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种子——故园怀瑾
故园怀瑾  发于:201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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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元晓安穿越到了古代,两世为人都不良于行的他机缘巧合下得到了一枚能够实现愿望的种子,只要种出果实,便可满足他的愿望,但种出果实需要机缘,于是,元晓安踏上了漫长的寻缘道路。

漫长的路途上,他遇到了一个强大而冷漠的对手,同样是以果实为目的,他是否能够得偿所愿?而在不断的交往中,这谜一样的对手却越来越让他在意,而种子背后,似乎还隐藏着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是一个披着神话志怪外衣的种田故事。

这是一个轮椅少年带着炸毛老头、臭美小哥,和面瘫对头一路上斗智斗勇,猫飞狗跳种小花的故事。

轮椅受、面瘫攻;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种田文

主角:元晓安 ┃ 配角:关山、汪伯、米帅等

第一回

千里重霄碧,丝云独自闲。

又是个不错的好天气。

孤雁小黑悠闲的飞着,刚刚吃了顿饱饭,现在应该找个地方自在的睡午觉。它低头寻找,视线所及之处一片青峰绿水农舍良田,偶有几处炊烟,想是地上的人们也都开始做午饭了,如此祥和景象,心情真是不错啊。

它摇头晃脑的飞着。

“嗖!”一阵劲风袭腹,一只利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空而来直射它的肚子。

小黑翅忙爪乱的呼扇,可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射的命运,那箭正中它的腹部!

“救命!”

小黑嘎嘎惨叫,无奈痛苦的耷拉着膀子坠下来。

一只有力的手轻松的攥住它的脖子,并用绳子捆住它的翅膀。

啊快要窒息了!

它使劲扑腾着,必须得看看是哪个丧心病狂的家伙这么残忍的对待如此可爱的它!可是眼睛睁不开……

“哥哥,让我也拿一下,让我也拿一下!”有幼稚的童音跃跃欲试。

——一家子都丧心病狂!

“不行,这小雁太重了。”这次是略微粗嘎的少年声音。

“那好吧。”幼稚童音很失落,但很快,他又欢快道:“那咱们赶紧给晓安哥送去!”

“嗯。”这次粗嘎音答应的很快。

两个丧心病狂的人在跑,小黑觉得自己的血在快速的流失,啊~刚刚才吃饱不知道长了多少肉,便宜这帮恶魔了!呜~还没娶媳妇儿!

如此痛苦的颠簸了一刻,才听到幼稚童音兴奋的喊:“晓安哥晓安哥你在吧!我和哥哥打了一只小雁给你吃!”

——呜~~要被吃掉了!

粗嘎少年喝:“月生你慢点,小心别撞到晓安!”

——对对慢点,你快你哥也快,你哥快小黑爷我翘得也就快了!

小黑勉力的睁开眼,这是到哪了?

一个简单的农家小院,一座简陋的土坯房。

房前的石桌旁,坐着一个身着蓝衣的少年,腿上放着一本书,身下是一个带着俩轮子的椅子,少年仿佛长得很好看啊,这就是要吃掉它的人吗?

小黑想再看清楚些,可是小黑做不到啊!它就要死了。

一路扑腾的小雁渐渐的安静了下来,曹旭生将它放到墙角,拍了拍身上的羽毛,笑着对轮椅少年说:“刚刚在山脚捡菜时发现的,小雁儿忒笨了!连我都能给射下来。”

他边说,边关心的打量着对面的少年,脚上随意套着一双旧布鞋,小腿病态的纤细。一身蓝色短打洗得都有些发白了,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

曹旭生偷偷叹了口气,虽然晓安从小没了父母,跟着奶奶长大,可是一直都是很开朗的,谁料几年前上山摔断了腿,村里的刘先生说这辈子可能都得在轮椅上过了,自那之后他的身体就日渐消瘦下来。三个月前奶奶又去了,当时他绝望的去撞墙,醒来之后就变得更加沉默,原本就不胖的脸愈加瘦成了条,还增了许多颓丧之色。

曹旭生走上前,拉起元晓安的手攥了攥:“你瞧瞧你又瘦了,这只雁你好好炖了吃,赶紧把掉下去的肉给我补回来!”

