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e FAMOUS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shallow7
shallow7  发于:202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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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他手在每首歌都有大段solo演奏,是个很容易出彩的角色,费驰原本就长了一张高冷酷哥的脸,略长的头发被做成了湿发造型,化妆加强了眉眼间的锐气,左耳耳骨上一颗骷髅形耳骨夹,修长的脖颈上挂着一条蛇骨链,整个人愈发显得又酷又拽。
  贝斯手原本是个比较低调的角色,但梁宇赫那张骚气的脸出现在任何地方都很难低调下去。他遗传了影帝老爹的浓颜系相貌,造型师有意突出他五官的混血感,头发染成蓝灰色,还戴了同色系美瞳,一双电力十足的桃花眼随便眨一眨就迷倒一大片。
  鼓手老酒以前在酒吧工作一直是怎么舒服怎么来,穿个黑背心,露着两条大花臂,胡子拉碴,喝完酒第二天全脸浮肿的样子简直是个糙汉,没想到浓密毛发和粗旷气质在造型师眼中反倒是两项大优点,一番打理之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雅痞熟男,造型师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全员造型完毕,拍了几组乐队宣传照,FAMOUS的成名之路,迈向下一个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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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费驰:早就跟你们说了我是酷哥!还不信?
  林森:我倒是……没那么忧郁……
  ——
  本章BGM:Deep Purple - Smoke on the Water
  “水面烟雾缭绕,火光冲天。水面烟雾缭绕,他们烧毁了剧院的赌场。”


第11章 林森今天进步了吗?
  FAMOUS首专的宣发工作超乎寻常的顺利。
  接受图文报道类音乐媒体采访,费驰是主力输出。他可以跟内行媒体就FAMOUS的创作理念和乐队发展方向侃侃而谈,言之有物,偶尔冒出来两句本性使然的狂言狂语,梁宇赫总是能及时给他接住,开玩笑似地揭过去,让媒体觉得这支乐队不愧是乐坛新生力量,自信满满,活力满满。
  做客音乐类电台节目,林森则成了乐队C位。他说话的声音很温和,一开口唱歌却张力十足,这种反差感在电台音频中会被突出放大,给听众留下深刻印象,而且他回答DJ的问题总是谦逊有礼,这让听众即使看不到他的脸,也能脑补出来一个低调有实力的魅力主唱形象。
  接受视频类娱乐媒体采访,梁宇赫则成了最吸引眼球的那个人。FAMOUS四人里,吃瓜群众本就对这个星二代最为熟悉和好奇,梁宇赫在面对采访时又很会抛梗接梗,几句话就把主持人小姐姐撩得花枝乱颤,视频发出后,弹幕也是一片花痴声,仿佛梁宇赫所在的并不是一支摇滚乐队,而是什么偶像男团。
  经过一系列的密集宣发和热搜轰炸,FAMOUS首专《在场证明》正式发布当天,毫无意外地冲上了各大社交平台和音乐平台的榜单,不仅乐队官微又涨了一大波粉,就连四个人的个人微博都涌入大批新迷妹。
  费驰就知道自己一定能行,自己就是巨星的命!
  就这样,这支凭借首专快速蹿红的年轻乐队雄心勃勃踏上音乐节巡演之路。
  LostWeekend音乐节是FAMOUS巡演第一站,也是他们第一个非商演性质的正式舞台。
  通常来说,新人乐队几乎只能被安排在中午时段,这个时段的音乐节场子还没有暖起来,冷冷清清,没什么看头。还好星光娱乐在圈内关系深、人脉广,经纪人郎哥一番费心操作后,在Lost Weekend正式官宣的演出阵容中,FAMOUS被安排在第一天下午登场。
  上台前,为了鼓舞士气,也是为了完成自己作为队长的责任,费驰依次拥抱了三位队友,甚至还拍了拍主唱林森的背:“加油,哥相信你!”
