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上那身官袍(由于种种原因,包炯始终不喜这身大红),把那匹曾经鄙视过自己的马牵出来(顺便还给它白眼一个),包炯骑在马上,对自己的唯一感想就是——
“这是哪儿来的新郎官啊……”
的确,那一身红再加上身下白马,包炯距离新郎官就差一朵大红花。
内心幻想了一下自己认识的人若是看到自己现在这个德性会笑成怎样灿烂,包炯不寒而栗——
还好,这是在古代,没有照相机的古代……
一路喧嚣,浩浩荡荡且嚣张地进了陈州城,包炯顺便好好打量了一下传说中自己祖宗曾经大大出彩过的城市。
陈州城号称宋辽屏障,但是檀渊之盟后宋辽边境难得出一次战事,有战事也大多是宋朝占上风(这让包炯颇为惊讶,这点似乎又和历史产生了冲突),因此城内并不觉多么剑拔弩张,倒是给人一种莫名的荒凉感。
没错,荒凉。
虽然街边店铺都开着门,路边也不乏小摊,也有不少行人在街上行走,但是这些人给人带来的却是一种倦怠感——不像是自己心甘情愿地做这件事,而是被谁逼着演出一场戏来。
在心里啧了声,包炯收回打量左右的目光,平视前方,然后……
他望见前方街道转角处,似有旗帜飘动。
一支在气势上甚至远远压过钦差卫队的仪仗,就这么从那边街道里转了出来,迎面而来。
眼见两支队伍若这么走下去很可能撞在一起,包炯一勒马缰,让马停了下来。他一停,则整支钦差卫队也同时停下,对面那支队伍也停了下来,两支队伍顶牛般站在一起,将原本宽敞的街道挤了个水泄不通。
钦差卫队最前方的包炯,则几乎是和那支队伍最前方的人面对面。只见那人一身贵气四溢的打扮,一张油头粉面的脸,一双含讥带讽的眼,一望便可知绝无善意。
那人上下打量了一下包炯,目光在包炯身上衣服处停留片刻,嘴角开始微微弯起。
“你……”包炯轻咳了声,打算问问来人姓名。
那人却抢在了包炯说话之前开口,一句话险险没让包炯从马上栽下去——“你就是那开封府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外号御猫的展昭么?”
第三十一章
其实有些事情并不能怪庞昱。他身处陈州,距离北宋信息中心开封城极为遥远,这年头又信息闭塞,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电报和邮局都没有,更不可能用八百里加急的速度来送无聊的八卦,庞昱的情报能够准确到“开封府有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名叫展昭江湖人称南侠皇帝送给他一个绰号叫御猫”这样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毕竟包炯本人的形象在开封城里面也刚刚从“青面獠牙”进化成“膀大腰圆”(包炯评语:好歹有个人样)而已……眼下见了一位身穿御前四品带刀侍卫的衣服,又戳在钦差卫队最前方,脸长得也颇为俊秀(虽然似乎是孩子气了点)的人,把他当成展昭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但是,对包炯来说,哪怕这件事情再怎么可以理解,把他当成展昭照样是无可原谅的!
“抱歉,在下不是。”强忍着把此人干掉的冲动,包炯保持着自己脸上表情的平静,说道。
“那你是谁?”庞昱一愣,随即问道。
“在下包炯,同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包炯咬牙报出自己的官衔,做好了收到一句“那是谁?本侯爷不认识!”的准备。
但是……
“你是那‘开封府座下走狗’?”庞昱的反应比他想象中要大得多,两条眉毛斜斜扬起,双眼微瞪,嘴唇抿成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明显的……满含恶意。
庞昱知道包炯这个外号却不知道包炯这个人,原因也是简单——当天庞太师可是也去旁观了包炯的成名之战,听到了包炯那句剖白心意的话。自然会在不久之后的家书中作为笑料写进去。比起这句话的轰动效果,包炯被封了个什么官儿也就不怎么让人在意了。而“开封府座下走狗”这个外号又实在是好记,即便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庞昱还记得颇牢。此时听包炯报名,自然张口就来。
“……”包炯咬牙切齿,“正是在下……”
“呵……”庞昱笑得邪气,看包炯的眼神更是多了几分轻蔑,“开封府的狗给我一边去,本侯爷要见你家包黑子。”
咔啦。
包炯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底线”被庞昱一脚踩上去踩裂了的声音,深吸一口气,包炯淡淡开口:“不知侯爷的官位多高?”
“本侯乃圣上亲封安乐侯!”庞昱得意道。
“我家大人却是圣上亲封的钦差!”包炯冷笑,声线昂扬,“见钦差如见君,在皇上面前也敢如此放肆,庞昱,你好大的胆子!”
敢把他当成那只猫?
敢在他面前提到那个见鬼的开封府座下走狗?
敢用那种口气说他家祖宗用词居然还是轻蔑的“包黑子”?
这个家伙……当他是死人么?
