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霭的异古生活 上——南瓜夹心
南瓜夹心  发于:201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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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晨霭望着店铺门脸是上高高悬挂的罗家肉铺的牌匾,在看看那川流不息的人潮,很是肯定的回答道:“不用了,客人那么多,别人都在忙,我就不进去添乱了。”

罗定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还是没有强求,他温和的对着沈晨霭说道:“这条街很长,里面几乎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你随便玩,总能找到让你开心的。中午若是感到肚子空了,就回到咱们家的铺子里吃饭,要是想换换口味尝一点别的,街上的饭庄小店哪里都行,想吃什么你就买,不要饿着自己。玩累了记得早一点回来,我在这里等你回家。”

罗定温软的声音萦绕在沈晨霭用的耳边,让他的心砰砰直跳,沈晨霭力捂着自己的胸口,强压着那颗不断蹦跳的心脏,不让它蹿出自己的胸膛。他觉得在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沦陷了,沦陷在罗大个那些不经意的温柔与体贴当中。

为了不让自己失态,沈晨霭将罗定的叮咛都匆匆应下,他都来不及等到罗定走进铺子,便带着狗羔们有些狼狈的往街道里面走了。

过了一会后,沈晨霭慢慢的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开始专心的在街道上游逛了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都快要半年多了,除了刚开始浑浑噩噩的被人伢子推出来叫卖的日子,一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走出院子,仔细的观察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

凤城不愧是凉州的交通要道,整个集市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是砖石土木结构的小楼,两层或者是三层,鳞次栉比的连接在一起,高高低低的往下传递着,一眼看不到边际。

集市之上歌楼酒市,作坊医家穿插其中,街道上商旅云集,到处都是在吆喝生意的小商小贩,还不时的有客人在与他们讨价还价,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凉州自古就是多民族聚集地,汉、回、蒙、羌等民族在此都有定居。凤城作为凉州的交通要道,这些民族的族人在这里大多都能见到,街道上贩售的物品当中,除了常见的一些物件,有不少都是沈晨霭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商如海,人如潮,好一派盛世之景。沈晨霭置身着景色之中,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要不够用了。

四处观看的沈晨霭并没有发现,在他用心观景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

往日的集市之上,来往的客人商人虽然多,但是大部分的人别人一看便知他是干什么的。唯有沈晨霭,带着一种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感觉突然的就出现在了这里。

沈晨霭刚刚来到集市的时候,人们看他的穿戴,还以为他是那家富户偷偷跑出来玩的小公子,在仔细看看却发现不是,因为他虽然满脸的好奇,但是并没有那种不通于世的傻气,身上也没有那种富家子弟的骄奢之气。他人站在那里,说芝兰玉树倒是有些过了,但是那样的品貌倒也担得起一句仪表堂堂了。

就在人们都在好奇沈晨霭身份的时候,一直都在四处撒欢的俩狗崽又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摇着尾巴冲着沈晨霭不住的撒娇,还在观察沈晨霭的众人看到那两只狗羔,大部分的人就知道他的身份了,原来是罗定娶回家的那个契弟。

这也是罗定非要沈晨霭带上两只狗崽的原因,那两只小狗羔长像随了它们的母亲,只有耳朵和尾巴尖多了一点点的黄毛。虎子的长相在整个凤城都是独一份的,所以只要一看到它们,人们就能知道沈晨霭的身份了。

罗定这么安排绝对是用心了,凤城的治安虽说不错,但是因为往来的商队众多,难免的便会鱼龙混杂,在加上集市历来都是热闹的地方,那里小偷小摸的人不在少数。

沈晨霭这样白净瘦弱的面貌,正是这帮混子们最爱招惹的对象。罗定让沈晨霭带着这两只狗羔出来,也算得上是一种自报家门,明晃晃的告诉众人这是谁家的人,让那些想打歪主意的人仔细的想一想,看看他们能不能受的起主人家的怒火。

