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个他辛辛苦苦拉扯到大的公司,可能就要拱手让人了。
第 102 章
怎么帮助他呢——回到家后,秦沐薰切了好几颗洋葱,让自己哭得梨花带雨,把照片放到了微博上,配文——“这也许是我除了母亲过世外最悲伤的时刻了,我唯一的弟弟失明了,现在缺少一个血型匹配的捐赠者,如果你能帮得上忙请告诉我,秦沐薰磕头重谢。”
虽然写完自己也觉得有些夸张,但秦沐薰还是厚脸皮地发了上去,几个小时之内就成为了热搜榜头条,第二天登上各大媒体报纸,这是首次秦沐薰对弟弟的遭遇做出回应,各大记者早就急不可耐了,霎时微博上风起云涌,数以万计的男网民转发,但遗憾的表示如果捐赠了视网膜,以后怎么好好看你。
转发数虽多,回音却很少。这两天的几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要么是共体性不符,要么是因为距离太远不能保证细胞的鲜活度,剩下的就是被装成失明,或是血肉模糊的。
总而言之,秦沐薰苦苦等了一个星期,都没有找到任何捐赠者的消息。
而那一个星期,秦沐铭都仍然呆在家里,一个人呆坐在沙发上,或者摸着黑走到小黑屋里睡觉。饭基本都靠秘书送来,看董事长一天一天消瘦的身体,秘书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并不是饭不够,而是董事长吃不下。
秦沐铭让秘书翻到了杨子谦生前唯一的一段录像,他戴上耳机坐在沙发上抱着电脑一遍一遍地听,录像不长,三分四十八秒,但秦沐铭一听就是一个下午,循环播放。
他就像以前的杨子谦那样,终日待在黑暗中无所事事,但他比杨子谦自由,他可以在家里随意走动。他翻出了以前杨子谦穿的衣服一件一件叠好,数起来真的不多,小小的一摞。那些衣服上有很浓的,杨子谦的味道秦沐铭抱着它们坐在床上一件一件的嗅,感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他这么香呢。
他让秘书每天带饭的时候带捧茉莉花,吻到那股幽香就像闻到了杨子谦的味道一样。秘书也有事情要忙,只好给秦沐铭找了个全职保姆,那保姆是个年逾五十的大婶,看秦沐铭双目失明的样子就像看到自己的儿子一样,怜爱不已。
秦沐铭无聊的时候就会让保姆给他念书,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但秦沐铭能清楚的记得哪本放在哪儿。保姆自然不可能整本都念,秦沐铭喜欢的段落都标记的整整齐齐,他听着自己以前读过的东西,想起来杨子谦也很喜欢读书。
书架上有一排专门放置杨子谦喜欢的书,他喊了保姆念那排的过来听。
杨子谦的品味如同他的人一样静雅,他不看什么恐怖小说,最多看看东野圭吾的悬疑推理,大部分的是诗,小说和散文。听了杨子谦喜欢看的书后,秦沐铭才知道为什么他能保持本心了。
他看的书大多都富含细腻的情感,书页里歌颂的大多都是动人的爱情,感人的亲情和伟大的友情。没有太多社会上的尔虞我诈,也没有太多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
保姆读着安东尼的《小王子》,秦沐铭闭着眼靠在书房的白墙边安静地听。
“我其实早就应该想到,在他那看起来有些可笑的行为后面,藏的是一片柔情啊,花是这样的纯洁天真!可我那时毕竟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么爱她。”
一字一句竟都像是写给他听的,像是刀剑深深地刺入他的心。秦沐铭蹲坐在地听着对他罪行的宣判,他把头窝到了膝盖之间,垂着的黑发遮住了无神的眼眸,故事越是美好听着越是难过。
听不下去了。秦沐铭朝保姆挥挥手,示意她别再念了。“换下一本吧,这本听着难受。”
