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上——黑白喵
黑白喵  发于: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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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在下包拯。”眼前温和的青年对着他拱手一礼,“敢问小壮士高姓大名?”

“……包炯。”几乎是凭着本能反应才说出自己的名字,包炯所有的精力,都用在控制自己的脸皮不要彻底扭曲上了。

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在没有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想办法溜进开封府的准备,但他没想到,他和他朝思暮想的偶像,居然会相会在这么一个地方……

包炯在前往开封府的路上路过一间破庙,他刚到宋朝,眼前的一切都蛮新奇,自然也包括了那破庙。本着“反正也是闲着”的想法走了进去,却看见庙内放了一个巨大的铜钟。那钟极大,不知为何居然出现在这个破庙里面。包炯抬头向上看了看,注意到房梁上挂了根应该是用来挂钟的绳索。看着看着,他不仅皱眉——那绳索的断口整齐,看起来像是被人用什么飞刀一类的东西削断的。

正在他思考谁那么闲着没事和一个钟闹别扭的时候,钟里面忽然传来了敲打声。

“……谁?”难道有人在里面?包炯伸手在钟上也敲了敲,问道。

“外面有人吗?”极微弱的声音传了出来。

“有——你怎么了?”

“在下运气不太好,被关在了这里面。”那人声音里面有些无奈,“你可否帮我一个忙,把这消息传给……”

“不用。”敲了敲钟,听了听声音,打量了一下这钟的大小,包炯有了一试身手的冲动。那“千钧果”号称吃下去之后可得千钧之力,可是在那七星山谷里面没什么大件东西让他试试,他忍了很久了。

“你小心点,我把钟掀开。”包炯手扶在大钟下缘的一个豁口上,对着里面的人喊道。

“……好。”

包炯眯了眯眼,双手一用力,偌大的铜钟被他的手缓缓抬起,再一加力,整个钟被他猛力掀到了一边。

看着眼前被掀倒的铜钟,包炯心情极爽——这么大的钟怕不得有一两千斤?有这么个力气,到时候如果能回现代,奥运金牌想拿什么级别就能拿什么级别,变了性选择再多一倍……

不过“掀”这个动作看不出他的力气有多大,包炯擦了擦手,走到被掀倒的铜钟旁,然后直接把整个铜钟举了起来。嫌不够力,还顺手挥舞了两下,这才满意地把钟放下。

“小壮士好大的力气!”一旁被包炯忽略很久的男人忽然开口,“楚霸王力能扛鼎,想也不过是如此了。”

“过奖过奖。”包炯客气了两句,在心里颇有些洋洋得意——西楚霸王那是什么档次?不过他脸上依旧是不动声色,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男人。

一身他看不出是什么等级阶层的打扮,但看起来像是书生,年纪大概在三十四五岁左右。皮肤黝黑又让他有点像一个长期劳作的庄稼人,但是他手上没有庄稼人常见的老茧,倒是染了些墨汁,这么看来又更像是书生……

穿越了一千年的时空,包炯之前累积下来的让他颇为自得的看人经验有九成都没了用,让他不禁觉得有些郁闷。搁在一起,打量打量再加盘问几句,就算不能判断出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历,至少能看出是不是个犯罪嫌疑人……

于是,郁闷之下的包炯习惯性地问了这么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然后得到了那个让他险险扑翻在地的回答……

“你是……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一句话包炯至少换了三次气才说完整了,“……包大人……?”到最后简直是气若游丝。

“在下正是。”

一时间,见到偶像的强烈喜悦和幻想与现实的巨大冲突让包炯近乎无所适从,眼神飘忽嘴唇微颤面色发红——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

“小壮士?”

“……包大人日理万机,怎么出现在这种地方?”包炯语气有些艰涩。

“今日旬休,但有人来报自己兄长失踪,我便过来看看。”包拯指了指脚下地面,青石砖铺的地上明显有撬挖痕迹,“在这里发现了那失踪之人的尸体,想不到那恶贼居然趁我检验尸体之时飞刀弄断这大钟吊索,这庙已破败,罕有人来,若不是小壮士经过,包拯相比凶多吉少了。”说完又是一揖,包炯立刻闪开不敢受——不管是史书出了问题还是时间出了问题,眼前可是他祖宗!不知道高了多少辈的祖宗!换了一般情况,别说是差距这么大的,哪怕是爷爷奶奶给你行个礼,谁敢傻不楞登的在那儿受着?

包拯行完了礼,便又对包炯开口道:“小壮士可否帮我把尸体挖掘出来,送往开封府?”