见包炯非但不示弱,还毫不客气地顶了回来,庞昱脸色微微一变,随即又开口道:“你可知本侯爷身后是什么人?”
“不知。”包炯随便瞟了一眼,只觉得刀光凛凛,还隐约能看见弩箭,想也知道绝不仅仅是“仪仗”这么简单。
“他们可都是曾经上过战场的兵,跟辽人打仗的时候见过血的。”庞昱微笑,“杀掉你们整个队伍,绝对不会手软。”
最后一句话庞昱的声音压得极低,除了包炯几乎无人能听见。
“侯爷你可知在下身后是什么人?”包炯也微笑,那张很容易让人认错的娃娃脸上笑容灿烂无比。
“不知。可就算是那大名鼎鼎的‘御猫’展昭,也别想逃过……”
“和那无关。”包炯皱眉,直接打断了庞昱的话,“在下身后,是包拯,包青天包大人。”
“那又如何?”庞昱原本还以为包炯会报出什么人来,眼下一听只是那个包黑子,顿起轻蔑之心。
“在下此生曾受包大人大恩,”这句话包炯亦说得极为轻声,“即便身死,也必报此恩。”
庞昱只觉得他的背后微有冷汗沁出,只因为说这句话时包炯的眼神——
那双眼清澈干净,却不带丝毫人气,仿佛他自己也好眼前人也罢,不过是草木石头,不足挂心。
那并不是人看人的眼神,而更像是……心死之人看死人的眼神。
“侯爷,我们离得,可真是很、近、呢。”抬起已经戴上了冰丝锐刃爪的右手,让右手在阳光下反射出淡淡的弧光,包炯微微一笑,“在下虽然没上过战场,可也是见过血的,杀了您,照样不会手软。”
跟他玩狠?哪怕庞昱不是离他这么近,缩在那群侍卫里面,他照样能一枪崩了他!眼下离他这么近,只要他一伸手,还不是手到擒来?
“你……你……”庞昱看着包炯,瞟了眼他手上那明显锐利逼人的冰丝锐刃爪,又看了眼包炯自始至终收在腰间不曾拿出的左手,脸色变了几变,最终忿忿道:“本侯爷……不与你计较!”
“多谢侯爷大量。”脸上堆起恶意的笑,随口应了句,包炯说,“还请侯爷让让地方,这钦差卫队就这么堵在道上,总不是个办法。”
咬牙怒视着包炯,庞昱脸上的肌肉抽了抽,抬起一只手在空中一挥。他身后的“仪仗队”仿佛接了什么命令似的,开始后撤。
“今天算是本侯爷大意,让你占了回上风。”一勒马缰,在转身离去之前,庞昱望着包炯说道,“以后在这陈州城里,你可得小心,别把自个儿的小命丢了,让你家包大人没得人用。”
“谢侯爷关心,在下自觉走得正行得正,断然没有死于非命的道理。”包炯笑嘻嘻地反驳。
“哼!”丢下一声冷哼,庞昱坠在队伍后面,傲然离去。
“还‘哼’呢……”把一直按在怀里的左手抽了出来,包炯冷笑,“你要是敢干点什么,第一个死的就是你自己……老子可是穿了防弹衣的,死之前,杀掉几个你也够了……”
至于他本身的安危,包炯确实不放在心上——想杀他?觉得自己命够长的,尽管来试试……
第三十二章
事实证明,庞昱绝对是个行动派。
钦差卫队和运粮队伍进了陈州城,还没等包拯派人去找陈州知州,庞昱就已经先派了人过来,说已经准备好行馆,请钦差前去。
到了地方一看,的确是够干净也够大,无论是派头还是内在都够了钦差的标准。早已做好了到时候看见一个荒凉的破草棚子的准备的开封府一行人颇为惊讶——庞昱的做法显然是在示好,但谁都知道,这好不管怎么示,也别指望开封府的包青天能给他面子。
虽然满腹狐疑,但是地方还是得住。等到钦差卫队把人和东西都规整好了,庞昱的一纸请帖也已经送上了门。请帖里面用词颇为谦逊恭谨,具体意思是作为地主怎么说也要聊表一下心意,所以请开封府尹包拯包大人,以及其他开封府成员到府上用一顿便饭。
当然,请帖里面还颇为客气地、认真地、着重地提到,请那位开封府的御前四品带刀侍卫之一,包炯包大人也一起前往。
“鸿门宴?”包炯想都不想就说道,“庞昱是打算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么?”
“就不知道沛公是你还是大人了。”公孙策皱眉道,“钦差死在自己的地盘上,即便他是安乐侯也说不过去,皇上绝对不会包庇此人,但若是你……”
“那又如何?”包炯其实心情不错——至少那上面着重提到的是他,而不是展昭,“他总不能直接叫人来砍了我吧?”