保姆翻出了接下去的那本,秦沐铭问:“书皮是绿色的吗?”“不……白色的。”秦沐铭皱皱眉,记性也开始不好了呢。
“那本书叫什么名字?”保姆左右看了看,愣是没找到书名,秦沐铭听她迟迟没有吭声,对她笑笑:“没事,直接读好了,我听得出。”
他自信杨子谦看的书自己全都看过,凭他惊人的记忆力,听几个段落大概就能听出是哪本书,这应该是保护不善把书皮给丢了的,没想到杨子谦也有这么粗心大意的时候。
保姆的慈蔼声音轻轻响起:“我叫杨子谦,父母被秦沐铭送到了美国,有一个孪生哥哥杨子傲,我以前是本市最好的大学会计系的学生。”
她读了会,又翻了翻书页,有些吃惊地对秦沐铭说:“董事长,这好像是本……日记。”秦沐铭从没发现杨子谦在这里藏了本日记,也许是他每次写完就偷偷收了起来,在那天早晨要走的时候才默默放回了这里。
“继续念,我在听。”
秦沐铭喉头有些干涩,现在的感受并没有比当时看杨子傲留下的DV好受多少,甚至他更加哀伤,因为杨子谦连DV都没有留下。那个人只是被他匆忙地强行拉入了他的世界,吃干抹净后再扔出去,他甚至没有反抗的权利。
他从来都是安静的,不呐喊不吵嚷,安静的出现又安静的消失,但他并非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至少他带走了秦沐铭一整颗心,若不是还有那刻骨铭心的眷恋和平日点滴温暖的回忆,秦沐铭大概会觉得现在如同废人一般的生存不如湮灭来的快活。
第 103 章
保姆看秦沐铭湿了眼眶望着前方,猜想那一定是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人吧,她继续念了下去:
“今天秦沐铭又喂我酒了,虽然很苦,但我还是喝了。这么练多了,酒量应该会变好吧,要乐观些,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
保姆念着杨子谦的日记,秦沐铭听得很认真。每一篇他都知道他写的是哪一天,自己是怎么虐待他的。他很佩服那样的境况下杨子谦还如此乐观,要知道那时候杨子谦已经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了。
接下去……应该是吃蛤蜊被送到医院的那一天了。
秦沐铭有些难过,他不想再听下去,经历了那么多折磨,杨子谦一定十分怨恨自己。他会不会诅咒自己下地狱?或者放出一些决绝的狠话?无论是什么他都不想知道,一想到杨子谦咬牙写着日记的样子,他就觉得心酸。
若是听到杨子谦真的写了“我对秦沐铭恨之入骨。”他估计心脏都会碎掉。但他还是决定听听杨子谦在想什么,平时刀枪不入的秦沐铭,有时候连一片纸都能伤他。
保姆翻了下一页,开始念道:
“我最喜欢茉莉花,很香,很漂亮。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最爱吃甜食,最喜欢的女人是秦沐薰,最爱的人叫秦沐铭。”
“秦沐铭长得很好看,他喜欢黑色,喜欢喷淡淡的海洋香水,喜欢绿叶植物和水培,不喜欢花……”
“他最近虽然对我很不好,但我还是想努力原谅他,毕竟他是因为误会才这么对我的,时间会让他发现真相。”
“就算有一天把自己都忘了,他也是我必须记住的人。”
“……”
秦沐铭觉得心里一阵酸,那种感觉就像被人死死揪住了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毫不留情地狂轰滥炸。
保姆看着眼前的黑发男人默默捂住了口鼻,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双眼留下了晶莹的液体,那个男人剧烈抽泣着,全身都跟着晃动。她从没有看见过这样感性的董事长,仿佛一时间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和冷静。
