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之百密一疏—— by吕吉吉
吕吉吉  发于:2023年06月23日

关灯
护眼

伍洛汀眨了眨眼:“拆开吗?”
沈莳回答:“对,整个撕开来,露出信封的内部。”
伍洛汀照办。
然后,他只看了一眼,就高声惊呼起来:“卧槽,被你猜中了!”
众人伸长了脖子,凑过去看。
只见干爽的那只信封内部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异常,但湿的那只,内侧衬纸上却晕染了一层浅金色,范围不大——刚好差不多是两行字的宽度。
“真的是水溶性墨……太聪明了!”
陆秀瞥了戚知锦一眼,叹息道:
“你居然直接在张宜的任务卡片上加印提示,让对方以为是节目组的任务,无知无觉地替你去拿绳梯。这样你在杀他的时候,就可以顺便把他手上的梯子也一并带走了。”
他咂舌,指了指那只染了金色油墨的信封,“如果不是信封内侧还有墨迹残留的话,便死无对证了。”
戚知锦面如死灰。
在信封被撕开的一刹那,他就知道自己要完蛋了。
信封的纸质与塑料卡片不同,墨水溶解时,极可能会粘附在上面——千算万算,他却最终算漏了如此重要的一点,以至于留下了致命的证据!
“可是……为什么是戚知锦呢?”
冯杉杉尽职尽责地抓住被指认的真凶,同时忍不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他应该跟我们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参赛者而已吧?怎么会知道节目组安排的任务,还能提前做下那么多的准备工作呢?”
“对于这一点,一开始我也感到很迷惑。”
沈莳摊开手,承认自己不如表现出来的那般成竹在胸、算无遗策:
“我在看到后馆六楼休息室里的挂钩时,就已经知道戚知锦是凶手了,但直到刚才,我们在楼下宴会厅盘案情,戚知锦拿起矿泉水瓶喝水的时候,我才终于想通了整个案子的前因后果。”
众人闻言,纷纷蹙眉沉思,努力回忆刚才戚知锦喝水的模样,试图从中找出破绽。
然而很遗憾,他们根本毫无头绪。
陆秀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
沈莳伸手朝戚知锦一指:
“简单来说,戚知锦之所以能做到这一切,是因为‘戚知锦’并不是戚知锦。”
众人:“???”
这句话听着像绕口令,其中的含义更是令人费解。
冯杉杉等人四脸懵逼,完全听不懂沈莳到底什么意思。
“你是说……呃,这个人冒充戚知锦混进来?”
伍洛汀用活见鬼的眼神瞅了瞅戚知锦,又转到沈莳脸上:
“可是,我们先前都是由各自的经纪人亲自带上节目组的保姆车的呀!就算他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菜鸟好了,可经纪人怎么着也是大公司里出来的,总不可能连自己带的艺人也不认识吧?”
“不,不是这样。”
沈莳笑着摇了摇头:“上车的确实是戚知锦,却不是我们面前的这个‘戚知锦’。”
“啊??”
陆秀脱口而出:“这还能中途换人不成?”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沈莳说道:
“在大巴车上时,我们每一个人都戴着面具——直到管家来打开我们的房门之前,谁也没见过其他人的长相,对吧?”
“嗯,确实如此。”
对这一点,伍洛汀表示同意:“可照你这么说,戚知锦是在别墅山庄里才被换掉的?那假的这个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假的这位……”
沈莳指了指被冯杉杉制住的娃娃脸青年:“他应该从一开始就躲在戚知锦的607房里,就等着戚知锦本人来呢。”
他朝“戚知锦”笑了笑,问:“我猜得对吗?”
“戚知锦”没有说话,只沉默地盯着沈莳,目光怨毒而阴冷。
沈莳不以为意,继续说了下去。
“冯杉杉,是你给了我破案的灵感。”
他对高个子的运动系青年说道,“你提到了你妹妹的男朋友,一个最可能出现在这里,但却不在的对象。”
“啊,对哦!我怎么把他给忘了!”