“……现在?”包炯一愣。

“若是我现在回府找专人来,可能那恶贼又会到此将尸体移走。”包拯道,“只能赶快。”

包炯很想说实在不行我们一个留下一个报信,不过如果是包拯留下他很有可能又遭毒手,包拯报信也很可能在路上被人敲了闷棍……他不由笑道:“既然今日旬休,那大人为何不能等明日带齐了人手而来?”一个部下都不带就跑出来,包炯忽然有点怀疑自己的祖宗是不是真的那么聪明了……

“一日不来,则冤魂一日不得昭雪。包拯是这开封父母官,怎能坐视子民冤魂哀泣?”包拯语气平常,不像慷慨陈词,倒更像是在陈述什么天经地义的道理。

“……我明白了。”包炯只觉得心里一松,心情更多了几分欢愉——看来,不管眼前人如何不符历史,他终究是包拯。

那个让他视为偶像,崇拜了十几年的人……

第七章

不过……

虽然确定了此包拯不负他那么多年的崇拜,包炯依然有强烈失意体前屈的冲动,原因么……

“既然是大人举荐的人才,想必没什么问题。”包炯眼前的儒雅男子欣慰道。

“……”这么毫不考虑没有问题么?包炯自觉自己实在是很可疑的一个人——他为了省却编造出身经历的麻烦,用了最简单的两个字解释了自己的过去——忘了。

全文是……

“在下那日醒来便发现自己在一个神秘山谷,在里面遇了个世外高人,学了些功夫,此前的事情,却着实是记不清了。”

千钧果倒不是不能告诉包拯,只是包炯担心皇家知道这件事情会去大动干戈的搜索山谷。虽然黑衣人没有明说,但包炯也看得出他在那里有几分避世的意思,自然不希望有人搅扰。

至于功夫,黑衣人毕竟教了他冰丝锐刃爪,也没什么问题。

“记不清了?”儒雅男子疑惑道,“却是为何?”

“在下不知。”包炯装无辜。反正他的的确确是不知道自己为何在那神秘山谷里面——至于“此前的事情”,谁都没规定怎么才叫“此前”吧?

不过比较让包炯无奈的是,他这套说辞居然真能蒙混过关,那儒雅男子问过他姓名之后便不再多问,反倒是一边的包拯反复询问他究竟是不是真打算当捕快。

包炯不明所以,想不明白不过是当个捕快为什么还要前后思量——在他家里可是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警察光荣”这么一个想法,来到大宋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要当个捕快。

见包炯不明所以,包拯叹了声,把事情跟他讲了明白:

捕快、衙役、仵作,这些相当于后世警察的职位,在眼下的大宋朝却是明明白白的贱籍,一旦为此业,三代子孙不得参加科举,也不准出钱捐官,哪怕是三代之后,当官都必须在三品以下。

说白了,在一千年后颇为威风的警察,在一千年前,是连平民都称不上的。

听完这番话包炯一阵沉默,良久,才开口道:“我还是想当这个捕快。”

“为何?”

“为何……”包炯歪了歪头,这为什么他真说不好——他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要当警察,到了后来连他自己都不认为他除了警察有什么能干的了……况且,那些为了当警察专门练出来的专业技能,不当警察岂不是荒废了?“在下虽然记不清前事,但一路走来对包大人的声名是极为钦佩的,若是能在包大人手下效力,哪怕贱籍亦是无妨。”

“你……唉。”包拯叹了声,对一旁儒雅男子道:“束竹,名册先不要登记了。既然我与这位小壮士恰好同姓,那不妨说他是我老家之人,到京投奔我,府里的事情也可让他帮手——但他并不是现役捕快。”

“明白了,大人。”被称之为束竹的儒雅男子微微一笑,拱手道。

包拯又转向包炯,说道:“我知你心意,但是不管怎么说,一入贱籍殃及子孙,总归是不好的。你且在府里住着,凭你那一身本领,若想谋个好差事倒是不难——只是要找合适的时机罢了。”

包炯心知包拯是好意,拱手道:“且听大人吩咐。”

“我们恰巧是本家,我又觉得你颇为亲近——你说你今年二十多岁,我比你大怎么说也大上一纪,且认你一个小辈,可好?”

“在下惶恐。”包炯这句话一点不掺水分——年纪算什么啊,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包拯家里面所有人,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那统统是他包炯的长辈。

别说包拯只是认他一个小辈,哪怕是认他当了孙子,那他的辈分也是瞬间提升了几十倍啊……

包炯心里不禁浮出一句话:你是我祖宗,你全家都是我祖宗,你是我全家的祖宗。

祖宗同志尚不知包炯心里面无限的囧,笑道:“说这话倒是我有些轻慢了,你可有字?”

