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犬游记(穿越)上——黑白喵
黑白喵  发于: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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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就你一个来找他?”包炯看了看叶亚,这小子分明就是一个未成年,十六岁都不知道够不够,他家大人也真有勇气。

“彩衣苗的女孩子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年轻一辈的男孩子只有我和他是学蛊术的,只能我出来找他。族里的大人说这是我这一辈的事情,要我来解决。”叶亚嘟哝道,“我又不知道他在哪儿,只清楚以前好像有北边的人老是来找他,就只好一路往北走了。”

包炯上下打量了一下穿得无比显眼的叶亚,猜测了一下此人是怎么从南方苗寨走到北方开封府来的,不禁在心里大叹他家长辈胆大包天——这么显眼一个人也敢放着乱跑,还是个未成年,这种魄力连一千年后的人都得自愧不如了……

“那么你说的那种蛊卵,可是能用作像杀死陈州通判那样杀人?”展昭思忖片刻,忽然问道。

“嗯?那就太浪费了。”叶亚连连摇头,“蛊王卵经过培育能养成很强的蛊,只是用来下毒杀一个人的话,我这儿的一般虫卵也足够。”

“你可以确定那种下毒手法只有你的族人能用?”包炯明白展昭意思,虽然心里暗自不爽,但还是接着问道。

“当然,这是我们彩衣苗的秘术,绝对只有我的族人能用!”叶亚笃定道。

“看来,你还得往北走。”包炯叹了口气,拍了拍叶亚肩膀,说道。

陈州通判神秘死于开封驿站、来开封鸣冤的老人中了和方瑜世一样的毒、彩衣苗族中神秘失踪的族人和蛊卵……

包炯轻轻啧了声,一开始听到安乐侯名叫庞昱他就有点担心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历史记载中,这人可是被自家祖宗铡了的……

“大人叫你们进去。”公孙先生忽然开门走了出来,对着门外三人道。

包炯顿时精神一振,打头进了房间。

屋内,包拯正坐在书桌前习惯性地轻轻敲打自己的桌面,眉毛拧起,仿佛在思索什么事情。老人站在一边,表情有些惶恐,有些不安,也有些祈求。

“老人家,你先去休息。”包拯对那边老人开了口,语气诚恳,“这件事情,我定会为你做主。”

“谢谢包大人,谢谢包大人……”老人不住地念叨着,被公孙策引出门去。

见老人出门,包拯长叹一声,抬头对那边两个侍卫说道:“陈州的事情,现在已经是越来越复杂了。”

“大人,那方瑜世死前可曾给您来过信?”展昭沉吟片刻,问道。

“哦?你怎么知道?”包拯微愣,随即笑道。

“因为自家祖宗选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一根耿直的木头,就算外表看起来真是一根耿直的木头那里面也可能是一大堆心眼……虽然事情最后到了要方瑜世不得不逃出陈州的地步,但这之前事情还没激化到如此的时候,方瑜世必然会想办法给包拯来信……”包炯心里嘀咕道,“这家伙居然在我说话之前先说了……”

“之前方瑜世确实给我来过信,他说陈州此夏大旱,整整三月滴雨未下,但安乐侯庞昱非但不肯向朝廷上表请赈,连他们想上的奏折都被他暗中扣下,只说凭陈州储备已足以读过此灾,可是……”包拯长叹了一声,“陈州百姓,可算是遭了劫难了!”

包炯皱眉——事情好像不太对吧?历来只有没遭灾的谎称遭了灾,或者遭了小灾的声称自己遭了大灾,借此多骗朝廷钱财,居然还有人发生了灾害还死命瞒着不报?

现代倒是不乏这种事,但那是小煤窑倒塌了,矿主怕担责任才不肯报,真遇上了大天灾还不肯报的……等着因为渎职被摘帽子么?

“这安乐侯在打什么鬼主意?”思来想去,包炯终于开口,“难道说他在折腾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事情?”

“确实如此。”包拯点了点头,“那老者姓韩,有一个女儿,闺名琼兰,幼时曾随一名游方郎中学医,是十里八乡称道的‘女神医’。之前这女神医曾经替几个百姓看病,发现他们均患了一种怪病——多吃多餐却精神不振,有的人甚至全身浮肿,形状甚惨。那韩琼兰十分不解,便暗自查探,发现这些人都曾经在之前吃过安乐侯府开的粥厂里面的粥,她便怀疑那粥里面有什么问题,前去查探。结果却让那安乐侯押了起来,声称她暗中在粥厂施的粥中下毒。韩琼兰虽为女子,但性格坚毅执拗,抵死不肯承认那毒是自家下的。那陈州狱卒中有一个曾受过她的恩惠,便悄悄来找韩老爹,让他赶紧逃出陈州,上京告状。”

听完包拯叙述,包炯觉得更头疼了——难不成还有什么玄机在?那庞昱不好好地当他的土皇帝,在陈州搞什么呢?