冯杉杉抓住戚知锦的手无意识地加了三分力道:“难道说,这小子就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不不不,你说过,你妹妹的男朋友右臂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但他的胳膊上干净得很。”
沈莳笑道:
“所以我们应该换个思路——你妹妹的男朋友,才是真正的戚知锦。”
沈莳在“真正”二字上加了个重音,同时注意着“戚知锦”的表情。
娃娃脸的青年唇角抽搐了一下,太阳穴突突直跳,冷汗顺鬓角缓缓滑落。
“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有一个隐约的猜测,并不敢肯定,也没有证据,直到我看到你喝水的样子。”
说着,沈莳转过头去,对呆立在一旁的管家说道:
“管家先生,能麻烦你到607房一趟,把垃圾篓里的空矿泉水瓶拿过来吗?”
管家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他用最快的速度奔向607室,翻出垃圾篓里的矿泉水瓶,又狂奔回来,总共耗时不到一分钟。
“对,就是这个瓶子,谢谢你。”
沈莳让众人注意观察没有盖上盖子的瓶口,“大家都看到了,瓶口处有一圈完整的唇彩,跟这位‘戚知锦’用的唇彩颜色一样……”
他强调道:
“可是,大家觉得,这圈唇彩,又是如何印到瓶口的呢?”
伍洛汀想也不想就抢答:“那还能如何?当然是喝水时印上去的呀!”
“对。确实是在喝水时留下的。”
沈莳点头,然后比了个举瓶子的手势,“不过,从这圈唇彩的形状和位置来看,这人喝水时必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会将瓶口整个衔进嘴里。”
说罢,他转头去看“戚知锦”:
“你和真正的戚知锦身高、体型和声音都很相似,所以敢于模仿他——反正戚知锦是个刚入圈不久的小透明,我们这里又不能上网,没有人会知道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沈莳顿了顿:
“为了扮演好‘戚知锦’这个角色,你用了跟他同色的唇彩,甚至刚才去拿水时,还特地选择他在房间里喝过的矿泉水。”
他叹了一口气,“然而,你根本没注意到他爱衔住瓶口喝水,对吧?”
“戚知锦”的眼神已从怨毒转换成了漠然。
——是的,他承认自己疏忽了。
他该死的根本没有注意到戚知锦那幼稚的衔瓶口的习惯!
更要命的是,他还在沈嗣面前,用不一样的姿势喝了一样的矿泉水!
同样的,正是因为他并非真正的戚知锦,才会忘记了他有那杀千刀的恐高症,才会在设计诡计的时候,完全忽略掉了必须要把“恐高”的因素考虑进不在场证明里。
而他最大的,也是不可饶恕的失误,是他在这场剧本杀里遇到了沈嗣!
偏偏如此一号人物,居然他妈的是个“新人”!
“我猜,整件事应该是这样的。这位假冒的‘戚知锦’,嗯……姑且先称呼你为‘无名氏’吧!”
见“戚知锦”不肯开口,沈莳摇了摇头,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应该原本就跟真正的戚知锦相识,并从他口中得知了他与张宜、汪二朋两人的纠葛。然后你混进《新星大推理》节目组,参与了剧情策划和前期的准备工作。随后节目组撤离钟楼山庄,你用了某种方法偷偷留了下来,杀死了山庄导演和摄影师……”
沈莳想了想,道:
“我注意到咱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停车场并没有任何一辆汽车,这就很不合理了。因为这意味着留守的导演和摄影师甚至没有给自己准备车子。”
他两手悬空,似是虚握住一个无形的方向盘,“因此我猜想,你大约是把他们的尸体塞进了备用车里,再用什么工具卡住离合器,让车子冲下断崖,对吧?”
戚知锦,或者说是无名氏抿紧嘴唇,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处理掉两人以后,你篡改了游戏规则以及我们的任务卡片,将一切都安排成对你最有利的样子,给自己制造了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沈莳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
“最后,你只需躲在戚知锦房中,等他毫无防备地进入房间,再将他杀死,就能取而代之了。”
“等等!”
陆秀又忍不住了:
“沈莳,我承认你的推测很有道理,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实在想不通!”
他提高音量,大声叫了起来:
“如果这个‘戚知锦’是假的,那真的戚知锦又去了哪里?他那么大一个人,就算杀掉也是一具一百多斤的尸体啊!能藏到哪里去呢?”