  林森受宠若惊。
  FAMOUS的表演以一段鼓手solo开场,当然,这并不是老酒的自由发挥,而是事先排练好的。费驰依然不相信老酒的音乐审美,但充分相信他的热场能力。而老酒也不负所望,把在酒吧实战多年的看家本领拿了出来,用两分半的精湛表演快速调动起了台下观众的期待。
  鼓的solo之后,无缝衔接起费驰的吉他solo,这是他特意为本场演出创作的一段intro,算是第一首曲目的加长版前奏。如果说老酒的鼓solo是为了带观众进入FAMOUS的现场状态中,那么费驰的吉他solo就是为了带另外两位队友进入表演状态——林森是慢热型选手,需要用音乐调动起他的情绪,而梁宇赫……费驰不指望贝斯镇场,只希望他不要进错拍。
  费驰对自己的吉他演奏水平非常有自信,他练琴这么多年,弹过无数高难度经典吉他曲目,驾驭自己的作品那简直不要太轻松。他站在舞台左侧,边弹琴边游刃有余地留意着台下的反应,果然,从进入正式前奏的第三小节开始,就陆续有观众做出“哦,这首歌我听过!”的表情。
  不错,一切尽在天才费驰的掌控中。
  是的,第一支曲目就是那首某知名游戏本赛季主题曲《蜂》。选择这首歌是因为它在互联网平台的综合数据最好,即使不认识FAMOUS的乐迷,或许也玩过那款知名游戏,并且在抖音或B站上看过以这首主题曲为BGM剪辑的燃向视频,也就是说,这首歌能够快速唤醒现场观众的听觉记忆,让他们记住台上的乐队。
  轮到贝斯加入了,梁宇赫带着70分的贝斯水平和120分的骚包身姿站立在舞台右侧,摆了个非常帅气的POSE开始了他的表演。不得不承认,梁宇赫虽然不是个优秀的乐手,但绝对是整场音乐节所有乐队贝斯手里长的最帅的。听到贝斯的前八个小节全部踩在了正确的节奏上,费驰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稳了。
  他不太担心林森,经过自己前段时间的魔鬼训练和科学施压,林森的状态已经有了很大提升,前一天晚上来场地试音时,林森站在那儿随便唱了两句,直接就把现场一票乐队同行给震住了,一位前辈乐手直接冲上来打听这小孩是谁,怎么看起来文文静静的,一开口这么牛逼。
  虽然夸的是林森,但费驰听到以后很是得意,他认为这是自己作为队长的集体荣誉感,是气度,是大将风范,是成就他人的快乐。
  果然,登上这个真正的表演舞台后,林森也没有让大家失望,他的现场表现力比上次的拉胯之夜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虽然依然略显青涩,做不到费驰和梁宇赫那么挥洒自如,但站在舞台中央的肢体状态是放松的,表情是投入的,嗓子是打开的,偶尔随节奏轻轻扭动身体,看上去甚至有点可爱。
  还不错,费驰认为可以打71分。
  首次参加音乐节,FAMOUS表演了七首曲目,虽然没有达到大牌乐队那么炸裂的效果(一个小秘密:费驰偷偷去看了当天晚间时段迷宫乐队的压轴表演,并且又悄悄吃下一颗柠檬),但也掀起了几次现场气氛的小高潮。在主办方发起的一个线上投票中,FAMOUS被评选为“最超出预期的现场”,这对于一支新人乐队来说,称得上是成绩斐然。
  好吧,这或许算不上是费驰理想中的王炸开局,但仍是一个不错的开端。
  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次线上线下的正向反馈,费驰重拾了对自己这支不成器乐队的信心,林森也建立起来一点自信。接下来的几场演出中,他们保持了稳定发挥,并且会在演出结束后一起看视频回放,复盘细节,商议有哪些地方可以调整、如何调整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当然了,大部分时间里,是费驰针对主唱林森的表现指指点点并提出意见,小部分时间是另外两位队友也跟着掺和进来,一起帮林森出主意。
  费驰:“看到没,你这只手要有动作,不能直直垂在身侧,这个机位看起来你像是在罚站!”
  费驰:“稍等!暂停一下!就这里!你看,你同手同脚了林森!已经好几次了,你这是什么毛病?!”
  费驰:“唱到这句的时候你应该看向观众,不要垂着眼睛,‘请你爱我,给我甜蜜折磨’,这是你在渴求被爱,你在表达,就不能只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懂吗?”
  梁二代:“小五,驰子的意思是你要学会向观众撒娇,懂不懂?”
  费驰:“没有要让他撒娇的意思!还有!说了多少遍了不许叫我驰子!”
  老酒:“哈哈哈撒娇怎么了,现在小姑娘多吃这一套啊,我觉得森森可以撒娇。”
  费驰:“他是个男的!”
  老酒:“男的怎么了?男的就不能撒娇吗?我还跟我媳妇儿撒娇呢。”
  梁二代:“啊哈哈哈哈酒哥,没看出来啊……”
  老酒:“嗐,等你们谈恋爱了就知道了,小情侣之间撒个娇那不是很正常嘛……”
  费驰:“你们!又跑题了!给我回来!”
