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回眸已半夏
回眸已半夏  发于:2019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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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得患者喝中药了。

”  吴大夫一听,赶紧追问:“你会炼药?”  黎锦觉得‘炼’这个字有点用的过了,他又不是炼丹……  黎锦说:“就是很普通的药丸,治疗的疾病也有限,而且还有很多症状忌口。

”  吴大夫喃喃自语:“真的是炼药……”  黎锦表示自己解释不下去了。

  吴大夫赶紧拉着黎锦:“你炼好后,可否放在杏林堂卖?我这就去跟掌柜的说这件事。

”  黎锦拦住吴大夫:“我现在还只是有个大概想法,要是真的可以做出来,当然会放杏林堂卖。

要不等我过两天做好,拿过来你把把关?”  吴大夫自然答应,他丝毫不怀疑黎锦会炼药这件事。

  毕竟要真的算起来,黎锦的医术比他高多了,现在周贵背的方子,都是黎锦留下的。

  =  回去后,黎锦看那红豆也泡的差不多,于是放进锅里煮,煮熟了之后再炒,混着糖炒成黏黏的豆沙。

  另一口锅则用来煮糖块。

  秦慕文把小包子喂饱后放在床内侧,自己跟黎锦坐在院子里给山楂去核。

  黎锦说:“要给你做冰糖葫芦,还让你帮忙去核,真是不应该。

”  秦慕文看着黎锦,眉眼弯弯:“有工钱的,我很乐意。

”  “什么是工钱?”  “银丝糖和桃酥!多谢夫君。

”  黎锦一愣,手中的木棍直接戳到自己手上,留下一道红印。

  这还是少年第一次叫自己夫君。

  之前都是叫他阿锦。

  秦慕文脱口而出夫君两个字后,也别过脸去,但红红的耳尖暴露了他的羞怯。

  他想,是自己之前害怕,才没有叫相公或者夫君,可自从昨日后,他内心一直充斥着这两个称呼。

  一不小心,就说出去了。

  黎锦此前觉得相公、夫君、官人这种称呼黏糊糊,不适合男人于男人之间来叫。

  但听少年这么一声,他脑海中就跟绽放了烟花一样,甚至在回过神来的时候,直接把人拉在怀里,欺负的他双眼微红才放回去。

  于是,两人接下来的工作效率低到了一定地步。

  秦慕文扁圆的杏眼眼尾绯红的像染了胭脂,却又比最好的胭脂颜色都要清透。

  “乖,再叫一句。

”  秦慕文抿着唇,不敢出声,他、他担心阿锦直接不顾厨房的东西,拉着他洗澡回屋。

  但他从没直接当面反抗过阿锦的话,于是小声商量:“晚上叫,好不好?”  黎锦没忍住又把他拘在怀里亲,他的夫郎,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啊。

  但他却像个强占了良家少年郎的恶汉,说:“那就不止这一个称呼,也不止这一句了。

”  秦慕文脸色白了白,却依然乖巧,说:“好吧。

”  三斤的山楂而已,两人很快就把核去干净,正好那边红豆也煮好了,黎锦用家里干净的粗麻布包着红豆,挤出水分,揉碎了放在碗里。

  糖块的锅里换了好几次水,直到杂质蒸发掉不少,再熬制就是浅黄色的糖浆了。

  黎锦先用准备好的荆条串好八个山楂,第一个和最后一个中间的核都偏小,这样串起来不容易掉。

  然后他飞快的把山楂在糖浆中滚了一圈,放在准备好的白瓷碟子上。

  “我的小长工,这是今天补额外的工钱。

”  秦慕文端着盘子,嗅着上面糖甜滋滋的味道,露出一个‘本长工要卖身给你’的微笑,让黎锦忍不住掐了掐他的脸颊。

  脸上有肉,捏起来真的很舒服。

  长工被一串糖葫芦收买,美滋滋的端走了。

  这家的山楂黎锦尝过,酸度适中,直接入口都不会倒牙,更别提上面裹了一层糖浆,少年吃了一个就停不住。

  他怕自己把第二个也吞进去,赶紧去给黎锦喂了一个,直到黎锦说他要做大山楂丸了,秦慕文这才端着盘子再次出去。

  家里有个石头做的捣蒜罐子,最近好久没吃蒜,里面已经没味了。

黎锦打算先用这个尝试捣碎山楂,做一部分大山楂丸。

  毕竟要全部做的话,还得借一个大一点的杵臼。

  秦慕文一边吃一边想,阿锦平时没有具体特别喜欢的菜,口味也一直都很清淡。

  他此前努力着做了好多菜,阿锦虽然都吃,但好像并没有看出特别喜欢。

  他想给阿锦做他喜欢吃的菜啊。

  阿锦对自己太好了,每一种都是自己喜欢的。

  可他却不知道阿锦具体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秦慕文觉得自己好没用,连这些都发现不了。