攥着的手温热湿滑,出了很多汗,应是一路跑来的结果。元晓安心下一暖。

他轻轻的抽回手,拍了拍曹旭生的手背,淡淡的笑:“虽说叫小雁,可也不小了,我怎么吃得了这么多,天这么热该放坏了,你还是拿回去吧。”

曹旭生抬头看了眼小雁,皱眉:“确实,而且你收拾起来也不方便,是我没想周全。”他咧嘴一笑:“我这就回家,收拾完给你拿来半只!”

说着抬脚就要走,元晓安赶紧拉住:“别忙,至少先坐下来喝口水。”

他拿起身旁石桌上的茶壶,翻了两个茶杯,依次倒上:“我这没有茶了,你们就喝些水解解渴吧。”

曹旭生不和他客气,接过一饮而尽,扬声对蹲在墙角研究小雁的月生道:“过来喝水,咱们这就回去!”

看小雁看得津津有味的曹月生耍赖:“哥你先回去呗,我再跟晓安哥玩会儿~”

“你要玩晚些时候再过来玩,顺便把小雁收拾好带过来。”

“哥……”月生试图抵抗。

旭生瞪眼:“家里要开饭了,你不回去一会娘亲亲自叫你回去吃饭!”

月生蔫了,扁了扁嘴:“好嘛……”

元晓安好笑的瞧着这兄弟俩,挽留无效,只能目送着旭生牵着月生的手渐渐走远。

直到看不到人影,他微扬的嘴角才缓缓放了下来。

这样兄友弟恭相亲相爱的情景,他两辈子都没经历过。

是的,他是穿越人士。

曾经,自己被父亲寄予厚望,高二时却出了车祸,母亲心焦之下心疾过世。后来,父亲娶了新的妻子,继母对他冷嘲热讽,父亲也从最开始的消极抵抗到默不作声,最后听之任之。

那时的自己是怎样的呢?

最开始绝望过,摔了所有的东西,咆哮、哭泣,甚至想到了自杀,可最后还是不甘心,不甘心就那样死去,那就只能咬着牙活过来。

但活下来并不容易,自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只能跟着父亲同住,靠着他的贴补和网上赚的一些微薄工资艰难的活了七年,同时还要忍受继母和身体的双重折磨,最终还是没有敌过身体的颓丧——因为车祸后摘除了一个肾,多年之后另一个也渐渐衰竭。而继母,觉得他命中带煞,宁可花钱把他送到医院等死也不让他死在家里。

不甘、愤恨、留恋、解脱,一切一切的复杂感情最终都只能化为滴在病床上的最后一滴泪。

他祈祷,如果有下辈子,希望老天能给自己一副健康的身体。

所以,当他再次睁开眼,看到破旧的土培房顶,看到古朴的桌椅摆设,看到身边穿着古代服饰的少年时,他抛开一瞬间的惊愕,惊喜的发现竟然穿越了!老天爷真的给了自己一个机会!

但接下来的发现,让他又从天堂掉到了地狱。

新身体的记忆源源不断的涌入他的脑海。家境不好,无父无母,唯一的奶奶不久前过世了。且,最重要的是,他,新身体元晓安,依旧不良于行。

他当时看着眼前满眼怜悯的曹旭生,绝望得想笑。

两世为人都不能行走,他以前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绝望的他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天一夜,最后被曹旭生的娘亲一脚踹开了房门,这位胖大婶拎着擀面杖把他从中午教育到日暮深垂,才被曹旭生兄弟连拉带拽的扯回了家。

元晓安哭笑不得。

不过自那之后,郁结在自己心中沉痼已久的桎梏,也真的松动了不少。无论怎样,这里人们的热情善良,是上辈子的父母亲戚都无法比拟的。有良善的人无私扶助,有几亩薄田支撑日常,即使腿依然不能行走,但,做一个快乐的小瘸子,总比上辈子苦大仇深要好得多。