陆秀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个大圈:
“虽然这么大一个山庄只有咱们几个,但我想,倘若这个冒牌货真敢拖着一句尸体到处走的话,还是很有可能被人当场逮个正着的!何况他几乎一直都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活动,根本没有处理尸体的时间啊!”
“你说得对。”
沈莳微笑点头,“所以无名氏用了一个很巧妙的方法来处理戚知锦的尸体。”
众人:“???”
沈莳见众人皆面露迷惑,给了一个提示:
“你们觉得,他为什么要大费周章,整出《美杜莎之首》、《奥菲利亚》和《普罗米修斯》这三张名画的模仿现场呢?”
--------------------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到了最后一个问题!真.小七的尸体在哪里?

第22章 1.钟楼山庄-21 很接近,但还差一点
对于“为什么要把死亡现场搞成世界名画”这个问题,其他玩家其实也认真地思考过。
只是思考归思考,他们根本毫无头绪。
“呃,我想……”
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显得那么白痴,陆秀认为好歹应该努力挣扎一下,“这人……”
他指了指冒牌货:
“他这凶手很冷静又理智,特地整这么一出肯定不会是为了看起来够浮夸够热闹吧?所以他一定有某种理由……”
他蹙眉冥思苦想:“这三场表演里,总有一场或者两场是为了干些什么的!”
“对,我也觉得是陆秀这个思路!”
冯杉杉点头如捣蒜,“既然沈莳你刚才提示我们,说是跟怎么把正牌戚知锦的尸体藏起来有关……”
“等等,我再确定一下哈。”
陆秀打断了冯杉杉的车轱辘话,“戚知锦是在刚进他自己的房间就被这冒牌货给杀了的吧?那凶手除非脑子有坑,否则不可能会把尸体留在房间里!”
沈莳含笑点头。
“那就对了!那一开始的《美杜莎之首》,很可能就是为了处理尸体才搞出来的咯!”
陆秀激动得直跺脚:
“当时他用了石膏雕像的脑袋假装是美杜莎的头颅,还丢了满地的绳子——该不会是把人分尸了以后,把尸块藏在石膏像里了吧!!”
所有人的目光都随着陆秀的分析投向了走廊拐角处那尊没了脑袋的断臂维纳斯。
在各种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里,把尸体或是尸块藏在墙壁、石膏、黏土或是类似的可塑形物里,都是非常常见的操作。
这里大部分玩家都看过一些类似的作品,自然很容易联想到这一点。
“不,我觉得,不可能。”
伍洛汀虽然自问是个不太擅长玩推理的菜鸟,但他觉得自己起码有些基本的常识,“我们进房间的时候才刚过十二点对吧?”
沈莳补充:“正确的时间是十二点零五分。”
伍洛汀继续说道:“然后过了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就听到外头有重物落地的声音,急忙打电话叫来了管家。”
他朝稍远处那没了脑袋的维纳斯一指:
“那雕像即便是空心的吧,除去脑袋也就一百三四十公分的样子,不切碎了尸体绝对塞不进去!但前后不到一个小时,连分尸带藏尸还要清洗血迹收拾现场,这忒么是人能做到的吗!?还有分尸用的锯子什么的,他又能藏到哪里去!?”
“啧,是不是,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冯杉杉一向胆子很大,而且很有行动力。
他将看起来已经没有了反抗意识的冒牌货推给了伍洛汀和陆秀,自己快走几步,奔到了那具掉了脑袋的断臂维纳斯雕像前,用力推倒了它。
“咚!”
石膏落地,在地毯上撞出了一声闷响,拦腰断成两截。
没有尸块从石膏里滚出来,里面干干净净,甚至没爬出一只蜘蛛。
伍洛汀高声叫道:“看吧,我就说不可能!”
“好了,时间不多了,我就不卖关子了。”
沈莳笑着朝他们一招手,“走,我直接指给你们看。”
众人一头雾水,又迫切地想知道答案。
于是他们押着“无名氏”跟在沈莳身后,几人一路来到走廊尽头。
沈莳朝地毯一指,“这里,就是我们当时发现‘美杜莎之首’的地方。”
管家先前已经打扫过了。
他收拾了石膏头颅和绳子,还用拖把拖了地。
但整条走廊都铺上了长绒地毯,番茄汁渗入绒毛里,污渍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去掉,被沈莳一指出,显得分外显眼。
众人:“???”
