傲风还有这种模样,真是不常见。他在笼子旁边坐下,伸手进去在傲风的头顶搓揉了几下,安抚它的情绪。
“傲风,做得好!”他压低声音说道,“幸好你已经出手了,不然我也要出手的。我见过太多的案例了,他们的手段极其残忍,已经不能称作是人了,放过他们相当于迫害其他善良的人。还记得我和你讲过我爸妈的相识吗?要不是我爸救了我妈,估计她也会被假装碰瓷的人贩子抓走。你救了这个女孩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不要想太多,你没错!”
“呜——”傲风把头搁在腿上长呜一声,整只犬看上去还是有些闷闷不乐的。
“没关系的,我不会怪你的,这是他活该。”宋长风安慰了许久,才让傲风的心情好受一些。
这下傲风更惭愧了,明明是他连累了宋长风,现在还来安慰他。宋长风这人真是怪好的啊!
他决定了,以后办案要更配合,多给宋长风积累点功勋,把今天这事补回来。
因为此次作案手法的特殊性,所以法院审理此案时基本上都是以法律条文中能施加的最严重的刑罚来判案的。因为这次案件的影响很不好。
首先是地点,在人流涌动的大街。其次起时间,光天化日之下。最后是人,那么一群人围着,差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孩被人带走。这些情况说出去都耸人听闻。
其实,这也是围观群众没有及时报警的原因。谁能想到原本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的人贩子敢当着大家的面掳人的?这也太猖狂了!再加上犯罪分子极其狡诈的利用了人们的心理动态,谁能不上当呢?
要不是傲风发现了这两个人是犯罪分子,恐怕就要等女孩的父母发现不对劲再去报案了,到时候再想找线索,可就难了。
上面的领导也很关注这件事,他们讨论了很久之后,决定要利用媒体的力量,让大家都能熟悉犯罪分子的种种手段,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他们请了一个长年和人贩子及诈骗犯打交道的警察,让他来讲述曾经碰到过的案例。还把这次的事件拍成了一个普法短剧,发到各个视频平台,以求能让更多的人看见。
很快,这个案件就在全国范围内出名了,人们都十分感慨,没想到随着时代的进步,那些人贩子也换套路了。如果不是视频最后提示这个小短剧是按照真实案例改编,他们是不会相信这么离谱的剧情的。
因为讨论度高了,所以有部分当天在旁边围观的群众,也纷纷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说的多了,人们也就知道了,原来在这个案子里,还有一只这么出色的警犬。这使得人们对于警犬这一群体又有了新的认识。
处在讨论中心的傲风仍然在关禁闭中,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近三天没有出去跑步,他浑身的骨头都在发痒,恨不得下一刻就窜出笼子,疯狂乱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诉求被听见了,几分钟之后,他听见了门外传来宋长风略显凌乱的脚步声。傲风疑惑地歪了歪头,宋长风是个很沉稳的人,什么事这么急呢?难不成是有案子?
傲风腾地站了起来,两只前爪扒在笼子上,焦急地朝外看去。门打开了,宋长风喘着气,拿钥匙打开了笼门。
“傲风,快,咱们要立刻赶去场馆!”宋长风说道。
傲风“呜”了一声表示疑问,赶去场馆?哪个场馆?不会是那个国际珠宝展览会的场馆吧?
宋长风为他解惑:“就是展览会那个场馆,刚刚接到任务,要我带你去那边集合。”
“汪!”那还等什么,走着。
两人一犬乘坐警车赶往场馆,大老粗看了一眼宋长风,又看了一眼傲风,低声说道:“宋哥,你们这就去了?不拿乔拿乔?”
“拿乔?”宋长风不解。
大老粗说:“这次的事傲风有什么错?那女孩被吓成那个样子,按我说,那人贩子就应该拉去枪毙,咬两口怎么了?我都觉得轻了。”
他一脸愤愤不平,处理结果出来时,还去吕春来那说了几句。但无奈啊,这是省里,就算是吕春来也说不上话,他们只能接受了。
“要我说,就该等他来请你们过去,这会用人时想起你们了,之前怎么不想想呢?”
