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异装——鸣筝
鸣筝  发于:201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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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冬持续观察了一阵,已经可以确定季驰对他的态度一如既往,舒了口气,就不再管他。

季驰发觉麦冬不再看他,不由一阵失落,考虑以后要不要做点奇怪的造型,好吸引麦冬往他身上多看几眼。

周六晚上,麦冬出现在体育馆门口,等人。

不多时,就看到程瑶瘦小的身影穿过拥挤的人群,一红一绿两根硕大的荧光棒扛在肩头,满脸笑意地走过来。

麦冬是被程瑶约来的,说她有两张某某某的演唱会票,让他陪着去看。

他跟程瑶虽然同学4年,不过一个男生,一个女生,除了上课之外,平时交集不多,程瑶突然相约,着实令他挺惊讶的,问她:“为什么要我陪你去?”

她回答得理直气壮:“我们班的男生就你长得能看,我没男朋友,不找你充场面找谁?”

“你找女生陪你啊!”

“我是去见我家男神啊,旁边有个比我漂亮的女生,男神怎么会看到我!”

“这个某某某是谁我都不知道,还是算了吧。”

“你管他是谁呢,反正这票我也是找人弄来的,又不要你花钱,免费的不去白不去嘛!”

麦冬被她各种理由打败了,于是今天他就站在了这里。

程瑶把其中一根荧光棒递给他,然后单手插着腰,另一根荧光棒握在手中敲打着自己的肩,问他道:“怎么样?我今天这身见男神还可以吧?”

麦冬看出程瑶是着意打扮过的,化了妆,可是这化妆水平真不怎么样,眼线是歪的,双眼皮贴有一只贴高了,两只眼睛看起来一大一小。碎花裙和搭配的针织小披肩应该也是新买的,不过这种淑女风显然与她不太搭调。

但还是昧着良心夸道:“挺好的。”

程瑶脸上闪过一丝羞涩:“快点走吧,要排队进场了!”率先迈步。

他们的位置在最后那几排,离舞台十万八千里远,程瑶装备齐全,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小型望远镜,开始对着舞台调焦距。

麦冬的前后左右几乎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叽叽喳喳兴奋不已,他一个男的简直是万红丛中一点绿。

远远看到从后台鱼贯上来几个乐手,包括程瑶在内的女生们兴奋大喊:“啊~~~~要出场了!!!”

不多久,一个男歌手缓步而出,说了几句开场白。

顿时几欲刺破耳膜的呼喊尖叫此起彼伏,麦冬觉得他要是有心脏病的话,这会已经上医院抢救了。

程瑶花痴状:“他的嗓音好有磁性哦。”

麦冬的记忆里划过一个低沉而熟悉的嗓音,心想,那种才叫有磁性。

半场下来,除了震耳欲聋的音响声,还有满耳朵的尖叫,歌声根本没听到几句,麦冬只觉得脑仁生疼。

程瑶不满他的死鱼样,示意他跟着一起摇荧光棒。麦冬给面子的摇了两下,感觉自己好像傻逼,不知道这会开溜可不可以?

一首歌结束,乐声转换,舞台灯光转暗,整场突然间安静下来,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一瞬间潮水般退去,麦冬陡然间有点不习惯,奇怪的往左右看了看。

身边的程瑶也沉静下来,和所有女生一样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一束束细小而明亮的白光透撒而出,一时间,整个会场犹如深蓝的夜幕上升起了点点繁星,银河漫天。

歌手清透的嗓音划过夜幕,仿佛从遥远国度传来:

……

你说情到深处人怎能不孤独

爱到浓时就牵肠挂肚

离人挥霍着眼泪

回避还在眼前的离别

你不敢想明天

我不肯说再见

有人说一次告别天上

就会有颗星又熄灭

结束出来后,程瑶豪气的一捶麦冬的胸口:“今天谢谢你陪我啦。”

“不客气不客气,只要下次别再找我就行了。”

程瑶瞪了他一眼,双手叉腰道:“男神见过了,姐的梦想实现了,从此以后告别青春!”

