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步亲云——阿尧
阿尧  发于:201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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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狗。”他说道。

“啪”地一声,云泽又扇了他一个嘴巴。

萧平的脸被打得通红。

“你有种再说一遍。”

“我……”

云泽也跪下,一把拉过萧平,按住他的头,狠狠搂进自己怀里。

“十三爷……”

“闭嘴!”

“奴才……”

“不许自称奴才!”

“我这种人根本不配……”

“我命令你闭嘴!”

萧平安静了。

云泽紧紧搂着他,趴在他耳边说道:“我今晚不去了,要不是江大哥硬拉着我,我本来也不想去。”

“十三爷还是去吧。”萧平的声音还是那么镇定,没有丝毫起伏。

“我是认真的,我真不去,第一次还是要找一个喜欢的人才好,女支女也是有尊严的,你说得对,我确实不应该……”

萧平打断了他,“我也是认真的,你还是去吧。穿白色的那件最好看,因为你配得上白色。”萧平坚定地推开云泽,“十三爷,对不起,我是狗。”

说完这句话,萧平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八章

云泽还是去了醉花楼。

萧平暗中盯着云泽,看着云泽穿着光鲜亮丽的新衣服坐上马车,离开自己的视线。

萧平很想追上去。

在脑海里设想了无数种追踪的方法。

暗卫营这些年的训练还是有效的,只要他肯追,这世上就没人能躲过他的追踪。但萧平仅仅是想一想而已。

当人家面,不阻止,等人家走了,再追上去,要不要这么矫情?萧平蹲在阴暗的墙角,扇了自己一个嘴巴,恨恨道:“真他妈贱!”

萧平想追上去,想跟他说我不希望你去,最想干的是直接撕开他的衣服把他压在身下……最后萧平想的是:我是他哥。于是萧平就消停了,连想都不再想。

暗卫营的训练方式,实在很扭曲人的本性,从暗卫营出来的,没几个正常的,萧平曾沾沾自喜于自己的正常,他至少还不那么自私还懂得为他人考虑,现在萧平终于明白他被扭曲的是什么。那就是他的骄傲。

他曾经是一个很骄傲的人。

小时候被人骂一句没爹的杂种,就要跟人打架,娘死了之后即便快饿死也不去偷东西,进了暗卫营因为信守诺言被骗被坑的次数更是数不胜数。萧平一直很骄傲。现在他明白了表面上越骄傲的人骨子里越自卑,他的自负和自卑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他也许算不上懦弱,但很明显,他早失去了不顾一切的勇气。这种勇气,只有还没经历生活苦难的人才有资格具有。

萧平已三十一岁,再不是做事只顾自己痛快的年纪。

萧平坐在醉花楼喝酒的时候还在想,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自卑的。

彼时离云泽进醉花楼过了半个时辰,萧平也去了醉花楼,本来只想找个小酒馆喝点闷酒,也不知怎么的,脚却有自己的思想,带着身体走进了醉花楼。萧平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想去醉花楼保护云泽。

萧平要了醉花楼二楼临窗的单间,自斟自饮,听对面一个姑娘怀抱琵琶依依呀呀唱“柳外飞来双羽玉,弄晴相对浴……”萧平也不知道唱得好不好,反正他也不懂音律。到那姑娘唱“云淡水平烟树簇,寸心千里目”的时候,萧平的耳朵支楞起来,大声叫好,甭管讲的什么意思,有个“平”字,有个“云”字,肯定好。

萧平对那姑娘道:“就唱这一句,反复唱。”晃了晃酒杯,空了,萧平一脸的兴味索然。

“公子可要奴家斟酒?”那姑娘放下琵琶问道。

萧平喝得有点高,看那姑娘都看出了双影,晃了晃脑袋,这回晃出三个影。那姑娘看萧平摇摇头又点点头,以为萧平点头同意,便俯身过来,为他斟酒。

酒斟得不多不少,不漫出一滴,也不留一点空。

“好手艺!”萧平叫道,右手捏着酒杯,往嘴里一倒,没洒出一滴,全倒了进去。

“公子的手可真稳,喝酒没洒出一点儿。”姑娘没话找话地陪笑着。

“这算什么,杀人的时候更稳。”萧平也笑,笑得古怪。

“公子真会说笑。”姑娘有点笑不出。

“你不信?”萧平醉眼朦胧地瞟她一眼,“要不要试试?”

