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鱼求生[穿书]——微笑的猫
微笑的猫  发于:201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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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都是毛票,数来数去也只那么点儿,所以他的注意力都在程几身上,尤其当看到程几笑时,他的眼神便透出一股炽烈。

  傍晚时分,程几的家当都被偷偷搬进了美术学院的空画室。

  原以为舍弃得够多,临了却仍堆了大半间屋子,一个三代人住了几十年的家,可不是这么随随便便就能清空的。

  程几望着那些纸箱和大大小小的包袱发愁,生怕这地方不稳妥。

  沈子默则一次次向他保证,说那间画室已经空置数年之久,短时期内绝对不可能派上用场,敬请放心。

  程几别无选择,只能信他。

  体力劳动暂时告一段落,程几身上出了汗,急需一个洗澡的地方,沈子默就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宿舍。

  由于放寒假,整顿宿舍楼里只有几个人,艺术院校原本就氛围宽松,如今距离过年还有半个月,连宿管也懒得管了,全让学生自治。

  相比普通大学,美院的学生数量较少,宿舍的条件也比较好,每一间宿舍都有单独的电热水器和淋浴间,就在抽水马桶旁边。

  程几原本是站在洗手间外脱衣服的,刚刚把羽绒服扒下,就见沈子默坐在床沿意味不明地看着他。

  程几摸摸自己,没缺东少西啊,便问:“你看什么?”  沈子默说:“你的骨架真漂亮。

”  程几还没遇到过上来就夸骨架的,大概是美术生的特性。



“人人都是二百零六块骨头,也分好坏?”程几问。

  “你就很好,你像一棵挺拔的树,每一寸都是美的。

”沈子默说。

  “……”程几尴尬地又把羽绒服穿上了。

  “怎么不脱了?你不洗澡了?”沈子默问。

  “我进去脱。

”程几钻进卫生间。

  沈子默在他身后轻笑:“说到羽绒服,那天逃跑时我们交换过衣服,你还记得吗?”  “记得。

”程几说。

可惜那件衣服在他受伤入院的当天就被齐北崧扔了。

  沈子默说:“你的衣服在我柜子里,我已经洗干净了。

住在小县城旅馆里的那几天我一直都盖着它睡觉,感觉到很温暖,很安心。

”  程几蹑手蹑脚地把卫生间门反锁上。

  “……”  他是个实心眼没错,但也没实到像铁秤砣,他觉得沈子默不按理出牌,每句话都不太对劲,还是保持警惕比较好。

  浴室旁边有一面镜子,他脱掉外衣内衣,从里面端详自己这棵挺拔的树。

  骨架很普通,肌肉是薄薄一层,没什么块垒,但也不是弱鸡,腹肌有些隐约的线条,假以时日能练出来,整个身体除了修长柔韧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更看不出“每一寸都是美的”。

  总算这么多天过去,左侧乳尖上的那个洞已经基本长好,奶头亦早就消肿,往后可以避免尴尬了。

  他打开莲蓬头,沈子默在外间问:“水热吗?”  “还行。

”  “如果不热的话,把龙头往往左侧调。

”  “嗯。

”  “那你慢慢洗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沈子默说。

  程几应了一声,他果真慢慢洗,一边洗一边怀疑自己想多了,沈子默不可能有那个意思,对方应该只是在报恩,而不是要撩他。

  或许沈子默生来待人比较热情?想开花店的内心都是小天使啊!  再说这世界原先是一本书,小说要形成剧情,主角的性格必须有差别,有冲撞,可能齐北崧是一个极端,沈子默是另一个极端。

  齐北崧冷,沈子默就热;齐北崧凶,沈子默就温柔;齐北崧渣,沈子默就善良……  沈子默又在门外问:“你想吃什么?”  程几顶着满头泡沫说随便,沈子默说:“就没有喜欢吃的东西?”  程几吃东西不挑,想不起来什么特别好的。

  沈子默便殷勤地说:“以后有机会我下厨烧给你吃,我做东西挺好吃的,很多人夸呢!”  程几的手机突然在外边桌子上震动作响,此时会给他打电话的只有一个地方——长康医院。