傲风心想,靠,他怎么没想到呢?早知道应该不那么爽快的,说不定他们还会把宋长风的惩罚撤销了。
随后,他又摇了摇头,宋长风这家长,纪律严明,要他学会拿乔,这不比登天还难?他就不是这种人。
果然,宋长风道:“这种话以后不要说了,免得被人听见祸从口出。上面也是按规矩办事,这个口子不能开,一旦开了,规矩就成摆设了。万一真有人公报私仇,咱们的公信力就会下降。赏罚不能一概而论,他们该有的奖励也会给的。”
大老粗这人情绪一上头就口无遮拦,他知道宋长风是在提醒他,连忙点头称是。这种话,别人讲没事,但他们身为公职人员,确实不能意气用事。也幸好这次咬人贩子的是傲风,它是一只警犬,再严明的纪律放在它身上也无效。只是后面几天,估计傲风就得像原来那样套上牵引绳巡街了,再出一个这样的事,就没法交代了。
说话间,车子已经开到了场馆门口,他们下了车,往里面走去。刚走到门口,便看见那站着几个警察,为首的正是打电话给宋长风的刘队长。
“你们来啦!”刘队长看见宋长风时神情有些激动,“快和我进去。”
他一边走着,一边和他们说明情况。
原来,是这次国际珠宝展览会的承办方报警,称他们丢失了一颗钻石,名为“永恒之心”。
众所周知,钻石这种东西,能被取名的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这颗永恒之心也不例外,是在南非发掘出的一颗色泽鲜艳的深蓝色钻石,市场估值达1.6亿元。这是展览会的承办方在国外的拍卖会上拍下的。
1.6亿!
傲风当场震惊不已,这么多钱,按他重生之前税后每月八千七的工资来算的话,不吃不喝大概要赚一千五百多年。也就是说,他得从南北朝时期开始工作,一直工作到现在,才能买得起一颗钻石。而这么一颗昂贵无比的钻石,竟然丢失了!
“偷钻石的人目前已经抓到了,但我们搜遍了他的身体,都没有找到这颗钻石。和他有过接触的那些人也全都带到了一个房间里,只是,有些人的情况和他一样,什么都没搜到。这颗钻石是明天展览的重头戏,上面的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刘队长叹了口气,找不到钻石,事情就难办了,毕竟承办方是他们省的纳税大户。
傲风明白了,他们是想靠它的嗅觉找回那颗据说价值1.6亿元的钻石。正好,他还没闻过钻石什么味。
宋长风问道:“他去过的地方找了吗?”
刘队长苦笑一声:“怎么没找呢?就差掘地三尺了。如果这颗钻石是镶在戒指上的就好了,用金属探测仪一测,说不定就找到了。我们是找不到了,这事就看傲风的了。”
其实在找宋长风他们之前,他们也带了警犬去搜查,可惜的是,四条警犬全都折戟沉沙了。当然,也不能怪它们,钻石这东西又没什么味道,哪能那么轻易闻出来?
这时候,有人想起了傲风,这条传奇警犬,刚刚抓了两个人贩子而被关禁闭的警犬。据说它的嗅觉十分灵敏,而且具有独立侦查的能力,可以说是非常厉害了。
“长风同志,我们也知道前几天委屈你们了。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规矩摆在那里,要是我们这边没动静的话,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你也知道,现在舆论的力量有多强大。”
刘队长也恨人贩子,但他没办法。万一有人拍了当天的视频,再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恐怕就会变成警方纵犬伤人了。现在社会节奏快,刷到视频的人可没耐心去了解内情,他们只会发泄情绪,到时候恐怕呼声就会变成人道毁灭这只伤人的狗了。
宋长风点头表示理解,之后,他又询问起此案的具体情形。
原来,这个偷盗钻石的人,是承办方最信任的下属之一。他利用承办方的信任,盗取了“永恒之心”展览台的密钥,乘着展览会结束清理会场的时间,去到隔壁的保险室偷走了这颗钻石。幸好承办方突然想起有件东西落在那了,回去一看发现钻石不见了,立刻让人封锁了会场,并去调取监控。
那个偷盗钻石的人没想到事情会败露的这么快,被抓住时,他正在去监控室的路上准备删掉自己出入的记录。他已经买通了一个监控监察员,让他这个时间段想办法让另一个员工一起离开二十分钟。
不过,人抓住了没用,钻石不见了。他又死咬着不肯交代。虽然这里的监控是高清的,但这么大的地方,总有监控覆盖不到的。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他们确定这颗钻石一定还在这里。

第160章 重点勘查对像
展览会的会场在第二层,面积相当于三四个足球场那么大。在这么大的地方,要找到一颗弹珠大小的钻石,可以说是很不容易了。
嫌疑人从被抓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低着头,双眼无神地盯着地面,不知道是在想什么。傲风注意到,他的眼神偶尔会看向承办方,眼里的愧疚清晰可见。
傲风觉得很无语,你既然这么愧疚,就把钻石在哪说出来呗。光愧疚有个屁用啊!
