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提密斯呼出了一口气。
“哈哈哈哈哈哈!”野田辉史终于大笑了起来,“柏德文啊柏德文!死到临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自负!不知悔改!你以为你还是年纪轻轻的帅小伙子,深情表白就能让人原谅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行吧!独眼老头一个罢了!阿提密斯因为你连图腾的力量都放弃了,他亲手砸掉血脉相连的精神匣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了!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蠢的人,斯宾塞要完了,要完了!!”
他笑的前仰后合,幸灾乐祸到甚至有几分疯狂的意味,眼前急闪,鼻梁处便狠狠挨了一拳,野田辉史的鼻血狂喷,他被木屐崴了脚,撞在门框上差点儿跌滑下去,满脸错愕的看着上方。
阿提密斯伫立在那儿,居高临下,面无表情的活动着手腕。
“柏德文·道森是个混账我承认,但只有我可以骂,骂他还轮不到你。”他冷冷道:“你真以为我不知道当初赫尔墨斯是被谁教唆的吗?”
他此话一出,不仅野田辉史的表情变了,就连柏德文·道森苍白的脸上也露出了几分骇然。
“是你教唆的他。”阿提密斯蹲下身去,揪住了野田辉史的领子,冷冷道:“是你跟他说,‘跟我合作吧,除掉阿提密斯,柏德文·道森就只能爱你了,你跟阿提密斯长得一样,作为替身,柏德文·道森也会把所有的爱都给你。’”
“你……你都知道?!”野田辉史的声音有些发颤。
“我当然知道,你别忘了,我的图腾和赫尔墨斯一样,也是时间摆渡人。”阿提密斯说:“我放弃图腾之前,去过赫尔墨斯的寝室,我看见你去找过他……你害死了他!你根本就不配谈爱他。”
“不……不!我为了爱他,宁肯把他送到柏德文·道森的怀里!我是这世界上最爱他的人!!”野田辉史破天荒的失去了平素隔岸观火的从容之色,怒声道:“是你和柏德文·道森害死了他!!!是你们逼死他的不是我!!”
“你在利用他,你根本不是爱他!你心里的胜负欲高于一切!”阿提密斯说:“柏德文·道森固然有错,但害死赫尔墨斯的罪魁祸首是你,野田辉史!”
野田辉史呆滞了两秒,忽然怪笑了起来。
“所以,你其实早就什么都知道,但是即便是这样你还是假意跟柏德文·道森决裂,装模作样的等了这么多年,也把我骗过去了!就是为了今天引诱我出来!反帮柏德文·道森一把?”野田辉史颤声道:“阿提密斯……哈哈哈哈哈!!你跟柏德文真是一条被子睡不出两种人,你这种叵测的心机!!赫尔墨斯争不过你也实属正常,他好惨,有你这种段位的弟弟!!难怪他郁郁而终!!”
“别再跟我提赫尔墨斯!!!”阿提密斯厉声道:“你今天怎么死都不冤枉!”
他的指尖一滚,竟从腰后拔枪,抵住了野田辉史的身体!
兔起鹘落间,野田辉史一躬身,那宽宽松松的和服竟然敞开了,他在里面如游鱼般一打滚,竟赤身露体的避开了阿提密斯的束缚!
“别想跑!!”盛欢大怒,他有被野田辉史的不要脸程度惊到,倾身扑过去就要抓野田辉史,不料野田辉史竟抓起那半昏不醒的服务生丢向盛欢,随后大叫:“有白乌鸦混进来了!!快来抓白乌鸦啊!!!”
“白乌鸦”是卧底警察的黑话,野田辉史这么一吼不啻于让他们暴露了身份,盛欢面色骤变,下一刻就见一群荷枪实弹的雇佣兵冲了过来,野田辉史的身形一闪消失在他们的后方,简直如狐狸般狡猾,盛欢退了两步,第一反应是冲过去挡在柏德文·道森跟前。
若是柏德文·道森没伤,他们倒不必害怕这群荷枪实弹的家伙,可是柏德文·道森现在重伤,他们要从这乌泱泱乱的黑市脱身,怕是难如登天了。
“跟我走。”阿提密斯忽然道。
盛欢一愣,就见阿提密斯朝着天花板放了一枪,“哐啷”一声,吊顶上的水晶灯坠落,摔了个粉碎,下一秒屋内全黑!
