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个圈,套里边——月落猪蹄
月落猪蹄  发于:201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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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会沉默。

幸好,我们不是在演美剧,即便沉默到天荒地老,也没有关系。

“你真的……”

“什么?”

他歪着头瞅我,神色间竟然浮现出昔日少年的那一抹痕迹,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又是被一戳。

深深得吸了口气,这个问题,我压在意识的最底层,从不愿想,也不敢想,只消提及,神经线便紧绷成危险的弦。

潘多拉的魔盒……

诞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某个不知世事深浅的孩子亲手打开,引发一连串无可挽回的事情。

“真的跟我妈……”

他的呼吸重了起来,但对着我的视线没有移开分毫。

随着那缓慢迟滞的点头,我……

只想笑。

我们一般大吧,那一年,在蒙昧混沌同时又清澈纯真的那一年,在我为了他等待我的身影而默默心安,为了她的碰触而大大满足的那年,他却已抢先一步跨过了成年的界限,与——

“别。”他说着,手伸过来,这一次是直接扎扎实实得覆盖在我的手上。

原来我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了握拳状。

“我是去你家找我爸的。”他顿了一顿,声音失了平稳,“只有你妈妈在,她……她在哭。”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做声。

“她问我要不要吻她。”

“够了!”

这是要恶心谁呢?我究竟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要问这样的问题?

当时的他,就算不再是个孩子,可是,可是,可是我真的无法想象他能成熟到去主动诱惑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啊,那么,那……

“我吻了,你知道。”他的声音再次飘来。

11、

“你吻了。”我讷讷得重复,化作复读机。

脑袋也跟着卡机,眼睛似乎是被额头上流下来的汗水蒙住,我看不清余思源,但却能很清楚得听到他说出来的话,近在咫尺,清晰得犹如上帝的惩罚。

“吻了。现在说这些很奇怪是不是?但是……是她……上帝,冯乐,你真不会觉得我变态到会想到去引诱好朋友的妈妈,爸爸的情人?你不懂,你才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他的口吻恶声恶气起来,带着略略加重的呼吸声。

“你不信上帝,不要没事把他老人家搬出来。”

余思源没再说话,而我终于也能趁机把眼中碍着视线的水擦掉,看着他颓然得软在靠椅上,若有所思。

上帝,请惩罚我吧,告我罪,告我大罪。

与此时此地,鬼影憧憧群魔乱舞之处,昔日好友对头刚刚结束“忏悔”一段少年时期的……和我本人有莫大关系的不伦之恋,而我,视线却难以动摇得集中在了他线条硬朗的下巴上冒出了头的胡子茬。

果然长大了。那孩子……想起简姐的话。

这哪还是个孩子呢?他是个男人,一个甚至比我还要高,虽然仅仅是高出那么一厘米的男人。

“反正这里那么黑,你就彻底告解一把好了。余思源,你跟我妈,跟我妈……靠……”

我说不下去。

他抬脸看向我,我们面面相觑,我自觉面颊发烧,也很诡异得在他面上看到些许的红晕。

喝酒,此时无声胜有声。

伴随着酒杯中冰块的摇曳,他缓缓点了点头。

“什么时候?”穷追不舍并不是好事,可是我忍不住。

沉默了片刻,他道:“你应该记得。那个晚上,烧烤。”

我当然记得。

要命得记得。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是那一夜。

上半夜,我的确不在家,也没有跟他在一起,我是跟了她一起。

那是她第一次让我吻了她,在离她家不远的桥下,当我们拥抱在一起,远远听见火车行驶过的声音,那节奏与我的心跳合拍到似乎都起了共振,直要把那颗倒霉的心脏震出我的胸膛。

那夜她唇瓣的柔软,甜蜜的鼻息,散发出来淡淡的香气,以及围绕着我们的热气、黏湿感,经他这么一提,我才发现它们在我的记忆里还新鲜生猛得像刚打捞上来的鱼。

对了,我是在自家附近碰到他的。

他当时低着头,惴惴不安得彷徨徘徊着,我如蒙新生,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种种异状。

“思源!”我叫他的时候声音高八度,他显然受惊,全身一震。

黑夜里看着我,是的,是的,我这才终于恍然大悟,他当时的表情,其实是多么得不对劲。

我长长得叹了口气。

然后兴奋过度的我死拉着他,非要走上半小时,去大排档吃烧烤,以及铁板鱿鱼。

雀跃的我说:“思源,思源,我请客,而且我也有事跟你说。”

还记得当时我一口气吃下了两个鸡腿——唔,为什么我居然连这种事都记得?

而他,当时到底是什么表情?