麦冬被她说得好笑:“这就要告别青春啦?”

“对啊,无忧无虑的大学生活结束了,以后就要工作、找对象、结婚、生孩子,然后一辈子为孩子操心,为柴米油盐发愁,再然后眼睛一闭,一辈子就过去啦!”

麦冬的心微微一触,摸上挂着的那枚玉石,他这已经是两辈子了。

出于男士风度把程瑶送回家。

程瑶转身看他:“要不你上来坐一会?我煮面给你吃。”

“还敢煮面啊?你以前不是在寝室里点酒精炉子煮挂面,差点把寝室给烧了还被记过了吗?”

提起这段黑历史,程瑶气得想掐他。

麦冬哈哈一笑,赶紧溜走。

一个人静静走了段路,不知不觉手指又放在颈间的那枚玉石,摩挲着它粗糙的表面。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重来一次的。

忽然起了一个冲动,他拿出手机拨打电话。

那头季驰的手机放在无人的书房里,铃声持续响了一阵便戛然而止。

第十六章: 出行

麦冬从窗户往下看,果真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正在楼底下徘徊。

他并没有觉得很意外,季驰这人的行为举止,在他看来,古怪非常,跟正常人的脑回路大不一样,但又并非没有逻辑可循。

而这与其说是理智的判断,不如说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直觉。

就比如刚刚,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下意识的查看来电提醒,昨晚和今早数条未接来电,全部来自同一个人。

说不清为什么,忽的心念一转,他拉开窗帘,果然在外头看到了那个人。

麦冬看了一眼就又拉上窗帘,匆匆洗漱了一番,带上皮夹就出了门。

季驰昨晚上漏接了麦冬的电话,发现后立即回拨了,但是那头已然关机。一整夜没睡安稳,熬到清晨又给麦冬连着挂去几个电话,都没打通。

麦冬那会还没起床,他睡觉的时候习惯关机,怕人吵到自己。

季驰在家里坐立难安,终于还是忍不住跑来找麦冬,不过鼓不起勇气上楼敲门,只敢在楼下踟蹰徘徊。早起买菜的大叔大婶来往经过都用好奇疑惑的眼神打量他这个生面孔,见他浑身的派头也不像宵小,俱都了然,肯定是来等女朋友去约会的。

楼道的大门又一次被打开,这一次却是麦冬从里面走了出来。

季驰浑身一震,措手不及,只能呐呐的看着麦冬,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摆。

麦冬淡淡的瞅了瞅他,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却问了句:“你今天有空吗?”

虽然不知道麦冬为什么这么问,季驰还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那就送我去个地方吧。”麦冬从衣服下拉出那枚玉石:“还记得这个东西吗?你送的。”

季驰当然记得,可是他当初求来的时候玉石光华莹润,而此刻,它遍布裂纹,说是面目全非也不为过。

他惊疑不定的看向麦冬:“为,为什么变,变成这样?”

麦冬让他看了一眼就放了回去,淡淡的说:“你说过是在某座寺庙里求来的是吧?而且离这里不是很远?”

季驰点头,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浓。

“那就走吧,今天之内可以来回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麦冬坐上车,由着季驰往记忆中那座寺庙的方向驶去。

车厢里安静得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季驰把控着方向盘,与他刻板冷硬的面容不符的,是心头难以挥去的莫名焦躁感。只要麦冬不说,他就绝对不会多问一句,可是心中的疑惑却不能停止:玉石上的裂纹分布得很均匀,不像是无意间摔裂的,倒像是从里而外震碎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且麦麦为什么突然提起要去那个寺庙?