  日头落下的时候,黎锦已经把大山楂丸做了三十颗,红豆沙也用麦芽糖炒好了。

  黎锦看着这还泛着湿意的山楂丸,把它们摆放在盘子里,等到明天早上就会被晾干,他也可以带去杏林堂卖。

  有人买自然好,这样也能收到一点反馈,再决定自己要不要去多买些山楂。

  少年接了洗锅的活儿,然后给黎锦煮面条吃。

  上面卧了一颗荷包蛋,还有几片绿菜叶子。

  随后黎锦去练字,作画,默书。

  秦慕文就坐在院子里,抱着黎锦炒好的红豆沙罐子,看着书房窗口映出黎锦的身影,过一会儿给自己嘴里舀一勺红豆沙。

  真好吃,饴糖和豆子的香气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一看就是一刻不停的炒了许久。

  直到黎锦那边熄了灯,秦慕文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吃掉了一小半豆沙。

  他看着这仅剩的多半罐豆沙,内心升起突入而来的心虚。

  阿锦虽然给自己买糖,但不让自己晚上吃这么多糖啊!  秦慕文赶紧把罐子放回去,然后去刷牙,洗澡。

  正好黎锦打了水过来,他问道:“文文,等着我一起洗澡吗?”第58章  秦慕文支支吾吾,然后胡乱的点点头。

  心里只想着,千万不能被阿锦发现自己把红豆沙吃了小半罐,而且还是在睡前。

  虽说自打生了小包子以来,秦慕文基本上没惹过黎锦生气,但也有例外。

  上次阿锦不让他做家务,他却强撑着一直在忙,最后导致站都站不稳。

  至于那次阿锦对他的惩罚……  秦慕文实在不愿意回忆那羞耻的一幕,他都是大人了,当阿爹的人,却被阿锦像小孩子一样教育。

  以后小包子若是看到那张‘家规’,肯定会觉得奇怪。

  所以,秦慕文打心眼儿里对惩罚还是又怕又……爱。

  可今天是真的没忍住,再加上一直看着阿锦,不知不觉就吃了这么多。

  千万不能被阿锦发现了。

  但院子小,又没有专门洗澡的房间,秦慕文只能跟着黎锦去厨房洗。

  不过幸好黎锦也没注意这些,秦慕文洗完后被黎锦抱回床上,感慨自己逃过一劫。

  却没想到晚上被阿锦折腾了三回,最后他都筋疲力尽,腰部酸软,手都抬不起来。

阿锦把他搂在怀里,凑到他耳边说:“下次晚上再吃这么多红豆沙,这就是惩罚。

”  秦慕文眼睛瞬间瞪圆,脸颊通红,原来被阿锦发现了啊。

  黎锦看着他浸染了绯红的脸颊,居然觉得这样的惩罚多一点,好像也不错。

  一夜好梦。

  =  翌日黎锦再去镇子上,带着自己做好的大山楂丸,打算先把这些放到杏林堂,有人主动买的话最好。

  如果没有,那就劳烦吴大夫诊治的时候,若是恰好遇到患者食欲不振、脘腹胀闷,帮自己推荐一下。

  原本杏林堂没有这么早开门,但昨儿黎锦去买了神曲等药材,吴大夫今儿就等着黎锦带上炼制好的药丸来呢。

  黎锦把三十枚大山楂丸放下,说:“这山楂丸的药效比较普通,而且颇有忌讳,第一就是脾胃虚弱的人不能吃……”  他连着说了几点,吴大夫都点头记下了。

  等到黎锦说完,吴大夫眼神已经愈来愈热切:“这些忌讳其实很容易避开,也就是说,这些药丸,适合绝大多数人吃。

”  吴大夫自己坐诊这么多年,这话的意思就是说‘适合绝大多数人吃,那就太容易赚钱了’。

  黎锦会意的点头。

  吴大夫又问他价格多少。

  黎锦想,三十个药丸只用了接近一斤的山楂,焦三仙和神曲各二十五钱,糖稀是自己煮好兑过的,用量也不多。

  他算了一下,一斤山楂五文,焦三仙和神曲因为用量少,才两文,糖稀大概用了一半,也就是十文。

  三十枚大山楂丸的成本是十七文。

  黎锦说:“一枚药丸一文钱,用量是一次两枚,一日两次。

一般的食欲不振,食三日就可缓解。

