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FAMOUS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shallow7
shallow7  发于:202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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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要去。”梁宇赫主动贴过来。
  这人最近总粘着林森,费驰不想给他眼神:“我就两张票。”
  梁宇赫:“你让你师姐带我们进去啊。”
  费驰:“拉不下那个脸。我都是自己买票的。”
  梁宇赫:“啧,你跟朱雅这么见外干嘛。我跟她说。”
  说着就拿起手机给朱雅发语音:“小雅姐姐,我们乐队几个人今晚想去看你们演出,近距离向前辈学习,能给我们带进场吗?”
  发完语音又转身问老酒:“酒哥,去不?”
  老酒摆摆手:“我晚上有局。”
  梁宇赫:“Livehouse也有酒喝!我请客!”
  老酒乐了,抬手指了梁二代一下,露出一个“你懂我”的表情:“哈哈哈下次吧!这次真跟朋友约好了!”
  “行吧!”梁宇赫点点头,刚要转回去跟费驰说话,手机响了,他点开语音,手机里传来朱雅清脆的声音:“好啊,到了给我打电话。”
  梁宇赫得意地朝费驰晃晃手机:“搞定。”
  费驰翻了个无奈的白眼,心想这死gay脸皮真厚。
  当天晚上排练结束后,梁宇赫晃晃自己的车钥匙,问两位队友:“你俩谁跟我走?”
  他的车是一辆保时捷911,双门超跑,单排座椅,只能载一名乘客。正好费驰也不想坐他的车,于是朝林森抬了抬下巴:“你跟他走吧,我打车过去。”
  林森:“驰哥,我跟你打车吧。”
  梁宇赫上前两步揽住林森的肩膀:“木小五你傻啊,放着我的好车不坐,打什么车?”
  林森解释:“我跟驰哥做个伴……”
  梁宇赫眨巴眨巴他那双桃花眼,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朝这位比自己矮半头的队友撒娇:“我也需要有人陪呀。”
  这画面把费驰恶心得够呛,他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转身就走,恨不得到了Livehouse都假装不认识这俩人。
  费驰觉得自己现在大小算个已出道的公众人物了,在Livehouse这种乐队爱好者扎堆的地方恐怕容易被认出,万一引起喧哗,抢了台上乐队的风头可不太好,于是很有自知之明地买了二楼VIP包厢票。
  梁宇赫嘲笑他想太多,拉着林森去一楼观众池里凑热闹。费驰乐得清净,自己占了个包厢,以同行视角半欣赏半学习还带着一点点审视的目光观看迷宫的演出。
  迷宫乐队主唱江焱,曾经的知名滚圈渣男,传闻他是文崇飞的发小和曾经的队友,是滚圈groupie最多的乐手,是个曾经让两拨观众在Livehouse因为他打群架的传奇人物。这人前年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就出了柜,虽然没有直接当众承认,但据说私底下走哪儿都带着他男朋友,毫不避讳,甚至还以那个男人为灵感写了不止一首歌。他男朋友不是圈内人,听说是个有钱的画廊老板,圈里有一阵子还流传着江焱被包养的八卦,十分之离谱。
  同为乐队核心人物,费驰完全不理解江焱,这人颜值、才华、台风、个性样样不缺,本身也算是个滚圈风云人物,可迷宫愣是在地下混了四五年才终于签了一家唱片公司,而且他们签的是唱片约,公司只管帮他们发歌和安排演出,既不做乐队包装推广,也不干涉创作,他们还从来不上综艺,签了创世这种大公司约等于签了个寂寞。
  朱雅说他们乐队的人相比名利,更看重自由,只想享受玩乐队的快乐,不想承担当明星的责任。费驰每次都不屑地切一声,吐槽师姐被江焱洗脑了,放着名利不要,追求一些虚无的东西。
  自由?当大明星才更自由好不好!乐器设备闭眼买自由、飞机高铁头等舱自由、五星级酒店总统套间自由、工作场合甩脸色自由,就算哪天想不开了要退休,都能拥有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养老金自由!