姑娘脸上肌肉都吓僵了。

萧平持杯大笑。

“你会跳舞吗?”

姑娘盈盈站起,“奴婢会跳一种剑舞,求借公子佩剑一用。”

萧平解下佩剑,扔在席上。

姑娘拾起,在厅堂内款款舞动起来,腰肢纤细,舞姿翩翩,容颜在剑光与烛火映照下美艳不可方物。从来面瘫的萧平嘴角噙笑看着,饶有兴趣的样子,低头去端酒杯,这时灯芯爆开一个火花,萧平被强光刺得闭了闭眼。

在他闭眼的一刹那,姑娘飞身至酒案前,对准他胸口,挺剑直刺。

萧平嘴角的笑意收敛,眼神一变,仿佛早有准备般,一矮身躲过,手中酒杯飞射而出。

姑娘被酒杯阻了一阻,反手又是一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来。

萧平一脚踢翻桌子,后退三尺,姑娘第三剑又至。

萧平再不留手,抽出缠在腰间的软剑刺向姑娘的咽喉,与此同时见三只飞镖迎面打来,伸左手接了两只,剩一只张嘴咬住,右手剑毫无停顿继续刺下去。

稍稍划破对手脖颈皮肤即停住,一滴红色血珠冒出来,凝而不掉——萧平的手,向来很稳。

“谁派你来的?”萧平吐了飞镖,眼里再无醉意。

“风云堂,江风扬。”

因为说话的缘故,女子脖颈上的那滴血珠掉了下来。

“你走吧。”萧平收剑,把接到的三只飞镖扔还与她,将翻倒的桌案重新摆好,坐下给自己斟了一杯酒,简直称得上怡然自得。

姑娘不敢置信道:“江堂主派我来杀你,你就这样放我走了?”

正常的萧平是不爱说话的,不过今天他其实真有点喝多了,说话的兴致也高。“第一,江风扬与我无仇,第二,江风扬不会蠢到选在醉花楼杀我,因为此刻十三爷就在醉花楼,第三,就算江风扬要杀我也不会派这么一只软脚虾,应是计划周详一击致命。综上,你应是云城派来嫁祸于江风扬的,只为让我与江风扬结仇,答应云城去刺杀他。你若不想走,也可留下陪我喝酒。”萧平拿了个新杯子,倒满,抬头,坦坦荡荡地直视那女子,“但这顿酒要你请客,鄙人挣钱不容易,向来视财如命。”

那女子依江湖人的礼节抱了抱拳,“小女子名叫丁卯,今日有幸得见天下第一刺客,果然名不虚传。”大马金刀地坐在萧平对面,一仰头,豪爽地喝了一杯酒,将酒杯倒翻过来,显示没有一滴酒剩下。“刚才小女子多有冒犯,还望海涵,我的飞镖上有毒,阁下当心。”

萧平想起刚才接飞镖时用嘴接了一支,问道:“是失魂草吗?”

“正是。”

“那便无妨,我今晚吃的莲花十宝羹里有一味草药七宝莲,正好克制失魂草的毒性,应是无碍。”

丁卯闻言,眼珠一转,几乎想偷笑了,七宝连确实可抑制失魂草的毒性,但这两样东西遇上酒,却会产生奇妙的效用,看萧平的样子,明显还不知道。今日来此本是有求于萧平,两样东西掺了酒会有麻烦这件事先不告诉他,好留作要挟的筹码。

丁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阁下可曾看出小女子的师承门派?”

