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大厅人来人往,此举引来不少人侧目,但秦轩毫不在意,将郁聪抱得死紧。
“谢谢你,郁聪。”
“?”郁聪吓了一跳,怔愣着不知所措。
“如果没遇到你,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次日,郁聪从自己衣柜里挑了七八件厚衣服,打包给秦轩送来。
营阿姨倚在床头坐着,精神好了很多,一看到郁聪,笑得更开心了:“快来快来,我听轩子说了,昨天你又给我送两箱梨来,这孩子,每次拿这么多东西,阿姨都不好意思了。”
郁聪坐下来跟她寒暄:“那有什么的,现在是秋天了,就得多吃梨子,你和秦轩都可以吃嘛。”然后又想起什么:“哦,我都忘了,那个梨箱子里送了个榨汁器,也可以榨成汁喝。”
秦轩一听,去旁边开箱翻找,营阿姨笑眯眯道:“哎哟,这么高级啊?挺贵的吧?”
郁聪立即拉住她的手道:“阿姨,您什么也别想,只要对身体好,贵点又能怎样?钱是赚出来的,又不是省出来的,是吧轩子?”
秦轩嗯了一声,找到榨汁器拿了出来。
营阿姨握着郁聪的手拍了两下:“好孩子,阿姨真的特别感谢你,轩子说他前几天差点受凉感冒,都是你给他送饭送衣服的……我这个当妈的……”说着眼角就有点湿了。
郁聪回握住她的手安慰道:“没事没事,举手之劳而已。”
病房里呆了一会儿,郁聪的手机忽然响了,掏出来一看,老爹来电,赶紧接听。
“聪,”老爹的语气有点凝重:“你跟秦轩在一块不?”
“呃……”郁聪下意识地看了秦轩一眼:“在,我在医院。”
“有件事,可能要跟秦轩当面谈一下,你帮我把他约出来吧,下午或者晚上都行。”
“哦……”郁聪消化着老爹的话,什么事啊,还要找秦轩面谈?难道是……我跟他的婚事?
郁聪摇了摇头赶跑脑子里的杂念,几步走出病房,小声问老爹:“你单独和他谈吗?我用不用去?”
“随便,想来也行,不过提前声明,这事跟你关系不大。”
“哦……”郁聪一张死人脸,心说果然是我想多了。
城西,翡冷翠晨光新店址。
一张巨画下的桌子上,坐着一位气场超然的英俊中年男子,对面坐了两个小帅哥,一个神色凝重地沉默着,另一个一脸幸福地吃着特色披萨。
“行了啊,”中年男子训斥小吃货:“吃了一块还拿第二块,想胖死吗?”
“我饿了呀,而且胖怎么了?法国都颁布法令禁止启用过瘦模特走秀了,以瘦为美的风潮要结束了。”啊呜一口。
“那吃吧,等你吃成个球看谁找你走秀。”
郁聪一听到“球”这个字,如同被电击了一下,纠结半天,忍痛放下了手里的披萨,改吃自己的那份蔬菜沙拉。
秦轩一直不动声色,端坐在位子上听郁爸爸说事。
“根据我手下人查到的消息,三年前田锋受伤成植物人住进医院,田家人为照顾他,从老家新阳镇搬到西安去了。但田家在新阳老家势力盘根错节,想彻底撇清关系也不容易,我找人查了个遍,其实也只有田锋的女儿田胜男在针对你,我跟田家现任家长沟通过之后,他保证管好这个侄孙女,不再来找你的麻烦了。”
秦轩听完,微微一鞠躬:“谢谢郁叔叔帮我。”
“别急,听我说完,”郁爸爸神色却更凝重:“我刚才说的这些是一个月前的情况,但是三天前,事态完全变了,发生了一件事,你绝对猜不到。”
秦轩定定地看着他,郁聪也停下了吃东西的动作,瞪大眼睛听着。
“田锋醒了,”郁爸爸一字一句道:“他想见你。”
秦轩眼神兀地一暗,郁聪也惊呆了。
“醒了?”
“对,醒过来了,意识还算清明,没有失忆,医生都说是奇迹。也亏得他们家有钱,昏迷的时候没少做身体保养和唤醒治疗。他叔叔,也就是我之前见过的田家家长,挺和气一老头儿,给我打了个电话,说田锋想见你。”
秦轩陷入沉思,郁爸爸说:“其实长辈之间的恩怨,跟你并没有关系,见与不见,你自己决定就行。”
郁聪皱眉:“别见了,去了说不定又碰到那个田胜男,再打起来。”
秦轩想了想,叉了块沙拉碗里的面包,放进嘴里嚼了两下:“见就见吧,怎么说他也是我干爹。”
郁聪看了秦轩一眼,立即改口:“那就见呗,光天化日的那田胜男总不会吃了我们。”
郁爸爸一脸怒其不争的表情:“你个墙头草,你别去!”