  费驰不认同迷宫的价值观,但对这支乐队的实力倒是心服口服(梁二代乱入:没看出来)。此时此刻,他站在二层包厢,扶着栏杆向舞台看去,刚好看到江焱摘了吉他放一边,从立麦上取下话筒握在手中,开始唱一首Grunge风格的歌曲。
  靠,他们的现场可真牛逼。想到自己那几位不成器的队员,费驰有点酸。
  客观讲,江焱的唱功不如林森,迷宫的歌曲很少有需要主唱飙高音的段落,江焱只在自己的嗓音舒适区写歌,高难度技巧交给器乐去呈现,他作为主唱则在有限的发挥空间内将人声要表达的情绪很巧妙地诠释出来,人声与器乐不争不抢,相互配合,最终呈现出来的整体效果却好到让费驰嫉妒。
  这首歌噪音感很重,节奏强劲,随着音乐情绪的层层递进,现场愈发躁动起来。唱到副歌最后一个小节,江焱左手握话筒,右手手臂向斜上方打开,腾空跳跃,潇洒地转了个圈,然后脚步没停,继续转着圈蹦跶到贝斯手于期身边,开始跟他互动。
  费驰马上想到,上周排练时林森模仿江焱的这个动作,他只模仿了前半段,后面这个跟乐手互动的动作并没有模仿。
  “难怪那么别扭,一点都不自然!”费驰嫌弃地在心里吐槽了一句。
  通常来说,乐队主唱在台上跟吉他手的互动是最多的,但江焱不太一样,他跟贝斯的互动多。费驰猜想,这恐怕是因为迷宫的主音吉他朱雅是个女生,江焱虽然在外面浪,但在队内还是要避嫌。
  “不知道林森上了台会选择跟谁互动。”费驰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个问题。
  他低头朝楼下的观众池看去,昏暗的灯光下,密密麻麻一片人头簇动,根本看不出来哪两颗脑袋是林森和梁宇赫。
  看来他们没有没被认出来,费驰有点失望。
  他拿起手机给林森发了条信息:“蹦累了就上来喝东西。”
  进场前他买了三人份的饮料,现在三杯都没动过,摆在那儿看起来蛮浪费的。
  现场很吵,林森肯定听不到手机响,可他总应该知道进场前把手机调震动装在贴身裤兜里吧,不然错过重要电话怎么办?
  费驰耐心等了一会儿,既不见人来,也没收到林森的回信。
  费驰不爽了,林森这个白眼狼,明明是自己请他来看演出,他倒好,全程跟着梁二代在楼下厮混!
  再一想到那个梁骚包搞不好也是个死gay,这俩死gay凑在一起说不定会搞队内恋爱,影响乐队的星途发展,费驰开始未雨绸缪地烦躁起来。
  看完演出,费驰没去找那俩人,径自朝后台走去,想跟朱雅打个招呼就自己回家,谁知在后台的乐手休息室一眼看到梁宇赫和林森正在跟迷宫乐队四个人热络寒喧。
  梁宇赫跟谁都自来熟,不知在聊些什么,笑得满脸桃花开,林森则有点放不开,站在梁宇赫旁边乖巧微笑,一副圈内后辈拜访前辈的谦逊模样。见到费驰进来,林森脸上的笑容稍微放松了一点:“驰哥,就知道你会过来,所以我们直接在这儿等你。”
  费驰绷着脸:“我给你发信息了,你没回。”
  梁宇赫原本正在跟迷宫的贝斯手于期聊天,听到费驰的声音,转过头来,笑着走近,跟他勾肩搭背:“嗐,这种地方怎么可能听得到手机响。”
  当着外人的面,费驰不好跟自己的队友发火,但还是在心里默默怼了一句:“关你屁事,我又没给你发信息。”
  于期招呼大家:“既然来了就一起吃个饭吧,撸串还是火锅?”
  鼓手安杨提议:“大热天的,烧烤吧。”
  费驰本想拒绝,还没来得及开口,梁宇赫在他肩膀上不轻不重拍了一把,笑着对大家说:“行啊,我请客!就当感谢小雅姐请我们看演出!”
  朱雅没问费驰意见,默认师弟一定会去,反倒是转身去问自家主唱:“阿焱,你去不?”
  江焱背起吉他包:“去呗。”
  朱雅:“陆老板来接你了吗?叫他一起呗。”
  江焱摇头:“他出差了。”
  师姐口中的陆老板应该就是江焱那位传说中的男朋友,听说他不来,费驰暗暗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他可不想跟江焱和他对象同桌吃饭,看两个大男人在自己面前秀恩爱,太可怕了,想想就毛骨悚然。
  再看自己队友这两位,一个出柜男同,还有一个疑似男同,费驰又闹心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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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梁二代:恐同即深柜,你听说过吧?
