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爱着一个闷蛋+番外——终南一别业
终南一别业  发于:2015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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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大雪纷飞,餐厅里倒是热闹,正巧碰上个群小年轻在整活动,大厅里搭了个一米高的台子,在上面又唱又跳,迷你音响阵阵作响,四溢着青春的味道。

霖夜火咬着薯条,看得倒是津津有味,邹良没有什么兴致,正管着哈萨,不让它舔那些吃的。

哈萨委屈地耷拉着脑袋,眼睛不舍地从汉堡上挪开,趁着邹良转过头,立马将头伸到了冰淇淋里,伸出舌头就是一口。

邹良擦个手的工夫,桌上的甜筒就只剩筒了,看着嘴角还沾着罪证的哈萨,脸色一黑。哈萨撅起屁股,将头埋起来,自以为藏得很好,开始努力吧唧吧唧嘴。

嗷,好次!

正想把它揪出来,邹良突然听到大厅中央传来一阵叫好。霖夜火不知何时站在了舞台上,朝邹良摆了摆手。

接着,霖夜火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给了一旁的小金毛,还低声说了两句。小金毛比了个ok的手势,下了台子。

这一会儿的工夫,舞台上只剩下霖夜火一个人,他坐在在高脚椅上,朝邹良一笑,无声比了个口型。

看我的。

前奏从音响中缓缓响起,轻快的旋律在整个餐厅里流动。今天霖夜火穿了件白色的羽绒服,围着灰色的围巾,下面是蓝色的仔裤,白色板鞋,整个人好像刚刚从校园中走出来一样。

俊秀,清爽,还带着小小的漂亮。

握着麦,霖夜火深深了吸了口气,压下了心头的紧张。踩着节点,一道清亮的嗓音宣泄而出。

世上最温暖 属你的招牌笑容

我扮个小丑秀一些搞怪动作

我冲你吐着舌头 假装说不快乐

但其实我转过身还偷偷的笑呢

又一次又一次这一次

到分开时候谁都不先走

爱情是心动理由

这一次我一定说出口

默默的心事我终于鼓足勇气

我喜欢你要把你捧在手心里

两颗心越爱越近笑也是无法说明

我们的故事是无止境的旅行

最美的心事我拥有美丽的你

月亮星星都睡了我还在陪着你

一个一个脚印 一步步点点滴滴

童话的剧情就是我们的缩影

霖夜火唱得分外认真,越过了面前的人,直直地看着邹良。他唱得那么温柔,那么动听。

邹良看着前方的那个人,只觉得耳中都是他的声音,眼里都是他的笑眼,心口被塞得满满的,简直满到要溢出来。生平第一次,他的身体先于大脑行动,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已经推开人群,握住了霖夜火的手,跑了出去。

两个大男人就这么冒着雪,牵手在大街上奔跑着,身后跟着只大狗嗷嗷直追,画面简直不能看。可是两个人谁都不在乎了,都已经这个时候了,谁还能在乎呢。

找了间最近的酒店,邹良随手刷了身份证,付了钱就抽走了房卡。到了房间里,两个人立马纠缠到了一起,靠在门后亲吻了起来。

身上的衣服很快一件件掉落,霖夜火搂着邹良的脖子,脑袋里还有一丝清明,“哈萨……哈萨还在门外……”

“有人看着,别担心。”

两人滚到了床上,皮肤贴着皮肤,同时发出了满足的叹息。邹良撑起胳膊,看着身下的霖夜火,心里的火渐渐燎原。虔诚地亲了亲他的太阳穴,感觉着那里蕴藏的温热和心跳声,邹良这一刻,简直要感激得留下泪来。

“阿夜……阿夜……”

霖夜火弯眼一笑,“我在。”

你在,我就在。

——正文完——

番外一:煎饼果子来一套

“广电大厦到了,请乘客前往后门下车……”

随着人潮从公交车上下来,包延被迎面的冷风吹得一哆嗦,包好围巾,顶风快步前进。还没有走出两步,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阵招呼。

“小哥,不来买份早点吗,吃了也暖暖身子啊!”