沈莳转向“无名氏”,“其实,这才是你想要掩盖的东西,对吧?”
冒牌“戚知锦”低垂视线,并不与沈莳对视。
伍洛汀指着地毯上那一团污渍:“你的意思是,他想要掩盖什么东西,所以为此布置了一个‘美杜莎之首’的现场?”
沈莳点头。
“啊!我知道了!”
冯杉杉高声叫了起来:
“是血迹对吧!他处理尸体的时候,血沾到了地毯上,所以他只能弄出个‘美杜莎之首’,用番茄汁盖住血迹!对吧?一定是这样对吧!!”
“哈哈哈。”
沈莳笑了起来:
“很接近,但还差一点。”
他指了指地上那滩干透后呈现出浅灰棕色的污渍,“番茄汁不一定能盖住血迹,但却一定能盖住另一样东西……”
沈莳环视众人,嘴唇开合,缓慢而清晰地吐出一个字:
“水。”
众人都盯着沈莳。
冯杉杉下意识地往前走了两步,想要凑得更近些:“哪来的水……?”
下一秒,他忽然高声惊叫起来。
“啊!!!”
冯杉杉双眼直勾勾地看向前方,口中语无伦次:
“我、我真是!真是!——竟然是在那里!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是的,他“找”到了戚知锦的尸体。
但他靠的不是推理,而是他辅助系统里的“蜗牛寻人”。
自从冯杉杉知道真正的戚知锦已死之后,就在“蜗牛寻人”里输入了“戚知锦”这个名字,试图找出死者的尸体,只不过一直都没能找到而已。
然而现在,就在他往前多走了一步的刹那,“戚知锦”竟然出现了。
从系统显示的相对位置看来,那是一个完全出乎他预料的所在。
冯杉杉实在过于震惊,以至于他连话都说得支离破碎,词不达意。
“没错,就是在那里。”
沈莳看冯杉杉那受到巨大冲击的模样,就知道他八成是用了什么特殊的APP功能。
“其实,我猜想,在‘无名氏’原本的计划里,他根本没打算搞什么名画模仿。”
他向其余三名云里雾里的玩家解释道:
“但在处理戚知锦的尸体时,出现了一点小差错,以至于他不得不随机应变,把现场弄成‘美杜莎之首’的样子。并且,为了不让‘美杜莎之首’显得突兀,他只能多费些劲儿,把张宜和汪二朋的死亡现场也变成一场名画模仿秀。”
“啊……在森林里藏叶子的理论。”
陆秀嘟哝:
“就算大家都知道名画模仿有猫腻,但次数一多,就很难判断他想藏的‘叶子’到底是哪一片了。”
“对。”
沈莳听到陆秀的比喻,觉得很恰当,于是接着用了下去。
他笑道:
“他真正要藏的‘叶子’,不过是一滩水而已。”
说着,沈莳翛然转身,面向通往阳台的玻璃门,伸手一指:
“尸体就藏在这扇门后,那座巨大的‘阿波罗时刻’里。”
除了早用“蜗牛寻人”发现了尸体位置的冯杉杉之外,其余三人瞪大了眼睛,半晌说不出话来。
“记得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女主持人就介绍过这座‘阿波罗时刻’的具体参数了。”
这个时候,沈莳极优秀的记忆力再度发挥了作用:
“她告诉我们,表盘直径十六米,时针长四米,分针和秒针长七米,从‘1’到‘12’,每一个数字的长度都有一米六。”
沈莳敲了敲那蒙上轻薄雾气的玻璃门:
“一个光是长度就有一米六的数字,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实心的铁疙瘩。事实上,白天时,在屋外就能看出来,它们是一个内部中空且没有底板的黑色金属壳。”
沈莳做了个“翻面”的动作。
“正好就像一个没有盖的容器,对吧?”
“可是——”
陆秀飞快地反驳:
“刚才你也说了,主持人说这些数字长度只有一米六,戚知锦怎么着也该有个一米七出头,‘1’又这么窄,就算歪着脑袋也不够地方把人塞进去啊!”
“谁说要放在‘1’里面了?”