  费驰:离我远点。
  ——
  本章BGM:Blur - Song 2
  “当重金属音乐响起,我就会尖叫疯狂。”
  (很短,估计要循环两遍)


第7章 失落的摇滚明星
  当天晚上,FAMOUS乐队三位代表与迷宫乐队全体成员在烧烤店进行了友好会晤。原本七个人已经够热闹了,吃到一半梁宇赫说不能让老酒落单,给他打电话说什么也要人家过来。电话两头一顿吵吵后,老酒带着自己的两个酒友过来了,都算是圈内人,以前跟老酒一起混的酒吧乐手。
  原本呢,迷宫那四个人喝起酒来还算克制,FAMOUS这三个小年轻也喝得很有礼貌,可是老酒带人一来,画风突变,尤其是那两个酒友简直毫无人性,看桌上只有啤酒直呼不过瘾,转身就去隔壁便利店拎了几瓶二锅头过来,说什么久闻迷宫大名,今天终于有机会一起喝酒,一定要不醉不归。
  听到这话,费驰脸上有点挂不住,难道FAMOUS就这么不红吗?他们怎么就不说久闻FAMOUS大名?
  其他三位队友似乎完全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也跟着吹迷宫的现场多么牛逼,甚至连今晚看演出时根本不在场的老酒都胡吹一通,边吹边把桌上所有酒瓶哐哐全部打开:“来,庆祝今晚有缘相聚,咱们先干一个!”
  费驰自己酒量还行,只能说还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林森明显是不太行,一瓶啤酒下去已经两眼发直了;梁宇赫这个人来疯好像挺能喝,两杯二锅头下肚后更是骚得不像话,一会儿搂着于期喊哥哥,一会儿对着朱雅喊姐姐,一会儿跟江焱玩弱智的小蜜蜂划拳,一会儿又转回来左拥右抱自己这两位队友,一张嘴把一口酒气呼在费驰脸上:“宝宝们,咱们不能输!喝!喝他丫的!”
  费驰十分担心明天的排练还能不能照常进行。
  这场酒局持续到凌晨两点多,梁宇赫这货肯定是开不了车了,只能找个代驾,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让费驰务必要把林森亲自送回家,确保他安全无恙再离开。
  “废话!我还能不管他?!”费驰自己喝的也有点晕晕乎乎,但照顾一下林森那个小兔崽子还是没问题的。
  梁宇赫坐进911的副驾驶位,伸出一条胳膊朝费驰摆摆手:“明天见!”
  费驰也敷衍地朝他挥了下手,转身把靠在自己身上的林森扶好:“你家住哪儿?”
  林森不说话,手在自己裤兜前后划来戳去,就是伸不进去,不知想要干嘛。费驰不耐烦了,把他的手扒拉开,自己动手伸进兔崽子裤兜,摸到一只手机,拿出来交他手里:“地址,快点!”
  林森晃晃悠悠举起手机用人脸识别解了锁,然后把手机往费驰手里塞:“驰哥,用……用我的手机打车……”
  费驰嫌弃脸:“不差你那几十块钱!快给我地址!”
  林森大着舌头努力解释:“滴滴常用地址,我家……”
  “……哦。”费驰突然觉得自己也挺傻逼的,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办法。
  他接过手机,在第一屏“交通”那个文件夹里一眼找到滴滴,打开,先确认出发定位,然后从常用地址里找到一个命名为“宿舍”的地址,念出地址前半段问林森:“是这个吗?”
  林森点头嗯了一声。
  “宿舍?你住宿舍?”费驰有点纳闷,他不是去年就大学毕业了么。
  “租的房子……一个人住……”林森含糊不清地解释,“就叫宿舍……”
  费驰不屑地哼了一声,有人住的地方不就是家么,这是多么缺乏安全感才会不舍得轻易用“家”这个定义。
  打车把林森送回他的“宿舍”,看这小兔崽子已经没办法直立行走了,费驰索性好人做到底,打算扶他上楼,帮他开门,把他丢到床上再走。
  他把林森从出租车里搀扶出来:“几单元?几层?房间号?”
  林森捂着嘴,一脸痛苦地摇头,只发出“唔唔”的声音,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怎么了?把自己舌头咬了?”费驰看他这德行觉得有点好笑,带着点恶意拿他打趣。
  林森摇头不说话,突然拧紧眉头,一把推开费驰,后退两步,费驰以为他被自己刚才那句话惹生气了,也跟着不爽起来,上前两步逼近,不耐烦地问:“你这人……”
  话还没说完,林森突然不受控制地猛弯下腰,呕的一声吐了出来。
  毫无意外地,吐了费驰一身。
  “对不起对不起,驰哥,真对不起……”林森在吐完第一轮之后急匆匆道了个歉,然后转身冲向路边垃圾桶,扒在脏兮兮的桶沿上继续吐了起来。
  费驰站在原地不动,低头看着自己从上衣到裤子再到鞋的无一幸免,大脑一片空白。
  这特么!!!
  Philipp Plein的鞋!!!
  visvim的牛仔裤!!!
  Raf Simons的T恤!!!
  Dsquared2的外套!!!
  怎!么!会!
  这!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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