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死的很惨——夜伴萧凉
夜伴萧凉  发于:201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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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吾不会变成那种吃人的怪物吧,一般僵尸都会咬人的。吾被虐这么多回,要咬人也早该咬了。没必要忍辱负重到这种地步啊~

想了多种可能性,最后得出个悲哀的结论:做僵尸都这么失败,吾果然是个废物……

废物先生颓然爬起,推开房门。与站在门前的杀手对视一眼,忧桑开口:吾想吃人……啊……暴露了……从来,吾想吃肉……

杀手先生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此场面竟波澜不惊。思考一番后开价:平民一千两,官员五百两,盗贼三百两,同行一百两,高手五十两。其余情况待定。绝世高手不要银子。你喜欢什么口味的?

徐尽默默退回房间,关好门窗,乖乖躺倒在床上,裹起被子。

呜呜……太可怕了有木有啊……嘛嘛,有人吓唬僵尸……

过一会儿缓冲完了,又满血复活,开门,好奇问道:当初吾值多少钱来着?

杀手先生表情突然忧郁了,看了徐尽一眼,又艰难地移开视线,欲言又止。那表情就和花了百块大洋娶了个姑娘,最后发现是买一赠一时一样难以启齿。

好了,不用说了,吾已经懂了。徐尽甩袖而去,有点落慌而逃的感觉。

你妹的,徐源!吾就这么一文不值么!就算是为了省钱也不能欺骗人家外来工作人员啊!

还有某杀手,卧槽,这么做生意就不怕亏本么,早晚有一天赔死你!

******

看过盗墓笔记的都知道,盗墓里面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昆虫——尸鳖。以腐尸为食,也是盗墓者的克星。

一个世界里虚幻的生物,很可能会在另一世界出现。

这个世界也有类似的昆虫,不过它不叫尸鳖。它有一个美妙好听的名字,叫浮萝一梦。

据说它们居住的地方,总会有大片的浮萝花。浮萝花花瓣椭圆,呈艳丽的烟红色,花开时敞开铺落一地,映得漫山遍野都是血色。

浮萝一梦在死之前,就会找一片浮萝花瓣,用浮萝花瓣裹住自己的身体。在浮萝花上睡去,一睡不醒。

有人说,因为那虫子已经沉浸在浮萝花香织成的美梦之中了。所以才不愿醒来。

杀手先生讲完故事,开始征求听众意见,问徐尽:怎么样?

“故事曲折,构思巧妙,内容充实,引人入胜,是个百年不遇的好故事,将来定会流芳百世……”徐尽捡好听的话可劲儿地拍,最近伙食越来越好了,这都是杀手先生的功劳。

杀手木有搭理徐尽,只是从一堆破烂儿中翻腾出个巴掌大的小木盒,木盒上面雕着奇怪的花纹。徐尽悄悄向外面挪动着脚步,他貌似有种不好的预感。

杀手先生将盒子向上一抛,飞脚踢出,盒子正好打在徐尽身上,啪哒地裂开。

里面慢吞吞爬出一只红色的虫子,四处嗅嗅,随后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滋溜一下钻进徐尽皮肤里面。

浮萝一梦?徐尽呆在原地,直直地看向杀手先生。

杀手点头,对徐尽的猜测给予肯定。没错,就是浮萝一梦。原来你的智商还是有救的。

腐尸为食?

呵呵,吾还没腐烂,它该不会吃掉吾吧……

侥幸心理要不得,不要以为披张人皮就认不得你了,虫子张口,照吃不误。

这虫子钻进肉里,徐尽用左手拦住了,它就爬出来,钻到左手里。徐尽想一巴掌拍死它算了,结果那虫子迅捷凶猛,没拍着,还被咬掉块肉……

疼倒不疼,就是视觉效果十分震撼。那虫子所过之地,全为白骨。更可悲的是,那虫子吃多少,这身体就复原多少……

徐尽会站在原地任那虫子嚣张么?当然不会,他只是坐在原地任那虫子嚣张。

边坐着边愤恨地瞪着冷眼旁观的杀手先生,对,那边那个,就是你,吾呵呵你妹的!

接着虫子爬到脸上把脸吃掉了。眼睛木有了,木有办法瞪了。

复原复原啊,酷爱啊!

尼玛,刚刚复太多,不管用了。

至于那虫子,好像掉到地上撑死了,呵呵,它不是应该找个浮萝花然后睡死过去么!

也就你这蠢货会信。

鹬蚌相争,杀手得利。

杀手先生拎起白骨架子徐尽,表情是欠揍的认真,道:“死没?”

骨头架子在哗啦啦地声音里从杀手手中歪倒。

杀手皱眉道:“这就死了,那就烧掉好了。”

烧掉?

骨头猛地挺直,摇头,四处看去,白骨的上下颌一张一合,咔嚓咔嚓道:“死了?有人死掉了么?吾怎么不知道啊?”

