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上——黑白喵
黑白喵  发于: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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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方宝剑留下,你们可以走了。”为首之人说道。

“做梦!”

第七十章

“你能够接受吗?”

“什么?”

“你的未来。”

不再光明不再纯粹的世界。

你的双眼将直面丑恶,清澈不再。

你的双手将直触鲜血,干净不再。

能够接受么,那样的未来?

“……呼。”用力吐了口气,包炯站直了身体,克制住自己倒下的冲动。

“包小狗,你还撑得住吧?”

“我没事。”

这些黑衣人……真是见鬼的难缠。

武功没有章法却心狠手辣,背上背着尚方宝剑的包炯是他们的第一目标,下手几乎是冲着筋断骨裂来的。

如果不是包炯自己也是那种“没有章法却心狠手辣”的人,大概会很吃亏。好在他本来受的训练就是“只要能达到对方不管用什么都无所谓”的那种人,击眼袭阴手不留情。

只是……下不了杀手。

包炯咬牙——他的习惯养成太久已经根深蒂固,用枪的时候还好,近身肉搏无论如何也下不了杀手。

相比之下白玉堂却干脆得多,画影剑出鞘之后剑剑带血,转眼之间黑衣人已经让他放倒了数个。

该死……

脑子猛地嗡了一声,包炯动作一滞。

一直硬撑着的身体终于快撑不住了,原本流畅的动作也随之慢了下来。

本来就在和包炯缠斗的人见机,立刻一把抓住了包炯背上的尚方宝剑,用力一扯。

“该死……”

开什么玩笑,如果尚方宝剑丢了的话……

那大人不就……

右手死死扯住对方手腕,包炯盯着对方黑布遮掩下唯一露出的地方——那双眼睛。

“松手……”

他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恐惧。

可是他为什么不松手?

他的左手上套着冰丝锐刃爪,锋利无比。

“快松手……”

手上加力,包炯觉得自己已经快将对手的手腕捏碎了。

如果你再不松手的话,我就只能……

脑中混沌再次袭来,包炯咬了咬牙,命令自己不许倒下。

不管怎么样……他绝对要把尚方宝剑送回大人手上……

右手擒着对方手腕,借力撞进对方怀里,左手绕上对方颈项。

“最后一次……松手。”

“不……呃!”

轻轻一抹而已。

艳红的色彩在眼前炸裂开来,模糊了包炯的视线。

多久了呢?

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上……接触死亡。

“喂!你没事吧?”

“……没事。”从刚才的恍惚状态回过神来,包炯才注意到不知何时白玉堂已经到了他身边。

而敌人……已经没有站着的了。

赢了么……?

“没事就好,你刚才怎么了?”

“……刚才?”包炯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上血腥味浓得可怕,从手套里抽出手来擦了擦脸上的血,他问道:“什么怎么了?”

“刚才你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一开始处处留手,结果那个时候你简直是半点情都没留。”白玉堂皱眉道。

“……是么?”包炯的记忆只截止到他杀了那个人为止,之后的事情是一片混沌——他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做的么……

“算了,这些人也是活该——不过他们也真是难缠,不死不休。”收剑入鞘,白玉堂说道。

“……哦。”包炯点了点头,声音平静到近乎死板。

“怎么了?包小狗,看你的样子……”

“……我没事。”

一阵晕眩袭来。

包炯站立不稳,险些摔倒在地,全靠着撑了一下一边的树才勉强站住了。

“喂!包小狗你……”

“……白玉堂。”摇摇头让自己清醒些,包炯望着那边的白玉堂开口了。

“什么?”

“你带着尚方宝剑回开封府吧。”

“那你怎么办?”

“我们的马惊了,我又不像你会轻功。”包炯轻轻扯了扯嘴角,想挤出个笑容来,“你一个人比带上我快多了。”

“可是……”

白玉堂上下打量着包炯——脸上泛起的红潮比起沾在脸上不知是谁的血颜色浅不了多少,嘴唇却是完全泛白,身上血迹斑斑身形摇摇欲坠……

如果他走了,把这家伙一个人放在这里……

白玉堂觉得如果自己真这么做,等着就可以直接来给包炯收尸了。再怎么号称天官下凡星宿转世,眼前这家伙,也不过是个人而已。

“我撑得住——如果大人因为没能按时把尚方宝剑送回去出了什么事,我才会死不瞑目。”终于把笑容完美地扯了出来,包炯把手中尚方宝剑递了过去,“拿着。”

“……”白玉堂看着他,没有动。

“送回开封府再回来找我——放心,我命很硬,那些说书的不都说我是什么天狗星么?”包炯试图缓和一下硬邦邦的气氛。

“你是个人!”咬牙丢出这么一句,接过尚方宝剑,白玉堂脸上颜色变了几变,最后还是点头道:“行!你在这儿等着,我把这把麻烦破剑送回去之后立刻来找你!”