  沈子默抓了手机,转身去敲卫生间的门:“你有电话!”  程几赶紧抹去脸上的热水,打开门伸出一只手,结果那只是个卖房的骚扰电话,但他却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在递交电话的瞬间,沈子默挠了一下他的手心。

  他缩回手关上门,钢铁笔直的心里好生仓惶!  不是说好当朋友的吗?挠我干嘛?  他在莲蓬头下傻不愣登冲了五分钟,努力把这一切往误会的方向想,终于他得出了结论,沈子默应该是个圣母不,圣父,光芒照耀世上的每一个人。

  洗完了澡,沈子默又要帮他洗衣服,他眼疾手快地把内衣抢了过来塞进背包,说:“我带回医院去洗。

”  沈子默说,费那个劲做什么?宿舍楼下有洗衣机,我拿去一起洗了岂不是方便?  程几坚决不肯,沈子默拗不过他,只好作罢,好在后来吃饭时沈子默的表现比较正常,没给他夹鸡腿和肉丸子。



  程女士需要陪护,程几说什么也不同意在沈子默的宿舍留宿,连夜赶回了长康医院。

  接下来的几天,圣父像是打卡似的每天一早就过来报恩,等到学校熄灯前半小时才回,在医院跑前跑后,像只勤劳的小蜜蜂,重新吸引了一拨护士和患者家属。

  沈子默的长相并不是非常突出,至少没有齐北崧那样棱角分明的俊美,就算和程几比他也略显平淡,他只是长得很舒服,很清雅,像是一本散发着油墨味的书,或者墙上的一幅工笔画。

  如果群众给齐大少爷的综合评分是一百分的话,沈子默便是八十分。

  程几大约二十分,他的脸蛋很好看,个性也讨喜,但是人太倒霉催,死爹死娘因病致贫辍学失业无家可归,估计还有点儿克夫克妻,没人愿意飞蛾扑火和他处对象。

  不过看在他身上装着帅哥吸引器的份上,群众愿意给他加十分,如果没有他,齐北崧、沈子默还有那帮冷面保镖都不会出现。

  群众也决定用好他这块跳板,每天追问他手头还有没有其他资源,有就别藏着掖着,多给介绍介绍。

  程几有时觉得自己和水月山庄的周经理岗位职责差不多,都是鸨儿。

  程几还发现沈子默很健谈,至少在他面前很健谈,总能找得到话题,与之比起来他反倒少言寡语。

  而且沈子默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歌也唱得很好,尽管出身不佳,但在学校仍混得风生水起,朋友一大堆,和院系老师关系也不错。

  大学早已不是象牙塔,和外界同样慕强,沈子默据说在其专业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今后前途不可限量。

  程几总觉得他和原小说里的那个“禁脔下堂妾夫”区别很大,有次问他:“你的人生目标是开花店吗?”  “花店?”沈子默表现得很莫名,“你听谁说的?我一个学油画的为什么要开花店?开一家画廊也比花店正常呀。

况且我不想开店,我只想画画,画如果足够好,自然放出光来。

”  程几心想他妈的,狗剧情管理员又提供假情报,人家老爷们儿不想摆弄什么花儿草儿,想专心搞艺术!  他拿出做政治工作的劲头问:“你真在福利院长大的?”  “哦,那个啊!”沈子默浅笑,“我是私生子,母亲意外去世,父亲不认我,加上母亲早已与她的家庭决裂,所以我就进孤儿院了。

但是我进去时已经十四岁,所以谈不上什么‘长大’。

其实过了适应期后,倒不是我离不开孤儿院,而是他们离不开我,那几年我像个长期志愿者,里里外外帮了很多忙,他们几乎想给我挂个名誉副院长的头衔呢!”  “……”  “还有个小秘密。

”沈子默挤挤眼睛,“我父亲不承认我,但是祖父母承认,两位老人都来自政界,所以不方便明着和我接触,但是私下里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否则以我母亲一个娇小姐,怎么可能独自抚养我长大,还得负担我学这个学那个。

对了,我母亲当年也是油画系的,画得很好。

”  “……”程几仰头。

  闹了半天,原来艹最悲惨人设的只有他一个。

  齐北崧和沈子默,这原小说中的一攻一受,一个呆霸王一个俏郎君,都他妈没他可怜!  他才是真他妈被生活虐身虐心最后还要躺下来张开腿享受生活!  搬家后的第二天,程几开始跑步了,每天早上绕着附近的小湖跑一圈,路程大约三公里,晚上想起来还会去跑一圈,然后在小公园做引体向上和俯卧撑。