准确的说,整个黑市的大厅灯光全灭,吵嚷声和脚步声混作一团,间或可以听见擦枪走火的动静,盛欢一愣之下,而后感觉肩头被人一拍,阿提密斯在耳边道:“照明电路被我暂时阻断了,来,跟我走!”
盛欢不做他想,只感觉手头一轻,大抵是阿提密斯从另一侧架住了柏德文。
“隆隆”几声,一处墙角升起半米,三人猫腰钻进去,竟是一条地道。
盛欢算是开了眼了,他心底的疑惑越来越甚,“阿提密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们不是说虞城的黑市分据点被炸毁了么!我还以为你——”
“我以为你搞定了维克托·卡拉尔,会对地下逃生通道这件事习以为常。”阿提密斯说:“至于这里市面上挂售的璃黄金,没错,是你的,你去斯宾塞之后,我就暂代你保管,在你的这位好校长来之前,一直很安全。”
地道尽头是一处升降梯,三人很快抵达了地面,天光乍现,盛欢呼出一口气,当即转身去看柏德文。
“校长!”他作势要取拔柏德文胸口的餐刀。
“你没学过急救课吗?”阿提密斯嫌弃道:“这种时候不拔没事,拔了就是飙血加暴毙。”
“啊?!”盛欢愣住。
他迟疑的看着柏德文血染的胸口,而后听柏德文低笑了一声道:“不拔就不拔,让我多痛一会儿,也好记住这一天。”
“你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原谅你。”阿提密斯默了片刻:“不说了,先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落脚再说。”
许久没有跟阿提密斯见面,再见时相处起来,盛欢仍旧有种被保驾护航的感觉。
阿提密斯像是有一张收放自如的地下关系网,他能在阿布扎比轻而易举的打到车,轻而易举的订到酒店入住,轻而易举的叫一堆外送的药品上门,盛欢对此很震惊。
“你用假身份了嘛?你不怕留下痕迹被人追踪嘛?”
阿提密斯则奇怪道:“用什么假身份?黑进系统里用管理权限操作不就行了吗?如果阿布扎比的保密条例还在运作的话,苏格拉底都可以完成这些操作。”
盛欢:“……”
盛欢感觉自己弱爆了。
阿提密斯的那一刀扎的位置很精妙,既没有立刻要了柏德文·道森的命,又确实给了老校长以重创,刀拔出来的时候出了不少血,盛欢有被吓到,但全程阿提密斯面不改色,缝扎填塞止血上药捆绑一套上去行云流水,最后给柏德文·道森喂了颗安眠泡腾片。
趁着阿提密斯去洗手间洗手的功夫,盛欢着急忙慌的上前去探老校长的生命体征,他是真怀疑阿提密斯是给柏德文药死了。
但意外的是,柏德文的呼吸很平缓,他似是进入了梦想。
盛欢这才松了口气,感受到什么叫“大人的事小孩别掺和”。
这时,阿提密斯从洗手间里出来。
金发男人头也不回的走向露天阳台,看起来心事重重。
盛欢心思一动,跟过去。
夜色如水,星子明亮,阿布扎比的天气炎热,远处总亮着一片片灯海,盛欢走到透明的扶台跟前,倾身倚着,侧目道:“阿提密斯。”
“嗯?”
“你……”盛欢犹豫了一下道:“既然都知道是野田辉史搞得鬼,为什么还要离开斯宾塞?”
阿提密斯没说话。
他垂目良久,道:“你真觉得这是野田辉史一个人的错么?”
