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十四年(1)——梦溪石
梦溪石  发于:201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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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宾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话,顿觉口干舌燥,抄起桌上茶盅喝了一大口,方才笑道:“其实这次也不是没有收获,既然锦衣卫那个叫隋州的总旗对你印象不错,你就该好好把握,跟他多套套近乎,以后说不得有大用,你可知这隋州是何来历?”

见唐泛摇头说不知,他就道:“他是周太后的侄孙,母亲是周太后的娘家外侄女,家族里还出过一位叔祖,曾任兵部尚书,又在正统年间入阁,可惜后来死在土木堡之变中。”

唐泛恍然:“隋安澜?”

潘宾颔首:“因为这层关系,此人在朝廷内外都能说得上话,与一般锦衣卫不同,听说连万通对着他的时候,都要和气三分。”

万通是现任锦衣卫指挥使,也就是一干锦衣卫的老大。

他是万贵妃的弟弟,如今万贵妃称霸后宫,虽比皇帝大了整整十七岁,皇帝却对她宠爱有加,几乎言听计从,连太子朱佑樘的位置都摇摇欲坠,几乎不保。

有了这段传奇的爱情作为靠山,万通这个锦衣卫指挥使自然当得是如鱼得水,滋润倍加。

但老婆总没有老娘亲,隋州既然有了周太后这层关系,如果稍有能耐,想要出头是指日可待的。

唐泛见隋州虽然态度冷漠,做事却颇为干练,没成想竟还是个有如此强硬靠山的,可见这京城里处处都藏龙卧虎,做人做事还须更加谨慎,若是先前唐泛仗着自己比隋州高半级而对他颐指气使,现在指不定就要吃瘪了。

但是对这位师兄的话,唐泛实在有点无语,他很想说:大人,你知道人家很瞧不起咱们顺天府么,上赶着搭关系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然而唐泛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拢袖而立,微笑倾听,不时点点头表示附和,这种好学求知的态度让潘宾很满意。

潘宾又絮絮叨叨交代了一通,唐泛听了一耳朵嗡嗡嗡直响,站起来的时候连脚步都有点轻飘飘的,正要告辞离去,就看见顺天府的衙役老王匆匆从外头进来。

“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潘宾最讨厌听到这种字眼,拧紧了眉毛:“什么不好了,出事了,不会说点好听的吗!”

老王露出一点隐秘的兴奋,但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结果看上去整张脸就像扭曲了一样,非常古怪:“不是,大人,不是咱们顺天府出事,是东厂,东厂起火了!”

潘宾:“什么!怎么回事,速速道来!”

老王:“就今天天快亮的时候,据说东厂起火了,火势还挺大,一把火将东厂西处烧了大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都还在救火呢!”

唐泛心头一动,问:“你可知道东厂安置尸体的地方位于何处?”

老王呆呆地摇头,不知道唐泛为什么会突然问这种问题。

潘宾又问了几句,见老王也知之不详,便挥挥手让他下去了。

“润青,此事你怎么看?”

唐泛:“昨日郑诚的尸身才刚被东厂带走,今日就起火,未免也太巧了,这其中肯定有问题,详情还得打探清楚了再做定论。”

潘宾敲了敲桌面,点点头:“这里头的水啊,深得很呢,看来东厂也不是铁板一块啊,夜路走多了,可不就遇上鬼了么?”

他那幸灾乐祸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语气让唐泛颇有点无语。

师兄,我知道你不希望案子告破,可也不用表现得这么明显吧!

******

注:

明朝真有《菩萨蛮》这本小说的,不过他们那会叫话本,故事发展也跟文里的不太一样,所以古人也很喜欢看悬疑侦探小说的……

再然后,万通是万贵妃的弟弟,靠关系走后门当上锦衣卫的头头,这是历史人物。

万安是内阁首辅,也是历史人物,不过万安跟万贵妃姐弟没啥关系,只是刚好都姓万而已。

第10章

东厂自成立以来也遇上不少次火灾了,这次起火也没有老王形容的那么夸张,仅仅在西处着火,火势没有蔓延,很快就被扑灭下来,起因据说是有百姓在附近烧东西,火星飘零至此,引燃了木头所致,若换了前几日下雨连绵的状况,还未必烧得起来。