  一方面,他需要锻炼身体;另一方面,有沈子默在,感觉病房里人来人往,还没齐北崧在时清净。

  齐北崧不怎么会聊天,但沈子默会,他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经常妙语连珠逗得小护士们掩嘴直乐。

  程几就像是块劣等盐碱地一样被撂荒在旁,心想真是旱的旱死涝旳涝死,我这么一个大帅哥她们居然视而不见?  其实也并非视而不见,主要因为他母亲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和他插科打诨总觉得不太妥当。

此外他在妹子们心中的综合评分只有二三十,谁愿意放弃高分而和低分的谈笑风生啊?  程几要面子,只好出去跑步。

  还有个说不出口的原因——他需要透口气,和沈子默拉开一点距离。

  沈子默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只是做朋友,但言行中时不时夹杂别的东西,程几刻意不往那方面去想,但又不由得不想——因为那根本不是暗示,而是明示,就差直说了。

  齐北崧没把他教会的事,沈子默全部代劳。

  程几相当彷徨,甚至都怀疑过自己的性向,专门找来男男颜色片看,初开始还好,啃来添去也能忍受,后来上面的那个要真刀实枪干了,他忙不迭把手机页面关了,慌得乱喘!  他不是。

  好愁啊……  不对,不是为什么要愁?人家齐北崧都不愁,还招摇过市大张旗鼓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呢,他凭什么愁?  ……算了还是跑步去吧,跑步时心比较静。

  跑步有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会出汗,出汗就需要洗澡,程几不太愿意在沈子默在场的情况下洗澡,因为长康医院硬件比较差,病房里有冲淋间但门坏了,长期以来也没人修。

  有门都不安全,更何况是没门,程几每次跑得汗涔涔回来,碰上沈子默炯炯如炬的眼神,总觉得身上发毛。

  他想借别的病房浴室洗澡,结果连找了三四个,没有一间的门能锁,况且和那些患者家属也不熟。

  他感到自己是真有点儿背,上辈子短命鬼,这辈子被人追。

第三十七章  如果沈子默真想攻略程几的话,他的手段至少比齐北崧高明十倍, 当然齐北崧不是个正常参照物。

  转眼一周过去, 沈子默每天驻守长康医院,比上下班打卡还准时, 甚至比程几本人还勤勉, 两人不可避免地混熟了。

  沈子默绝对不是坏人, 应该说比大部分人都温柔妥帖, 但他也已非原小说中的那个人,他很主动, 步步为营。

  程几很害怕, 埋头玩手游。

  沈子默便陪玩, 他这个人的确有些天赋, 连游戏都打得比别人好些,程几玩了几局后发现不是对手,只能干瞪眼。

  沈子默爱死了程几那副不服气的样儿, 看向他的眼神几乎要滴出水来。

  程几感觉自己背后的皮都被看秃噜了一层。

  看也罢了, 丫居然还上手。

  程几就纳闷了, 怀疑他长着三只手,因为玩游戏需要两只手,他是从哪里再腾出一只手来摸人呢?  沈子默总有意无意地把手放在他身上, 肩膀和手臂居多,偶尔会往下触到腰。

  一般被碰到腰他就躲了, 但也有没躲开的时候,比如那天他玩得太入迷, 打完了小BOSS才发现沈子默的脸近在咫尺,几乎都快贴到他脸上了。

  程几闪得太急,连人带手机从凳子上翻了下去,沈子默也不尴尬,拉他起来笑着问:“还打吗?”  “我……不打了!”程几说,“我要出去跑步!”  “我陪你跑。

”沈子默说。

  “不用不用。

”程几连忙摆手,“我跑得比较……比较快,你追不上我!”  沈子默挤挤眼睛:“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追不上?”  程几拔起鞋帮就跑。

  那天气温特别低,他刚开始沿湖跑的时候耳朵都快冻掉了,可他不敢回去,怕被摸。

  还有一次,他怎么都过不了某个游戏关口,沈子默来帮他,凑低身体几乎把他圈住也就算了,居然覆着他的手去按动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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