一只手伸过来,在他面前扭开了车载音响的按钮,悠扬的长笛声流淌而出。手的主人闭上了眼,放空表情倚靠在座背上,似乎有点疲惫的样子。

季驰强自把繁杂的思绪按压下去,眼角余光始终留意着麦冬。

那枚玉石,是他送给麦冬16岁时的生日礼物。

而起因是麦冬幼时曾找算命的批过字,那位先生说麦冬25岁那年会有一场大劫,能过去,从此以后便一帆风顺,若是过不去……后来的话虽没说全,但意思已经到了,麦冬父母虽然觉得那算命的胡言乱语,听听就好了当不得真,可是心里却总有根刺。

季驰是从他母亲口中听闻这件事情的,不知怎么的就上了心,时时刻刻记挂着。而后有一次出游,路过一间山庙,听闻钟声,鬼使神差般的就寻了过去,在那里求得一枚玉石,劝说麦冬将它戴上后,就如同完成了一件极为重要之事,心一下便安定了。

他依稀还记得那间小小的山庙,斑驳的外墙,不起眼的外表,枯坐的老僧……

季驰的车开得很稳,他们已经开了四个多小时,中途到加油站加了油。麦冬闭着眼,偶尔看一下车窗外边,问他还有多久。

“前……前面就是,不过我……我们要下车走。”

麦冬嗯了一声,凝望着道路两旁起伏的低矮山脉。

路面渐渐变差,坑坑洼洼的,车子也开得很颠簸。按照记忆中的方位停下车,季驰解释道:“就……就在前面,从这座山走上去。”

麦冬仰起头,这座山完全算不上险峻或陡峭,风景也普普通通,无甚特色。山路前一段是石板铺的,再往上走石板也没有了,只是用平滑一点的石头垒起来,可能是附近的山民为行路方便自己修建的。

艰难的行走了一段山路,一座寺庙从几棵粗大的树干后露出一角。

“你当初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麦冬有点好奇的问,这么没特色又荒凉的小山头,恐怕最资深的驴友也不会注意到。

季驰不答,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当时他被山庙的钟声所吸引,不觉间就循着一下下悠远空灵的撞钟声而来,这时自己回想起来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两人继续拾阶而上,直到寺庙的全貌展露在他们眼前。

这座庙真的很小,一眼就能够完全望遍,庙的外墙破败斑驳,露出里头的青砖来,地面上的枯枝落叶未及清扫,踩上去发出嗦嗦声响。庙门紧闭,近旁显眼处摆放着一口古拙的大钟,青灰色的金属表面布满了大片大片铁锈般的痕迹。疏朗的阳光落在斑驳的树叶和灰白的墙根,以及屋檐上的蛛网,安宁而祥和。

麦冬不知不觉的缓步上前,推开那扇老旧的庙门。

庙堂正中,静静矗立着一座石雕的佛像,佛的眼神无悲无喜,始终低垂着俯视芸芸众生。

一名老僧寂静安详的跪坐在蒲团上,手中握着一串佛珠,枯瘦的手指以一种特定的节奏一颗颗拨弄着。

季驰来到那名老僧跟前,恭敬的双手合十行了一个礼:“大师,您还记得我吗?六年前我来到这里,向您求了一枚玉。”

老僧抬起低垂的目光,慈祥的看着他,却缓缓摇了摇头。

季驰沉默,转头望向麦冬。

麦冬摘下玉石,递到老僧眼前:“大师,这个您还记得吗?”

老僧看了看,眼中似有一道光亮一闪而逝,他慈爱而怜悯的凝视着麦冬,良久后,依然摇了摇头,从始至终一语未发。

季驰担忧的说:“麦麦……”

麦冬却并不如何失望,把玉石挂回颈上,然后不声不响的走到佛像前跪倒伏地,认认真真的拜了三拜。

季驰见状,也在麦冬的身边跪下,仰视着佛像平静如一不显悲喜的面容,心中默默祈愿:“佛祖,我别无所求,但求倾尽所有,换取麦麦健康安宁、一世平安,若他能够接受我,便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若是不能,我只求远远看着他,爱他护他一生一世……”

