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90年代做棋王[现代耽美]——BY:雁过寒潭
雁过寒潭  发于: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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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后来呢?”
  “后来我高中毕业,因为父亲的关系,虽然也算是半个知识分子但是压根没有单位愿意接受我。还是经过我母亲的多方奔走,才在街道的印刷厂给我找到了一个临时工的工作,一干就将近七八年了。”
  向前进垂下脑袋。
  向帅听得直摇头。
  难怪过去一直听人家说他爸爸实在大器晚成,人家在棋坛上扬名立万的时候都不过十几岁,但是等他爸爸拿到第一个个人赛冠军那都是二十七八岁时候的事情了。
  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奶奶的……是因为他奶奶不让他爸爸下棋的缘故。
  “那,那你可以偷偷下啊。何必要去废品站找那个老头子呢。他的水平真的不行。”
  “偷偷下棋,说的容易。你知道么,我们工厂里的那些大姐大妈,还有这附近几个菜场,几条街道,到处都有我母亲的眼线。那些带着红袖箍的老阿姨只要一看到我下棋,马上就报告给我妈知道。”
  说道这里,向前进忍不住仰天长啸,“小脚老太稽查队,实在太强大了。”
  向妈妈虽然退休好多年了,但是人老心不老,主动加入了街道所在的治安维持队。每天站在马路上检查人家乱停车,乱穿马路,还有随地吐痰扔垃圾等行为。
  里弄里的那些红袖箍老太太们,都是她坚定的“战友”,向前进有什么风吹草动马上就会传到老太太耳朵里。
  最夸张的一次是向前进上班的时候,在路口给一个陌生女孩指了一下路。到了夜里他回家,他妈妈直接把存折掏出来,告诉他彩礼已经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上姑娘家提亲,弄得向前进哭笑不得——他甚至已经把那个女孩的长相都忘记了啊。
  “那废品站就安全了?”
  “老窦为了拣汽水瓶和纸板箱,和那些老太婆决斗过。他骂起人来可难听了,所以那些老太太都不乐意搭理他。也就是在那边,我才能安安心心地下一盘棋,不用偷偷摸摸地怕人知道。”
  “不过最主要的是,我在他的废品站里发现了好多好东西。”
  向前进得意地挑了挑眉毛。
  “好东西?”
  “好多棋谱!都是书店里买不到的那种。我把它们都存在我厂里更衣室的柜子里了。”
  “难怪呢。”
  难怪人家老窦不愿意搭理他,他还总缠着人家,说到底还是为了下棋。
  “以后你不用去那边了。我来陪你下棋。就在这里下,可不比废品站强一百倍么?”
  “真,真的么?”
  向前进没有想到这个才见过两次的小朋友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也是惊得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了。
  “当然,我这里什么都有。明儿我就去文具店买一副好象棋,你这副……太太破了,就在你厂子里继续放着吧。明天开始我就放暑假了,我能天天陪你下棋了。”
  “可,可是……我不能白受你的恩惠。”
  “这算什么恩惠?”
  “不不,这就是恩惠,对我来说可以下棋,就是天大的恩惠了。”
  无缘无故的,这个小朋友为什么对自己那么好。
  向前进左右看了下这个金碧辉煌的小洋楼,再看看自己寒酸的打扮,实在想不出对方到底看上了他什么。
  “啊……是这样的,你看到了,我受伤了。”
  都说“知子莫若父”,看着老爸局促的表情,向帅哪里会猜不出他老爸的心理活动。
  他老爸最怕的就是欠人人情。
  此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心特别软,看不得别人受苦。
  “但是我的父母现在都在国外不能照顾我。本来我家是有个烧饭阿姨,每天负责过来给我洗衣服做饭的。但是今天早上她打电话给我,说乡下儿媳妇生孩子了,她要去伺候儿媳妇月子。这一请假,至少就要两个月。我就没人照顾了嘛。”
  这可不是向帅信口开河,早上他确实接到了保姆阿姨的电话。人家是早就请好假了,临走的时候再跟小主人打个招呼而已。
  不过她请假的对象是原装的“项帅”,他向帅等于是今天才知道这个消息。
  “所以,我需要一个人照顾我,照顾这栋房子。”
  向帅说着,撇着撇嘴巴,歪着脑袋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请问向叔叔,你会洗衣服做饭么?你……你能不能抽空来帮帮我呀。”
  *
  作者有话要说:


第007章 公园棋摊
  听闻自己儿子一个大男人居然给中学生做起了保姆,向妈妈是一脸的不高兴。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哪怕是自家老头子刚翘辫子,向家最困难的时候,她老太婆都没拉下脸给人去做保姆阿姨。
  她们向家虽然不是什么书香门第,是工人世家,但也是有一股子硬气在脊梁骨里的。
  现在倒好,她自己没去做,唯一的儿子倒是去小洋楼里给资本家的小崽子当“老妈子”了,可不是气坏了老太太了。
  她也知道,街道印刷厂的工资低,自己儿子又不是正式员工,那工资更是比在编的要少了一半。
  说实话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花钱捉襟见肘的实在不好看,但……一个大男人去伺候小少爷,像什么话么。
  “可是妈,我不是去当保姆阿姨。是因为小帅他被流氓欺负受伤了,他父母又不在身边我才去照顾他的。”
  向前进反驳道。
  “什么‘小帅’‘大帅’的,你才跟人家认识几天啊,叫得那么亲热。你知道人家的家底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人家在图谋什么呢?”