“尚无。”

“那……我为你取一字,便叫明庭可好?”包拯笑道,“也算我占个便宜。”

“……多谢大人赐字。”

明庭,明庭,包炯不善文字,但也知道这名字的意思——光宗耀祖。

光宗耀祖,说到底不是光了您老人家自己……

啧啧,倒真不愧是他家的祖宗,不动声色的甚至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如此轻松的占了一个便宜——包炯除了感慨这果然是老天庇佑的运气之外,也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包炯算是有了一个(至少看起来)合情合理的出身,如愿以偿的在开封府住了下来。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也顺便打听了一下那位束竹先生——后来才知道此人大名公孙策,乃是开封府的各种师爷以及管家兼任家庭医生和咨询师,至于此人到底在历史上有没有存在过,包炯已经连追究的念头都没了——到底为什么那么干脆就信了他,得出的答案让包炯叹为观止——不愧是他包家的祖宗,这运气……太让人佩服了一点。

姑且不论正史,包拯在后世传说中的班底,不过是打手兼保镖的御猫一只,家庭医生兼管家的公孙竹子一根,打下手的跑腿四个,但这几个人……竟都是他包大人在迷路的时候捡回来的。

其中,公孙策是时任县令的包拯偶然在迷路时候救下的落榜举子,南侠则是升官之后的包州尹在上任路上误入歧途后认识并在之后发展为追随的,而四跟班……这个比较复杂,这次再次升官的包府尹没有迷路,只是走了一条比较偏僻又有盗匪出没的小路而已……

升任开封府尹后,包大人微服私访还不爱带跟班的恶习不改,几乎每次都能遇上几个受害者,只是一直没有捡人回来——这让管家公孙某某很是忧郁。开封府虽然是油水衙门,但是长官清廉过头,又爱管闲事,每个月除了预算之外连一个四品文官一个四品武官自己的俸禄都要搭进去不少,再雇人手实在是财政吃紧——更何况,雇来的肯入贱籍的又往往能力太差,实在不如包拯自己捡回来的物美价廉。

而现在,包拯终于发挥了强悍的吸引忠心耿耿多功能下属的独特超能力,捡回来力大无穷(公孙曰:以后府里采买的人手可以全省下来了……)的包炯一个,实在是让人欣慰。

在听完如此详细的理由之后,包炯只能在心里默默重复那句已经让他重复了无数次的话——不愧是,他的祖宗啊……

第八章

包炯在入住开封府后很快得到了一个让他心情顿时好起来的消息——为了护送之前千里上京投状告陈世美抛妻弃子欺君罔上的秦香莲(至于这位的存在有多么不符合历史,包炯已经学会无视了),那位大名鼎鼎的展护卫并不在府中。

这对包炯来说简直是一等一的好消息,他不爽那个抢他祖宗和偶像戏份的家伙很久了,要是一进开封府便得和此人见面,包炯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相比起小说中那些名侦探所在地,开封府所在的地界其实还是相当和平的——不然包拯的位置绝对坐不牢,这年头的官看好坏不是看他的破案率而是看他的发案率,一旦自己管的地盘上案子多了就不是好官。确定这一点后包炯顿时修改了自己的一个行动方针,以后抓着小偷小摸不要送监狱,自己教训教训就好——事实上,这点对开封府内爱好偷鸡摸狗的人士而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此刻正是清晨,开封府早市已经开场,无数担着瓜果蔬菜的小商小贩正大声叫卖着自己带来的作物,企盼着能够卖个好价钱,补贴家用。此外,还有不少贩卖早点的小商贩忙着把自己的手艺展现出来——开封汴梁城内人家大多富裕,颇有些人家根本不开灶,从早到晚都是下馆子,甚至连洗脸水都要到早市上来买——包炯在确认那热气腾腾的确实是洗脸水之后不禁露出苦笑,这点大概无比发达的现代社会都赶不上……

“包大哥,你真的没问题吗?”站在包炯身边的少年看了眼包炯身上无比巨大的竹筐,担忧道。

“只要你家先生编的这个筐子没问题,我就没问题。”包炯神态自若,丝毫不觉得自己背上这个无比巨大的竹筐有多么吸引来往路人的注目。

“呃……好吧。”少年点了点头,迈步走了出去,“包大哥你跟紧了我,早市人多。”

眼前带路的少年名唤墨竹,是公孙策身边的小厮——说是小厮,实际上墨竹是被包拯捡回来不知身份的孤儿,后来便跟了公孙策学他的学问,两人亦师徒亦父子,关系极好。据说公孙管家已经决定等着墨竹成年便送他去参加科举,墨竹天资聪颖人又刻苦,年纪小小便已通习四书五经,活脱脱一个小小公孙。

当然,在一些现在的公孙管家不方便出面的时候出面,自然也是弟子的责任……

例如,到菜市场买菜——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和菜市场这种繁华地带永远相伴而生的,便是“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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