“云家暗卫营。”

丁卯笑道:“那我该叫你一声鬣狗师兄吧?传言鬣狗冷漠寡言,想不到竟如此亲切和蔼,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拿起酒壶,要给萧平倒酒,嘴里甜甜地叫着,“师兄请了。”

萧平伸手一推自己酒杯,壶里的酒水洒在了桌上。

丁卯不明所以,看向萧平。

萧平的酒意似乎下去了一点,表情也恢复了正常,即面无表情。

“十三爷在我做他护卫时给我起了名字叫萧平。母亲叫萧雨歇,因此姓萧,希望一生平安顺遂,因此叫平,至于鬣狗是谁,我早已忘记,师兄师妹,则更谈不上了。”丁卯一攀关系,萧平就知她要提什么事,便从丁卯手里抢过酒壶,给自己倒酒,头不抬眼不睁道:“不送。”

丁卯心中暗恨,她自视甚高,以她的品貌,从来没有栽过这么大跟头的,焉肯放弃,当下娇笑道:“老爷要我来刺杀师兄,小妹却有自己的打算,想要找师兄商议一件大事,这才冒死前来,师兄不好奇是什么大事吗?”丁卯向前探身,故意露一点肩膀,吐气如兰,施展出女人的魅力来,魅惑地对着萧平露齿一笑。

果见萧平看了她一眼。

丁卯笑得更甜,嘴咧得更开。

萧平皱了皱眉:“你牙疼吗?”

丁卯的脸又僵住了。

萧平自顾自喝酒,把她当成空气一般。

丁卯被怒火冲昏了头,誓要成功,坐在萧平身边,斜斜倚靠着他,嘴唇轻触萧平脖颈,一只手握住萧平持杯的右手,“小妹要找师兄商议的大事,就是希望师兄参与刺杀暗卫营杨明远的行动,这次我们有大侠‘飞鹰’主持行动,一举杀了云城那老匹夫也不无可能……只要你肯答应,你想要什么,我们都会满足你……”

丁卯胸前的柔软有意无意摩擦着萧平的左肩,手也摸着萧平的胸膛。

萧平任她勾引,风雨不动安如山,心底却有些惊讶,丁卯刚才提到飞鹰,三年前,云泽、江风扬、唐逸、尹忘川四人共同创立风云堂,与此同时,江湖上突然出现一个神秘人,此人戴着飞鹰面具闯荡江湖,武功卓绝,三年来未逢败绩,隐隐有天下第一高手之势,被人称为飞鹰。

飞鹰行事诡秘,亦正亦邪,云泽曾提过,飞鹰跟风云堂似乎有些联系,可算风云堂的朋友,但萧平却觉此人行事藏头露尾,不以真面目示人,必有阴谋,不太可靠。刺杀杨明远既是飞鹰主持行动,只怕不那么简单,若是打草惊蛇,刺杀不成,反把自己赔了进去,那就得不偿失了。萧平虽然早就想捣毁暗卫营,甚至想杀害云城,但眼下却不是动手的好时机,飞鹰、丁卯这帮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微一沉吟,已有决定。

萧平放下酒杯,伸手定住丁卯的肩头,那触感让萧平想起十三爷的肌肤。

“我跟你说句实话吧丁姑娘,你这皮肤……”仔细摸着,像在验货一样,“都不如男子细腻……”

丁卯再也受不了,“嗖”一下跳起,风一般冲出去,气冲冲骂道:“萧平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你那东西长了也是个摆设,连太监都不如,死兔儿爷!”

最后一句话最解气,丁卯大声骂完,不再管萧平,从窗口跳了出去。

刚刚站在街道上,忽觉身后杀气袭来,未及做出反应,便有一件物事划过丁卯的脖颈,射入街道边一户人家的梁柱上,凝神细看,竟是一颗白色石子。丁卯伸手一摸脖颈,摸了一手血,然后才感觉到疼痛。

施暗器的人在告诉她两件事,第一,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骂的,第二,他杀她,就如碾死一只蚂蚁般容易。

小小地教训了丁卯的人,正是萧平。

月亮不知什么时候被乌云遮住一角,天空更暗,一阵风过,街两旁的落花打着旋儿飘过,丁卯站在寂静无人的大街上,一股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惊天杀意,在她身后悄悄弥漫。