晚风将他金色的长发吹的有些乱,经过一天的折腾,他扎起的发尾也没有那么一丝不苟了,略显得有些狼狈和脆弱。
“那也不全是校长的错啊!”盛欢说。
“我知道。”阿提密斯说。
他的呼吸宁静到几乎让人听不见。
“我只是在想,如果我能早点觉察到赫尔墨斯的情绪,或许就不会给野田辉史可乘之机,赫尔墨斯也不会死,亦或者说……如果世界上没有图腾力量的存在,没有继承者和自然人之间差距的存在,野田辉史也就不会生出那么多的心里不平衡,就不会想要利用赫尔墨斯开刀。”他说:“其实我大概也能猜到……赫尔墨斯应该是真的对我动了杀心吧,柏德文不跟我说也是因为他确实从赫尔墨斯心里读到了更多倾向性的证据,他不想让我难过,所以宁肯让我觉得,并非是我的亲哥哥真的因为一份感情而对我动了杀心,只是他行事鲁莽草率致使这一切悲剧的发生,这样我也许只会恨他,而不会感到那么难过。”
柏德文·道森是最懂他的,这一套对他而言十分奏效,当时成功激怒了他,他恨柏德文擅自对赫尔墨斯使用读心术,盛怒之时拔枪射瞎了对方的一只眼睛。
但这非但没有令他感觉到快活,反而给他添上了一层更深的苦楚,像是腐烂了的木头,再也拔除不了,只会令他越来越矛盾。
“我想了很久,发现谁都可以责怪,又好像谁都不能责怪,你不知道该去恨谁,也就无法坦然的面对这件事。”阿提密斯微微苦笑了一声,“越做越错,越错越多,所以我才选择了离开。”他望向手腕处,那里有一道色素沉着的伤痕,是当初他强行损毁精神匣留下的痕迹。
在进入斯宾塞之前,他和赫尔墨斯不过是圣彼得堡小镇上最普通的一对双胞胎小男孩,父母亲因为战争死去之后,他们相依为命,在图腾的力量觉醒之前,他的身体素质远不如赫尔墨斯好,他总是生病,赫尔墨斯也总是照顾他,深更半夜出去买药,替他打饭,唱安眠曲哄他睡觉是常有的事,为了省钱,他们还干过凭借一张饭票轮流去救助餐点用饭的坏事,最后被发现,总是赫尔墨斯出面被那老厨娘用锅铲子打,赫尔墨斯自诩为兄长,总是照顾他多,虽然哪怕他们的出生根本没有太多的先后之别。
但是在图腾力量觉醒之后,他与赫尔墨斯之间的差距就越来越大了,他的图腾力量比赫尔墨斯强,且记忆力和逻辑能力高超,在进入斯宾塞之后,他渐渐变得耀眼夺目,相反,赫尔墨斯则沉寂了下去。
经常有人错将赫尔墨斯当成他,在发现真相后会说一句,“嗨,你们兄弟两个长得这么像,其实区别还蛮大的耶”。
柏德文·道森也曾经错认过他们,有好几次,他错带了赫尔墨斯去舞会,错将礼物送给了赫尔墨斯,帮赫尔墨斯作弊顺利通过体能考试。
事后被自己点破,柏德文·道森总是尴尬不已,那不可一世的美男子局促的模样可爱极了,阿提密斯乐衷于此,就几次三番的拿他玩笑,他只注意到了柏德文·道森的反应,却从未在意过赫尔墨斯的反应。
阿提密斯想,应当就是从那无数个被错认的时刻当中萌生的,他们之间的嫌隙,只是他忙于争名夺利,忙于跟柏德文你侬我侬,忽略了赫尔墨斯的感受。
也许在很多个日夜,赫尔墨斯难以入眠,想过要离开斯宾塞,离开他这个相处了很多年的弟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赫尔墨斯和野田辉史是同病相怜的人,所以野田辉史才会找上他。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阿提密斯想,他宁肯自己不是什么继承者。
在圣彼得堡的小镇上,跟赫尔墨斯一起平平安安的长大,无忧无虑的度过一生。
他们不会跟柏德文·道森有纠葛,不会遇见野田辉史,谁都不会受伤,也算是完满的结局。
所以,他一气之下,生生将精神匣从身体上剜除了。
那时的精神匣还只是装备部开发的试验品,内置有一套强硬的防损毁的程序,那时他的精神海动荡不安,启动的防损毁程序释放出大量的高压电流和强辐射,二者在他的身体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
他失去了图腾的力量,佯装这样做就可以切断自己与继承者世界的联系,也就可以假装这一切都不曾发生过,他没有伤害过赫尔墨斯,也没有伤害过柏德文·道森。
他离开了斯宾塞,离开了所有人,开始了他的逃避之旅。
只是这场旅途似乎……终有尽头。
“其实你不在的时间里我都很担心你。”盛欢轻声说,他深吸了几口气,似是壮起胆子,“阿提密斯,其实斯宾塞挺好的,校长人挺好的,大家都挺好的,我去了斯宾塞之后,感觉屯的那些璃黄金都用不上了,就是身后有很强后盾的感觉。”顿了顿,他道:“那现在我们又见面了,你跟校长也把话说清楚,你……还会回斯宾塞么?”
阿提密斯笑了一下。
“没有图腾力量的人,去斯宾塞能做什么呢?”
