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任务(穿越)上——玉紫笛
玉紫笛  发于:2015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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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南黑线。

“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就不说了,你说你年龄这么大了,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啊……呜呜呜。”

高山南:“……”

他无奈的遵从身体的意志舔了舔他的眼泪,狗主人哭的更厉害了。然后高山南蹭了蹭他的脸,嗷呜嗷呜的叫着,狗主人才抹了眼泪给他拿狗粮。

……等等,你先把鸟塞回去啊!

高山南泪流满面的吃着狗粮,意外觉得味道还不错,他现在的名字叫做黑哥,因外表漆黑而得名,是一只正宗的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是汪信最重要的精神寄托。

哦,汪信就是之前那个遛鸟的狗主人,同时是c市的xx街道派出所的民警。高山南穿的这本书叫做《诡局》,讲的是汪信的队长突然死亡,死状凄惨,但是上面给的定论是自杀,为了能够替队长找到真相,他决定独自一人调查,结果却被卷入诡异事件中。

惨死的队长,抛尸的司机与被淹死的女人,魑魅魍魉层出不穷,就当汪信一步步接近真相时,作者坑了。

没错,作者坑了。

他太监了。

高山南以头抢地,因为他的任务是帮助主角找到幕后boss。

卧槽,身为一只狗要如何帮助主人找到坑文boss?

高山南只吃了一半的狗粮就吃不下了,汪信在他旁边一直叹气,“黑哥,你这样不行啊,我知道你难受,多吃点就不难受了。”

高山南摇了摇头,汪信就拍了拍他的头,“黑哥,听着,我现在只有你了,咱们两个得一起活着,你要是想比我早走那是不可能的,知道吗?”

汪信说着眼泪就下来了,他捧着脸呜呜的又哭,高山南知道他心里苦,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最敬爱的队长死的那么惨他没有办法去救,自己的初恋被淹死在河中他也没有办法,他甚至连凶手都不知道。

汪信家境贫寒,父母双亡之后能陪着他的只有这只黑狗,如今黑狗已经10岁,身体上出现衰弱,看这样子活不了几年,汪信最亲近的人已经消失的差不多,要是连黑狗也不在了,那他就真的是孤家寡人了。

高山南看着汪信哭的这么厉害,心里也难受。这种难受不是他自身的情感,而是来自附身的这只狗的感情。

他说不出话,于是勉强自己把盘子里的狗粮吃完。汪信看见这才开心起来。

他把高山南抱在怀里像客厅走去,看了一会球赛,高山南刚从古代穿过来,一时间有些恍然,他对这电视机露出了一副傻样。

只听“咔嚓”一声,汪信已经拿着手机拍了照,他把照片给高山南看了一下,里面那只狗正瞪大眼吐舌头,十足的傻逼。

“哈哈哈哈哈哈哈。”汪信笑的在沙发上打滚,“不是我说啊黑哥,你这表情实在是太销魂了哈哈哈哈哈,我要发微博!”

高山南:“……”

他无语的看着他。

“别动,黑哥,你这表情也不错!”汪信眼疾手快的又拍了几张,“放在手机里观摩观摩,还能当表情用。”

他动了几下手机,球赛也不看了,突然转过头对高山南严肃说:“黑哥,爱丽丝……竟然给你评论了。”

高山南挪着前脚朝他那边爬,从汪信的脑袋边看到备注为爱丽丝的人评了一句,“黑狗血,驱邪。”他当时就浑身一抖,软趴趴的不敢动了。

“黑哥,加油!咱不怕他!”汪信摸了摸高山南的头,把他搂在怀里,“黑哥,谁也不能动你,就算是爱丽丝也不行。”

爱丽丝的真名叫艾希,是汪信的……的……好基友?他是汪信认识的唯一一个拥有正规驱妖证的人,也是多次救了汪信的人。

只是汪信虽然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却非常讨厌他的为人。

高山南舔了舔他的脸颊,汪信笑着好痒就把注意力转到球赛上了,汪信不是球迷,他之所以会看球赛还是被队长所感染的。

看完球赛已经晚上两点,汪信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高山南挪动着身子关了电视,又一颠一颠的跑到了阳台。

汪信贷款买的这个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他住一间,空一间,打算回来结婚用,只是现在却住进了其他人。

高山南的狗身实在难受,他从阳台的窗户爬进那空房,空房里只有一个桌子,上面摆着他们队长的照片,照片前有个香炉插了三炷香,旁边又放了一些瓜果当做贡品。

狗的眼睛和人类的眼睛不一样,他们去除了色彩却能看到其他的东西,例如,鬼怪。

“汪汪!”(你谁?)

还在大口吃着香的鬼停住,他转过脸,脸色发青,嘴唇发紫,头发上湿漉漉的,相貌倒是周正,就是有一点阴郁。他眯着眼睛看了看高山南,见是条黑狗也就没理。

“汪汪汪汪汪!”(不回答我就叫人了!)

“哎哎,等等等等。”那鬼停下,从桌子上飘到了高山南所在的窗边,“不要叫醒人,ok?”