“此事我明天上朝将会言明圣上,若再让那庞昱胡作非为下去,陈州百姓危矣!”包拯拍案道。

说的或许容易,但包拯现在不过是权知开封府尹(开封府曾有数位皇太子在没当皇帝之前先当府尹,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此后历代开封府尹官衔前面皆有“权知”二字),区区一个四品京官,不久之前还刚与皇帝的妹子发生过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和当今圣上第一宠妃之父、当朝一品、庞籍庞太师一争高下……

一个字,难!

“这陈州的事情还真是……复杂。”从包拯房内出来,包炯皱着眉头掰手指,“一场不肯上报的大旱、一个意外身亡的通判、一个莫名被抓的神医、还有彩衣苗人的蛊卵、不知道在搞什么的安乐侯……”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陈州地界上,一定是发生了、或者要发生什么大事,否则那庞昱不会连大旱都不管,一力隐瞒。”

“是啊,”包炯叹了口气,然后突然回过味来——刚才接他的话的是展昭?

脸上表情微妙的变化了一下,包炯啧了声,回头过去看跟在他之后出来的御猫——屋内灯光明亮,照在展昭身后,让包炯一时看不清他的脸。

“要面对的可是‘安乐侯’啊~皇亲国戚,封疆大吏,一方土皇帝……”

“你可会怕?”

“笑话!”包炯哼了声,眼睛闪闪发光。

不畏权贵、不畏暴政——这才是他心心念念崇敬的包拯包青天!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会怕?

第二十七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包拯一去兮……必然还。

上朝时包拯面色凝重,回来时虽然同样面色凝重(老实说,由于自家祖宗得天独厚的外表优势,包炯实在看不出他还有什么时候面色不凝重了),但明显的轻松了不少。

由于今天不是包炯负责陪包拯上朝(上朝陪同两位侍卫有个轮班表,本来包炯很想一个人全揽过来,不过由于某些原因他放弃了,改为和展昭对半分),又不好直接抓着自己一回来就和公孙策进书房去商讨了的祖宗问是怎么回事,包炯只能默默地……注视着展昭希望他把话说清楚。

“皇上得知此事,虽然碍着庞太师不好直接责难庞昱,但是并未袒护,而是赐了大人尚方宝剑,命大人前去陈州,彻查此事。”展昭很贴心地把事情简略交待了一下。“还从国库里面拨了粮食银两,命大人前去赈灾。”

“倒是好事。”包炯一直都对宋仁宗赵祯很有好感,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作为自家祖宗的顶头上司,脾气实在是好的难得。若是换个朝代,或者换个皇帝……

想想明朝、清朝那些被砍头甚至可能被千刀万剐的官,包炯由衷觉得自家祖宗能生在大宋朝真是太好了,不然千年之后,还真不一定有他……

包拯做事一向雷厉风行,更何况这次的事情若是耽搁了很可能是要以无辜百姓的生命作为代价的。当下便定下今天收拾东西,待到要去陈州放的那些粮食筹备齐全就出发。

前往陈州的人几乎占了整个开封府精锐的全部,从包拯到公孙策,再加上四大校尉两名侍卫(某侍卫顺便携带阴阳猫一只),以及附加人员两个——韩家老汉和叶亚。

韩家老汉自不必说,知道包拯要去陈州给他女儿申冤后就天天念佛念菩萨祈求漫天神佛保佑。叶亚也要去陈州找他的蛊卵和族人,而且……

“虽然也不能确定那家伙在不在陈州,不过就凭我的本事,怎么着也能帮你们忙。蛊虫若是运用得当,杀人救人可都是轻而易举。”叶亚颇得意的亮了亮自己腕上的那一串……虫子。那些虫子本就五彩缤纷,呈环状套在叶亚手腕上时,看起来酷似现代那些小姑娘手腕上戴的以打计算的手镯。

“是啊,只要是在太阳底下,你随便动动就能把人眼睛晃瞎了。”包炯收拾完要带走的东西(尤其是一些不能让人发现只能自己整理的东西)之后闲得很,看着在阳光下折射出各个角度光芒仿佛一颗大号钻石的叶亚,闲闲说道。

“我穿这身衣服可是有用意的!”叶亚怒道,“蛊虫长在皿里,天生畏光,穿这么一身衣服是为了防止蛊虫不受控制,反噬主人,你当想办法拼凑这么一件衣服容易么?”

叶亚的话倒也不错,古代没有现代那么好找亮片和假钻石,他身上这身衣服几乎全都是由贝壳、金丝银线等等拼凑而成,可想而知有多难。

“也就是说是因为你技术还不够,所以得穿这么一身?”包炯好奇道。

“……”叶亚一时无话,包炯说的其实没错——彩衣苗虽以“彩衣”着称,但那仅是因为第一任彩衣苗王名声在外的缘故。真正的彩衣苗中擅长用蛊的,往往是一身黑衣,地位越高衣服越不显眼。叶亚这身衣服,事实上是证明了他“新手”的身份。

“不过你穿着也还能看,挺不错的。”包炯一向厚道,见叶亚脸色不好就扭转了话题。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民族缘故,叶亚相貌偏中性,让人一望便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搭配衣服,效果更甚。

“我也想快点把这身衣服脱了,那就证明我长大了。”叶亚弹了弹身上衣服,“寨子里面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就只有两个,那些女人总是往我身上堆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

“可以理解。”包炯也有过小时候被妈妈打扮成乱七八糟样子的经历,很能理解那些没有洋娃娃玩的姑娘的心情。“不过你这身衣服如果能借我用用就好了……”

“嗯?你要干什么?”