心脏剧烈地抽搐,秦沐铭觉得自己近乎要窒息。他一直以为听到杨子谦狠狠地咒骂自己的感觉是最为痛苦的,但他没想到那些柔软细腻的文字能给他带来如此巨大的打击,比听他说痛恨自己还要疼得多。
那些充满温暖和爱意的文字像是扇了他重重的一巴掌,没想到到最后,他仍旧没有将那个青年看仔细。
他抬起头,水雾朦胧的眼前浮现出一个黑发的青年,在阳光下拿着那本白皮的日记,一边微笑着一边写着。阳光很好风很轻,薄如蝉翼的纱帘被轻轻吹起,青年看着那本日记的眼神,就好像在看着自己。
原来自己的一切喜好,一切习惯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原来他遭受了那么多不公平的对待仍旧没有怪他,原来他还一直那样偏执的爱着,从未放弃。
秦沐铭颤抖着艰难地吞咽着泪水,那么悲切的哭泣就连杨子傲死去了都不曾有过。此刻他只有对自己深深的怨恨,恨自己太迟鼓起勇气面对爱情,也恨自己从未试图触及杨子谦的内心。
杨子谦就像是装在简陋的盒子里的无价之宝,上帝把盒子给了秦沐铭,他却因为盒子陈旧的外表而理所当然的认定了盒内的东西,把他丢在一边甚至懒得去打开。
秦沐铭这一生胜迹斐然,却唯一打了场如此的败仗。
懊悔又有什么用,人不可能死而复生,杨子谦也绝不会再回来。窗边的那束茉莉静静的盛放,却美得苍凉。
杨子谦的一生如此短暂,却缔造了秦沐铭心里永恒的一片海。看不到尽头,找不到天地之交的海。里面的水清澈如冰,秦沐铭只知道自己在里面徜徉了许久,却依然找不清方向。他赤脚站在沙滩上,看着海水浸没脚踝,海平面上升得很快,一点一点盖过了大腿、腰身、脖子……最后他整个人悬空在海水中,就像母亲腹中的胎儿一样。
唯有在水里,才能感到安详,就像一条大鱼。分分秒秒,年年日日,身体幻化为蛟。
他把日记给了秘书,又把以前录下的杨子谦的声音给了他,叫秘书买个软件提取声音频率录制一张用杨子谦声音读出日记的光盘,秘书忙里忙外请专业团队搞了三天才弄好。
刚把光盘给秦沐铭时,他像孩子得到糖一样欣喜不已,待秘书走后,他把光盘放到音响中,随着光碟在读取器中缓缓旋转,拟合度极高的杨子谦声音从像牵牛花一样的巨大放音器中传出。
秦沐铭听得出神,那声音就像是杨子谦亲自录的一样,几乎听不出什么破绽。自从那盒光盘放到音响中秦沐铭就再没关过它,每天早晨被那声音唤醒,晚上伴着那声音入眠,没日没夜的放。
杨子谦离开的第三个星期,秦沐铭戒烟了。
第 104 章
烟虽难戒,但秦沐铭没费什么力气,他需要的只是在想要抽烟的时候想想杨子谦当时奋力挣扎着告诉他“我不抽烟”的样子,准备拿烟盒的手就会放下。
杨子谦不爱抽烟,他就不抽,秦沐铭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这么听话。
他已经基本能在家里行动自如了,即使在黑暗中,他的脑袋里也能编制出一张精密的三维图像,使他能准确定位自己的方向,除了吃饭读书还依然依靠保姆之外,其他的事情秦沐铭都已经能在黑暗里完成了。
有时候秘书去看他,甚至都会怀疑以前那个高冷智慧的总裁变成了一个疯子,秦沐铭的行为确实像疯了一样,每天都放着那些听到耳朵长茧的CD却乐此不疲,经常把杨子谦较为宽松的衣服穿在身上尽管尺寸不匹配,显得十分滑稽。他现在的生活完全围绕着杨子谦进行,有时候秘书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前个星期还嗤之以鼻的人,现在会变成了他生活的核心。
秦沐铭一直活在回忆里,黑暗中他只看得见一个人,在被他害过的那些人都把血淋淋的手伸向他,企图把他拖向地狱时,只有那个温柔的青年伸出白白的手臂拉住了他,把他拥在怀里。
有时候秦沐铭会在噩梦中惊醒,每天活在没有任何物体的空间,他能感觉到的只有恐惧。未知空间里深不见底的幽隧好像要吸他进去,他看见了越来越多曾经被他踢下船的人爬了上来,空缺的视力使他无法确认他活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而不是活在梦境里,所以他每天都做着噩梦,不分昼夜。