元晓安渐渐的接受了这个现实,接收了元晓安的记忆,接收了他周围关心爱护他的邻居,在这未知年代的小村落曹家村里,平静的生活下来。

一晃竟三个月过去了,元晓安抬头看了看天,碧空如洗。空气中也都是生机勃勃的草木散发出来的清新味道,沁人心脾。

一直生活在这里,似乎也不错。

他用手敲了敲腰侧,常年的坐在轮椅上,腰总是酸痛的要命,上一辈子如是,这辈子也一样。

如果自己可以走就更好了。

他盯着自己的腿。之前是村里的刘先生看的,家里没钱,也没去大一些的城镇瞧。如今因为长时间的不运动,即使经常的按摩,腿还是不可避免的渐渐萎缩,和相对舒展的上身比起来,两条腿生长得非常不合比例。

这具身体才十五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呢。

元晓安抬手掀了一把自己的右腿,它毫无知觉的随手而起,又随着松开的手彭通落下,软弱得仿佛是面条似的。

如果能把腿治好就好了。上辈子好歹成年长开了,这辈子如果就这么下去……不说别的,媳妇都找不着,两世为人都没媳妇儿,说出去好丢脸。可现在他的经济收入就两个途径:帮村里人写信画画,靠那两块地收租。就这点钱,养活自己还凑合,他不能像别的穿越人士那样去种田搞生产,也没什么治国平天下的才能……元晓安长长的叹了口气,光走出村子这么简单的事,他都需要准备半天。

还是从长计议吧。

他轻轻的转动木轮,打算回屋休息片刻。可一抬眼,咦?

第二回

门口露出一颗脑袋,束着髻,用一根白色簪子簪着,面容忠厚,是个矮个老头,身高刚过矮墙,也就七尺左右,此时正呼扇着鼻子一边嗅一边绕进院门来,他穿着一身土黄色的短打,露出皱皱巴巴的手脚,脚上趿拉着一双破草鞋,仿佛走了很远的路。

元晓安好奇,来了这么久,村子里的人大多见过了,还真没见过这个人,遂扬声问:“老伯,您这是打哪来啊?”

老头向前摸索的脚步一顿,四下瞅了瞅,挠了挠脑袋,仿佛才意识到自己进了别人的家,他不好意思的笑笑,满脸的皱纹挤到一处:“不好意思啊,年轻人,我太饿了。”边说边揉揉自己的肚子:“刚刚闻到你这里有香味儿,我就不自觉的进来了。”

老头一边说还一边找,恨不得马上发现食物的样子。

元晓安扑呲一乐:“您等等,我去给您拿一些。”他熟练的滑动轮椅进了屋,不一会儿用扶手托着一个餐盘滑了出来,利落的把饭菜放到石桌上,一碟馒头,一碟清炒豆苗。老头的眼睛瞬间被吸引过去,但看到豆苗时,又明显的流露出失落。

元晓安没注意到老头的眼神,笑道:“老伯,我这里有些新做的馒头和刚刚炒的豆苗,都还没凉呢,您要不嫌弃就先吃一些。”

老头嫌弃的揉了揉鼻子,略带委屈的嘟囔:“我明明闻到肉味儿了!”

元晓安哭笑不得,这是真的被嫌弃了?可看到老头满眼委屈,又不好责备。

他无奈道:“老伯,我这真的没肉,不骗你。”

“胡说,就那里!”老头指了指墙角:“那里就有肉味儿!还很新鲜呢!”

墙角是旭生放过小雁的地方,留下一小滩不明显的血迹,已然渗入土里。这老头鼻子够灵的啊!