杀手淡定看着徐尽:“浮萝一梦死掉了,一千两。”

哈哈,不关吾事啊 ,看吾这无辜的眼神。

啊……木有眼睛了……

徐尽抬爪,摸上空荡荡的眼窝。许久才回过神,没关系的,吾可以复原。

再看杀手先生,捡起地上浮萝一梦的尸体装起来,自顾自的说着:“死掉了也可以卖钱。”

啊,原来没有人对自己说抱歉。

没关系的,吾还可以复原。

第十二章

因为复原的能力间歇性罢工,徐尽如今只能维持在骨头架子的形态上。

从不合格的僵尸强行进化为不合格的骷髅也许该有点副作用。

比如睡觉时硌得慌,走路时自带咔嚓咔嚓背景音乐,吃东西时食物会直接从上面乘坐直达飞速掉到地上,以及……白色的骨头不禁脏,还总要搓啊搓洗啊洗的。

——因为杀手先生不给衣服穿。

徐尽当初那件酷炫狂霸拽的奢华丧服已经被摧残的惨不忍睹直接宣告报废了。血迹斑斑剑痕凌乱,成了团黑了吧唧的破布,看上去早已没了最初的模样。

一如当初被珍视的感情,一旦扯破,就什么都不是了。

徐尽抱着那团黑色破布可怜巴巴地向杀手先生申请优待俘虏,却被杀手先生无情地拒绝了。

理由:没钱。

徐尽欲哭无泪,您的理由还能再敷衍点么?每天都拎回几个人脑袋装进包装盒的您会没钱么?您咋不说您懒得买呢?

杀手先生沉默一瞬,接着补充道:还有……懒得买。

……-_-||吾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杀手先生你太实在太直白了。

好吧,既然你都如此干脆利落的拒绝了,那我只好死缠烂打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了。

徐尽为了争取有衣服穿的待遇,作出了详细的作战计划。

战略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咳,杀手先生,子曾经曰过,衣服乃遮羞之本。”徐尽摇晃着骷髅脑袋,一字一句谆谆教诲。

“子是谁?”

“呃……大概是个人,不过……这不是重点。”

“是人就好办了。”杀手先生亮出轻尘剑,寒光一现。

喂!重点是衣服啊!

所以说,杀手先生,您的脑回路真的正常么?

战略二:“破罐子破摔,让对方注意到你的反常”

“不就是没有衣服么,吾才不要衣服嘞,吾不要了……”徐尽挡在杀手面前,默默念叨。

杀手点头,表示了解。然后走掉了。

应该是给吾买衣服去了,杀手先生还真是聪明睿智。

不一会儿杀手拎着血淋淋的脑袋回来了。徐尽凑上去,啊嘞,吾的衣服呢⊙▽⊙?

杀手对徐尽的期冀毫无所觉,向往日一样说道:骨头,晚饭要吃红烧茄子。

徐尽颓然无力,仰天流泪,吾的,衣服……

战略三:“撒泼打滚,誓与衣服共存亡!”

踹开杀手房门,霸气外露,态度坚决,视死如归。“呔,杀手小儿,今天你要不给老子买衣服,咱俩没完!”

杀手疑惑:“不是说不要么?”

呃,那只是个失误……

徐尽愣了一瞬,气势全无。待杀手朝房门走去后,徐尽赶紧冲上前,抱紧杀手大腿“大侠,可怜可怜小的吧,吾也是要尊严的,不穿衣服这是要闹哪样啊……”

杀手先生把自己腿扯了出来,瞅了眼徐尽目前的状态,反问:“尊严?”

徐尽羞愧滴捂脸,尼玛,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吾豁出去了!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鲁迅大人,您就是指引吾前进的明灯。

躺倒在杀手面前,呈大字状,作死道:“你要不买,就从我尸体上迈过去!”(注意,是迈。)

杀手:……

咔嚓……有什么东西碎掉了……

嗷呜……吾的骨头……

呔!杀手小儿,咱俩没完!

杀手先生走到房门前,检查了下,气温骤然下降,只听杀手在耳边沉声报价:“门坏掉了,五百两。”

卧槽,那破门八百年前就坏掉了,碰瓷来的吧你!

呵呵,战况惨烈啊。

目前损失为两根骨头,五百两屈辱赔款,以及碎成一地的节操。

******

尼玛,战略神马的都是浮云,实战才是硬道理。

靠山山倒,靠水水穷。只有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徐尽下定决心要自己动手了,在杀手出去时溜进杀手房间,翻腾并霸占杀手先生的衣柜。

结果收获了清一色的夜行衣。

卧槽,这才叫职业装有木有啊。

徐尽默默退下,却撞到了某障碍物。扭头,看见杀手先生面无表情,站在自己身后。

阴魂不散,来无影去无踪之类的词都是在形容某杀手。

“大,大侠,小生瞻仰一下贵舍,马上就走……”徐尽上下颚的骨头不停颤啊颤的,说话都不利索了,只想溜之大吉。

谁知杀手先生拎起徐尽,往自己床上一扔。徐尽登时吓得骨头都软了,:“呔……江湖道义,小生卖艺不……不卖身。”