包延步子停了下来,想想还是走了过去。人家早上天不亮就来了,也不容易,自己就捧个场好了。

那小老板带着狗皮帽子,鼻尖冻得通红,脸上却止不住笑。手上麻利地摊着饼,嘴里就说开了,“我听天气预报说今儿有雪,估计傍晚就要落了。别看现在出点花太阳,到时候说下就下,还是要准备好伞才行啊……”

包延裹着围巾,声音显得瓮声瓮气,“公司里有……诶,别给我放菜了,我不爱吃那个!”

小老板也不理,一边撒,一边往上面敲了俩蛋,“早上要多吃点菜,待会儿再拿杯豆浆,我早上刚刚榨出来的……”

他一边说,一边使劲儿往里面加塞,一个饼做完,硬是比旁人的胖了好几倍。之前几个买饼的客人比了比自己的,顿时觉得受到了差别对待,开始纷纷抱怨起来,“我说帅哥,他和我的咋差这么多呢,我还比他贵五毛钱呢!”

“就是,你看看人家厚的,一比我这简直就少得可怜了!”

小老板扯了扯狗皮帽子,遮住了凉飕飕的耳朵,满不在乎地说,“你们能一样吗,他就是把我摊子给吃倒了我都乐意……诶诶,包延,你饼没拿!”

已经走出三步开外的包延这时回过头,没好气地朝他说,“烦不烦,我不要了!”

庞煜一拍大腿,正要追出去,却见小馒头手上甩了个小保温杯,左摇右摆的,不是自己装豆浆的又是哪个。嘿嘿一笑,庞煜挠了挠脑袋,拿了就好,拿了就好!

一阵风刮过来,庞煜牙齿一打战,开始动手收拾摊子。几个刚来的客人顿时急了,“我们还没买呢,老板你别收摊啊!”

庞煜一吸鼻子,猛用力推起了小车,扭头说,“不开不开了,明儿请早吧!”

推开办公室的门,一股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包延这才松了口气,将保温杯放到了桌上。一旁的同事探出头来,打趣儿道,“呦,小包今儿不吃煎饼了,难得啊!”

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包延拧开了保温杯,小口小口地喝起来。不怪其他同事打趣,自从庞煜到他公司楼下摆摊子之后,他就开始被迫每日必吃煎饼,但凡他想要吃点别的,庞煜就一脸幽怨地盯着自己,直盯到自己心里过意不去,买他的煎饼才算完。

不过后果,就是包延吃得干火大盛,鼻血都流了好几行。这下包延说什么都不肯吃了,庞煜再使用苦肉计也没用,最后只能妥协,每天换着花样给包延准备吃的。

久而久之,这一片都传开了,有个帅哥摆了个煎饼摊,每天一到八点就收摊,谁说不多留。到了中午的时候,才又冒出头来,不一会儿又不见了,简直神出鬼没。

甜甜的豆浆味儿在嘴里扩散,包延看着杯口袅袅的热气,有些出神。他以为那天说完狠话,他和庞煜之间就算完了,没想到庞煜居然不声不响地守到了自己公司楼下,说是摆摊赚钱,其实包延自己明白,小龙王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准备两顿热腾腾的饭菜而已。

想那十指不下阳春水的大少爷,每天围着厨房团团转,包延都觉得很奇妙。他无数次告诉自己,庞煜和自己是两路人,自己再和他纠缠不过是害人害己,可是每每看到那黑乎乎一团的煎饼,他就忍不住了。

每天吃小龙王做的东西,包延都能感受到他的用心,从开始连蛋都做不熟,到后来色香味俱全,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可是光靠感动,他们又能走多久呢。或许这一次,庞煜的新鲜劲久了一些,可是保质期有多久,谁也不知道。与其等到后来两败俱伤,干脆不要开始才好。

想到这里,包延突然觉得嘴里索然无味了,放下了手里的杯子,收到了抽屉里。

忙忙碌碌了一早上,等到回过神来,已经是中午了。包延从资料中抽起身,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习惯性地看向了窗外。这个时候,庞煜应该来了。