唐泛一打听,烧起来的地方,果然就是东厂用来安置犯人的一个牢房,也正是安置郑诚尸身的地方,一把大火,死了两个犯人,连带郑诚的尸身也都化作灰烬。

事已至此,再多的揣测也无济于事了,想必那个心怀叵测之人打的也正是这个主意,唐泛暗叹了口气,心想兜兜转转,没想到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那婢女阿林,此番只怕是逃不过这一劫了。

他对这件案子上心,想要查出真相,不是为了想出风头,又或者跟潘宾对着干,而只是想要告慰亡者于九泉,令无辜者免于责难,寒窗苦读,为的不就是有朝一日能保治下黎民苍生吗,如今朝纲败坏,许多人宁愿将精力放在勾心斗角上面,也不愿意为百姓做点实事,如同潘宾这样不好不坏,明哲保身的官员更是比比皆是。

但事情放在那里,总是有人要去做的,别人既然不愿意做,那唐泛并不介意接手。

能够给潘宾出主意,把东厂锦衣卫全都拉下水,这充分说明唐泛的手段不失圆滑,但君子外圆内方,他这种种玲珑心思,却只想用在正事上。

只是万万没想到,事情竟然进行得如此艰难,原本并不复杂的案子,接二连三遇到阻碍,现在竟然连尸体也没了,直接断了所有的后路。

唐泛现在才知道,为何他的老师丘浚入仕比潘宾早很多年,又是当世大儒,至今却还只是一个国子监祭酒。

世道如此,像老师那样择善固执,不肯妥协的人,注定得不到重用。

而他自己,难道也要走上老师的旧路吗?

唐泛摇摇头,冷静缜密的性格让他很快将情绪从武安侯府案的失落中抽离,抽出那叠卷宗里最下面的一份,翻开来看。

武安侯府命案固然重要,但偌大顺天府,从来就不缺案子,尤其是历年来的悬案疑案,更是堆积如山,身为顺天府推官,唐泛的工作内容不比任何人轻松,这不是在翰林院里整理编撰文书,打发时间可有可无的文职。

推官官职虽小,却是顺天府里主掌断案讼狱的人,责任不可轻忽。

唐泛看得很慢,一字一顿,细细琢磨推敲,有时候还会提笔在旁边写下备注,偶尔又起身翻阅旧年文档,晌午用完衙役送过来的饭之后又投入工作中,不知不觉就是大半天过去。

日头已经开始西斜,唐泛终于才觉得眼睛有些酸涩。

他抬起头,瞧了一眼外头的天色,再看看桌上另外一边看完的卷宗,满意地发现今天的事情做得还算多,于是站起身来舒展一下筋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唐泛来到顺天府半年有余,平时如果没有意外,这就是他一天的工作。

眼前的工作告一段落,此时最适合去吃上一碗小葱馄饨或肉臊面。

只稍想一想城北那家汤面馄饨摊子老板的手艺,唐大人就觉得饥肠辘辘了。

不过还没等他将这个想法付诸实现,外头就进来一个锦衣卫。

“薛兄?”唐泛诧异。

此人正是跟在隋州左右的薛凌。

薛凌拱拱手:“唐大人,隋总旗命我来请大人过去一趟。”

唐泛:“不知隋总旗有何事?”

这个面目精悍的汉子难得笑了一下:“好事。”

既然对方这么说了,唐泛答应一声,收拾东西,便跟薛凌出了门。

“薛兄,若是你家大人不急,不如先与我一道去吃碗馄饨,如此饥肠辘辘去见你家大人,我怕我到时候会腿软牙颤说不了话。城北那家馄饨摊子的馄饨,用的肉馅都是当天新鲜的猪肉,里头还裹了剁碎的香菇和小葱,皮薄得很,一煮就能隐隐瞧见里头的馅料,味道鲜嫩柔滑,尝一口就能让人觉得自己不枉生为京城人了!”