“……没什么。”想把展昭弄晕了然后给他换上然后拍照留念……是不是不太厚道?

瞟了眼那边一身红衣的展大人,包炯唇角浮起一抹浅笑。

开封府的一个自包拯上任开始的惯例就是穷,穷了东西就少,东西少了收拾起来就容易。吃过午饭之后,东西就已经大略收拾停当,倒是筹备那些粮食多花了不少时间,再加上庞太师虽然不敢过分但仍然要做一点的刁难,直到第二天,开封府送粮下乡大队才准备齐全。

但是出发之前,还有些事情要解决……

包炯默默望着眼前某生物,陷入了沉思之中。

眼前的生物是一匹马,四腿笔直,个头极高,浑身上下毛色皆为纯白,连一根杂毛都找不到,显然质量极优。搭配包炯这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倒是也不亏了他。

但问题是,包炯还真没骑过马——骑摩托倒是很多次,但是要在宋朝找到摩托大概比让包炯立刻学会骑马难多了。虽然意识到自己到了古代之后包炯还是练过几次的,但是结果……不提也罢。总之包炯觉得,自己和马这种生物大概是合不起来了。

原本想着自己只要在开封府呆着别到处乱跑就好,可是没想到居然还有要跟自家祖宗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时候……不去显然是不行,那……

“让我骑一下,如何?”包炯深情地望着眼前那匹马。其语调之肉麻,眼神之温柔,包炯这辈子大概也没摆出来过几次。

白马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喷了个响鼻,扭头转向一边。

“……”

最终,包炯十分郁闷地接受了一个事实——前往陈州的路上,展昭可以骑在马上威风凛凛,他却只能在后面的粮车上美其名曰“监督”实际上……蹭便车。

“该死的马、可恶的展昭……”包炯碎碎念。

第二十八章

一路颠簸,包炯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遭罪”——古代的车轮外面可没有现代的橡胶轮胎,哪怕是走平地照样颠簸得不行,所谓“官道”不过是比较宽敞而已,换到现代来看顶多能算土路一条……

每天从粮车上爬下来进驿站的时候,包炯都怀疑自己彻底散架子了。

只有一件事情勉强能让包炯高兴些,那就是展昭并不如他所象一般骑着高头大马在钦差队伍最前面开路,御猫展大人比他还倒霉一点——此人刚出了开封府就不幸染上了近日席卷开封附近的传染病,经由开封府专用医生公孙策诊断,虽然不至于必须回去(包炯深感遗憾),但是也要避免见人,以防传染。

“真是个好消息,对吧?”逗弄着警长,包炯笑眯眯道。

“喵!”警长响亮地回答。

“如果事情变成了那家伙威风凛凛地前头开道,我坐在后面车子上吃灰,我还真不敢保证我不会想要把那个家伙……哼哼,心知肚明就好。”挠了挠警长下巴,包炯示意它站到自己肩膀上,“好啦,反正闲着也没事儿干,去找那只猫玩玩~”

至于那传染病,包炯倒是不怕的——好歹也是来自现代接受过无数疫苗免疫系统远比古代人发达的现代人,还能怕一千年前的病毒不成?

“哟啦,你干什么呢?”肩膀上被人拍了下,包炯回头,看见那边叶亚神采奕奕地站在他背后。

“你呢?你在干什么?”包炯反问道。

“吃完饭闲着没事逛逛呗,顺便遛遛虫子。”叶亚说,“想不想尝尝我带的一些特产?”

“不用了,谢谢。”包炯对那些稀奇古怪的食物敬谢不敏。想当初他曾经有一次去广东出差,被当地同行好好款待了一次,摆了满桌的菜。吃饱喝足后两个阴笑着的同行搭上他肩膀,无比温柔地问了句:“知道你吃的是什么么?”

在知道自己刚才吞了什么东西之后,包炯从此对不正常的食物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哟啦,真可惜,明明很好吃。”叶亚撇了撇嘴,把什么东西塞回了衣服里,“对了,你鬼鬼祟祟的要去干什么?”

“去嘲笑一下那只猫。”包炯坦言,“难得遇到他卧病在床的情况,不是么?趁他生病的时候往脸上画只乌龟之类的。”

“那家伙和你有什么仇?”叶亚乍舌。

“没仇……吧。”包炯摸了摸下巴,他也不敢确认了。

叶亚显然也有点唯恐天下不乱的爱好,虽然没有加入包炯的恶作剧行为(“我还得找东西喂蛊”,叶亚说。),但他提供了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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