我却记忆模糊。

他当时似乎没有说什么话,一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对……我还能回忆得起那个时候的自己,看着这样的他,竟然有些得意忘形。

我告诉了他我和她的事。我以为他是因为这个不高兴。我们三人行着,原先三个元素是等距,各自抱怀的好感,没有过多的亲疏,现在,除了在学校角色的高下,在与她的关系上,我也比他先行了一步。

嘿嘿,那是多么肤浅、可笑的自大啊。

“你吃了好多,我好像只吃了一串韭菜,还是你逼着我吃的。”他对着我道。

原来对往事念念不忘的不止我一个。

“嗯,”我苦笑,“你还被呛住了,咳了半天。”

“没错,当时眼泪都咳出来了。我还想就趁着这机会大哭一场,不过看你紧张得要叫救护车,还是算了,真要哭出来,不吓死你才怪。”

我们一时又陷入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良久之后,我吐出一口气,带出一句话,算作是总结。

他耸肩。

“所以我什么都跟你说,什么都不瞒你。直到那天收到你的留言,你写着:婊子养的,离我远点。”

他嗤笑:“冯乐,你记错了吧,我写的是:Sonofbitch,Leavemealone!”

我斜乜着他,忍不住一笑。

“这次遇到你,我想,是该把所有的事做个了结了。”他叫来两杯酒,递给我一杯,定定得看着我,严肃得像要誓扫贪腐的高官,“帮我找到父亲。”

什么?

我皱眉不解,他那老爸不是应该在家里对着贵妇人般的妻子,有出息的儿子,以及马上就要进门的才色兼备的媳妇儿大享清福吗?

12、

次日傍晚,我把一叠预先找出来的资料扔过去,恰好砸中阿涵的显示器屏幕,里面的光怪陆离消失了一秒。

一秒过后,重现画面,刚刚生龙活虎的人物已经是趴倒在地成了一滩烂泥。

然后毫不意外得听到阿涵震耳欲聋的惨叫,他霍然起身,怒目相向,两眼发赤,指着我颤抖着声音:“混蛋,赔我命来!!”

“哈,”我假笑一声,不屑至极,“一个破网游玩了七八年,你试试看能不能玩个七八十年的,玩到南北朝统一,巴以和解……”

阿涵拍桌:“你够了,自从跟那家伙重逢以后,越来越尖酸刻薄。”

他好奇得扫了一眼从显示器上滑下来的资料夹,拿起来翻了几页,皱眉问我:“这是什么?”

“生意。”我平淡得回答,“还是收了定金的。”

顺带说下,阿涵开的这个生意清淡的事务所,是做着在小说里面颇富传奇色彩但现实中连蚊子都养不起的“调查寻找”业务的。

所谓的“调查”,接到最多的就是配偶的外遇证据单子——这种生意做多了,唯一的感想就是人啊,能不结婚还是不要结婚的好,相爱的话,两个人住一块完事了,何必扯些有的没的麻烦!

寻找,找的最多的是离家出走的猫,或者狗——狗比较好找,因为狗记着家,有着难听了点的“奴性”,猫……那是一部血泪史。

昨晚在简姐的店里,他对我委托这个“生意”的时候,我真觉得脑门都疼了。

“你爸……不见了?什么时候?”

“我毕业以后。呵呵,其实发生了那些事情之后,你觉得我们家还可能像以前那样吗?两个男女维持婚姻的理由虚假得可笑——为了我。去他们的,我犯不着可怜巴巴到这个地步。”他看着我笑,醉意不是假的。

谁都有苦衷。我本想这么说,话到嘴边,却出不来。

人要是任何时候都能有这觉悟,那就不是人了,脑袋上可以直接顶上光环,假冒佛祖。

“他给我留了封信,说很对不起我妈,对不起我,但是他已经不能再在这个家里待下去了。冯乐,他……没有去找你们吗?”

我差点把手中的酒往他脸上洒去,转念觉得这动作太过娘们儿,便换了一声冷哼:“可能吗,余思源?”

不想说太多,离开了那个安身之处,颠沛流离的生活。

若非这个世间真的还有好心的人,我是不是早已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走向一条黑暗中的不归路?天晓得。

让我浑身汗毛倒竖的事情发生在下一刻:

他突然靠近我,身子倾斜,脑袋一歪,竟然就靠在了我身上。

“余思源!”我从喉咙深处滚出这个名字,声音压得很低很低。

“不要叫,冯乐,”他的声音有说不上的疲惫,“当我们是好朋友的时候,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当你说想死的时候,我是真的想死。跟你一起躺在那条烂铁路的晚上,我就在想,要是我的余生还有可以称得上是幸福的东西的话,老天能不能都给你?我什么都不想要了,甚至自己都不想,但你要幸福……”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百般滋味,齐齐涌上心头。

然后我就真的动也不动,任他这么靠着,直到简姐鬼使神差得出现在我们面前。

老板娘习惯颐指气使,所以上来就不客气得吩咐:“你,送小源回去!”