”  也就是说,一个患者来医馆,原本喝中药至少要花费三十文钱才能治愈,吃大山楂丸,只需要花费十二文。

  吴大夫犹豫了一下:“这个价格是不是有点太低了?”  他不知道黎锦的成本价,但如果这药真的有黎锦说的那种效果,一枚一文……这简直就是白菜价!  黎锦谦逊的问道:“您觉得该定价多少?”  吴大夫在医馆呆久了,对药材的价格十分敏感,他说:“本来想说一枚两文,但现在这药丸对患者来说毕竟是个新奇的玩意儿。

刚开始价格也不能定的太高。

  我觉得,咱们就按照一顿的用量来订价,两枚四文。

”  黎锦沉默了一下,没说话。

他大概已经明白了吴大夫的心思,一顿吃两枚,四文钱。

那么一天四枚,就是八文钱,这时候可以降价到七文……  等到日后大山楂丸被患者广泛接受的时候,再也不接受降价。

  黎锦想,吴大夫有这个头脑,不去做生意真的可惜了。

  周贵挠挠头,他很是疑惑:“两枚四文,一枚不就是两文吗?”  吴大夫没管他,看着黎锦的神色,就知道黎锦已经明白他的想法。

  黎锦说:“那就全靠吴大夫了。

”  “客气客气。

”  周贵在旁边一脸懵逼,感觉自己学了一个假算术。

  黎锦又说:“那这三十枚药丸就暂且放在杏林堂出售,赚到的钱我一文不收。

此后如果可以继续合作,那就按二八分成。

”  毕竟原材料都是他在买,每一种成分的配比也只有他知道。

  中药丸这种东西,每一种成分的配比很重要,多一点就有可能吃出问题,而少一点则没效果。

  吴大夫笑了笑:“分成这件事暂且不急,掌柜的到时候会亲自与你交谈。

”  黎锦颔首:“好,至于这药丸的名字,吴大夫觉得‘消食丸’如何?”  “善哉!”  黎锦虽然很想直接盗用‘大山楂丸’这个名字,但考虑到古代人大概会喜欢简单粗暴一点直接说明药效名字,就重新取了‘消食丸’这个名字。

  当然,他还有一点自己的考虑,‘大山楂丸’这个东西在他以前所在世界的古代也有。

  而他现在所在地方只是一个小镇,消息闭塞,说不定这个时代的其他地方已经出现了‘大山楂丸’,只是小镇上还没流传开来罢了。

  黎锦把这件事交代清楚之后,他抬头看了眼日头,估摸着时间,朝宋先生的府邸走去。

  一边走,黎锦唇角还挂着苦笑。

  上辈子他随手都不离自己的机械表,这辈子却练出了看太阳就知道时间的本事。

  果然,人的潜力是无穷大的,不去开发一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做到哪一步。

  因为今日在杏林堂耗了些时间,陈西然跟黎锦又在宋先生的府邸前碰到了。



  陈西然说:“阿锦,你这下可算是出名了。

昨儿下午我去百食坊吃饭,那里已经有人在背诵你的田园诗了。

”  黎锦颇有些惊讶:“这么快的吗?”  陈西然说:“是啊,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快,但是你这首诗写得是真的好,用词朴实,大部分人都能听懂。

  再加上平仄巧妙,朗朗上口。

不止是去那吃饭得读书人在念叨你的诗,就连店小二都偶尔来上两句。

”  两人一边说一边就到了院子里,前面带路得大郎挺着小胸脯,说:“我也会背!”  “日暮……”  小孩子做事很容易集中精神,背书也快,不一会儿就把黎锦这首诗背完了,然后规矩的去内院了。

  黎锦自己作诗是一方面,但有人在他面前背诵那就是另外一方面。

  他天生不是个喜欢炫耀的性格,幸好周围只有陈西然和大郎,要不然黎锦恐怕会觉得尴尬。

  陈西然看着大郎远去的背影,摸着下巴说:“乖乖,这跟宋先生的气派一样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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