  (小帅:我图谋他做我爸爸!)
  “妈,我什么都没有,人家能图我什么呀?小帅真的是个特别好的孩子,特别可怜。你知道么,他爹妈太狠心了,他才十一岁的时候就把他扔下了双双出国。再说了,人家也不是不给我钱……喏。”
  向前进说着,从包里翻出一个灰色的牛皮信封纸,从里面掏出一打蓝色的百元大钞。
  “这是小帅给我的买菜钱。”
  “要死,门都没关,快点把钱收好!”
  夏天里为了通风,向家从来是不关前后门的。
  看着从信封口袋里露出的那一打钞票,向老太太只觉得眼前一花,急忙转身把门都关上了,这才踩着松软的脚步坐回餐桌旁。
  “这,这里得有一千多吧?”
  老太太的嗓音有些颤抖,要知道她的退休工资加上儿子的工资也才六百多多块而已。她向来节省,持家有道,向家每个月的菜钱米钱油钱外加水电煤费用,三百多块就能顶上天了。
  “是啊,小帅说这是他平日里给保姆阿姨的买菜钱。现在阿姨回乡下了,就暂时委托我买菜做饭了。”
  “一千块光买菜?他们家难道天天吃鲍鱼熊掌?”
  “没有啊,我昨天看了小帅家的冰箱,昨天的剩菜也就是普通的排骨青菜和豆腐汤而已。”
  还有个炸鸡腿,不过据说是来探病的同学送的,太晚了没来得及吃。
  “这什么保姆阿姨啊,太贪心了。她一定是看着主人家孩子小,什么事情都不懂,所以把菜钱都贪|污了。一千块就给孩子做青菜豆腐?”
  向前进的那颗柔软的心肠可不就是从他老娘这里继承来的,听说有孩子受苦,向妈妈立马坐不住了。
  “这活你接了,非但要做,还要做得好。中午一顿,晚上一顿,你多买些好菜,给那可怜的孩子补一补。没爹妈的孩子多苦啊……”
  向妈妈说着,从衣兜里掏出块蓝色的大布手帕抹了抹眼角的泪水。
  “那妈,我晚上陪小帅吃了饭,给他打扫完屋子再回家行不行?”
  向前进双眼发亮。
  “妈就是这个意思,你多照顾着人家点,多陪陪他。你不是说他被小流氓敲诈才受伤的么?你可要护着他点,别让他再给人欺负了。”
  “哎!妈,我现在就去买菜,我给小帅做顿好的补补!”