“为什么?”郁聪瞪大眼睛:“我要去!我也是事件相关人啊,为啥不去?”
郁爸爸一脸无奈地叹了口气。
PETER(助理)的办事效率很高,第二天早上,秦轩和郁聪跟着郁爸爸,以及郁爸手下的一个助理两个保镖一行六人坐上了去西安的飞机。
出了机场,田家有人来接机,郁聪一看,乐了,不就是上次开面包车那个田富强吗?
田富强不像他姐那么冷面无情,见着了秦轩还笑着打了个招呼,面对郁爸和郁聪,一副礼貌中带着点讨好的神色。他开了一辆黑色大奔,身后还跟了一辆大众,殷勤地下来将郁家一行人请进车里。
“我爸醒了之后,全家上下都高兴坏了,我姐被他臭骂一顿,保证以后再不找你的碴了,你放心吧。”田富强转过头对秦轩说。
“那还真是谢了啊。”秦轩面无表情道。
田富强没听出他话里的讽刺意味,自顾自地高兴道:“我真是……我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梦过好多次我爸醒来的情景,这回竟然是真的!我这几天都不敢睡觉,怕又是做梦。”
田富强先接他们在附近酒店吃了午饭,安排了住宿,下午带着他们去了田锋所在的医院。
田锋昏迷了三年,甫一醒来还很虚弱,只能躺在单人病房里等着他们。秦轩推门而入,看到整个人瘦弱脱形皮包骨头的田锋,愣了一下。
田锋眼神倒是挺清亮,露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表情看着秦轩走过来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想开口,眼眶先红了。
“轩子……”田锋镇定了一下情绪,口齿稍微有点不利索:“你来了?”
秦轩抿紧唇角,轻轻一点头。
“这几年的事,富强陆陆续续给我说了一些,”田锋面有悔色:“你干爹我……两眼一麻黑地倒下,什么也不知道,没想到……仕兴兄弟他……”
秦轩叹了口气,闭上眼道:“算了。”
田锋无法释怀地摇头:“我知道他只是失手误伤了我,如果我能出庭作证,就不会变成这样……轩子,胜男已经被我狠狠教训了一顿,关起来了,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你不要跟她一般见识,好不好?毕竟她心里恨,那丫头从小就跟她姑最亲……”
秦轩不动声色的看了田锋一眼:“那件事是怎么回事?我也只听她说了个大概。”
田锋右手动了动,似乎想握成拳,但失败了,吸了一下鼻子,说:“当年,仕兴他本来跟我妹妹小芳好的,后来小芳去棉纱厂上班,仕兴有时候去接她下班,时间一长就认识了春英,就是你妈妈。”
秦轩自嘲地摇了摇头:“然后就移情别恋了,是吧?”
田锋点点头:“春英当时也在纱厂打工,她比小芳小两岁,人长得好,性子又活泼,那些男同事都喜欢她,连厂里的年轻干部都追她,可偏偏她就看中了游手好闲的秦仕兴,两个人偷偷来往,没多久就悄摸把证领了。当时小芳已经有了秦仕兴的孩子,秦仕兴跟他分手,她伤心得不行,要不是我和你干妈看得紧,说不定早都跳河寻短见了。”
秦轩吐槽不能,心说这狗血得都能上故事会了。
田锋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得太多了,就住了口:“事情就是这样的。”
秦轩在脑内梳理了一遍,只觉得疑点重重,便问:“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小芳姑姑?”
“呃……哦……”田锋支吾着:“她,得病,去了。那时候你还小,肯定不记得了。”
秦轩点点头,屋内回复沉寂。
半晌,田锋犹豫着开口:“轩子……这几年,你们……过得还好吗?”
秦轩“唔”了一声:“还行吧,我妈带我到千川去了。我大姨家在那边。”
田锋点点头,半天,又支支吾吾地问:“你妈……春英她……还好吗?”
秦轩神色暗了一下,垂下眼说:“春天时候……生病了。”
田锋心里咯噔一下:“啥?病了?春英她……得了什么病?”
