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温玫瑰[现代耽美]——BY:她行歌
她行歌  发于: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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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门戏码向来如此,看客看得热闹,实情怎样只有当事人知道。
  时温第一次出现在场合上,自然是众人关注和谈论的焦点。
  他穿着合身的黑西装、白衬衣,和穿同样款式的万重为站在一起,看起来还带着学生气的青涩。但他有样学样,该打招呼的时候彬彬有礼,该安静的时候微笑不语,倒颇有一种芝兰玉树、温润如玉的书卷气。
  他紧跟在万重为身后,偶尔两人还笑着互动。这些看在有心人眼里,算是坐实了“真爱另有其人”的传闻。
  宴会到中旬,大家看新鲜的心思已经散了,开始各自进入自由发挥时间。趁着万重为和几个朋友聊天,时温找个角落坐下来喝东西。
  一大杯饮料下肚,悬着的一颗心落了落。时温知道,到了这个时间,差不多过关了。他端着杯子轻轻啜着,眼神却跟着远处应酬的万重为,看他一边笑着说话,一边抬手轻轻敲了一下太阳穴。
  时温眨眨眼,一颗心又悬了起来。
  还没站起来,一个人就拦在了他面前。
  是个一身潮牌的男孩子,不像是来参加宴会的,倒像是轰趴的。那人上上下下打量着时温,态度倨傲,眼神轻蔑。
  一开口,便是浓重的挑衅和没礼貌。
  “怪不得接连三次联姻都失败,原来万家大少爷喜欢你这样的。”
  时温黑白分明的眼睛看过来,很快判断出这人是万行川最小的儿子万云知。他没见过万云知,但那张脸上兼具了万行川的凉薄和方连云的傲慢,想猜不出来都难。
  万云知上前一步,眼神在时温脸上扫一圈,啧了一声:“你知不知道,那人是个恶魔,你这样的,在他手里不扒层皮才怪。”
  那人是谁,不言而喻。
  本欲要走的时温停住脚步,清冽的目光盯住眼前这个出口伤人的小孩儿,反击的话带了冰碴:
  “所思即所见,你心中若是善和美,眼中所见皆如此。你若把别人看做是恶魔,那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第9章 你喜欢我
  万云知冲着时温过去的时候,万重为就跟了过来。
  他不认为时温有应对这种嚣张跋扈的能力,况且时温现在是他法律上的爱人,还轮不到别人来指手画脚。
  但当那句“所思即所见”完完整整落进耳朵里,他的脚步停了下来。
  可太久没这样被人维护过了。
  他站在阴影里,听见背对着他的时温又说:“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遥遥若高山之独立。”
  对面的万云知听得一脸精彩纷呈,仿佛来找事的不是他。良久,他嘟囔了一句什么,万重为没听清,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时温明显生了气,声音提高了一些,在万重为听来是很学生气地和人争论:“我很爱他,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在我心里他都是最好的。你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挑拨是非是小人行径。”
  说罢转身就走。
  走了两步,时温就发现了站在身后的万重为。
  那人站在一棵很高的芭蕉树下,一身西装衬得身姿挺拔。大约是因为喝了点酒,五官在暗红的光晕下泛着一点让人捉摸不透的神色,漆黑的眼珠盯着他一眨不眨,仿佛陷进了某种奇怪的情绪里。
  时温一下子就僵住了。
  刚才他说的那些话,肯定被人听了去。他还说了什么?对,说了“我很爱他”。
  简直尴尬地想要土遁。
  万重为神态自若,上来亲昵地揽了一把他的肩,眼神越过时温,扫了一眼还站在不远处的万云知,没有一丝停留。
  时温被万重为带着往外走,早已经没了方才的伶牙俐齿。
  “……那是故意说给他听的……不是真的。”
  “嗯。”万重为点点头。
  时温刚松一口气,突然又听万重为说:“遥遥若高山之独立?”
  “呃……这个是真的。”时温后背有冷汗,他总不能说夸人的这句话是假的。
  “我很爱他?”万重为又说。
  时温闭了嘴,这话没法接。
  万重为嘴角挑起来,露出一个十分愉悦的笑容。
  司机等在大门外,等他们上了车,万重为脱了外套,彻底放松下来。
  “万云知被他父母宠坏了,年轻虽小,刻薄也恶毒,这样下去早晚会出事。”万重为淡淡地评价着这个他最小的弟弟,像在说一个陌生人,“这个年纪的小孩儿冲动易怒,做事不计后果,以后见了他离远一点儿,别搭理他就好了。”
  “嗯,我知道。”时温说。
  万重为闭上眼,靠在椅背上,没再说话。
  时温看了他一会儿,问:“是不是头疼?”
