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氧化的人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绯色分析
绯色分析  发于:2022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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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这碗汤喝完,周克云才从季星回手里接过勺子,慢条斯理地吃碗里的猪骨和白蛤。
  季星回舒了口气,看着周克云吃。
  猪骨不太好啃,勺子有些限制发挥,周克云吃得很慢。
  等这一碗吃完,周克云把碗递给季星回:“还有吗?”
  季星回继续给他盛汤:“你晚饭吃了吗?”
  周克云靠过来一点,大腿碰到季星回的:“吃了,但是不好吃。”
  语气听着在抱怨,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
  “我做了很多。”季星回盛了满满当当的一碗,笑着说。
  “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周克云看起来很放松。
  季星回靠在沙发上,有些得意:“跟奶奶学的,不过没有她做得好。”
  周克云的眼睛垂下来,他盛了一口汤,喂到季星回嘴边:“你也喝一点。”
  季星回上一次被人喂,好像还是小时候发烧,奶奶喂他喝粥,他心里泛起一点苦味。
  “季星回。”周克云看他没反应,有些担心地喊他的名字。
  季星回回过神,喝了这口汤,感觉好受一些。他推了推周克云的手腕:“做给你的,不用喂我。”
  周克云就自己吃起来。
  季星回两只手握在一块,很认真地说:“短信我收到了,还债的事谢谢你。”
  周克云把勺子放下,扯了张纸巾擦嘴:“不用跟我客气,这是我们说好的。”
  “所以这碗汤也是你的感谢吗?”周克云看着他,表情有些无奈。
  季星回局促地说:“我也没什么能为你做的。”
  周克云叹了口气:“你做好你这个角色应该做的就可以了,不用想办法讨好我的。”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犹豫,最后还是说了:“包括在床上,也不用勉强自己。”
  季星回脸红了,他轻轻地说:“对不起。”
  他觉得难堪,原来他那些心思早就被周克云看透了。
  周克云俯身过来,亲了一下他的眼睛:“我们已经结婚了,这些是我应该做的,你不要有负担。”
  只是很短暂的一碰,温热的感觉稍纵即逝,季星回呆了一下。
  他发现周克云真的变了很多,其实他倒是希望周克云不要对他这么好,不然他陷在这样的温柔里,一定会变得更加贪心。


第23章 23
  最后周克云把这些全部吃完了,一点没剩下。
  “今天要跟我回家吗?”周克云问季星回。
  “我回我那里,还要收东西。”季星回老实地说,“你不是让我周日搬家吗?”
  周克云的表情看起来很满意:“那我让司机送你回家。”
  “你还不走吗?”季星回看了下手表,已经快要十点了。
  “嗯,还有点工作要处理。”周克云起身,揉了一把季星回的头,“谢谢你的汤。”
  季星回收好保温壶和碗,想了想,还是说了一句没什么用的话:“你早点休息,晚安。”
  周克云看起来心情特别好的样子,他点了点头:“晚安。”
  季星回回到家,先把碗给洗干净,砂锅里还有一点汤,是刚刚保温壶装不下所以留下的,季星回不舍得浪费,加热之后当夜宵喝了。
  夜已经很深,季星回望着窗外,这里远离市中心,所以没有灯火璀璨的夜景可看,这个时间一切都显得寂静而幽深。
  季星回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事,他们坐在周克云的办公室里,挨得很近,分享一锅家常的汤,每个细枝末节都是鲜活明丽的,他留恋这样的温情时刻。
  季星回在入睡前定了明早的闹钟,准备先去快递点买几个纸箱用。
  搬家是个体力活,季星回收拾到一半就累得不行了。
  断舍离的过程也十分痛苦,其实按照周克云那妥帖的习惯,季星回哪怕只搬个人过去,估计什么也不会缺。
  但他就是这也舍不得那也舍不得,带着觉得没必要,扔了又觉得浪费,后来比起收拾行李,倒是花了更多心思和时间在处理杂物上。
  忙了一天,季星回趴在床上,一根手指也不想动了。他把手机举到眼前,刷着跟兴洋相关的新闻,很多人都在猜测,即将接棒的FG代言人会是谁。
  FG是兴洋旗下一个轻奢品牌,创立时间不久,但因为前卫的设计和敏锐的时尚嗅觉,一直受到年轻人的青睐,在国外也饱受赞扬,代言人的含金量可见一斑。
  各家看来都想分一杯羹,真料假料满天飞,好事者开了不少投票贴,让粉丝们忙得不可开交。
  季星回对这些都没什么兴趣,与其看互联网上的你来我往,他还不如多关心关心兴洋的股价。
  毕竟季星回也买了一点,他可不想凄惨发绿。
  季星回刷新了一下,发现居然有人发了周克云的照片,还说什么与其花钱请这种失格艺人,还不如让老板自己来,多帅啊。
  虽然这只是网友开玩笑,但季星回还是很认真地看了那张照片,这是兴洋新办公大楼的剪彩仪式,这么糊的照片,还是能看出周克云的五官端正又俊朗。
  其实高中的时候,季星回就觉得周克云长得很好看,适合去做钢琴演奏家,坐在那里就是高岭之花。
  他想,昨天周克云跟那个男人说名单的事,估计就是要选新的代言人。
  季星回看了一会儿犯困,瞿宁的消息弹出来,问他要不要一起吃晚饭。
  季星回实在太累,婉拒了瞿宁,决定难得地点个外卖。
  吃完饭之后更犯懒,趴在床上就睡着了,等季星回醒过来的时候,他看到手机上有周克云的未接来电。
  但现在已经是12点半,季星回不知道周克云是不是已经休息,于是他给他发了个微信。
  “刚刚睡着了,有事吗?”