“白血病。”
田锋像是没反应过来,愣愣地看了秦轩一会儿,忽然爆发:“轩子,你说什么?春英……春英得了白血病?!”
秦轩有些奇怪他的反应,站起来将他按住:“干爹!还输液呢!”
田锋急得不行,一伸手自己拔掉了输液针,起身就要下床:“快……快带我去……我……我得救春英……春英……”然后就激动过度晕倒了。
秦轩果断按下床头铃,不到一分钟,医生护士推门而入……
“你干爹肯定有事瞒了你,”郁聪站在西部之光电视塔上吃着冰棍,还分析得头头是道:“你看啊,很多年前,你爸甩了他妹,害得他妹那么伤心,还早早病逝了,按理说他应该恨你爸妈才对啊,但是你看他的态度,你小时候你爸妈带着你回新阳镇,他也没找事吧?还认你当干儿子,那妹妹的仇就不报啦?按照常理来说,田胜男对你们一家的态度才合理。”
秦轩咬了一口冰棍,嘎吱嘎吱嚼着:“虽然不想承认,但你说的有道理。”
“是吧?”郁聪继续分析:“你干爹呢?在听说了你爸的死讯之后却挺伤心,听说你妈病了还激动地说要去救她,这太反常了。”
秦轩死鱼眼望着远方的天空:“我也这么觉得。”
郁聪叹了口气:“唉,可惜他又晕过去了,只能等他醒来好好问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秦轩却想得更多:“他说,他要救我妈,他拿什么去‘救’?而且,小芳姑姑那时候不是怀了我爸的孩子吗?那个孩子呢?”
郁聪眯了眼,一脸“真没办法”的表情说:“肯定是拿掉了呗,作孽呀……不是我要说死人坏话,你爸真是不负责任,你可别学他啊。”
秦轩纠结着这件事,心里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
第28章
郁聪从没来过西安,看哪都觉得新奇,秦轩在这边待过一段时间,就充当了导游,带他四处转悠。大明宫、兵马俑、法门寺……地图上打勾逛了个遍,吃了好多好吃的。
两天之后,田锋又醒了。
两人赶到医院,郁聪手里还拿个鸡蛋灌饼,进病房前,忽然觉得气氛凝重,看了秦轩一眼说:“你进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秦轩心头依旧像压着一块石头,嘴角却勾了起来,伸过头去咬了一口他的饼,然后照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啊!”郁聪立即用手背摸:“全是油……”
秦轩淡定地绷着脸推门而入。
田锋还是跟前天一样靠在摇起来的床头,手背上插着吊针头,看见他微微一笑,脸色却比前天更差了。
“这件事,干爹跟任何人都没有讲过,”田锋有点哽咽地开口:“我心里不是滋味……轩子,你妈妈春英,她……她是我的妹妹。”
秦轩倏地睁大了眼睛:“什么?”
田锋似乎是害怕承认什么,声音颤抖:“小芳是我妹妹,春英也是我妹妹。轩子,你妈妈……和你小芳姑姑,是亲姐妹。”
秦轩眼珠微颤,难以置信:“你说……什么?怎么会……”
田锋的声音不自觉地带上了哭腔:“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我本来有两个妹妹,那年秋忙,爹妈在地里干活,让我带着小妹玩……我……我带着小英到村口,把她放在大树下面……小英……她才四岁啊,我一时贪玩跑远了,回来之后,小英……小英就不见了!都怪我啊!!都是我贪玩把小英弄丢了!!她是我妹妹啊――”
田锋一个年过四十的糙汉子,想起少年时的伤心事,依旧是泪流满面,毫无形象地大哭。秦轩束手无策,门外的郁聪听得目瞪口呆,鸡蛋灌饼都掉在了地上。
神马情况?营阿姨居然是田锋大叔的妹妹!太爆炸了吧?
“干爹,”秦轩站起来按住他:“干爹,镇定点!都过去了!”
田锋闻言一愣,还哭得一抽一抽的,但情绪已经缓和了些,扯张纸巾擦了擦泪,擤了把鼻涕,接着说:“小芳在纱厂上班的时候,我去接过她几次,当时就听到厂里的人说,一车间的营春英和田芳长得好像,跟姐妹一样。我见了春英,当时就呆了,我觉得她就是小英,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小芳说,就托秦仕兴帮我打探消息,得知春英确实是被人收养的,年龄也对得上,过了俩月天热起来,春英穿了短袖衫,秦仕兴跟我说,他看见春英手臂内侧有块红色的胎记,我就确定了,春英就是当年走丢的小英,是我妹妹。”
秦轩默默地坐回去,消化了一阵,点点头说:“我知道了,你不仅是我干爹,还是我舅舅,然后呢?”