“这难道就是绝对的吗?图腾力量又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综合素质,你就算没有图腾的力量了,但是你脑子好使,你的黑客技术比许多人的图腾还要厉害呢!”盛欢不解的追问道:“我就不信斯宾塞这么多年历史上,从来没有收过一个你所谓‘没有图腾力量的人’。”
第131章
衣衫不整的野田辉史沿着阿布扎比的街头一路狂奔,引来无数人侧目,只觉得他是个裸奔的疯子。
野田辉史充耳不闻,他直奔向道路尽头的车,一屁股坐上去,车门关闭,车子发动,里面有他的小弟将新的和服递给他,面对他如此狼狈都怯生生的不敢多问。
“社长……咱们下面去哪儿。”唯有开车的短促的问了一句。
“虞城。”野田辉史说,脸色有些阴沉。
事情的走向与他所向的偏颇之处越来越显著了。从前,他一直把柏德文·道森视为最大的敌手,穷尽半生都在想着要怎么绊倒对方。
赫尔墨斯的死足以让阿提密斯和柏德文·道森反目为仇,今日的计划本该是天衣无缝的。
但是那个叫盛欢的小子横叉一杠,让一切都变了样。
事实上,他在滨城掀起的祸事也绝不该如此草草收场,就好像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他的计划里搅弄风云。
是阿提密斯?还是柏德文·道森?不……他们都是在他计划之内的存在,他对斯宾塞旧时的一切都知晓透彻,算无遗策,而唯一他没有算到的忽略了的……是那个叫盛欢的小鬼。
盛欢……那小鬼看起来平平无奇,却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野田辉史闭上眼,细细的将与盛欢为数不多的接触过程从头至尾回顾了一番。
原本一切都是好好的,但就在那时,那小子像是看见了什么,亦或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就精准无比的前往会谈室,阻止了阿提密斯和柏德文之间的自相残杀。
野田辉史猛地一怔,他忽然想,难道盛欢预料到了他谋划的一切,所以才及时赶去阻止。
可他怎么能预料到呢?
会谈室是随机开放的,毕竟黑市流通的客人有那么多,没有谁能提前预料哪间会谈室会空着,盛欢又是怎么准确挑中的呢?
难道是……图腾的力量?
这个揣测一直盘桓在野田辉史的脑海里,直至他几番辗转来到虞城。
以无限集团目前拥有的关系网,要查一个盛欢的住处简直易如反掌,野田辉史懒懒的倚着车窗,看着那破败的“盛世网咖”的门面缓缓挪移至视线内。
“社长,到了。”
野田辉史应了一声,开门下车,他笼着袖子,踏进了这处废弃的门面。
这网咖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大门生锈变形,开的时候还颇费了些力气,门开后一股子陈年老灰先涌出来,呛的人直咳嗽,野田辉史走进去之后四下一望,看见的是满地破碎的玻璃,还有砸毁的主机和显示屏,柜台后面的货架上还摆着一些杂乱的过期食品。
“这也是人住的地方?”旁边的手下十分嫌弃的评价道。
野田辉史不予置评,眯着眼睛进去,他先是顺着楼梯上去,发现阁楼上是一处男孩子的卧室,东西不多,倒是比下面的大厅里干净不少,一眼就能望到头。野田辉史兴致缺缺的转了转,在床头翻出一个陈旧的木头相框。
相框里有一张泛黄的合照,照片里,带着眼镜的斯文男人怀抱着婴儿,腼腆的笑着。这男人的眉眼样貌生的不俗,头发修剪的整齐,身上带着罕见的浓郁的书卷气,叫人见之心喜。
但这屋子内外除了这一张合照之外,就再也找不到第二张父子同框的照片了,遑论女主人。
野田辉史挑了挑眉,将相框放下。
他能感受到,这个叫盛欢的小鬼身上藏满了秘密。
这些秘密也许不仅仅是瞒着他,还瞒着斯宾塞的那群人,这小子是个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边缘型人物,他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窥伺这些秘密。
时间摆渡人可以在特定的空间位置,让此处的时间倒流,当然,这种倒流也并非无限制,倒流的时空量越大,对他精神的影响就越严重,所以使用这一图腾也需要考量天时地利人和。