  万重为微微皱了皱眉,点点头:“你怎么知道?”
  “看你有时候会敲太阳穴。”时温说,“累或者烦躁的时候就会疼是吗?”
  “还有天气不好的时候也容易犯,好多年的老毛病了,治不好。”许是放松下来的缘故,他的疲倦不再掩饰。
  “我帮你揉揉吧,”时温大着胆子说,然后拍拍自己的腿,“你躺过来。”
  晴明、百会、风池还有耳周的一圈穴位,在力度适中地按揉下,仿佛从疼痛中被唤醒,又被温柔的力度一一抚慰。
  时温的手指干燥温暖,将方才已经无法忍受的偏头痛一点点镇压下去。万重为只觉得自己陷入一团舒服的云彩里,鼻尖全是时温的味道,干净的带着点皂香的味道,让他昏昏欲睡。
  等他醒过来,竟然还躺在时温腿上。
  车停在洛水居地库里,司机不在了,车厢里亮着一盏阅读灯。他缓了一会儿,才睁开眼,入目便是时温关切的眼神。
  “我睡了多久?”他问。
  “一个小时吧。”
  万重为坐起来,轻轻甩了甩头。刚才睡得很沉,他好久没睡这么实在过了,一觉醒来,头竟然完全不疼了。
  “你真厉害,竟然完全不疼了。”他明显有些诧异,“我吃过很多药,也用过很多办法,都不管用。后来就索性不管了,随它去。”
  “之前我奶奶还在的时候,一到下雨天就会头疼,我跟着奶奶家附近的一个老中医学的。”能帮上忙让万重为减轻痛苦,时温似乎很欢喜,眼睛亮亮的,说:“那以后你再疼了就告诉我,我帮你按。”
  万重为从暗处扯过他的手,揉了两把:“不酸吗?”然后又指指他的腿,“这么久没动,是不是麻了?”
  反正都被发现了,时温干脆大大方方揉了揉自己酸胀的手指,又拍拍大腿,笑着说:“又酸又麻。下次你躺床上,我帮你按。”
  这句话一说出来,空气默了一瞬。
  时温当然没别的意思,单纯就事论事,但这么猛的一听就有点歧义,不过这次万重为没有取笑他,反而替他找补,很自然地说“好”。
  然后岔开话题。
  “下车吧,坐太久了,出去走一走。”万重为说。
  两个人沿着地库入口往外走,出去便是小花园。
  大家基本都休息了,庭院里很安静,立在角落里的灯柱吸引着飞来飞去的小虫,翅膀撞在灯上劈啪作响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一阵花香袭来,时温沿着香味来的方向嗅了嗅,突然惊喜起来。他本来就跟万重为挨得近,根本就不用再做多余的动作,一把拉住他手腕,满脸兴奋地说:“跟我来。”
  他们沿着小径穿过花圃,迎面便是一片盛开的黄色玫瑰。
  万重为记得这个地方,那天他临时起意把时温拉出来,告诉万行川这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当时,时温就是坐在这一片玫瑰丛里打盹。不过和那时不同,现在这片玫瑰丛开得正艳。
  “这是和音玫瑰,产自日本。”时温蹲下来,小心翼翼去嗅那盛开的花朵,深吸一口,脸上的笑容明晃晃的。
  “和音的花瓣是淡黄的奶油色,喜欢吗?”时温问万重为。
  “你说移栽的就是这个吗?”万重为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几朵花而已,但他看时温实在是太开心,便顺着他的话往下说。
  时温点点头,干脆坐到地上。
  “和音喜阳光,耐寒耐旱,喜欢肥沃的砂质土壤,和平洲的湿润天气不太合拍,所以移栽过来的时候费了些力气。”时温说,“不过好在成功了,现在也开花了。”
  时温伸出手,拉一拉万重为的裤脚,示意他也坐下来。
  时温现在胆子大了,便常常做一些不太经思考的举动。万重为没表现出不悦,干脆顺着他的力,坐在了他旁边。
  两个人席地而坐,完全没想过昂贵的西裤第二天还能不能穿。
  “给你种的。”时温接下来说了一句让万重为再次吃惊的话。
  时温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安安静静地说自己小时候见到万重为的事。
  在万重为的回忆里,原本这样的小事他不可能记得,但那个大雨的午后,偏偏每个细节都在,顺着时温的讲述慢慢跳出来,自己说过的每句话都清晰异常,甚至雨水打在脖颈后面的冰凉触感还粘在皮肤上。
  那个小小的花匠的儿子,是答应过他,要为他种一片黄色玫瑰。
  本以为就是孩子之间的玩笑话,怎么可能当真,没想到时温现在还记着。
  人的情绪在晚上容易脆弱,就算万重为再铜墙铁壁坚不可摧,也在时温近乎赤诚的眼神中,有了片刻动容。