“嗯,好。啊,对了。”点了点头,包炯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又开了口。

“什么事?”

“我的坠子……”

白玉堂几乎快要仰天长啸了——他行走江湖十几年,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撞见这么一个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打他一顿却又完全下不了手的家伙!

“拿去!”白玉堂扯出琉璃坠子,原本想狠狠丢过去,但考虑一下手上这玩意儿很脆对方又是一个病人,手上力道缓了缓,让那坠子成功落到包炯摊开的手掌中。

“……谢了。”右手攥成拳,感受着掌心传来的冰凉感觉。包炯低声道。

“……在这儿好好待着!别乱跑!”

“好……”

眼看白玉堂远去,包炯终于不用再勉强撑着,身体软软躺到了地上。

身下是泥土和青草的感觉必然不怎么好,可现在他也没得挑。

头疼,浑身也酸疼,脑子仿佛被人狠狠搅拌过,混沌的和一锅煮糊了的粥没什么区别。

只有右手手心处传来的冰凉,让包炯的神智有了最后一分清醒。

“抱歉……不是不能给你,只是……”

“如果我要死的话,这个,一定要带在身边才行呢……”

他的意识,逐渐沉入了无底的黑暗之中。

第七十一章

“包炯!”

其实公安大学和一般大学没有多大区别,除了女生少男生多(拜隔壁师范所赐,还没有酿成“未来人民警察牺牲大学美好恋爱时光”的悲剧)之外,照样有啰嗦的导员,严肃的舍管(因为太铁面而且管的都是未来警察所以被赐以外号“督察”),球场上飞扬的青春,球场下热火朝天的群架……

包炯笑嘻嘻的冲着那边被他放翻在地上比他高了一个头的敌队中锋比了一个拇指向下的动作,然后又抬手和身边搭档一击掌,这才转头看着那边叫他名字的人——看长相应该是个学弟,开口了:“有事儿?”

“‘太爷’找你……”那学弟喘了两口气,才说道。

太爷是他们给学校主讲刑侦的一名教授的尊称,这位教授看不出多大的年纪但是保守估计至少五十多,讲课内容极精彩,是全校唯一一个不点名却能保持高出席率的教授,据说其人年轻时候曾经做过警察,那叫一个威风凛凛声名赫赫,后来伤了退了,也不愿意离开他为之奋斗多年的公安事业,而是转到了这个大学当一名老师。

但几乎没人知道的是,包炯和他并不仅仅是简单的老师学生的关系——包炯的爷爷曾经是太爷的老上级,而包炯的父亲当过太爷的下属,均对太爷有极高的评价,这也导致太爷对包炯总有那么点若有若无的关爱——虽然还没达到能够在考试之前泄题的地步,但是如果包炯看上了教工餐里面的某部分蹭到太爷办公室讨吃的时候,基本上是马到成功的。

不过即便如此,太爷也很少直接找他,要是找他那基本都不是什么好事……

“‘太爷’?”包炯愣了愣,眯了会儿眼睛才点点头说:“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怪了,太爷找他能有什么事呢?最近他也没惹事吧……

包炯想了想,只能确定自己没惹出能惊动太爷的事——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以太爷的标准,他抓两个小毛贼根本不算什么,孤身与几个劫持人质的恐怖分子游斗然后将其制服救出所有人质那大概才能得到他老人家的“红颜”一笑……

“怎么了?”一边的人问道。

“没事儿,太爷找,不知道是有啥事情。”包炯从一边抽过条冰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说道。

“有事记得通知我一声。”那人拍拍他的肩膀。

“知道啦,”眼睛一眯笑得露出满口白牙,包炯随手拍了回去——用至少强一倍的力道,“兄弟!”

不管对方“哇靠是兄弟你还下这么重的手,成心报复我刚才盖你的帽对吧”的指控,包炯转过身,向着教师楼走去。

那天阳光灿烂,洒在身上温暖无比。

那个时候的包炯还不知道,这是从现在为止到很久以后,他最后一次,用自己的名字堂堂正正地行走在阳光之下。

“……是梦啊。”

睁开眼,包炯花了好几秒钟的时间才反应过来,他究竟在何时、何地。

千年之前的大宋朝开封府的……嗯?