田锋仰起头望着天花板,神情很难过:“小芳那件事,其实我也有错,要不是我让仕兴去接近春英,大概也不会……都怪我……”
秦轩面无表情:“现在说这些也晚了吧?”
“是啊……”田锋怔怔道:“晚了啊,小芳走了,仕兴也走了……我有什么办法呢?小芳和小英都是我妹妹啊,手心肉,手背肉,出了那样的事……我该帮谁?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小芳,但我也亏欠小英太多了……这么多年了,只要想起小英,我心里就跟刀割一样疼。那件事补救不了了,可是现在有件事还能补救,轩子,我得救小英,我是她亲哥,我给她捐骨髓的话,是不是就能治好她的病了?”
秦轩看着田锋,慢慢地睁大了眼睛。
探望田锋之后,秦轩和郁聪跟着郁爸爸又飞回了千川,各自回校上课。
三个月后,田锋凭着坚强的意志,加上快速康复治疗,已经可以借助手杖下床走路了。他的身体底子很好,但毕竟昏迷三年,现在还是有些虚弱。田家人已经知道了营春英的事,但田锋的父母都已去世,其他亲戚因时隔太久,几乎记不起当年走丢的小英了。田锋坚持捐骨髓救人的行为,除了田胜男因为担心父亲身体而有微词外,其他说得上话的都表示支持。可见田家亲戚总体还是不错的。
秦轩回千川后跟母亲说了这件事,营春英听得如堕梦中,手里的毛线都忘了织。回想幼时被拐的事,她居然还有些模糊的印象,记忆中有个不认识的大叔给她买了个面人,要带她走,她对那个花花绿绿的小面人儿印象还挺深,之后的事就记不清了。
“再后来的记忆就都是在周城镇的孤儿院了,估计人贩子拐走了我,又觉得小女孩卖不出去,就随便把我放在哪里了,后来九岁的时候,我爹妈到孤儿院把我领走,我不记得以前的事,就只记得自己叫小英,因为我姐叫营春荣,我爹就给我名字也加了个春字。”
郁聪听完她的话,觉得命运有些神奇,又有些遗憾,说:“如果是现在,走丢的孩子拍个照到网络上一报备,整个公安系统都能查,也就不会这么多年都找不到了。”
“是呀,”营春英有些感慨:“我小的时候,什么都落后,据说那时候田家在村子里已经算最富的了,小孩丢了还是找不到,现在是好多了。”
秦轩转头望向窗外,一转眼几个月过去,已经是冬天了,外面下起了雪,棉絮一般纷纷扬扬。病房里暖气很足,热得他觉得乏,听着母亲和郁聪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渐渐觉得昏昏欲睡。
田家派人送来的田锋的血样已经和营春英的做了比对,HLA全相合,这是最好的结果,血液科主任眉开眼笑,主治医生手舞足蹈,都表示如果不出意外,移植成功率将会很高。营春英的家人更是打心里高兴,营家大姐每天变着样做好吃的给妹妹送来,姐妹俩整天叽咕叽咕地商量着要怎么感谢田家大哥,最后一致决定给他织一套纯羊绒的毛衣毛裤;秦轩表面淡定,该吃吃该睡睡,实际上心里也是一块石头落了地,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郁聪更是欢乐得天天在微信群里发红包。
秦轩在郁聪的游说下,将外祖母的那串玫瑰念珠挂在了母亲的病床头。秦母觉得那东西太贵重,一时惶恐,怕弄丢了弄坏了,郁聪却毫不在意,他觉得这东西要真能泽被苍生,让身患重病的人重获健康,外祖母在天有灵还不知会多高兴呢。
不知道圣物的护佑是不是还带辐射范围的,几天之后又有好消息,和营阿姨同病房的小刘哥居然在骨髓库里找到了相合的无亲缘骨髓血,也可以接受移植手术了。小刘哥的妈妈喜极而泣,煮了一百多个红鸡蛋带到医院见人就发,郁聪被她塞了满口袋的鸡蛋,盛情难却,只好剥了一个当面吃掉了,其实他从小就不爱吃煮鸡蛋,剩下的七八个趁人不注意一股脑儿全塞进秦轩的书包里。
于是这天,秦轩去学校参加数学竞赛的赛前辅导时,被邓巡看见了书包里的红鸡蛋,眼疾手快掏走两个,啧啧啧道:“恭喜啊,大喜事啊,媳妇儿生了?还挺快的,男孩女孩?”(北方风俗通常是生了小孩给亲戚朋友邻居送红鸡蛋,其实别的喜事有时候也会送,图个吉利而已)
秦轩:“……我的能力还足以于让一个男人怀孕,谢谢。”
“那就是别人给的了?谁这么厉害?”邓巡往韩瑾桌上放了一个:“来,吃一个,沾沾喜气,说不定过段时间咱们也有了。”
韩瑾停下做卷子的笔,悲痛扶额:“为什么我男神变成了个蛇精病?为什么……”
有书则长,无书则短。一月底正值农历春节,大年初五这天,田锋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了千川,次日住进医院,开始做骨髓移植手术的前期准备。
田锋见到营春英,一时感慨万千,他记忆中扎着两个羊角辫,总是跟在他身后的小妹,如今鬓边已有了几丝白发,其实算起来这个小妹今年才37岁。当年在纱厂重逢时,她还是个二十出头青春靓丽的姑娘,看来这几年她过得并不好。
营春英看见田锋,先是有些诧异,反应过来后,有点不确定地叫了一声:“田哥?”