  他的灵魂短暂地释放了一个缺口,多年未曾提起的隐秘头一次有了诉说的冲动。
  “我那是骗你的。”万重为说,“我哭,不是因为红色的玫瑰难看,而是因为那天是我妈的忌日。”
  “我妈去世的第三个月,我爸就娶了方连云。她忌日那天,他们一家人出海去了,热热闹闹玩了一星期才回来。”
  万重为眼神定在那片黄色玫瑰上,表情平静,没有愤怒,也谈不上仇恨。时温却突然觉得冷,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毕竟轻飘飘的几句话不可能让万重为好起来。
  沉默少顷,万重为又恢复如常。
  他也学着时温的样子,去嗅离他最近的黄玫瑰,淡淡的香味萦绕在鼻尖,娇嫩的花瓣让人怜惜。
  “我很喜欢黄玫瑰,谢谢你。”
  “伯母……也会喜欢的。”时温小声说,“等她祭日的时候,我们可以带玫瑰去看她。”
  万重为转头过来看他,瞳仁很黑,仿佛要把时温吸进眼睛里。
  时温被他看得有点发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错话,只好又找补:“和音的花期很长……我会好好养它们,伯母一定能看到的。”
  万重为看了他好一会儿,突然说了一句:
  “你喜欢我?”
  疑问的句子,却是肯定的语气。
  时温慌忙撇开头,眼睛不知道该看哪里,再不肯说话。
  万重为便笑了。


第10章 血迹
  婚礼定在这周末,地点就在洛水居。
  婚礼前几天万重为一直忙,时温也没闲着,虽然有专业公司筹办,但仍有很多事情需要当事人决策。
  两个人忙起来白天见面的机会很少,往往晚上才能在睡前见一面,倒是和之前的状态没什么两样。唯一要说有变化的,就是时温总有意无意开始躲着万重为。
  他们那晚的对话结束在万重为那句笃定的“你喜欢我”上。
  时温就像被洞悉了秘密的小孩儿,整个人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躲,脸红得像番茄,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还是万重为最后实在看不下去,给了他一个台阶下:“好了,我开玩笑的,怎么这么不经说。”
  但从那之后,时温就有点不太自在。两个人好不容易熟络起来的气氛,又被一朝打回解放前,甚至比刚开始他们住在一起时还要拘谨。
  但这不自在只体现在时温身上。窥探到时温秘密的那人,并没什么反应和变化。
  时温那点初涉情爱的青涩,在来去自如、岿然不动的万重为眼里,根本不够看。
  ——————
  万重为那边不用操心,时温这边却有点犯了愁。
  他手里捏着请柬,敲了孙光暮办公室的门,在里面待了很久才出来。
  孙光暮是个小老头儿,头发花白,身材也瘦小,看着文弱,却是出了名的严师。他带的那几个学生里,最喜欢的就是时温。梁明照和高唐跟得他久了,跟半个助手差不多,只有时温更像是他的得意弟子,聪明勤奋,又知进退,人品和性格都没得说。
  所以猛然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消化了很久。
  时温把前因后果说了说,当然不敢像对师哥师姐那样实话实说,怕老师受不了,只说自己是真的和万重为日久生情,才决定结婚。
  孙光暮见过的人、走过的路到底比年轻人丰厚得多,怎么也觉得这事透着一点古怪和仓促,但看时温确实是真的喜欢对方,也只好嘱咐几句了事。
  在时温出门前,孙光暮又喊住他:“那种家庭,有好多事不是咱们普通人能理解得了的,你以后遇到事了,不方便和我说,就找明照和高唐。还有,婚姻始终不能当成唯一来依靠,你自己的学业不能丢,只有不断往前走,自己强大了,才能遇到什么事都不怕。”
  几句话就把时温说红了眼,孙光暮就又笑他:“结了婚就是大人了,动不动就眼眶子发酸还行?”
  请柬也给了梁明照和高唐。三个人坐在学校食堂里,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不过全程都是高唐问,时温答。梁明照坐在旁边始终沉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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