沈莳笑了笑,用手指在玻璃门的水雾上写了一个数字——“7”。
“如果‘7’整体有个一米六的话,那么它下面的斜杠肯定会比一米六要长——或许,就刚好能藏下一具一米七刚出头的尸体了呢?”
是的,只要有初中程度的三角几何知识,就能知道,把“7”简化成一个直角三角形来看,斜边一定比两个直角边长——换而言之,当其中一个直角边长1.6米的时候,斜边一定大于1.6米。
“室内一直有暖气,室内外的温差让这块玻璃门一直是雾蒙蒙的,只要将尸体用黑布裹起来再塞进同样是黑色的金属数字里,即便我们从现在这个位置看出去,也很难察觉有什么异常。”
沈莳顿了顿,又补充道:
“现在是十二月寒冬,室外气温全天都保持在零度以下,尸体藏在外头,就像放进一个天然的冰箱里,好几天都不会腐败——正好可以方便凶手‘以后’再处理尸体。”
在沈莳解说的这会儿功夫里,冯杉杉已经等不及了。
他进房间找了个铁制的衣帽架,半撬半砸,弄开了通往阳台玻璃门。
门一开,寒风扑面而来,众人都打了个哆嗦。
正如沈莳所言,外头极冷,冷得像个天然的冰柜。
好在雪已经停了,才不至于兜头扑他们一脸。
“啊!!我知道了!不是水,是雪!!”
陆秀顿悟:
“中午十二点多那会儿,外头一直在下着雨夹雪,所以,这冒牌货处理尸体时,屋外的雨雪飘进屋里,打湿了地毯,才让他不得不搞出一个‘美杜莎之首’,用番茄汁掩盖住地上的水渍,好让我们不会注意到有人曾经开过阳台门!”
说话间,众人已迫不及待地涌出了阳台。
此时,他们清楚地感受到“阿波罗时刻”到底离他们有多近。
最下方的数字“6”像个庞然大物般矗立在他们眼前,紧贴住护栏,内部果然是中空的。
而在稍远稍高处,就是数字“5”和数字“7”。
只是这两个数字大部分都超出了6楼阳台的可见范围,从他们现在的位置,只能看到一点下半部分。
但这已经足够了。
借助从走廊漏进来的灯光,他们看到“7”的内部显然塞了什么黑黢黢的东西。
冯杉杉和陆秀冲过去,两个人四只手抱住那玩意儿,使劲往下一拽——
“咚!”
一个很有些分量的物体重重地砸落到了阳台上,黑布散开来,露出了里面一具冻硬了的尸体。
从进入剧本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六个小时。
沈莳,还有另外四名玩家,终于见到了真正的戚知锦。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儿,最多二十出头,有着一张略显稚气的娃娃脸,略圆的鼻头和琥珀色的大眼睛,右臂的袖子刚好撩起一截,露出手腕内侧一块暗红色的胎记。
他的长相其实和冒牌货并不十分相似。
现在,戚知锦一对大眼睛瞪得大大的,死状极其狰狞。
一条绳子环过他的脖子,在颈侧打了个交叉的结。
除了戚知锦的尸体之外,黑布里还裹了一大串钥匙——与管家手里的那一串一模一样。
“……”
整整一分钟,没有人说话。
他们看着戚知锦的尸体,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种复杂难言的情绪之中。
这时,众人听到了各自系统的提示音:
【请注意,距〖投凶〗最后时限还有三十秒,倒计时结束后,将自动进入〖投凶〗环节。】
【27、26……】
【……13、12、11、10……】
【……3、2、1。】
--------------------
作者有话要说:
好,剧本杀就此结束,下一章回系统空间复盘+结算,沈莳就要有钱了!