呵呵,你倒是想卖~连肉都没有,咋卖~

杀手先生无奈扶额,头一次佩服起徐尽那乱七八糟的思维,往床上扔了一件淡青色的长衫,罩住了徐尽那白花花的骨头。

啊?衣服啊。杀手先生果然是个好人呢。扑倒在美妙的衣服里,徐尽满足滴叹道。

某杀手:……

不过这青色长衫好眼熟啊,和几年前自己常穿的那件差不多……

而且这衣服好小的说,若自己再年轻几岁说不定能穿……

徐尽暗地吐槽:杀手先生,难道说你买衣服都不量量人家身高体重多大尺码么?幸亏是给吾买的,要是以后送姑娘衣服,人家姑凉是c,你偏偏买了个a,你们俩很可能就没戏了。

不过这个时空好像没有这个烦恼。

呵呵。

徐尽试了下,可能是只剩骨头了,衣服竟然正合适。

美哒哒滴朝杀手先生作了一揖,照着原来的模样,文雅清淡道:“小生有礼了。”之后就疯癫跑走了。

室内一瞬间空闲安宁下来,杀手先生静静站在原地,闭上双眼,还沉浸在时光某一瞬中。

******

春风和络,淡白的阳光打在地面上。室内沉香袅袅,那人执卷煮茶,温润的眉眼里,笑意浅浅。在转身时目光轻转,与藏身暗处的自己视线有一瞬交织。

呼吸一滞,心里尽是懊恼。没想到第一次任务就失败了。

却见那人笑容恬淡,俯身一礼,清润道:“兄台,小生有礼了。”

语罢后青衫翩跹,衣袂拂过春风,转身离去。

杀手愣在原地,恍惚许久。

如今流年变换,一切竟如从头。

嗯,有礼了。

有人轻声回答。

第十三章

——黎明不是黑夜的尽头,一如死亡不是结束。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偏执,比如只穿某个牌子的衣服,厌恶某个类型的人,不喝加糖的咖啡,生活工作享乐有固定程序,或者……自己的东西只能是自己的。

半点都容不得别人染指。

再完美的人都有不容他人触碰的禁忌,逆鳞,软肋或命门。

就像徐源,外表文弱无害如细柳扶风,待人接物温润知礼,看上去就是一个三好青年国家栋梁的人物,其实就一变态偏执唯徐尽是图且不按常理出牌的疯子。

上一刻浅笑吟吟与你把酒论清秋,下一刻就翻脸不认人告诉你花儿为啥这样红。

当初徐尽就被他残害得不轻。

可徐源对此一无所觉,坚定不移地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现在徐尽不在了。

却不知该对谁去偏执了。

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温暖惯了,等到突然凉了冷了,空荡荡的只剩自己一个,心里空出来的位置就寂寞到疼痛。

阿尽。

你去哪了。

“主人……”徐贾轻声开口,怕扰了沉浸在回忆中的某人。

不用思索,就知晓主人在想谁。自从二公子逝去后,主人就未曾安眠。也愈发冷漠多变,我行我素,再无所顾忌了。

世上唯一能牵制他的人已经不在了。

也不知是喜是忧。

面前人低低应了一声,恍若叹息。

“二公子坟冢……不见了。”徐贾小心翼翼道。

徐源苍白修长的手指促然收紧,双眸就像突然受惊的兽类一样瞳孔缩紧,面上却轻笑,咬着字句问道:“什么叫,不见了?”

我的阿尽,不见了?

细长苍白的手抚上胸口,心脏在缓慢跳动着,迟暮老人一般,生机无几。

“属下去寻时,并没见到二公子的坟冢,只有被挖开的石坑,而且……附近发现大量野狼的尸体,看情形是一击致命,用的剑一类的武器……”

“这么说,是人为?”徐源轻声反问。

徐贾点头。而且,坟墓似乎是人,刨开的。用手。

但徐贾还是没说出口。

徐源轻笑,苍白邪魅。不见了,怎么办?

抢回来吧。

就算只是尸骨,也该是我的。

究竟是谁,偷走了我的阿尽呢?徐定?父亲?还是其他什么人呢?

不管是谁。

眼眸微阖,闪现冷冽的寒光。就像是护食的野兽,危险,蓄势待发。

——四月前。

******

杀手先生最近好像遇见点儿麻烦。

连带着徐尽也跟着受牵连了……

往往是吃着吃着就摔下来个死尸,走着走着掉下来个死尸,睡着睡着掉下来个死尸,压在徐尽刚接好的骨头上……

尼玛,扰民啊!吾复原还没好呢,接个骨头容易吗,有TM断了!

毫无疑问,人都是杀手干掉的。

也毫无疑问,来者都是想干掉杀手的。

论高危职业人员的惊悚生活:随时随地一大波敌人正在靠近。

终于,某天,徐尽忍无可忍了,指着后院堆成小山的尸体,对杀手先生要工资:“死尸都是小生收拾的,人工费……十两。”尼玛,太丢人了,本来想说一千两的……

杀手先生抱剑,扭头。赤果果的拒绝支付。

尼玛,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若敢克扣吾工资,吾……哼!吾就不要了!

这么没骨气~~

徐尽还是弱弱坚持了下的:“吾已经免了精神损失费了……”

没人搭理他~

如此不买帐啊~

徐尽站在原地,干巴巴地道:“那就算了,就拿吾的食宿费抵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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