野田辉史不傻,来之前他就打探过,这处网咖的确是盛欢去斯宾塞之前生活居住的地方,在这些活动痕迹明显的地方施展时间摆渡人,他只会看到一群蝼蚁一样的人进进出出,亦或者是看到那讨厌的小鬼每天仰卧起坐发长呆。
那对于他的图腾而言不啻于是异种浪费。
野田辉史慢慢的下了楼,他重又回到了大厅,漫不经心的走来走去。
他用木屐不轻不重的踢踏着脚下的地板,过了许久,他停顿住。
一片空音在他的耳畔虚晃晃飘过。
野田辉史退了两步,眯眼,蹲下身去,用手在地上摸索了一圈,摸到了一处略宽的缝隙。
他将手指头强行探进去,一撬一拔,“轰”一声巨响,石板被打开。
地下室的入口露了出来。
野田辉史的眼中浮起了狂热的色彩,他无视飞舞的灰尘,当即倾身走下去,入目是一片空旷的地下室,墙上装模作样的安置了一个透明的消防柜,大抵是为了应付消防检查用的,里外都空空如也。
一个空的地下室为什么要特意上锁呢?野田辉史的唇角不受控制的上扬,他深吸了一口气,释放了时间摆渡人的力量。
周遭的环境在一瞬间出现了微微的透明化,空间变成了线条骨架,仿佛有多个空间虚虚的堆叠在一起,而后,出现了曈曈人影。
这些人影都是盛欢,是在不同的时间坐标段内的盛欢,还有伶仃的几个陌生人。
他们像是开了倍速一般在地下室内走来走去,有时是搬东西,有时是放东西,野田辉史看见他搬运储存的东西是一些暗金色的金属块,锁在一处厚重的黑盒子里——那是璃黄金,而后有个中年男人出现,熟门熟路的将箱子撬开搬走了,
所以阿提密斯挂在黑市里的那些璃黄金还真都是这个叫盛欢的小鬼的?只是这小子哪里弄来的这么多的璃黄金?他存这么多的璃黄金又有什么用处呢?
不过,他至少知道了一件事。
盛欢跟阿提密斯早就认识,这层关系,他竟是没有算到。
野田辉史怒极反笑,再次释放时间摆渡人。
他很少释放第二重时间摆渡人的力量,这是为了更深一层的逆转时空,看到更早之前的事情。
周围的环境泛起了炫目的白光,空间的厚度进一步变薄,变得像是纸,早先的盛欢的影子消失了,出现了一些新的影子。
这些影子的清晰度降低,朦朦胧胧像是晕开了的墨水,但还能辨认出,那就是盛欢。
他跌跌撞撞的走到地下室的中央,怀里抱着一个暗金色的方形容器,而后他将这个容器防止在了地面上,恐惧般的往后趔趄了几步。
他所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斑驳的暗红色的痕迹。
这小子明明浑身都是血。
原来盛欢是惹了人命官司在身上的?!
野田辉史怔了怔,愈发好奇,他看见盛欢原地蹲了下去,死死的抱住头,五指都插进发丝里去,在喃喃自语着什么。
野田辉史凑过去蹲下,附耳倾听,他听见对方在说:“不要这样……我不要这样……”
野田辉史歪了歪头,他打量着盛欢的脸,少年的脸色惨白,紧紧的闭着眼,末了曾将眼眸睁开一线,里面藏匿着的瞳孔竟然是剔透的冰蓝色。
他在释放异能?!
唯有图腾的力量才能让人产生这样的反应!
可是不对啊,他释放了什么异能?
野田辉史四下张望,这偌大的地下室里没有产生任何改变,唯有旁边的角窗外传来一滴水滴落下的“滴答”声。
画面戛然而止。
野田辉史如鲠在喉。
这种看戏看了一半被吊着胃口不上不下的苦楚让他恼怒不已,于是,他再次释放了时间摆渡人。
第三次释放让他的太阳穴“突突突”的跳动起来,精神海动荡翻腾,有种灼烧的痛楚,野田辉史的眼睛却雪亮,他就要成为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看透盛欢秘密的人!这让人怎能不欣喜!怎能不狂热!
他兴奋的起身,回首,望向那摇摇欲坠的通往地下室的台阶。
他在台阶上看到了两个人影,两个纠缠的人影。
盛欢是其中一个,而另一个……则是他刚才在相框中看到的男人。
然而与相片里所承载的截然不同,那男人并非是斯文而典雅的,他的头发凌乱如鸡窝,衣着布满赃物,眼睛血红,眼镜框折了一条腿,他正死死的抓着盛欢的手臂,像是要将盛欢从楼梯上推下去。
“怎么办,怎么办??他们就要来了……他们就要来了……”
“盛欢,他们追过来了!他们追过来了!!他们会找到我!!!别让他们找到我——!!”