倒计时结束。
沈莳感到眼前似乎有短暂的黑蒙,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一开始那个漆黑一片的神秘空间之中。
有了前一趟的经验,沈莳没被那种仿若悬浮在虚空之中不辨方向的失重感所困扰,很快就从地上翻身坐了起来。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人工智能小兰那平板而毫无波澜的声音萦绕在他的脑海中,自带3D效果。
话音刚落,沈莳的辅助系统便自动展开,漂浮在他视线的正前方。
小兰的声音与屏幕上的字迹同时出现。
【第1问:管家为什么会来到钟楼山庄?】
下面带了四个选项,分别是:
【A、受雇于节目组,主持真人秀;
B、他是个私家侦探,潜入山庄调查张宜的不法证据;
C、他以前是娱乐公司老板,与张宜有过节;
D、他的女儿被张宜害死,为报仇潜入山庄。】
沈莳淡淡一笑。
——果然是这样。
作为剧本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玩家们不仅要找出谁是真正的杀人凶手,还要盘出隐藏在剧情下的诸多复杂信息,包括人物的真实身份、作案动机、恩怨纠葛等等等等。
这些剧情分支构成了诸多人物支线,如同潜藏在“主线”这个海平面下的一座座冰山,成功挖掘出来,就能额外获得积分。
沈莳毫不犹豫地点下了“C”这个选项。
关于管家的真实身份,还是身为凶手的冒牌“戚知锦”替他们盘出来的。
只是沈莳不清楚那人是事先调查过,还是从他本人的前置剧情里获得灵感,再通过“草田翁”这么一个拆字字谜游戏判断出真相的。
屏幕一闪,下一个问题出现了:
【第2问:冯丽丽的男朋友是谁?】
选项又是ABCD,正好是除了被杀的两人,以及冯杉杉和“沈嗣”之外的四名参赛者。
沈莳手指虚触屏幕,点下了“戚知锦”。
这道题沈莳答得很自信。
最后他们找到了真正的戚知锦的尸体,并在遗体的左腕看到了红色的胎记,完全与冯杉杉所知的他妹妹男友的特征相吻合。
小兰的声音仍在继续:
【第3问:凶手为什么要把杀人现场布置成世界名画的样子?】
选项同样有四条:
【A、用《美杜莎之首》掩饰罪证,其余两次都是幌子;
B、用《奥菲利亚》制造不在场证明,其余两次都是幌子;
C、用《普罗米修斯》混淆时间,其余两次都是幌子;
D、三次名画现场都是凶手的特殊审美,用以威吓他人。】
沈莳心说,这题还颇有迷惑性嘛。
如果他没在最后关头忽然醒悟与他们相处了大半日的“戚知锦”是个冒牌货,真正的戚知锦已经被真凶杀害的话,那么按照表面的剧情来看,这场剧本杀就只有张宜和汪二朋两个受害者而已。
如此一来,玩家会很容易忽略掉《美杜莎之首》的真正意义,从《奥菲利亚》和《普罗米修斯》中二选一。
在前提就已经错了的情况下,即便是用蒙的,也蒙不出正确答案。
——看来,这场剧本杀确实有点难啊。
沈莳一边如此想着,一边按下了选项A。
问题再度跳转。
【第4问:凶手为什么要杀死张宜和汪二朋?】
沈莳稍稍一愣,很快扫视起了下方的选项。
令他意外的是,前三个问题都只有四个选择,第四问却变成了九条。
【A、妹妹被张、汪侮辱后导致其自杀;
B、把柄被张、汪掌握,不得不替他做不道德的事;
C、女友被张、汪二人害死;
D、与张曾有商业纠纷;
E、被张雇人网暴;
F、欠了张、汪大笔债务;
G、曾遭张、汪的欺凌;
H、受他人雇佣杀死张、汪;
I、实践凶手心中的完美犯罪。】
沈莳无意识地蹙起了眉。
他得承认,对这个问题,自己确实毫无把握。
在众人相互对峙,揭发犯罪动机的时候,假冒戚知锦的“无名氏”当然也曾提到他与张宜、汪二朋的纠葛。
然而当时沈莳没还把案情琢磨透彻,也就没有贸然揭发对方的身份。“无名氏”混在一群撕逼撕得正欢的嫌疑人里,那么的无辜又那么的不显眼,根本无人在意。
冒牌货在其他人坦白自己的犯罪动机时,也说了一个理由。
他告诉众人,自己是在饭局上被张宜和汪二朋灌醉,送到陌生男人床上,才对他们心生杀意的。
那会儿大家刚刚从冯杉杉处得知了冯丽丽的遭遇,又有陆秀承认自己曾经帮张、汪两人拉过皮条作为辅证,他们下意识就产生了两名死者在男女关系上极不做人,坏事做尽毁人不倦的印象。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