  ……
  林森头好大,他越来越觉得,当这个乐队的主唱,似乎比当个solo歌手还要难。
  在当月最后一场音乐节演出之前,费驰对林森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我把《甜蜜折磨》第二段吉他做了重新编曲,带点bossa nova风格,你唱到这段最好跟我有点互动,现场效果更好。”
  改编后的那段吉他旋律,律动感更强,听起来轻松活泼,更能调动现场气氛,非常适合夏天的音乐节。费驰这个改编创意是很好的,林森打心底佩服他对音乐的敏锐度。只是……
  “要怎么互动啊,驰哥?”林森现在能做到站在自己主唱的位置上自嗨已经很不容易了,现在居然被要求互动,还要跟费驰互动……想想就好可怕。
  “自己去看视频!学!别什么都问我,跟个小白兔一样!”费驰又不耐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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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llow7:
  梁宇赫:小五也可以跟我互动。
  费驰:你连slap都没练好,好意思让观众注意你?
  ——
  本章BGM:Aerosmith - Dream On
  “和我一起唱,仿佛只为今天。”


第12章 长廊惊魂夜-上(不恐怖)
  蓝莓音乐节临近开幕,很多乐队陆续来到这座城市,入住场地附近的酒店。
  FAMOUS作为星光娱乐力捧的亲儿子,虽然才刚出道一年,但待遇比很多无依无靠的老牌乐队都好的多,巡演助理早早为他们订下了当地一家五星级酒店,然而办理入住时却被告知,由于线上预订平台的系统出现问题,他们的房间被重复下单了,现在已经有一个外国旅游团入住,三天后才退房。
  经纪人郎哥急了,这段时间正是旅游旺季,又赶上声势浩大的蓝莓音乐节举办,现在临时换酒店简直是不可能的事!酒店经理连连道歉,并把责任推给那个线上平台,两边一起打电话投诉,最终得到一个很勉强的解决方案——平台方为他们寻找了附近所有有剩余空房间的酒店,任他们挑选,免费入住。
  这还有什么可选的呢,当然是选最贵的,结果最贵的房型也只是一家快捷酒店的标准间,并且剩余几个空房间不在同一楼层,基本都是一些拐角或走廊尽头的边角料房型。
  郎哥唉声叹气,但也只能妥协,他原以为费驰和梁宇赫这两位不好伺候的小祖宗要不乐意,没想到俩人竟然不约而同变得好说话起来——
  费驰:“凑合住吧,反正也就住两晚。”
  梁宇赫:“哇噻,有生之年我居然有机会住快捷酒店,这太ROCK N' ROLL了吧!”
  费驰:“你是不是对ROCK N' ROLL有什么误解?”
  换酒店,办理入住,郎哥尽最大努力,把林森、费驰、梁宇赫安排在了同一楼层,自己和老酒在同一楼层,其他工作人员则零零散散分布在各个楼层,都是大床房或双床标间。
  三位帅哥背着各自的乐器、拖着旅行箱走出电梯,梁宇赫惊呼:“我靠,这楼道跟恐怖片里的一毛一样!”
  费驰猛回头瞪了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
  梁宇赫指着眼前这条幽长的、昏暗的、铺着旧地毯的走廊:“真的,你们有没有看过《长廊惊魂夜》,也是这样的灯光,这种丑不拉唧的破地毯,还有这种破木门,哎我的天,艺术果然来源于生活啊!”
  林森是个恐怖片爱好者,不算特别资深,但对这类题材还蛮感兴趣,听梁宇赫这么一说,兴致来了:“我没看过哎,好看吗?国内的还是国外的?”
  梁宇赫:“国内的,香港导演拍的,但故事发生在大陆,剧情一般般,恐怖氛围营造的还不错!”
  林森:“剧情是讲什么的?”
  梁宇赫:“就是几个年轻男女出来旅游,住进一家酒店,当天晚上,其中一个房间突然……”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费驰突然迈开大长腿,怒气冲冲越过他俩,走到拐角处的房间,刷卡进入,嘭的一声大力把门关上了。
  “诶?驰子怎么好像生气了?”梁宇赫一脸无辜。
  林森也有点懵:“他不会是……不喜欢听这些吧?”
  梁宇赫:“啊?不至于吧,难道他怕鬼?”
  至于,非常至于。
  不是只有搞封建迷信的人才会怕鬼,想象力过于丰富的唯物主义青年也有可能怕鬼。
  虽然外表看不出来,费驰也不会轻易承认,但他真的怕鬼,或者说,是个想象力丰富体质,并且容易自己吓自己。
  正常情况下,独居没什么问题,住酒店也没什么问题,但……不能有人去提醒他,一旦大脑皮层对恐怖片的敏感神经被唤醒,他就会一直忍不住去想,越想越害怕,越害怕就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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