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郎,怎么办?”
孟清和咂咂嘴,身边不时有穿着大红袢袄的明军走过,却好似压根没注意到他们三个大活人。直到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总旗“发现”了这三个“碍眼”的,单手按刀,走过来大声喝问:“汝等何人?!缘何在此?”
那口气,大有一言不对就拔刀,一劈两半的架势。
孟清和知道不能继续做布景板,只能上前一步,老老实实的解释,不忘递出随身的牙牌和路引,这简直就是护身符有没有?
“标下今天刚来,未及到有司报道。”孟清和尽量以最简洁的语言表述他与孟虎等三人的身份,“标下的父兄便是死于鞑子之手,与鞑子之仇不共戴天!乃是为父兄报仇主动投军!”
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越说越有底气。
不想总旗大人听了他的话,上上下下的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愈发带着怀疑。
“你主动从军?”
“然!”
“要杀鞑子为父兄报仇?”
“然!”
“原来是个书生?还考中了童生?”
“然!”
“果真如此?”
“果真!”
“……脑子正常吗?”总旗大人嘀咕道,“莫非是个傻子?”
“总旗大人,”孟清和挺起胸膛,义正词严,“你可以质疑我的人格,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
总旗大人貌似被他说服了,咧咧嘴,脸上的刀疤随着他的笑容扭曲,或许他只是想表现的可亲一点,不想却愈发显得蜂目猿口,面容狰狞。
“好!大好男儿就该杀敌报国,甭学那些酸丁,成天之乎者也,真遇上事,屁大的本事没有!虽说是你这样的……总之,有心就好!”
孟清和嘴角抽了抽,这夸人的话,怎么总听着像在骂人?
“老子姓马,在西城卫沈百户麾下任总旗一职,你既然一心想杀鞑子,就到老子手下来吧,保管让你能心愿得偿!不说一天和鞑子干一架,一个月也能有那么两三回。”
“马总旗义薄云天,标下感激涕零……”
“好说!”马总旗一挥手,“来,跟老子上城楼!不用担心,不小心死了,老子让兄弟们给你收尸便是!”
“……”
“你哭什么?”
“标下是感动的……”
“不用太感激,这是我应该做的。”
孟清和继续抹眼泪,“标下感谢马总旗祖宗十八代!此言出自肺腑,比珍珠还真!”
“……”
马总旗脸上的刀疤再次抽动,此刻的感受,同此前的孟清和一般无二。
说话间,孟清和已被马总旗拉上了城墙,极目远眺,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第十章:初遇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肉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操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开中法》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撸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了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了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
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惧,他放下拉不开的长弓,颤抖着重新抓起腰刀,单手握不住,便用双手,咬紧牙关,踉跄两步,一丝鲜血顺着嘴角流淌。
没人再笑话他,也没人再拿他打趣。
此时此刻,一切的算计和心思都离他远去,被苍凉和血腥包裹,仿佛灵魂也变得沉默。
两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的铜炮被推了出来,炮口对着的不是正面的战场,而是即将被北元骑兵攻下的一处了望墩台。
号角声再次响起,却不是对面来犯的敌人,而是城中。
紧闭的城门突然打开,两队明军骑兵纵马而出,为首两人均是一身山文甲,手持长刀,一马当先,明军骑兵如两支锋利的长矛,狠狠凿入北元的骑兵之中。
突来的冲击,让进攻的北元骑兵起了一阵混乱。
此时,另有一队骑兵从开平左屯卫方向驰援而来,远处掀起的滚滚沙尘,彻底使攻守易位。
身处战场中的北元骑兵,只知道有两三股敌人不断切割着己方的队伍,城头的明军却能清楚看到,闯进北元骑兵阵中满打满算不过三四百人。
冲杀在首的一人,正是被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西城卫郑千户视为烫手山芋的沈瑄。
将军策马,长刀渴血,毙敌于马下。
铠甲和马身均已被献血染红,每一次挥刀,都能带起一片血雨。
只一人,便如杀神,
刀光交错间,身着朱红鸳鸯战袄的明军步卒也集结而出,铜制火铳,长矛,铁镗,腰刀,组成了明军战阵。
孟清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下城头,又是怎么上了战场,他只是本能的效仿另一名边军的动作,立于阵中,举起腰刀。
“杀!”
第一次杀人,第一次手中染血,对上那双凶狠却一点一点变得黯淡的双眼时,一切的感觉都已经麻木。
背后突然传来一股巨力,马总旗的吼声响起,“你这酸丁,发什么呆!不要命了!”
孟清和这才发现,自己险险在鬼门关走上一遭,不及道谢,一个北元骑兵已然挥刀向马总旗斩下。
他想要扑过去,哪怕能拦一下,哪怕像之前一样把马总旗推开……
刀锋划开血肉的声音是如此的清晰,一切都好似慢动作一般。
孟清和发不出一点声音,只能看着马总旗如山岳崩倒,缓缓的,一点点的,倒在地上。
鲜红的血从口中喷出,染红了他身上的战袄,也染红了孟清和的双眼。
仇恨,愤怒,杀意!
在今天之前,他们甚至还是陌生人!
马总旗倒下,北元骑兵却并未停手,孟清和眼睁睁的看着到马刀挥落,手上突然有了力气,弯腰抓起一支长矛,狠狠的朝着北元骑兵的腰腹部扎了过去。
若他还能活下去,肯定会觉得这种举动奇傻无比。
但是现在,他只想这么做,也必须这么做!
因为他是人,一个大明军人!
而这里,是战场。
矛尖刺穿了敌人的侧腹,头顶的长刀却没有落下。
孟清和抬头,只看到北元骑兵滚落的人头和纵马驰过的武将。
马上之人如刀锋,似剑戟,像撕开边塞的冷风,扬起一片兵戈之意。
看不清面孔,只有那双冷锐的眸子和一身的血腥与煞气。
背后陡然升起一片寒意,一瞬间,孟清和竟然觉得,眼前这名大明武将比之前要取他性命的鞑子更加可怕。
第十一章:孟小旗
残阳如血,草原上到处是倒伏的人和马的尸体。
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这次出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
尽管,时间或许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军尸体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马不会浪费,马肉味道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
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马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
人比不上马,很滑稽,却是事实。
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马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马总旗的尸身带了回来。曾经在城头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
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塞的生活。
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做出决断。
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头,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头上拿他个头打趣的弓兵。
“吃吧。”
弓兵将马肉一把塞进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塞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
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
马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点盐,闻着味道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
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口,像是初次尝到血腥味的狼崽子,恶狠狠的撕扯。
他要在这里生存,就必须适应这里的一切。
聪明,狡诈,会坑人,在绝对的实力和强悍面前,无法百分百保障他的生命。
有个词叫三省吾身,孟清和认为相当适合现在的自己。
吃肉的同时,一股铁锈味不停蹿进鼻端,不知是未烤熟的马肉,还是留在手上没有洗净的血腥。
弓兵看着孟清和,直到他把一整块马肉全部吃完,突然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成,你这样的才是能在这里活下去的。”
孟清和笑了,真心实意。那张略显稚气的面孔,不自觉的带上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弓兵突然想起了在城外遇到的草原狐狸,油光水滑的皮毛,草原狼饿肚子,它们仍能吃饱。
摇摇头,想多了吧?
“说起来你小子也算是好命的。第一次遇上鞑子,能活下来的基本都不会那么早死。”弓兵拔起被孟清和插在地上的匕首,站起身,“马总旗运气不好,下个总旗不知道是哪个孙子。”
孟清和听着弓兵的唠叨,没有中途插言,他知道眼前这个汉子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