萧平不知何时已站在她身后。

他追着她,出了醉花楼。

丁卯不敢转身。她怕她一转身,身后的萧平就发动攻击。

她想起了那句歌谣:

遇萧平,难太平。阎王怕他去索命,一剑光寒魂飞惊。

脚步声渐近,声音不大,砸在丁卯的心上,仿佛是阎罗的脚步声。

丁卯想逃,可她整个人完全被萧平的气息所笼罩,使她生出一种动都不能动的错觉。

脚步声停。

身后的萧平离她仅三步之遥。

丁卯浑身僵直,不知该作何反应,她这条命,完完全全掌握在萧平手里了。

就在这时,女支馆里,又冲出一个人。

第九章

从女支院里冲出来的这个人穿着白色里衣,手拿外衣,惶惶急急,狼狈不堪。

在萧平看见他的同时,他也看见了萧平,一瞬间,他的神情由惊讶变成狂喜,咧开嘴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萧平的杀气便在这一瞬间消失无踪。就好像恶犬见到了他的主人,一下子变得温顺。

丁卯见机不可失,赶紧逃了。

没有人理会她。

萧平与那人互相看着。

隔着漆黑的夜幕,两个人静静对望。

街道两旁种着许多不知名的树木,白色的花在枝头热烈地怒放,梭型花瓣纷纷扬扬落在那人的白衣上,传来丝丝缕缕的花的清香,连月光都带了一种迷人的香气。

萧平施礼道:“十三爷。”

云泽软软地叫:“平哥……”

“你怎么在这里?”两个人一起说。

然后两个人就笑。

互相看着对方,微微一笑,似乎在此时此地碰到是一件极好笑的事情。

今晚不是满月,淡淡的月色刚刚好,洒在云泽身上,给他披了一件月光做的白袍,光影朦胧中,云泽的面目模糊不清,反而有一种不同于白天的别样的美。云泽一身白衣,悄然静立,犹如一朵美丽的白花,独自在黑暗中摇曳生姿,开出惊艳时光的清丽,看在萧平眼里,这清丽也都变作了妖娆。妖娆得就像一朵罂粟花,愈美丽,愈堕落。

天地一片静谧,有暧昧的情潮在缓缓流动。

“你还是来追我了。”

云泽走向萧平,唇角带笑。

“十三爷没跟倚红姑娘……”

“没啊,我早说了第一次留给喜欢的人更好,跟陌生人睡一张床,我睡不着,这不还是逃出来了。”云泽现出垂头丧气的样子,“逃得匆忙,连外衣都没穿,这回肯定被江大哥他们笑死了。”

萧平道:“不会,他们不会笑,笑也没什么,你是正人君子。”

云泽道:“算了吧,只有你会这么说。”转头看了看四周,见刚才的那位姑娘早已不在,问萧平逃走的那个姑娘是怎么回事,萧平简单讲了来龙去脉,说自己只想吓吓她,本也不想置她于死地,跑了正好。

这次萧平跟云泽说话的时候,没有低头,他被月光和花香蛊惑了,黑夜比白天更让他觉得安全,在黑夜里他可以放肆地看白天不敢看的人,上上下下地打量。

云泽站在一伸手就能碰到的距离,这让他很高兴。

他很少离云泽这么近,他一般躲在云泽身后,即便是一起走路,也在云泽后面半步的距离,他面对的,永远是一个挺拔的背影,他并非追不上,而是不能追。而这一次,他光明正大地站在了云泽的对面,看他俊秀的脸庞,看他可爱的神情,看一切以前不敢看的东西。

“我就说你穿白色最好看。”

萧平笑起来,唇边一个小酒窝若隐若现。

“平哥,你知道吗?你笑起来的时候有酒窝。”

萧平一愣,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这么说,虽然他也知道自己有酒窝但并不在意,他脸上有一条疤痕,从左眼稍到耳垂,这是破了相的,所有人见萧平第一眼,看的一定是这条疤,没人会注意一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除了云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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