高山南点了点头。

那鬼道:“我就是看着这边有贡品才想着偷吃一下,你不要再叫了。”

“汪汪汪。”(我不信。)

“哪有这么聪明的狗啊!”那鬼惊讶的叫了一下,“你是不是要成精了?”

“汪汪汪汪汪!”(别废话,快说!)

“我是受人指使来探探你主人的情况。”他皱着一张脸,“结果就被这屋里的香给吸引了,我也不是故意的,就是从来没人给我烧香,我就……我就……对不起……”

他老老实实的道歉,高山南反倒说不出什么。

“汪汪汪。”(是什么人指使你?)

“不知道,我本来也不能到处走的,我是死在水里的,只能在那一片活动,结果今天突然被一个人拍了一巴掌,醒了之后就能走了,而且只有赶紧过来这个念头。”

高山南想了想,明白这是有人希望汪信不要查下去,如果汪信出事,这个故事根本就没有走下去的必要了。

在一篇坑文里,谁也不能保证主角的最后结局,高山南现在觉得自己的任务艰巨,他看着那个鬼又吸了几口,露出满足的表情。很是疑惑。

“汪汪汪汪汪。”(这又不是给你的,为什么你能用?)

那鬼嘿嘿一笑,指着队长的照片,道:“这个人魂没了,所以我才能用。”

“汪?”(什么意思?)

“魂没了是指人还没死,或者是他魂飞魄散,你看这里这么冷清,整个地方也没有点阴气,一看就是这个人被人弄得魂飞魄散了,所以我才能吃。”

队长自从尸体被人从高楼推下之后,竟然连魂魄都没保住?是什么人这么狠?

高山南放了那个鬼离开,自己趴在地上思索,他把剧情想了个遍也没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或许有的,只是伏笔太深,不易被人发现。

汪信身为主角,抗过了书中的三场事故,慢慢接近事件中心,可是这个时候作者却坑了,未完结的书中有着不确定性。

他想着想着,觉得很困,便睡着了,再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屋里没有鬼怪,正巧,汪信开了这间房门,看见高山南一愣。“黑哥,你这是怎么进来的?”

他把高山南抱在了怀里,沉默的看了照片半晌,“你也是来看队长的吗?也是,他对你很好。”

照片里的男人大约四十岁,笑容很温和,穿着警服,背脊挺直看得出来是一个性格很好的人。

这样的人到底能得罪什么人呢?

汪信上了香就把高山南带出去,给他倒了一点狗粮就去上班了。

可当他还没走半小时,这屋子里就发生了变化。

先是墙壁渗血,再是门自动开关,然后是灯在噼里啪啦的响,高山南愣了愣,选择呆在原地。

既然这些现象是在汪信走了之后,那他们就是来找他的。

果不其然,在血水流到他身上时,突然从窗外传来一声大笑。

“好,好!真不愧是大汪的狗!”

原文:

队长死了?

队长怎么会死?

他昨天还搂着他的肩膀说要给女儿买生日礼物,为什么今天就死了?

汪信的脑袋轰的一下炸开了,他觉得眼前发黑,再也听不出外界的声音。

不可能。

这绝对不可能!

自杀?

哪有自杀的人还再挑礼物?

不行,我得查出来!

第30章:诡局(二)

汪信在警局里累了一天,临下班的时候竟然接到报警说有人喝醉了躺在路边。没办法,汪信只好出警。

和他一起的是最近新来的人,才只出过两次警,紧张的跟在他的身后。

“放轻松,只是一个醉酒。”他笑嘻嘻的拍了拍那新人的肩膀。

想当年,他也是这样,然后被队长给嘲笑了一番。

新人忐忑的点了点头,他们很快就到了报警人说的地方,然后就看到一群人围在那里,汪信心里咯噔一下,赶紧下车跑过去看。

原是那醉汉趴在地上挖土吃。

汪信一时哭笑不得,他上前劝阻,被醉汉一掌拍开,他借着车灯看清来人,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眼泪流的欢畅,嘴巴里还在不停的嘟囔着一个人名。

……大概是情场失意。

“有人认识他吗?”汪信拽着这个男人的胳膊看向四周,“有没有人认识他?”

周围的人摇了摇头,有几个还拿出手机在拍照,他们嘻嘻哈哈对这个吃土的醉汉表示好奇,汪信皱了皱眉头,道:“别拍了,新人过来,把他架上车,带回派出所。”

“哦哦。”新人扶着他上来。

汪信把醉汉安顿好之后拍了拍新人的肩膀,“剩下的交给你了,我先回去了。”

“是,汪哥。”

汪信一怔,继而好笑的弹了一下新人的额头,“滑头。”

他回到家里,发现门没锁,便没开灯,摸到门后的棒球棒偷偷的往客厅里去,一个人影闪过,他刚要砸下去就听一人道:“哎哎哎,大汪别动,伤了我别怪我问你要医药费!”

……声音有点耳熟。

就听“汪汪”两声,一只温热的身体扑了过来。

汪信一把接住,开了灯,看清来人,脸色顿时就拉了下来。“死胖子,原来是你啊。谁让你来的?快走快走。”

来人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身材极胖,脸上的肥肉堆在一起,直把五官挤成一条缝。这胖子搓了搓手,猥琐的笑道:“大汪,别介啊,我可是给你家宝贝带了不少好东西。”

“什么?”