  周克云的消息很快回过来:“没什么,就问问你有没φ火gewoci¥推荐有收拾好。”
  季星回拿着手机进到卫生间,回他:“差不多了。”
  反正他的租金还没有到期,没弄好的可以之后挑时间回来收拾。
  “明天下午两点我来接你。”
  这句话的主语是“我”,季星回看了两遍,回复了一个“好”。
  在确定周克云不会再回复之后,季星回脱掉了衣服,进去冲澡。
  第二天陈然先联系了季星回,告诉他上午会有搬家公司的过来。
  季星回下楼买早饭,顺便买了矿泉水和小饼干,用来给搬家公司的小哥补充能量。
  他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搬完了,季星回看着突然空荡的家,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在这里住了很多年,奶奶去世后他搬了过来。季星回跟小区门口小超市的老板混得很熟,他常去买烟,抽的牌子不固定,都是十来块一包的。
  有段时间想戒烟,就买廉价的棒棒糖。
  后来戒烟失败,棒棒糖扔在角落里,最后全部过期。
  季星回过年从不回家,老板照顾他,年三十总给他送饺子,觉得他一个人在外不容易。
  季星回想了想,还是下了楼,他打算跟老板告个别。
  依旧买了包烟,这回奢侈了一把,拿了一包四十块的黄鹤楼,他和老板闲聊,说今天就要搬走了。
  老板接过他递过来的烟,有些惊讶:“怎么这么突然?”
  两个人走到门口抽烟,季星回不好意思地笑笑:“前几天结了个婚。”
  老板更惊讶了:“闪婚啊?”
  季星回摇摇头,手指夹着烟抽了一口:“没,他是我老同学。”
  老板有些欣慰地笑:“总算有个人能陪你了。”
  季星回沉默地抽烟,笑了笑:“他对我很好。”
  老板拍了拍他的肩膀,很朴实地笑。
  两个人抽完了烟,老板进去继续忙,季星回慢腾腾地走进小区,在单元楼下的灌木丛边停下,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猫用的鸡胸肉条,他一边找一边喊:“喵喵,吃午饭了,在不在?”
  灌木丛里窸窣一阵,探出来了一只狸花猫,季星回蹲下来,把包装拆开:“饿了吗?”
  狸花猫跟他很熟悉,季星回老是喂它,家里还给它备着猫粮。
  季星回帮它把鸡胸肉撕成小块,趁着它吃的时候摸它的脑袋:“我要走了啊。”
  猫咪听不懂他说话,歪着脑袋冲他看,还“喵”了一声。
  “我要搬走了,你以后要自己照顾好自己。”季星回温柔地挠它的下巴,“不要再去跟狗打架了。”
  猫咪不懂别离,用脸蹭了蹭季星回的手掌。
  季星回又捏捏它,该道别都已经好好说了再见,他站起来,准备回家。
  季星回转过身,脚步一顿,他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周克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到的,他倚着车,正看着他。
  周克云今天戴了一副金属的半框眼镜,看起来很斯文。
  季星回走过去,脚步很快,他下意识看手表:“你怎么来了?”