身下传来的触感柔软而舒适,明显不是普通的地面。

眼睛虽然一时模糊看不清东西,但也能看出头顶上的既不是蓝天也不是层层叠叠的树木,而是……

白色的一团……

闭上一会儿眼睛又睁开,反复数次,包炯才确认——自己在一张床上。

“……怪了,我怎么会在这儿?”

慢慢直起身体,让自己从躺的姿势变成坐,包炯打量着四周。

这间房子不小,看起来不像是一般人家的客房,四处摆放的东西看上去也更像是真正的古物——这点包炯没法断定,毕竟这年头随便捡上一样东西对他来说就算古物。

但问题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

包炯扫了眼自己身上,不禁苦笑——虽然不知道那个把他带来这里的人是什么打算,不过那应该不是个女的。

毕竟……

不会有哪个女人捡了个男人之后无比痛快地把他扒光吧?

他身上衣服基本上是一件没剩,连内衣都无——如果真是个女人,那她也忒豪放了……

在床边找了身大概是别人特意给他预备下的衣服穿上,又在床头找到自己的手套和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令牌,包炯基本判定对方对他应该没什么恶意——或者更惨,对方对他有恶意却不觉得他有什么威胁。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现在只有一件事情值得庆幸——他不烧了。

“还真是病得莫名其妙,好得莫名其妙……”包炯按了按额头,颇为庆幸——他本来还以为自己真的熬不住了呢。

现在他身体舒服头脑清醒,精力也充沛多了,但是却偏偏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不知道那家伙有没有按时把尚方宝剑送过去……”包炯确定自己一时没事之后便开始担忧起尚方宝剑来,万一尚方宝剑在路上出了什么事,那他……

手攥成拳然后又松开,包炯站起了身。

不管怎么说,在这儿待着不符合他的性格,如果是有人救了自己那么就去道谢然后回开封府,如果有人打算害自己……

反正想杀他的人就没少过,再来一个也不算什么……

出了门,包炯沉默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

眼前景象大概也只有他曾经去过的陈州安乐侯府能够与之相提并论,但包炯去安乐侯府一次是晚上一次是去抄家,都没空欣赏,而眼下他算是有空了。

包炯没啥鉴赏能力,更不会欣赏园林,他只能调动一下自己寥寥无几的艺术细胞感受一下然后说——嗯,如果这是个官员的房子,那么他必然贪污受贿了……

扫了眼那边几块太湖石,包炯修正了一下自己的想法——肯定贪污受贿得挺厉害……

正在包炯思考“如何从宋朝官员俸禄推断他们受贿情况并判断按照现代刑法制度该如何判刑”的时候,他的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

包炯循声回头。

然后……愣住了。

“怎么会是你?”

第七十二章

那人居然是庞统。

“怎么会是你?”出乎包炯意料的,看到他庞统并没如以往一般从容不迫,反而是说了和他一样的话,脸上也露出了罕有的惊讶表情。

“这话应该我问你吧?莫非……这儿是你家?”包炯反问道,同时顺便把自己脑中原本拟出的刑期按照“从严从重”的标准加了几年。

“怎么可能,这儿是我家,那我可就算是逾制了。”庞统嘴角一勾,方才的惊讶已经不知去向,又是那副少爷似的死样子,“这儿是襄阳王府。”

“……襄阳王?”包炯愣了愣,眉毛拧起:“那我怎么会在这儿?”

“原来王爷跟我说他捡来的那个身上带着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令牌的人是你?”庞统恍然大悟道,“我就说么,御前侍卫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离京,也就是你和那展昭可能为了那包黑子到处乱跑。”

一句“包黑子”成功让包炯沉下了脸,嘴唇轻轻扯了扯,包炯开口道:“那你又为什么在这儿?京官和王爷……”包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摩着庞统的动机。

“想什么呢?”庞统瞟了他一眼,“襄阳王之前一直奉旨出使大辽,而我又是边疆守将,有些交往也是正常。如今我好不容易回了京城,当然要来拜会一下出使归来的襄阳王——对了,你怎么会倒在开封郊外?”

包炯盯着庞统,不答——包拯在朝中最大的敌人便是此人的老爹,天知道尚方宝剑失窃一事有没有此人在其中搅浑水?更何况他是武将,从边疆带回了不少亲兵,那手上有那么几个黑衣人卫士好像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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