这一招还真的很有用,要不是有那两只狗羔跟着,以沈晨霭这幅人傻钱多的造型,早就已经不知道被人给偷了多少遍了。

对这些一概不知的沈晨霭,仍然兴致勃勃的继续逛街,从街头走到街尾,就算是漫步行来也用了他两个多时辰,可见这条街道的长度了。

此时已经的日上三竿了,走了一上午的沈晨霭肚子早就在唱空城计了。在看看一直都在他腿边绕来绕去的两只狗羔,很明显的它们的肚子也饿了。

沈晨霭见状决定暂时停下自己探索的脚步,开始观察四周有没有可以让他填饱肚子的商家,很快他就在对面的街道旁看见了一家小店,是经营炊饼和羊杂汤的,从沈晨霭所站的角度看过去,店里面的生意很是红火。

确定了目标之后,沈晨霭带着两只狗羔走了进去,小店不大,基本都已经坐满了,沈晨霭在店铺里面转了一圈,才找到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小店的墙壁上就写着店里的招牌与价钱,沈晨霭点了三个炊饼一碗羊杂汤,然后就静静的等着店小二把东西给端上来。

店里的炊饼和羊杂汤都是提前做好的,客人的点完单后到后厨就能端出来,所以没让沈晨霭等多久,他点的那些东西就全部都端上桌了。

沈晨霭想现将那两只狗羔给喂饱了,所以他把炊饼外面的那一层酥皮撕开,挑出里面的软面丢给小狗们吃,等到它们都吃饱了,趴在自己的脚底下休息的时候,沈晨霭才就着剩下的酥皮喝起了那碗羊杂汤。

羊杂汤里的羊味很足,但是因为香葱和芫荽下的重,到是吃不出什么膻味,不过很快餐桌上摆着的两种调料就引起了沈晨霭的兴趣。

小碗里面的那味调料很好认,闻着那酸不溜丢的味道就知道那是一碗食醋。另一个就有些难猜了,沈晨霭好奇的将手指在那粉末里沾了一下,往舌尖上轻轻一点,瞬间就被它极有刺激性的味道冲击到了。

这是吴茱萸,绝对错不了,尝过它味道的人绝对会对它的这股冲劲记忆犹新。

吴茱萸是一种药食两用的植物,据考证在辣椒没有传入中国之前,人们调味时的辛味,大多来源为这位调料。

后来辣椒和胡椒在中原地区被渐渐的种植开来,吴茱萸这种植物才渐渐的退出了调料界,不过它在草药界的地位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因为实在是好奇这味吴茱萸,沈晨霭还是忍不住往自己的汤碗里面撒上了一些,搅拌均匀之后,舀起一勺尝了尝,感觉挺怪的,有些吃不习惯,不过以汤的味道来说还算是不错的。

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沈晨霭带着小狗羔们结账走了出来,站在街上左右的观看,再往前就离开街道走入农家了,那边应该没什么好逛的。往回走的话又都是已经看过的东西了,就吸引力而言对沈晨霭已经大打折扣了。

想来想去沈晨霭决定,顺着小路走到另一边的街道上去看看,如果还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转身回去找罗定了。

沿着小路走出了原本的街道,来到了房子的另一面,这里与原来的街道只隔了一排房子,不过街道上面看起来却要比那边安静了许多。

这种安静并不是人少,只是行人之间说话的声音要小了不少,仔细观看了一下,沈晨霭就找到原因了,这条街道之所以会安静一些,是因为在这里售卖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文房用具和书法字画。

原来都是学子们要用的东西,难怪会与集市有些区别,就是不知道在这里能不能找到自己做手艺时需要用到的那些东西。

兴致再度被提起来的沈晨霭开始继续游街,还没走几步,本来跟在他脚边一直都很乖巧的小狗羔们,开始恶作剧一般的给他闯祸了。

第27章

本来好好的在路上奔跑玩耍的狗崽子们,不知为何突然对一位依做店铺门口看书的年轻人产生了兴趣,它们小跑着来到那位书生的面前,冲着读书已经有些入神的书生‘旺旺’的叫了几声。