说了半天,还是他自个儿饿了。

薛凌哈哈一笑,他发现这位唐大人是真的有趣。

由于锦衣卫的特殊职能,寻常官员看到他们,大多是畏惧中带着忌惮和防备,要么就是腆着脸巴结讨好,唐泛却是例外,该说笑就说笑,该认真就认真,既不过分讨好,也没见厌恶害怕。

被他那根三寸不烂的口舌一游说,薛凌竟然也觉得肚子里馋虫犯了。

“既然如此,那我这次可就要占占唐大人的便宜了。”

唐泛喜道:“走走走,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两人跑到那个摊子上,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薛凌发现唐泛没有骗他,这家摊子虽然简陋,客人却多,味道也是极好的,自己以前在城北来来往往,竟从来没有尝过。

薛凌食髓知味,又要了一碗肉骨汤汤面,他是武夫,食量比唐泛还要大上一倍。

用完餐,唐泛付了钱,二人这才往北镇抚司走,填饱了肚子,身体也有了力气和精神。

傍晚时分行人匆匆,大都赶着回去一家团聚,吃婆娘做的饭菜,内城虽有各官署衙门驻扎,又不乏贵胄府邸,但同样也有普通百姓居住,有些是从当年成祖迁都北京时就跟着过来落户的,许多年过去,成祖皇帝人死如灯灭,百姓们经过数代繁衍生息,北京城却越来越繁华,与南京遥遥相对,成为名符其实的首都。

人一多,走路难免挨着撞着,不过有薛凌在,那身锦衣卫服饰足以令人退避三舍,比唐泛身上的官服还管用,他们一路前行,旁人立马自动自发让出一条路,倒使得他们前进的速度快了许多。

不过有时候这条规律也并不那么管用,不远处就有一人低着头匆忙赶路,也没有仔细去看唐泛与薛凌的装束,迎面走来,冷不防肩膀与唐泛一撞,双方都侧开好几步,对方甚至没有抬起头看唐泛一眼,随即又往前赶路。

唐泛扭头回望,却只能看见那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很快淹没在人群之中。

“怎么了?”旁边薛凌见他停下脚步,出声询问。

“没什么,走罢。”

锦衣卫分南北镇抚司,另外还有经历司和十四所,其中南北镇抚司是锦衣卫的核心。南镇抚司主内,北镇抚司掌外,北镇抚司旗下又分五个卫所,各有司职。

卫所的头儿叫千户,底下还有副千户,百户,试百户,然后才轮到总旗,总的来说,总旗官职不算高,但干的都是实务,譬如这次的武安侯府命案,因死者身份特殊,皇帝下令锦衣卫介入参与调查,这桩案子就落到了隋州头上,由他负责。

唐泛跟在薛凌后头进入锦衣卫所,一路来到北镇抚司,平凡无奇的隶书牌匾悬挂在大门右侧的立柱上,无形中就有了一种震慑力,门口左右站了两个侍卫,面无表情,横眉冷对,此情此景,胆子稍微小的,估计已经开始小腿打转了。

锦衣卫的凶名,多半落在北镇抚司头上,北镇抚司的凶名,多半又落在诏狱头上。这个由太祖皇帝创立,成祖皇帝发扬壮大的特务机构,尤其是“水火不入,酷刑遍地,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诏狱,实在令人心生畏惧,一想起来就浑身发冷,在大明朝当官,一怕东厂,二怕诏狱。

所以只要是正常人类,尤其是官员,不管官职大小,不管是不是自愿前来,一到了北镇抚司,笑容立马不见,脸立马绷得紧紧的,活像别人欠了他几百贯钱没还似的。

唯独唐泛,却面色如常,犹有空闲观察打量,落在薛凌眼里,又是暗自称奇。

“润青兄对北镇抚司似乎颇有兴趣啊,不如等见过隋总旗之后,我带你到诏狱去转一圈如何?”薛凌有心吓吓他。

经过一碗馄饨的交情,两人已经混熟起来,称呼自然也就改了。

有些人天生就有种亲和力,能三言两语就让别人产生好印象,进而结下好人缘,就跟有些人天生就有领袖风范,适合当领头羊一样,这些都是不可复制,不可效仿的能力。

具备这种能力的人,首先长相不能太难看,其次虚无缥缈又不可或缺的气质也很重要,有的人即使不开口说话,也能令旁人如沐春风,有些人不开口说话,却只让人觉得他孤僻冷漠,这就是气质的区别。