老头烦躁的来回踱了几步,最终很无奈的坐到石桌旁,勉强吃了几口,馒头蓬松有嚼劲儿,豆苗清新爽口,虽然是碟素菜,但口味刚刚好。

老头脸色好了点,边吃边点头:“嗯,味道还凑合吧。”

他吧嗒吧嗒嘴,抬起眼皮老气横秋的瞥了元晓安一眼。

“嗯?”他忽然把视线完全集中到元晓安身上,上下打量元晓安好多圈,干脆的扔下手里的馒头,凑到元晓安身边拼命的闻。

元晓安有些不高兴,任谁被这样闻也高兴不起来,好像自己多少天没洗澡似的。

“有什么问题吗?”他边问边躲避老头看着不太干净的鼻子。

老头揉了揉自己的鼻子,绕着元晓安转了几圈,最终停在他的面前,忽然凑到他的眼下,低声神秘的说到:

“你可不是这世的人啊,执念的味道好大。”

不是这一世的人?这老头怎么看出来的?

元晓安不露声色,依旧笑对老头:

“您在说什么,我不懂。”

老头嘿嘿一乐:“不承认没关系,反正你我心知肚明就好了。”他仿佛终于发现了好玩的事情,在原地乐的直蹦高,又俯身到元晓安身前,问:“你一定有愿望想实现吧,说出来,我帮你实现。”

这腔调怎么跟上一世的选秀差不多……

这老头是不是江湖骗子啊。

老头见元晓安依旧疏离有礼,一点感兴趣的意思都没有,急了:

“我说的是真的,不信你看!”他转身拿过一个馒头托在手心上,一边蹦一边嘟嘟囔囔,忽然眉毛倒竖两眼暴突,一声断喝:“变!”

元晓安正一头雾水,不妨老头一声高喝,吓了一跳,再定睛一看:

“噗……”

只见干瘦的手掌上,赫然变出一根系着红绸带的迷你小骨棒。

元晓安特想让老头过来他看看小骨棒原来藏哪了。他笑:

“老伯,您这手真不错。要不,我去邻居家要些肉来给你吃?”

老头气的两撇嘴上的小胡子呼扇呼扇:“臭小子有眼不识泰山,知道认识我是多么难得的机缘吗?”

“是是是,是是是。”元晓安心道左右闲来无事,陪老头逗逗闷子吧:“那您赶紧屈尊给小辈讲讲,怎么能实现我的愿望?”

“听好了!”老头上一秒耀武扬威的掐腰昂头,下一秒又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口袋,用手捏了捏,口袋有一个小鼓包,老头轻轻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放到手心,献宝似的递到元晓安面前:“你看!”

元晓安探身一瞧,就是一颗种子,红色,跟芸豆粒长得差不多。

“……这是什么种子?”别告诉我是愿望种子,种啥得啥。

“这是一颗愿望种子,你想要实现什么愿望,吃了它的果实,就能实现。”

“……”

“怎么,不信?我告诉你,这种子不是谁都能种的,这得需要机缘、机缘!我是看正好跟你有缘,而且瞧你这一身病气,腿脚又不好使,想要健康的身体吗,想要自由的行走吗?有了这颗种子,你就是想跑到南天门都没人拦得住!”

这老头如果活到现代,必须去搞电视购物,就差后面再加上只售888,只售888了,元晓安盯着老头暗想。

不过还真让他说中了,自己可不就执着于腿吗?

话说回来,有件事他还蛮好奇:

“那老伯,这种子怎么种才能结果呢?”

老头看元晓安好似信了,抬手捋了捋两撇小胡子,莫测高深道:

“我说过了,得靠机缘。你把它种下去,机缘到了,他才会吐芽、发枝、长叶、开花,开了花,须得你将自己的一滴血滴到花蕊上,方能结出满足你愿望的果。”

“那如果一辈子都没等到机缘呢?”

“那……”老头捋胡子的手一顿,眼中转瞬间流露出沧桑的悲凉:“那就只能说明,你跟他无缘了。”

还真是声情并茂啊……

“这颗种子这么神奇,老伯您为什么要送给我呢?”

“机缘!”

“机缘。”

元晓安跟老头同时接道。

元晓安点点头,又问:“那老伯,您送给我,真的不要什么报酬吗?”如果是江湖骗子,肯定得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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