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究竟有几个好徒儿[穿书]——醉书南飞
醉书南飞  发于:2019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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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被收藏数:12189 营养液数:1616 文章积分:146,112,096《你究竟有几个好徒儿[穿书]》作者:醉书南飞文案我,世外高人,收徒平均每十年救一个主角第一个十年送了修炼秘籍第二个十年送了绝世宝剑第三个十年传了毕生绝学最后发现,妈的他们居然是同一个人现在他们找上门了,非让我出去他根本不理解我这颗死宅的内心!我不出去!就是个沙雕小甜饼,认真你就输了~我的wb名:神奇飞书没有书皮内容标签: 乔装改扮 仙侠修真 甜文 穿书搜索关键字:主角:玉央子 ┃ 配角:徒弟们第1章 早知道就不驻颜了  五十年前,余笙在宅居多年后的一天清晨突然打了鸡血,震声宣告亲朋好友:“我一定不是见光死!我要锻炼身体,走出家门,我一定可以健康长寿!”  然后就在晨跑时猝死了。

  自此,健康长寿与宅到天荒地老,两个理论上并不兼容的词,同时成为了余笙的最大执念。

  死后的余笙灵魂不灭,被系统451选中回收,在短暂的商量之后,以完成任务为交换条件,让余笙得到了重活一世的机会。

  任务很简单,就是要穿越到异世界扮演世外高人的角色,避世隐居、捡主角,救命送宝。

  余笙对这个任务很满意,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更满意。

  世外高人,还是悬崖下的世外高人,这意味着什么?  足不出户(崖),不问世事——梦想中的宅居生活!  世外高人,仙风道骨——前世未能体会到的健康长寿!  最关键的是,世外高人的戏份少,每天只需要修炼、晒太阳、捡主角。

  不,准确来说,捡主角这件事,压根不需要每天做,而是时隔很多年才会碰到一次的事。

在余笙眼里,这就是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的完美咸鱼生活!  任务地点是名为三界崖的悬崖底,而余笙则负责在崖底蹲守掉下来的主角。

  崖底荒凉没有生气,地势、风水都不适合寻常人居住,因为这个地方,刚好位于人、鬼、灵三界的交汇处,最是不稳定,危机四伏。

  也正是因此,看起来一片颓败之气,在外界传闻中,也是个掉下来就必死的地方,寻常修士的种种自保救命、御剑腾云的术法,到了这里,都会失效。

  余笙挥挥衣袖,用了三天时间,将崖底的杂草乱石清理了一通,造了个自己的小洞府,小算盘打得噼啪响。

  而后道:451,我想好了,等主角掉下来,我就用白发老者的形象去救他,这样一来……  有破风声传来,一道阴影自头顶笼罩,余笙脸色微变,脚尖点地、动作利落地往旁边错开十步,躲开了‘偷袭’之人。

  ‘嘭’地一声巨响,人影落地,尘土飞扬。

  是主角一号。

  系统451凉嗖嗖道:晚了。

  余笙低头,十步远处,一个浑身血肉模糊的男子躺在那里,骨头不知道还有几根没断的,尘土散去,四目相对。

  “噗……”主角一号瞳孔骤缩,刚要开口说话,就呕出一大口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余笙微笑,朝着主角走了过去:谁说来不及?  拂尘飘过,术法过后,主角一号陷入昏睡,余笙也摇身一变,成了白发老者。

  余笙:等他醒来,我就一口咬定他昏迷前看到的都是幻觉,是梦,打死不承认!  系统默默放出主角一号的资料:一号任务目标,展笑天,来自人界,逆袭龙傲天式主角,现发放任务道具‘不死之身’、‘上古剑灵’,请宿主待主角痊愈后赠与。

  余笙蹲在一旁,试探着展笑天的鼻息,又去摸人脉搏,得出结论:我觉得,‘不死之身’这种金手指,还是现在就给他比较好。

  系统451咬咬牙:按照剧情,你刚才本该直接御风而起,接住下落的主角。

  都说了主角会下来,结果你关键时刻躲得飞快!  余笙:……咳。

  “安息……不是,安心睡吧,”他慈爱地摸摸展笑天的头,然后以术法将人托起,一边用源源不断的灵力续命,一边往自己的洞府走去,“醒来后你就会忘记一切的,记住将你打下悬崖的仇人就好了,千万不要记得我,我只是个不求回报的老爷爷。