果然,那个小推车已经准时出现在了楼下,一个高瘦的青年站在车边,估计是风太大,冷得他在一旁直跺脚。

包延眼里浮出了淡淡的笑意,从抽屉里拿出了早晨的保温杯,往楼下走去。

还没有走到小推车旁,包延就停住了脚步,脸上的笑容已经被风吹得一干二净。几个年轻的女孩儿围在小车旁,像是撒娇一样同庞煜说这话,庞煜则是挂着吊儿郎当的笑意,和她们谈笑风生。

不自觉握紧了手里的杯子,包延心里一钝,自嘲地笑了笑。扭头走开,包延有些失魂落魄,这才是真正的庞煜,应该是身边围满莺莺燕燕,却片叶不沾身的公子哥儿,而不是成天围着自己这个男人转,沾了一身油烟味的小市民。

这时候,庞煜发现了庞煜的身影,连忙大声喊道,“小馒头,你别走,饭还没给你呢!”

听着他的话,包延反而走得更快了,眼睛里也涩涩的。

大概是风太大,大到他都想要流泪了。

接下来的一下午,包延都有些心不在焉,几分稿子里都是错字连篇。叹了口气,干脆不再工作,跟着两个记者出去跑新闻了。

收了工,包延和同事道完别,想起来自己的笔记本还在公司里,便打道回了公司。刚刚走到了楼下,却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蹲在楼下,整个人身上都落满了雪,头发都白了。

包延一愣,连忙跑上前,“庞煜?”

那人听到声音,身子动了动,头上的雪簌簌掉落下来。他想直起身,不过因为腿发麻,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庞煜诶哟了一声,扶着墙,咬牙直起身。

缓了好一会儿,庞煜大咧咧一笑,从羽绒服里掏出了一个小饭盒,递给了包延,“小馒头,你中午没吃,我给你留着的,还热着呢!”

打开了饭盒的盖子,庞煜失望地啊了一声,有些愁眉苦脸,“我特意放衣服里温着,还是冷了……算了,还是不要了吧。”说罢,庞煜拿着饭盒就打算盖起来,却被包延一把抓住。

包延小心翼翼地接过饭盒,鼻子泛酸,“你在这儿从中午等到现在?”

庞煜点点头,“我怕你饿了,找不着我。”

包延默不作声,握着勺子,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里面的饭菜早都冻得硬邦邦,半点热气都没有了。庞煜连忙按住他的动作,“小馒头,别吃了,都冷了!”

包延挥开他的手,继续往嘴里送着,眼泪却滴滴答答地溅到了庞煜手背上,烫的揪心。

艰难地咽下了冷饭,包延捧着饭盒,胡乱抹了抹眼泪,“庞煜,你别这样了,我们不合适。”

庞煜神色一僵,僵硬地哈哈了两声,“小馒头,你说什么呢,我觉得我们就挺合适啊……”

“别再蹚这个浑水了,找个好女孩,好好过日子吧。”包延嗓子里发紧,“谁都行,就我不行……”

“闭嘴!”庞煜终于忍不住爆发了,脸上冻得青紫,显得表情更加狰狞,“这世上我就要你一个人,别人我全都瞧不上!“

“小馒头,我知道你心里膈应,我之前确实是有点胡天胡地,但是自从遇到你之后,我真的就再没做过混账事了。要是我知道会遇到你,我保证守身如玉,只要是母的我瞅都不瞅一眼……”

包延破涕为笑,“你胡说什么呢!”

见到他的笑容,庞煜这才松了口气,双手紧紧抓住包延,表情无比认真,“小馒头,你不要急着推开我,我知道现在说也全是空话,所以只求你给我一个机会。现在我二十七,只要我活得起,以后五十年我都给在这儿守着,饿了给你送饭,下雨给你送伞,遇到流氓了我给你揍跑。就一条,你得在我看得见的地方,别再躲着我了……”

包延看着他,声音不自觉就轻了起来,“傻不傻,那时候我都七十多了,谁还聘我上班啊。”

庞煜傻乎乎一乐,“我啊,我的摊子永远都等你当老板娘。”

包延眨眨眼,突然一下子蹲了下来,埋头在那里缩成一团。庞煜吓了一跳,连忙也蹲下身,“小馒头,你怎么了,是不是刚刚吃坏肚子了?诶呀我不是让你别吃吗,你别急,我马上背你去医院!”