“回……回哪里去?”

要我送他回家?说不定家中还有苦苦等待的一个她,或者那个虽然没有把我认出来,但我也实在不想再见的余思源妈?

“这我管不着,这里不是睡觉的地方,他就交给你了,好好照顾着!”简姐丢给我一个气魄十足的眼神,又长袖善舞得飘进宾客之中,全然不管她的命令多么没有可行性。

更加糟糕的是,他的身体越来越重,而呼吸越来越缓,他全身所散发出来的温暖,让我真不忍将他推开——

“冯乐。”

“余思源,你到底想要什么?结束?早就结束了对不对?”

“……你吻过男人没有?”

这……上帝,麻烦您老人家赶紧告诉我话题为什么变成了这样?我们明明在上演着不伦的狗血文艺剧,倏然幕布一换,这就改作了三级片?

我没有回答余思源的话,按照简姐的吩咐,将这个人搬离店中。

去了哪里?

一穷二白的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住酒店吗?扶着这个怎么都不肯自己好好走路的男人?我转过将他丢在路边的念头……

“我这辈子,在接吻这方便大概是赚到足了。”他在我肩头苦笑自嘲,“从男到女,由老到少,荤素不忌,淡咸通吃……”

我用力把他甩开,不知道哪两根神经线搭错了,给了他小肚子一拳后,我又把他拉近,对着他那张该死的嘴用了全力,压了上去。

好像压路机碾过的亲吻。

抢劫视线,掠夺呼吸,逼停心跳,鞭使神经回路大道朝西天。

更加糟糕的是,我还回答了:“吻过了,你总不能说你是太监吧?”

13、

阿涵听了我平铺直叙的讲述,半天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随手翻看着那叠资料。我凑上前去,恰好看到余思源他爸最近的照片,身穿高尔夫球衫,休闲的米色裤,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中年男子典型的形象。

到底哪里能吸引着女人呢?论身材没身材,有钱也不是很有钱——至少离富豪榜的距离还有数个光年,年纪没有丝毫优势,就精力方面而言,他肯定不如他儿子。

为什么呢?

我看着照片问阿涵:“你打算从哪里下手?”

阿涵支吾了下,倏然道:“他喝醉了,而你去送他……这是羊入虎口的意思吗?你老实说,你有没有……顺便就把他吞下肚?”

这话让我差点背过气去,这该死的阿涵,为什么只在狗血淋头上特别敏锐呢?

当然,并不是说我真对余思源做了什么。

在吻过之后,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比如一张床什么的,我并没有更进一步得进攻。

再加上,他的眼神在乍然一惊后,蒙上了薄雾,春色无边,变化万千,足以令人目迷五色,进退维谷,犹如困在巫山蜀道……对了,巫山巫山,怎么能不联想起巫山云雨?那个混蛋要把地名跟情事勾搭在一起的?害我瞎想!

“冯乐……”他的手勾上我的后脑勺。

要命,那语气,听起来委实不像生气,甚至连沮丧都没有一丝。

在我们都苦于大概会发生点什么,但是又好像不该发生什么的时候,他裤袋中的手机铃声把气氛破坏了,却又把我们拯救了。

来电的是他的未婚妻,娇美的她。

十五分钟后,她开着雷诺Megane依约来到。

果然,我暗地叹气,只有我是混到了清洁工加酒吧侍者这样的境界么?不不,我还有一个身份,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冯乐。”她俏脸生怒,我甚至都不乐意看她,只股看着雷诺车经典的性感翘屁股。

她从我手里用力把他拽过去,他刚刚虚弱不堪的样子在瞬间烟消云散,站得笔挺,化身成她挽手专用的工具。

“都这么多年了,你们两个还要玩青春的游戏吗?拜托,该长大了。”

她看看我,又看看他,即便在夜色中,仍然能感受到她灼烧的眼神。

“什么叫青春的游戏?”我苦笑。

“难道不是吗?”她从他的臂弯里抽回手,“那说来听听,到底你们现在还有什么交集?不就是当年的那些破事么?都还放不开?太可笑了吧!”

他叹了口气,转过来拉着她,想走。

“可笑不可笑,由不到你来评价。怎么,在你眼里,这个人还是个受害者?”我上前一步,也盯着她,受不了,为什么小鹿斑比会变成女“正义使者”?

“他,”我指着余思源,目光也转向他,他眼中的巫山早消失得无影无踪,赫然耸立的是喜马拉雅山……“对我做过些什么你又知道多少?”

他的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话。

但她却反应甚为巨大,要作动物形容的话,兴许斗鸡比较贴切:“冯乐,冯乐,到今天你还不懂吗?我们都喜欢你的时候,你只是,只是……”

“够了。”他出声了,同时拥过她,手掌捂在了她的嘴上,动作很轻,却透着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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