离开山庙时,麦冬的心情显然轻快了许多,像彻底抛开了困扰许久的事,回程时竟还哼起了歌。季驰也受到感染,余光偷看麦冬清秀的眉眼,心想,就这样吧,这样就很好了……

第十七章: 熟人

时节即将入夏,空气里已经多了一丝闷热,麦冬也和街上的人一样换上了夏装,短袖t恤和薄牛仔裤,头发刚刚修剪过,露出饱满好看的额头,整个人清爽精神。

前几天和季驰一起去那间寺庙,回程时,进入市区没多久,一张宣传单从摇下的车窗外被风吹进来,就这样落到他手中。不经意一瞥,宣传单上的斗大的“安森造型工作室”几个字闯入视线。

看到安森这个名字,麦冬的眉梢狠狠一挑。

然后他就把这张宣传单默默藏下了。

趁着今个有空,他打算去一趟这个工作室,验证一下这个安森是否是自己上辈子认识的那个安森。

问了好几个路人之后,总算在一座旧大楼的顶楼天台上找到了这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工作室。

工作室总的面积大概也不到二十平米吧,室内的布置一览无遗,三两张梳妆台安置在最显眼的位置,上面摆满了各种化妆用品,靠墙立着几排架子,挂满了衣物假发等零碎杂物,然后就是一张待客用的沙发,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里头只有一个人在忙忙碌碌地整理东西,从麦冬这里只能瞧见他的背影,不过他还是一下子认出那个人确实是他所认识的安森无疑。

“那个……”麦冬犹豫了一下开口。

安森闻言放下手头的事转过身,上下打量着麦冬。

安森是个大高个儿,不是肌肉虬结的那种高大壮实,他完全是骨架子大,其实人比较瘦,皮肤微黑,剃着板寸,看着倒是挺精神,但无论如何也很难让人把他往时尚、造型师这样的词汇上联想。

但麦冬却知道,安森的确是一个很棒的造型师,审美眼光毒辣,化妆技术一流,而且还自己设计服装,因为他同时也是个新锐服装设计师。

麦冬上辈子认识他的时间是两年后,倒是不知道他原来还开过工作室。

安森抹了一把汗:“你是来应聘化妆助理的吧,这边坐。”

应聘?

麦冬呆滞了一瞬:“……其实我……”

“以前有当过化妆助理吗?”

“……没有。”

安森眉头微微一皱:“学过化妆吗?”

“学过。”麦冬上辈子是在化妆学校跟安森学的化妆,当然他不是想当化妆师,只是想在偶尔穿女装时给自己化个妆,能出门见得了人,别让人看出破绽来就行。

“那你化个日常妆给我看看。”

“……”

麦冬抓抓头发,纠结了,想说自己不是来应聘的嘛,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自己的来意,难道要跟他说,咱俩上辈子认识,现在我是来见老朋友的?不把他当神经病才怪!

想了想还是随便搪塞过去:“我并不是来应聘的,就是看见有这么个地方,好奇进来瞧瞧。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这就走。”

“别啊!”安森拉住他,“你不是说你学过化妆吗?”

“我是学过,但我真不是来应聘的。”

“你别看我这里小,就以为我出不起你工资,你尽管放心,要是我真的聘请你,到时候肯定签劳动合同,要是我拖欠工资的话,你大可以去告我。”

麦冬哭笑不得:“你误会了,我真的……”

“说实话,我等了几天,你是第一个来应聘的,待遇什么的可以慢慢商量,不过前提是你的技术得过得去才行,现在露一手给我看看。”

麦冬默了一会。脑中突然窜出一个想法,问道:“你这里做兼职可以吗?我本身是有工作的,不过比较清闲。”

安森迟疑了一下:“我这边暂时事情比较少,你要做兼职的话也不是不行,不过得保证有活的时候能随传随到,而且工资也比正常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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