“陈州城就是他的地盘,明庭,你可千万小心。”包拯同样面色沉重。
“我理会得。”包炯点了点头。
最终,赴宴的人定了下来,包大人携包炯以及王朝和张龙三人,另外护卫数人前往。公孙策与剩下两名校尉及其他护卫坐阵行馆,至于展昭……包炯没空理会,要是此人不见了对他来说才是赏心悦目。
不过他也大约猜得出。展昭会趁着他们吃饭的时候做点什么——毕竟,宴请包拯这个级数的客人,若是庞昱不全程陪同,绝对说不过去。
正好,某些人就能趁机进去转转……
包炯啧了声,他不能不承认,这个,是只有那种轻功高的和作弊差不多的人才能干的。轻功一般如他,根本做不了这种事情……
“早知如此应该多吃个果子……唉,那种见鬼的果子为什么不能一次吃七个?”包炯咬牙,据他那倒霉师父说,那些果子生长周期不定、成熟时间不定、偏偏只有趁全熟了才能吃,还坏得很快,他当初恰好吃掉一个完全成熟的千钧果,是难得的福气,想再吃,除非和他一样住那山谷里。
当然,彼时心系包拯的包炯完全没考虑在那山谷里面多呆一天,使得黑衣人愿望成空。
夜。
“这安乐侯府还真是……”包炯望着眼前房屋,摇头感慨。
能够在这种偏远镇甸建起这么大的一座宅邸,庞昱之富裕可见一斑——就不知道,里面有多少是陈州人民的血汗钱了。
晚宴可以说是极为丰盛,事实上有点丰盛过头。据包炯目测,眼前这一顿饭如果换作开封府的伙食费,至少足够开封府上下吃一个月了。
然而,庞昱那厮却一脸客气地说“粗茶淡饭,不足挂齿”……
如果说这是粗茶淡饭,那他们每天吃的是什么?
事实上,不仅包炯,开封府众人在庞昱那句客套话出口的时候都沉默了——开封府的伙食,只有吃过的人才清楚。用包炯的话说,那就是和他之前吃的警察食堂一样,保证能吃饱,但是永远不可能保证吃好……
陷入深深仇富情绪的包炯默默把眼前的猪头幻想成庞昱,然后一筷子捅了上去。
酒宴上,庞昱的表现看起来极为正常,既没有夹枪带棒,也不曾旁敲侧击,就好像他不曾做过一点亏心事一样,甚至还放下了侯爷的架子,主动为开封府几人敬酒。
“小包大人,之前是本侯孟浪了,出口无状,如今奉上薄酒一杯,权当赔罪。”庞昱转了一圈终于转到了包炯身边。从一旁侍女手中取过酒杯,庞昱说道。
薄酒……看了眼那边精巧酒杯中纯净酒液,闻着那散发出的酒香,包炯忽然后悔刚才没狠狠戳几下那个猪头。
“……下官不饮酒。”庞昱说话客气包炯自然也客气,不过酒包炯是不打算喝的——公安部五条禁令还摆在那儿呢,就算从时间上来说那禁令还没出现,但是这不妨碍包炯继续作为一个警察遵守。
“小包大人莫非是还记恨着本侯?”庞昱顿时一脸的失落。
“……”你说对了。
包炯倒不是多么小心眼的人,只是庞昱实在是踩到了他的底线——得罪他还无妨,得罪他祖宗?那就和敢抢了他祖宗的戏份的展昭一个待遇!
“只是一杯酒也不肯喝吗?”这次是哀兵战略,庞昱声音放柔,一脸的恳切,“本侯自知一杯酒算不得什么,只想表个心意而已。”
“……”看来这杯酒是躲不过去了,包炯叹了口气,拿过酒杯,咬牙一仰脖,将杯里的酒倒了个干净。翻过酒杯让庞昱看已经干净了的杯底,包炯淡淡道:“先干为敬。”
“好说。”微笑着饮下自己的那杯酒,庞昱看起来愉快得很,“多谢小包大人给本侯这个面子。”
与此同时,安乐侯府另外一个地方。
“你把那药加进去了?”清冷男声响起,带着些不耐烦的味道。
“加进去了、加进去了,只是剩了些,能不能……”另一个男声回答道。
“想用便拿去,那药不管男女,喝了之后都是一个效果。哪怕她三贞九烈,也得老老实实低头。”清冷男声道,“只是对男人来说效果略微差些,不过既然你掺得够多,也是无妨了。”
“哈哈,那小子不知死活,犯到了侯爷头上,让他吃些苦头,也是应当。”
“只是你们最好手脚快些,那药发作起来,可是不分场合的。”清冷男声顿了顿,随即道:“要是当场发作起来,也害得侯爷难堪,这‘藏春酒’,可不是谁都能抵挡住的。”
“知道了、知道了……”
房内两人一问一答,却不知他们的对话,都落入了窗外人的耳中……
第三十三章
也不知道是不是陈州口味,酒宴上菜的特点之一就是咸,咸得包炯多喝了不少水。既然水喝多了,那么那人人都有的三急,自然也就找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