  一听到自家老娘松了口,向前进心花怒放——一想到以后可以名正言顺地跑到小楼和向帅下棋,简直就是老鼠跌进米缸里,实在是太高兴了。
  “多买肉,买牛肉啊!小孩子还在长身体呢。”
  向妈妈叮嘱道。
  于是在向帅不知道的时候,在他未来奶奶的心目中,自己成为了一个资本家家里养出来的缺心眼傻瓜少爷。
  ————
  在向前进连续两个礼拜的投喂和照顾后,向帅非但脑袋上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了,就连脸蛋都圆了一圈。
  他站在镜子前头看了看眼前的自己。
  比起刚穿越来的时候,现在的“项帅”那原本微微凹陷下去的面颊上终于有了些软肉了,还多了几分血色,终于不再是那种惨淡吸血鬼的死样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感觉自己还长高了几公分。
  就连那微微耷拉下来的内双眼皮下的眼睛似乎也带上了几分神采,棕色的眼珠像是两颗玻璃球,依旧有些厌世和疏离,但已经没有那么讨人嫌了。
  向帅摸了摸后脑勺,新长出来的发碴有些扎手。
  前天他在老爹的陪同下去了趟地段医院,把脑袋上的纱布给拆了。
  对于他伤了脑袋居然只是在校卫生所随便包扎了一下而不是来医院检查,医生既佩服他的大胆,也惊讶于他的无知。
  “虽然伤口很小,不用缝针。但是你不怕脑子有积血积液么?搞不好要死人的。”
  这话把向前进吓得不行,也不管向帅同意不同意,硬拉着他又去做了一套检查。
  幸好检查的结果是一切无恙,不但让向前进松了口气,也让向帅松了口气——很好,事实证明医院的仪器是检查不出他把人给“夺舍”了的。
  不过已经结痂的伤口总是让人觉得痒痒,偏偏向帅管不住自己发闲的贱手总忍不住想要抠一下。而且这块被校医手起刀落剪掉的头发和旁边一圈长发显得有些有些格格不入。
  考虑再三,向帅决定在血痂完全自行剥落之前,还是继续用纱布绑着脑袋吧。
  于是至少在这一个月里,向帅去到哪里仍然顶着这个伤员的造型了。
  “小帅,我来了。”
  向帅正坐在二楼书房努力和乐天带来的暑假作业奋斗,那边就听见了钥匙打开大门的声音。
  向帅都想不出有哪本书哪个穿越者比他还要苦逼了,不能大杀四方建功立业不说,还要和高中课业作斗争。
  据从乐天那边得到的情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似乎还是个学霸,常年占据全班第二的位置。
  向帅寻思着他一声招呼没有打,不但霸占了人家的身体,还霸占了人家的房子,说什么也要抱住学霸的成绩,不然也太对不起人家了。
  幸亏他穿越来之前,刚好也是高三才毕业,属于人类一生中知识最巅峰的时刻。
  但凡再过几年穿来,面对这些试卷他百分之百束手无策。
  写完最后一个字,向帅放下笔,光着脚丫走出书房。
  楼下向前进从厨房出来,腰间系了条墨绿色的围裙抬头往上看。
  别说,就向前进这副模样,还真有点“家庭煮夫”的味道。
  “我来晚了,今天中午吃的简单点吧,我给你做冷面。”
  印刷厂刚接了笔急单,所有的人都在赶工,中午休息的时间减少了一半。这两天中午只能烧点简单的东西对付一下了。
  “我要吃银丝浇头,花生酱要多,辣油一点点就可以了。”
  向帅把下巴搁在木质栏杆上,笑得一脸满足。
  面条是昨天买好的鸡蛋面,向前进把面过了热水后放在客厅的电风扇底下吹着等待冷却。
  趁着这个功夫,又转身到厨房开始炒豆芽,调花生酱。
  上海人在夏天喜欢吃冷面,和北方的麻酱拌面不同,这边喜欢用柔滑的花生酱,再加上酱油,香醋和辣油。配菜的话一般都是银牙丝或者青椒肉丝,再配上一碗紫菜汤。夏天吃来格外清爽,能去一身暑气。
  调好酱料,向前进想了想,觉得一点荤腥没有也不行。又从冰箱里把昨天吃剩下的排骨拿了出来放到微波炉里加热。
  忙完了这一切,向前进这才擦了擦额角上的汗珠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迎面就见到向帅正眨巴着眼睛,双手在身后交握,一脸神秘地看着他。
  “今天晚上我们也吃得简单点,乐天要来玩。”
  乐天现在也成为了小洋楼的常客,贯彻他妈“多和好同学亲近,一起用功”的嘱托,见天往向家跑。
  不过可能要让乐妈妈失望了,她儿子来小洋楼可不是来做作业的,主要是贪图小洋楼的冷气还有他家的大彩电以及游戏机。
  这些日子的情况是,乐天带着书包跑来,接着就在一楼客厅打游戏顺便蹭一顿午饭。
  而向帅和向前进就在二楼书房下棋,一直午休时间结束,向前进回厂子里上班,晚上继续。
  乐天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连蹭向帅两顿饭,差不多下午三四点就回家了。据说夜里还要和篮球队的人一起打球,总之高中生的暑假生活挺多姿多彩的。
  “他晚上来?这倒是难得。不过他来不应该多做点么?你那同学的饭量……啧啧,那可不是一般人啊。”
  向前进调侃道。
  “今天晚上乐天带我们去个好地方,早点吃完咱们早点出发。”
  “‘好地方’?哪里?”
  “我也不知道。乐天就说——是保管让我们两个喜欢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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