每当害怕或迷惘的时候,他就会努力想着杨子谦的面庞。淡淡的笑容和清清的茉莉香,那可能是他现在唯一的精神寄托,也是一种及其可贵的安全感。就算是想想,都觉得半边黑暗的世界被照亮了,虽然他知道杨子谦已经离去,但他仍然每天想着他——
人活着不能没有信仰啊。
就在他失明后的第四个星期,薰姐欣喜若狂地赶来告诉他,医院找到了合适的眼角膜,可以给他进行手术了。
秦沐铭心中无喜无悲,即便知道自己就要恢复光明后也没有那种重振雄风的痛快,相反他有些顾忌。
若是真的恢复了视力,也许就要每天看到以前杨子谦呆的地方,看到日记上他娟秀的字体,看到窗台上的茉莉,看到他以前穿过的衣服走过的路……那一定比现在更痛。
但秦沐铭也没有选择逃避,毕竟黎明的最高领导已经虚位以待许久了,他再不回去,恐怕就再也没机会回去了。
到医院签署捐献同意书时,他听秘书念完了整个协议的内容,随口问了一句:“捐献给我角膜的那个人……是谁?”医生犹豫了一下,才告诉他:“捐献者不愿透露姓名,只说是身体得了绝症,要那双眼睛已经没有用了。”
秦沐铭点点头,他想到了杨子谦,但这个念头仅仅一闪而过。杨子谦不可能活着,即使活着也不可能把角膜捐献给自己。
移植手术的前一天,秦沐铭住进了病房,他叫秘书给了他一束巨大的茉莉,他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嗅着茉莉的清香,尽情享受最后一天自由的日子。
明天手术成功后,他恢复了实力就要回到那个囚笼般的高楼大厦里了,虽然说有钱买不到快乐什么的纯粹是瞎扯淡,但秦沐铭是真的有些厌倦了。赚更多的钱意味着比别人更加努力,他从十九岁开始就一直在为了目标奋斗,换了几万个目标,一步一步登顶。
但是站得越高的人掉下来的危险就越大,他越来越惶恐,怕被诚毅超越,也怕交易谈垮。顾虑越多压力越大,他已经没时间思考自己在做的事到底是否出于初衷,还是在巨大的压力下被迫所为,他也没有力气思考自己的人生是否选择这样的路才算真正成功,更没时间衡量成功的定义。
他就像进行一场赛跑,遥遥领先的他只顾担心被对手超越,而没时间去思考他拼尽全力冲向的终点是否是真正的目的地。闲下来的只会被淘汰,只有不停劳作不停努力才能存活下去,但他却在无休止的高强度工作中渐渐迷失了方向,甚至失去了人类生来就有的善良和人性。
护士过来给他打了营养素点滴,秦沐铭看着规则滴落的溶液渐渐睡去了,夜晚的茉莉发出清新的香气,窗外的月光洒进病床,在被子上印下卵白色的印记。
早上待他醒后,薰姐亲自来给他喂了粥,跟那个浓眉大眼的外国医生嘱咐了几句后,就目送秦沐铭进了手术室。
无影灯照得手术室一片光亮,但秦沐铭却丝毫没有捕捉到光线的变化,他在昏迷之前最后记得的只是一滴滴顺着软管流入手腕的麻药,之后便记忆全无。
手术进行得十分顺利,大约两三小时后,眼睛被纱布缠得严严实实的秦沐铭被推了出来。
医生说他只要过几天就可以拆纱布了,恢复期注意保护视力避免用眼过度,以秦沐铭的体质恢复期应该不会太长。
刚刚拆开纱布时,秦沐铭眼前还是一片灰蒙蒙的,但他已经能感觉到光线的变化了,再过几天他便能察觉微弱的光线,虽然还是看不到东西。
一个月之后,他已经能勉强看到模糊的物体,就像一般人近视一样。他虽然依然呆在家里静养,但是已经开始处理公司的事情了。
两个月之后,他能审阅字体较大的文件,秦沐薰也渐渐把临时委托给她的事情渐渐转交回秦沐铭手里。虽然看还是比较吃力,但看一会休息一下,他一天也能批阅少量的文件。黎明的股价渐渐回升,舆论也都在关注秦沐铭究竟哪一天会重归沙场。
五个月之后,秦沐铭彻底恢复了实力。他选了一个明媚的早上,站在全身镜前穿好笔挺的西装,系好以前杨子谦给他买的领带,看着镜中雄姿英发的自己,自信地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