  周克云笑了笑,看着心情不错:“工作忙完了,就过来了。”
  “吃饭了吗?”季星回问他。
  “还没,做给我吃吗?”周克云悠闲地看着他。
  “家里没什么东西了。”季星回本来也不常做饭,没有囤菜的习惯,“你想吃什么,我去买点菜。”
  周克云想了想:“算了,你收拾好了吗,去新家再吃吧。”
  季星回只剩一个包没让搬家公司搬走,里面放着证件和一些他觉得重要的东西,沈逸远给他的那张照片塞在夹层里,要送给周克云的领带也在包里。
  “好了,我上去拿。”季星回说。
  周克云很自然地跟上来,跟着季星回一起走进去。
  家里已经基本搬空,周克云看到厨房窗台上,季星回用泡沫碗养的生菜和小葱。
  季星回拎起包,顺着周克云的目光看过去,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自己养的话,省钱又方便。”
  “你不把它们带走吗?”周克云问。
  季星回愣了下:“我可以带去吗?”
  周克云转头看他,语气温和:“那也是你的家,你要在花园里种菜也可以,这种事不需要问我。”
  季星回抿嘴不是很明显地笑了一下:“谢谢。”
  最后下楼的时候,季星回就一手一个泡沫碗端着。狸花猫看见他,就想凑过来,但看到周克云之后又刹了车,样子十分警惕。
  季星回有些惊讶:“你来送我啊?”
  狸花猫“喵”了一声,好像在回答季星回。
  “这猫你认识?”周克云的措辞有些古怪,但他说出来就显得理所当然。
  “小区的流浪猫,我经常喂它,你看它还有白手套,是不是超可爱?”季星回解释给他听。
  “看它不怕你,怎么不养它?”周克云注视着猫,表情很认真。
  “一个是养猫要多花很多钱,我也给不了它什么好的条件,另一个是我工作太忙了,与其把它关在家里,它应该更喜欢待在外面玩吧。”季星回笑了笑,“它最喜欢看麻雀了。”
  周克云点点头,他替季星回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放前面吧。”
  季星回发现驾驶位上没有司机,这辆宾利不是周克云之前一直使用的那一辆。
  “你自己开车来的?”季星回问。
  周克元绕到驾驶座拉开车门坐进来,给自己扣好安全带,认真地回答他:“嗯,有时候会自己开,也是一种调节心情的方式,你表情怎么这么惊讶?”
  “没见过你开车,觉得很神奇。”季星回小心地把泡沫碗放在脚边,包依旧背在身上。
  周克云笑了一下,踩油门之前问季星回:“那你喜欢那只猫吗?”
  季星回下意识往外看,狸花猫正端坐在台阶上,好像又在看麻雀,他收回目光:“当然是喜欢它的,但喜欢就是喜欢而已,并不能改变什么。”
  中文里的三个他,念起来都是一样的,抛开语境,这句话听起来主语模糊,像是一个遮遮掩掩的谜语。


第24章 24
  周克云今天心情确实很好,甚至打开了车载音乐,放的是古典乐。
  季星回忍不住问他:“工作解决了吗?”
  周克云点了点头:“你看新闻了?”
  季星回老实交代:“看了,热度很高,头版头条。”
  “新的代言人已经确定下来了。”周克云告诉他,“这个我很满意。”
  “之前那个难道你不满意吗?”季星回有些好奇。
  “公司也不是我的一言堂,先前决定的那个是因为他是个当红小生,人气很高,近半年的数据很好。”周克云解释道。
  季星回这两天光看粉丝打擂台了,对于这个新代言人感到十分好奇:“那现在换成谁了?”
  “林若恒,你应该看过他的电视剧。”周克云说。
  不是很陌生的名字,季星回听同事提过,不久前那个爆火的小成本悬疑剧,林若恒演的男主角。
  但季星回有点记不起他的脸,于是拿出手机来搜索。
  “原来是个Beta啊。”季星回有点惊讶,跳出来的第一张照片是那种常见的公式照,像是季星回工牌上那种,林若恒长得很帅气,不惊艳,是那种耐看的长相,眼睛尤其亮。
  “FG本来就是面向都市年轻人的品牌,我之前也不是很赞成要Alpha来当代言人,毕竟Beta才是人口占比最大的性别。”周克云认真地说,“林若恒的路人缘很好,他很帅气但是没有攻击性,呈现给大众的形象一直是积极坚韧的,很符合我们这一季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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