“上好的排骨和上好的狗粮。”他拿出一袋狗粮,道:“你看,这可是名牌的狗粮,外来货!”

“外来货也不全是好东西。”汪信脸色好了一点,他把狗粮打开,拿出一粒塞进嘴里,胖子刚想阻止,就被汪信呸了满脸,“什么外国的狗粮!这么咸,怎么吃!”

胖子一怔,“感情这狗粮都是你吃的?”他晃了晃脑袋,跟高山南对峙,“这家伙吃人吃的?”

“你懂什么!”汪信瞪了他一眼,“狗喜欢吃咸的东西,但是对身体不好,有些狗粮厂家为了制造狗狗很喜欢吃的假象,会特地往里加盐,我买来的狗粮都会先尝一尝。”他卷了卷袖子,把围裙系在腰间,“排骨在厨房吗?”

胖子点了点头,挤眉弄眼的笑,“我每次看到你带围裙都想笑,你说你咋这么贤惠呢?”

面对胖子明显排挤的话,汪信也不怒,笑着对他说,“排骨还吃吗?”

“吃!”

高山南晚餐的时候托胖子的福吃了几块排骨,当胖子把吃完的骨头扔他碗里时,高山南甩都不甩。

“你这不行啊,大汪不是我说你,一只狗怎么能跟人摆脸色呢?”胖子笑嘻嘻的指着他道:“要不然你把这狗给我,我带回去能给他言周教言周教。”

“给我滚!”汪信头也不抬,把肉最多的排骨递给高山南,“这是我黑哥,是我兄弟,你以后要是再把他当狗,别怪兄弟不客气。”

胖子听他说话不像作假,也是一愣,最后什么都没说吃完了饭。汪信去刷碗,在客厅里胖子拍着高山南的头,阴狠道:“装的还挺像,你怎么不把腿好的事情跟他说?”

高山南白他一眼,趴在沙发上,权当听不懂。

胖子咬牙切齿,“你这是故意的!”

高山南从喉咙里发出一阵响声,他盯着面前的胖子,看他笑的越来越猖狂,直至脸上五官流下血泪。

“汪汪汪汪汪!”高山南一阵狂叫。

汪信从客厅里出来,见到胖子这个场景也是一愣,他扑过去把高山南抱起来往后退了几步,“胖,胖子?”

胖子还在笑,他张大嘴,嘴巴里呕出一个白花花肉嘟嘟的虫子来。

高山南被恶心的差点吐了。

汪信还好点,他在警局也对付过不少事件,只是现在脸色发白,他立刻往玄关处跑,可是到门口了他发现自己竟然打不开门。

“妈的!”汪信骂了一声,迅速挡在高山南的前面,“黑哥,一会我把胖子引开,你从窗户外跑出去,跑得越远越好,听到没有!”

高山南还在“汪汪”的叫。

这是他第一次痛恨语言不通,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胖子的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黑影,那黑影的脸虽然模糊不清,但可以看出是一个面目狰狞的鬼。

只有怨气极深的冤鬼才能现身,高山南心中一凛。

黑狗血驱邪,若是汪信用他的血还能保住一命。只怕……

高山南有意护他,他猛地窜起,跳上一边的鞋柜,又猛朝胖子那扑了过去,黑影被吓了一跳,猛地转身,他正好从黑影身体里穿过去。

“黑哥!!!”汪信大喊一声,他骂道:“跟你拼了,从我兄弟身上滚出去!”

童子血是至阳之物。

汪信如今满脑袋都是黑哥的身影,突然想起这么一句,当下也不犹豫,咬破舌尖混着唾沫,喷了胖子满脸血。

只听一阵让人肉疼的嘶嘶声,胖子捂着脸痛苦的大喊,高山南见他身后黑影越来越淡,心里松了一口气,只是刚才胖子吐出的那个大白肉虫还在地上蠕动,高山南抬爪子踩住,那约二十厘米长的虫子竟然剧烈扭动起来,越扭越小,待到食指粗细时从他上方伸出一只手来。

这手好看的很,手指细长,骨节分明,皮肤白皙,连指甲都是好看的淡粉色。只听一男声淡淡道:“张嘴。”

高山南下意识就张开了嘴,那只手就把肉虫子扔进他的嘴里,顺便合上他的下颚不让他吐。

高山南清楚的感受到那肉虫子从食道滑下所带来的冰凉触感,他被恶心的又想吐。

“便宜你这畜生了。”只听那男人接着道。

高山南抬头,只见一相貌清俊的男子从怀里掏出一张黄符,贴在胖子和他的脸上,脸上是冷冷的微笑,“现在,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高山南:“……”

高山南突然觉得身体一阵剧痛,他的四肢被拉扯到极限,简直要到了撕裂的地步,他疼得嗷嗷叫唤,汪信本来没反应过来,此时看到心爱的狗变成这样,他揪着那男人的衣领,怒道:“艾希,你在做什么!!!”

被唤作艾希的男人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着西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他长相清俊,也算是个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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