他看承办方时,承办方同样也在看他。眼里是满满的愤怒与不可置信。任谁被亲手养大的孩子背刺,都会觉得很痛苦。
承办方姓齐,名叫齐伯彦,他的珠宝公司分布在全国各个一二线城市中,每年的净利润数以亿计,是他们省珠宝行业中当之无愧的领头羊。
这次举办的国际珠宝展览会,就是由他牵头邀请世界各地的珠宝商过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大饱眼福,同样也是为了拓宽商路,让他们的珠宝能走向国际。因此,这次展览会对他们公司来说十分重要。
那些应邀而来的珠宝商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这颗“永恒之心”来的。这颗世间罕有的彩钻,是那么的璀璨夺目,每一个见过它的人都会为它的美所折服。
齐伯彦不敢想像,明天的展览会上他宣布“永恒之心”失窃的这个消息时,那些慕名而来的外国佬会有多生气。他们做生意的人,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他要是失了信,别说国际市场,恐怕国内的市场份额都要丢失不少。
“周洋,你还是不准备说是吗?”齐伯彦盯着周洋低垂的头,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周洋是他一个至交好友的孩子。他那位至交好友,早年和他妻子一起出去做生意时,不幸遇上空难事故死了。周家人丁单薄,他那位好友的公司又是负债的状态,他们一死,公司直接倒闭,赔偿金也几乎都用来还债了,因此,根本就没人想养周洋。
要不是他不忍心好友唯一的血脉流落到孤儿院去,他又何必把人接回来,当自己孩子一样养大呢?这些年来,他何曾有一丝一毫亏待他的?谁能想到,在这个紧要关头,他会做出这种事。
周洋依旧沉默着,齐伯彦重重地叹了口气,坐在一边,不再看他。
齐伯彦的身边,站着一男两女,男的三十多岁,看上去沉稳坚毅,是齐伯彦的长子,名叫齐秀成。他正一脸深思地看着周洋,眉头紧锁,似乎不明白这个平时看上去老实的弟弟为什么做出这种事。
站在齐秀成旁边的女人,看上去温婉可人,她正用手抚着齐伯彦的背,应该是怕他气坏了。这是齐伯彦的大女儿,名叫齐曼雪。
站在另一侧的女人,是齐伯彦最小的女儿,名叫齐曼青。她怒视着周洋,眼里似乎要喷出火来。
傲风很理解她,如果谁偷了他家价值1.6亿元的钻石,他也恨不得用眼珠子瞪死他。这位齐小姐比起她的哥哥姐姐,性格要外露得多。
“刘队长,这件事就麻烦你了。”齐伯彦道,“我本来想给他最后一次机会,既然他不需要的话,那就算了吧。”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已经完全冰冷下来了。
“齐先生客气了,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那我们就先开始了。”刘队长笑了笑,然后带着宋长风他们进入保险室。
保险室里的展台上,如今已空空如也,只剩一个托盘寂寞的摆在里面。宋长风戴上手套,取出托盘放在傲风的鼻子下面,方便它嗅闻。
傲风努力闻着,涌入他鼻间的,是一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这味道和刚刚那个周洋身上的,确实一模一样。可惜的是,他这次的任务并不是找到嫌疑人,而是找到被嫌疑人藏起来的钻石。
钻石本身是无味的,但它被放在周洋身上一段时间,应该会沾上些许的香水味。傲风觉得,这大概会是破案的关键线索。
“汪!”傲风叫了一声,示意自己已经闻好了。
宋长风会意地将托盘放回展台。
傲风开始绕着保险室转圈,在他看来,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成为嫌疑人藏东西的地点,特别是这看似一览无遗的保险室,不是有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绕了一圈后,傲风排除了这个可能。这里并没有那颗钻石的味道。
他向外走去,宋长风跟在他身后,说道:“根据监控显示,周洋偷走了钻石之后,一共去了三个地方,我们待会就顺着这三个地方一路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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