最后,沟通能力和说话能力也很重要,古往今来,能够在官场上长袖善舞,并最终登上权力巅峰的,没有一个不是善察人心,八面玲珑之人,譬如现在的内阁首辅万安,虽然大家都在私底下喊他“万岁阁老”,讥笑他只会曲意逢迎,磕头喊万岁,但却不能否认他很会做人。

唐泛的亲和力显然很不错,就连素来不大瞧得起那些文官的薛凌,也在短短数面之交中,就觉得唐润青确实是个可交之人。

唐泛听了他的话,哈哈一笑:“也好啊,我没还去诏狱转过,正好请老薛你帮我带带路,认个熟,万一以后犯了什么罪被丢进来,也免得两眼一抹黑,人生地不熟的!”

薛凌抽了抽嘴角,别人听见诏狱二字就脸色大变,唐泛倒是与众不同。

作为诏狱的工作人员,薛凌给出良心建议:“这诏狱好进不好出,等你进去了,想要再出来就难了,别看外头吹得天花乱坠,实际上诏狱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数倍,等你真见着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进去第二次。”

二人一边说话,一边走进一个屋子。

却见薛凌在迈入屋子的时候,脚下生生一顿,结结巴巴道:“大,大哥!”

屋内正厅,隋总旗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看着两人谈笑风生地走进来,面无表情道:“看来两位很投缘啊。”

薛凌:“……”

唐泛:“……”

第11章

薛凌暗暗叫苦,他离开的时候,隋州刚被千户大人找过去说话,随口就吩咐他去请唐泛,薛凌跟着隋州也有不短时间了,自然明白这样的命令并不是非常紧急的,谁知道隋老大会坐在这里等呢?

他忙道:“大哥,唐大人来了,要是没事的话,我就先下去了?”

隋州嗯了一声,薛凌如获大赦,忙不迭闪人,临走前还不忘丢给唐泛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唐泛轻咳一下:“还未多谢隋总旗赠药,用了三次之后,痕迹全消,十分管用。”

隋州的目光扫过对方衣领上方那抹恢复如初的白皙,说了句“跟我来”,就起身往外走。

唐泛跟在他后头,穿越院落,来到另外一所房子前面,进去之后又通过阶梯一路往下走,随着越往下走,周围的温度也要比地面低上许多。

因为常年不见天日的缘故,周围环境十分阴暗,却并不潮湿,两边烛火摇曳,似乎随时有熄灭的可能。

这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把守,两人踩在台阶上,脚步声空远回荡,令人不由自主也跟着紧张起来。

这地方本来是被用来安放北镇抚司的一些刑具武器,不过现在又多了一具尸体。

为了存放尸体,隋州命人将不少冰块搬过来,堆积在尸身周围。

硝石制冰起源于唐末,到了明代,制冰技术已经十分发达,每到夏日,小贩们会在街头售卖冷饮冷食,大户人家也会用冰块来消暑纳凉,北镇抚司财大气粗,就更不必说了。

“郑诚?!”当唐泛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不掩惊讶,又有些意料之外的惊喜。

这倒不是唐泛心理变态,对郑诚这个纨绔子弟的尸体别有兴趣,而是他本以为东厂起火,郑诚尸身被焚毁殆尽,却没想到隋州早有防备,竟将郑诚尸体转移出来了。

唐泛道:“隋总旗先见之明,唐某佩服得很。”

虽然能想到这一招的人不少,但敢这么做的人实在不多。

如果东厂知道当初自己带走的是一具“假郑诚”,肯定少不了来找隋州的麻烦。

不过以隋州的背景,想来也是不必担心的。

但隋州听了他的夸赞,脸上殊无得意之色:“我们在他身上毫无发现。”

唐泛的视线落在郑诚身上,这个生前拈花惹草,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眼下已经变成一具不言不语的尸体,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被剥了精光,静静地躺在这里,因为用冰块降温保存的缘故,尸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白色,不过大体上还算完好,并没有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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