田锋一瞬间热泪盈眶,蹒跚地走过去,坐在床边看着她。
营春英心里五味杂陈,哽咽了半天,就说出来一句话――
“哥,你咋瘦成这样了?”
田锋再也忍不住了,拉住营春英的手大哭:“小英!!妹啊……”
阔别多年终于相认的兄妹俩抱头痛哭。
【作者有话说:田锋这种情况其实理论上是醒不过来的,以其昏迷三年的身体状况估计也捐不了骨髓,此处肯定有文学作品的夸张成分,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写,就当是个奇迹好了,大家不要太较真哈。】
情人节前一天,营春英将秦轩叫到床边,神秘兮兮地交给他一个小纸箱。
秦轩一脸疑惑:“妈,这是?”
营春英笑得很慈祥:“这里面有两件毛衣,是我亲手织的,也不敢累着,断断续续织了好几个月。”
“哦……”秦轩想起表姐过年时穿了件桃红色的新毛衣,兴奋地炫耀说是小姨给她织的,朋友都说超好看,他还疑惑母亲之前说给他也织了的,哪去了?原来在这等着呢。
营春英有点小得意地笑着说:“藏青色那件是你的,奶白色那件,是给郁聪的。”
秦轩一愣,下意识地打开箱子看,里面确实有毛衣,但是他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样式古朴的小木盒。
秦轩对这个盒子印象很深,他还记得今天春天,母亲住院的时候,他想把这件传家宝变卖了给她治病,母亲却说什么都不肯,还跟他吵了一架,说:“这东西不是你的,是我未来儿媳妇的,你不许动!”
秦轩拿起木盒子看了看,轻轻地打开,里面是一枚样式古朴的金镶玉锁。
“明天你把那件毛衣,还有这个锁,一块交给郁聪吧。”
秦轩猛地抬头,注视着母亲,眼神中感动多于惊异。
“妈看得出来,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秦母声音温柔:“你最近啊,性子柔了很多,也比以前爱笑了,妈知道,是郁聪把你变过来的。他是个好孩子,妈喜欢他。”
秦轩眼角不自觉地有点湿,合上箱子,问:“妈,你……真不嫌弃他是男的?”