”  ‘老爷爷’余笙如今的确看起来一头白发,白色的胡子也柔顺亮滑,一直垂到肚子上,脸上带着喜庆慈祥的笑纹,眼睛一眯就弯成月牙。

  至于他的原本模样?别说白胡子了,就连白头发都莫得一根,连肌肤都是水嫩粉白,婴儿肥都不带瘦下去的。

  然而在余笙的中二幻想中,世外高人应当是白衣飘飘、白发白胡子、仙风道骨的老爷爷,在谈笑中斟茶下棋,便能化解一切,一开口说话,就是让人听了似懂非懂的玄妙之语。

  比如那种来个人就让人拿茶杯加开水问烫不烫的,就很世外高人。

  然而事实上,他胎穿过来数十年,因天赋太高,驻颜过早,始终停留在16、7岁的容颜,没能变成理想中白发老爷爷式的高人。

  这也导致了余笙原本冲着‘世外高人’的方向去的人设,最终立歪了,成了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盛世美颜’、‘众修士心中的清冷白月光’。

  对此,余笙曾经颇有微词,认为清冷白月光角色怎么也得是个性清冷的,可自己明明只是人一多就话废面瘫而已,更何况还有下不去的婴儿肥,这些人未免滤镜太厚。

  无奈之下,他只好在万众瞩目下宣布退隐山林,特意用白胡子老爷爷的形象在外刷了好几年的高人人设,等到时机成熟了,才终于蹲守在三界崖底等待主角。

  本体,是人称‘君子翩然白如玉,灵河星尘横未央’,美貌与实力兼备的‘半灵仙’玉央子。

  拿来走剧情做任务的身份,是白发白胡子飘飘,老气横秋,每天不是喝茶就是晒太阳的咸鱼笙。

  余笙将主角一号展笑天在自己的玉床上安顿好,很是乐观地自我安慰道,“我觉得,现在开始猛艹自己的世外高人老爷爷人设,应该还来得及,你看主角他睡得多香甜,做梦还吧唧嘴说梦话呢。

”  昏迷的展笑天躺在床上,浑身上下每一处好地儿,显然开始发烧了,脸色一阵白一阵红,干裂的嘴唇喃喃出声。

  余笙五感敏锐,仔细一听。

  “鱼……”  鱼?他想吃鱼了?这悬崖底下连个鸟都不好抓……  “羊……”  羊?怎么还想吃羊?不愧是主角啊,都快死了胃口还这么好。

  “子……”  子?什么子?不是鱼羊子是鱼羊鲜才对吧?不对……玉央子?!  卧槽!  余笙倒吸一口冷气。

  “我决定了,如果他醒来问起这件事,我就说玉央子是我儿子。

”余笙想了想,似乎是意识到天下人都知道玉央子出身一般,老子都耗尽了凡人寿命西去了,便又加了一句道,“认的,干儿子!”  系统451欲言又止。

  余笙毕竟是胎穿而来,在开始执行系统任务之前,已经潜心修炼了数十年,这幅肉身又是被系统开了挂,天赋极高数百年难出一个的好,救人续命对他来说并不难。

  ‘不死之身’这个金手指,虽说能省事很多,但余笙先前也只是当玩笑话说了,把展笑天安置好后,就开始认真治愈、照顾他。

  外伤好说,他作为‘玉央子’行走时,就收集积攒了很厚的家底,最不缺的就是各种丹药,内伤,则是日夜不休地为展笑天输送灵力,让其加速复原。

  展笑天在生死的边缘走了一圈,几次昏昏沉沉地醒来,又很快睡了过去,彻底清醒时,看到的便是白发老者面带疲惫、寸步不离守在床边的情景。

  发觉他醒了,余笙很是忐忑紧张,怕他真的问起、提到玉央子的事,脑子里反复练习各种应对之法。

  然而直到展笑天可以下地走路,再到行动自如,修养身体、养精蓄锐,转眼一个月过去,假胡子都快被余笙摸秃了,也没被询问过玉央子的问题,像是真的忘记了最初掉落时的惊鸿一瞥,从未怀疑过白发老人的身份。