伸出手,包延拉住了他的衣袖,止住了他着急忙火的动作。

看着庞煜不解的表情,包延昂起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微笑,眼睛里几乎有烟花绽放。

“老板,我要提前预支工资。”

“什,什么……”

“一辈子给我做煎饼。”

番外二:意外,这个是个意外

九重天,小自在天。

长袍红如血,青丝三千白,倚在古树枝桠上,红与白相互交缠,兀自风流。偏那一个人,却是将那谪仙般的气质毁了大半。握着玉白酒杯,仰头就开始豪饮,从微醺到酩酊,溢出了暗红的酒液,顺着光滑的下巴流入了脖颈里。

抹了抹嘴角的酒汁,那人睁开眼,眼里泛着淡淡的红光。从树上跳下来,甩开了手里的空酒杯,男子站在树下,摇摇晃晃,身后的衣摆随风荡起。

寂寞啊。

天上百年,无非是百年寂寞。

撑着树身,霖夜火想起了那日摇光仙君的话。

听说凡间那十里长河,只一豆灯火,倒是美极。

敛去眸子里的晃动,霖夜火细长的眸子里满是戏谑。而后居然一个闪身,化作了一只火凤,往无边境坠去。过了这万里无云,就能见到那一世嗔痴怨怒怜的凡尘了。

天上一天,地下百年。放在往日,这不过是霖夜火下一盘棋,听一首曲的时间,可现在已经在人间四百年了。这四百年里,霖夜火见过无数人,男人,女人,痴儿,烈女,最后全都成了过往云烟。

如佛偈,人生有几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在这些苦海中翻转沉浮,却迟迟不能靠岸,意为苦海无边。

不过霖夜火却记住了一个人。

一个道人。

奇怪的道人。

天欲雨,乌云阵阵,霖夜火还是一身红衣,站在古老的榕树下。不一会儿,雨开始噼里啪啦下起来,榕树的华盖几乎是遮天蔽日,却仍旧有雨丝儿飘下来,端得是无边春雨细如愁。

抬眼前是一座暗白的石桥,青石路上的人们以手遮雨,纷纷跑开,脚下溅出了点点水圈。于是再一须臾,桥上只剩下一个人,一身青色的道袍,撑一把油纸伞,雨水顺着笔直的伞骨划开。

一桥烟雨一伞开。

霖夜火看着他英俊的脸庞,眼角微微一挑。

有他这样的神仙想下凡,便有那人这样的凡人想成仙。

这人叫邹良,至少这一世是叫这个名字。明明是一介凡人,却一直想着修道入仙,明明是比谁都无情无心的人,却口口声声道法无边,普济苍生。

嗤,真是可笑。

霖夜火从树下走出来,不一会儿,雨水就打湿了他的鬓发,雪白的长发贴在脸颊上,让他的脸庞看上去更加莹白,如同上好的白璧。

一人在桥上,一人在桥下。

一人在看着,一人却在笑着。

霖夜火踩着水声,慢慢踱到了他面前,“喂,道人,你为何不给我撑伞?”

邹良依旧面无表情,“你心中无雨,不需伞。”

嗤地一笑,霖夜火靠到他的耳边,低声呢喃,“那你心中无道,如何修道?”

邹良墨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光,转瞬即逝。想了想,邹良伸出伞,盖过了霖夜火的头顶,“我修的便是无情道。”

将手抵住了唇,霖夜火一双凤眸笑得眯起,“好一个无情道,好一个假道人——”

话说完,霖夜火将手一挥,邹良手中的伞柄落下,油纸伞翻过了桥栏,落在了湖中,被雨水打得渐渐湿透。

“道人,你敢不敢同我论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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