秦母摇摇头:“刚发现的时候,妈是有点震惊,心说轩子怎么喜欢会男孩子啊,以后要遭人笑话的,但后来躺在床上想,我自己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但你还有一辈子,妈不想看到你为了我哄高兴委屈自己。”
秦轩吸了吸鼻子,在母亲床边坐下来,拉起她的手,声音有些哽咽:“妈……”
明天母亲就要接受骨髓移植手术了,她挑这个时机说这些,像在交代身后事一样。
母亲一定抱着必死的心情活过,秦轩这样一想,便觉得心疼不已。
秦母回握住儿子的手,晃了晃:“哭什么,明天是个好日子,不哭。”
“嗯。”秦轩用袖子擦了一下眼睛:“妈,明天的手术一定会顺利的,你一定会健健康康,长命百岁……”
秦母有点懵:“啥长命百岁?我的意思是,明天不是情人节吗?你把这个当礼物送给郁聪。我的手术有啥好担心的?现在医学这么发达……”
秦轩:“……”
不是,妈,搞了半天我白感动了?而且您什么时候这么潮了,还记得情人节?我都忘了。
秦母将秦轩手边的箱子放到床脚,然后坐直了身子,正色道:“行了,不说这个了,轩子,接下来妈要告诉你一件事,是关于你身世的。妈只希望,你听了之后,不要太埋怨我。”
秦轩心头一凛,隐隐地有些不好的预感。
其实这些日子,他已经猜到了一些,现在,最终宣判来了。
秦轩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镇定了一下精神,说:“妈,无论怎样,您都是我这辈子最亲、最敬的人。”
营春英的手术很成功,预后也很好。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休养,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母子俩喜气洋洋地办理了出院手续。
治病花掉了不少钱,母亲做完手术后,秦轩的户头上只剩五位数。但秦轩很开心,毕竟钱没了还能赚回来,人没了就真的没了。几十万块钱换回母亲的命,他觉得值。
郁聪的御用跟班孙佳雁家里是做房地产的,通过她的介绍,和郁聪以及营、田两家的帮衬,秦轩在二中附近的一个中档小区租了一套挺宽敞的公寓,让母亲搬过来休养。嬴氏肉夹馍暂时交给秦轩的表姐打理,她最近交到了男朋友,是个自主创业开奶茶店的大学生,思路广点子多,想把奶茶、肉夹馍和米皮合成一个店,将产品制式化,将来可以开连锁店,小情侣二人跑来游说秦轩,让他技术入股,教他们肉夹馍和米皮的秘制方法。秦轩问了母亲的意思,母亲觉得没什么问题,就把腊汁肉的卤料秘方给了他。以前秦轩都是直接把母亲配好的料包扔到锅里卤肉,这下也掌握了核心技术,但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未来姐夫问他料包配方,他还装模作样地打开一袋往桌上倒:“你看,都能看到,这是八角、桂皮、香叶、卤的时候加生抽、料酒……”反正就是不说配比,狡猾狡猾的。
秦母搬进新家休养了一阵子,身体好了很多,三月底的一天,她忽然对秦轩说:“咱们回西安看看去吧?”
正吃着饭的秦轩停下了筷子:“怎么突然想去?”
秦母咬了一口馒头:“早就想去了,之前不是一直病着吗?现在身体好了,天气也暖和了,就想出去走走,旅游嘛。”
秦轩当即就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假,然后打给郁聪报备行程,郁聪一听,在那头跳脚了:“我也去我也去!上次去就呆了四天,都没玩够!”
清明,西安的天空飘着细细的雨丝,空气微凉,但并不冷。
凤凰岭墓园,一处幽静的角落。
营春英将祭果、几盘小菜和一瓶酒摆在田芳的墓碑前,从手袋里掏出一块布擦了擦墓碑前的石台,回头说:“轩子,过来,给你生母磕个头。”
秦轩听话地走过来,将怀里抱着的一大束百合花小心地放在石台上,然后默默地跪下来,对着墓碑磕了个头。
“姐,我把轩子给你带来了,”营春英望着墓碑上的照片,声音有些哽咽:“他都十七了,马上就成年了。你高兴不?”
墓碑上的黑白照片肃穆而沉静,田芳年轻美好的容颜微微带着笑,看上去挺开心的。
秦轩一直觉得自己跟营春英长得很像,现在一看田芳的照片,恍然有种“她真的是我生母”的感觉。两人不仅面容有八分像,连表情神态都如出一辙。
“轩子成绩很好,今年下半年就要升高三了,他们老师说,只要保持这个势头,进清华都没有问题。姐,轩子出息了,你开心不?”
墓碑上的田芳依旧保持着不动声色的微笑。
秦轩用白瓷杯倒了一杯酒,营春英对他使了个眼色,秦轩低头,挥手将酒撒在石台上。
他有点叫不出口那个字,沉默了半天,在营春英的催促下,终于开口道:“妈,这杯我敬您。我在这边很好,您别担心。”
郁聪在远处徘徊,偶尔朝这边望一眼。秦轩说完那句话,又沉默了,半晌,终于起身,大步跑到郁聪身边将他拖了过来。
郁聪还云里雾里的,心想不是说好了让我在那边等吗?正欲开口,就听见秦轩扑通一声跪在石台上,对墓碑说:“妈,他叫郁聪,是我现在的对象,也是我要爱一辈子的人,我带他过来让您见见。”然后伸腿踢了郁聪一下:“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