  余笙这才放下心来。

  不知是不是之前摔得那一下太狠了,展笑天恢复的速度,还是比系统给出的剧情中慢了几个月,余笙始终有些心虚,也不好意思催他离开。

  主角不愧是主角,展笑天来自人界,论年纪,的确比余笙小了很多,不过二十出头,身上的血污洗去之后,露出一双明亮的星目,盯着人看的时候,总显得无比专注和认真,视线像是带了温度。

  一看就是能迷倒一片男女的类型。

  余笙觉着,这孩子受了这么多委屈,伤得那么重,怎么眼里也该带点警惕和棱角,每每被他一瞧,却总联想到某种安静乖巧只对外人凶的大型犬。

  明明已经手手脚脚都好了,却还眼巴巴瞅着自己,等着自己个糟老头子亲手喂药,吃了药后不给糖就一直皱着眉不说话。

  这谁顶得住啊。

  余笙无奈叹气,“最后一次了啊,明天自己吃喝,多大个人了还撒娇。

”  展笑天顿时甜甜笑起来,乖巧道,“前辈待我真好。

”  仿佛尾巴都摇起来的大狗子,余笙无奈望他一眼,脑海中莫名出现了‘笑天犬’三个字,忍了忍,没叫出来。

  这兆头可不太好,余笙自认记性不好,健忘得很,但若是不小心起了外号,便会自此停留在他内存紧缺的脑海里了,可身为主角,按照系统所说,展笑天离开崖底后,便不会再回来的,而他也断不会离开这悬崖,抛弃得之不易的悠闲宅居生活。

  余笙高深莫测地摇摇头,“以后还会有更多人待你更好。

”  你的主角剧情才刚刚开始啊。

  “前辈是待我最好的,也是第一个待我好的。

”展笑天喝完了药,认真道,“我没有爹娘,前辈您就像我的亲人一样。

”  余笙笑了笑,不置可否。

  “前辈,我想拜您为师。

”  余笙佯怒,“胡闹。

”  也不管余笙答不答应,展笑天冒出了这个主意,便自此不肯放弃了。

  系统451适时提醒,根据人设,展笑天身为主角,最不缺的就是毅力和决心,换句话来说就是一根筋,认死理。

  余笙左右磨不过他,没过几天,还是答应了。

  只不过,他前脚收完了徒弟,后脚就开始后悔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为什么系统的编号是451不是666也不是233:  451→斯锅一。

  当然是因为5在日语发音里是go啊!连起来就是斯锅一!  すごい=斯锅一=厉害!第2章 都说了不收徒了  “师尊,师尊,”展笑天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也得了那一柄上古剑灵附着的宝剑,命名赤辛,功力与日俱增,却仍然和掉下来没多久那时一样,成天地缠着余笙,练剑要看着,好了求夸奖,错了求安抚求指导,  “师尊,等我大功告成,您与我一同离开此地吧。

”  余笙心里咯噔一下,只有一个想法:要坏事。

  “不可。

”这一次,他很坚决,“既然拜了师,为师还有最后一样东西要赠与你。

”  ‘不死之身’金手指。

  余笙的神情少有的严肃,假胡子随风飘起,负手而立,“得了它,你的体质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自此,再于三界内经历任何风浪,都无人能置你于死地。

”  系统451曾说过,这一副不死之身的体质,本就该是主角一号的,只是世界出了点问题,才需要经由余笙的手还给主角。

  宝剑和金手指都赠送过后,余笙顺势诈死。

  遗言是,“不要再回来寻我,为师死后别无所求,只愿清静长眠。

”  诈死之时,余笙闭着眼,没能看到展笑天的表情反应。

  展笑天临走前磕了三个响头,而后离开三界崖,继续闯荡他自己的人生。

  系统451:“良心痛不痛?”  余笙恢复原状,从坟包里爬出来,抖抖土,摇摇头捂住心口,认真点头,“痛得很,而且后怕。

”  系统451:“怕什么?”  余笙长呼一口气,“怕小展是火葬派的。

”  系统451:“……”  此后每年的这一天,天空都会洋洋洒洒地飘下纸钱雨,黄黄的一大片漫天飞舞,等到落地时早已被上方空间交汇处的罡风绞碎。

  余笙盘坐在自己洞府门口,张开个小结界,把那些碎纸钱都挡在外面,顺便不时地挥动拂尘,把门口清理稍许。

  主角一号走了,带着他一次还没叫出口的外号‘笑天犬’一同离开,换来了第一笔庞大数额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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