“盛欢!!!让这一切停下来!!!!让我停下来!!!”
“盛欢!!!!”
癫狂的歇斯底里的控诉和哀嚎充斥在狭小的空间内,那少年在无助的发抖,最终他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摔在尘埃里,那发了疯的男人却仍然在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以头抢地,而后抓花了自己的脸,又扑上来,野兽般的发泄和求救。
这画面之中明明只有两个人,他们还是父子的关系,却叫野田辉史感到毛骨悚然。
若他们不是父子,也许还不会存在这样古怪的背德和约束感,野田辉史感觉那动荡的血与尘埃都要溅到自己的脸上,更毋庸提那置身其中的少年盛欢了,无助,绝望,惊恐……
就在野田辉史觉得这一切都将无法收场的时候,一切结束了。
那少年忽而起身,从消防柜里拔出了消防斧。
他的双手颤抖,眼中滚着泪水,用最不舍却又最坚毅决然的眼神,拼尽全力的狠狠地!砍下了父亲的头颅!
时间摆渡人的力量在野田辉史略有恍惚之时渐渐散去。
眼前的画面化为烟尘粟粒消散,周围空间的透明感降低,一切都在变实。
鲜血没有了,厮打的人影也没有了,地下室重新恢复了黯淡和空旷,野田辉史站在原地,双目的瞳光重新聚焦。
他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精神系图腾多少会让人变得敏感多疑,他细细品了一下,觉得盛欢的本质也是一个可怜人。
弑父,那可不是一丁点儿的罪孽,比之他间接害死了自己所爱的人,不相上下。
野田辉史合了合双眸。
他三次拓展时间摆渡人的领域,算是过度使用了图腾,此刻他的精神海他的意识,多少有些不受控制。
他慢慢的沿着楼梯往上走,脑海里随之浮现出了一些旧事。
那年,他第二次从白弥撒教堂里出来,老主教仍然没有从他身上唤醒任何的图腾力量。
他走在路上都有些畏首畏尾,感觉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很奇怪,带着怪异,讥讽和鄙薄,如芒在背。他愈发的感觉自己跟此处格格不入。
看着那些说说笑笑的继承者们,他又发自内心的感觉到羡慕,这种混合了自卑的艳羡折磨的他浑身难受,他漫无目的的在校园里走,竟然有些期待那被赶出学校的一天尽快到来。
他也就是在那天遇见了赫尔墨斯。
那个美丽的金发青年有一双忧郁的碧蓝色的眼睛,像是大海,温柔的让人要沉溺进去,他似乎也在失意里,两个失意的人一拍即合。
他们聊了聊,野田辉史才知道这个美丽的青年是从一场舞会里溜出来的,似乎是他的舞伴带错了人。
野田辉史正想苛责那位粗心的舞伴,赫尔墨斯却宛转的跟他说,对方其实并没有让自己下不来台,完整的带自己跳完了一曲华尔兹,甚至连自己在对方的皮鞋上留下了若干脚印都没有表现出一丝不满,只是在中场休息时对自己说了许多句抱歉,然后去找了真正的邀请对象。其实自己对这场错带的邀请并无任何不满,只是觉得一切结束的太仓促,太潦草,像是一场转瞬即逝的梦。
野田辉史注视着他的侧脸,从他故作轻松的描述中听出了一种哀婉苦涩的情绪。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种情绪的笼罩之下,对方还是腾出了精力来安慰自己。
赫尔墨斯说,异能不是决定一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斯宾塞的校园里其实也有一些工作者是没有异能的,但他们有着不属于继承者们的卓越非凡的能力,所以他们也留了下来。
野田辉史说,你在安慰我,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人。
赫尔墨斯笑了笑说,他也没有见过,但他相信真的存在,他还说自己也很平庸,但即便这么平庸,他还是很努力的在活着,终有一天,会有人看到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的。
你平庸吗?
野田辉史看着他想,你明明温柔的像是天使。
后来,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心中的天使被一份求不得的感情折磨的日益憔悴,他也是过了很久才知道,赫尔墨斯有一个甩不脱的压力源头,其所有的自卑和愁绪都来源于他那个耀眼夺目的双胞胎弟弟,那个弟弟虽然拥有跟赫尔墨斯一模一样的图腾力量,但思维敏捷,智商高超,全面发展,是个精英一般的人物,所有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拿他们作比较,更要命的是,赫尔墨斯还爱上了弟弟的完美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