那几声叫的清脆明快,熟悉它们叫声的人一定可以听的明白,狗儿们的叫声里没有愤怒只有好奇。

但是不是谁都听得出狗语的,至少现在冲出来的那位肯定就听不明白。

原来在小狗们叫过之后,那位一直都在看书的书生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动作的是一只体型壮实的大白鹅。

那只大白鹅听到狗叫之后,迅速的从敞开门的店铺当中冲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冲着吠叫的那只狗崽子就啄了过去。

那只小狗崽的反应很快,撒开小爪子飞快的跑了起来,而另一只小狗崽见到自己的姐妹被欺负,便冲过来冲着那只大白鹅一阵狂吠。

要攻击的目标变成了两个,大白鹅明显有些犹豫了,它停下了摇摆前进的身子,伸长脖子立在那里,鹅头不断左右摆动,想在两只狗崽子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两种动物之间的争斗,立马就引起了它们主人的注意,原本真在看书的那位青年知道自家宠物的脾气,马上放下手中的书籍,快步走过去把那只大白鹅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而那边,看到自家狗崽子闯祸了的沈晨霭也赶忙跑了过去,弯下腰一手一只,把两只小狗崽夹在了腋下,然后十分不好意思的对着那位读书人说道:“在下家中的狗儿顽皮,打扰了这位兄台的雅兴,实在是抱歉。”

读书人闻言十分和气的说了声:“无碍。”

倒是被他抱在怀中的那只大白鹅,还在用力冲着沈晨霭这边伸脖子,见实在是啄不到他们,那只大白鹅心有不甘的冲着沈晨霭这边发出了两长一短的啊~呀~~~啊~呀~~~声。

“……”

这是沈晨霭当时的反应,虽然常听人说起大鹅是一种很会看家护院的动物,但是凶悍成这样的也是着实少见那。

对于自家大鹅这种极其不友好的表现,那位年轻的读书人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开口对着沈晨霭说道:“大白平时对人还是很友善的,只是今天你的小狗冲着我叫,它以为狗儿是要攻击我,所以才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

沈晨霭闻言点了点头,对于一只忠心护主的大鹅,他还能有什么好说的那?真应该让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好好看看,人家身为一只禽类,都能有如此的觉悟,你们作为两只狗就不觉得羞愧吗?

忙着在心里吐槽的沈晨霭显然忘了,现在被他夹在腋下的这两只狗崽子,才只有四个多月大,满口的乳牙都还没有退掉那。

这一连串的意外过后,沈晨霭才有机会观察一下这位年轻的书生,书生的年纪并不大,貌似比自己还要小上一、两岁,通体的书生气,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

长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唯有那双丹凤眼,成鹤形眼尾微微上翘,顾盼之间眼波流转,给他稍显平凡的脸上添上了一丝不一样的风采。

书生一直笑的很温和,那只很凶的大白鹅在书生的安抚下也变得安静了不少,沈晨霭很好奇这位一身书生气的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于是他抬头向着店铺挂在面脸上的牌匾望去,只见上面用金字写着三个大字‘集贤斋’。

在低头越过小老板的身体,从敞开的大门往里面看去,发现店铺里的架子上与桌子上摆的一排排的全部都是书籍。

看到这些,沈晨霭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是一家书店,怪不得这位小老板这么有文学气息。

将目光收回之后,沈晨霭本想带着两只闯祸的狗崽子告辞的,但是他却突然看到了那张贴在书店窗户上的招聘启事。

招聘启事写的挺简单的,就是招工两个字,并没有说什么具体的要求。

但是这里是书店那,书店用人还能有什么体力活,最累的也不过就是搬搬书而已,而且要是在书店打工,那想看什么不就方便的很了这个工种就目前来说是真的适合他。

想到这里沈晨霭连忙对着那位小老板问道:“老板,你们这里是要招人用吗?”

书店老板闻言有些迟疑,他仔细的打量了一下沈晨霭的穿着,见他一身上下都是上好的棉布,夹衣还是缎子面的,通身的气度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家出来的,这样的人怎么会像他打听用工的事情?

虽然满腹的疑惑,但是那位小老板还是回答道:“是呀,我这几个月有些事情要忙,来不及照顾店里的生意,所以就想要找个人过来搭把手。”

沈晨霭闻言很是高兴的问道:“老板你想要招个什么样的人?你看我行不行?”

小老板闻言又仔细的看了看沈晨霭,怎么看怎么觉得他不像是要出来打工的人,难不成这个人是想要到他这里来体验一下民间疾苦?

这么想着那为小老板还是回道:“就是找一个人过来帮帮忙,也没什么特别的要求,稍微识一些字,能够找到客人要看的书就行。不过你确定是要来我这里工作我给的工资可不高。”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工资小老板你看着给就行,我就是想出来找个活干。”

听这口气果然不像是个缺钱的,那就是出来找个乐子的,了解到这一点之后那位小老板对着沈晨霭说道:“你要出来工作,你的家人知道吗?”

对吆,他还有跟罗定说过,不过想必他是不会反对的,于是沈晨霭回道:“还没有,不过我想他是不会反对的。”

小老板闻言重重的叹了一口说道:“那你还是先回家与家人商量一下吧,要是他们同意了,明天你在过来,要是不同意就算了。”

沈晨霭见自己的求职还算顺利,马上就表示一定会与家人相商,等他在找过来的时候,请小老板一定记得录用他。

解决了工作的问题,沈晨霭的心情大好,由于想着要早点见到罗定,所以他连狗崽子都没有放下,直接夹着就往回跑。

一路走走跑跑的来到了罗家肉铺的大门口,不太放心他单独出去的罗定早就已经等在那里了,见他平安归来,罗定一直都提着的心才算是放下,他与肉铺里的其他人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便打算提前下班,想要快一些带着沈晨霭回到家里。

见罗定与铺子里的众人告别之后,沈晨霭将一直都被自己夹在腋下的两只小狗放到了地下,自己则快步跟上了罗定的脚步,两个人一边走,沈晨霭一边将要出去工作的事情与罗定说了。

罗定听过之后面色不变,只是沉着口气说道:“你要是想找个活干,何必舍近求远?咱们家自己的摊子那么大,哪里都是用人的地方,你与其去帮别人,莫不如过来帮帮我,正好咱们新铺子还缺几个账房,你要是想做马上就可以,工资给的一定比那个书店要高。”

沈晨霭闻言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到罗定那里去工作,那不是还要靠着他吃饭,本来他出来找工作就是想要变得独立一些,让自己不要那么依靠罗定,要是还去他的铺子里面干活,那不就成了白折腾了。

见沈晨霭想也没想的就将自己的提议拒绝了,罗定虽然没在说些什么,但是他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而走在他身后的沈晨霭却是看不到这一点的,他还在说着一些不能去罗定店铺里工作的理由。

那些理由都找的极其不靠谱,所以罗定越听脸色也就变得越差,最后他实在是忍不住了,转过身停下脚步低声对着沈晨霭说道:“你说了这么多,到底是不能去,还是你根本就不想去?”

没想到罗定会突然问出这句话,措手不及的沈晨霭愣在那里不知道要这么回答。

而罗定看着他的样子,悲声的对着他说道:“你不想留在我这里,这一点我从来都知道。为了能够让你留下来,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你好,可惜还是没有成功。你的态度总是若即若离,让我看得到却抓不到,不能踏踏实实的将你拥进怀里,让我日夜都不得安宁。我到底是那里做的不好?你说出来我马上就改,为什么你就是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那?”

沈晨霭那种游离的态度,以罗定的敏感怎么可能察觉不出来,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他害怕,他怕一旦这一层心照不宣的窗户纸被自己给捅破,沈晨霭便有借口要离开他。

为了不让沈晨霭找到离开自己的理由,罗定尽力给沈晨霭最好的,而沈晨霭的态度虽然在软化,但是他的心却还是飘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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